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y侵权案
十大著名侵权案例
十大著名侵权案例
1. 草地侵犯者案:草地侵犯者(The Invader on the Lawn)是一款由日本任天堂公司推出的游戏机游戏,该游戏的玩法和名称被中国企业抄袭,引发了一起著名的侵权案件。
2. 圣诞老人案:一家中国公司制作了一款与传统圣诞老人形象极为相似的玩具,引发了与圣诞老人传统形象版权所有者之间的侵权纠纷。
3. 爱马仕案:法国奢侈品牌爱马仕(Hermès)起诉中国公司侵犯其商标,双方之间进行了一场备受关注的商标侵权诉讼。
4. 雷蛇案:雷蛇(Razer)是一家知名的电脑外设公司,其品牌商标被一家中国公司未经授权地使用,雷蛇随后提起了侵权诉讼。
5. Adidas案:德国运动装备品牌Adidas控告一家中国公司侵犯其商标,包括标识和设计,引起了一场重大的商标侵权案。
6. 苹果案:苹果公司多次起诉中国公司侵犯其专利和商标,其中包括侵权iPhone外观设计和使用“iPhone”商标等案件。
7. 路易威登案:法国奢侈品牌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起诉多家中国公司生产和销售侵权的假冒产品,引发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8. 蒙娜丽莎案:意大利著名画家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
的作品《蒙娜丽莎》被多家公司用于商品设计和广告宣传,引起了与达·芬奇遗产管理机构之间的版权纠纷。
9. 比基尼牛仔裤案:美国服装品牌比基尼(Bikini)起诉中国
公司侵犯其商标,中国公司推出的牛仔裤设计被指与比基尼牛仔裤商标相似。
10. 哈利·波特案:英国作家J.K.罗琳的系列小说《哈利·波特》被多家中国公司未经授权地用于商品和广告中,引发了一系列的版权侵权纠纷。
2021年无锡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1年无锡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21•【分类】其他正文2021年无锡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谋私利跨境售假,严格保护施重拳★跨境销售假冒滤芯商品罪案基本案情2016年3月,被告人许某成立公司,先后从他人处购进假冒“BRITA”、“SAMSUNG”、“LG”等品牌滤芯产品,后通过淘宝、1688批发网、亚马逊、ebay 等电商平台以快递或物流的方式将上述假冒品牌滤芯产品销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境外各地。
2016年底开始,被告人石某某进入许某成立的上述公司,与许某共同经营管理公司,二人伙同被告人王某某等公司员工销售上述假冒品牌滤芯产品。
自2016年3月成立以来,上述人员销售假冒“BRITA”、“SAMSUNG”、“LG”等品牌滤芯产品共计563万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被告人石某某等人经营的涉案公司查获假冒“SAMSUNG”滤芯4811个、“BRITA”滤芯3239个、“LG”滤芯4513个及相关包装盒和产品说明书。
经审计,上述扣押涉案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4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某、许某、王某某等人结伙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石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及罚金480万元,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及罚金350万元,判处王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至二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各被告服判未提起上诉。
案例点评该案假冒滤芯主要通过ebay、亚马逊等境外电子商务平台销往欧美等地区,仅极小部分在国内销售,属于典型的跨国犯罪,犯罪数额取证难、认定难。
法院通过严格审查境外平台销售记录,最终认可跨境电商ERP系统中销售数据的证明效力,并通过庭前会议、补充审计等方式,排除疑证,锁定犯罪金额,最终对犯罪团伙主犯判处有期徒刑实刑,并对全部涉案人员判处相应刑罚,累计判处罚金1150余万元。
电商网络侵权案例分析
电商网络侵权案例分析近年来,电商行业蓬勃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然而,随之而来的网络侵权问题也愈发凸显。
本文将以一则真实案例为例,分析电商网络侵权的情况,并探讨如何避免和解决这一问题。
案例描述:在某电商平台上,一家品牌化妆品店铺“美丽花园”突然发现一款与其旗下产品几乎一模一样的仿冒品出现在了同平台的其他店铺中。
仿冒品不仅以更低的价格销售,还使用了“美丽花园”品牌的商标和宣传图片,严重侵犯了“美丽花园”品牌的知识产权。
侵权形式分析:1. 商标侵权:仿冒品店铺使用了与“美丽花园”完全相同的商标,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美丽花园”品牌的声誉和利益。
2. 版权侵权:仿冒品店铺未经授权使用了“美丽花园”品牌的宣传图片,违反了著作权法,侵犯了“美丽花园”品牌的著作权。
侵权影响分析:1. 品牌形象受损:仿冒品的存在严重损害了“美丽花园”品牌的形象和声誉,消费者很难区分真伪产品,对品牌质量信任下降。
2. 经济损失:仿冒品以低价销售,引发价格战,导致“美丽花园”销售额大幅下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3. 法律责任:侵犯知识产权是违法行为,侵权方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和赔偿责任。
解决方案:1. 提起知识产权维权诉讼:“美丽花园”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文件,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仿冒品店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 维权合作:“美丽花园”可以积极与电商平台合作,要求其对仿冒品店铺采取打击措施,例如关闭店铺、冻结账号等。
3. 增加品牌保护措施:为了防止类似侵权行为再次发生,“美丽花园”应加强品牌保护,注册商标并定期更新维权信息,建立品牌保护制度,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保护力度。
