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通讯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通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和外部的通讯行为,促进企业内部沟通和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实习生。
第三条通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电子邮件、电话、会议等形式。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执行单位为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具体执行由公司通讯管理专员负责。
第二章通讯工具的使用第五条公司提供给员工使用的通讯工具主要包括办公电话、公司邮箱、企业微信等。
员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合理使用这些通讯工具,但不得滥用。
第六条员工在使用公司邮箱时,应当遵守公司内部规定的邮箱使用准则,保护公司信息安全,不得随意删除、篡改、泄露公司邮件内容。
第七条员工在使用办公电话时,应当遵守公司内部规定的电话使用准则,保持电话畅通,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公司微信群是公司内部重要的沟通工具,员工在使用企业微信时,应当遵守公司内部规定的微信使用准则,不得发布不当言论、泄露公司机密信息等行为。
第三章通讯内容的管理第九条公司倡导真实、正面、专业的通讯内容,员工在发表任何通讯内容时,应当注意措辞,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和他人利益。
第十条公司对所有的通讯内容进行管理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擅自删除、篡改通讯内容。
第十一条公司对重要通讯内容进行备份和存储,以备查证和追溯。
第四章通讯渠道的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规定内部通讯以邮件、办公电话等规定渠道进行,不得使用私人手机、私人邮箱等通讯方式进行公司内部沟通。
第十三条公司规定对外通讯由相关部门负责,不得由个人擅自对外发布公司信息。
第五章通讯安全的保障第十四条公司加强对通讯信息的加密和防护,确保公司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五条公司制定通讯应急预案,应对通讯故障、黑客攻击等突发事件,确保通讯系统的正常运作。
第六章通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公司设置通讯管理专员,负责制定通讯管理制度和进行通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公司定期对通讯管理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通讯联络管理制度
通讯联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通讯联络管理工作,规范通讯联络活动,提高通讯联络工作效率,依据《通讯联络管理条例》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通讯联络工作,包括信息传递、网络通信、电话联络等各种形式的通讯联络活动。
第三条通讯联络工作应当遵循便民、快捷、准确、规范的原则,确保通讯联络工作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条通讯联络工作的目标是促进信息交流、做好信息保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工作联系。
第五条通讯联络工作应当把服务对象放在首位,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的通讯联络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成立通讯联络管理委员会负责通讯联络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决策。
第七条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通讯联络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通讯联络管理工作。
第八条每个部门设立通讯联络管理专岗,负责本部门的通讯联络工作。
第九条建立通讯联络管理资料库,保存和管理通讯联络工作的各种重要资料和文件。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条通讯联络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通讯联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一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维护通讯联络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熟悉通讯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到技术熟练、操作规范。
第十三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通讯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处理和转发来自上级的通讯联络信息。
第十五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本单位通讯联络工作的情况。
第十六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通讯联络技术培训活动。
第十七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通讯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通讯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五章制度执行第十八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通讯联络管理制度,确保通讯联络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十九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和回复来自外部的通讯联络信息。
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校通讯联络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与家长、教师、学生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提高学校管理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通讯联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家长以及学校各部门。
三、通讯联络方式1. 电话联络(1)学校设立专门的热线电话,方便家长、学生、教师进行咨询和联系。
(2)教师与家长、学生之间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沟通教育教学情况。
2. 短信联络(1)学校定期通过短信平台向家长、学生发送通知、活动安排等信息。
(2)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可通过短信进行日常沟通,包括作业提醒、家校互动等。
3. 微信联络(1)学校建立微信群,方便家长、教师、学生交流互动。
(2)教师通过微信群发布作业、通知、活动安排等信息,方便家长和学生了解。
4. 邮件联络(1)学校定期向家长发送电子邮箱,提供学校通知、活动安排等信息。
(2)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可通过邮件进行交流,包括作业、心得体会等。
5. 面谈联络(1)学校定期组织家长会,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增进家校沟通。
(2)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可根据需要安排面谈,深入了解学生情况,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四、通讯联络要求1. 教师应确保通讯联络方式的畅通,定期检查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通讯工具的使用情况。
2. 家长应保持通讯联络方式的更新,及时接收学校发送的通知、活动安排等信息。
