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用血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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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用血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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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用血审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河北省医疗机构输血科管理办法》规定,做到科学、合理、安全用血,节约血液资源,特制定本制度,望有关科室遵照执行。

一、临床一次输血量达到2000ml以上(含冰冻血

浆)即为大量用血。临床医生要严格控制输血指征,做到能不用的不用,能少用的少用,以节约血液资源,降低输血风险。

二、大剂量输血,必须提前1-3天,持有科主任签

字的输血申请单到医院医政科履行审批手续。由医政科审批备案。然后送到血库,血库按要求备血,并进行大剂量用血登记。

三、急诊大剂量用血,可以先输血,然后履行审批

手续。

四、做到审批率达到100%。如大剂量用血不经医政

科审批,要对用血科室和血库责任人进行考核。

201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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