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中的域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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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知识产权的名词解释

网络知识产权的名词解释

网络知识产权的名词解释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知识产权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虽然我们经常在网络上听到这个词,但是对于其具体含义和作用可能存在一些困惑。

本文将对网络知识产权的相关名词进行解释和说明,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概念。

一、版权(Copyright)版权是网络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它是对原创作品的一种保护机制,确保作者或创作者能够享受到其劳动成果所带来的权益。

版权适用于文学、艺术、音乐、影片、软件等各类创作,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

在网络环境下,版权有助于维护原创作品的权益,防止被未经授权的转载、复制或改编。

二、商标(Trademark)商标是一种标识,用以区分某个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它可以是文字、图形、标志、颜色、声音等,它为品牌提供了独特的标识和识别。

在网络上,商标被广泛应用于商品和服务的推广与销售,例如知名品牌的标志图案。

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有助于维护品牌形象和消费者的权益。

三、专利(Patent)专利是一种对发明或技术创新的独占权,授予发明人或创造者对其发明的专有权益。

在网络领域,专利适用于软件、硬件、算法等技术创新。

通过专利的保护,发明人可以获得专利权益,防止他人未经授权地使用或复制该项技术。

四、著作权(Copyrigh))著作权是对文学、艺术和学术作品的一种保护,适用于诗歌、小说、歌曲、戏剧、绘画、摄影等各类创作。

在网络时代,著作权的保护尤为重要。

著作权保护了创作者的经济权益和道德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对其作品的回报,并赋予他们制定如何使用作品的权利。

五、域名(Domain Name)域名是互联网上的一个标识符,用于标记和定位网站或电子邮件地址。

常见的域名包括".com"、".cn"、".org"等,它们在网络上具有独特的标识作用。

域名注册需要保护,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以防止他人盗用或滥用。

六、网络侵权和知识产权保护随着网络的兴起,网络侵权问题也越发突出。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资产,它承载着创新和智慧的产物。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并确保创作者及相关权益人的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

一、专利保护专利是一种最常见的知识产权形式,主要用于保护新发明或技术创新。

申请人可以通过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来获得专利权。

专利保护的措施包括专利审查制度、专利无效宣告制度和专利侵权诉讼等。

当他人侵犯了你的专利权时,你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商标保护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标识,用于区分不同来源和品质的商品或服务。

商标保护的主要措施是注册商标权。

通过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可以获得商标权并保护自己的商标。

商标侵权行为包括擅自使用注册商标、仿冒注册商标等情况。

当你发现他人侵犯了你的商标权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申请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三、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是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保护。

在作品创作完成后,著作权自动产生。

著作权保护的措施包括创作成立、权利归属、著作权登记等。

当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复制、传播、展示、表演等你的作品时,构成了著作权侵权。

你可以通过著作权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责任,保护自己的权益。

四、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是一种不公开披露的商业信息,具有经济价值,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管理制度和诉讼追究等。

一旦商业秘密被披露或泄露,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当他人侵犯了你的商业秘密权时,你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追求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域名保护域名是互联网上标识网站的名称。

域名保护的措施包括及时注册、合理运用和解决争议等。

在互联网发展的过程中,域名的侵权行为逐渐增多。

当你的域名被他人恶意注册或侵犯时,你可以向相关的域名管理机构投诉,或者通过域名仲裁和诉讼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域名权益。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涉及到专利保护、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以及域名保护等多个方面。

域名纠纷及法律保护

域名纠纷及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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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信息 0科教视野 0
S I N E IF R TO C E C N O MA I N
20 06年
第2 期
域名纠纷及法律保护
王金 海
( 国人 民解 放军 6 2 1 队 ) 中 12 部
摘 要 : 名是 因特 网 用 户在 互 联 网上 的 地 址 。现 阶段 在 实 践 中产 生 了许 多域 名争 议 纠 纷 , 由 此 引发 出一 系列 的 法律 问题 。文章 通 过 分 析 域 井 个典 型案倒的法理过程 。 初步分析 了纠纷的原 因、 庚途径等 问题 , 解’ 并针对 " 3前域名保护 的立法缺 陷, 出了明确域名知识产权法律属性 。 - 提 加 强域名立法, 建构域 名 特 剐 法 的建 议 。 关键词 : 名 ; 连 网; 域 五 商标 : 识 产 权 ; 知 网络 知 识 产权

