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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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06年12月26日 16时46分 62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机关事务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8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四日
陕西省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我省煤炭行业管理工作需要,经2006年9月28日省编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省煤炭工业局和省煤田地质局不再合并。组建新的省煤炭工业局,新组建的省煤炭工业局正厅级建制,为主管全省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省煤炭工业局承担的煤炭行业管理职责。
(二)将煤矿安全监管职责交由省煤炭工业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矿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煤炭生产开发规划,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的意见,组织实施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组织起草行业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指导市县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二)依法进行煤炭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对生产矿井的开采方式、开采顺序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生产矿井的储量管理,依法监管煤炭资源回采率。
(三)依法进行全省煤炭生产秩序和经营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办煤矿企业审批、申报工作;负责煤矿生产能力的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规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矿长资格证;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煤炭铁路运输计划。
(四)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对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督促市县政府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组织指导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发证工作,组织进行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省煤炭工业生产动态、煤炭行业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和市场信息、安全信息的分析和发布;负责煤矿安全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承办省政府
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煤炭工业局内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经营资格管理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信访、机要、保密、档案、保卫、外事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负责省属国有煤炭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承办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审核发放和铁路运输计划制定工作;依法监管煤炭经营秩序;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
(二)规划发展处
协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矿区总体规划;研究编制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研究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的建议,组织实施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承办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和矿井报废审批工作;承办煤炭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业务;监督煤矿建设工程质量;承办开办煤矿企业审批、审报工作;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三)开采监督管理处
承办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管煤炭生产秩序;负责行业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起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煤炭行业环保工作;负责煤矿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负责生产矿井储量管理,依法对煤炭资源开采、煤炭资源回采率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煤矿生产系统验收。
(四)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煤矿和局属单位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煤矿和局属单位安全检查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对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监督煤矿企业维简费、安全资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发证工作;负责煤矿矿长资格证的颁发工作;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五)信息调度处
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生产、运输、销售信息的调度(24小时值班)、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及时掌握煤炭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状况,负责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负责煤矿安全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省煤炭工业局机关人员事业编制33名。局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职数1名(副厅级)。纪检组长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3
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五、所属事业单位
原省煤炭工业局下属的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煤炭工业西安工程造价管理站、西安煤炭建设监理中心、陕西省煤炭地质测量技术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入新组建的省煤炭工业局管理;省煤炭工会继续驻在省煤炭工业局,管理体制不变。铜川煤矿基本建设技工学校、陕西铜川煤矿技工学校、陕西能源技工学校实行属地化管理,分别交由铜川市政府、渭南市政府管理,具体属地化工作按有关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