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管理办法宣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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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管理办法

中介管理办法

中介管理办法导言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行业监管机制,加强对中介行业的日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中介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本中介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中介机构的登记管理、从业人员管理、日常监管等方面。

二、登记管理1.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报备其业务经营范围;2.中介机构应当在注册登记后,向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市场主体认定,并根据认定信息向金融机构、税务机构、行政许可机构等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业务;3.中介机构应当在注册登记后,向相关部门提交有关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职业合格证书等材料,并进行备案管理;4.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提交年度经营报告、人员变更报告等信息。

三、从业人员管理1.中介机构应当根据其业务经营范围,按规定配备合格的从业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和考试;2.中介机构应当为从业人员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及职业人员责任险;3.中介机构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并进行考成绩排名等记录,以加强日常监管;4.从业人员应当遵纪守法,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中介机构管理要求执行业务,不得违规从事业务等违法行为。

四、日常监管1.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针对市场情况,建立中介服务行业监管机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和组织协调,确保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2.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权益;3.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其所经营的物品、服务、财物等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合规、合法;4.中介机构应当严格履行支付义务,不得出现克扣、拖欠员工工资、费用、待遇等行为;5.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定期对其业务等信息进行内部审核,提高管理效率。

办法细则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办法细则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办法细则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办法细则:中介机构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介机构在各个领域的作用日趋重要。

为了确保中介机构的规范运行和有效管理,相关部门制定了《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该办法细则的关键内容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背景介绍中介机构作为连接供需双方的桥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一些不合规范的中介机构存在乱象,给社会秩序带来一定的危害。

因此,为了规范中介机构的管理,保障公众利益,相关部门制定了《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二、注册资格和管理要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中介机构的注册资格和管理要求。

首先,中介机构必须依法注册并符合相关条件。

其次,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

此外,中介机构还应遵守诚信经营原则,不得从事与其注册业务范围无关的活动。

三、经营范围和服务质量《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对中介机构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质量进行了明确规定。

中介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必须按照其注册的经营范围进行操作,不能越界经营。

同时,中介机构还应确保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得误导客户,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强制交易等行为。

四、责任与风险管理为了保护公众利益和减少风险,中介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中介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在服务过程中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

同时,中介机构还应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合作,及时报告和处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监管与处罚为了确保中介机构的规范运行,相关部门加强了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与处罚。

一方面,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另一方面,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将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甚至吊销其注册资格,以保障市场秩序。

六、未来展望《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中介机构的规范运行和公众利益保护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未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完善,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将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时代的需求。

中介业务管理办法

中介业务管理办法

中介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介业务的发展,规范中介业务管理,有效控制和解决在中介业务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保险法》、《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介业务仅包括保险经纪业务和保险代理业务(专业、兼业),不包含个人代理业务。

经纪业务是指通过与保险经纪公司签属合作协议而获得的业务;代理业务是指通过与保险代理机构签订(专业或兼业)代理合同而获得的业务。

第三条中介业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两核制度的有关规定,其管理指导思想是:1、利用社会资源,拓展业务渠道,提升公司的专业服务水平和品质,树立良好的公司品牌和组织形象。

2、建立进入、退出机制,形成良性竞争,通过及时的过程监控和指标考核,优胜劣汰。

3、维护正常中介经营利润,杜绝道德风险。

4、明确授权范围和额度,明晰奖惩标准。

第四条与我公司建立保险业务合作关系的保险中介机构必须是符合保险监管有关规定和各项要求,经过保险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取得保险中介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与我公司签订保险合作协议的公司或单位。

第二章管理架构及工作职责第五条我公司中介业务管理工作实行总公司、分公司两级管理体制。

总公司营销管理部负责全系统中介业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总”对“总”合作关系的管理;分公司营销管理部负责本机构经营区域内的中介业务经营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中心支公司应设专门岗位负责本机构中介业务管理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六条总公司营销管理部作为全系统中介业务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一)负责全系统中介业务管理和发展策略的制定;(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全系统中介业务管理、考核、激励体系,并督促机构执行;(三)负责总对总中介渠道的开拓;(四)负责帮助和指导机构发展中介业务;(五)负责全系统中介管理人员的管理;(六)保险监管政策、法规的研究;(七)中介业务的统计、分析和市场发展潜力分析。

