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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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对赌一词听来刺激,其实和赌博无甚关系。

对赌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

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

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赌协议在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设置,也没有被经常采用。

但在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被广泛采纳。

在创业型企业投资、成熟型企业投资中,都有对赌协议成功应用的案例,最终企业也取得了不错的业绩。

研究国际企业的这些对赌协议案例,对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也将有极为现实的指导意义。

三种应用类型1.创业型企业中的应用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蒙牛,是对赌协议在创业型企业中应用的典型案例。

1999年1月,牛根生创立了“蒙牛乳业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后更名为“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牛乳业”)。

2001年底摩根士丹利等机构与其接触的时候,蒙牛乳业公司成立尚不足三年,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创业型企业。

2002年6月,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者在开曼群岛注册了开曼公司。

2002年9月,蒙牛乳业的发起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了金牛公司。

同日,蒙牛乳业的投资人、业务联系人和雇员注册成立了银牛公司。

金牛和银牛各以1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开曼群岛公司50%的股权,其后设立了开曼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毛里求斯公司。

同年10月,摩根士丹利等三家国际投资机构以认股方式向开曼公司注入约259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亿元),取得该公司90.6%的股权和49%的投票权,所投资金经毛里求斯最终换取了大陆蒙牛乳业66.7%的股权,蒙牛乳业也变更为合资企业。

2003年,摩根士丹利等投资机构与蒙牛乳液签署了类似于国内证券市场可转债的“可换股文据”,未来换股价格仅为0.74港元/股。

通过“可换股文据”向蒙牛乳业注资35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9亿元。

运用对赌协议的案例

运用对赌协议的案例

运用对赌协议的案例1.1 合同主体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融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1 合同标的本对赌协议旨在规范甲、乙双方在特定投资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双方约定,基于甲方对乙方企业的投资,设定一系列业绩目标和发展指标,以确定未来的股权调整、现金补偿等事项。

1.12 权利义务1.121 甲方的权利义务权利: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乙方企业的股权或其他形式的投资回报。

有权监督乙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获取相关信息。

有权根据对赌条款的达成情况,要求乙方履行相应的义务。

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投资资金。

在投资期间,尊重乙方企业的独立经营管理权,不干预正常经营活动。

1.122 乙方的权利义务权利:获得甲方提供的投资资金,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

在达到对赌目标的情况下,享有保持现有股权结构和经营决策权的权利。

义务: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投资资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努力实现对赌协议中约定的业绩目标和发展指标。

定期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经营管理和财务信息。

1.13 违约责任1.13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投资资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13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投资资金,或者提供虚假的经营管理和财务信息,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整股权结构或进行现金补偿。

1.133 若乙方未能实现对赌协议中约定的业绩目标和发展指标,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向甲方进行股权调整或现金补偿。

具体的调整方式和补偿金额根据协议约定执行。

1.14 争议解决方式1.14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4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43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约定。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协议名称: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一、协议背景本协议旨在详细阐述对赌协议的运用及相关案例,以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定义1. 对赌协议:指双方就特定事件的发生或结果达成约定,在特定条件下进行赌注的协议。

2. 赌注:指协议双方为特定事件的发生或结果而约定的权益交换。

三、协议内容1.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对赌协议的运用方式及相关案例,以便各方在达成协议时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

2. 对赌协议的运用2.1 协议主体:对赌协议涉及的主体应包括赌约方和赌注方,双方应明确身份和权益。

2.2 协议要素:2.2.1 事件描述:对赌协议应明确约定特定事件的发生或结果,确保双方对事件的理解一致。

2.2.2 条件约定:对赌协议应明确约定特定事件发生或结果的条件,如时间、地点、证据等。

2.2.3 赌注约定:对赌协议应明确约定赌注的性质、数量、价值等,确保双方权益明确。

2.2.4 协议期限:对赌协议应明确约定协议的有效期限,确保双方权益有明确的时间范围。

2.3 协议执行:2.3.1 事件发生或结果判定:对赌协议应明确约定如何判定特定事件的发生或结果,确保公平、公正、客观。

2.3.2 赌注交付:对赌协议应明确约定赌注的交付方式、时间、地点等,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兑现。

3. 对赌协议案例3.1 案例一:股票价格预测赌约方A认为某股票价格在未来一年内会上涨至少10%,赌注方B则认为价格不会上涨。

双方约定赌注为1000股该股票,价格为当前市价。

协议期限为一年。

特定事件为一年后该股票价格的涨幅。

3.2 案例二:比赛结果预测赌约方A认为某足球比赛中甲队会战胜乙队,赌注方B则认为乙队会获胜。

双方约定赌注为10000美元,协议期限为比赛结束。

特定事件为比赛结束后甲队与乙队的比分。

3.3 案例三:产品销量预测赌约方A认为某产品在下个季度的销量将超过1000台,赌注方B则认为销量不会达到该水平。

双方约定赌注为10000台该产品,价格为当前市场价。

9个对赌经典案例

9个对赌经典案例

★★★▎一、陈晓与摩根士丹利及鼎辉对赌输掉永乐电器2004年家电连锁市场“市场份额第一位、盈利能力第二位”的竞争格局下,跑马圈地的能力取决于各自的财力。

相比而言,国美与苏宁先后在港股及A 股实现上市,打通了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因而有力支持了各自的市场扩张。

