票据诈骗及风险防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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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安全警示教育案例

银行安全警示教育案例

银行安全警示教育案例一、案例一:内部人员违规操作引发的风险1. 案例详情某银行柜员小李,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未严格按照银行规定核实客户身份。

一位自称是某公司财务人员的客户前来办理大额转账业务,小李仅简单查看了客户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未与原件进行核对,也未按照规定进行客户身份联网核查。

该“财务人员”实际上是盗用公司账户信息的诈骗分子,他成功将公司账户内的500万元资金转走。

2. 风险分析合规风险:银行柜员未遵守客户身份识别的相关规定,这直接违反了银行的操作流程和监管要求。

一旦发生风险事件,银行将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

声誉风险:此类事件曝光后,会严重损害银行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客户会对银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产生怀疑,可能导致现有客户流失和潜在客户的减少。

资金损失风险:银行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资金损失赔偿责任,这对银行的财务状况会产生负面影响。

3. 防范措施加强员工培训:定期开展关于合规操作、客户身份识别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业务操作技能。

强化内部监督:建立严格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定期检查柜员的业务操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完善技术手段:利用先进的身份识别技术,如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准确性和效率。

二、案例二:外部网络攻击导致的信息泄露1. 案例详情某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遭受黑客攻击。

黑客利用银行网络安全防护系统的一个漏洞,入侵了银行的数据库。

该数据库存储了大量客户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等。

黑客获取这些信息后,试图进行盗刷客户银行卡等违法活动,导致部分客户账户出现异常交易,引起客户恐慌。

2. 风险分析信息安全风险:客户信息泄露是非常严重的问题,这涉及到客户的隐私保护。

一旦客户信息被泄露,客户可能遭受诈骗、身份盗用等多种风险。

信任危机风险:客户对银行的信任会受到极大的冲击。

他们会担心自己在银行的资金安全,可能会选择将资金转移到其他更安全的金融机构。

票据业务风险防范措施

票据业务风险防范措施

票据业务风险防范措施票据贴现业务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

诈骗手法主要有伪造变造票据、内外勾结实施诈骗等,致使票据各方的合法利益受到了损害,严重扭曲了票据的功能,影响了票据业务的规范开展。

(一)建...票据贴现业务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

诈骗手法主要有伪造变造票据、内外勾结实施诈骗等,致使票据各方的合法利益受到了损害,严重扭曲了票据的功能,影响了票据业务的规范开展。

(一)建立健全票据业务内控机制(1)细化贴现业务岗位责任制。

一是对贴现业务流程中各岗位人员职责进行细化,明确各岗位每项职责的具体内容,统一审查要求、标准、方法;二是明确贴现业务不相容岗位、不相容职责;三是明确各岗位人员在流程中所承担责任的大小。

(2)建立贴现业务日常检查制度。

贴现经营机构内部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实行后一环节对前一环节审查的事项进行核查,机构负责人不定期抽查,对违规行为追究经办人员责任。

(3)加大对专业人员的培养。

票据真实性审查主要依靠票据审查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责任心,票据审查人员技能的提高有赖于培训和日常的积累,要加强票据审查人员的培养,确保票据审查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二)严格防范关键环节风险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信贷审查岗、票据审查岗和审批岗之间互相不得兼岗。

(1)票据伪造变造风险。

验票环节:票据审查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通过后方能上岗,票据审查实行双人审查,票据初审岗、票据复审岗要全面掌握票据防伪暗记,对拟贴现票据进行严格审查,并配备必要的票据鉴别仪器。

查询环节:贴现前必须向承兑行查询,查询全部通过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实地查询仅作为补充方式,且必须客户经理和审票人员双人查询;对影响票据到期解付的事项应向承兑行发出查询,得到承兑行确认回复后办理。

(2)贸易背景真实性风险。

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实行双人审查,相关材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误。

贴现申请人及其直接前手与合同中的供需双方和发票购销双方名称相符;汇票的金额与合同及发票金额之间存在逻辑合理性,汇票金额不能大于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汇票的签发日期、贴现日期与合同签订日期及发票开票日期之间存在逻辑合理性。

