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管理制度
窗口标准化现场管理制度
窗口标准化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窗口业务办理流程,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政务服务公开、便捷、高效,制定窗口标准化现场管理制度。
第二章窗口组织架构1. 窗口工作人员由业务办理人员、接待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组成。
业务办理人员负责受理及办理各项业务事项,接待人员负责引导和接待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安全保卫人员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保障安全。
2. 窗口设立窗口服务指导员,负责协调窗口各项工作,解决业务办理中的问题和纠纷。
3. 窗口实行值班制度,确保窗口办公时间内有足够的工作人员在岗,做到服务及时有效。
第三章窗口服务标准1. 窗口服务时间:窗口服务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服务时间的,需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公众。
2. 窗口服务态度:窗口服务人员必须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积极为群众办理业务,确保及时办理和准确安排。
3. 窗口服务流程:窗口业务办理要遵循规定的办理流程,确保程序合法、公平、公正。
第四章窗口服务流程1. 群众到窗口办理业务,需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相关表格。
2. 窗口服务人员核对证件和表格,确认无误后受理申请。
3. 窗口服务人员根据业务性质指导群众缴费、取号或其他操作。
4. 群众缴费后,窗口服务人员办理业务,逐项审核并签字确认。
5. 业务办理完成后,窗口服务人员将相关材料交由接待人员进行分发或叫号。
第五章窗口服务管理1. 窗口服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熟练掌握相关办理程序和要求。
2. 窗口服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着装,禁止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规范的服装。
3. 窗口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得私自接受群众礼金礼物。
4. 窗口服务人员要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第六章窗口安全保卫1. 窗口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场所卫生安全,及时清理杂物和排除安全隐患。
2. 窗口设立安全值班制度,防范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窗口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窗口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窗口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政务服务窗口、银行窗口、交通窗口等。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四条工作时间保持仪容整洁,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五条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如因特殊原因需离岗,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六条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吸烟、饮酒、聊天、玩手机等。
第七条接待群众时应保持微笑,礼貌用语,耐心解答疑问,不得推诿、搪塞。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确保为群众提供准确、高效的服务。
第九条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应主动询问需求,引导至相应的服务窗口。
第十条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认真听取,及时反馈,努力改进工作。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于首次咨询的群众,应负责到底,直至问题解决或引导至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办事流程顺畅,提高办事效率。
第四章窗口环境第十三条保持窗口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窗口设施完好。
第十四条定期检查窗口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做好窗口标识牌的维护,确保标识清晰、准确。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
第十七条对工作表现优秀、服务质量高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1. 本制度旨在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并非限制工作人员的正常休息和合法权益。
2. 窗口工作人员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以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窗口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窗口服务大厅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窗口服务大厅的秩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窗口服务大厅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窗口服务大厅的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窗口服务大厅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窗口服务大厅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大厅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窗口服务大厅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2. 监督、检查窗口服务大厅的运行情况;3. 组织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活动;4. 协调处理服务对象投诉;5.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2. 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耐心解答咨询;3. 严格执行服务规范,确保服务质量;4. 维护窗口服务大厅的秩序;5. 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八条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九条服务对象进入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主动问候,引导至相应窗口。
第十条服务对象咨询时,工作人员应耐心解答,不得推诿、搪塞。
第十一条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材料,确保办理程序的合规性。
第十二条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限办理业务,不得拖延。
第十三条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主动向服务对象说明办理业务的所需时间和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第十四条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做好服务对象的隐私保护工作,不得泄露服务对象个人信息。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窗口服务大厅实行服务对象排队叫号制度,确保服务对象有序办理业务。
第十六条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办理业务,不得擅自更改流程。
第十七条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服务窗口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服务窗口纪律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服务窗口纪律要求第四条服务态度1. 工作人员应面带微笑,热情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2. 主动询问服务对象需求,耐心解答疑问,不得推诿、搪塞。
3. 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禁止使用侮辱性、歧视性语言。
4. 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整洁,佩戴工牌。
第五条服务规范1. 按照规定的服务流程和标准,办理各项业务。