3. 教师与家长、学生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尊重对方意见,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4. 学校各部门应加强协作,确保通讯联络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监督与考核1. 学校成立通讯联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定期对教师、家长、学生的通讯联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在通讯联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学校通讯联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修订。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确保矿区通信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保证运行、做好维护。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区内所有通信联络系统,包括通信设备、网络建设、管理及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应与有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对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人员应对本制度实施负责,确保规定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其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第七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应当满足煤炭生产过程的要求和实际需要,特别是应当体现煤炭生产的安全性、科学性、高效性等要求。
第八条通信联络系统的设备、设施、材料应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采购、验收、保管、调配和报废,确保其质量。
第九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符合信息保密的需要,对有关部门制定相关保密标准,并加强保密效果的监督。
第十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按照防静电的原则设计,以降低防爆操作的事故发生率。
第三章系统组成第十一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包括语音通信、数据通信、监控及应急传输等各方面的设备及硬件型号。
第十二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软件、系统程序、备用电源及自动切换系统应该是系统稳定、可靠运行的重要保证。
第十三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计算机、调度台、电话、网络服务器等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到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安全、稳定、可靠、灵活、通用等多种特点,能够适应煤矿生产环境和异常情况。
第四章系统建设和维护第十五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应根据煤矿生产的实际需要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制定出合理的系统设计方案,满足煤矿生产的实际需求。
第十六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应采取招标、铁拳项目管理等技术措施,确保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工程交付等过程的有效实施。
通讯联络系统规章制度范本
通讯联络系统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通讯联络系统的管理,保障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工作,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设备和网络。
第三条通讯联络系统的管理要遵循便捷、快速、安全、准确的原则,确保信息的传递和保密。
第二章通讯设备管理第四条通讯设备应安全保管,使用人员必须按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并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负责。
第五条通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电脑及网络设备等。
使用人员要妥善保管设备,不得私自转借或改变设备设置。
第六条通讯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通讯网络管理第七条通讯网络的使用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保障通讯网络的安全和稳定。
第八条通讯网络的开通和关闭由网络管理员负责,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网络管理员要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安全。
第九条通讯网络的接入需经过审核,未经审批不得接入非单位网络,不得使用非法软件或程序。
第四章通讯录入和传递管理第十条通讯录入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禁止录入虚假或错误信息。
第十一条通讯传递要按照工作需要和保密级别进行管理,重要信息和机密信息要采取加密方式传递。
第十二条通讯传递要及时和准确,遇到重要紧急情况要采取电话通讯方式,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
第五章通讯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通讯安全管理是通讯联络系统管理的重要内容,除了设备和网络的安全外,也要注重信息传递的安全。
第十四条通讯设备和网络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防护,防止病毒和黑客攻击。
第十五条机密信息和重要信息要加密处理,防止泄露和篡改,做好备份工作。
第十六条使用人员要妥善保管通讯设备和网络账号密码,不得将个人账号密码透露给他人。
第六章通讯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发现通讯设备和网络的违规使用或不当操作,应及时报告网络管理员并立即停止使用。
通讯联络系统规章制度范本
通讯联络系统是企业、单位日常运营和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稳定运行和高效利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总则1.1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通讯联络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提高通讯效率,确保通讯安全,为单位的正常运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有力保障。
1.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使用通讯联络系统的部门和个人。
1.3 使用通讯联络系统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的相关规定。
二、组织管理2.1 设立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小组,负责通讯联络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2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3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更新通讯联络系统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三、设备管理3.1 通讯联络设备应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确保设备质量。
3.2 通讯联络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3 通讯联络设备的使用者应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拆卸、损坏设备。
