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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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的常见问题及策略分析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的常见问题及策略分析

经济管理129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的常见问题及策略分析丁先宏 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教育培训中心摘要: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深化改革,单位岗位设置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直接关系到公共服务的水平以及社会功能的实现,如何科学设置岗位已经成为事业单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就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试探性地提出几点解决策略,以便相关人士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常见问题;策略中图分类号:F24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129-01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概述(一)重要意义首先,有利于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内部分配制度的目的就是完善分配制度,构建鼓励人才创业创新、与业绩密切关联、符合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激励制度,使职工的工资与其的实际贡献、工作业绩、岗位职责等所产生的效益相联系。

可以说,分配制度的改革重点就是以岗位为基础对薪酬加以确定,即通过分析评估各类岗位,明确岗位的职级和重要性,才能准确掌握岗位工资的级差系数,制定等级与类别不同的岗位工资[1]。

其次,有利于推行聘用制。

聘用制主要是择业个人和用人单位利用合同签订的方式对人事关系加以确立,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职责,核心在于按照岗位聘用,这也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

如果岗位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往往不能进行岗位评估与分类,无法考核聘用人员的履职情况,导致制度流于形式。

最后,有利于岗位管理制度的完善。

岗位管理制度的完善是岗位管理的主体,其涉及考核考评办法、解聘辞聘办法、公开招聘办法、竞聘上岗办法、岗位设置办法等内容,其中岗位设置办法是制定其他制度的前提,如果岗位设置不够合理,则不能顺利实施解聘辞聘、公开招聘、岗位竞聘等。

总之,事业单位岗位的科学合理设置,能够形成能下能上、择优竞争的用人机制,实现以岗定酬、竞聘上岗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二)常见问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常见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1.传统资历观念的影响。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思考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思考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的相关思考
汇报人: 2023-12-25
目录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概述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现状
与问题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策略
与建议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践
与创新 • 结论与展望
01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概述
定义与特点
01
02
定义:事业单位岗位设 置管理是指根据事业单 位的职责和任务,科学 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 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 利和任职条件,并按照 规定的程序进行岗位聘 用和管理的一系列过程 。
位配置的合理性和效率。
管理模式的创新
合同管理
采用合同管理方式,明确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职责、薪酬待遇等 ,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和灵活性。
动态调整
根据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和员工绩效表现,动态调整岗位设置和 人员配置,保持管理的高效性和适应性。
信息化管理
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岗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岗位信息的实时 更新和维护,提高管理效率。
05
结论与展望
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思考
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 分,对于提高组织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
输标02入题
在实际操作中,应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科 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职数 限制,确保岗位设置与单位发展目标相一致。
岗位设置管理的意义
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通过科学的岗位设置管理,能够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为人员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提供依据,提高人力资 源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优化组织结构
合理的岗位设置能够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明确部门职责 和工作流程,提高组织效率和运行质量。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1、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什么特点?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六个特点:一是重在确立制度,实行国家通用标准(通用类别、通用等级、通用管理办法),人员不下岗;二是坚持与工资制度改革相配套,二者相互促进;三是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不矛盾;四是坚持统一规范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深化现行管理体制改革;五是坚持因事设岗与因人设岗相结合,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六是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二者不可偏废。

2、关于实施范围概括起来,就是五个纳入,四个不纳入:五个纳入是: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及正式在册人员均纳入实施范围。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实施。

党群口事业单位按省上文件精神也纳入实施范围。

企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认可的纳入实施范围。

长期休病假、提前离岗、内退、退养人员也纳入实施范围。

四个不纳入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纳入范围。

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纳入范围。

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范围。

临时聘用人员不纳入范围。

上述各条有些是实施范围中明确的,有些是不明确,经请示省上答复的,这些只做不说。

3、关于岗位类别根据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另外还规定了特设岗位设置。

特设岗位不是单位的一类岗位,而是三类岗位中的一类,是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工作任务完成后,按照管理权限核销。

特设岗位设置一要填写特设岗位设置审核表;二要符合文件规定的四个条件;三要经市人事部门批准方可设置。

经请示省人事厅,事业单位退二线领导的岗位设置,可以用设置特设岗位的办法来处理,决不能设置非领导职务。

4、关于岗位等级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三类29个等级。

管理岗位设一至十级职员岗位,一至六级属正处级以上,因些县上实施七至十级共4个等级职位岗位,依次分别对应正科、副科、科员、办事员四个职位。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对于事业单位而言,如果想要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中实现长足发展目标,就必须要积极顺应市场经济的实际需求来调整人才的分布结构。

相比较来看,传统制度中的用人模式并不利于留住优质人才,久而久之会导致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不合理,影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此,在之后的工作中,事业单位应当从细节出发来调整岗位设置,尽快落实全新的聘用机制,在改革与转型的过程中不断积累宝贵经验,积极完善管理方法,为了在新环境中得以稳定发展而持续输送新的活力。