4. 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的知识产权意识,教育消费者如何辨别真伪产品,从源头上减少仿冒产品的市场需求。
结论:电商网络侵权案例凸显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对于电商平台来说,要加强监管和打击侵权行为,为品牌商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对于品牌商来说,要加强自身的品牌保护和维权意识,与电商平台合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商业生态环境。
1932英国侵权法典型案例
1932英国侵权法典型案例1932年,英国发生了一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侵权法典型案例。
这个案例不仅对英国的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对全球的侵权法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这个案例的当事人是一位名叫Donoghue的女士和一家名叫Stevenson的饮料制造公司。
Donoghue在一个夏天的晚上,与朋友一起去一家酒吧消遣。
她的朋友给她倒了一杯由Stevenson公司生产的饮料,里面装有一瓶由玻璃制成的饮料瓶。
当Donoghue喝到一半时,她发现杯子里有一只已经腐烂的蜗牛。
这一幕让她感到极度恶心和震惊,她因此患上了严重的胃病。
Donoghue决定将Stevenson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她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
这个案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因为在当时的英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制造商对消费者的责任。
此前,消费者只能通过合同法来寻求赔偿,而合同法只适用于购买者和卖方之间的关系。
然而,Donoghue的律师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即制造商对消费者有一种特殊的责任,即“合理关怀”。
他们认为,制造商应该对他们生产的产品负责,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以避免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这一观点在当时是非常新颖的,因为以前没有类似的案例来支持这种主张。
最终,这个案件进入了英国最高法院,即伦敦上诉法院。
法院在判决中认为,制造商对消费者有一种特殊的责任,即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如果制造商没有履行这种责任,他们将被视为侵权,并需要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这个判决被称为“Donoghue v Stevenson”案,成为了英国侵权法的里程碑。
这个案例的影响不仅限于英国,它对全球的侵权法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许多国家的法律体系开始借鉴英国的这个判决,将制造商对消费者的责任纳入到侵权法中。
这种观点也被称为“产品责任理论”,它强调制造商应该对他们生产的产品负责,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Donoghue v Stevenson”案例的判决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保护,使他们能够更容易地寻求赔偿。
eBay案与美国专利制度改革
By 得 所 有类 型 产 品 专利 的 宽松 环 境 ;第 二 ,法 律 已经倾 向于 新 的资 料显 示 ,e a案 后永 久 禁令 的高颁 布率 已经持 续 了 By 5 偏袒专利持有人 ,无论他们 的权利请求多么空洞无力 。在 将 近五 年 ,地 方 法 院在 e a案 后在 7 %的 专利 案件 中颁 布
摘 要 :e a 案是 美 国专利制度 又一轮 改革 过程 中的典型 案例。 美国政府 一方 面修 改 了专利法案 ,另一 方 面 By 通过 判 例 改 变法 院 在 案 件 中 的 一 贯 做 法 。通 过k N e a 案后 专 利 诉 讼 中 禁 令 的 使 用 情 况 ,分 析 美 国 专利 侵权 s By  ̄
司是一 家拥有 数件 专利 的小 公 司 ,其 中包 括e a 案涉 及 的 则 ,而 是简 单地 将 原告 曾经与 被告 协 商许 可 、原告 自身未 By “ 线拍 卖 ”商 业 方法 专利 。Me E cag公 司 曾经 试 图 使 用该 专 利作 为 拒绝 颁布 禁 令 的理 由。巡 回上 诉 法 院的 错 在 r xhn e c 将 此 商业 方 法专 利 许可 给e a但 最 终谈 判 失败 。2 0 年 , By 01 误 在 于 将 禁令 的颁 布 绝对 化 。专 利法 第 2 3 明确 规 定 要 8条
极 大地 限制 永久 禁 令 的适 用 ,影 响 专利权 人对 禁令救 济 的
Ba 案 2 世纪 8 年 代 ,专 利诉 讼 随着 专 利 授予 数 量 的增 加 而开 始 期 望 。但 事 实上 ,人 们 的担 心 并没 有 出现 。e y 后 的两 0 0
ebay侵权案
2001 年9 月,MercExchange 公司向弗 吉尼亚东联邦区法院提出控诉,控告 eBay 使用的“立刻购买”(即“Buy It Now”,一种在线固定价格拍卖技术,允 许消费者不参与拍卖过程即可购买商品) 交易方法技术侵犯其专利权. 2005 年,eBay 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 诉,同时提出目前法院在做出侵权裁决 后即签发禁止令的现行做法不合理,要 求法院改变现有惯例。
•
该案件的借鉴意义
该案件当中典型的两派之争就是上文所提到的软件行业和制药行业:软 件行业代表高科技的行业,他们技术革新很快,发展得也很快,很容易 侵犯到别人的专利。一旦侵犯到别人的专利,专利拥有者会以法院将颁 布永久禁止令的判决来要挟这些侵犯别人专利的高科技公司,以获取高 额的专利许可费。更惨的是如果侵犯的专利只是产品的一个很小的部分, 一旦法院判决颁布永久禁止令,侵权者将面临破产或者巨大的经济损失, 他们就不得不支付这样的专利讹诈。更为可气的是熟悉美国专利法的这 样一批人,故意掌握着某些专利技术,自己不去实施,专门等着别人侵 犯它的专利,通过讹诈的专利许可费比由它自己通过融资并且市场化它 的发明专利而得的利润还要丰厚的多。而我们知道在美国尤其是以一些 大型的制药公司,他们在研发一种药品的时候往往花费十几年甚至是几 十年的时间,这中间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他们的专利一旦被 侵权,而法院又不颁布永久禁止令的时候,确实会让他们遭受巨大的经 济损失,同时பைடு நூலகம்挫伤了这些药物研发公司研发新药品的积极性。