3.4 通讯联络设备损坏时,应及时报告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小组,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四、通讯纪律4.1 通讯联络系统使用者应遵守通讯纪律,确保通讯畅通无阻。
4.2 通讯联络时,应使用普通话或统一的术语,简明扼要地传达信息。
4.3 禁止在通讯联络系统中传输无关信息,不得干扰正常通讯。
4.4 通讯联络系统使用者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五、应急处理5.1 发生突发事件时,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通讯联络系统正常运行。
5.2 通讯联络系统使用者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准确地传递信息,协助单位完成应急处理。
5.3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小组应定期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六、监督检查6.1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小组应对通讯联络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2 单位应定期对通讯联络系统使用者进行培训,提高通讯联络能力。
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2023-11-05contents •引言•通信联络系统概述•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流程•安全与保障措施•故障处理与异常响应•培训与人员管理•检查与监督机制•附录与参考文献目录01引言确保通信联络系统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满足使用需求。
加强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提高运行效率。
防止因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或异常情况导致的风险和影响。
目的和背景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通信联络系统的运行管理。
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网络通信、视频会议等系统。
适用范围用于实现语音、数据和视频通信的设备、网络及附属设施。
通信联络系统对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检修及故障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运行管理设备或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通信联络的正常进行。
故障设备或系统的性能下降、误码率升高、网络延迟等影响通信质量的情况。
异常情况定义与术语02通信联络系统概述提供信道和信号传输能力,包括有线和无线传输网络。
传输系统终端设备交换设备实现用户之间的语音、数据和视频通信,如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等。
进行信道分配和路由选择,实现用户之间通信的连接和断开。
030201支持电话、会议电话和多方通话等功能,确保语音信息的传递和交流。
语音通信实现文字、图片、视频等数据的传输,支持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应用。
数据传输提供视频会议、远程培训等功能,实现高清晰度、低延迟的视频交流。
视频通信电力环境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确保通信联络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因电力问题导致通信中断或设备损坏。
网络环境包括各种网络协议、网络拓扑结构、网络安全措施等,确保通信联络系统能够在可靠的网络环境中运行。
温度湿度环境控制室内温度和湿度,避免过热或过湿等环境因素对通信联络系统的运行产生不良影响。
通信联络系统的运行环境03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流程总结词:按照规定步骤,确保系统正常启动并进入初始化状态。
详细描述1. 检查硬件设备:确保所有硬件设备连接正常,无损坏或故障。
2. 配置网络连接:根据网络拓扑结构,配置网络连接,确保系统与外部网络畅通。
煤矿井下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办法
附件10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页脚内容7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设计与安装 (2)第三章使用、维护与管理 (5)第四章附则 (7)页脚内容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矿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调度中心应配备通信联络系统负责人1人、系统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设计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
第四条矿井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矿井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通信演练。
第五条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第六条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第七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八条矿井井下调度通信系统应与行政通信系统分开,行页脚内容7政通信系统与公共通信网络联网。
第九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一)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叫权限,应具有紧急呼叫功能。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三)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四)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矿井调度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五)调度交换机应可以随时呼叫系统内的终端,可强拆、强插中继或用户线。
(六)调度交换机应配置可接收系统内终端紧急呼叫的设备,显示紧急呼叫的终端号码,发出声光报警,并可进行语音录音。
(七)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八)调度交换机应具有与地面专网(公网)组网的功能。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作人员第一条:为完善本矿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通信联络系统应配备负责人1人、通信联络总机房值班员2人,系统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应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第四条: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并包含系统的故障应急检修内容,明确故障处置程序、故障处置负责人和具体处置人员。
第五条:六大系统办公室负责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第六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建立系统设备、仪器的检查、检修等台账。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第七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第八条:井下设置通信终端的的位置必须设置电话号码排版,以便及时查询。