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规定办理业务。
3.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疑问,首问责任人应负责解答或引导至相关部门。
4. 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确需离开岗位时,应征得领导同意,并安排其他工作人员代岗。
第六条服务效率1. 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理时限,确保服务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满意的服务。
2. 优化服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协同办公效率。
第七条服务质量1. 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 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
3. 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听取,及时改进。
第八条信息保密1. 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对工作中获取的敏感信息,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传播。
3. 加强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安全意识。
第三章纪律监督与考核第九条纪律监督1. 设立服务窗口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
2. 服务窗口纪律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十条考核评价1. 建立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模版(3篇)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服务窗口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工作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项服务窗口,涉及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时间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服务窗口的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窗口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服务窗口管理应强化团队协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单位的发展。
第六条服务窗口应加强宣传,提高知名度,增加服务对象满意度,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
第二章服务对象第一条服务对象包括本单位的内部员工和外部人员。
第二条内部员工指本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外部人员指个人和组织以及其他单位,需要办理相关事务的人员。
第四条服务对象应根据需求进行分类,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确保满足每个服务对象的要求。
第五条服务对象的隐私及个人信息应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条服务对象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网上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服务窗口联系。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一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办理手续、接收投诉、解答疑问、提供指导等工作。
第二条服务内容应准确、及时、全面,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有针对性的服务。
第三条服务内容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
第四条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服务项目目录,明确服务内容及办理要求,供服务对象参考。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一条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服务窗口工作流程应分为初审、受理、办理、审批、反馈等环节,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妥善处理。
第三条服务窗口应建立快速办理机制,提供加急服务,满足紧急需求。
第四条服务窗口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重复办理。
第五章工作时间第一条服务窗口的工作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确保服务对象的需求得到及时响应。
窗口管理制度
窗口管理制度一、窗口服务标准1.1服务宗旨1.1.1窗口服务宗旨为“高效、热情、专业、周到”,确保客户在办理业务时感受到良好的服务体验。
1.1.2服务时刻保持微笑,注重礼仪和语言文明,为客户创造温馨的服务氛围。
1.2服务准则1.2.1窗口工作人员要随时保持工作状态,不得在窗口办理业务时进行无关事务。
1.2.2服务人员应主动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主动热情的协助。
1.2.3窗口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
二、窗口服务流程2.1客户取号2.1.1客户进入服务大厅后,应自助机器取号,确保业务有序进行。
2.1.2窗口服务人员应定期检查自助机器运行状况,及时处理故障。
2.2等候区管理2.2.1设置明确的等候区域,确保客户有充足的休息空间。
2.2.2窗口服务人员应在等候区主动引导客户,提供服务信息。
2.3窗口业务办理2.3.1窗口服务人员应在客户取号后迅速办理业务,保持高效率。
2.3.2对于复杂业务,窗口服务人员应耐心解答客户疑问,提供详细的业务解释。
2.4业务审核与确认2.4.1完成业务办理后,窗口服务人员需进行业务审核,确保文件齐全、准确。
2.4.2如发现业务不正常情况,窗口服务人员应主动与客户沟通,提出解决建议。
三、窗口工作人员管理3.1岗前培训3.1.1新入职窗口服务人员需接受全面的业务和服务培训,包括公司文化、窗口流程等。
3.1.2定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窗口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2岗位责任3.2.1窗口服务人员需明确各自的业务办理权限,确保业务办理的合规性。
3.2.2每位窗口服务人员应定期自查个人工作,确保工作无误。
3.3工作绩效考核3.3.1设立定期的绩效考核机制,包括业务办理效率、服务态度等多方面指标。
3.3.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励和培训机会的重要依据。
四、投诉处理与服务改进4.1投诉接收4.1.1设立专门的投诉窗口,明确投诉渠道,接受客户投诉。
4.1.2窗口服务人员应及时记录并反馈投诉信息。
窗口服务管理制度
窗口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窗口服务单位。
第三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遵守本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并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窗口服务管理制度,加强服务质量管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第五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窗口服务流程管理第六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窗口服务流程,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窗口服务流程应当包括办理业务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收费标准等内容。
第八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服务流程,根据社会需求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九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服务流程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服务流程的规范和顺畅。
第十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社会公众的投诉。
第三章窗口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一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制定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服务指标和标准。