在美国专利侵权判定当中,至少从19 世纪开始,只要专 利权人的专利被别人侵犯,并且该专利是有效的,法院 就会自动发布永久禁止令,以免专利权人的专利被继续 侵犯。而在此案中,美国的地区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判定 过程中却没有遵循这样的判例传统,也就是另一派法官 的意见:在逐渐上升的专利侵权案件当中,专利要被实 施的本质和专利权人的经济效益与以往的类似专利案件 有着极大的不同,现代的工业不再是用专利来生产和买 卖物品来获得专利的经济价值,而更多的是通过许可别 的企业使用收取专利许可费而获得经济利益的。对于这 些公司来说,一个永久禁止令和它本身所具有的潜在的 制裁威胁可以使专利权人从那些试图通过购买他们专利 的公司获得更高的许可费。因此在该案当中,法官之间 的争论本身就引起了极大的关注。法院最终没有对eBay 发布永久禁止令。
eBay案与美国专利救济制度的变化
问题 专利而得不到实施 。第三 ,专利诉讼增多 。据统 计 ,美国在18  ̄19 年间,专利诉讼数量 由4 0 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9 0 90 00
增长 ̄8 o多件。与此 同时,在专利林立 的现状下还 出 Uoo
则中禁令 的 “ 四要件检验标准 ”,而不 是所谓 的 “ 一
“ 专利丛林”现象和社会鼓励专利 的相关政策有关,但 同时也有着历史的必然性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分 工 的不断细化 ,技术的创新正朝着微观的方向发展 ,大
年 ,M r E c a g 公司向法 院起诉 ,指控e a 公司使 ecxhn e By 用的 “ 立刻购买 ”在线交 易方法侵犯 了它 的上述商业
方面维 持了地 方法 院对损害 赔偿 的判决 ,另一方面
经被颠覆 。一件产 品中往往充斥着大量的分属不 同专利 人 的专利权利 ,要实现一个专利产品的商业化,就需要 开辟一条穿越丛林 的道路 。人们认为穿越专利丛林的难
度导致 了专利 的使用不足 的问题,表现为:第一 ,取得 专利许可的交易成本加大 。第二,大量的改进专利成为
2 1 1o 中阅高新技李企业 1 0 0 2 9
益衡平成为 了人们思考和关注 的焦 点。
发 出禁令 ,法 院就应 当按照传统的衡平法原则来权衡是 否发 出永久禁令。因此,最高法院撤消了巡回法院的判
析 ,即在认定侵权和获得损害赔偿 的基础上 ,要获得
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以便地方法院能根据事实判断是
方法专利 。2 0 年地 区法 院作 出判决 ,认定e a 公 司 03 By
构成 了侵权 ,判决e a 作 出3 0 万美元 的损害赔偿 , By 50 但 拒绝发布永久 禁令 。联邦巡 回上诉法 院审理此案 ,
eBay选品雷区
eBay选品雷区小编整理了已被eBay移除刊登的侵权品牌,以免商家选品时不小心踏入“雷区”。
一、●SD内存卡,其中产品上最易出现的SD、MicroSD标志,都属于SD-3C 公司的品牌商标。
●Peleg Design是个以色列品牌,比较有代表性的产品是悬浮酒架、河马、台灯书签等趣味产品,目前已知被移除刊登是下图中的葡萄酒瓶架。
●ESons是个老品牌了,上世界80年代初成立的,产品什么行业都有,电器、户外健身、汽车用品、美容护理、宠物护理。
目前被移除刊登的是逃生安全锤。
●STIHL斯蒂尔油锯,德国品牌,行外人不太了解,但它是全球级别的知名品牌,其中油锯和电动工具是最出名的。
●手提包Ted Baker,一个英国牌子,公司主营时尚穿戴类产品,包的设计大部分都喜欢带有蝴蝶结标识,非常有辨识度。
●硅胶模具侵权品牌是Silikomart,拉挤碳纤维棒侵权品牌是Composite Resources,便携式车载通风口支架侵权品牌是Kenu。
二、●止鼾带侵权品牌是Velcro,它的设计是用布带把打鼾者的下巴和嘴固定住,让其无法张嘴发出鼾声,被称为20世纪最便利的发明之一,这个设计很有辨识度,和品牌一样最好不要碰。
●淘气熊侵权品牌是TOUS S.L. 目前GBC律所也在盯这个牌子,是个西班牙时尚珠宝品牌,小熊图案和名称都是大雷区。
●磁铁吸泥解压玩具侵权品牌是Crazy Aaron magnetic putty,目前在YouTube 上非常流行。
●美杜莎头像项链侵权品牌是Versace ,健身器侵权品牌是Wonder Core,是个台资企业的品牌。
手机支架侵权品牌是PopSockets,绘画马克笔侵权品牌是Shinhan Art 。
施华洛世奇和天鹅图案都是GBC律所讹钱常见品牌。
三、●整蛊海盗桶侵权品牌是Tomy,属于日本一家娱乐公司,主营产品就是儿童的玩具。
●Godox摄影器材的品牌是我国企业,神牛摄影器材有限公司,他们主要的产品就是摄影有关的器材,闪光灯、摄影灯一类的,牛的是还得到了欧盟CE 和ROHS 认证。
由eBay专利纠纷案看专利诉讼制度的滥用
No. 22, 01 2 0
Mo enB s e rd d s y dr ui s T aeI ut ns n r
21 0 0年 第 2 2期
由 e a 利 纠 纷 案 看专 利诉 讼 制 度 的滥 用 B y专
向 关玲 曹 阳
( 国 药 科 大 学 国 际 医药 商 学 院 , 苏 南 京 2 1 9 ) 中 江 l 18 摘 要 : 目的 : 讨 专 利 怪 客 提 起 的 专利 诉 讼 对 专 利 制 度 的 滥 用情 况 及 对 我 国 的 启 示 。方 法 : e a 探 由 B y案 案 例 的 实例 入 手 , 过 经 济 学 分析 和 被 滥 用 制 度 的 制 度 设 计 的 分析 , 永 久 禁 制 令 核 发 标 准 和 我 国 专 利 诉 讼 制 度 滥 用 的 现 状 进 行 讨 论 。 通 从
结 论 : 国 的诉 讼 制 度 助 长 了 专 利 怪 客 的 滋 生 , 此 同时 我 国 的 专 利 法 上 的 停 止 侵 权 救 济 应 有 一 定 限 制 , 国 企 业 也 应 该 美 与 我 未 雨 绸 缪 采 用 一 些 措 施 防 范专 利 怪 客 的 侵 扰 。 关 键 词 : 利诉 讼 ; 利 制 度 滥 用 ; 久 禁 制 令 ; 止 侵 权 专 专 永 停
起 诉 e a 意 侵 犯 了 他 在 线 拍 卖 的 专 利 权 。 判 决 结 果 为 B y故
Mec xh n e 胜 , Mec x hn e造 成 3 0 rE c a g 获 给 rE c a g 5 0万 美 元 的
损 失 。美 国 联 邦 最 高 法 院 法 院 最 后 把 赔 偿 数 额 定 为 2 0 90
同解除情形处 理 。
年度电商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迅速崛起,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然而,随之而来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也日益突出。