第九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一)、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三)、井下固定电话应有与矿调度室或安全指挥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四)、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五)、调度交换机应能召开多方会议。
第十条: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
第十一条: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持续工作时间不小于2h。
第十二条:通信联络设备应有必要的备用,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故障设备.第十三条: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采区变电所、采区水仓、水泵房、皮带输送机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矿井的最高点,应安设电话.掘进工作面距窝头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轨道、胶带两巷端头50m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
通讯、广播系统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通讯、广播系统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讯线路,异常情况特殊情况需要对通讯线路改动,必须向调度室需要进行申请。
调度室根据路线图生产需要及设备试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
第二条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移动通讯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
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移动通讯系统一切正常供电时,必须提早通知调度室,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对施工有关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讯中断承担责任造成的负面效应。
第四项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调度室应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
并立即组织组织机构维修人员解决问题处理。
第四条各擅自使用单位不得强安、强要、强撤移动通讯设备和缆线等。
需新增长途电话及相关设备时,必须提前向调度室提出书面申请。
调度室设计施工之时,必须根据移动通讯系统的布局,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不得性能以破坏系统总体经济性与结构为代价而擅自施工。
第五条同意单位不得未经调度室任何私自改变移动通讯设备位置、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的罚款。
严重者按照事故需要进行分析。
第六条使用井下电话机,必须按照须使用要求采取使用及维护。
不得更改设备参数,达到完好状态。
第七条相关市级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移动场所通讯缆线设备设施负有监护责任。
通讯缆线途经单位的管辖直达范围,由该单位负责对通讯缆线的管理,同时要严格对通讯天线缆线的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和损坏井下通讯分线盒、放大器、缆线。
凡丢失和损坏的,对责任单位给予500元每次的处罚,对责任人给予100元每次的处罚,并由责任单位按价赔偿,独自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数据通信的后果。
属于故意破坏的,按照影响范围及性质程度,加倍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移动之时通讯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值班室及时到调度室更换。
通讯设备统一由维修部修理、维修并提供备用设备。
非正常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按照设备、材料赔偿价格从使用单位中其材料费中扣除。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 (1)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3)通信联络系统交接班制度 (5)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5)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周期检修维护试验制度 (7)通信联络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7)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8)通信联络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9)通信联络机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9)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0)通信联络系统机房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1)通讯联络系统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2)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通信联络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可靠的安全通讯保障功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煤矿生产调度通信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等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使用规定.一、建立由矿长为组长的通信联络系统管理领导机构。
要配备满足通信联络系统系统管理维护工作需要的系统操作、维修人员、值班人员,并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系统中心站设在调度中心。
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维护、撤除由调度室负责,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各作业地点及重要岗位及时安装通信联络设备,未在规定地点安装、安装不及时或安装质量不合格的每次罚款100元,作业地点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撤除,撤除不及时的每次罚款50元。
三、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要定期对通信联络设备进行巡查,发现故障及时排查。
确保通信联络系统安全、可靠不间断运行,以保证井下通讯畅通,并根据作业地点移动情况及时增加或减少通讯电缆,未按规定进行每次罚款20元。
四、调度中心值班人员负责通讯设备系统的运转情况和检查,出现故障立马上通知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进行处理。
五、生产过程中需要变动通信联络设备位置时,必须经调度室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改动通讯系统、并接话机。
未经许可并接电话的,将给予100元/次的罚款处理。
六、出现通信联络系统中断、信号故障时,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必须当班排除.每拖延一班罚款100元。
通讯录 通讯录管理制度通用8篇
通讯录通讯录管理制度通用8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这里作者为大家分享了8篇通讯录管理制度,希望在通讯录的写作这方面对您有一定的启发与帮助。
通讯录管理制度篇一一、通讯设备指办公电子话、手机、对讲机、传真机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通讯设备购买、使用、增加功能、转移,由部门申请,经理办公会批准,到行政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电子话为办公设备,私事打市内电子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