而未实现上市的永乐电器在资金供给上则困难多了,为了配合自己的市场扩张,陈晓转而开始寻求私募股权基金(PE)的支持。

经过大半年的洽谈,永乐电器最终于2005年1月获得摩根士丹利及鼎晖的5000万美元联合投资。

其中,摩根士丹利投资4300万美元,占股23.53% ;鼎晖投资700万美元,占股3.83%。

正是这次融资,让陈晓与包括摩根士丹利及鼎晖在内的资本方签下了一纸“对赌协议”,规定了永乐电器2007年净利润的实现目标,陈晓方面则需要根据实现情况向资本方出让股权或者获得股权。

陈晓要想在这场赌局中不赔股权,意味着他2007年至少要完成6.75亿元的净利润指标。

问题是,摩根士丹利设立的利润指标是否合理?永乐电器2002年至2004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820万元、1.48亿元和2.12亿元,显然这个盈利水平与6.75 亿元的目标还差得太远。

而摩根士丹利的理由是,永乐电器过去几年的净利润增长一直保持在50% 以上的速度,按照这样的速度计算,2007年实现6.75亿元的目标不存在太大的困难。

获得融资之后的陈晓,明显加快了在全国扩张的步伐。

一方面强势扩张自营连锁店,另一方面大肆收购同行。

2005年5月至7月之间,永乐迅速收购了河南通利、厦门灿坤、厦门思文等地域性家电连锁品牌。

2005年10月14日,永乐电器登陆香港联交所完成IPO,融资超过10亿港元。

但是,在企业上市的表面光鲜背后,陈晓开始明显感觉到经营寒流的到来,其跨地域扩张的困局开始初现端倪。

上市一个月之后,永乐电器无奈对外承认“外地发展不顺”的事实。

其2005 年全年净利虽然由2004 年的2.12 亿元大幅增加至3.21 亿元,但是其单位面积销售额却下降了2.8% 、毛利率下降了0.6% 。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协议名称: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一、引言本协议旨在明确对赌协议的定义、运用场景以及相关案例分析,旨在帮助各方了解对赌协议的作用和应用范围。

二、对赌协议的定义对赌协议是指当事人在特定事项上达成协议,以一方或多方的某种行为或结果作为协议的履行条件,当事人根据事后确定的行为或结果来决定协议的履行与否。

三、对赌协议的运用场景1. 商业交易:对赌协议在商业交易中被广泛应用,例如在股权投资、并购交易、合同履行等方面,可以通过对赌协议来约束各方的行为,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2. 竞技比赛:对赌协议在竞技比赛中也有广泛应用,例如在体育比赛、电子竞技比赛等方面,可以通过对赌协议来约定参赛方的奖金分配、成绩要求等。

3. 个人约定:对赌协议也可以在个人之间进行,例如在赌博、游戏、押注等方面,可以通过对赌协议来约定参与者的奖励或惩罚。

四、对赌协议的基本要素1. 协议主体:对赌协议的主体可以是个人、公司、组织等。

2. 对赌内容:对赌协议的内容应明确约定参与方的行为或结果。

3. 履约条件:对赌协议应明确约定履约的条件和标准。

4. 违约责任:对赌协议应明确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

5. 争议解决:对赌协议应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途径。

五、对赌协议的案例分析1. 商业交易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股权投资协议,约定甲公司将投资乙公司,若乙公司在三年内实现盈利,则甲公司获得相应股权,否则乙公司将返还投资款。

2. 竞技比赛案例:甲队与乙队签订足球比赛对赌协议,约定若甲队在比赛中获胜,则乙队支付甲队一定金额的奖金,否则甲队不获得任何奖励。

3. 个人约定案例:甲与乙在扑克牌游戏中签订对赌协议,约定若甲在游戏中获胜,则乙支付甲一定金额的赌注,否则甲需支付乙相应的赌注。

六、对赌协议的注意事项1. 合法性:对赌协议应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2. 清晰明确:对赌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模糊不清的条款。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协议名称: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一、引言本协议旨在详细阐述对赌协议的运用及相关案例,以便使各方对对赌协议的概念、要素、适用范围等有更全面的了解,并为相关合同的签订提供参考。

二、对赌协议的定义对赌协议是一种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旨在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各方将根据特定事件的结果进行赌注,并约定根据特定事件的结果支付或接受赌注。

三、对赌协议的要素1. 合法主体:各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特定事件:对赌协议应明确约定特定事件,例如体育比赛结果、股票市场指数等。

3. 赌注:各方应明确约定赌注的形式、数量及支付方式。

4. 结果判定:对赌协议应明确约定如何判定特定事件的结果,以避免争议。

5. 法律适用:对赌协议应明确适用的法律,并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

四、对赌协议的案例分析以下为两个对赌协议的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对赌协议的运用。

案例一:体育比赛结果对赌协议1. 合同双方:甲方(体育俱乐部A)和乙方(体育俱乐部B)。

2. 特定事件:甲方和乙方约定以某一场足球比赛的胜负结果为特定事件。

3. 赌注:甲方和乙方约定,如果甲方胜利,则乙方支付甲方100,000美元;如果乙方胜利,则甲方支付乙方100,000美元。

4. 结果判定:特定事件的结果将根据足球比赛的最终比分来确定。

5. 法律适用:本协议适用于国家X的法律,并约定争议应提交国家X的仲裁机构解决。

案例二:股票市场指数对赌协议1. 合同双方:甲方(投资者A)和乙方(投资者B)。

2. 特定事件:甲方和乙方约定以某一股票市场指数在特定时间段内的涨跌幅为特定事件。

3. 赌注:甲方和乙方约定,如果特定事件的结果为正数,则甲方支付乙方10%的投资金额;如果特定事件的结果为负数,则乙方支付甲方10%的投资金额。

4. 结果判定:特定事件的结果将根据特定时间段内股票市场指数的涨跌幅来确定。

5. 法律适用:本协议适用于国家Y的法律,并约定争议应提交国家Y的法院解决。

对赌协议案例及分析特殊应用场合

对赌协议案例及分析特殊应用场合

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投资方):________乙方(融资方):________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对乙方进行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对赌协议:第一条投资条款1.1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投资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1.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投资,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投资款项。