应 该认 为被 告 的 行 为 侵 犯 1 告 驰 名 商 标专 用 权 。2被 告 国 网 公 硐 注 r 缘 . 册 “KE , 名主观上存 在恶 意 , 告除抢 沣“K A” 名未曾使用 I A” 域 被 IE 域 外 , 抢 注 1大 蛰 的 域 名 } 不 积 极 使 用 。 待 价 而 清 的 非 善 意 注册 行 还 广 l 1 『 其
逐步实现域名 申请机炎数据库与商标管理数据库 的对接 , 根据 不同申
请单 位 的 行政 区 划 、 业 分 类 以及 它们 所 拥 有 的企 业 名 称 、 号 和 商 行 字 标 等逐 层 细化 。 一 化 , 终使 域 名 达到 一 一 应 。 种 解 决 途径 唯 最 对 这 对 于那些通过抢 注他人域名并 以此 想获得不正 当利益的投机者将是 个非常有效 的防范[】 5 二是对域名纠纷进行事后处理。即因域名发 生争 议 后 ,{ 名 注 册 机 关 或 人 民法 院根 据 实际 情 况 通 过 行政 裁 决或 『域 = I 司 法 裁 判 的 方 式 解决 纠 纷 , 也 是 “K A” 的解 决 方 式 。 目前 来 看 , 这 IE 案 很 少有 人利 用 行 政 方 法 解 决域 名 抢 注 纠 纷 , 而多 是 通 过 司 法途 径 。实 际上 ,通过行歧途径解决域名纠纷对 当事人 而言更加 经济 和快捷 , 行 政 解 决 也 是 围际 上 十分 普 遍 的做 法 。 无 沧是 通 过 行 政 还 是 司 法 途 径 。 种 个 案认 定 的效 力 范 围 针 对具 这 体 的域名 纠纷应当说都十分有效 。 但是 单纯的事前审查和事后处理都 有 一定 的 弊端 , 域 名 预 先 审 查 的范 围很 难 确定 , 如 另外 , 名 注 册 审查 域 与判断的成本很高等等。 而事后 的个案处理方式对其他域名的认定则 不 发 生 法 律上 的 效 力 ,叉 不 能从 根本 上 解 决 域 名 的 纠纷 与 冲 突 问题 。 因此 , 要彻底解决域名纠纷的来源 , 必须 持“ 先审查” 就 预 为主 、事 “ 后 个 案 处理 ” 辅 的 方 针 , 为 把这 两 种有 效 的方 式 结 合 起 来 , 使其 扬 长避 短 , 挥各 自的优 势 , 能 形 成 一 个完 整 的域 名纠 纷 解 决 机 制 。 发 才 三 、 蔷我 国 域 名 法 律 保 护 的对 策 完 l 确认 域 名 的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属性 对 j 名 的法 律 性 质 , 术界 、 = 域 学 还 没有 形 成 统 一 的观 点 。域 名 的 涵 义 可 以 从 两 个 层 面进 行解 读 。从技 术 偿 面 上 辨 , 名 可 以 理 解 为是 代 表 一 种 英 文 字 母 代 号 . 之 相 关得 域 与 是 域 名 系 统 ( edmannm yt D S 中 的 凶 特 网 协 定( tre t o i a esse h m, N ) I ent n Pooo, ) 码 代 号 , D S数 码 , 就 是 说域 名 是 用 于 怀 识 某 个 网 rt lI 数 c P 即 N 也 络地 址 的一 串字 母 的 缩 写 , 一个在 互 联 上 的地 址 从 社 会 层 面 上 足

知识产权法中对软件保护的措施

知识产权法中对软件保护的措施

知识产权法中对软件保护的措施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软件产业的迅猛发展,软件保护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保护软件的知识产权,不仅关乎软件开发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创新环境和经济发展。

因此,各国法律和国际组织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软件的知识产权。

一、版权法保护软件作为一种创作成果,享受着与其他文学艺术作品相似的版权保护。

在版权法中,软件被视为一种表达思想的作品,无论是可执行的程序还是源代码,都受到版权保护。

这意味着未经软件开发者许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复制、传播、修改或展示软件都构成侵权行为。

版权保护是软件保护的基础和核心,它为软件开发者提供了经济利益的保障,促进了软件创新和技术进步。

然而,仅仅依靠版权法保护软件的知识产权还远远不够,因为软件的复制、传播和修改往往是难以控制的。

二、专利法保护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少国家采取了专门的软件专利制度。

根据专利法,软件可以被视为一种发明或实用新型,只要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就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软件专利保护的优势在于可以对软件的技术实现进行更为具体和细致的保护。