中介管理方案

中介管理方案

中介管理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中介行业作为连接供需两端的桥梁,在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行业发展速度过快和监管不及时,中介乱象屡屡出现,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有效管理中介行业,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综合监管机制要想有效管理中介行业,首先应建立一套综合监管机制。

这包括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行业协会、增加监管力度等。

法律法规的制定应重点考虑中介行业的特点,明确中介机构的权责,规范中介行为。

行业协会可以起到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通过建立中介机构的信用档案,使得履行规范的中介机构得到更多的市场认可和客户信任。

二、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中介行业的从业人员是核心力量,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中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因此,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培训方面,可以通过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设立培训课程和考核机制,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管理方面,应建立从业人员的注册制度和失信黑名单,对于从业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要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措施。

三、强化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中介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提高管理效率、减少人为错误和作弊行为。

中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包括客户信息、交易信息、服务记录等,实现信息一站式管理。

此外,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提供更精细化的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样化的选择。

同时,也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了解市场需求和趋势,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中介行业涉及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监督和执法力度不能松懈。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中介行业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于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从而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同时,还可以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吸纳投诉和意见,及时处理问题,及时修正不合理的规定和政策。

总之,中介管理方案的建立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直接利益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强化信息化建设以及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可以有效规范中介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代理中介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代理中介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代理中介管理规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代理中介行为,维护代理中介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代理中介,是指依法设立,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的机构,包括各类专业代理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代理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对代理中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鼓励代理中介行业自律,促进代理中介服务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代理中介机构的设立与管理第五条设立代理中介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第六条代理中介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机构内部管理,确保代理中介活动的规范进行。

第七条代理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规范,明确业务流程,确保代理中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代理中介机构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代理中介活动的规范第九条代理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代理活动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十条代理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代理活动时,不得有以下行为:(一)虚假宣传,误导委托人;(二)泄露委托人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代理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四)接受委托后,未按照约定履行代理职责;(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行为。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代理中介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第十二条代理中介机构应当主动接受政府、行业组织和社会的监督,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接受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活动管理办法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活动管理办法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活动的机构(以下简称“职业中介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中介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行政许可与备案第四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在市场主体登记办理完毕后,依法向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还需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有3 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行政许可,需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书;(二)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三)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四)专职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表;(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 日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符合条件的,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 日内向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备案事项包括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服务范围等。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九条职业中介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员,发布招聘信息应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且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中介管理方案

中介管理方案

中介管理方案第1篇中介管理方案一、前言本中介管理方案旨在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保障客户权益,提高中介服务质量,确保中介业务合法合规开展。

以下内容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实际情况,对中介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详细阐述。

二、中介机构及人员管理1. 中介机构准入(1)中介机构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中介机构应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专业能力和良好信誉。

(3)中介机构须承诺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业务。

2. 中介人员管理(1)中介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房地产经纪人、保险代理人等。

(2)中介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3)中介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三、业务管理1. 业务范围中介机构应明确业务范围,不得超范围经营。

2. 业务流程(1)中介机构在开展业务前,应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3)业务完成后,中介机构应按照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3. 信息管理(1)中介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中介机构应妥善保管客户信息,未经客户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中介机构应遵守我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

四、服务质量保障1. 中介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对业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 中介机构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3. 中介机构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五、合规与风险管理1. 中介机构应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确保业务合法合规开展。

2. 中介机构应加强风险管理,防范业务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3. 中介机构应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六、结语本中介管理方案旨在为中介业务的合法合规开展提供指导,中介机构及人员应严格遵守本方案规定,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创造价值。

中介管理办法宣导材料

中介管理办法宣导材料

中介管理办法宣导材料尊敬的业主:您好!为了更好地加强和规范中介管理工作,维护业主权益,我公司制定了中介管理办法,并将其宣导给各位业主。

一、背景和目的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房地产中介行业迅速发展,中介机构层出不穷。

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中介机构资质不规范、业务乱象丛生、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等。

为了引导和规范中介机构的发展,保护业主利益,我公司特制定了中介管理办法。

宣导中介管理办法的目的主要有三点:1.强化行业监管:依法对中介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推动行业发展向规范和专业化方向发展。

2.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制定明确的服务规范和行为准则,督促中介机构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3.维护业主权益:加强对业主的告知义务,让业主了解自身权益和相关风险,提高合作的主动性和理解度。