关键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问题;对策;引言在事业单位中,岗位的设置起着重要的作用,不同岗位之间分工明确协调并进,才能够让单位内部拧成一股绳,也更加有利于发展,让职员有更加强的归属感,有极大的工作激情,各单位内部通过各种激励方式制度更有利于单位的发展,在各式各样的激励中往往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对岗位设置的顺利进行具有显著的成效。

对于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和薪酬制定是国家在事业单位中实行的一种管理制度,这一制度巧妙地将事业单位中人员的聘用和相应的薪酬待遇制度结合起来。

在岗位设置管理和薪酬待遇分配的改革过程中,科学合理的方案不仅关系职员的切身利益,还关系事业单位的进一步发展和运行,关系事业单位工作进展的深度与利益,因此将事业单位中薪酬的激励和岗位的设置结合起来,将会促进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能够更好地激发工作人员的斗志,引导他们进一步实现自身的价值,努力为事业单位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概述1.1岗位的概念与分类岗位的特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岗位需要根据组织目标来合理设置,同时要制定出明确的岗位职责。

其次,岗位应当有完整的任职内容。

确保所有在岗人员均可以高效率完成岗位任务。

再次,岗位应当有具体的工作地点,其工作难度会根据地域特征来有所变化。

最后,岗位是一种资源,并且属于稀缺资源的范畴。

相比较而言,事业单位的岗位具有特殊的社会功能与职责,因此在进行岗位设置时应当更加谨慎,根据实际情况来明确设置岗位名称任务、条件以及工作内容等等。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中若干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中若干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党群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在全省事业单位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09‟25号)精神,现就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核定的范围问题根据•实施意见‣的范围规定,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在实施范围之列。

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均在核定的范围之内,须按管理权限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的执行日期问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聘任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岗位,其工资待遇从聘任后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三、关于未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问题未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工作严格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09‟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推行新的岗位管理制度,核定各类人员的岗位。

各类人员所任职务已超新核定岗位结构比例数的单位,通过设臵临时岗位自然减员、调出等办法逐步消化解决。

各类岗位有一定比例空额数的单位,可开展相应岗位的聘用工作。

四、关于职员岗位聘用问题职员岗位除各级组织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聘任制,签订聘用合同。

领导班子成员在竞聘上岗的基础上,由主管部门聘用,其他人员由事业单位法人聘用。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存在问题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存在问题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2010年4月,我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市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通过制定操作规范、培训业务骨干、强化政策宣传等措施,在全省率先完成岗位设置,进入人员定岗工作阶段。

由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创新,人们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明确,政策措施还不配套和完善。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认为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一、部分人员对岗位设置工作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部分事业单位的领导和从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人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理解不充分的现象。

没有认识到岗位管理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运行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中起到的积极作用;没有认识到岗位管理在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中起到的积极作用。

担心既得利益受到损害,担心原有人员结构比例失调,担心“双肩挑”人员不能就高兑现工资。

由于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出现了不敢触及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象,怀疑政策执行的力度,观望改革的效果,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

二、政策的原则性和事业单位情况的复杂性之间存在矛盾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尽管国家出台了实施意见,下发了十二个行业指导意见,省里又制订了操作细则。

但是,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还仅仅是构建一个制度框架,大多是原则性的东西,面对现有事业单位省市县乡股五个行政层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众多领域,这些规定凸显出内容适用性、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无法囊括各种各样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无法解决事业单位现实存在的一些矛盾。

如:以管理和工勤为主体的单位不允许兼职与科股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相对应层级较低兼职要求强烈的矛盾。

教研、科研类事业单位高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相对偏低与实际工作需要之间的矛盾等。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作者简介:刘金莲(1988— ),女,汉族,河南驻马店人,经济师。

主要研究方向:人力资源。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大核心组成内容,是完成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自身份管理至岗位管理的根本变革。

身为一项改革工作,岗位设置管理是否具备科学性、全面性,对事业单位发展会有极大的影响性。

所以事业单位必须改变岗位设置之后的管理观念,按照不同单位现实状况,深入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立岗位职责性,以激发工作职员热情度,为单位管理目标的达成奠定根基。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岗位管理、考评奖惩机制不健全现下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中,尽管对岗位类比、等级、条件、聘用要求等给出确切规定,不过在岗位设置管理、考核上却未有要求。

如今延续使用传统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新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创新机制有待创建。