第二条对赌条款(1)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元;(2)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元;(3)其他约定指标。

(1)现金补偿:乙方应在承诺期结束后的【】日内,向甲方支付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为:(承诺期净利润实际净利润)×【】%;(2)股权补偿:乙方应在承诺期结束后的【】日内,向甲方无偿转让其持有的乙方【】%的股权,作为对未实现业绩目标的补偿。

2.3对赌期限:本对赌协议的有效期为【】年,自本次投资完成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投资款项的使用3.1乙方应当将投资款项用于【】等约定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投资款项的用途。

3.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投资款项的合理使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和资料。

第四条保密条款4.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应当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2本保密条款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5.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投资金额的【】%。

5.2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6.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

6.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024年对赌条款(协议)(二篇)

2024年对赌条款(协议)(二篇)

对赌条款(协议)(二)对赌条款(协议)(二)一、背景在现代商业和合作关系中,对赌条款(协议)被广泛应用于合同和协议的编制中。

对赌条款(协议)可以用于解决合作方之间可能产生的差异和争议,从而确保各方在合作过程中能够保持公平和诚信。

本文将对对赌条款(协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释,旨在帮助合作方了解和制定合适的对赌条款(协议)。

二、对赌条款(协议)的定义对赌条款(协议)是指在合同或协议中,各方约定在特定条件下进行一定赌注,以解决可能产生的争议或达成共识的一种条款。

对赌条款(协议)在商业和法律界被广泛接受,并在许多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对赌条款(协议)的目的1. 风险分担:对赌条款(协议)可以帮助各方在合作过程中分担风险,确保双方在权益和利益方面能够得到平衡。

2. 争议解决:对赌条款(协议)可以提供一个争议解决的机制,当各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据对赌条款(协议)的约定解决争议。

3. 激励机制:对赌条款(协议)可以为各方提供激励,促使其在合作过程中更加积极和努力地履行合同义务,以达到共同的目标。

四、对赌条款的常见类型1. 结果型对赌条款:各方约定根据合作项目最终的结果进行赌注,例如团队销售业绩、市场份额增长等。

2. 时间型对赌条款:各方约定在特定时间内进行赌注,例如完成某个任务、交付产品等。

3. 绩效型对赌条款:各方约定根据特定绩效指标进行赌注,例如完成某个销售目标、实现某项技术突破等。

五、对赌条款的制定和注意事项1. 充分协商:各方在制定对赌条款(协议)时应充分协商,确保条款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条款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和不确定因素。

2. 风险评估:在制定对赌条款(协议)时,各方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对策。

3. 合法合规:对赌条款(协议)应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各方在制定对赌条款(协议)前,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确保合规。

六、对赌条款(协议)的效力和纠纷解决1. 符合合同法:对赌条款(协议)在合同中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应按照对赌条款(协议)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协议标题: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一、引言本协议旨在详细阐述对赌协议的运用及相关案例,以便使参与方对对赌协议的概念、要素、应用及风险有更加清晰的了解。

二、定义1. 对赌协议:指双方当事人在达成协议的基础上,约定根据特定事件的结果,互相支付一定的赌注或赌金的协议。

2. 参与方:指对赌协议中的各方当事人。

三、对赌协议的要素1. 事件:对赌协议中约定的特定事件,可以是体育比赛结果、股票价格变动等。

2. 赌注或赌金:对赌协议中约定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事件结果支付的金额或其他有价物。

3. 结果判定:对赌协议中约定的确定事件结果的方式,可以是公开的第三方机构、专业裁判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

四、对赌协议的运用1. 商业合作:对赌协议可用于商业合作中,例如两家公司合作开发某项技术产品,约定按照产品销售额支付一定比例的赌金给对方。

2. 投资交易:对赌协议可用于投资交易中,例如股权投资,投资方与创业者可以约定根据公司估值增长或收益情况支付一定比例的赌金。

3. 体育竞技:对赌协议可用于体育竞技中,例如两支球队可以约定根据比赛结果支付一定金额的赌金给对方。

五、对赌协议的案例1. 案例一:公司合作参与方A公司与参与方B公司合作开发一款新产品,约定根据产品销售额支付赌金。

如果产品销售额在第一年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参与方A公司需向参与方B公司支付10%的销售额作为赌金;如果销售额未达到1000万美元,则参与方B公司需向参与方A公司支付10%的销售额作为赌金。

2. 案例二:投资交易参与方A投资参与方B公司,约定根据公司估值增长支付赌金。

如果公司估值在三年内增长超过50%,参与方B公司需向参与方A支付10%的估值增长额作为赌金;如果估值增长未达到50%,则参与方A需向参与方B支付10%的估值增长额作为赌金。