2022年,我国某知名电商平台发生了一起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典型案例,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案情简介原告:某知名玩具品牌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某电商平台(以下简称“被告”)案由:侵犯商标权、著作权2021年,原告发现被告在其平台上销售的多款玩具产品涉嫌侵犯其商标权和著作权。
经过调查,原告发现被告平台上存在大量未经授权销售的侵权产品,且部分产品与原告品牌产品高度相似,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三、案件经过1. 证据收集阶段原告收集了相关侵权证据,包括被告平台上销售侵权产品的截图、购买凭证、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2. 投诉与调解阶段原告向被告提交了侵权投诉,要求被告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损失。
被告在收到投诉后,对涉案产品进行了初步调查,并与原告进行了调解。
然而,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分歧,调解未果。
3. 诉讼阶段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4. 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受理了案件,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辩论。
四、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 被告在其平台上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和著作权,构成侵权。
2. 被告在收到原告投诉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存在过错。
3. 被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
五、案件影响本案的判决对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以下是对本案影响的几点分析:1. 提高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本案判决表明,电商平台作为侵权产品的销售渠道,有义务对销售的产品进行审查,防止侵权产品流入市场。
2. 强化电商平台监管责任。
从案例看网络交易平台商标侵权责任
从案例看网络交易平台商标侵权责任文章从丹麦AKTIESELSKABET AF 21.NOVEMBER 2001公司诉易趣商标侵权案和彪马股份公司诉淘宝网侵犯商标权案两案例入手,从理论上分析如何界定网络交易平台的商标侵权责任。
标签:商标间接侵权;责任认定;商标权穷尽。
一、案件回放(一)彪马股份公司诉淘宝网侵犯商标权案原告德国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诉称:国内众多商店在淘宝网上销售的获”许诺销售”的”PUMA及图”、”PUMA”、”豹图形”牌产品,均可认定为假冒或仿冒(侵权)产品,理由是该公司并未开通网络销售渠道。
而且淘宝网上PUMA运动鞋售价大大低于市场通常零售价。
同时,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在原告多次告知并充分了解被告知侵权信息的情况下,依然拒绝删除在其网站上的有关商标侵权信息,违反了事前的”合理的管理责任和合理的审查义务”以及事后的积极补救义务,实际上是为网络商店卖假售假提供网络支持平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构成了协助他人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被告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辩称:”淘宝网系依法成立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提供商,并不作为买家或是卖家的身份参与行为的本身,因此其并非该案的销售方。
而且目前法律或规章并没有规定网络服务提供商对用户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内容作实质审查的义务,网络服务提供商不可能也没有权利逐一检查遍布全国或全球的销售者。
(二)丹麦AKTIESELSKABET AF 21.NOVEMBER 2001公司诉侵犯商标专用权案本案原告2001年11月21日公司(AKTIESELSKABET AF 21.NOVEMBER 2001)系合法注册于丹麦王国的公司,于2004年9月2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拥有”ONLY” “VERO MODA” 和”JACK&JONES”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004年初,绫致公司工作人员发现被告开办运营的易趣网(网址:或)上存在大量未经授权而冠以原告和原商标权人MTHP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交易信息,且价格比合法渠道的商品低廉许多。
Ebay案件及禁令救济——中国知识产权法官代表团访美实录片段之二
中国 知 识 产权 法 官 代 表 团 访 美 实 录 片 段 之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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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持 人 : 顾 传 美 斯 坦 福 大 学技 术 授 权 办公 室 主讲 者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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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 法 院 的 主 要 理 由是
:
该案
永 久 禁 令 的颁 发 采 取 更 为 合 理 和 灵
通 过建立
个中
发 永 久 禁令
。
③平 衡 考 虑 原
,
,
、
被 告 双 方 的经
央 管 理 机 制 来促 进 交 易 各 方 之 间 的
被告 不 服 该 二 审法 院的判 决
上 诉 至 美 国最 高 法 院 理 了 该 上 诉 请求
。
.