如此令诸多事业单位在予以奖惩时欠缺参考规范,没办法精确的掌控。

例如在职在岗职工在怎样的状况下予以降级、怎样的前提下可允调岗或者解聘等。

这些全无执行规定。

使得单位管理者践行时各有一套,规则不统一,职员在工作上也存在敷衍、钻漏洞、态度不认真等现象。

(二)各大岗位综合设立调整存在较大难度大家都知道,事业单位管理者必须兼具专业化、管理性素质,不过就现状来看,可实现专业、管理双重要求的人才非常稀少。

在设立管理岗时,常常会安排专业知识或管理经验匮乏的人担任,还可能出现一个管理岗位上存在多个管理者或者一人担任多岗的现象。

另外,专业技术架构比重上,国家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按照级别从高到低的架构比重是1:3:6,在这一总控制目标下,不同地区、类型的事业单位可按照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三)事业单位聘请问题过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倘若事业单位岗位有缺,要第一时间通过公开招聘、竞聘等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不过关于择优的标准并不明确,这令事业单位在聘用职员时出现诸多无法调和的问题。

例如,如今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人才的招聘、聘用、职称评定等时,不同流程间的制度无法予以调和,致使每年度都会有一些单位的招聘结果失败,而医疗卫生方面的人才选不到合适的单位,也可能事业单位岗位偏少,获得职称的人较多,单位中很多人具备资质却因数量问题失之交臂,自然薪资福利也是没办法获得的。

浅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其管理中注意的问题【范本模板】

浅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其管理中注意的问题【范本模板】

浅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其管理中注意的问题摘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存在因人设岗、岗位聘用资格条件过低等问题;在管理中存在考核管理走过场等现象。

文章针对这些进行了阐述,提出了相对应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问题一、因人设岗问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关系着事业单位长远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最终关系到事业单位因岗位设置利弊,利用和发挥人才效率上决定着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一)因人设岗的短期效益因人设岗即根据现有人员职称评定状况,按照下达的职数和设置比例设置岗位等级,通过聘任,能够满足和激励聘任到相应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具有增强工作活力,起到推进单位工作,发挥短期效益的作用.缺点和不足:不利于选拔优秀人员,或对突出的优秀人员进行低职高档聘任或有晋升空间机会.从短期效益看,因人设岗能够激励和推进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若预留空间不足,因人设岗会阻碍优秀人才的产生.(二)因人设岗的长期效益因人设岗如果对预期长远目标考虑不到位,会导致其设岗的短期效益好,而长远效益降低,不利于单位长远发展.要保证因人设岗符合长远利益目标,因人设岗应该预留或超设岗位,目的为保证或满足优秀人员的发展或引进突出的优秀人员,留有发展机会和空间。

在现有岗位比例固定下,无法满足预留或超设岗位,需要增加岗位比例才能实现预留或超设。

现实操作中,岗位比例已被控制情况下,增加比例实现预留或超设空间非常难,需要主管部门核批或增加编制职数。

因为主管部门受到整个地区、地方的影响,很难增加编制职数。

因此,现实状况是:事业单位因人设岗的短期行为是主要选择,而长期选择行为几乎不存在。

这种情况不利于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与发展.二、设置岗位聘用条件过低过高问题(一)设置岗位聘用条件过低问题为了照顾相应职称评定人员享受到高档等级待遇,一般都将岗位聘用的资格条件设置过低,以便于相应职称评定人员符合并直接聘用到高档。

比如:将副高级职称评定人员直接聘用到副高五档。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岗位设置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最基础和重要的工作.它能够全面有效的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能有效的促进和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本文主要分析了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从而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对岗位设置工作的管理,提高事业单位的运行效率.关键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解决办法事业单位是为社会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2006年我国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革重点主要为:一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进程.二是完善聘用合同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探索完善聘后管理机制,研究制定聘用合同规定.三是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四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事业单位对岗位进行合理的设置,是改革的基础,能够促进单位人事制度的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将从对人员身份到对工作岗位的转化,通过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实现对岗位数量的控制、对人员结构进行调整,达到因事设岗、按岗用人、以岗定薪、聘用管理,从而确保事业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岗位设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

目标不够明确。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目的是要转换用人机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然而在具体实施中,部分管理人员思想不到位,观念陈旧,没有真正改变以前旧的用人制度,认为岗位设置工作就是搞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而对通过设岗、竞聘上岗,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单位的长远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思路。

2。

岗位结构比难以优化控制。

岗位结构比例是岗位设置的工作的核心要素之一。

岗位结构比例包含三个层面:一类是岗位类别结构比例,即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三大类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二是同类不同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如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级岗位、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三是同类同职级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如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二至四级之间的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竹办发[2003]108、109号文件下文后,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已在全县全面铺开。

各事业单位情况不一,涉及的人员众多,结构复杂,在推聘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精神,现对其中若干具体问题解释如下:一、关于岗位设臵问题根据省市的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设臵岗位,要以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及人员结构、领导职数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臵。

我县在首次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工作中,为减轻各单位人员分流的压力,借鉴外地的经验,采取先行转制,逐步规范的方式进行。