通过获得专利权,软件开发者可以限制他人在技术实现上的类似或相似行为,从而保护自己的市场份额和技术优势。

然而,软件专利制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专利申请的难度和费用较高,扰乱了软件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三、商标和域名保护除了版权和专利,商标和域名也是软件保护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在软件行业中,很多知名软件开发商都拥有自己独特的商标和域名,这不仅是他们产品的标志,也是他们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商标和域名的保护主要通过商标法和域名管理机构进行。

软件开发者可以通过注册商标来保护自己的软件品牌,防止他人的使用和侵权行为。

而域名保护则通过域名注册机构和域名纠纷解决机构进行,确保自己的域名不被抢注或滥用。

四、技术保护措施除了法律保护措施,技术保护措施也是软件保护的重要手段。

技术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密码、许可证管理、数字签名等。

域名的法律保护

域名的法律保护

毛:匕。

璺。

婪一五黜域名的法律保护熊君玉(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j l;京市100876)脯耍]互联网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昌盛铸造了一个繁荣的网络时代,在网络时代的大气象下,域名相关问题也日趋成为人们关注和争论的焦点。

在网络经济无处不在的今天,域名更是现代企业和团体的网上商标,而由此所引发的城名权与商标权利冲突等法律问题也呈现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

笔者拟对我国现有的域名保护制度的硬献进行分析,希望由此穰.有别度的不足,并提出可行的改良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域名法律保护制度。

本文通过对域名概念的界定和法律.陡质的分析,各国和各地区域名保护模式的学习借鉴.以及国内目前域名保护的现状分析。

对我国域名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意见和舭【关键词】域名;法律保护一、域名的概念界定(一)域名的概念关于域名的概念,立法上没有明确的标识,学理界对此也有各种各样的理解。

有的学者认为域名是联接到国际互联网上的计算机的地址,它们是为了便于人们发电子邮件或访问个网站而设计的:有的学者认为域名是在网络环境下产生的与商标、商号等相类似,但又不同于商标、商号而区别域名使用人其服务的标识性知识产权客体:另一些学者认为从技术上讲,域名是了方便计算机网络用户的使用或区分而使用的—连串有义的字母或数字等组成的符号,它与计算机的I P地址是一对应的:还有的认为域名是因特网用户在互联网上的名称、地址和有信息资料的索弓f o仲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渴l认为域名是指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O蝴对应。

:认为域名是互联网计算机地址的观点,只看到了域名的用途,并没有揭示它的本质:认为是与商标类似的观点,并没有脱离传统的知识产权范围,以传统的眼光看如今网络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滞后性:从技术角度定义的观点,缺乏社会性;而认为只是索引的观点,又没有突出其技术性,而仅仅是从用途上定义。

所以,我比较赞同的是仲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渴-对域名所做的定义:域名是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络协议(IP)地址相对应。

中文域名与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中文域名与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Chinese Domain Name and Protection of Releva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作者: 柯佳儿 任龙
作者机构: 复旦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系,上海200433
出版物刊名: 研究与发展管理
页码: 74-79页
主题词: 知识产权 域名 域名抢注 商标法 中文域名 域名管理办法
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域名的商业价值已日益显现.中文域名一经推出,便不断掀起一轮又一轮抢注高峰.域名是否具有知识产权,域名抢注现象如何防范等问题重又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为了规范中文域名注册的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我国域名的发展以及对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必须采取相应的立法对策,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并迅速与国际接轨.。

域名受什么法律保护

域名受什么法律保护

域名受什么法律保护
⾼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属于侵权⾏为。

对于域名的保护,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域名注册受什么法律保护呢?如果恶意注册会怎么办?下⾯就由店铺⼩编为您提供有关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域名受什么法律保护
域名属于知识产权,受民法典保护。

如果⼈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等⾏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侵权、注销域名。

《民法典》第⼀百⼆⼗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作品;
(⼆)发明、实⽤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域名侵权怎么处罚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
第⼋条⼈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等⾏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该域名;给权利⼈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域名属于知识产权,受知识产权法保护。

如果⼈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等⾏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侵权、注销域名。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您提供的有关解答。