济 程 度 给 予 衡平 救济 的 合 理 性 ;
信用 专 利权 人
一
年
年
3 月 作 出二
审判决
,
维持
一
审法
诉 法 院采 取 的
旦 认 定 专利 侵 权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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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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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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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 国最 高法 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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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ay
院 对 侵 权 指 控 成 立 的认 定 和 确定 的 损 害赔 偿 数 额
,
颁 发 永 久 禁 令 的模 式 是 否 恰 当 该判决重 申
。
一
定有 利 于 维 护公
,
不 懈 追 求 的 目标
,
早在
182 9
年 美
,
种 笼统 归类
不 恰 当 地 扩大 了 颁 发
,
众利 益 他 的结 论 是 联 邦 法 院有 义 务 判断 过 去 的做 法 是 否 适 用 于 正 在
跨境电商侵权案件举例分析
跨境电商侵权案件举例分析随着全球化与互联网的发展,跨境电商已成为了当下的热门产业。
然而在这个行业中,侵权问题却屡屡发生,给消费者和商家带来了很多麻烦。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跨境电商侵权案件来探讨这个行业中的侵权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以及对策。
一、案例一2015年,某跨境电商平台上不少商家开始销售一款来自美国的热门商品。
但是,很快就有消费者开始抱怨,称这款商品质量差,而且在使用中容易出现安全隐患。
跨境电商平台开始对这些商品进行调查,并发现这些商品并非来自于美国原产地,而是由中国某厂家生产,而质量和安全问题则是由于生产工艺和材料不足所致。
跨境电商平台最终采取了下架这些商品和从厂家收回退货的方式来解决此案。
二、案例二2018年,某跨境电商平台上的一家卖家推出了一款来自日本的明星产品,产品在上市之后立刻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然而,很快就有消费者回馈称收到的产品与图片不符。
跨境电商平台开始调查这个卖家并核实商品源头时发现,这个卖家自行找到了另一家代工厂,让其仿制这个日本明星产品。
跨境电商平台最终对这个卖家采取了下架商品并向消费者赔偿的措施来解决此案。
三、案例三2019年,某中国电商平台上的一款售价低廉却品质优秀的化妆品产品开始在市场上广受欢迎。
这款产品来自意大利的一家小众品牌,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往往并不关注品牌是否正规。
然而,很快就出现了不少消费者在使用这个化妆品产品后产生了过敏和其他反应。
调查后发现,这款化妆品是由某个私人代理商自行进口并销售,而不是通过意大利原厂商出售的正版产品。
中国电商平台最终处理此案的方式是,对该代理商采取全网下架产品的封禁措施。
四、案件分析以上三个案例都是因为跨境电商平台上的商家或代理商在商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侵犯了知识产权和消费者的权益所导致的。
具体来说,这些侵权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伪造产地和源头。
某些商家或代理商为了获取更高的收益,会在商品的标签或包装上,故意夸大或者变造商品原产地或者商品实际生产的品牌或厂家信息等,诱骗消费者对其商品的品质和安全性产生误解,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商品。
从Blazerv.eBay案看美国电商平台处理专利侵权投诉政策的合法性
从Blazerv.eBay案看美国电商平台处理专利侵权投诉政策的合法性从Blazer v. eBay案看美国电商平台处理专利侵权投诉政策的合法性2017年3月20日,阿拉巴马州东区联邦地方法院在一个专利侵权诉讼中,做出了有利于电商平台eBay的简易判决[1],认定eBay在收到专利侵权通知之后,依照其知识产权政策,没有下架相关产品的行为,不构成直接侵权、引诱侵权以及辅助侵权。
一、eBay应对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的政策eBay是一个电商平台,平台用户可以在其网站上创建商品列表,描述商品信息和销售价格,与买家沟通,并随后装货发货。
尽管eBay 网站展示销售的产品数以亿计,交易数量也很多,但在这类交易中,买家通常并不跟eBay平台直接沟通,eBay也不占有这些商品。
为了应对知识产权侵权投诉,eBay 平台开发了名为“权利人验证”(Verified RightsOwner, VeRO)的项目,用以确定并删除其网站上侵犯了有效专利或者商标的侵权物品。
如果有人认为其知识产权被eBay网站展示的商品所侵犯,可以向eBay的“权利人验证”团队递交一份主张侵权的通知函(Notice of Claimed Infringement, NOCI)。
NOCI表格必须具明相关专利的专利号并提交法院的命令,以证明相关产品侵犯了该专利。
在NOCI提供了法院命令的情况下,eBay会快速删除相关商品的链接,但如果NOCI中仅有侵权指控的,eBay并不会删除相关商品的链接,理由在于:(1)仅凭侵权指控就删除商品链接,对商家和买家不公平,而且赋予了投机的专利权人过多的权力;(2)电商平台缺乏专业知识,无法解释权利要求,而且在没有占有相关产品的情况下,也无从对权利要求进行评价。
eBay的上述知识产权政策在新近的Blazer v. eBay案中,受到了专利权人的挑战。
二、Blazer v. eBay案的主要事实该案原告Blazer先生持有第8375624号美国专利,名为“卡朋特蜜蜂夹”(CarpenterBeeTrap)。
应某某诉亿贝易趣网络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应某某诉亿贝易趣网络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一审裁判规则当事人通过网站交易平台与他人订立网络买卖合同,但未实际履行该合同,而是利用网站提供的合同对方的个人信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与对方订立了与网络买卖合同完全不同的新的合同,该新合同与网站无关,当事人因履行该新合同而遭受经济损失的,网站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文应某某诉亿贝易趣网络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原告:应某某。
被告:亿贝易趣网络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亦波,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应某某因与被告亿贝易趣网络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贝易趣公司)发生服务合同纠纷,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应某某诉称:2004年10月,原告通过被告亿贝易趣公司的网站竞拍由网名为“我想有个家1”的卖家提供的三星 YP-520H型号MP3播放器。
10月21日,原告收到被告的成交通知。
原告随后根据被告提供的资料与卖家进行联系。
10月22日,原告在嘉兴市农业银行向卖家“我想有个家1”汇付了MP3货款1092元。
货款汇出后数日未能收到MP3。
11月3日,原告正式向被告传真了投诉书,请求被告帮助原告追回该笔货款。
11月24日,原告向被告传真了一份法律函,要求被告承担责任,然被告未作正面答复。