二、中介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注册要求:中介机构必须合法注册成立,并具备相关资质,才能从事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经营活动。

2.服务规范:中介机构应按照《中介服务规范》进行操作,包括诚信经营、保护客户隐私等。

3.员工培训:中介机构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服务意识,确保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房地产中介服务。

4.宣传广告:中介机构在进行宣传广告时,必须遵循相应规定,不得采取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不当行为。

5.合同管理:中介机构应明确约定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利益,并妥善保管合同书面证据。

6.投诉处理:中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业主的投诉和纠纷,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如何提升业主的认知度2.媒体曝光:我们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中介机构的曝光力度,引起业主对中介机构的关注和警惕。

同时,也会对合规的中介机构进行推荐和宣传。

3.业主培训:我们将组织业主培训班,邀请专业人士讲解中介管理办法,解答业主关于中介机构的疑问,提高业主的认知度。

四、中介管理办法的实施激励措施为了更好地推动中介管理办法的执行,我公司将提供以下激励措施:。

中介管理制度

中介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1、岗位规范第一条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服从店长安排,按时上下班,不得违规工作,如有违规将以实际情况进行处罚,最低罚款100元。

公司实行无责任底薪1000元,每月15日发上月工资。

第二条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迅速踏实地进行。

遇有工作部署应立即行动。

第三条工作中对待客户要有耐心,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每个月最低带看不得少于10组。

提成为业绩的30%~50%第四条上班时间内不打私人电话,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员工不得私下与房东或房客进行交易,违规者一经查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及提成。

第五条不得无故迟到旷工,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月旷工三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爱护办公设施,如故意损坏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一律照价赔偿。

第七条安居客等网络端口为公司重要业务渠道,必须规范使用、按时刷新,刷新量未达标者,一次罚款50元。

第八条房源、客户为公司重要商业机密,仅限本公司员工业务使用,不得出卖信息,不得私自走单,如有违规者,扣除当月工资、提成并开除处理,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业务人员不得私藏房源,系统上录入的房源信息应真实有效,违反本条款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开除等处罚。

第十条在办公区域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第十一条下班时,办公用品要归位,座椅摆放整齐,关好门窗,并考虑好第二天的任务。

第十二条上班时着装要得体、正规、整洁、完好、协调、无污渍。

第十三条仪容自然、大方、端庄,头发梳理整齐。

第十四条举止文明、礼貌,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

坐姿良好,站姿端正。

第十五条与客户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语气亲切、诚恳、谦虚,语音清晰、语速适中、语调平和。

不要随意打断别人讲话,以免影响与客户交流的效果。

第十六条要使用您好、谢谢、不客气、再见、不远送、您慢走等文明用语。

严禁说脏话、忌语。

第十七条员工有维护良好卫生环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为的义务。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介市场秩序,保障中介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介机构及其活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接受委托,有偿提供鉴证性、代理性、信息性等服务的下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提供鉴定、审计、评估、检测、检验、公证、认证等鉴证性服务的机构;(二)提供法律事务代理、招标代理、工商登记代理、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税务代理、保险代理、因私出入境代理、演艺代理、理财、监理、拍卖、广告、经纪等代理性服务的机构;(三)提供婚介、资讯、咨询、人力资源、信用、技术、财务、档案等信息性服务的机构;(四)提供前述(一)、(二)、(三)项中一种或者多种服务的综合性机构或者其他机构。

本办法所称中介活动是指中介机构接受委托,运用专门知识、技能或者掌握的信息,向委托人有偿提供鉴证性、代理性、信息性等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中介机构的管理,实行政府规范和引导、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中介机构及其活动第五条中介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相应的工作人员。

法律、法规对设立中介机构有资质、资格或者其他许可条件要求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中介机构的执业人员应当具有与其所从事的中介活动相适应的知识、技能和职业操守。

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执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第七条中介机构从事中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社会公德,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委托人利益和他人合法权利。

第八条中介机构不得聘用公务员任职或者执业。

不得聘用下列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公务员:(一)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离职三年以内;(二)其他公务员离职两年以内。

法律、法规对中介机构聘用中介执业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介管理办法宣导材料

中介管理办法宣导材料

中介管理办法宣导材料尊敬的业主,大家好!本次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中介管理办法的宣导材料。

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中介行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为社会提供了便利和效率,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乱象和问题。