如果您有与法律有关的问题,欢迎您随时到店铺进⾏咨询。

域名的法律保护

域名的法律保护

1 域名的含义 . 众所周知 ,互联 网是 由分 布在 世界 上很多地方 的大大 小小 的 计算机 网络 互相连接而成 的国际网 。每 台计 算机在互联 网上 的 地址 ,都属于 自己 、区别于 他人 , 是唯 一的 、永 久性 的 , 也 作 用类似电话号码 , 在互联 网上打入对方地址而访问对方主页或 与时方 电子信箱 交流信息 , 与拨通对方 电话号码同对方通话非常 类似 。真正的 络地址是个纯数 字,一个瓦联 网用户在他的计算 机 上输入这 串地址 , 他的计算 机就 可以通过互联网同这个地址的 计算机连接起来 。但这 串数字对人来讲不易记忆和理解 ,因此 , 人们将数字地址 对应成一种 比较容 易理解和记忆的、 主要采用字 母 和数 字表示的一 串字符 ,这就是域 名 , 称网址…。 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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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 &T }OOYIOMT: C NE E #L0 FRAI E CN N O N
域名 的法律保护
吴秀 云 ’ 王晓冬 ( 安徽 大学 法学 院 安徽合肥 2 0 3 ) 3 速发展 ,域名 纠纷 日益增 多 ,域名 作为一种权利 应当得到法 律的保护 ,但 我 国现 有法 律缺乏相 应规定 。 j 本 文从域名的法 律性质 入手 ,分析 了域 名法 律保护 的现状 ,最后 提 出我国域名 法律保护 的对 策 。 关键词 :域名 现状 分析 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
网络触 角所涉及到的 世界 任何一 个地方也 不能重复 。 在这一 方 面 ,较之 以往的知 识产权 客体有 更大的专 有性 ,从而使 其没有 了地域性 的限制 。只要互联 网一 日存在 ,上 网单位一 日不主动 放弃或 申请撤销域名 ,该域 名就将长期 存在下去 ,这 一方面也 超 出了以往知 识产权时 间性的特征 。 从这两方 面看是 否说明域 名不符合知识产权的特 征呢 ?我们认为恰恰因为域名不甚符合以 往人们对 知识产权的特征 的这两 点定义 , 反而 说明 了它符合知 识产权发 展的潮流 ,代表着未 来知识产 权的特征 。 反映 了域名 的新 技术特征 与传统 知识 产权制 度的相 应滞 后。

浅谈域名的法律保护

浅谈域名的法律保护

浅谈域名的法律保护[摘要]当前,互联网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媒介,其已发展影响至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当商业的竞争延伸到网络中时,高科技战争就随之展开了。

在这场战争中,虽然域名只是字符标记,但因其所具有的独立的识别功能,开始取得无可比拟的商业实践价值。

也正因如此,存在于网络虚拟空间中的域名,已成为重要的商业性标记,所以法律应当对其所有人给予相应的保障。

到目前为止,对域名权的保护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文章在研究有关域名的几个问题的同时,对域名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域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自有域名一词以来,学界关于域名的概念众说纷纭,未能形成统一意见。

直至原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的《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对域名的概念首次做了统一的定义:“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相对应。

”①随着网络在商业领域运用的逐渐普遍和深入,域名越来越广泛地成为网络经济活动的一种商业标示符号,几乎与传统知识产权领域的商标和商号具有相同的标示作用。

域名能为其所有人带来经济利益,因而对其进行法律保护问题也就自然被提出来,并在同传统知识产权的冲突与协调方面受到极大的关注。

一、域名的性质及法律地位域名的性质问题也就是域名是不是一项独立的权利,如果是一项独立的权利那是不是知识产权。

这是学界一直争论的问题,迄今为止尚无一个国家的立法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

关于域名的性质,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域名是一种新兴的知识产权,二是认为域名是传统知识产权在网络上的延伸,三是认为域名不是知识产权,其实质是一种民事权利。

②即使认为域名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学者们的分歧也是很大的。

虽然域名的作用基本上等同于商标、商号的标示作用,但毕竟域名还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商标、商号。

传统知识产权类型中也不能容纳域名,那么域名能不能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来加以保护呢?如果是的话,它又属于哪一类型的权利呢?这就是域名的性质和法律地位问题。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网络知识产权,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法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网络知识产权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下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和技术作品,以及其他人格化权益。

第三条因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必须加强立法保护,健全法律制度。

第四条国家保护网络知识产权,倡导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自觉尊重和保护网络知识产权,加大网络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培养全社会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第二章网络著作权保护第五条网络著作权人享有其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益。

第六条未经网络著作权人的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复制、发行、展示、传播网络著作权作品。

第七条网络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真实权等权益。

第八条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版权保护意识,制定合理规则,加强版权监管,妥善处理侵权纠纷。

第三章网络商标保护第九条网络商标权是网络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商标权和网址域名权。

第十条网络商标权人享有其商标的使用权、转让权、许可权等权益。

第十一条未经网络商标权人的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网络商标。

第十二条网络商标权人应当加强对商标的保护和管理,及时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四章网络专利保护第十三条网络专利权是网络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