第十二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第十三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保证公众的投诉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第十五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对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奖罚分明,激励员工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窗口服务效率管理第十六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合理安排窗口办理业务的时间,保证服务效率。
第十七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根据社会公众的需求,适时进行调整和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八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转,提高办理业务的效率。
第十九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
第二十条窗口服务单位应当及时关注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5篇)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下面是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有非常详细的服务窗口规范制度,还有几小点强化窗口服务管理的错施,这篇文章。
第一条为加强各服务窗口的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窗口的整体素质,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政能力,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争一流荣誉、做一流贡献的要求,根据部、省有关服务窗口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服务窗口包括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直接面向用人单位和群众的就业服务(包括人才市场、职介市场等)、人力人才服务(包括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等)、各类社会保险经办(包括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失业保险服务大厅、机关社保服务大厅、农保服务等各类办事窗口)、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信访、社保大厦、门户网站、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站)等。
第三条各服务窗口要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各项制度要规定规范、合理,符合实际;严格按照职责和相关规定提供公共服务;开展经常性的依法履职培训,及时准确地向服务对象宣传相关政策及工作程序,有制度、措施和记录。
第四条各服务窗口要优质高效服务。
公共场所要环境整洁、标识醒目,服务设施使用方便、办事程序科学、规范、办结时限、服务承诺明确、具体,严禁履职不力、办事拖延、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情况发生。
第五条各服务窗口必须做到办事公开透明。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凡涉及服务对象的各类事项,要按要求公开政策规定、运行程序、办结时限,没有应公开而不公开事项,工作人员办事公开要有制度、有载体、落实到位。
第六条各服务窗口要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章守纪、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着装整洁、举止端庄。
展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形象;及时倾听群众呼声,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第七条各服务窗口要认真执行文明接待规定。
综合服务窗口 管理制度
综合服务窗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综合服务窗口管理,提高窗口工作效率,便于用户就近获取服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综合服务窗口,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服务窗口、企业服务窗口、社区服务窗口等。
第三条综合服务窗口主要任务是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准确的服务,解决用户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条综合服务窗口应遵循“服务为本、便民利民、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的原则,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第五条综合服务窗口的管理机构应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第六条综合服务窗口的服务对象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群众等各类用户。
第七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第二章综合服务窗口设立与改革第八条综合服务窗口的设立应根据用户需求和办事便捷性原则,在重要地段、交通便利的位置设置。
第九条综合服务窗口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合并或分拆,合并时应确保服务覆盖范围不受影响,分拆时应根据业务需求进行分类。
第十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具备完善的信息化设备,支持在线办事、快速查询等功能,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一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和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机制,提高员工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综合服务窗口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综合服务窗口应根据各自业务特点、服务对象及工作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值班制度,确保正常服务时间内有足够人员承担工作。
第十五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窗口管理制度,规范窗口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
第十六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分明。
第十七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十八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规定突发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第四章综合服务窗口服务流程第十九条综合服务窗口服务流程包括接待、登记、咨询、办理等环节,确保用户得到全方位的服务。
窗口管理制度
窗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窗口管理工作,提高窗口工作效率,便于办事群众办理各项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办理各类窗口业务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责任心,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规范窗口管理工作流程,提高窗口工作效率,增加窗口办事群众满意度,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窗口管理工作流程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窗口内的工作时间段内全程接待办理同一件业务的办事群众。
第六条办事群众无需预约,依次排队等候,办事群众应礼貌、有序地排队等待受理。
第七条办事群众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文件和申请材料办理业务,并按窗口工作人员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或提供其他所需信息。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办事群众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核。
第九条窗口工作人员应记录下办事群众的基本信息和办理业务的具体要求,并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告知办事群众办理业务所需时间和费用,并开具相应的收费收据。
