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效率价值

合集下载

论刑事诉讼法对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平衡与提升

论刑事诉讼法对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平衡与提升

论刑事诉讼法对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平衡与提升刑事诉讼法是保障司法公正与提高司法效率的重要法律工具。

它在平衡司法公正和提升司法效率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探讨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公正和效率方面的平衡与提升。

首先,刑事诉讼法确保了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一个社会正义的核心价值观。

刑事诉讼法通过保护被告人的权利,确保其受到公正审判。

例如,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被告人的权利,如沉默权、辩护权和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以保障其在诉讼过程中的平等地位。

此外,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法庭程序的规范,如开庭公开、举证质证等,使司法判决更公正、透明。

其次,刑事诉讼法在提升司法效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司法效率是司法制度健康运行的重要标志,也是满足公众对法律公正和有效管理的需求。

刑事诉讼法通过简化程序、明确证据要求和规定合理的庭审期限,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审理效率。

例如,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犯罪案件的审理期限,对于普通案件要求在几个月内作出判决,对于复杂案件也设定了相对较为明确的期限,避免了审理时间的过长。

然而,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公正和效率之间的平衡仍然是一个挑战。

一方面,为了保障司法公正,刑事诉讼法必须提供足够的时间和程序给被告人行使自己的权利。

这可能导致审理时间的延长和程序的复杂化,影响司法效率。

另一方面,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刑事诉讼法可能需要对一些权利进行限制,以确保更快速和高效的审判。

这就需要在平衡司法公正与效率之间做出权衡和取舍。

为了平衡司法公正与效率,刑事诉讼法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

一方面,应加强对刑事案件的预审程序,过滤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减少司法资源浪费。

另一方面,可以引入一些有效的替代争议解决机制,如调解、仲裁等,加速纠纷解决的速度,缓解司法压力。

此外,新技术的应用也是提升司法效率的重要手段。

例如,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高案件的筛选效率和判决质量,用电子取证技术加速证据收集和审查的过程,实现智慧法庭的建设和运行。

这些技术的应用将极大地提高司法效率,加速案件审理速度。

刑事案件审判效率分析

刑事案件审判效率分析

刑事案件审判效率分析在法治社会中,刑事案件的审判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

而审判效率的高低,不仅关系到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的稳定与法治的权威产生着深远影响。

一、刑事案件审判效率的重要性刑事案件审判效率的提升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对于受害者来说,及时的审判能够给予他们心理上的慰藉和正义的伸张。

长时间的等待可能会加重他们的心理创伤,影响其生活的恢复和重建。

其次,从犯罪嫌疑人的角度看,迅速的审判有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

过长的审判周期可能导致其权利受到不必要的限制,甚至可能因长期的羁押而对其身心造成损害。

再者,对于社会公众而言,高效的审判能够增强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和满意度。

及时公布审判结果,可以消除公众的疑虑和猜测,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最后,从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来看,提高审判效率能够避免案件的积压,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更有效的配置。

二、影响刑事案件审判效率的因素(一)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一些刑事案件涉及多个犯罪嫌疑人、多种犯罪行为,或者案情复杂、证据繁多,这无疑会增加审判的难度和时间。

(二)证据的收集与审查证据是审判的关键。

如果证据收集不充分、不合法,或者在审查过程中存在争议和反复,必然会拖延审判的进程。

(三)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数量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司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经验直接影响案件的审理速度。

专业素质不足可能导致对案件的理解和处理出现偏差,从而延长审判时间。

此外,司法人员数量不足也会导致案件积压,无法及时审理。

(四)诉讼程序的设置繁琐的诉讼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司法的公正,但过于复杂的程序可能会降低审判效率。

(五)外部干扰因素如舆论压力、行政干预等,可能会影响司法人员的判断和决策,从而影响审判效率。

三、提高刑事案件审判效率的措施(一)优化案件管理建立科学的案件分流机制,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处理,合理分配司法资源。

(二)加强证据规则的完善和执行明确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标准,提高证据的质量和可靠性,减少因证据问题导致的审判延误。

论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价值

论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价值

论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价值作者:李永璐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35期摘要公正和效率本身就是一个存在的矛盾体,因为它们之间的关系中,既有相互依存、支撑的一面,又有相互对立的一面。

刑事诉讼中的公正与效率两方的价值意义亦是这样。

本文就从刑事诉讼中公正的概念、刑事诉讼中效率的概念,以及刑事诉讼中公正与效率之间的关系这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简单的分析和阐述。

试图厘清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价值的辩证关系,以期在今后处理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中,可以提高了处理案件的效率,同时,又保证了刑事诉讼的公正、客观。

关键词刑事诉讼实体公正程序公正效率价值作者简介:李永璐,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2-145-02司法的权威和灵魂离不开司法中的公正,公正也是人们信任司法,司法赖以生存的决定性因素。