第十四条网络专利权人享有其专利的实施权、转让权、许可权等权益。

第十五条未经网络专利权人的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网络专利。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创新,保护网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网络专利的保护力度。

第五章网络作品保护第十七条网络作品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下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和技术作品。

第十八条网络作品享有与传统作品相同的著作权和其他权益。

浅谈企业域名的法律保护

浅谈企业域名的法律保护

商标 。这样 , 域名和商标之间形成 了一种密切关系 。 在我 国 , 域名 注册 由中国互联 网络 信息 中心 负责 , 对 其 注册 的域名不负检索责任 。 即不承担 向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部 门及 商标管理部 门查询用户域 名是否与 注册商标 或者企业 名称相冲突的责任 ; 而我国的《 商标法 》 未规定将他人 的注册
第 四, 当企业的商标 与他人 的域 名冲突时 , 可尝试 通过
两 种 途 径 加 以解 决 :一 是 通 过 法 院 诉 讼 或 域 名 争 议 程 序 解 决. 二是 直 接 向原 注 册 者 协 商 赎 买 。 者认 为 , 现 行 法 律 制 笔 在 度对域名纠纷提供完善 的解决办法之前 . 接与在 先注册 自 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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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平 台
■ 墨 詈 ■ — 一■
域耍


电 子 商 务 的 崛 起 呼 唤 企 业 域 名 的 法 律
保 护
残 企 域 1 淡 业 石《 I
法 傈 件妒
张 学雷 李 海 燕
二、 当前 企 业 域 名 的 法 律 保 护 面 临 的 主 要
商 标 作 为 域 名 注 册 和 使 用 属 于 侵 权 行 为 . 加 上 域 名 的 国 际 再 性 和 唯 一 标 识 性 与 商 标 的地 域 性 和行 业 性 之 间 的矛 盾 , 业 企 域 名 和 商标 之 间 的 冲突 就 不 可 避 免 。 型 的 表 现 形 式 就 是域 典
名抢注。
用《 商标 法》 的规定存在 障碍 的情 况下 , 考虑适 用《 应 反不正
当竞 争 法 》 因为 “ 名 抢 注 ” 为 的 基 本 特 征 就 是 利 用 他 人 。 域 行

关于域名知识产权保护的几点思考

关于域名知识产权保护的几点思考

用户 , 由于其是数字标识 , 但 使用 时很难记 忆与书
写, 用户无 法在 上网 时去输入 如此复 杂 的 I P地址 来 登 陆 网站 。为 了能 够简化 操作 , I 在 P地址 的基础 上 又发展 出一种 字符 型 的地址 方 案 , 是将 每 一 个 字 就
缴纳域名运行管理费 , 注册人即可永久使用 , 而无须 像商标那样定期续展。
可的情况下 , 任何人或组织都无权使用该域名 , 一旦 使用将构成对注册人权利的侵犯 , 将承担法律责任。
3域名具 有 全球 性 : 一 般 知识 产 权 的保 护有 ) 与
所不同, 域名的专有权保护并不受地域的限制, 注册 人一旦成功注册某一域名 , 就在全球范围内拥有了
域名 的排他 性权 利 。 4 域名 具有 无时 限性 : ) 域名 一经 注册 , 只要定期
2 当前 国 内域 名抢注现 状及 其危 害
符型的地址都与特定的 I 地址相对应 , P 这就使网络 上的资源访问变得容易快捷。而这个与网络上的数 字型 I 地址 相对应 的字符型地址 , P 就被称之 为域
名。 我 国信 息产业 部 2 0 00年发 布 的《 于 因特 网中 关
由于 存在 上 述特 征 , 网络域 名 已经 成 为 因特 网
或者较 高的知 名度 , 们 在 消费 者 的 心 目中不单 会 它
网络字符标识 , 是进行网络访问的重要基础。 与一般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客体相 比, 域名具
有如 下法律 特征 : 1域名具 有唯一 性 : 是指 在全球 范 围内 , ) 这 不可
收稿 日期 :20 0 6—0 —1 9 2
回域 名无 疑是一 次较 大 的经 济损失 。如果抢 注 者将

互联网域名法律保护论文

互联网域名法律保护论文

互联网域名的法律保护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不少学者阐述过自己的观点,本文的目的在于对域名保护的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了国际上几种知识产权的保护方法,并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进行评析,提出在各种保护方法的基础上博采众长,建设适合我国的互联网域名保护制度。