原告认为,被告作为网络交易的平台,在本案中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注册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无效;被告的交易规则存在严重的安全漏洞,被告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
请求判令被告双倍返还原告已付的货款,共计2184元。
被告亿贝易趣公司辩称:被告提供的是网络信息的交流平台,并不参与交易。
原告应某某在注册成为被告的用户前,应当仔细阅读了被告的注册协议,并在认可协议内容的情况下注册成为用户。
注册协议中的免责条款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原告在网上以“一口价”的方式即每台1元的价格,竞拍网上用户名为“我想有个家1”、网上姓名为张旭的卖家提供的MP3成功,但原告根据被告提供的电话号码与卖家联系后,实际上是以每台156元的价格成交的,且原告在获悉卖家的银行户名为何金海而非张旭时仍将货款汇出,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从一则案例看跨境电商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与防范
从一则案例看跨境电商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与防范作者:万丽来源:《对外经贸实务》2020年第11期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跨境电商迅猛发展,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日益凸显。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和品牌方起诉是目前查获侵权的两种主要途径。
国内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导致知识产权侵权事件频频发生。
面对日益增多的知识产权纠纷,跨境电商企业维权意识薄弱,不积极应诉,导致法院判定损害赔偿,被冻结的账户资金作为损害赔偿金全额被划走。
因此,基于一则品牌方起诉跨境电商出口商标侵权案例,详细分析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中面临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并对如何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范建议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已建设了超过1200个海外仓,服务范围覆盖全球。
2019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额达到1862.1亿元,是2015年的5倍,年均增速49.5%。
2020年1月以来,我国传统外贸受到全球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但跨境电商却逆市而行,蓬勃发展,成为外贸主流,助力外贸逆势前行,对外贸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2020年5月,国家新增46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到目前为止,我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数量已达105个,基本上覆盖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
随着我国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知识产权侵权事件频发。
目前,欧美是我国跨境电商的主要目标市场,欧美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相对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也非常成熟,而我国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弱,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不强,处理境外纠纷渠道不畅,面对突如其来的侵权索赔,往往手足无措、应对乏力。
因此,跨境电商企业在出口时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进行有效分析,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避免遭遇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一、案例介绍江西某公司在ebay网站注册并售卖女式双层双面印花斜纹手袋长围巾,展示的产品图片中有一张与国际某知名品牌迪奥(Dior)相似。
电商侵权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迅速崛起,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也随之而来。
本案例以某知名品牌箱包网店侵权纠纷案为例,探讨电商侵权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原告:某知名品牌箱包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某电商网店(以下简称“被告”)原告某知名品牌箱包公司是我国一家知名箱包制造商,其产品以优质、时尚、耐用著称。
近年来,原告发现被告在其电商网店上销售假冒其品牌的箱包产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和著作权。
三、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构成商标侵权?2. 被告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3. 被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1. 被告在其电商网店上销售的箱包产品与原告注册的商标相似度极高,足以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构成商标侵权。
2.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原告设计的箱包图案,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3. 被告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等法律责任。
五、案例分析1. 商标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
在本案中,被告销售的箱包产品与原告注册的商标相似度极高,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因此构成商标侵权。
2. 著作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构成著作权侵权。
在本案中,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原告设计的箱包图案,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3.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告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等法律责任。
具体赔偿金额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六、启示1. 电商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中外十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例