各单位可暂不考虑编制问题,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及现有人员状况自行设岗。

但专业技术岗位应按人事职改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设臵。

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设臵流动岗位或兼职性工作岗位。

二、签订聘用合同的对象和新进人员的管理问题1、实行聘用制改革的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对象,原则上包括本单位在编在册并有具体工作岗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其中,下列人员按不同情况办理:(1)在实施聘用制度改革中未取得具体工作岗位的人员不签订聘用合同;(2)脱产学习不在工作岗位的人员暂不签订聘用合同,学习结束取得工作岗位后再签订聘用合同;(3)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实行委任制的,应签订聘用合同。

实行委任制的不签订聘用合同。

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实行委任制还是实行聘用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组织决定。

实行委任制的一般为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的中层领导职务一般不实行委任制。

(4)事业单位原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勤人员是否改签聘用合同,由各地、各部门自行决定。

改签的,应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改签的,原合同应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需续签合同的,签订聘用合同。

2、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是指2003年3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不论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改革工作是否到位,除下列情况外,新进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对确定聘用的,一律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管理,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代理;(1)接收国家当年计划分配的****干部不实行公开招聘,接收后与本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一样对待,接收单位实行聘用制改革签订聘用合同的,执行中发[2001]3号文件中关于3年适应期的规定。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涉及面比较广,政策性比较强。

为了帮助大家正确把握和理解《晋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统一思想认识,顺利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现就我区的一些具体问题作进一步的说明。

1、关于实施范围的界定实施范围包括单位实施范围和人员实施范围。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精神和中组部、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单位实施范围的界定是: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学会、协会及社团组织。

这些单位,无论是全额拨款、差额补贴、自收自支,还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都在实施范围之内。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经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均不列入实施范围。

民办(包括民办公助)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和其他民营企业组织可以自行参照执行,但不列入政府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对人员实施范围的界定是: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中所有在册的正式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临时用工或临时聘用人员等编外用人情况,按照现行政策,这部分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实施范围,也不纳入实行人员聘用制范围,有关单位可以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管理,待编制政策有明确规定时再予以规范。

另外,对一些在机关工作的人员占事业编制,但又没有相应的事业单位实体,即所谓的人员“混编”情况,在岗位设置管理开展之前,要进行一次摸底和清理,尽快明确他们的具体工作单位和岗位,否则不得纳入实施范围。

2、关于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确定事业单位在首次设岗时,其岗位总量按核定的编制数确定,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原则上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引言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的一种重要的社会组织,在教育、医疗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社会提供了优质的教育培养、医疗服务等资源,也是整个国民社会得以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

事业单位拥有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是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关键。

因此,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这项改革要保证这些高级知识分子能得到满意的岗位和待遇,有理想的晋升空间。

本文立足研究分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后所暴露出的一些弊端,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后存在的问题2.1岗位设置缺乏明确的目的岗位设置的初衷在于改变传统一锅端的用人机制,激发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获得岗位认可,找到在单位的存在感,帮助他们实现工作的价值,更好地投入事业单位各项工作中,真正做到献身公益事业、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然而事实上,由于管理人员认识不充分、接受新理念不彻底,对岗位设置的认识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理念中,片面地认为岗位设置就是聘用制、走形式。

没有真正认识到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是实现管理方式现代化、改变以往铁饭碗弊端的一项重要改革,因而对岗位设置缺乏明确的目的。

2.2优秀人才难以得到晋升事业岗位设置实施后,大部分事业单位采用聘用制。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中普遍设有初级、中级、高级岗位,一般的结构比例是初级多、中级少、高级更少。

专业技术岗位是一个事业单位的重要岗位,从业者都是拥有相应专业技术和能力的知识分子。

实施中,在评定职称时,因为总量控制存在着初级岗一般都能评上,中级职称评定因岗位设置少,即使符合条件了也评不上、高级职称不好评的现象。

一个单位的岗位固定,而且岗位还存在着岗随人走的现象,只有在这个岗位上的人评为更高一级或者退休或者交流到别的管理岗位,才能空出岗位。

这一切都会导致出现优秀的人才难以得到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Post Setting in Public Institutions乔晓丽(洛阳市吉利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河南洛阳471000)QIAO Xiao-li(Luoyang City Jili District Land and Resources Supervision Group,Luoyang471000,China)【摘要】对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就是要打破传统的用人模式,通过采用合同聘用制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形成规范、合理、高效的用人机制,激发广大事业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投入事业单位高效便民服务中,将事业单位的职能充分发挥出来。

浅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其管理中注意的问题[共5篇]

浅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其管理中注意的问题[共5篇]

浅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其管理中注意的问题[共5篇]第一篇:浅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其管理中注意的问题浅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其管理中注意的问题摘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存在因人设岗、岗位聘用资格条件过低等问题;在管理中存在考核管理走过场等现象。