关键字:互联网域名保护模式域名管理一、域名的概念域名代表计算机的网络地址,它最初是作为互联网联机通讯的技术参数而出现的,一个域名代表一个具体而确定的ip 地址。

ip 地址是一种由阿拉伯数字表示的技术编号,具有规定的格式。

域名具有标识性,域名成为人们用来在互联网上代表自己的标志,人们用它来在互联网上表示自己,并让人们能够方便地连接到自己的计算机(网络服务器),访问自己的网页。

2004 年9 月28 日,国家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的《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对域名的概念作了统一的阐释:”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 地址相对应。

”二、域名的具体内容从知识产权的动态发展来看,只要回顾一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历程,就会认为域名纳入知识产权体系是顺理成章的。

今天受知识产权法调整的知识产权客体种类,与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之初相比已有天渊之别。

在与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偕同发展的进程中,知识产权法始终是开放的、动态的,经历着新技术的考验,并为所面临的挑战提供适宜的解决办法。

域名的产生是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由域名与现有知识产权之间的权利冲突而引起的纠纷已经得到wipo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解决此类纠纷。

因此,将域名归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畴,正是法律进步的趋势。

由于域名源于注册者的创造性智力活动,特别是在域名的选择编排方面对独创性、简明性、内涵性的不懈追求,使得域名的编制不是字符简单的排列组合,它经过了仔细的构思与选择,是经由创造性劳动所产生的,其中的创意设计和构思组合充分证明了域名的产生和使用是一种智力活动。

论我国商标及域名的法律保护

论我国商标及域名的法律保护
论我国商标及域 名的法律保护
汤莉 莉
( 武汉 科技 大学 中南分 校商 学 院 40 1) 3 0 5
摘 要 : 着市场经 济的不断 发展, 随 商标、域名作为 企业的无形资产, 具有 巨大的价值。本文拟 在对 商标 及域名进行界 定 的基础上 ,分析我 国对 商标和域名保护 的不足之处 ,并提 出相关建 议,进一 步完善我 国的商标 和域名 的法律保护。 关键词 :商标 域名 法律保护

我国对商标 、域名 法律保护 的现状
第一 , 乏系统性的规范性文件 。 缺 我国对于域名抢注的 相关规 范, 往往是以细则 、 办法等文件 出现 的, 并没有单行 法律 , 而且 《 商标法 ( 、( 反不正 当竞争法 等相关法律中也 没有对域名抢注问题进行相应的规定 , 导致人民法院审理案 件的无法可依。 第二 , 域名注册与商标注册原则的同一 。 域名的唯一 性、 排他性特征决定 了域名空间竞争的激烈性远远高于商标 等传统标识 , 故对同一个域名可能存在着很多 申请注册 人, 而该域 名只能 由一个人所有。 根据 《 中国互联 网络域名注册 暂行管理办法 的规定 , 域名注册遵循 “ 申请先注册 ”的 先 原 则 ,这 一 规定 必然 会 导 致 域 名 抢 注行 为的 频 发 。 二、加强商标与域名保护的对 策 市场 经济 的发展需要完备的竞争秩序 ,而商标侵权和 域名抢注行为的频发 , 必然会损害经营者 的积极性 。 完善商 标与域名的保护 已经迫在眉捷 。 第一 , 完善立法 。 法律是社 会生活的调节器 , 新兴的网 络经济要求相应 的法律 为之服务。域名属于知识产权的范 畴, 但独特的内涵使其 区别于其他知识产权。 域名法律制度 的 核 心 应 当 是确 认 、 护 域 名 持 有 人 的利 益 , 域 名 与 其 他 保 对 权 利 冲 突 进 行 协 调 , 而 促 进 网络 经 济 的 发展 。 是 , 网 从 但 对 络域名 ,我 国还 没有一部单行的法律来对之加以规定和保 护 , 不 能 不 说是 我 国法 律 体 制 的 不 足 。完 善立 法 , 是 解 这 才 决 上 述 问 题 的 最 有效 的办 法 和 最 终 途 径 。 第二 , 加大对驰名 商标 的保护力度。 商标抢 注行为 多发 生在驰名商标领域 , 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 , 助于维 有 护 良好 的 社 会秩 序 。 国对 未 注 册 的 驰 名 商标 的保 护 , 局 我 仅 限 于 同类 产 品 不 得使 用 , 对 当今 经 营 多 元化 的趋 势 , 未 面 对 注 册 的 驰 名 商标 的保 护 ,保 护 范 围应 扩 大 到 不 同类 商 品 。 第三 ,强化 纠纷解决机制 , 大违法惩处力度。商标 、 加 域 名 纠 纷 属 于私 权 领 域 纠 纷 , 为 平等 主体 的 双 方 当事 人 在 作 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 , 通过 自愿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 , 是完 全 符 合 意 思 自治 原 则 的 。 另一 方 面 , 们 也 应 认识 到 , 但 我 商 标、 域名抢注现象的频频发生 ,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利益 的驱动 。在 司法实践 中,立足干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 结合被侵权人的损失情况和侵权人因其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 益,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 。 以严格的惩戒手段来预 防和制 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固

