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聚餐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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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聚餐管理规定
部门聚餐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满足和规范公司各部门聚餐需求,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沟通效果,公司特将聚餐作为一种员工福利分配给公司内的每个部门,保证各部门内的每位员工均享有该权利并能经过聚餐抒发自己内心的想法给本部门主管。聚餐在作为一种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大家遵循安全第一、节约文明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聚餐后酒后驾车等现象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所有在职员工。
三、管理细则
3.1 聚餐次数要求:
3.1.1公司每年给予各部门两次部门聚餐福利,一般上半年1次和下半年1次,具体各部门主管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生产安排等因素进行具体安排和申请。
3.1.2各部门当年聚餐次数低于两次的,自动默认放弃权利,不能累计到下一年度使用。
3.1.3各部门当年聚餐次数超过两次,聚餐涉及费用由各部门自行承担,不能透支下一年聚餐费用。
3.1.4当年聚餐时间范围: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截止。
3.2 聚餐费用标准:
3.2.1每次聚餐的部门应以在职人员计算(产假或长期请假未能上班并无法参与聚餐人员除外),每人50元消费标准。当人均当次聚餐消费超出50元的,各部门自行承担超出部分费用。
3.2.2部门当次聚餐合计费用未超过公司给予福利总金额的,不能转移到下次聚餐
使用。
3.3聚餐申请:
3.3.1确定聚餐时,应事先填写《聚餐申请表》,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在公司上级主管对聚餐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
3.3.2没有得到审批的聚餐,公司将不予承认,费用自理。
3.3.3聚餐人数无法达到本部门总人数的70%,不允许安排聚餐。
3.4聚餐原则:
3.4.1合理安排聚餐时间原则:安排聚餐须避开生产出货旺季,在充分考虑公司生产任务安排和部门内部任务安排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在本部门员工集中休息的时间聚餐。聚餐时间一般应控制在2-3小时,避免时间过长影响远距离员工回家安全和当天休息,影响下一天的工作。
3.4.2合理安排聚餐地点原则:聚餐地点应选择正规、安全、卫生的餐厅,本部门如有回民等有宗教信仰民族,应在就餐地点和点餐上注意,禁止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聚餐,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和信仰;
3.4.3合理选择聚餐食物原则:本部门主管作为部门最高负责人应禁止食用变质的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的发生。聚餐时能够提供员工安全卫生的酒水,劝解员工不能喝酒的过量(一般以10人桌为计量标准,38度白酒仅限1瓶;啤酒10度左右人均1瓶,个人最高饮量不超过3瓶;红酒1瓶),以防出现酒精中毒、酒后打架滋事、酒后驾车等安全隐患。如因聚餐喝酒出现严重事故问题,部门主管和责任人均依据公司上级领导批示给予严厉处罚(国家行政法律处罚除外)。
3.4.4 严禁强迫或劝酒行为原则:严禁强迫她人饮酒,不要进行劝酒,喝酒时应遵循个人能喝多少就喝多少的原则,避免让聚餐时的饮酒成为员工的负担;存进员工养成文明饮酒的好习惯。
3.4.5 本着透明、安全、文明、节俭办聚餐原则:本部门聚餐应提前1周通知部门所有员工,便于确认人数和信息共享;聚餐前明确聚餐时间、地点、乘车方式、聚餐名单和人数、宣导公司聚餐原则,使聚餐不但成人每位员工的福利,同时成为一种文化和要求,做好聚餐记录;聚餐涉及的费用应做到透明公开,便于员工知晓,便于公司事后确认;聚餐应保证参与者饮食和出行安全;文明聚餐,节俭办餐。
3.4.6 严禁以聚餐为名义,领取公司福利私下分配原则:本部门主管作为部门最高负责人应严肃公司聚餐原则,不允许以聚餐为名义,私下挪用聚餐费用或分配。严禁本部门内部搞聚餐分裂,私下搞小团体聚餐等现象。
四、聚餐报销
本部门主管提供聚餐费用发票、《聚餐申请表》、《聚餐通知与记录》及财务其它报销凭证,根据公司报销制度执行。
五、附件
4.1《聚餐申请表》
4.2《聚餐通知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