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肺栓塞治疗难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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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肺栓塞治疗难点解读
一、引言
尽管目前已有若干关于急性肺栓塞(PE)的诊疗指南,但许多棘手问题仍很难从中找到答案。为填补指南中这方面的不足,来自英国皇家海莱姆医院的Condliffe教授等联合该院内科和血液病学医生,提出了与急慢性PE相关的14个临床治疗难点,并综合当前证据、指南和自己的临床经验,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治疗建议。
该建议涉及的讨论范围包括:次大面积PE、近期中风或手术后PE、心脏骤停患者溶栓药的剂量选择与应用、外科或导管介入治疗、初始溶栓失败、妊娠期PE、右心房血栓、植入腔静脉过滤器的作用、偶发及亚段PE溶栓剂量的使用、急慢性PE区分、早期出院和新型口服抗凝剂等多个方面。
8位医师整理了一份当前急慢性肺栓塞疾病治疗临床实践中面临的14个难点,通过PubMed对各项治疗难点进行检索并初步审查,根据检索结果撰写治疗草案,经过讨论并结合自己的经验最终制定了推荐治疗建议。由于患者数量有限以及报告偏倚等局限性,根据现有文献对治疗难点得出明确的结论存在困难,所以本文提出的建议主要基于目前的专家共识。相信该文可为临床医生答疑解惑,带来很大帮助。
二、PE严重程度定义
该综述采用美国心脏协会(AHA)分型方法对PE的严重程度进行定义。大面积PE定义为:急性PE出现持续性低血压(收缩压<90mmHg且持续时间> 15分钟),或需要应用正性肌力药物,或有休克征象。次大面积PE定义为:右心室(RV)功能障碍和/或存在心肌坏死的证据。无以上征象的患者则定义为PE低风险。
三、临床难点
1. 次大面积PE
先前发表在Thorax杂志上的论文引发了对血压正常的PE患者全身性溶栓的争论。临床试验表明,溶栓治疗可改善血流动力学并加速血凝块溶解,但其是否降低患者死亡率尚不明确。
最近,一项大型国家登记注册中心数据研究显示,溶栓治疗可导致血压正常的急性PE患者死亡率增加。因此,筛选溶栓患者需要考虑其风险分层。
PE严重程度评分系统如PE严重程度指数(PESI),可以明确与患者预后不良相关的临床特征。欧洲心脏病学会(ESC)指南推荐使用超声心动图、CT、B型尿钠肽、肌钙蛋白等评估右室功能不全或心肌局部缺血,以帮助风险分层。深静脉血栓形成(DVT)也被认为与预后差相关。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基本可确定30天内死亡率>20%的高危人群。
2004年一项关于大面积和次大面积PE溶栓治疗随机对照试验(RCT)的荟萃分析表明,9.1%的患者溶栓后出现严重出血,0.5%
的患者出现颅内出血(ICH)。最近一项关于替奈普酶治疗次大面积PE(PEITHO)的大型RCT表明,其严重出血率为2%,颅内出血为6.3%(单独应用肝素时分别为1.5%和0.2%),并且< 75岁的患者出血风险和死亡率均较低。
推荐治疗方法:次大面积PE患者不推荐常规进行溶栓治疗,但通过PESI评分对单个或多个预后不良因素以及是否存在增加出血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后,可选择合适的患者进行溶栓治疗。
2. 近期手术、既往有卒中或颅内占位性病变
2.1 近期术后溶栓
共筛选出25篇报道,涉及近期接受较大手术且应用那沙普酶溶栓的患者64例。术后1周和1~2周接受溶栓治疗,患者大出血发生率分别为大于50%和20%。美国胸科医师学院(ACCP)指南将近期手术(不包括近期的脑部或脊椎手术或外伤)作为溶栓的相对禁忌证,术后2周出血风险显著降低。
2.2 存在颅内占位性病变时溶栓
颅内肿瘤接受溶栓治疗的患者12例,其中只有1例患者(8.3%)出现ICH。Guillan等报道5例卒中患者接受全身性溶栓治疗后均无并发症。脑出血的风险取决于肿瘤的类型和部位。临床病理学研究表明转移性黑色素瘤自发性颅内出血的风险为50%,少突神经胶质瘤为29.2%,脑膜瘤为2.8%。
2.3 近期局部缺血性卒中
根据ACCP和ESC指南局部缺血性卒中后3或6个月内是溶栓治疗的禁忌症。一项卒中后3个月内发生PE患者接受溶栓治疗的研究表明未增加ICH的发生率。
推荐治疗方法:患者术后1周内出现大面积PE,推荐应用机械方法处理。术后1~2周内溶栓风险可能取决于手术性质。近期局部缺血性卒中不是溶栓治疗的绝对禁忌症,但没有数据量化卒中后溶栓治疗时间表。特定的颅内占位性病变,例如脑膜瘤,也不影响溶栓治疗的决策。
3. 急性脑梗塞
患者由于反常栓子横跨卵圆孔未闭(PFO)导致同时出现卒中和PE者很罕见。急性PE患者随后出现卒中(1~10%的病例)更常见。PE是卒中后2~4周最常见死因。不应用抗凝剂,大出血可转变为低风险的点状出血。然而,卒中后早期低、中剂量肝素与出血转变相关。
卒中指南建议推迟抗凝治疗,房颤合并局部缺血性卒中患者2周后进行抗凝,但对于合并PE患者抗凝治疗的意见不统一。英国卒中指南推荐近端DVT或PE时予以抗凝,而AHA指南不推荐中至重度卒中患者进行初始抗凝治疗。
推荐治疗方法:应评估患者的风险-获益比。但常规做法是对所有的
脑梗塞和PE患者进行抗凝治疗。PE患者伴有原发性出血性卒中或近期显著出血转化时,可考虑下腔静脉(IVC)滤网植入和推迟抗凝。
4. 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时溶栓剂和剂量选择
涉及尿激酶,链激酶和重组组织型纤维蛋白酶原激活剂(阿替普酶,瑞替普酶,去氨普酶和替奈普酶)等。阿替普酶是PE应用最广泛的溶栓剂;患者≥65kg,推荐剂量为1~2min内给予负荷量10mg,随后90mg于2h内给予。患者<65kg,总剂量为1.5mg/kg;如体重60kg 患者,应先给予负荷剂量10mg,随后80mg于2h内给予。
已接受肝素治疗的患者,阿替普酶治疗前停用肝素,检查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阿替普酶治疗后2小时,当APTT比率<2×正常值上限时重新应用肝素。若溶栓的临床反应良好,溶栓治疗24小时后改用低分子肝素(LMWH)。
如上所述,如果溶栓前应用低分子肝素,每日一次和每日两次给药分别推迟至最后一次注射LMWH后18小时和8~10小时后开始溶栓。两项半量阿替普酶治疗次大面积PE的RCT研究表明与单用抗凝剂相比溶栓疗效较好,且未增加出血风险,其与标准剂量抗凝疗治疗疗效相似,但出血风险降低。
推荐治疗方法:如果PE患者有溶栓治疗的适应症,阿替普酶10mg 静注后,继以90mg于2小时内给予(最多不超过1.5mg/kg)维持。如果有溶栓指征,但出血风险高,则考虑使用半量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