为了规范中介行业的经营和管理行为,逐步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国家制定了《中介管理办法》。

下面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中介管理办法:一、中介行业的发展和定位二、中介行业的分类和范围中介行业包括房地产中介、人力资源服务中介、婚介服务、就业服务、司法鉴定、拍卖代理、展览交易等诸多领域。

其中,房地产中介作为发展较为迅猛的一种中介服务,也是《中介管理办法》中的重点领域之一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和管理根据《中介管理办法》,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中介服务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同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和行业规则。

同时,中介服务机构要注重员工的专业素质培养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中介服务机构的权益保护和责任《中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保护消费者和提供方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负有的责任。

中介服务机构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或者进行欺诈行为。

同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问题。

五、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为了保障中介服务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国家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通报。

六、加强中介服务行业的自律和规范各中介服务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和执行监管措施和政策,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强化企业文化建设。

同时,中介服务行业要加强行业协会和组织的建设,推动行业发展和自律规范。

以上就是我们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中介管理办法》的宣导材料。

希望通过本次宣导活动,能够引起大家对中介行业发展和规范的重视,加强对中介管理办法的了解和遵守。

中介代理宣传管理制度范本

中介代理宣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介代理宣传行为,提升行业整体形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中介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中介代理服务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宣传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或隐瞒事实;(二)合法合规原则:宣传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三)诚信为本原则:倡导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四)创新进取原则:鼓励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效果。

第二章宣传内容第四条宣传内容应包括:(一)中介代理机构的资质、业务范围、服务流程等基本信息;(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优惠活动等具体服务内容;(三)成功案例、客户评价等实证材料;(四)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相关政策等宣传普及。

第五条宣传内容不得包含以下内容:(一)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二)诋毁同行、不正当竞争;(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四)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相悖。

第三章宣传形式第六条宣传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一)线上宣传: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二)线下宣传:宣传册、海报、户外广告等;(三)参加行业展会、论坛、讲座等活动;(四)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宣传。

第七条宣传形式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或隐瞒事实;(二)形式合法合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三)宣传内容与实际服务相符,不得误导消费者;(四)注重创新,提高宣传效果。

第四章宣传管理第八条中介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宣传管理制度,明确宣传责任人和审批流程。

第九条宣传内容发布前,应经机构负责人或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条宣传内容发布后,应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中介代理机构应立即予以纠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中介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房地产中介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房地产中介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房地产中介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和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房地产中介管理规定。

二、中介机构的申请与批准1. 所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并获得相关资质证书方可开展业务。

2. 中介机构的申请和批准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和要求,如所需的资本金、注册地址等。

3. 中介机构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中介服务具有真实、合法、合规的性质,并有相关证明文件加以证明。

三、中介人员的管理1. 中介机构应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保其具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中介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才能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3. 中介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以不正当手段牟取私利。

4. 中介机构应定期组织中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中介行为的规范1. 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房地产买卖、租赁等中介服务的核准程序进行操作。

2. 中介机构应当全面、客观地向客户介绍相关房地产信息,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价格等信息。

3. 中介机构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

4. 中介机构应当为房地产交易提供专业的法律和财务咨询,确保交易的合法和安全性。

5. 中介机构应当尊重客户的合法权益,保护客户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

6. 中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监管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协助处理投诉举报。

五、对违规行为的处罚1. 中介机构如有违规行为,将被责令整改,可以处以罚款、暂停业务活动、吊销注册证书等处罚措施。

2. 中介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将被取消从业资格证书,并可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对于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公布相应的处罚结果。

六、监督和管理1. 地方政府应加强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的登记和备案制度。

加强中介管理规定(3篇)

加强中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各相关部门、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为规范中介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中介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中介管理制定如下规定:一、中介机构资质管理(一)资质认定1. 中介机构从事中介业务,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2. 资质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颁发。

3. 中介机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资质等级根据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人员素质、业绩和信誉等因素综合评定。

(二)资质申请1. 中介机构申请资质,应当向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资质申请表;-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从事中介业务的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中介机构章程;- 相关业务记录和业绩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2. 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三)资质变更与延续1. 中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3个月,中介机构应当向原颁发部门申请延续。

2. 中介机构资质证书变更,应当向原颁发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中介业务范围管理(一)业务范围1. 中介机构应当按照资质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从事中介业务。

