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宪法答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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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网教宪法答案

1.下列关于宪法、宪政的说法,错误的为哪一项?凡是制定宪法的国家都有宪政

2.依据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下列正确的分类是: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3.下列哪一项不是英国近代形成的宪法性文件?《自由大宪章》

4.我国自建国以来,先后制定了四部成文宪法,其中现行宪法被认为是制定得最好的一部。请问下列选项中关于现行宪法颁发的具体时间哪一项是正确的?1982年12月4日

5.下列选项中关于我国《宪法》修改通过程序的表述是正确的?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6. 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次确立司法审查制度的案例是:马伯里诉麦迪逊

7.在我国,保障宪法实施的机关主要是下列中的哪一项?立法机关

8.下列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性质,说法错误的是?不受侵犯性与受制约性

9.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的?迁徙自由

10.下列选项中哪一项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模式的描述不正确?直接保障模式

多选题

11下列哪些选项表明了刚性宪法的特点:

1).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往往是特别成立的机关 2.)制定或者修改宪法的程序严于一般的立法程序

3.)仅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且制定或修改宪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普通立法程序12.1982年宪法通过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这部宪法进行了部分修改,其修改时间分别是下列中哪几项?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

13.宪法的正文是宪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宪法的重心,具体包括下列选项中的哪些内容?

1.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

2.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 国家机构

4. 国旗、国徽和首都

14.宪法实施的基本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哪些内容?1.宪法的遵守 2. 宪法的适用

15.根据我国《宪法》第41条的规定,我国公民的监督权主要包括下列哪些内容?.1.批评、建议权 2. 申诉权 3. 控告、检举权

简答题

16.宪法具有哪些主要特征?

1.宪法的内容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1)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或立法基础。

(2)普通法律与宪法不相抵触的原则。如果普通法律的规定、原则、精神同宪法的规定、原则、精神相抵触,那么普通法律应该被撤销、改变或宣布无效。

(3)一切宪法主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最根本的活动准则。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复杂。

(1)宪法的制定一般是要求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我国的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宪法的修改与普通法律的修改在提起主体和通过程序上不一样。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除了这两个特定的主体以外的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有效的修宪议案。在修改程序上,修改宪法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17简要阐述制宪的程序。

中国先后制定并实施了54宪法;75宪法;78宪法;82宪法。

82宪法为现行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

布施行。

现行宪法到目前,共经过4次修改。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制宪权和修宪权在我国从一开始就是统一的。之所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制宪权和修宪权,这是因为:第一,我国国家的性质要求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这两项权力。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直接、最全面地体现和反映了这一性质。全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当然包括制定宪法和修改宪法的权力。第二,从形成过程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经产生,就具有历史和逻辑的合法性。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制宪权和修宪权是人民直接授予的

因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其修改比一般法律的制定或修改更加严格,修改程序具体如下:

按照宪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修改宪法,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

1、提案程序

我国现行宪法对修宪议案的提出程序做了相应规定,宪法第6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提议修改宪法。

2、议决程序

我国宪法规定,宪法修改要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根据宪法,全国人大其实具有双重的主体地位:一方面,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现行宪法第57条);另一方面又是国家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现行宪法第58条)。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乃是其作为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国家立法机关的依据和前提。全国人大在宪法修改活动中拥有的议决权应是基于其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身份。

3、公布程序

在我国究竟由谁公布宪法修正案,宪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是由全国人大主席团以全国人大公告的形式公布宪法修正案的。

18宪法监督的范围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主要特点

1.从宪法监督的机关来看,我国的宪法监督属于代议机关监督体制。

1)按照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宪法监督的权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见我国宪法监督机关是代议机关,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有协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进行宪法监督的职责。3)强调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宪法监督中的作用。

2.从合宪审查的方式上看,我国宪法监督采取事前审和事后审相结合的方法。

1)事前审表现为对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和批准程序,对违背宪法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予批准;

2)事后审表现为: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违背宪法规定的立法;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违背宪法规定的行政法规;

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3.从违宪制裁措施上看,我国宪法监督采取的措施有:

1)撤销违背宪法的法律;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违宪决定;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和决议;

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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