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

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

票 。 随后李 某指示 陈 某从 广州将 变 造 好 的银行 承兑 汇 票交 给朱某 。2 0 1 3年
贷。 为 了顺利 办理 贷 款 , 管某 利用 与 浙
江 某金 属有 限公 司业 务 往来 时 留存 的 已盖好 该公 司 印章 的空 白合 同 ,在无 真 实货 物交 易 的情 况下 ,填 报虚 假 的 购 销合 同 , 送 交银 行 。 银 行顺 利 为她 办 出共计 1 0 0 0万 元 的银 行 承 兑 汇 票 ,
二、 建 议
项 重要 业务 。 这其 中的利 益 , 也让 一
些 不 法分 子嗅 到 了 “ 面包 的香 味 ” , 票 据 诈 骗案 件 日益增 多 ,已经 遍 布整 个
金 融 行业 。 2 0 1 2年 2月 9 日 , 龙 湾 一 位 坐 拥
3家 贸易 公 司 的女 老板 管 票 诈 骗 案 例 分 析
进行 调查 ,该银 行 为此 付 出了沉 重 的
代价 。 该案 例 中 , 银 行工 作人 员没 有做
到尽 职调 查 的义务 ,忽 视 了企业 的 经
以来 , 票 据 风险案 件集 体爆 发 , 中信 银
行、 农业 银行 、 天 津银 行均 出现 重 大风 险案件 , 3家 银 行 涉 案 金 额 合 计 超 过
银 行承兑 汇 票 ( 以下简 称 “ 票据” )
以其 流 动性 强 、 收益 较稳 定 、 具 有 信贷 和 资金 的双 重属 性 等特点 ,深 受 广大
商业 银 行 的青 睐。票 据创 新模 式 也层
营风 险和 信用 风 险 ,信 贷审 批部 门 也
没有 做到 尽职 审核 复查 的义 务 。也许 各部 门是 为 了完成 任务 指标 ,但 决不

票据风险与防范

票据风险与防范

票据风险与防范票据作为国际结算中一种重要的支付凭证,在国际上使用十分广泛。

由于票据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再加上大多数国内居民极少接触到国外票据,缺乏鉴别能力,因而在票据的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风险。

(一)票据风险票据的风险是由许多原因引起的,例如票据的伪造、变造;票据的取得不当,是出于恶意成重大过失取得;票据行为无效或缺陷;以及有关人员工作上的经验不足或能力不够等。

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借他人名义而签发票据的行为,例如,伪造出票人签名,伪造他人印章,或盗用他人真正的印章后而签发票据等,都属于票据的伪造行为。

票据发生伪造,在流通转让过程中是不易被发现的,只有在票据到期后,经持票人作提示付款时,才易被发现。

这样,由于票据的债务人不能及时了解该票据已发生伪造,会使许多人继续接受该票据,成为该票据的直接或间接受害者。

在原则上,票据发生伪造后,该票据无效,其损失应由伪造者来承担。

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伪造票据的人,都是些很穷的人,当他们行骗得手以后,便躲藏起来挥霍其骗来的钱财,该票据到期以后,发现伪造,即使抓到伪造人,也会因他把票款已挥霍殆尽而无力弥补持票人的损失。

所以,许多国家规定,票据发生伪造后,不影响真正签名的效力。

伪造人和被伪造人对该票据虽然可以不负票据责任,但在被伪造的票据上确有真正签名或盖章的人,仍应依票据的有关规定负责。

这样,最后承担票据责任的人就要落在第一次进行背书的人,也就是接受伪造的票据的人身上。

在这种情况下,若该接受伪造票据的人不能向伪造者追回欠款时,这部分损失便要由接受该票据的人自已承担了。

票据的变造是指未经授权或无权变更票据内容的人,擅自变更票据上依法记载的有效要件的行为。

例如,行为人变造票据金额,将21万元改为27万元;变更票据的到期日,使其付款的日期提前或推后;变更票据载利率,使其提高或降低等,都属于票据的变造行为。

票据发生变造以后会影响到一部分票据关系当事人的利益,从而引起票据风险。

如何防范和化解票据诈骗

如何防范和化解票据诈骗

如何防范和化解票据诈骗百姓金融网导读:近几年,票据诈骗活动日趋猖獗,它不仅给国家、单位和个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严重损害了银行票据和金融机构的信用,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

为此,防范和化解票据诈骗,是当前银行业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研究防范和化解票据诈骗,笔者认为首先要熟知票据诈骗的特点、手段和成因。

一、票据诈骗的特点。

票据诈骗多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以帖现、融资为目的,票据面额大,多在百万元以上。

二、票据诈骗的常见作案手段。

1、利用仿造、复制的假票据,即“克隆”票据进行诈骗。

此类假票据的要素内容与真票据一模一样,通过一般要素查询,很难发现仿造情况。

2、利用涂改、变造票据的手法进行诈骗。

此类假票据多数是犯罪分子利用取到的真实票据,先清洗其时间、金额、号码、印鉴或背书姓名以及其他要素,再重新填写自己所需要的要素,有些是整份变造,有的是变造一、二联。

3、利用虚假银行账户,骗购支票,伪造印鉴诈骗银行及企业资金。

犯罪分子通过虚设公司作掩护,有预谋、有组织、有计划、有分工的进行团伙作案,并将诈取的资金迅速转入转出。

4、票据诈骗手法已从传统的办法向借助高科技手段转化,如采用计算机清晰度扫描技术伪造他人签章等,而且在有些诈骗案件中,出现了具有高学历,曾在银行工作多年,熟悉银行操作程序和管理漏洞,规避法律经验丰富的“资金掮客”。