中外十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例1.高通诉苹果专利侵权案这是一起持续多年的专利侵权案,高通指控苹果侵犯了其无线通信技术专利。
双方在多个国家的法院都对此案展开了诉讼,并在2024年达成和解协议。
2.美国亚马逊诉中国商家侵权案2024年,美国亚马逊对30个中国商家提起诉讼,指控他们在亚马逊平台上销售侵犯版权的产品。
这起案件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对于电商平台上知识产权保护的讨论。
3.美国微软诉中国企业违反商标法案微软指控一家中国企业在其产品中使用了与微软商标相似的标志,并在美国法院提起诉讼。
这个案件成为了探讨跨国商标保护的重要案例。
4.苹果诉三星专利侵权案苹果指控三星在其智能手机中使用了苹果的专利技术,侵权了苹果的知识产权。
这个案件持续了多年,并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了诉讼。
5.中国茅台酒商标纠纷案茅台酒是中国的一种知名的白酒品牌,其商标的保护引起了一场广泛的纠纷。
涉及到国内外企业在商标注册和使用上的纠纷。
6.美国索尼音乐诉中文在线著作权侵权案索尼音乐指控中文在线未经授权在其平台上发布了音乐作品,侵犯了索尼音乐的版权。
此案在中国引起了关于在线版权保护的重要讨论。
8.华为诉三星专利侵权案华为指控三星在其智能手机中使用了华为的专利技术,侵权了华为的知识产权。
这个案件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了诉讼,并达成了和解协议。
9.中国真功夫连锁餐厅商标纠纷案中国真功夫连锁餐厅在商标注册上与其他同名商标发生了纠纷,引起了一系列的法律诉讼和公众讨论。
10.美国苹果诉中国领先手机厂商专利侵权案苹果指控中国领先手机厂商在其智能手机中使用了苹果的专利技术,侵犯了苹果的知识产权。
这个案件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在多个国家的法院展开了诉讼。
以上是中外十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例的简要介绍。
这些案例涉及到各种不同的知识产权问题,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每个案例都反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在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纠纷的复杂性和广泛性。
跨境电商法律案件(3篇)
第1篇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增长点。
然而,在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中,法律风险也随之而来。
本文将围绕一起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探讨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相关法律问题。
一、案件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是一家专注于海外市场的跨境电商企业,主要经营母婴用品。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是一家拥有“宝宝乐”商标的知名企业,主要从事母婴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19年,甲公司在其跨境电商平台上销售一款名为“宝宝宝贝”的婴儿推车,该产品外观设计与乙公司“宝宝乐”商标近似。
消费者在购买该产品后,发现与乙公司产品存在较大差异,遂向乙公司投诉。
乙公司经调查核实后,认为甲公司侵犯了其商标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1. 甲公司销售的产品是否侵犯了乙公司的“宝宝乐”商标权;2. 若侵权成立,甲公司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三、案件处理过程1. 证据收集乙公司在诉讼中提交了以下证据:(1)乙公司持有的“宝宝乐”商标注册证书;(2)乙公司生产的“宝宝乐”婴儿推车的照片及实物;(3)甲公司销售的产品照片及实物;(4)消费者投诉信件。
甲公司在庭审中辩称,其销售的产品与乙公司的“宝宝乐”婴儿推车存在较大差异,不构成侵权。
2.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销售的产品外观设计与乙公司的“宝宝乐”商标近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侵犯了乙公司的商标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院判决甲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3. 执行判决甲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未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乙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执行判决,查封、扣押了甲公司的侵权产品,并责令其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四、案件启示1. 跨境电商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产品设计和销售过程中,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 跨境电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侵权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国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例
国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例1.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侵权案苹果公司指控三星公司侵犯了其多项专利,其中包括设计专利、界面专利和功能专利。
该案在全球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最终以苹果公司获胜,三星被判赔偿苹果数十亿美元。
2.华为与美国高通之间的专利侵权案美国高通公司指控华为公司侵犯了其多项5G通信技术专利,包括射频前端技术和调制解调器技术。
该案引发了中美两国之间的贸易战,并导致华为在美国市场的业务遭受重大打击。
3.微软与Motorola之间的专利侵权案微软公司指控Motorola公司侵犯了其多项手机操作系统专利,包括触摸屏技术和图形用户界面技术。
该案最终以微软胜诉,Motorola 被判赔偿数亿美元。
4.迪士尼与中国山寨乐园之间的版权侵权案中国山寨乐园在中国多个城市建立了与迪士尼乐园相似的主题乐园,其中包括类似的建筑、角色和游乐设施。
迪士尼公司对山寨乐园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了其在中国的版权。
该案结果为迪士尼胜诉,山寨乐园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迪士尼公司。
5.杜邦与中国化工之间的商业秘密侵权案杜邦公司指控中国化工公司窃取了其关于生产特种化学品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工艺、配方和市场策略等。
该案最终以杜邦公司获胜,中国化工公司被判赔偿数千万美元。
6.索尼与PS3破解者之间的数字版权侵权案索尼公司指控一名名叫George Hotz的黑客破解了PlayStation 3游戏主机的安全系统,从而实现了自由安装和运行未经授权的游戏软件。
该案最终以索尼公司获胜,George Hotz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索尼公司。