2. 中介机构不得超出资质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从事中介业务。

(二)业务许可1. 中介机构从事特定中介业务,如证券、期货、保险等,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业务许可。

2. 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业务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三、中介从业人员管理(一)从业资格1. 中介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2. 从业资格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颁发。

(二)从业行为规范1. 中介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从事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2023中介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中介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中介管理制度1.引言中介机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公众利益,中介管理制度被引入。

本文旨在介绍中介管理制度的概念、目的及实施措施,以促进中介机构合法经营,提高中介服务质量。

2.概念中介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中介机构的运作,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政策和措施。

中介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并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提供诚信、高效和优质的中介服务。

3.中介管理制度的目的中介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制定中介管理制度,能够规范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减少不合法不规范的中介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保护公众利益:中介机构服务的对象往往是公众,为了保护公众利益,中介管理制度要求中介机构遵守法律法规,提供安全、可靠的中介服务。

促进中介机构合法经营:中介管理制度规定了中介机构的注册登记、从业资格等要求,促使其按照规定合法经营。

提高中介服务质量:中介管理制度要求中介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员工素质,以提供更好的中介服务质量,满足公众需求。

4.中介管理制度的实施措施为了有效实施中介管理制度,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几项:立法和政策制定: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立中介管理制度的法律地位,明确中介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注册登记制度:要求中介机构进行注册登记,提供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定期更新信息,确保中介机构的合法性与透明度。

从业资格管理:要求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例如通过专业考试或培训获得相关证书,以确保中介服务的专业性和质量。

监管与执法:建立中介机构的监管机构,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保证中介机构依法经营。

信息公开和回应机制:要求中介机构向公众公开其业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建立投诉受理和回应机制,及时处理公众投诉和意见。

中介代理宣传管理制度模板

中介代理宣传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介代理行业宣传行为,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增强宣传效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中介代理业务宣传活动的策划、实施与监督。

第三条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 符合行业规范,树立行业良好形象;3. 实事求是,注重宣传效果;4. 保护客户隐私,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章宣传内容第四条宣传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中介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如机构名称、成立时间、业务范围等;2. 中介代理机构的服务优势,如专业团队、优质服务、成功案例等;3. 行业动态,如政策法规、市场趋势、行业新闻等;4. 社会责任,如公益活动、公益项目、环保行动等;5. 客户评价,如客户感谢信、客户反馈等。

第五条宣传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1. 事实准确,不得夸大其词;2. 语言规范,避免使用侮辱性、歧视性等不当词汇;3. 图文并茂,提高宣传效果;4. 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章宣传渠道第六条宣传渠道应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线上宣传: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2. 线下宣传:宣传册、海报、户外广告、活动现场等;3. 合作媒体: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4. 行业展会、论坛等。

第七条选择宣传渠道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针对性:根据目标客户群体选择合适的宣传渠道;2. 实效性:选择传播效果好的宣传渠道;3. 成本效益:合理控制宣传成本。

第四章宣传活动策划与实施第八条宣传活动策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宣传目标:明确宣传活动要达到的效果;2. 宣传主题:确定宣传活动的主旨;3. 宣传内容:制定详细的宣传内容;4. 宣传渠道:选择合适的宣传渠道;5. 宣传时间:确定宣传活动的起止时间;6. 宣传预算:合理制定宣传活动预算。

第九条宣传活动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策划方案,确保宣传活动按计划进行;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宣传活动顺利进行;3. 跟踪宣传效果,及时调整宣传策略。