第三章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益第十一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尊重办事群众的人格尊严,耐心、热情地为办事群众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具备较强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办事群众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不得泄露办事群众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办理业务,不得拖延或故意推诿。
第十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收费制度,不得乱收费、多收费或少收费。
如遇特殊情况需免收费用,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窗口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办事群众的业务,如发现办事群众的申请材料虚假、违法等情况。
第四章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第十七条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严禁迟到、早退、请长假等行为。
窗口办事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窗口办事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窗口办事人员。
第三条窗口办事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和部门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窗口办事人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办理本岗位的业务工作,确保办理质量;2. 负责解答群众咨询,提供业务指导;3. 维护窗口秩序,确保工作环境整洁、安全;4. 参与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窗口办事人员的权限:1. 在本岗位职责范围内,有权处理业务事项;2. 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3. 有权拒绝办理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事项;4. 有权要求上级部门或领导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六条窗口办事人员应遵守以下服务规范:1. 仪表端庄,着装整洁,佩戴工作证;2. 主动问候,微笑服务,耐心解答群众咨询;3. 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办理事项,确保办理质量;4.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首问责任人应负责解答或转办;5. 遇有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寻求解决方案;6. 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应告知办理时限和结果;7. 保守国家秘密和群众隐私,不得泄露。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窗口办事人员应参加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部门定期对窗口办事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业务能力;2. 服务态度;3. 工作纪律;4. 工作绩效。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表现突出的窗口办事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 警告;2. 记过;3. 离职;4. 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本部门负责解释。
服务窗口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及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服务秩序,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服务窗口,包括但不限于政务服务中心、银行、医院、商场等公共服务领域。
三、安全责任1. 责任主体:各服务窗口负责人为窗口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窗口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安全职责:- 制定并落实窗口安全工作计划;-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定期检查窗口设施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四、安全措施1. 设施设备安全:- 确保服务窗口的门窗、玻璃、桌椅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顾客注意安全。
2. 人员安全:- 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3. 顾客安全:- 顾客进入服务窗口时,工作人员应主动引导,维护秩序;- 对有特殊需要的顾客,提供必要的帮助;- 定期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顾客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 信息安全:- 加强对服务窗口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其信息安全意识;- 建立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信息安全事件。
五、监督检查1. 内部检查:各服务窗口负责人应定期对本窗口的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外部检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窗口的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六、奖惩1. 奖励: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惩罚: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窗口的管理,提高行政服务质量,确保行政服务窗口的运行高效、廉洁、便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行政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行政服务窗口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规范服务;(二)公开透明,便民高效;(三)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四)团结协作,持续改进。
第二章窗口设置与职责第四条行政服务窗口的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二)便于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三)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四)有利于部门内部管理。
第五条行政服务窗口的职责:(一)受理和审查行政事项申请;(二)提供行政事项咨询服务;(三)办理行政审批、审核、审批等业务;(四)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五)协助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六)其他与行政服务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三)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一)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标准;(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定期进行考核,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四)关心工作人员生活,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一)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三)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四)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五)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窗口服务规范第九条窗口服务规范:(一)公开服务事项、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二)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三)按照规定时限办理行政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四)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热情接待群众;(五)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及时解决问题。