文章针对这些进行了阐述,提出了相对应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问题一、因人设岗问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关系着事业单位长远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最终关系到事业单位因岗位设置利弊,利用和发挥人才效率上决定着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一)因人设岗的短期效益因人设岗即根据现有人员职称评定状况,按照下达的职数和设置比例设置岗位等级,通过聘任,能够满足和激励聘任到相应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具有增强工作活力,起到推进单位工作,发挥短期效益的作用。

缺点和不足:不利于选拔优秀人员,或对突出的优秀人员进行低职高档聘任或有晋升空间机会。

从短期效益看,因人设岗能够激励和推进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若预留空间不足,因人设岗会阻碍优秀人才的产生。

(二)因人设岗的长期效益因人设岗如果对预期长远目标考虑不到位,会导致其设岗的短期效益好,而长远效益降低,不利于单位长远发展。

要保证因人设岗符合长远利益目标,因人设岗应该预留或超设岗位,目的为保证或满足优秀人员的发展或引进突出的优秀人员,留有发展机会和空间。

在现有岗位比例固定下,无法满足预留或超设岗位,需要增加岗位比例才能实现预留或超设。

现实操作中,岗位比例已被控制情况下,增加比例实现预留或超设空间非常难,需要主管部门核批或增加编制职数。

因为主管部门受到整个地区、地方的影响,很难增加编制职数。

因此,现实状况是:事业单位因人设岗的短期行为是主要选择,而长期选择行为几乎不存在。

这种情况不利于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与发展。

二、设置岗位聘用条件过低过高问题(一)设置岗位聘用条件过低问题为了照顾相应职称评定人员享受到高档等级待遇,一般都将岗位聘用的资格条件设置过低,以便于相应职称评定人员符合并直接聘用到高档。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1.拟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列入转企改制名单但尚未实施的事业单位是否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按照规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已经转企改制为企业的,均不列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拟参公管理但尚未获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先进行岗位设置,待参公后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已批准列入转企改制名单、尚未实施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不在岗位设置管理之列。

其它特殊情况,按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后可以暂不纳入实施范围。

2.党校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是否纳入实施范围?——党校除已实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应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3.即将列入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乡镇事业单位如何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2009年将全面推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

此次改革,乡镇现有的“七站八所”将根据新的职能分工重新布局。

为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且适应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进程,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可视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进程择机而动。

对苏州市、宿迁市及部分已完成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乡镇事业单位可先行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4.如何处理好编制员额内定岗与按“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定岗的问题?——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当在编制员额范围内设岗。

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必须在编制员额范围内设岗。

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或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如确因事业发展需要,现有人员超过编制员额的,可按“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设岗。

“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有正式的用人关系,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签订了聘用合同;二是有正式的工资关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职工的工资待遇;三是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可。

5.现有人员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或已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首次岗位聘用时如何操作?——按照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经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doc-『来凤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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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州实际,现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对象与范围的处理1、有机构无人员的单位、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企业化管理单位,暂不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2、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的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转制单位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事业单位自主聘用的临时人员、借调人员、外聘客座教授及专家,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未核定编制数的事业单位,凡能够核编到单位的,应先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再组织实施岗位设置;暂不便于核编到单位的,可经机构编制部门确认,以现有在编人员为基数设置岗位。

二、关于单位类别的处理5、党校和广播电视大学参照教育行业指导意见,按高等学校第五类单位设置岗位。

6、教育系统的科研机构按科研行业指导意见设置岗位。

教育行政部门隶属事业单位按管理类单位设置岗位。

7、多个事业单位捆绑设置岗位的,应区分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工勤技能类,严格按单位类别捆绑设岗,不同类别的单位,不能捆绑设岗。

三、关于结构比例的处理8、事业单位三类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行业指导意见有明确规定的,按行业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没有行业指导意见的,经批准可以比照相关行业指导意见执行,或按州、县市总体控制结构比例执行。

岗位设置必须充分体现因事设岗,不得设置与单位职能任务无关的岗位。

9、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有主系列和辅助系列的,主系列的高级岗位应占单位高级岗位的90%以上,中级岗位应占单位中级岗位的80%以上。

一般事业单位的辅助系列,原则上不设高级岗位。

1 0、必须正确处理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与现有人员结构比例的关系。

(1)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与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基本一致的单位,严格按核准的岗位聘用上岗。

(2)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应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上岗人员,超比例人员可保留原聘职级待遇,并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

渝人发〔2008〕68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㈠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8〕2号)及各行业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现对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企业所属事业单位是否纳入实施范围的问题原国家人事部文件规定“企业所属事业单位不纳入岗位设置实施范围”。

鉴于我市实际情况,企业所属或代管且已经参加2006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纳入岗位设置范围。