四、办公电子话应根据业务需要,由行政办公室定期核定每部电子话费用标准,非正常大额或连续超支需由各部门书面说明,如非正常使用须追究责任人进行赔偿。
五、传真电子话由专人管理,经使用部门主管批准后,到行政办公室登记使用。
任何人未经允许严禁使用。
六、个人使用的通讯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七、由单位负责缴纳手机费的人员须保证24小时开机,对故意不开机或不接听电子话的按违纪处理并停止为其缴纳手机费。
八、调离或调岗不须使用的`一律交回行政办公室。
通讯录管理制度篇二一、认真做好本单位车辆、通讯设备管理工作,落实专人保养、维护、确保器材完好。
二、车辆、通讯设备由专人管理,保持车容整洁,车辆完好,不带病行驶,每半月对车辆检测一次,保证警务用车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三、车辆只能用于警务工作,不得出私车或借与非警务人员,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四、车辆每天存放在单位(除冬季存放车库外),无特殊任务,每天17时前须归队,如有情况请示领导批准。
五、单位通讯设备(电子话、无线对讲机等)应保持良好畅通状态,发现出现故障,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立即维修。
六、通讯设备不得私自外借或挪为他用。
七、通讯设备的保管须做到:防水、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尘、防蛀。
无丢失、无损坏、无变质、无锈蚀、无鼠害。
八、如有车辆、通讯设备因保管或使用不当损坏,应照价赔偿。
公司通讯管理制度(5篇)
公司通讯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节约成本费用,加强对公司各种通讯工具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各种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总机、电话分机、直线电话、传真机、移动电话以及为员工配备的____等。
第三条。
公司的各种通讯工具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公司不提倡员工利用公司的通讯工具进行私人用途。
第四条:电话总机的管理电话总机由行政部的前台人员负责值守,所有外线电话均需由前台人员负责接转。
前台人员的接听电话必须使用标准用语。
标准用语如下:接听外线电话时,应说“您好。
迎海集团,请问您找哪位。
”;当对方告诉分机号码时,应说“请稍等。
”;如果分机占线时,应说“对不起,电话占线,请您稍后再打过来”前台人员接听内线电话时,应说“您好,前台”。
第五条:电话分机的管理公司根据员工工作需要和电话分机的资源情况,为每一位员工提供一部电话分机。
员工应电话分机铃响三声内接听,接听业务电话应简洁明了,接听电话时应使用统一礼貌用语“您好,____(员工姓名)”。
讲电话时声音不可太大,以免影响他人。
电话分机一般不开通长途直拨功能,总监级以下员工因为工作实际需要而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须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裁批准后方可开通。
对已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电话分机,由员工个人负责长途功能的使用管理。
不得借予他人拨打长途电话,一经发现,除由其个人赔偿所发生的长途话费外,还可视情况严重,停止其电话分机长途直拨功能并按公司奖惩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员工因临时工作需要打长途电话的,须填制《长途电话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初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递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后到前台挂拨,或由前台拨通后接入员工的分机上。
拨打长途电话时,必须使用ip特服号(如17909、17951),以节约费用。
禁止利用公司____聊天。
员工在上班时间如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应长话短说,以免造成电话线路的繁忙,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1. 前言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信息化管理模式的发展,特制定以下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2. 通信联络系统的组成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2.1 固定电话煤矿办公室和各生产部门设置集体固定电话,用于内部通信。
2.2 手持对讲机作为移动通信的手段,主要给采掘队伍、巷道施工等工作人员使用。
2.3 无线电话用于矿山行驶车辆、吊篮等作业人员进行通讯,增强行车安全、疏导交通。
2.4 道口对讲机安装在矿井主要道口的对讲机,用于道路状况的交流、调度指挥。
3. 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3.1 设备保管矿山设备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制定管理方案,制定设备保养制度,并落实到相关的岗位中。
设备的保管、使用、保养、维修等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各部门不得私自搬移、更换、损坏设备或私自拆卸设备。
3.2 设备使用各部门应按规定使用通信设备,不得私用、私自变动等。
下井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手持对讲机,并保持其畅通。
3.3 通信设备维护煤矿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通信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设备维修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对设备进行维修时,应当按照检修标准执行,保证通信设备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3.4 通讯设备存储通信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通讯设备的入库信息记录工作,并用专门通信背包装好所有器材,做好存储工作。
3.5 紧急情况处理遇有紧急情况,采掘人员应使用设备进行通讯,不得相互“吆喝”,必须按照通讯要求进行通讯,以免造成混乱。
4. 维护与更新本制度由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组织推广。
制度涉及变动、更新、废止等,应由相关部门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并经内部合法程序修改。
如需外部公示请向安全监管机构提出申请。
5.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旨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为了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部门、各岗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确保通信联络系统的完好运行,防止意外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的运营,保障通讯联络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内部通讯联络系统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对讲机、网络通讯等。
第三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通讯联络系统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符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与煤矿其他管理制度和规章相衔接。
第五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当注重人性化管理,保障职工的通讯权益和安全。
第七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覆盖面和通信质量。
第八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当注重信息安全保障,防范网络攻击、恶意干扰等安全风险。
