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事故管理制度(含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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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ISO9001-2015/GMP)
1.0总则
1.1目的:本文件规定了各种质量事故的分类、报告程序、事故分析及处理程序,确保质量事故处理。
1.2范围:公司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1.3责任:本文件由化验室负责起草,化验室主任负责审核,生产负责人负责批准;生产部、化验室、物资部、工程部等负责实施。
1.4质量事故的定义及分类
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即是质量事故。
1.4.1.出厂产品的内在质量、物理外观、包装不合格,以及数量短少,品名、规格、批号混淆,影
响产品质量信誉,造成退货,甚至造成事故的;
1.4.
2.在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混药、混入异物、投放不合格的物料、设备异常,以及违反标准操作程
序造成中间产品、成品质量不合格者,且不能挽回损失的。
1.4.3.产品有效期内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发生药品变质、报废等情况。
2.0质量事故的划分
根据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及经济损失,将质量事故分为三类。
2.1.一般质量事故
影响生产计划的正常完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者。
2.2.重大质量事故
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信誉,造成退货或致使整批产品报废者;发生混淆或者混入异物或者质量低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20000元。
2.3.严重质量事故
造成重大设备事故或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
3.0质量事故报告程序
3.1.出现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时,不论任何车间任何岗位,必须立即报告化验室,由出现
质量事故的车间负责人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质量事故报告单”一式两份份,填明下列内容:
➢发生质量事故的名称、批号、数量、事故所在岗位、操作者姓名、发生时间、工艺规程、产品标准等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实际检查结果;
➢造成的后果;
➢初步分析造成质量事故原因;
➢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已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3.2.“质量事故报告单”经化验室主任复核签字后,分别送交总经理、生产部、事故发生车间(班、组)负责人,一份化验室留存。
3.3.需要进行鉴别或检测分析的质量事故,由化验室安排检验人员检测。
4.0质量事故分析
4.1.一般质量事故分析
由化验室主任负责于事故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召集并主持,生产部部长、化验
室相关人员、事故责任者、技术员等有关人员参加。
4.2.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分析
由化验室主任负责于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召集,总经理主持,生产部、化验室、工程部、物资部、销售部、车间班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事故责任者参加。
4.3.对质量分析会议的要求
4.3.1.质量分析会前收集必要的质量事故资料、数据、实物等。
4.3.2.质量分析会首先要找出事故原因。
4.3.3.通过质量事故分析,明确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者。
4.3.4.提出对此次质量事故的补救办法,针对质量事故所进行的根本原因调查,并按照质量风险管理的要求,进行质量风险的识别、评估、分析,进一步提出预防纠正措施和改进方法。
4.3.
5.质量事故如涉及其它批次或产品,应同样处理。
4.3.6.会议由化验室人员进行记录。
5.0质量事故的处理
5.1.通过质量分析会,要找出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者,提出补救办法及预防措施,同时要对员工进行教育。
5.2.通过质量分析会,对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以及领导者分别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5.3.各类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化验室负责填写“质量事故处理记录”,送总经理、生产部、化验室、事故责任部门。
6.0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