3. 案例三:体育竞技参与方A队与参与方B队进行一场足球比赛,双方约定根据比赛结果支付赌金。

如果参与方A队获胜,参与方B队需向参与方A支付1000美元作为赌金;如果参与方B队获胜,则参与方A队需向参与方B支付1000美元作为赌金。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7篇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7篇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7篇篇1一、案例背景近年来,对赌协议在拟上市公司中愈发受到青睐。

对赌协议,又称为估值调整机制,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约定未来某一特定时间,根据特定事件的发生与否,对投资金额、投资条款进行相应调整的协议。

本案例将对某拟上市公司与投资方签订的对赌协议进行分析,探讨其条款设计、风险控制及市场影响等方面。

二、条款设计分析1. 对赌标的:对赌协议中明确约定,若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实现特定的业绩目标或财务指标,则投资方有权要求调整投资金额或投资条款。

这种对赌标的的设计,旨在激励公司努力达成约定目标,同时也为投资方提供了相应的风险保障。

2. 对赌期限:协议中对赌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通常为3-5年。

这样的期限设定,既能够给予公司足够的时间来达成目标,又能够确保投资方的利益在较短时间内得到保障。

3. 对赌金额及调整方式:协议中详细规定了对赌金额的调整方式,包括金额调整的具体比例、调整时间的计算方式等。

这些条款的设计,确保了双方在达成协议后的权益得到明确保障。

三、风险控制分析1. 市场风险:对赌协议中通常包含市场风险的控制条款。

例如,若因市场原因导致公司未能达成约定目标,投资方可以要求调整对赌条款或延缓对赌期限。

这些条款的设计,有效地保护了投资方的利益。

2. 财务风险:公司财务风险也是对赌协议中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

通过设定财务指标和对赌金额的调整方式,协议确保了公司在面临财务风险时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

3. 法律风险:对赌协议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包括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争议解决方式等。

协议中通常会明确约定相关法律风险的控制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四、市场影响分析1. 对公司融资能力的影响:对赌协议能够显著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

通过签订对赌协议,公司可以获得更多投资方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2.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对赌协议通常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一定要求,如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等。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协议名称: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一、引言本协议旨在详细介绍对赌协议的运用及相关案例,以便使参与方充分了解对赌协议的定义、目的、要素和应用范围,以及通过实例分析对赌协议的实际运用情况。

二、定义对赌协议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参与方之间就某种未来事件的结果作出约定,一方将赌注押注在该事件的实现或不实现上,另一方则承诺在事件结果发生后履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目的1. 通过对赌协议的运用,可以促使参与方在特定事件中保持积极的参与和努力,以达到共同的目标。

2. 对赌协议能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降低风险,并提高协议的执行力。

四、要素1. 参与方:对赌协议中的参与方应明确指定,并包括其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 事件描述:对赌协议应明确规定所涉及的事件,并对事件的实现或不实现进行详细描述。

3. 赌注:对赌协议中的赌注应明确约定,包括赌注的种类、数量和价值等。

4. 结果判定:对赌协议应明确约定判定事件结果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可执行性。

5. 履约义务:对赌协议应明确规定各方在事件结果发生后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履行赌注、支付奖励或承担惩罚等。

五、应用范围对赌协议可以应用于各种领域,如商业合作、投资、竞赛、合同履行等。

以下是几个典型案例:1. 商业合作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对赌协议,约定甲公司在一年内实现营业收入达到特定金额,否则乙公司将获得甲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

2. 投资案例:投资人甲与创业者乙签订对赌协议,约定乙公司在一定时间内实现特定业绩目标,否则甲公司将有权回购其投资份额。

3. 竞赛案例:运动员甲与赞助商乙签订对赌协议,约定甲在特定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成绩,否则乙公司将取消对甲的赞助。

4. 合同履行案例:甲与乙签订对赌协议,约定甲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按时交付产品,否则乙公司将有权解除合同并获得违约金。

六、案例分析1. 案例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对赌协议,约定甲公司在一年内实现营业收入达到特定金额。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协议名称: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一、引言本协议旨在规范对赌协议的运用,并通过案例分析,详细说明对赌协议的各种情况和应对措施。

二、定义1. 对赌协议:指当事人就未来发生或不发生某一特定事件的结果,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或提供其他利益的协议。

2. 当事人:指签订对赌协议的各方。

三、对赌协议的运用1. 协议目的:对赌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和责任,以及对特定事件结果的赌注。

2. 协议内容:对赌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a. 当事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b. 特定事件:明确约定的特定事件,例如体育比赛结果、股票价格变动等。

c. 赌注金额:约定赌注的金额或其他利益,以确保对赌协议的有效性。

d. 结果确认:约定对特定事件结果的确认方式和时间。

e. 违约规定:明确违约行为的后果和补偿措施。

f. 争议解决: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四、案例分析1. 体育比赛对赌协议案例:a. 案例描述:甲方与乙方约定赌注1000美元,以预测某足球比赛的胜负结果。

甲方预测A队胜出,乙方预测B队胜出。

b. 结果确认:比赛结束后,根据官方比赛结果确认胜负方。

c. 赌注支付:根据比赛结果,乙方支付1000美元给甲方。

d. 违约情况:如果一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赌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额外的违约金。

e. 争议解决:当事人应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或法院解决。

2. 股票价格对赌协议案例:a. 案例描述:甲方与乙方约定赌注5000美元,以预测某公司股票价格在特定日期的涨跌情况。

甲方预测上涨,乙方预测下跌。

b. 结果确认:特定日期结束后,根据股票价格变动确认涨跌情况。

c. 赌注支付:根据股票价格变动,乙方支付5000美元给甲方。

d. 违约情况:如果一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赌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额外的违约金。

e. 争议解决:当事人应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或法院解决。

五、对赌协议的注意事项1. 合法性:对赌协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对赌协议已经成为了企业融资和发展过程中一个常见的工具。