三、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

一是由于一些企业财务人员缺乏应有的票据基本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之一些银行内部管理松懈,工作人员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等。

二是银行系统的防范技术落后于不法分子的高科技犯罪手段。

三是票据查询查复系统不完善,无法对票据进行全面防伪辨别。

现阶段,银行还只能证明是否签发过此张票据,至于查询所持票据是真是假无法准确判断。

因此,防范票据诈骗,一方面要从健全管理制度入手,管住“人”;另一方面要从全面提高技术手段入手,防住“票据”,彻底堵塞住各种漏洞,使票据诈骗活动失去产生和存在的环境。

票据支付知识点总结

票据支付知识点总结

票据支付知识点总结一、票据支付的概念票据是指一种以书面形式载明付款人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指令性凭证。

票据支付是指利用票据进行付款。

它是指付款人以票据形式向收款人支付货款或履行债务的一种方式。

二、票据支付的种类票据支付有两种种类,一种是直接支付,一种是转移支付。

直接支付是指付款人直接向收款人支付票据所载金额的方式支付,而转移支付是指付款人将票据转让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向背书人支付票据所载金额。

三、票据支付的利弊1. 利:(1)安全性高:票据支付是以信用为基础的支付方式,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保障。

(2)便捷快速:票据支付没有现金支付的繁琐程序,方便快捷。

(3)方便记账:票据支付方便收款人进行账目的记账和清查。

2.弊:(1)手续繁琐:票据支付需要标明付款人、收款人、金额和付款期限等信息,手续较为繁琐。

(2)风险:票据可能丢失、被盗用,存在一定的风险。

(3)限制:票据支付需要双方共同遵守票据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限制。

四、票据支付的使用规定1. 出票规定:票据支付的出票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包括填写付款人、收款人、金额、期限等内容,并有清晰的签字背书。

2. 提示和付款规定:收款人在收到票据之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并付款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

3. 背书和转让规定:票据可以进行背书转让,但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规定。

五、票据支付的操作步骤1. 发票:票据支付的第一步是出票,即付款人向收款人发出指示支付的书面凭证。

2. 收票:收款人收到票据之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付款人进行提示付款。

3. 付款: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人需要按照票据上的指示进行付款。

4. 背书转让:如果需要,收款人可以将票据进行背书转让,再进行支付。

六、票据支付的应用范围票据支付适用于各种商业交易和金融活动,包括货款支付、履行债务、结算清偿、贸易融资等。

七、票据支付的注意事项1. 合法性:票据支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否则可能无法执行。

票据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票据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将银 票 贴现 :贴 现 所 得 资 金 作 为 保证 金 再
鉴别 器 材 等 问题 另 外




法 》 定 的 记 载 事 项 才 是 合 法 的票 据 任 规



些 业 务人 员为 了

次 开 出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并将 银 票 贴 现
, 、



何票 面 或 背 书 的 瑕 疵 都 会造 成 贴 现 银 行 的
遗失
票 风 险 贴 现 风 险 回 购风 险 转 让 风 险 划


款 风 险等
(

票 据 业 务 风 险存 在 于 票 据 业 务

的整 个 过 程 当 中

票 据 业 务 的 风 险 与 防 范
、 、
或 被 盗 窃 而 形 成 的风 险

票据 的 保 管 风 险

伴 随在 票 据 业 务 的 整个 过 程 中
现这

而且 有急于降
虽 然承兑汇票签发企
在 信贷 规 模 受 到


但 目前 市 场 上 大 部分

存 贷 款 比率 等 指 标 约 束 的 条 件 下

票 据贴
保证 金来 源 为 票 据 贴 现 资金 滚 动 签 发 难
免 会造 成 汇 票 到期 不 能 及 时 承 兑 而 产 生 承
手 续 简便 收 入 有 保 证 规 模 容 易 增
风险


融资性 承 兑 汇 票 是 企 业 为缓 解其 自

身资 金 周 转 困 难
通 过 签 发 虚 假 贸易 合 同

关于银行票据业务的风险提示

关于银行票据业务的风险提示

关于银行票据业务的风险提示关于银行票据业务的风险提示(关于银行票据业务的风险提示)(202*-12-0809:53:32)转载标签:杂谈分类:风险预警风险提示第7期(总第7期)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2*年12月8日关于银行票据业务的风险提示近年来,由于银行票据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到位,违章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票据业务已成为继银行贷款风险之后的又一重大风险业务。

为了制止违规操作行为,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现将当前银行票据业务违规形式和相关操作风险提示如下。

一、当前银行票据业务违规操作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一)集团公司通过关联企业或关联交易套取信贷资金。