二、关于未定机构规格、编制数、领导职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问题未定机构规格、编制数、领导职数的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确定机构规格、编制数、领导职数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实施办法》和行业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岗位设置的问题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为基数。

凡经政府人事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按规定程序进入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工资关系,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进行管理的非在编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其他非在编人员不属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范围,是否参照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进行管理,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四、关于管理(职员)岗位设置的问题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岗位数量根据其规格、规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承担领导职责的管理(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其他管理(职员)岗位数量,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参照我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并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

首次竞聘时按现聘职务对应进入相应等级的职员岗位。

五、关于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如何调控的问题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期间,根据超比例单位的具体情况,采取“退二进一”或“退三进一”等方法,严格控制同等级岗位人员数量。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政策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政策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政策解释1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是什么?答:《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除了已经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所有事业单位(包括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并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企业所属事业单位)都纳入实施范围。

同时规定,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纳入实施范围。

已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未获得批准以前,要先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另外,事业单位存在三种人员,第一种是在编不在岗人员;第二种是已经没有实际功能的单位中还没有分流或安置的人员;第三种是被借用到机关或其他单位工作的“混岗”人员。

在实际操作中,对第一、第二种人员,可以先采取06工改的做法,等国家和省里有了新的政策以后再予以统一考虑。

对第三种人员,因为这些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都还在原事业单位,所以在首次岗位设置中要在原事业单位聘任,但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尽量理顺关系,让这些人员能尽早回到原事业单位工作岗位。

2、如何对事业单位进行功能分类?答:事业单位确定单位类型,关系到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数量及其结构比例的确定,是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前提。

但是,事业单位如何分类,省里没有统一的细化标准,跟国家现行的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也不尽相同。

同时,由于各个事业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也很难制定统一的分类标准,主要还是要根据单位承担的社会功能、工作职责和工作性质来定。

因此,对事业单位的功能分类,可以先由事业单位自己填报,然后再由组织或人事部门会同编办以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为根据,同时考虑现有人员结构的实际情况,逐个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告知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由人事或组织部门、编办、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共同进行商定。

3、如何确定岗位总量?答:确定岗位总量,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基础。

按照省里的规定,除了学校、医院外,其他事业单位都要严格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确定岗位总量,不得突破。

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篇: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若干问题的解释1、岗位的概念2、设岗的基本依据(原则)3、岗位分类4、事业单位实行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岗位管理”5、工资标准6、岗位管理与工资管理中对岗位的计算结果不一致7、专业技术岗位总量计算基数的确定方法8、编外人员暂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9、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原则1、岗位的概念岗位,是将事业单位的职能和任务进行分解之后,能承载某些工作任务和实现某一特定功能的基本单元,它一般以一个..人能胜任的饱满工作量为标准而设定的。

具体的一个岗位,其..........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任务)可能是同一类型的,也可能是不同类型、区别较大的。

2、设岗的基本依据(原则)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的岗位设臵应当遵循“因事设岗”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和任务设岗,确定岗位的类型和数额。

3、岗位分类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有必要将其所有的岗位划分为几大类,如中小学教职工可分为教师、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四类岗位。

常用的“三分法”就是将各类岗位划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三大类,当然,这只是宏观理论框架上的分类基础;在具体的事业单位,这三大类岗位之间往往存在任务内容重叠、交叉或互相渗透的现象。

比如,近年随着现代电子自动化设备的普遍应用,许多由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的日常操作和一般性技术维持工作,也可由工勤技术人员来完成。

又比如,一些规模较小的单位,其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并不大,加上不属于该单位向外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范畴,因此,会计人员常被根据实际情况列归管理岗位进行管理。

还有,许多中层管理人员,如医院的科主任、科技机构的总工,他们并没有脱离专业技术工作,相反,实际上是承担着对专业技术工作进行专业管理职责的第一线。

岗位工作内容多样化的现象是客观地普遍存在的。

我们应当正确认识“三分法”的优点和短处,灵活、合理地处理事业单位在岗位设臵管理、岗位工资标准的选择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解释一、什么是岗位设臵管理?岗位是一个单位为实现其工作目标进行组织分工的基本单元。

每个岗位都应有具体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相应和任职条件。

岗位设臵管理包含两层意思:一个是岗位设臵,一个是岗位管理。

岗位设臵就是事业单位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和领导职数,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臵各类岗位。

岗位管理就是事业单位在完成岗位设臵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方式,择优聘用各类岗位工作人员,并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通过岗位设臵管理,可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资源配臵,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事业单位为什么要进行岗位设臵管理?事业单位是各类人才的主要聚集地,是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促进就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随着社会事业的发展变化,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的要求。

为此,近年来国家先后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快推进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特别是在2006年,人事部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试行办法》及《实施意见》,决定在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臵管理工作。

实施岗位设臵管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沿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身份管理贯穿于人事管理的各个环节。