知识产权法对域名保护的规定

知识产权法对域名保护的规定

知识产权法对域名保护的规定在当今数字化时代,域名被广泛应用于互联网中,成为商标和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域名的独特性和重要性,域名的保护成为了一个紧迫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知识产权法对域名保护做出了一系列规定。

本文将对知识产权法对域名保护的规定进行探讨。

一、商标法对域名保护的规定商标法是保护商标权益的基本法律,对域名保护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使用域名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的行为是禁止的。

这一规定使得域名注册者不得以注册相似的域名来误导消费者,侵犯他人商标权。

同时,商标法也规定了商标持有人可以要求解除侵权行为,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具体操作上,商标法对域名保护的规定考虑到了域名的特殊性。

商标法规定了商标评审机关可以对侵权域名进行撤销或变更,以保护商标权益。

此外,商标法还针对争议域名提出了特殊的仲裁程序,为权益人解决域名纠纷提供了途径。

二、著作权法对域名保护的规定著作权法也对域名保护做出了相关规定。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域名可以视为作品,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也就是说,任何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域名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对域名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人可以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著作权法也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措施,防止用户在其服务平台上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域名保护的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是针对互联网传播领域的特殊法规,也对域名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条例,任何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域名进行传播的行为都应被视为侵权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域名的保护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该条例规定了侵权域名的处理方式,明确权利人可以向有关管理机关申请撤销或变更侵权域名。

其次,对于恶意注册、使用域名进行非法牟利等行为,该条例也提供了明确的惩罚措施。

总结:知识产权法对域名保护的规定主要包括商标法、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论域名权的性质及其法律保护

论域名权的性质及其法律保护

Legal Sys t em A nd So c i et y 翟墨篷銎置竺竺型!!f叁篁!圭塾垒周行摘要近年来由域名而致的纠纷也不断发生,但由于目前学术界对于域名的性质尚无统一之意见,各国立法也规定不一,由此导致了世界范围内域名权保护的障碍。

本文旨在通过对域名权性质的探讨,比较目前世界范围内对域名的保护方法,确定对域名的保护模式,进而对我国域名保护管理体制提出进一步意见。

关键词域名国际保护C N N I C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l009-0592(2010)09—08202域名(D om ai n N am e),又称网址,即连接到互联网上的旧址,“是指与因特网上数码地址相应的字母数字混合语符列”。

域名一旦被确定,就具有了独占性、不可更改性以及唯一性。

因此更J Ju需要一个合理有效的机制对域名的注册、使用等行为进行规制,同时对由域名引起的纠纷进行管理。

一、域名权与商标权的关系作为一项新兴的权利,域名权的出现不过数十载。

对于域名权究竟是否为一项独立的知识产权,至今仍无定论。

换言之,即域名权应为一项独立的知识产权,或仪是商标权在网络空间范围内的延伸。

(一)域名与商标的联系与区别域名与传统商业活动中的商标有着类似之处,即二者同样具有易于辨识和容易记忆的商业价值。

但二者在某些方面仍具有明显差异。

首先,在唯一性上,商标依j{{i分类注册,在不同领域内允许相同或类似商标的存在,但域名是在世界范围绝对唯一。

域名的注册只涉及先后性问题,不考虑使用领域与类别,使得域名成为更为稀缺的资源。

其次,是地域性的差别。

一般说来,注册商标都是由各国国内法予以保护的,域名的地域性则小的多,由于网络连通世界的特性,每一域名在全球范围内都是可以访问的,这就要求注册域名要在全球范围内受到保护。

再次,二者在识别性方面有着很大差别。

商标具有明显易识性,消费者能够根据图像、文字的组合一眼辨识出商品或服务提供者。

互联网域名保护之立法

互联网域名保护之立法

互联网域名保护之立法浅析王思梦(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25)[摘要]当前,随着网络的发展,介于网络空间的各种信息正在以迅猛之势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这种在虚拟世界中人类关系的不断发展,势必导致类似于现实世界中出现的各种社会关系的纷繁复杂,进而对规范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产生巨大的压力,致使其必须不断的完善与发展。