集团企业内部组织关系错综复杂,关联方交易频繁,资金往来较多,交易的真实性难以认定。

目前,一些关联企业利用关联关系虚假交易,签发大量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性票据套取银行资金,以满足其自身资金的需求。

(二)企业相互串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承兑。

按照银行承兑汇票有关规定,当出票人向银行申请承兑时,购销双方只是签订了购销合同,商品交易并没有发生,而银行审查商品交易的主要依据是购销合同,一些企业相互串通签订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承兑,获取银行信贷资金。

(三)内外勾结,利用假银行承兑汇票骗取银行信贷资金。

内外勾结作案是当前票据案件新的趋势和特点。

不法分子利用银行承兑汇票防范机制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通过更改票面要素变造票据或盗取银行票据防伪技术,采用高科技手段“克隆”票据,内外勾结违规开立、贴现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诈骗银行信贷资金。

(四)银行审查不严,违规签发贴现银行承兑汇票。

据相关资料显示,少数银行为了追求票据业务规模和表外业务收益,擅自降低票据业务准入门槛,对票据贸易真实性审查流于形式,对有关证明文件核查不严,必备要素不齐全,增加了票据业务风险。

目前,这类问题在全省农村信用社也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当前银行票据业务违规操作行为的主要原因据分析,导致票据业务违规操作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银行承兑汇票制度不尽完善,业务操作规程不严密;二是银行承兑汇票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内控制度存在漏洞;三是审核不严,违规操作;四是经办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缺乏有效的防范措施。

金融合同李某票据诈骗合同诈骗案5篇

金融合同李某票据诈骗合同诈骗案5篇

金融合同李某票据诈骗合同诈骗案5篇篇1金融合同李某票据诈骗合同诈骗案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丰富多样,金融合同诈骗案件屡见不鲜。

其中,以票据为工具进行的诈骗案例屡屡被揭露,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一个关于金融合同李某票据诈骗合同诈骗案的真实案例。

李某,男,32岁,系某公司高级职员。

他外表精明干练,口才了得,人缘极佳,是公司中的佼佼者。

然而,他却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爱好”——诈骗。

在某日,李某突然得知一位朋友想要经营一家小型企业,但资金短缺,难以启动。

于是,李某看准了这个机会,决定通过票据诈骗来“借”给他这笔资金。

首先,李某找到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向其借款20万元,作为之后诈骗的资金。

然后,他让其朋友分别签署了几份借条,并将这些借条作为诈骗的依据。

接着,李某将这些借条打包并通过朋友关系介绍,找到了几家不知情的银行和贷款公司。

接下来的过程就是“洗白”这些借条。

李某编造了一些虚假原因,让这些银行和贷款公司相信借款的真实性。

然后,他将这些借条抵押给银行,以获得更多的资金,并将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全部据为己有。

然而,好景不长。

在一次贷款公司的内部审查中,有一位工作人员怀疑了借条的真实性,开始展开调查。

通过一系列的调查,贷款公司发现了李某的诈骗行为,并立即报警。

经过警方的侦查,李某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他被捕后,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情愿赔偿全部涉案款项。

最终,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同时,他被要求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面临着可能被公司开除的风险。

这起金融合同李某票据诈骗合同诈骗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金融合同诈骗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对社会正常金融秩序的严重破坏。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保持警惕,不轻信他人的金融承诺,避免成为金融合同诈骗的受害者。

同时,金融从业人员也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增强风险意识,以防止金融合同诈骗案的发生,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票据业务风险管理与防范

我国商业银行票据业务风险管理与防范

我国商业银行票据业务风险管理与防范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国票据业务步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轨道,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票据业务已成为重要的短期直接融资方式,并对社会融资总量和融资结构具有重要影响,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和风险。

在当前股市行情转暖的情况下,巨额的融资性票据在贴现后或回流向股市或期市,这对商业银行又将构成极大的风险,有效控制风险是促进我国票据业务健康发展的现实问题。

近年来,我国票据业务步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轨道,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票据业务已成为重要的短期直接融资方式,并对社会融资总量和融资结构具有重要影响,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和风险。

在当前股市行情转暖的情况下,巨额的融资性票据在贴现后或回流向股市或期市,这对商业银行又将构成极大的风险,有效控制风险是促进我国票据业务健康发展的现实问题。

票据业务风险防范商业银行一、票据业务发展现状1、票据业务发展迅速与风险增长共存以来,虽经历了再贴现率的大幅上调和再贴现规模的扩大与收回,但票据业务一直发展迅速,业务总量成倍增长。

票据贴现余额、累计签发量和累计交易量分别为1.28万亿元、5.87万亿元和10.11万亿元,分别是的10.7倍、8.4倍和11.1倍。

至今,虽然票据市场受到金融危机和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较大,但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长率。