南昌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全文

南昌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全文

南昌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全文南昌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场中介组织管理,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保障市场中介服务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场中介服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场中介组织,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设立,运用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为委托人提供鉴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下列营利性组织:(一)会计、审计等独立审计组织;(二)资产(含自然资源)、安全生产、节能、环境影响等评估(评价)组织;(三)检验、检测、认证、鉴定等鉴证组织;(四)测绘、监理、档案、培训等服务组织;(五)信息、信用、技术、建设工程、市场调查等咨询组织;(六)人力资源、婚姻、家政、店铺等介绍组织;(七)企业登记、广告、税务、招投标、房地产、拍卖、机动车买卖、证照办理、各类经纪等代理组织;(八)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他市场中介组织。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促进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发展的管理协调机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组织做好市场中介组织监督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对管理职责和具体事项有异议的,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市场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正、诚信的原则,遵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和自律规范,提高市场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维护市场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第八条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市场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违法从业的,有权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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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管理职责
销售部门要设立专门的中介业务管理岗,负责中介业务销售管理工作。 销售部门要设立专门的中介业务管理岗,负责中介业务销售管理工作。 业务管理部门根据中介业务合作协议,负责中介业务承保、理赔管理工作。 业务管理部门根据中介业务合作协议,负责中介业务承保、理赔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中介业务保费收入、 财务部门负责中介业务保费收入、手续费与赔款支出的财务处理和监督管理 工作。 工作。 内控合规部门组织中介业务检查稽核,负责合规监控与责任追究工作。 内控合规部门组织中介业务检查稽核,负责合规监控与责任追究工作。 中介业务团队具体执行业务管理政策,负责做好中介机构的销售支持、 中介业务团队具体执行业务管理政策,负责做好中介机构的销售支持、业务 培训、业务检查、合规管理及违法违规行为报告等。 培训、业务检查、合规管理及违法违规行为报告等。
六、单证管理
实行中介业务单证审批制度,加强中介业务单证的领用、保管、使用、 实行中介业务单证审批制度,加强中介业务单证的领用、保管、使用、销号 等环节的管理。 等环节的管理。 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 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 对中介机构保单的发放、使用、回收、作废、留存等环节均要进行详细准确 对中介机构保单的发放、使用、回收、作废、 的记录。 的记录。 中介团队要建立单证台账,每周盘点一次。 中介团队要建立单证台账,每周盘点一次。
二、《中介业务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七、承保管理
加强承保审核,据实选择业务渠道和业务来源, 加强承保审核,据实选择业务渠道和业务来源,严禁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 。 加强代理范围审核,严禁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范围的业务审核通过。 加强代理范围审核,严禁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范围的业务审核通过。 未经投保人书面申请,销售管理部门审核,不得办理保单修改。 未经投保人书面申请,销售管理部门审核,不得办理保单修改。 未经分公司数据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办理保单注销。 未经分公司数据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办理保单注销。
三、《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三、中介协议管理
保险经纪公司的合作协议必须约定: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 保险经纪公司的合作协议必须约定: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 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得授权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从事异地共保、异地承保和统括保单业务, 不得授权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从事异地共保、异地承保和统括保单业务,不得 授权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授权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严格执行中介业务合作期限:经营区域为全国的经纪公司不超过5 严格执行中介业务合作期限:经营区域为全国的经纪公司不超过5年,经营 区域为全省的中介机构不超过3 经营区域为全市的中介机构不超过2 区域为全省的中介机构不超过3年,经营区域为全市的中介机构不超过2年。 中介合作协议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中介合作协议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一、合规要求 加强对中介业务的检查与报告。 (三)加强对中介业务的检查与报告。
各中心支公司营销业务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中介业务合规自查与现场检查。 各中心支公司营销业务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中介业务合规自查与现场检查。 分公司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针对中介业务和中介机构的现场检查、抽查。 分公司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针对中介业务和中介机构的现场检查、抽查。 中心支公司每月向分公司营销业务部上报中介业务报表和现场检查报告。 中心支公司每月向分公司营销业务部上报中介业务报表和现场检查报告。
目 录
一、出台背景 中介业务管理办法》 二、《中介业务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三、《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四、中介业务合规要求
三、《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一、管理架构