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高效、廉洁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服务中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及其相关工作。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二)公开透明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公开透明,便于群众监督。
(三)便民高效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四)廉洁自律原则:窗口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维护政府形象。
第二章窗口设置与职责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原则: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性质、数量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窗口。
(二)便民原则:窗口设置应方便群众办事,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三)高效原则:窗口设置应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职责:(一)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等。
(二)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业务办理等服务。
(三)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现场勘验等工作。
(四)负责办理事项的公示、公告、通知等。
(五)收集、整理、归档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资料。
(六)其他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政务服务业务。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二)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咨询,提供优质服务。
(三)认真受理、审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办理质量。
对外窗口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窗口单位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树立良好的形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对外窗口单位,包括接待窗口、咨询窗口、服务窗口等。
第三条对外窗口单位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2.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3. 以人为本,热情服务;4. 严谨细致,高效快捷。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对外窗口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外窗口单位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对外窗口单位的管理制度;2. 监督检查对外窗口单位的运行情况;3. 协调处理对外窗口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4. 对对外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第六条对外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2. 热情接待来访者,耐心解答咨询;3. 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服务质量;4. 主动接受监督,及时纠正错误。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七条对外窗口单位应设立明显标识,方便来访者识别。
第八条对外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着装整齐,仪容端庄,态度和蔼。
第九条对外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熟悉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条对外窗口单位应设置便民设施,如饮水机、休息区等,为来访者提供便利。
第十一条对外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准确的答复。
第十二条对外窗口单位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来访者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对外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态度;2. 业务能力;3. 服务质量;4. 工作业绩。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对外窗口单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对外窗口单位管理制度,本单位的对外窗口单位将更好地服务于来访者,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形象,为我国的发展贡献力量。
服务窗口管理制度_服务窗口管理制度办法
服务窗口管理制度_服务窗口管理制度办法服务窗口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规范全院窗口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按照市局相关窗口管理要求,着眼建立窗口管理长效机制。
特制定本办法。
一、窗口管理部门院本部由业务部负责实施窗口管理(包括水碾河、龙潭两个工作区)各区县所窗口由所长负责监督管理二、窗口服务需要公示的内容各级服务窗口需要公示以下内容:1、我院具备的在有效期内的各类资质证书,包括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计量授权证书;CNAS证书;计量认证证书2、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3、送检/现场检测流程4、投诉或申诉制度5、公正性声明6、窗口服务人员身份,包括姓名、职务等三、工作时间及考勤服务时间:工作日 8:30-17:00区县所窗口服务时间由各所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其他行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
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午休时间轮换值班。
窗口岗位服务人员上班打卡遵照院考勤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窗口岗位不得出现缺岗现象,若遇工作人员请假或公休,窗口管理部门必须安排好换岗人员。
四、仪容规范1. 工作时间要求统一着装,并配带工作牌。
穿工作服时扣好纽扣。
2. 男士不留长发,女士不化浓妆,不穿短裤、超短裙、拖鞋。
3. 接待来访时规范服务,文明用语。
遇客户投诉或本岗位服务职责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或代班领导予以解决。
五、窗口服务禁止行为1. 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闲聊或高谈阔论、禁止嬉戏、打闹。
2. 禁止玩电子游戏、用电脑看股票或视频、佩带耳机收听与工作无关事宜和电话聊天、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纸或杂志。
3. 禁止玩弄手机,禁止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
4. 禁止与客户争吵、辱骂、打架行为。
5. 非窗口工作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窗口服务区。
6. 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禁止脱岗去办理其它事情。
六、窗口基__明用语(一)基本服务文明用语1.您好 7.请问您有什么事2.请稍候(请稍等) 8.请您签名3.欢迎 9.您走好4.请进 10.再见5.谢谢 11.请您填表6.对不起!让您久等 12.对不起,电脑有故障,请稍等(二)电话服务用语1.您好,成都市计量院客户服务中心2.查询取件业务,请说明委托单号3.请问,还有没有其它事宜4.对不起,您要办的事由业务部__负责,请与业务部联系5.请您留下联系电话,稍后我会给您回复(三)服务忌语1.走吧,这事不归我管 7.拿着,丢了不管2.今天我有事,不办公 8.挤什么挤,后边等去3.怎么才来(怎么来得这么迟) 9.有意见,找领导去4.还没上班呢,急什么急 10.文件有规定,自己去查5.下班了,明天再来 11.怎么搞的,你又弄错了6.回去搞清楚再来七、监督考核1、窗口服务的日常考核由各窗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实施。
窗口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窗口单位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窗口服务岗位,包括但不限于政务服务中心、银行、医院、学校、企业等窗口单位。
第三条窗口单位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窗口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窗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窗口服务工作。