尤其是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对赌协议的运用更是屡见不鲜。

然而,对赌协议并非是一种简单的约定,它涉及到复杂的法律、财务和商业考量。

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的相关问题。

案例一:_____公司与投资者的对赌协议_____公司是一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新兴企业,计划在未来几年内上市。

为了获得足够的资金来支持业务扩张,公司与一家知名的投资机构签订了对赌协议。

根据协议,如果_____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上市,公司需要以一定的溢价回购投资者持有的股份。

同时,如果公司的业绩未能达到预定的目标,投资者有权要求调整股权比例或者获得额外的补偿。

在协议签订后的初期,_____公司凭借着创新的业务模式和高效的团队,取得了不错的业绩。

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竞争的加剧,公司的发展遇到了一些困难。

最终,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实现上市,并且业绩也未达到预期。

这导致了公司面临巨大的财务压力,不仅需要回购投资者的股份,还可能因为股权调整而影响公司的控制权。

此外,公司的声誉也受到了一定的损害,使得后续的融资和发展变得更加困难。

案例二:_____公司成功实现对赌目标与之相反,_____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对赌协议后,通过有效的战略规划和执行,成功地实现了对赌目标。

_____公司在对赌协议中承诺,在未来三年内实现业绩的大幅增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市。

为了达到这些目标,公司加强了研发投入,推出了一系列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同时优化了内部管理流程,提高了运营效率。

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与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通过这些努力,公司不仅提前完成了业绩目标,还顺利在证券市场上市,为投资者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对赌协议在激励企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通过明确的目标和奖惩机制,企业能够更加专注于业务发展,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对赌协议案例及分析多场景应用综合版

对赌协议案例及分析多场景应用综合版

对赌协议案例及分析合同编号: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地质: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地质: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鉴于:1.甲方是一家拥有特定业务、技术或资源的公司;2.乙方是一家有意向投资甲方并参与其业务的公司;3.双方愿意就甲方的业务目标达成一定的共识,并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因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目标与承诺第二条投资与股权2.1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投资款项。

2.3乙方同意,在股份发行完成后,按照甲方的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第三条对赌条款3.2如果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实现目标,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一定的对赌款项,具体金额如下:__________。

第四条期限4.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4.2双方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第五条争议解决5.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附件6.1本协议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

第七条其他条款7.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附件: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2.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3.甲方公司章程4.乙方公司章程5.甲方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6.乙方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7.甲方业务计划书8.乙方投资计划书一、特殊应用场景一:创业公司融资应用场合:创业公司需要资金支持,寻找投资者签订对赌协议。

中国近几年的对赌案例

中国近几年的对赌案例

中国近几年的对赌案例近年来,中国的对赌案件不断增加,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对赌是指当事人约定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为条件,违背风险预知原则,通过赌博方式获取利益,并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实施强制债权的行为。

下面将分别介绍近几年中国发生的几起重要对赌案例。

第一起案例是2013年爆发的“王博彩案件”。

该案件涉及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王炳华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王炳华涉嫌与赌博集团勾结,通过赌博行为获利。

此案件被定性为严重破坏党的纪律,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该案提醒了公众,纪律是必须遵守的,法律对赌博行为零容忍。

第二起案例是2018年的“王健林索债案”。

这是一起由中国富豪王健林涉及到的对赌案件。

王健林与一名名叫章家敦的商人关系密切,双方曾经签订一份对赌协议,约定如果王健林在一年内无法收回30亿元投资,则他将被迫给予章家敦商业产业的一部分。

然而,王健林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如期收回投资,于是章家敦以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返还商业产业。

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人关注对赌协议的合法性以及如何保护双方的利益。

第三起案例是2019年的“湖南保仕达案件”。

这是中国一家名为湖南保仕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湖南省政府之间的对赌案件。

据报道,该公司与湖南省政府签订了一份开展影视课程培训的合作协议,约定如果该公司无法成功组织培训或者培训效果不佳,将被迫支付1000万元费用给湖南省政府。

然而,后来该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湖南省政府以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案引发了公众对于政府与企业间合作协议的关注。

这些对赌案件反映出对赌行为的危害以及法律对其零容忍的态度。

对赌行为违背了法律法规的规定,破坏了社会风气,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因此,对赌行为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应提高社会对其的警惕和重视。

然而,对赌案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比如,在一些案件中,对赌协议的可执行性和合法性受到了争议。

一些人认为对赌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不应该受到保护。

关于对赌协议的六大经典案例解析

关于对赌协议的六大经典案例解析

关于对赌协议的六大经典案例解析2017-09-28 实战财经持续获取信息,请点击上方"实战财经"关注1、翁xx与胡xx、胡xx、上海xx置业策划(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案情】原告向目标公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目标公司调整股权结构并承诺给原告现金补偿。