域名的立法问题便是其中产生的问题之一。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域名关系的法律,现有的一些办法及规定层次效力较低,都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判案的依据,而且体系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立法上也存在一些漏洞甚至冲突。

我国应以国内有关规则为基础,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尽快形成自己的域名法律体系。

[关键词]互联网;域名;国内外现状;立法构想[中图分类号]G420[文献标识码]B[收稿日期]2012-10-29一、域名的概念及性质特征域名对人们的意义已经不仅仅是最初具有标识性质的“网络名称”,在追逐利益最大化的今天,域名越来越多的被应用到商业领域。

所以,现实社会中用于商业标识的商标和企业名称便与域名产生了不可避免的冲突。

在冲突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明确域名的法律地位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然而,要论证这一课题,就必须先明确域名的概念。

(一)域名的概念关于域名概念的界定,学术界有着不同的理解。

可归纳为以下三种:1.从技术方面来给域名定义的,虽然明确了域名的基本意义,但没有将域名在新形势下凸显出来的商业特征给予阐述。

例如,域名是指在计算机网络中,因特网间网协议(IP 协议)专门设计的一种字符型的层次型名字管理机制来标识主机、信箱和用户的命名机制。

域名就是网址,是指在因特网上使用的用来区别不同网站主页的网络地址。

2.从域名的商业性质入手,体现了现今域名的利润价值,但失去了其原本的技术功能。

例如,域名就是互联网络上的一个企业或者机构的名字,是在互联网上的企业相互联络的网络地址。

3.《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对域名的概念界定为: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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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中的域名保护
在互联网时代,域名作为互联网上的地址标识符,扮演着至关重要
的角色。

域名的合法使用与保护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
从知识产权法的角度,探讨域名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与措施。

一、域名的法律地位
域名是互联网上的资源,其在法律地位上享有知识产权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域名具备了作品的创
作性和独创性,因而应当被视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商标所有人
享有对商标的专有权,而域名与商标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性,因此可
以将域名的法律地位视为商标的一种。

二、域名侵权的形式与侵权追责
1. 域名侵权的形式
(1)域名冒用:当他人未经授权使用与他人商标完全相同或相似
的域名时,构成了域名冒用,从而侵害了商标权利。

(2)域名抢注:当他人恶意注册与著名商标相关的域名,意图借
此行为谋求不正当利益时,构成了域名抢注,同样也侵犯了商标权利。

(3)域名解析劫持:当域名注册者故意修改域名解析系统,使得
用户在访问特定网站时被导向其他网站,从而产生混淆和误导,给受
害者和商标持有人带来不利影响。

2. 侵权追责的措施
(1)著作权保护:当域名构成了著作权作品时,域名注册人侵犯
了他人的著作权,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纠纷。

(2)商标权保护:商标持有人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保护,要求撤销侵权者注册的侵权域名。

同时,商标持有人也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起商标权侵权纠纷,要求侵权者承担侵权行为带来的民事责任。

(3)网络监管和行政制裁:在我国,工信部门负责互联网领域的
监管工作。

当发现域名侵权行为时,相关部门可采取暂停、关闭或注
销域名等行政制裁措施。

三、域名保护的措施与方法
1. 商标注册与维权
商标是域名保护的一种重要手段。

域名注册前,建议进行商标查询,确保与商标并无冲突。

同时,商标持有人也应主动注册与自身商标相
同或相似的域名,以增强域名的合法性和保护措施。

2. 域名纠纷解决机制
我国设立了专门负责处理域名争议纠纷的机构,即中国互联网络信
息中心(CNNIC)。

当域名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CNNIC进行在线调
解与仲裁,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 域名反抢注措施
为了防止他人恶意抢注自己的域名,域名持有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尽早注册:在公开使用之前,尽早注册域名,确保自己享有优先权。

(2)行政保护:在商标被他人抢注后,可以向相应行政部门申请撤销侵权域名的注册。

(3)司法救济:如果行政保护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纠纷,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国际域名保护的发展趋势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域名的跨国使用与保护问题越来越凸显。

国际上建立了一系列的机构与协定,共同推动域名保护的国际化进程。

例如,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针对域名争议设立了特殊仲裁机构,为跨国域名纠纷提供解决机制。

总结起来,域名保护是知识产权法中的重要内容。

在域名的合法使用与保护方面,我们应当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加大法律的保护力度,并在国际合作上加强协调与配合,共同推动域名保护工作的发展。

这样才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推动互联网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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