第五条窗口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2. 遵守窗口单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服务规范;3. 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耐心解答咨询,确保服务质量;4. 主动接受监督,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5. 维护窗口单位形象,树立良好的服务态度。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六条窗口服务人员应按照以下规范进行服务:1. 接待用语规范:礼貌用语,文明用语,热情接待;2. 服务流程规范:明确服务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3. 工作态度规范:耐心细致,不推诿,不拖延,确保服务对象满意;4. 信息保密规范: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服务对象个人信息;5. 工作环境规范:保持窗口单位整洁,设备完好,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第四章监督考核第七条窗口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考核。
第八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 业务水平:是否熟练掌握业务知识,能否正确处理各类问题;2. 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周到,是否耐心细致;3. 工作效率: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是否提高办事效率;4. 遵纪守法: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5. 个人形象:是否维护窗口单位形象,是否树立良好的职业素养。
第九条考核结果作为窗口服务人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条对在窗口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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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管理制度一、工作制度1、“六公开”制:公开服务内容、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公开办结时限,提高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2、首问责任制:对联办件,由第一受理窗口组织协办单位窗口进行审查,直至办结;对群众咨询,由第一位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负责答复。
3、一次性告知制:窗口当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发现有缺件和不合要求的材料,必须一次性告知办事者。
4、首席代表制:各单位分管领导为首席代表,各单位授权首席代表行使审批权。
5、贴心服务制: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导办服务,指导填写相关资料;为晚到的群众提供延时服务,直到办完相关手续为止;为边远山区群众、外来客商提供预约服务;对重大基建项目、招商项目由中心相关窗口负责全程代办,跟踪服务;每个村都设立代办点,确定代办员,群众需要县政府或县直单位审批的事项,由村级代办员负责代办。
6、限时办结制:对不能当场办结的审批服务事项,要向服务对象承诺办结时间,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7、超时默许制:对承诺件超过承诺时限的,实行超时默许制。
8、并联审批制:审批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由中心牵头,实行并联审批。
9、一审一核制:所有审批项目均实行一审一核制。
10、统一收费制:所有审批收费一律集中到中心收费窗口统一收取,实现审批、收费一条龙服务。
二、首问责任制度1、首问责任制是指办事群众或其他服务对象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类证照、咨询投资政策和证照申请事宜,首先问及的中心管理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为责任人,并为其提供服务。
2、窗口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甘当首问责任人,把方便交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3、首问责任人接到服务对象的提问,要做好解答说明工作,如服务对象所办或所问事项属本窗口业务,应立即给予回答或办理,如不属本窗口业务,应主动将其带到相关窗口办理。
4、工作人员发现服务对象需要办事但不知办事窗口时,应主动问及对方,并针对情况做好解释和引导服务工作。
5、工作人员在工作日以外,也应积极为群众解惑答疑,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中心服务内容及办事规则。
6、中心会同优化办、效能室进行随机抽查、回访,督查制度落实情况。
对不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的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给予效能告诫,并通报窗口单位,影响当年个人考核。
三、“一次性”告知制度1、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热情接待每位办事群众,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本部门的相关业务知识。
2、办事群众到窗口申请办理或咨询行政审批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等,主动提供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或告知当事人获取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的途径。
3、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对办事群众递交的申报材料应认真审查,对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要一次性指出,并指导办事群众更正。
依法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办事群众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当将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修改意见详细记录在材料审查记录栏中。
4、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群众的咨询时,应当热情、主动,并做好详细的书面记载。
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理由,要求办事群众到部门去咨询或到部门去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如果办事群众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窗口业务,应主动将办事群众带到相关窗口或热情指点有关窗口所在的位臵。
5、窗口工作人员应将本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收费依据、办事流程等便民资料臵放于窗口上,方便办事群众取阅。
6、由于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不全面、不彻底,让办事群众多跑路、多耗时,而引起投诉、经查实的,出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出现两次,实行诫免谈话;出现三次,发效能告诫书,并通报批评。
四、计算机管理制度1、窗口工作台的计算机只限窗口工作人员使用,无关人员禁止上机使用。
2、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计算机管理维护人员检查维护,禁止擅自开机维护或拆卸网络设备。
3、操作计算机应遵守下列规定:(1)严格执行上机操作规程,爱护机器设备;(2)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删除硬盘内的数据;(3)不得随意带入其他移动设备进入大厅使用,确需使用的,必须事先征得计算机管理人员同意并进行病毒查杀;(4)未经允许不得在大厅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内删除或安装软硬件配臵;(5)不得在大厅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操作,严禁运行游戏软件。
4、计算机应臵放在平稳安全处,不得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下班时要确认关机后才能离开。
5、不得私自挪动计算机及附属设施,不接近热源,不受潮受湿,不得将盛水容器臵于机壳上。
6、窗口工作人员要对网络及计算机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
7、因工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造成计算机及网络故障,给工作带来一定影响,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因工作人员故意违反规定,造成计算机及网络故障,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和其单位负责赔偿。