置业策划公司给予了现金补偿,原告诉请被告进行股权回购。

(1)现金补偿方式:在原股东(三被告)于2009年9月30日前成功引进新投资者的条件下,股权调整及补偿方案为:xx置业策划公司(原股东)将合计持有xx置业发展公司10.4690%的股权补偿给新股东(包含原告在内);同时,xx置业策划公司对新股东的投资成本以现金24,750,684.93元进行补偿(其中原告投资本金为1,000万元……),现金补偿支付应当在2009年10月31日前完成……原告获得现金补偿金额为1,277.808219万元……→现金补偿的主体是原股东(2)回购方式①回购条件:目标公司2010年8月31日前成功在A股市场公开上市②回购主体:原股东(三被告)③回购权的行使:新股东须在2011年6月30日前将回购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原股东,逾期将视为新股东放弃回购权④回购价格:如果原股东未对新股东实施现金补偿方案的情况下,回购金额为新股东原始投资金额的 1.5倍或回购决定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每股净资产乘以新股东的持股数(如新股东在投资后发生转让行为的,按其转让后的持股比例计算),以二者中较高者为准。

如果原股东对新股东实施了现金补偿方案,则回购金额中应扣除原股东对新股东的现金补偿部分的价款,同时原股东支付新股东现金补偿金额中新股东原始投资金额本金部分的利息不再计算。

【法院判决】没有认定对赌协议的效力,直接运用协议中的约定:新股东必须在一定日起前书面通知原股东回购,否则视为放弃回购权利。

由于原告没有书面通知,因此败诉。

2、苏州香樟一号投资管理中心与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曹务波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案情】原告向被告公司增资,700万为增加的注册资本,4200万进入资本公积金。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

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协议名称: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确立对赌协议的运用范围、原则、程序和案例分析,以便各方在涉及对赌协议的交易中能够明确权益、降低风险,并保障交易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对赌协议定义对赌协议是指当事人就某一不确定事件的结果,约定在一定条件下,一方支付一定金额或提供一定利益给另一方,以获得对方支付一定金额或提供一定利益的协议。

三、对赌协议的运用范围对赌协议适用于以下情况:1. 股票市场:当事人约定根据某只股票的涨跌情况进行对赌。

2. 体育赛事:当事人约定根据某场体育赛事的胜负情况进行对赌。

3. 商业竞争:当事人约定根据某项商业竞争的结果进行对赌。

四、对赌协议的原则1. 自愿原则:对赌协议的参与方应基于自愿原则,双方均应理解并接受协议内容。

2. 公平原则:对赌协议应保证各方的权益平等,协议内容应公正合理。

3. 合法原则:对赌协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纪律。

4. 明确原则:对赌协议应明确约定对赌的对象、条件、金额或利益,并约定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五、对赌协议的程序1. 协议订立:对赌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明确约定各方的权益和义务。

2. 条件约定:对赌协议应明确约定对赌的条件,包括不确定事件的结果、支付金额或提供利益的数额、支付方式等。

3. 履约监督:对赌协议的履约过程应有第三方或专业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协议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 违约处理:对赌协议一方违约时,应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违约处理,包括支付违约金、采取法律手段等。

5. 争议解决:对赌协议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解决。

六、对赌协议案例分析案例一:股票对赌协议甲方认为某只股票在未来一年内将上涨,与乙方约定,如果股票上涨超过10%,乙方应支付甲方100万元作为对赌金额。

结果:股票确实上涨了15%,乙方按照协议支付了100万元给甲方。

案例二:体育赛事对赌协议甲方认为某场足球比赛中甲方队将获胜,与乙方约定,如果甲方队获胜,乙方应支付甲方50万元作为对赌金额。

中国近几年的对赌案例

中国近几年的对赌案例

中国近几年的对赌案例
对赌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

以下是中国近几年的一些对赌案例:
- 2012年,安徽、浙江两省实施的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在新安江流域启动,正式开始长达十余年的“水质对赌”。

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如果考核断面年度水质达标,浙江每年补偿安徽1亿元,否则相反。

- 在长三角地区,依托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闯出的这条“路”,各地生态一体化实践不胜枚举。

浙江去年9月启动新一轮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八大水系主要干流全覆盖;江苏先后在太湖流域和通榆河流域开展试点,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今年6月,沪苏浙皖就七项生态共治专项文本集中签约,其中,沪苏提出加快建立基于水质水量的太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对赌协议在中国的应用领域日益广泛,在企业并购、私募股权、风险投资等领域都有涉及。

在签订对赌协议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和财务顾问的协助,以确保协议条款符合法律和商业逻辑。

A股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7篇

A股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7篇

A股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7篇篇1一、引言对赌协议,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在A股拟上市公司中广泛应用。

它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估值,还能为投资者提供一种风险管理的手段。

然而,对赌协议的复杂性和潜在风险也要求我们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理解。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对A股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相关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案例介绍某A股拟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升估值,吸引更多投资者,决定采用对赌协议。

协议规定,如果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未能达到特定的业绩目标,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以特定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反之,如果公司达到了约定的业绩目标,投资者则需按照约定的价格将股份出售给公司。

三、对赌协议的具体内容1. 对赌标的:该对赌协议以公司的净利润作为对赌标的。

2. 对赌期限:协议期限为三年,即从签订协议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3. 业绩目标:公司在三年内需实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30%。

4. 回购价格与出售价格:如果公司未能达到约定的业绩目标,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以协议签订时的股价回购其股份;如果公司达到了约定的业绩目标,投资者则需按照协议签订时的股价将股份出售给公司。

5. 违约责任: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四、对赌协议的风险分析1. 公司业绩风险:对赌协议以公司的净利润作为对赌标的,如果公司未能达到约定的业绩目标,需要按照协议以较高的价格回购投资者的股份,这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压力。