截至到底,商业汇票承兑余额为3.2万亿元,同比增长30.9%;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9万亿元,同比增长50.4%;票据承兑、贴现累计融资量合计超过20万亿元,全年新增票据融资0.65万亿元,新增票据融资占新增贷款的比重高达13.2%。

短期信贷资产票据化现象已经普遍存在,由此说明我国票据业务近年来得到快速发展。

然而,在票据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风险问题接踵而至。

信用膨胀和泡沫时有显现,各种非理性竞争行为屡禁不止,犯罪分子内外勾结从事票据诈骗活动,给银行造成了巨大的风险和损失。

在票据的签发、承兑、贴现、转贴现、托收的全过程中,都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由此而产生形式多样的经营风险,甚至潜伏着系统性的信用危机。

票据中介的潜在风险及防范建议

票据中介的潜在风险及防范建议

票据中介的潜在风险及防范建议据对2011~2016年部分媒体报道的票据案,以及调查的票据案分析,大部分票据案均有票据中介参与,运作模式已从传统的信息服务中介演变成资金中介、借壳交易及互联网票据理财等多种类型,利益来源逐渐从中介服务费演变成资金利差、期限错配等形式混合。

目前,票据中介呈现规模化、专业化和线上化趋势,从业人员部分来自银行机构,具有丰富的票据业务经验,对票据市场的监管构成较大挑战。

一、运作模式(一)“资金中介”模式。

“资金中介”是目前票据中介市场的主要模式。

票据中介以自有资金或带托付收票,自有资金收票贴现利率高于带托付贴现利率,且贴现资金到账时间分实时与隔夜。

具体操作流程:一是票据中介注册空壳公司,在银行开立工具结算账户;二是从企业买断(或带托付)票据;三是将票据背书到空壳公司;四是通过控制的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及虚开增值税发票到银行办理贴现;五是获取贴现资金后,或将买断的票据直接划转至自有账户,或将带托付票据扣除利差或手续费后把余款打入持票企业账户(见图1)。

图1.“资金中介”模式流程图(二)“借壳交易”模式。

票据中介根据银行的信贷规模和资金情况,在商业银行开立大量空壳公司以及工具账户,通过撮合、过桥等方式,帮助银行灵活调整资金和规模的匹配,其同业账户作为资金交易流转平台,把原本银行不能合规持有的票据转为合规持有,最终实现综合收益。

如股份制银行A不允许贴现农村信用社B开出的票据,但可以贴现城商行C的票据;城商行C 可以贴现农村信用社B的票据。

这种情况下,票据中介通过撮合城商行C作为过桥通道,由农村信用社B先把票据贴现给城商行C,再由城商行C转贴给股份制银行A,从而实现转贴原属于农村信用社B的票据(见图2)。

图2.“借壳交易”模式流程图(三)“互联网票据理财”模式。

融资企业将持有的票据通过互联网票据平台(票据中介)办理质押和托管,平台设计理财产品并发售,投资者通过平台购买理财产品,票面兑付额与票据借贷产品购买额之差为理财收益,银行机构、平台、投资人等分享理财收益,所有费用由融资人承担。

金融诈骗犯罪与企业防范一以票据诈骗为例

金融诈骗犯罪与企业防范一以票据诈骗为例
( )跨地 域性 增 强 ,呈 国 际化 趋 势 三
随着交通工具和通讯设施的发展 , 为逃避有关部门的侦查 , 金融诈骗犯罪分子跨省 、 跨地区作案 日益增多,一些犯罪往往涉及几个甚至十几个省市 ,作案得手一旦骗得 巨款 ,往往就 向外流窜。 如 ② 2 0 年贵州 “2・ 3 03 l 0 ”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就涉及广东、贵州 、河南三地 。
第 2 卷第 4期 6 21 年 7 01 月
法 治 论 丛
The Ru e o a l f L w r m Fo u
VO . 2 1 6ຫໍສະໝຸດ No. 4 J 1 .2 1 u. 0 1
● 珐 孝 论 坛
金 融诈骗犯 罪与企业 防范

以 票 据 诈 骗 为 例
童伟 华 武 良军
J ̄ ,加入 WTO后 ,我 国经济 全球 化 、贸易 自由化 、金融 国际化程 度 进一步 扩大 ,国外犯 罪分 t' LF
子瞄准了我国金融管理 的不足 , 跨国金融欺诈案件增多。不仅许多金融欺诈的手法从境外不断传人境
内 ,境 内外犯 罪分 子联手 作 案也逐 渐增 多 。如在信 用证 诈骗 、票据诈 骗 案件 中 ,往往 是境 内外犯 罪分
 ̄ '华信支 行 的票据诈 骗案 ,其涉案 金额 高达 13 ;2 0 年 山西太 原的 “ 2 ”金融票 据诈骗 案 , ll g' l .亿 06 7・ 8 涉 案金额 也高 达 2 0亿 。与一 般 的财 产 罪相 比,金融诈 骗犯 罪 的涉 案金额及 社会 危害 性都 要大 得多 。
( 南大学,海 口 5 2 海 0 8) 7 2
摘 要 : 当前 ,金 融 诈 骗 犯 罪 具 备 以下 特 点 :案 发 数 量 居 高不 下 , 涉案 金 额 大 ,其 诈 骗 手 段 日趋 多