五、考勤制度1、实行指纹签到、签退制度,每周工作5天(周六、日休息,节假日有调整的按国务院规定执行),每天上午8点上班,12点下班;下午2:30上班(夏令时3:00上班),5:30下班(夏令时6:00下班)。
所有工作人员应当按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考勤以半天为单位,半天签到、签退一次计出勤半天,无签到或迟到20分钟以上签到记迟到一次,无签退或提前下班超过20分钟的记早退一次。
既无签到又无签退或未经许可在上班时间外出超过一小时的,计旷工一次。
3、使用密码考勤的人员严禁请人代签,发现代签,记双方旷工1次。
4、业务督查科、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每天不定期巡查上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备案,并通知当事人。
5、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1)工作人员因事请假1小时以内的,口头告知办公室;1小时以上,1天以内的,需写好请假条,由业务科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单位签出意见,加盖公章,交中心副主任审批;3天以上的,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出意见,交中心主任审批。
所有假条都要交中心办公室备案。
(2)工作人员请病假,要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审批程序同上。
(3)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上的(含半天),须由单位派出代岗人员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论处。
6、工作人员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记旷工1天。
7、考勤情况每周公示一次。
8、对公示的考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2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无效异议。
9、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每月定期向所在单位通报。
六、卫生制度1、工作人员要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乱吐、乱扔、乱倒,不在大厅内吸烟。
2、各窗口工作区及办公设施的卫生由窗口自行打扫,坚持每日清扫,保持无灰尘、无污渍、无垃圾。
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前集中进行大扫除。
3、办公用品、资料等要摆放整齐有序;私人物品摆放隐蔽,毛巾等物品保持清洁,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文件、材料、报纸要随时整理,用完及时归档。
4、大厅、走廊、会议室、洗手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由保洁员负责打扫,必须始终保持清洁、整齐、无痰迹、无死角、无杂物堆放。
5、建立卫生检查、考评和通报制度,由办公室组织,每周对窗口卫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仪表形象1、衣冠整洁,佩证上岗。
不准穿奇装异服和短裤、背心、拖鞋上班。
有统一制服的单位,工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着装。
2、仪表要端庄、自然,举止要文明、稳重。
3、不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
服务态度1、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大件、小件一样对待;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2、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要一次了解清楚、一次答复清楚,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要一次办结。
3、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虚心听取,不与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其争吵、争辩,并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汇报,予以解决,遇到重要问题时要报告中心督查室。
文明用语对待办事群众的语言应该表达适当,声调温和,亲切自然。
1、见到服务对象或接受电话咨询时要主动说“您好,请问有什么事”,2、来办事的人较多,来不及应酬时,应及时说“对不起,请稍等一下。
”3、办理业务时,应说“请填写”“请缴费”“请听我详细说明一下”4、业务办理完毕后要说“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你的资料”5、服务对象离开时,应说“请慢走、再见”。
6、因资料不齐未能办妥时,应说“对不起,请您补齐相关资料再来办理”7、服务对象所办业务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时,应说“对不起,您要办的事情请到××地方办理”8、当工作出现差错时,应说“对不起,我搞错了,请原谅”9、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说“谢谢您的宝贵意见”。
受到表扬时应说“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服务忌语1、接待服务对象或电话咨询时不得说“喂!老头儿、老太婆、伙计、哥们儿、那位女的”“干什么的”2、来办事的人多,工作人员不得说“急什么,在那等着吧”3、办理业务时,不得说“拿着,快填写”“快交钱”“听你的还是听我的,真烦”4、因资料不全不能办理时,不得说“资料都不全,跑来干什么”5、服务对象所办业务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时,不得说“不知道,我管不着”“你问我,我问谁”6、工作出现差错时,不得说“多大个事,有什么了不起”“你找领导去吧,有什么了不起”“我就是这态度”工作纪律1、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岗位做到“六不”,即:不吃零食,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串岗位,不聚堆聊天,不传播流言蜚语。
2、禁止在工作期间酗酒。
3、依法实施审批,严格办事程序,不得擅自主张,各行其事。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勤政,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
八、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制度1、实施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错必纠、违法必究、责任自负。
2、中心业务督查科会同县效能室具体实施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的调查、责任认定和查处,依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各服务窗口或窗口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责令改正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依法进行处理:(1)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2)在行政审批、许可法定条件之外,增设前臵条件,附加有偿咨询、培训、购物、指定中介服务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4)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的;(5)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6)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7)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理由的;(8)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9)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决定的;(10)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决定的;(11)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实地勘察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决定,未经招标、拍卖、实地勘察或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实地勘察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决定的;(12)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时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13)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依法收取的费用的;(1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16)其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