2. 投资者风险:虽然对赌协议为投资者提供了风险管理的手段,但如果公司达到了约定的业绩目标,投资者需要按照约定的价格出售股份,可能会面临股价波动带来的风险。

3. 信息披露风险:对赌协议涉及复杂的金融工具和潜在的风险,如果公司未能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做出错误的决策。

五、对赌协议的应对措施1. 加强信息披露:公司应充分披露对赌协议的相关信息,包括对赌标的、对赌期限、业绩目标、回购价格与出售价格等,以便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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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的运用及案例对赌一词听来刺激,其实和赌博无甚关系。

对赌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

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

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赌协议在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设置,也没有被经常采用。

但在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被广泛采纳。

在创业型企业投资、成熟型企业投资中,都有对赌协议成功应用的案例,最终企业也取得了不错的业绩。

研究国际企业的这些对赌协议案例,对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也将有极为现实的指导意义。

三种应用类型1.创业型企业中的应用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蒙牛,是对赌协议在创业型企业中应用的典型案例。

1999年1月,牛根生创立了“蒙牛乳业XX”,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后更名为“XX蒙牛乳业股份XX”(以下简称“蒙牛乳业”)。

2001年底摩根士丹利等机构与其接触的时候,蒙牛乳业公司成立尚不足三年,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创业型企业。

2002年6月,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者在开曼群岛注册了开曼公司。

2002年9月,蒙牛乳业的发起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了金牛公司。

同日,蒙牛乳业的投资人、业务联系人和雇员注册成立了银牛公司。

金牛和银牛各以1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开曼群岛公司50%的股权,其后设立了开曼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毛里求斯公司。

同年10月,摩根士丹利等三家国际投资机构以认股方式向开曼公司注入约259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亿元),取得该公司90.6%的股权和49%的投票权,所投资金经毛里求斯最终换取了大陆蒙牛乳业66.7%的股权,蒙牛乳业也变更为合资企业。

2003年,摩根士丹利等投资机构与蒙牛乳液签署了类似于国内证券市场可转债的“可换股文据”,未来换股价格仅为0.74港元/股。

通过“可换股文据”向蒙牛乳业注资35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9亿元。

“可换股文据”实际上是股票的看涨期权。

不过,这种期权价值的高低最终取决于蒙牛乳业未来的业绩。

如果蒙牛乳业未来业绩好,“可换股文据”的高期权价值就可以兑现;反之,则成为废纸一X。

为了使预期增值的目标能够兑现,摩根士丹利等投资者与蒙牛管理层签署了基于业绩增长的对赌协议。

双方约定,从2003年~2006年,蒙牛乳业的复合年增长率不低于50%。

若达不到,公司管理层将输给摩根士丹利约6000万~7000万股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果业绩增长达到目标,摩根士丹利等机构就要拿出自己的相应股份奖励给蒙牛管理层。

2004年6月,蒙牛业绩增长达到预期目标。

摩根士丹利等机构“可换股文据”的期权价值得以兑现,换股时蒙牛乳业股票价格达到6港元以上;给予蒙牛乳业管理层的股份奖励也都得以兑现。

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者投资于蒙牛乳业的业绩对赌,让各方都成为赢家。

摩根士丹利对于蒙牛乳业基于业绩的对赌之所以能够划上圆满句号,总结归纳,该份对赌协议中有如下七个特点:一是投资方在投资以后持有企业的原始股权,如摩根士丹利等三家国际投资机构持有开曼公司90.6%的股权和49%的投票权;二是持有高杠杆性(换股价格仅为0.74港元/股)的“可换股文据”;三是高风险性(可能输给管理层几千万股股份);四是投资方不是经营乳业,不擅长参与经营管理,仅是财务型投资;五是股份在XX证券市场流动自由;六是蒙牛乳业虽然是创业型企业,但企业管理层原来在同一类型企业工作,富有行业经验;七是所投资的企业属于日常消费品行业,周期性波动小,一旦企业形成相对优势,竞争对手难以替代,投资的行业风险小。

2.成熟型企业中的应用摩根士丹利投资XX永乐电器公司,是对赌协议在成熟型企业中应用的典型案例。

XX永乐家用电器XX(以下简称“永乐家电”)成立于1996年。

从业绩上看,永乐家电成立初年销售额只有100万元,到2004年已经实现近百亿元;在市场适应性上,永乐家电经历了家电零售业巨大变革的洗礼,是一家比较成熟的企业。

2005年1月,摩根士丹利和鼎晖斥资5000万美元收购当时永乐家电20%的股权,收购价格相当于每股约0.92港元。

根据媒体报道,摩根士丹利在入股永乐家电以后,还与企业形成约定:无偿获得一个认股权利,在未来某个约定的时间,以每股约1.38港元的价格行使约为1765万美元的认股权。

这个认股权利实际上也是一个股票看涨期权。

为了使看涨期权价值兑现,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者与企业管理层签署了一份“对赌协议”。

招股说明书显示,如果永乐2007年(可延至2008年或2009年)的净利润高于7.5亿元人民币,外资股东将向永乐管理层转让4697.38万股永乐股份;如果净利润相等或低于6.75亿元,永乐管理层将向外资股东转让4697.38万股;如果净利润不高于6亿元,永乐管理层向外资股东转让的股份最多将达到9394.76万股,这相当于永乐上市后已发行股本总数(不计行使超额配股权)的约4.1%。