实行机构+渠道两维管理模式, 实行机构+渠道两维管理模式,各级公司营销业务部是中介机构管理的职能 部门,负责各自所辖中介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各自所辖中介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四、合作规定
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业务,应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进行授权, 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业务,应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进行授权,且不得超 出本级公司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 出本级公司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 与经纪公司开展合作,应签订经纪业务合作协议或备忘录。 与经纪公司开展合作,应签订经纪业务合作协议或备忘录。 许可证》 营业执照》 对《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代理协议已到期并且未及时延续的中介机构 禁止继续发生新签单业务。 ,禁止继续发生新签单业务。 严禁委托无《许可证》的机构开展保险中介业务。 严禁委托无《许可证》的机构开展保险中介业务。
(二)加强中介业务的销售支持
由总、分公司统一设计制作:公司宣传资料、产品宣传资料、 由总、分公司统一设计制作:公司宣传资料、产品宣传资料、客户服务指南 中介业务销售规范、 保险合同重要事项提示书》 、中介业务销售规范、《保险合同重要事项提示书》等,交由中介机构提供 给投保人。 给投保人。
四、中介业务合规要求
(四)加强中介业务的协议管理。 加强中介业务的协议管理。
中心支公司营销业务部必须建立中介机构业务合作协议档案。 中心支公司营销业务部必须建立中介机构业务合作协议档案。 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分别建立中介合作协议登记簿。 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分别建立中介合作协议登记簿。
目 录
一、出台背景 中介业务管理办法》 二、《中介业务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三、《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四、中介业务合规要求
二、《中介业务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 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包括个人代理和互 动业务。 动业务。
二、《中介业务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五、销售管理
实行专人专管的客户经理制度, 实行专人专管的客户经理制度,负责指导督促中介机构落实中介业务管理规 指导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保险咨询、投保、索赔、 定,指导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保险咨询、投保、索赔、投诉处理及回访 等工作。 等工作。 统一制定《保险合同重要事项提示书》 由保险中介机构提供给投保人。 统一制定《保险合同重要事项提示书》,由保险中介机构提供给投保人。 及时发现、制止、纠正中介机构及其人员违反监管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及时发现、制止、纠正中介机构及其人员违反监管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应向保险监管部门和上级销售管理部门报告。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应向保险监管部门和上级销售管理部门报告。
八、财务管理
与中介机构合作必须事前约定代收保费的专用银行账户。 与中介机构合作必须事前约定代收保费的专用银行账户。 确保中介保费收入全额入账,严禁以净保费入账。 确保中介保费收入全额入账,严禁以净保费入账。 未经销售管理和财务部门共同批准, 未经销售管理和财务部门共同批准,不得突破协议或公司规定产生应收保费 。
2009年 2009年9月25日,保监会颁发《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 25日 保监会颁发《 为处罚办法》 2009年 号令), ),强化和明确保险公司应有的 为处罚办法》(2009年4号令),强化和明确保险公司应有的 管控责任,从保险公司这个源头入手, 管控责任,从保险公司这个源头入手,防范和查处保险中介 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 16日 保监会下发《 2010年3月16日,保监会下发《关于依法严肃处理保险公司中 介业务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介业务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工作中对违法违规行为查深查透查实 依法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依法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视不同情 形追究管理责任,给与行政处罚或向司法机关移送。 形追究管理责任,给与行政处罚或向司法机关移送。
目 录
一、出台背景 中介业务管理办法》 二、《中介业务管理办介业务合规要求
四、中介业务合规要求
一、合规要求 加强对中介业务和中介机构的合规指导。 (一)加强对中介业务和中介机构的合规指导。
各中心支公司要建立中介业务管理制度、中介业务管理流程和违法违规行为 各中心支公司要建立中介业务管理制度、 处罚及责任追究制度。 处罚及责任追究制度。 各中支营销业务部要建立中介业务台帐管理制度, 各中支营销业务部要建立中介业务台帐管理制度,指导中介团队和人员按照 统一模板建立健全业务台帐,并实行每周检查。 统一模板建立健全业务台帐,并实行每周检查。 各中支营销业务部要建立专门的中介业务管理账簿, 各中支营销业务部要建立专门的中介业务管理账簿,专门详细记录中介业务 收支情况。 收支情况。
二、《中介业务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三、资格条件
取得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专业代理许可证》 取得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专业代理许可证》、《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保险经纪许可证》 》或《保险经纪许可证》。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许可证》 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符合《保险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保险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介业务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九、佣金管理
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佣金必须以实收保费计算,发生批增批减的, 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佣金必须以实收保费计算,发生批增批减的,佣金也应相 应增减。 应增减。 佣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合法中介机构, 佣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合法中介机构,实行跟 渠道、跟单、跟账户管理和零现金支付管理。 渠道、跟单、跟账户管理和零现金支付管理。 佣金标准不得突破中介协议约定的上限标准,也不得突破监管部门、 佣金标准不得突破中介协议约定的上限标准,也不得突破监管部门、行业协 会规定的标准。 会规定的标准。 财务部门应加强佣金支付的原始凭证审核: 财务部门应加强佣金支付的原始凭证审核: 支付对象是否合规 支付标准是否合规 中介服务统一发票是否真实、 中介服务统一发票是否真实、合规 佣金支付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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