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就是要打破身份管理,搞活用人制度,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是建立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重要基础。

人员聘用以岗位空缺为前提,合同管理以岗位职责为依据,考核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工资待遇根据岗位等级和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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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若干问题的解释1、岗位的概念2、设岗的基本依据(原则)3、岗位分类4、事业单位实行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岗位管理”5、工资标准6、岗位管理与工资管理中对岗位的计算结果不一致7、专业技术岗位总量计算基数的确定方法8、编外人员暂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9、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原则1、岗位的概念岗位,是将事业单位的职能和任务进行分解之后,能承载某些工作任务和实现某一特定功能的基本单元,它一般以一个..人能胜任的饱满工作量..........为标准而设定的。

具体的一个岗位,其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任务)可能是同一类型的,也可能是不同类型、区别较大的。

2、设岗的基本依据(原则)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应当遵循“因事设岗”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和任务设岗,确定岗位的类型和数额。

3、岗位分类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有必要将其所有的岗位划分为几大类,如中小学教职工可分为教师、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四类岗位。

常用的“三分法”就是将各类岗位划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三大类,当然,这只是宏观理论框架上的分类基础;在具体的事业单位,这三大类岗位之间往往存在任务内容重叠、交叉或互相渗透的现象。

比如,近年随着现代电子自动化设备的普遍应用,许多由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的日常操作和一般性技术维持工作,也可由工勤技术人员来完成。

又比如,一些规模较小的单位,其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并不大,加上不属于该单位向外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范畴,因此,会计人员常被根据实际情况列归管理岗位进行管理。

还有,许多中层管理人员,如医院的科主任、科技机构的总工,他们并没有脱离专业技术工作,相反,实际上是承担着对专业技术工作进行专业管理职责的第一线。

岗位工作内容多样化的现象是客观地普遍存在的。

我们应当正确认识“三分法”的优点和短处,灵活、合理地处理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管理、岗位工资标准的选择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4、事业单位实行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岗位管理”“因事设岗”、“按岗用人”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原则性的基本要求。

事实上,当具体到某一事业单位时,并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岗位管理”和完全按固定的岗位工作内容(即岗位说明书)用人的情况。

这是因为岗位的设置和等级划分,并不完全按“事”——职位(岗位)分类的要求,也就是依据职位(岗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及所需要资格条件而定;而是以职位分类为基础,品位分类为辅的,兼顾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两种方法的优点,在考虑到“人”——任职人员所具备的资历、学历等条件和身份等的差异后确定的。

在实际的管理中,往往还要根据某些人或某个人的特点和长处来灵活地安排岗位工作,这种“因人设岗”的现象,是合理的,在性质上不同于那种不从工作需要出发而乱进人、乱用人的“因人设岗”。

职位(岗位)分类和品位分类是人事分类的两种主要方法,在实际运用中,很少有纯粹意义上的职位分类或品位分类,常常是结合起来,各有侧重。

举个典型的例子,在医院里就打针来说,是一项单一的技能,打得好不好,与职称之高低没有太大的关系,而且年轻护士一般要比老护士打得好,但因为没有设立年功制工资,又不得不为年老的护士设置较高级的岗位,相应给予较高的工资待遇。

现行职称制度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体系,就是品位分类在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体现,其主要目的是国家为专业技术人才设定若干级别(台阶)的梯级职业奋斗目标,开辟比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广阔得多的专业成长空间和事业发展舞台。

同时也表明了岗位的设置,直接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以提供物质激励。

现实存在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岗位聘用不统一的问题,是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制度(职称制度)自身特点和内在矛盾的外现,其存在有一定的客观合理性,除非放弃现行制度,否则不可能较好地解决。

完全按职位(岗位)分类,即根据工作需要来设岗,则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通常只需分三个层次:一般专业技术岗位(普通技术人员岗)、低层专业技术管理岗位(技术部门主管)、高层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总的来说,事业单位设置岗位,应当综合考虑“事”——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单位人员队伍配备情况这两方面的因素,权衡利弊,以“事”为先决条件,充分顾及“人”的情况,坚持“事”与“人”的有机结合,合理设岗和用人。

5、工资标准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根据岗位的不同,分为三类:管理岗位(职员)工资、专业技术岗位(职称)工资、工勤技能岗位(工人)工资。

在整个工资标准体系,从高到低,依次为职称工资、职员工资、工人工资。

其结构不是太合理,突出表现在高层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标准甚至低于相应级别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这也是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的结果。

因此,当一个人,其具体承担的工作任务,存在着管理工作与专业技术工作兼而有之,或工勤技能工作与管理工作兼而有之,或以工人身份从事一般专业技术工作时,工资标准的选择显得非常困难。

从实际需要出发,考虑到新旧政策交替和过渡的事实,我们提出处理岗位工作兼职和工资标准选择问题的参考方法如下:*单位领导或中层管理人员,如果其承担的是行政综合管理工作,则只能选靠职员工资标准。