7.斯巴鲁与中国汽车制造商之间的设计专利侵权案斯巴鲁公司指控中国汽车制造商侵犯了其汽车外观设计专利,包括车身线条、前脸设计和车灯设计等。
该案最终以斯巴鲁公司获胜,中国汽车制造商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斯巴鲁公司。
8.药企间的仿制药专利侵权案在制药行业,仿制药的开发和销售往往涉及到原创药物的专利侵权问题。
例如,一家制药公司可能会生产和销售与另一家公司的原创药物类似的仿制药,从而触发专利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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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的借鉴意义
该案件当中典型的两派之争就是上文所提到的软件行业和制药行业:软 件行业代表高科技的行业,他们技术革新很快,发展得也很快,很容易 侵犯到别人的专利。一旦侵犯到别人的专利,专利拥有者会以法院将颁 布永久禁止令的判决来要挟这些侵犯别人专利的高科技公司,以获取高 额的专利许可费。更惨的是如果侵犯的专利只是产品的一个很小的部分, 一旦法院判决颁布永久禁止令,侵权者将面临破产或者巨大的经济损失, 他们就不得不支付这样的专利讹诈。更为可气的是熟悉美国专利法的这 样一批人,故意掌握着某些专利技术,自己己通过融资并且市场化它 的发明专利而得的利润还要丰厚的多。而我们知道在美国尤其是以一些 大型的制药公司,他们在研发一种药品的时候往往花费十几年甚至是几 十年的时间,这中间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他们的专利一旦被 侵权,而法院又不颁布永久禁止令的时候,确实会让他们遭受巨大的经 济损失,同时也挫伤了这些药物研发公司研发新药品的积极性。
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 在一审中地方法院认为驳回 MercExchange 的永久禁止令
诉求是因为他没能证明自己满足传统的四要素原则,也就 是:(1)原告遭受了不可挽回的损失(2)法律上的赔偿 弥补不了原告所遭受的损失(3)发布禁止令是否有利于 公共利益(4)比较原被告之间的利弊得失,应该倾向于 原告一方。 关于第一点和第二点法院认为MercExchange 没有实施他 的专利,仅仅授权他的专利技术给别人,并且 MercExchange 说明他愿意把专利技术许可给被告,因此 如果不发布禁止令MercExchange 不会遭受不可弥补的损 失,金钱足够弥补MercExchange的损失。关于第三点, 法院认为“对商业方法专利颁行的日益增长的担忧”说明 了禁止令的发布不会影响到公众利益的。最后一点是法院 比较了原告方和被告方的利弊得失,发现MercExchange 的设立就是为了进行专利诉讼,从而获得高额利益。因此 地方法院根据传统的四要素测试原则拒绝发布禁止令的判 决。
虽然我国现在还未出现大规模的专利讹诈现象,但是随 着我国的科技进步,社会的发展,这种现象肯定也会在我 国出现,我们要怎样做好制度上的未雨绸缪, 对禁止令 制度进行完善就显的尤为重要。应该说我们是幸运的, 虽然法律是滞后于生活的,但有如此先进的欧美发达 国家的专利保护制度前行,为我们导航,我们就不至 于在制度中迷失。相信只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学习,在 制度上不断完善,我们国家也能拥有发达的专利保护 制度和完备的知识产权制度。
在美国专利侵权判定当中,至少从19 世纪开始,只要专 利权人的专利被别人侵犯,并且该专利是有效的,法院 就会自动发布永久禁止令,以免专利权人的专利被继续 侵犯。而在此案中,美国的地区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判定 过程中却没有遵循这样的判例传统,也就是另一派法官 的意见:在逐渐上升的专利侵权案件当中,专利要被实 施的本质和专利权人的经济效益与以往的类似专利案件 有着极大的不同,现代的工业不再是用专利来生产和买 卖物品来获得专利的经济价值,而更多的是通过许可别 的企业使用收取专利许可费而获得经济利益的。对于这 些公司来说,一个永久禁止令和它本身所具有的潜在的 制裁威胁可以使专利权人从那些试图通过购买他们专利 的公司获得更高的许可费。因此在该案当中,法官之间 的争论本身就引起了极大的关注。法院最终没有对eBay 发布永久禁止令。
2001 年9 月,MercExchange 公司向弗 吉尼亚东联邦区法院提出控诉,控告 eBay 使用的“立刻购买”(即“Buy It Now”,一种在线固定价格拍卖技术,允 许消费者不参与拍卖过程即可购买商品) 交易方法技术侵犯其专利权. 2005 年,eBay 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 诉,同时提出目前法院在做出侵权裁决 后即签发禁止令的现行做法不合理,要 求法院改变现有惯例。
每个案件的判决都会影响到各个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这会不会影响到专利制 度的改革问题:一些传统行业如制药行业,通用电器,保洁公司和一些大学科 研机构里的科研工作的人和MercExchange 属于一个利益群体,他们支持法院 发布永久禁止令来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 因为对他们来说一个发明专利的研发成本较高,只有通过发布永久禁止令,禁 止别人使用的方式才能使他们回收成本,获得更大的经济回报。并且他们认为 发布永久禁止令的方式已经深深的植根于每个专利法制度当中,并具有了将近 200 年的司法先例。而一些高科技公司如甲骨文,微软和英特尔公司倾向与支 持eBay,他们认为永久禁止令已经成为诉讼滥用的一个强有力的工具了并且抑 制了技术的革新。而许多大型科技公司,包括微软,戴尔, ebay公司,早就 呼吁专利改革。一些公司已要求国会更难所谓专利“ trolls ”赢得巨额专利奖或 取得禁止令,迫使大公司关闭了整个产品线,仅仅它们产品的某个部分侵犯了 专利权,这就是所谓“patent troll”4 现象。 eBay 发言人哈尼达尔西表示: “MercExchange 公司一直都没有使用过它自己的专利,它申请专利的目的就 是为了起诉别人。我们认为MercExchange 公司没有权利得到这样一个禁止 令。”eBay 的辩由是MercExchange 从未实施相关专利,仅仅通过征收高于专 利自身价值的使用费达到渔利目的。
最后法院平衡各方的利益,做出一个妥协的或者是折中的决 定,由各地方法院针对具体的案件,按照传统的四要素原则 做出自由裁量,当然这种自由裁量的情况下,法院还是遵循 着严格的标准,不颁布禁止令的案件还是少数的案件。而非 地方巡回法院在判决理由中所述的那样,按照传统的判例, 只要查明专利有效,侵权事实成立,法院就会自动发布永久 禁止令。由于社会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所引起的社会变革,法 律的相对滞后性,人们试图规避法律的心理和行为,使得最 高法院放弃了传统的判例做法而把禁止令是否颁布的权力交 由地方法院来裁定,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比较明智的做法。
eBay 是著名的在线拍卖交易网站, 它允许买家和卖家在网站上搜寻货 物,并通过参加实 时拍卖(live auctions)或者以固定 价格购买货物。用户通过注册,签署 会员协议就能成为易 趣的正式会员,之后便可以通过易趣 网陈列、买入或卖出商品,随时随地 地进行交易。
MercExchange 则是一家拥有三件关于在线拍卖技术 的小公司,三件专利分别是 U.S.Pat 5,845,265(265 号专利)、U.S.Pat 6,085,176(176 号 专利) 以及U.S.Pat 6,202,051(051 号专 利)。当MercExchange 发现eBay、 以及 ReturnBuy 三家公司涉嫌使用其固定价格拍 卖专利技术时,即在弗吉尼亚州东区联邦地方法院对 三家公司提起诉讼。
案件引起关注的原因
• eBay 禁止令救济案受到专利权律师和大型
科技公司的密切关注。2005 年11 月29 日, 美国IPfrontier 网站公布了“2005 年度美 国最高法院十大专利案件”,本案榜上有 名。本案被公认为近年来最重要的专利案 之一,其原因是eBay 对禁止令这一英美法 系国家知识产权诉讼的常用救济措施提出 质疑,不但引起美国最高法院的重视,还 极有可能引发专利权人与技术使用者之间 新一轮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