第九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当注重技术更新和维护,确保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随时维修。
第二章通讯联络系统建设和维护第十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有关通讯设备和设施的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由专业的通信运营商进行建设和维护,并定期检测和维修。
第十二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配备多种通讯方式和设备,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十三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应当与煤矿其他设施和设备相衔接,确保通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配备应急通讯设备,以应对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
第十五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和升级,以适应通讯技术的发展和变化。
第十七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应当遵守相关的环保和安全规定。
第三章通讯联络系统使用管理第十八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使用管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有关通讯使用的规范要求。
第十九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的通讯规定和使用流程,不得违反通讯安全和保密规定。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为加强对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调度通信系统第一条监控室是调度通信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通信传输电缆的敷设,电话机的安装、维修、更换、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安装有通信设施的部门,负责该区域电话机、线路的维护、保养,不得随意损坏、拆卸电话机,并保证区域内线路悬挂整齐。
第二条系统由地面调度交换机、不间断电源、本质安全型电话机、安全耦合器、线缆、接线盒、避雷器、接地装置和其它必要设备组成。
第三条生产系统电话的布置:1、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盘区水泵房、盘区变电所、压风机房、爆炸品材料库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主运输皮带转载点、移动变电站、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
2、掘进工作面距端头30米~50米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距两端10米~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顺槽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顺槽中部应安设电话。
(1) 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如图a 、b 、c 、d 、e 所示 ,U 型、Z 型、Y 型、H 型和W 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
图a U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b Z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c Y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d H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e W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2) 掘进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如图f 、g 所示:F F 30~50m图f掘进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g 双巷掘进工作面电话的设置第四条井下通信设施的安装与拆除:1、防爆电话机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2、需安装通信设施的工作地点,开工前3天施工队组持《开工通知单》到监控室登记,由监控室如期完成安装。
安装完毕达到标准要求,安装人员现场清点电话机、线缆、接线盒等设施数量后,移交给该区域施工队组,由其负责通信设施的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监控室汇报后由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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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讯线路,特殊情况需要对通讯线路改动,必须向信息科进行申请。
信息科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
2、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移动通讯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
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移动通讯系统正常供电时,必须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对施工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
3、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信息科组织机电科自动化室技术人员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
并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
4、各使用部门不得强安、强要、强撤移动通讯设备和缆线等。
需新增电话及相关设备时,必须提前向信息科提出书面申请。
批准的申请交自动化室设计施工,设计施工时必须根据移动通讯系统的布局,科学合理给出安装方案,不得以破坏系统总体性能与结构为代价而擅自施工。
5、任何部门不得未经信息科同意私自改变移动通讯设备位置、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的罚款。
严重者按照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6、使用部门的井下电话机,必须按照使用要求进行使用及维护。
不得更改设备设备参数。
7、相关部门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移动通讯缆线设备设施负有监护责任。
通讯缆线途经单位的管辖范围,由该部门负责对通讯缆线的管理,同时要严格对通讯缆线的保护。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井下电话机和通讯分线盒、缆线。
凡丢失和损坏的,对责任部门领导给予200元每次的处罚,对责任人给予100元每次的处罚,并由责任部门按价赔偿,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
属于故意破坏的,按照影响范围及性质程度,加倍进行处罚。
8、通讯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部门应及时到信息科更换。
通讯设备统一由机电自动化室修理、维修并提供备用设备。
非正常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按照设备、材料赔偿价格从使用单位材料费中扣除。
9、采煤工作面的移动通讯缆线及相关设备随工作面的推进要及时回撤盘放整齐,坚决不允许图省事、怕麻烦而随意裁断,否则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回撤缆线盘放过多的,可以从缆线接头处断开并及时升井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