银行票据诈骗及风险防范

银行票据诈骗及风险防范
(二 )相关法规 制度存在冲 突,衔接不 当。 主要体现 在 对遗 失转 账 票据 的处 理上 。 转账 票据 丢失 , 按《 票据 法》规 定,银行不 予挂失,可法 院却可按照 有关申请人 的 申请予 以止付。由 于这类票据可 背书转让, 具有流通性 , 票据最 终落到何地 ,事先不能确 定。而法院 的止付通知 一 般 只发 送到 出 票行 ,代 理解 付 行或 贴现 行收 不 到止 付通 知,一 旦不法分子 将非法取得的 票据进行变 造以后,即 可 办理票据的解付或贴现,从而骗取银行资金。
(二)变造 票据。 变造票据 是指无权 更改票据内 容的 人,对票据 上签章以 外的记载 事项加以 变更的行为 ,是票 据诈骗的又 一手法, 主要为使 用现代技 术涂改票据 上的金 额或其他内 容来作案 行骗。其 中以变更 票据金额为 主要方 式, 涉及 支票 和 银行 汇票 较 多, 大 多将 票 据金 额 由小 变 大,以加零法和改写法为作案手段。
(五)利用公示时间差进行诈骗 。按现行法 律规定,凡 法院受理 票据遗失时做出 的公示催告,只要在报纸 上刊登或 法院公告栏上张贴, 就视同通知了各银行, 而实际上银行并未 获 知法 院 的公 示 内容 。 这无 疑给 犯 罪分 子 提供 了 作案 空 间, 犯罪分子 向银行申请 签发一份 银行汇票 以后,随 即以 “该汇票 丢失”为由向当地法 院申请公示催告挂 失止付,另 一方面到外地银行解付或背书转让他人, 利用时间差作案, 给 受理行或贴现行造成资金损失。
票据诈骗的特征及趋势
(一)票 据诈骗日益 猖獗,呈 逐年递增 趋势且递 增幅 度以成倍的势头 上升。近年 来,票 据诈骗的金额无 论是单笔 还是作案 合计数 均呈大幅 度上升趋 势。单笔 诈骗金额 已从 前些 年的几万 元、数十万 元发展到 目前的数 百万元甚 至上 千万元;从一次 伪造单张票据发 展到一次伪造数 十张票据。 票据诈骗以汇票为主, 而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又是重点目标。

农行票据案件法律分析(3篇)

农行票据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票据业务在商业银行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近年来,农行票据案件频发,给银行、企业乃至整个金融体系带来了严重影响。

本文将对农行票据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一、农行票据案件概述农行票据案件是指涉及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的各类票据纠纷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票据欺诈案件:指当事人利用虚假票据进行骗取财物等违法行为。

2. 票据纠纷案件:指因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纠纷,如票据到期付款、贴现、转让等环节发生的纠纷。

3. 票据保管案件:指因票据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或纠纷。

二、农行票据案件的法律问题分析(一)票据欺诈案件的法律问题1. 票据欺诈的法律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票据欺诈是指以虚假票据或者使用虚假票据的手段,骗取财物或者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

票据欺诈的法律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欺诈的故意;(2)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3)欺诈行为造成了损失。

2. 票据欺诈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票据欺诈的法律责任包括:(1)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被欺诈人的损失;(2)承担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承担行政责任:违反行政法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票据纠纷案件的法律问题1. 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票据权利义务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1)出票人:承担票据到期付款的义务;(2)收款人:享有票据权利,包括票据到期付款请求权、追索权等;(3)承兑人:承担票据到期付款的义务;(4)付款人:承担票据到期付款的义务。

2. 票据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票据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包括:(1)协商解决: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由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3)仲裁解决:当事人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4)诉讼解决:当事人将纠纷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银行票据业务的风险防范与监管

银行票据业务的风险防范与监管

银行票据业务的风险防范与监管一、疏导和管理并重,积极防范票据融资风险(一)发展票据市场,做大市场规模。

在全国中心城市区域票据市场发展的基础上,吸收更多的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加入票据市场,建立面向所有金融机构及企业法人的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系统。

(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票据融资业务,减少操作风险。

衔接《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

《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未对票据贴现等融资行为做出专门的司法解释,而《贷款通则》将票据贴现作为一种贷款方式。