*单位领导或中层管理人员,如果其承担的管理工作是对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相当高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则其工资可选靠较高的职称工资标准。

*单位领导或中层管理人员,如果从事行政综合管理的同时,又兼任专业技术工作,且达到标准工作量的1/3以上,则经过批准,可以选靠职称工资标准。

(凡是选靠职称工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应列入专业技术岗位总基数,以准确计算和确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工人身份人员,承担且胜任一般专业技术工作的,根据其是否拥有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而选择工资标准,有职称的选靠职称工资标准,无职称的仍选靠工人工资标准。

但在计算岗位数和检查编制使用情况时,可以将机构改革和重新定编以前吸收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工人身份者,视同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岗位视同专业技术岗位。

“双肩挑”实质上是不同岗位工资标准的选择问题,处理“双肩挑”问题时,应当从实际出发,避免简单地进行岗位分类的生硬做法,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按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工资标准。

按照人事部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这与原有的规定是一致的。

因此,行政领导职务一般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可兼可不兼的不兼,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应当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通常要达到该类岗位标准工作量的1/3以上。

事业单位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例如,高等院校的系主任,医疗卫生单位的科主任等,一般不存在兼职问题,因为他们大都是业务技术骨干或是学术、学科带头人,他们从事的主要工作是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没有脱离生产、科研、教学的第一线。

如果说他们也有兼职问题,可以理解为是专业技术人员兼任管理岗位。

在审批“双肩挑”时,一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对拟兼职人员进行公示,确认其是否真正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是否完成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

6、岗位管理与工资管理中对岗位的计算结果不一致这是由计算的标准和分类的方式不一致而产生的现象。

从岗位管理、编制管理的角度来看:在一个单位里,一编一岗,一个人只有一个岗位,岗位的工作内容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多样化的。

岗位工作内容的多样化,常以“双肩挑”的形式表现出来。

现行岗位分类方法按岗位工作内容性质的不同,只分为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大类,因此只能将具有多样化工作内容的岗位根据其主要工作的性质划归相应的岗位类别进行计算。

从工资管理的角度来看:工资标准设计为管理岗位(职员)工资、专业技术岗位(职称)工资、工勤技能岗位(工人)工资三种,职称工资较高,工人工资较低,职员工资居中。

工资制度的设计上不够合理,没有较好地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未能体现出管理因素在现代公共事业运作中的重要作用,导致处于领导岗位的职员工资待遇,一方面低于相当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另一方面也只等同于同一等级的非领导岗位的职员。

对于在领导岗位上兼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来说,这个问题尤为突出。

为此,应当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合理、妥当地处理此类问题,保护管理人才的积极性。

岗位工资标准的选择,并不能决定岗位的性质,而是一种折衷、变通的行为,要注意对享受不同岗位工资标准人数的计算结果,不能等同于对不同类别岗位数量的计算结果,往往有一定的出入。

7、专业技术岗位总量计算基数的确定方法按照人事部的规定,各省原则上以编制数内的在编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数为基数。

凡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均可列入基数。

★如何处理“六定”方案核定的岗位结构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事业单位的业务发展和人员配备常有变化,要求管理要有一定的弹性,客观上需要区别不同岗位类别采取不同的控制办法。

岗位结构的确定,应以核定的人员编制为基础和前提,但机构编制方案的调整周期太长,不适应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有必要实事求是地解决这一问题。

另外,对省直事业单位进行“六定”,是我省借鉴外地经验,采取的一项具有探索性的改革措施。

“六定”方案对各类岗位数额的确定,其初衷是为了严格控制管理岗位和工勤技术岗位的数额,没有也不可能顾及到岗位兼职(“双肩挑”)的情况。

“六定”方案中核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是指承担领导管理职责的一般专业技术岗位。

因此,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确保事业单位的岗位总数和管理岗位数、工勤人员岗位数不突破核定的人员编制总数和岗位数的前提下,一般将专业技术岗位数控制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岗位数内,确需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单位的人员编制(岗位)总数内调剂,适当增加专业技术岗位数,以解决“双肩挑”等带来的岗位数偏紧问题。

★如何处理按编制核定结构比例的遗留问题琼人劳保职[2000]8号文规定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为基数进行计算,存在两个方面的弊端:一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较多、且有“双肩挑”情况的单位则卡得太紧,不利于开展业务工作;二是对空编较多、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单位则显得过于宽松,超乎实际工作需要。

考虑到不少空编单位的岗位是按照这一规定进行控制的,且已执行了多年,一下子改变过来难度较多,所以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在保留老人原有岗位等级的同时,限制晋升到更高等级的“新人”,逐年核减其较高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降低其偏高的结构比例。

8、编外人员暂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35号)提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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