净利润计算不能含有水份,不包括XX永乐房地产投资及非核心业务的任何利润,并不计任何额外或非经常收益。

天下金融网由于摩根士丹利投资永乐电器的对赌协议行权时间是2007年以后,目前尚无法知晓其结果,但从永乐电器2005年10月13日宣布其在港上市配售及公开发售股份的结果来看,永乐电器每股发售价定为2.25港元;到11月24日,永乐电器收盘价上涨到2.85港元。

相对于摩根士丹利的原始入股价格,以及每股约1.38港元的认购权,摩根士丹利近期的收益回报已比较有保障。

在摩根士丹利投资永乐电器的对赌协议中,通过总结分析,也有如下七个特点:一是投资方在投资以后低价持有企业的原始股权,如摩根士丹利永乐家电20%的股权;二是持有认购权杠杆性降低,认股价格为1.38港元/股;三是高风险性(可能输给管理层几千万股股份);四是投资方不经营零售业,不参与经营管理,仅作财务型投资;五是股份在XX证券市场流动自由;六是永乐是成熟型企业,经历了行业的变革与市场的洗礼;七是所投资的企业属于零售行业,规模效应明显,一旦企业形成相对优势,竞争对手则难以替代。

目前,对赌已经使投资方达到了第一步赢利的目的。

3.对赌协议在并购中的应用并购也是一种投资行为。

凯雷投资控股徐工集团工程机械XX 就是对赌协议在并购中应用的典型案例。

徐工集团正式成立于1989年,在地方政府的牵头之下,徐工集团整合了数家工程机械制造公司。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XX在国内拥有比较强的核心竞争能力。

从2000年到2004年,随着机械制造市场的再度回暖,徐工集团机械公司的核心产品都处于需求大于供给的状态。

为了保持企业旺盛的发展潜力,徐工集团在企业机制改造上,一直在寻找与国际企业合作的结合点。

2005年10月26日,徐工科技(000425)披露,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XX(以下简称“徐工机械”)通知,XX工程机械集团XX(以下简称“徐工集团”)于2005年10月25日与凯雷徐工机械实业XX(以下简称“凯雷徐工”)签署《股权买卖及股本认购协议》与《合资合同》。

凯雷徐工以相当于人民币20.69125亿元的等额美元购买徐工集团所持有的82.11%徐工机械股权,同时,徐工机械在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12.53亿元的基础上,增资人民币2.42亿元,全部由凯雷徐工认购,凯雷徐工需要在交易完成的当期支付0.6亿美元;如果徐工机械2006年的经常性EBITDA(经常性EBITDA是指不包括非经常性损益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达到约定目标,凯雷徐工还将支付0.6亿美元。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凯雷徐工将拥有徐工机械85%的股权,徐工集团仍持有徐工机械15%的股权,徐工机械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凯雷徐工对于徐工机械的并购协议包括一项对赌的内容:如果徐工机械2006年的经常性EBITDA达到约定目标,则凯雷徐工出资1.2亿美元增资2.42亿元;如果徐工机械一年后的经营业绩达不到投资方要求,则出资6000万美元增资2.42亿元。

在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过程中,以国有资产定价作为一项赌资,这还十分罕见。

凯雷徐工并购徐工机械的对赌协议结果如何,首先要看国家有关部门能否审批通过这种形式的对赌,其次要等到2006年以后揭晓经营业绩。

但是这种形式对我们启发却很大,凯雷是一家财务型投资者,如何控制并购中的风险?首先是对目标企业的估价,估价是基于未来业绩的,因而在徐工机械的并购中有6000万美元的不确定性:达到经营目标就用1.2亿美元增资2.42亿元,达不到经营目标就用6000万美元增资2.42亿元。

在上述对赌协议中,可能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赌协议与经营者的关系没有披露。

如果投资中的对赌协议与经营者无关,这是不正常的,但与没有对赌的并购定价相比,凯雷徐工并购徐工机械中的对赌协议已经对凯雷进行了一定的保护。

股改也见对赌身影证券市场中的中小投资者,是典型的财务投资者,用什么来保护他们的利益?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而从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案例来看,投资者与企业管理层建立一种基于业绩的对赌协议,可能成为保护他们利益的有效途径之一。

天下金融网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目前资本市场中的一件大事,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需要向流通股支付一定的对价;流通股在获得一定的股份以后,包括非流通股在内的上市公司股份要获得增值,需要看上市公司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即投资者的增值与否同企业管理层的关系很大。

因此,股权分置改革中,对赌协议有很大的应用空间。

在目前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中,华联综超(600361)在应用对赌协议方面进行了尝试。

2005年7月19日,华联综超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流通股获得2.3股的比例支付对价,同时设置了一项对赌协议:如果公司2004年~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低于25%,即如果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1.51亿元,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按照现有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0.7股的比例,无偿向支付对价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追加支付对价,追加支付对价的股份总数总计为700万股。

如果公司2004年至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或高于25%,即如果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达到或高于1.51亿元,追加支付对价提及的700万股股份将转用于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公司管理层可以按照每股8元的行权价格购买这部分股票。

2005年8月22日,华联综超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从其同期的股改对价支付行情看(见表1),在每10股流通股所得的送达率上,其市场行情是每10股流通股送3.353股以上,华联综超按每10股流通股获得2.3股的比例支付对价是偏低的;从以非流通股送出为参考指标的送出率上,其市场行情是每100股非流通股送出17.03股以上,华联综超的每100股非流通股送出15.22股的比例支付对价也不算高;但华联综超流通股股东还是认可该方案,说明华联综超股改中的对赌对于股民来说是一种信心支持,对于非流通股来说,也达到了少送出股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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