事实上票据关系与贷款合同关系的法律权利存在很大差异,应尽快解决这一冲突,统一法律规范。

同时,进一步完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对票据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操作加以限制和规范,从法律角度减少操作风险。

(三)积极创新,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票据管理。

一是加大票据防伪技术含量,改进承兑汇票操作方法和程序。

针对银行业传统的“凭印支取”审核办法已远远落后于电子化发展的步伐的现状,建立银行印鉴预留库,实行票据业务自动化处理。

二是建立网络票据业务,发展网络查询认证系统。

摒弃目前通过电报查询等为主要手段的检验票据真伪的方式,在电子联行或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基础上,建立承兑汇票转让电子查询网络系统,对每笔已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录入系统,在转让、贴现、转贴现、再贴现时必须通过电子查询网络系统进行查询核对,有效杜绝假票和“克隆”汇票行为的发生。

(四)金融机构要加强内控建设和制度落实。

一是开展风险教育,使业务人员熟练掌握真假票据的不同特征和犯罪分子的各种作案手段,不断提高业务人员风险防范技能。

二是商业银行要把票据业务纳入贷款管理范畴,在办理业务时要按贷款的原则和程序,对企业信用情况,承兑能力进行严格审查,对业务经办、审查、监督依责设岗,制订出一套出票、登记、查询的较为规范且操作性较强的规程和制度,进行风险监测管理,确保票据真实性、交易真实性和资金安全性,同时定期组织业务自查和互查,杜绝各类隐患,纠正违规行为,保证票据业务正常有序开展。

票据诈骗犯罪的特点和防范

票据诈骗犯罪的特点和防范

票据诈骗犯罪的特点和防范
王英;高双杰
【期刊名称】《华北金融》
【年(卷),期】2001(000)006
【摘要】@@ 目前,金融假票据诈骗活动具有以下特点:rn1.票据诈骗活动逐步由小范围、小金额、单独作案向大范围、大金额、有系统有组织的团伙作案发展.如:农业银行×市支行堵截的1笔伪造的中国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达297万元,经查证,此假票与1997年遍及全国10多个省份的中国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同出一辙.
【总页数】1页(P41)
【作者】王英;高双杰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霸州市支行;人民银行霸州市支行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
【相关文献】
1.金融诈骗犯罪与企业防范一以票据诈骗为例 [J], 童伟华;武良军
2.当前金融票据诈骗犯罪的特点及防范对策分析 [J], 周纪云;李结华
3.防范票据诈骗犯罪的对策 [J], 崔绍华;李衍陶
4.票据诈骗犯罪的风险防范 [J], 牛犁耘
5.新时期防范票据诈骗犯罪之我见 [J], 张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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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及风险防范(一)
银行票据是现代经济生活中最重要的信用支付工具。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商品、劳务交易越来越频繁,各种支付结算活动越来越多,银行票据已成为人们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使用票据作为犯罪工具的行为也比以前急剧增加。

票据诈骗犯罪活动的日趋猖獗不仅对客户和银行资金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而且使银行票据结算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本文试从票据诈骗犯罪的概念、特点、手段和防范措施等角度对如何防范票据诈骗犯罪作一简要分析。

一、票据诈骗犯罪的概念
1.金融犯罪的概念及其在新刑法体系中的地位。

金融犯罪是指以伪造、诈骗及其他方法侵犯银行管理、货币管理、票据管理、信贷管理、证券管理、外汇管理、保险管理及其他金融管理,破坏金融秩序,情节严重,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1997年新刑法颁布之前,金融犯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新刑法颁布,“金融犯罪”也有了明确的涵义和界定。

在新刑法中,金融犯罪以2节32个罪名规定在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包括“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罪”,是新刑法分则中占条文数最多的一类犯罪。

为了维护金融秩序,新刑法将金融诈骗罪列入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这不仅说明打击金融犯罪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也体现了金融犯罪在新刑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2.票据犯罪的概念及罪名。

票据犯罪是指以伪造、变造、诈骗及其他方法侵犯票据管理,破坏金融秩序,情节严重,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新刑法中涉及票据的金融犯罪即票据犯罪有四个罪名,分别是: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第188条“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第189条“票据业务渎职罪”、第194条“金融票证诈骗罪”。

票据犯罪在金融犯罪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票据犯罪中又以票据诈骗犯罪发案率最高。

3.票据诈骗犯罪的概念。

票据诈骗犯罪是指在票据流通过程中以欺诈的方式侵犯票据管理,破坏金融秩序,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情节严重,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根据新刑法第194条第二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及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票据诈骗罪处罚。

二、票据诈骗犯罪的特点
票据诈骗犯罪具有以下特点和趋势:
1.发案率高并呈逐年递增趋势。

自1998年至2001年8月间,全国银行系统发生的票据诈骗案件占同期诈骗案件的98%.仅2000年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各类票据犯罪案件就达7419起,涉案金额52亿元,其中票据诈骗案件占总数的95%以上。

票据诈骗犯罪日趋猖獗,并呈逐年递增趋势,且递增幅度以成倍势头上升。

2.金额巨大,银行、客户损失严重。

票据诈骗犯罪的金额无论单笔还是合计数,均呈大幅上升趋势,且金额巨大。

票据诈骗犯罪给银行、客户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威胁了银行和客户的资金安全,使银行票据结算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3.活动职业化和团伙化。

许多票据诈骗犯罪活动都有比较严密的组织和周密的策划,犯罪分子内部分工明确,相互掩护,精心设计,设置圈套,骗取银行、客户资金,呈现出职业化和团伙化特点,形成票据印制、实施诈骗和洗钱等犯罪活动的一条龙“作业”。

4.手段多样化和智能化。

诈骗手段多样化,如使用“克隆”票据、伪造投递假汇款电报、买通邮局工作人员拍发假查复电报等;诈骗手段已从传统的办法向借助高科技手段转化,如采用计算机高清晰度扫描技术伪造他人签章;部分犯罪分子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较熟悉银行业务。

5.以汇票为主,且有向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蔓延的趋势。

票据诈骗犯罪以汇票为主,其中银行
承兑汇票又是重点目标,近年有向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蔓延的趋势。

使用伪造、变造的进账单回单、收款通知、汇兑凭证等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

6.内外勾结案件较多。

由于少数银行内部管理混乱、内控机制不健全,有章不循以及忽视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和监督,有的银行工作人员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为犯罪分子提供客户预留签章、提供虚假证明等。

三、票据诈骗犯罪的手段
票据诈骗犯罪的手段主要有使用变造票据、伪造票据、仿制票据、签发违法票据、使用作废票据和冒用他人票据六种。

1.使用变造票据。

变造是指没有改变票据权限的人非法改变除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的行为。

包括绝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除签章之外,凡是增加或减少记载事项的行为,都是变造。

变造是对真实、有效的票据内容的改变。

具体说变造就是变更票据上他人记载的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付款地点和付款日期等记载内容。

实践中,变更票据金额的方式最为常见,多发生于支票和银行汇票,一般是将票据金额由小变大,变造的具体方法有加零法和改写法。

如先以小额现金向销货单位购货,然后以退货为由要求销货单位签发支票,骗取支票后变造支票金额,将票据金额由小变大。

2.使用伪造票据。

伪造是指非票据上记载的当事人假冒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伪造可能发生在票据行为的各个环节,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诸环节。

所谓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可以是活着的人,也可以是死亡的人,还可以是不存在的虚拟人。

印章的来源,有私刻的假印章,也有偷盗的真印章。

伪造有两种情况:一是在真实的票据用纸上伪造出票人签章并伪为出票行为;二是在真实、有效的票据上伪造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签章并伪为背书、承兑、保证等行为。

实践中,第一种情况较多。

伪造出票人签章,以支票为多,原因有:一是容易得到真实的支票用纸。

只要在银行开户就可购买到,或者通过偷盗、捡拾所得;二是容易得到被假冒出票人的签章印模。

只要出票人签发支票,其签章就必然会泄露。

甚至有的银行工作人员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为犯罪分子提供客户的预留银行签章。

伪造背书人签章,以汇票为多。

如行为人捡到收款人为某单位的银行汇票后,伪造收款人签章,背书后转让给他人,骗取他人财物。

又如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盗窃已办理再贴现但未进行转让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伪造贴现银行的汇票专用章后进行质押背书,再次进行流通使用。

伪造票据多伴有变造行为,如对支票号码的变造。

特别需要注意,以上伪造、变造的用以进行诈骗的票据,不仅包括票据法上所指的汇票、本票、支票,也包括汇兑凭证、委托收款凭证、托收承付凭证以及银行汇票申请书、银行进账单回单和各种收款通知、付款通知。

如伪造银行汇票申请书和银行进账单回单、变造收款通知金额、虚构收款人办理虚假特约委托收款等骗取他人财物。

3.使用仿制票据。

仿制是指对真实、有效的票据或票据用纸的外观形式进行非法模仿制作的行为。

仿制票据行为有两个特点:一是行为人没有票据的印制权;二是行为人以真实的票据用纸或有效票据为蓝本实施仿制行为。

使用仿制票据进行诈骗通常必须首先伪造出票人签章、伪为出票行为,故使用仿制票据必然是使用伪造票据。

实践中使用仿制票据进行诈骗以汇票为主,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又是重点。

“克隆票据”就是一种典型的仿制票据,它不仅是对真实、有效票据的外观形式的模仿,而且是对其内容,包括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及其他所有记载事项的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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