社会文明中最重要的一项判定指标就是公平和公正,而司法和刑事诉讼作为社会文明的一项重要的内容,自然也需要有公平和公正作为其存在和发展,进步和丰富的支撑。

因为司法在人们心中所建立的威信和公信力,人们常常将生活中、社会中所产生的一些冲突和矛盾交付于刑事诉讼。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和发展,人们愈来愈意识到用刑事诉讼去单纯地追求公正为之而失去了太多,而公正在此过程中也渐渐失去原来的意义。

效率价值一词最先出现在经济学上,随着时代的发展,效率这一概念也逐渐被引入到刑事诉讼当中。

一、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的概述(一)刑事诉讼的公正概述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公正”一词的定义大不相同,“公正”对于人们而言,其本身也存在着许许多多的不确定性。

尽管对于“公正”的定义和概念,不尽相同,甚至可以说是千奇百状,但在社会生活中所能呈现的“公正”的概念里,人们还是能把所以“公正”的地位一一列清,保证按照重要程度进行依次排序。

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体制的公正的地位被确立,而由此又司法公正即地位的确立。

刑法诉讼刑事诉讼价值及其价值取向思考

刑法诉讼刑事诉讼价值及其价值取向思考

刑法诉讼刑事诉讼价值及其价值取向思考种观点进一步补充,“刑事诉讼价值的外延,法学界争论很大,但是一般都认为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率和人权”。

第二种观点认为,“刑事诉讼的价值是人们据以评价和判断一项诉讼程序是否正当合理的伦理标准,也是刑事诉讼程序在其具体运作过程中所要实现的伦理目标”,其内容包括外在价值、内在价值和经济效益价值。

对于刑事诉讼价值的界定,笔者基本同意第一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将刑事诉讼价值分为内在价值、外在价值和经济效益价值,实际上是对刑事诉讼价值的重复认定,因为刑事诉讼价值内在根本的东西包括了所谓的经济效益价值。

而且,这种观点将刑事诉讼价值看成人的一种伦理评价标准或伦理目标,这是将客体价值主观化的倾向,实为不妥。

梳理第一种观点可以发现,刑事诉讼价值基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具性价值,即利用刑事诉讼程序“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借以实现国家的刑权力;二是保障性价值,即刑事诉讼不仅仅是被害人的大宪章,而且也是保护被告人不受除国家授予刑权机能机关追究责任的保护伞,要求刑权既有机关遵守刑事诉讼程序、保障被告人的基本人权。

2、刑事诉讼价值取向的一般性分析分析刑事诉讼价值的两个基本方面可以得出,工具性价值和保障性价值基本上是对立的,二者之间呈现出一种此消彼长的“价值冲突二律背反性”。

刑事诉讼工具性价值要求刑权机关以效率为主要价值目标,“多快好省”的打击犯罪,对于公正、秩序、人权等现代法治理念要素的涵盖面不够宽阔,这就是所谓的“效率优先、兼顾公正”工具主义价值主张。

刑事诉讼工具主义价值主张萌芽于20世纪70年代末,盛行于80年代和90年代,至今仍是我国占主导地位的价值主张。

这是因为我国数千年来风行绝对工具主义价值观传统文化中缺失程序公正和人权观念。

但是,考察世界其他法治水平较高的国家的刑事诉讼价值可以知道,程序正义和人权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现代刑事诉讼的灵魂。

最著名的案例莫过于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侦查人员已经利用DNA技术证明遗留在案发现场的血迹与辛普森的基因相符,但是辛普森的辩护律师抓住了侦查人员在取证过程中的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再加上承办此案的警察具有种族歧视倾向,这对于关系辛普森罪质是否成立的证据来源来说不得不是一个“合理怀疑”的对象。

刑事案件中的法律程序公正与效率

刑事案件中的法律程序公正与效率

刑事案件中的法律程序公正与效率刑事案件是社会上的罪犯行为经过法律程序而得到判决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法律程序的公正与效率是至关重要的。

公正是指在审判过程中,所有当事人都能够平等地享有合法权益,而效率则是指审判过程能够迅速高效地进行,以保障刑事司法的及时性。

本文将分析刑事案件中法律程序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及其重要性。

一、公正的法律程序在刑事案件中,公正的法律程序是确保被告人受到公正对待的基本要求。

首先,法庭应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应当享有辩护的权利,包括指定辩护律师和自由选择辩护策略等。

此外,被告人还有权利拒绝不合法的证据。

这样做有助于确保被告人能够在公正的环境中以平等的方式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公正的法律程序还要求法庭和检察官在审理案件时应持中立立场。

法庭应该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公正的决定,而不受其他不利于被告人的因素的影响。

检察官应该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不得以个人原因对案件进行偏见处理,以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性。

最后,公正的法律程序还包括对证据的采信和审慎的量刑决定。

法庭应该仔细审查相关证据,对证据的来源、真实性和可信度进行评估,并作出明确的裁决。

在量刑决定上,法庭应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个人犯罪行为的情况,采取合理的刑罚,使得刑事司法能够实现公正的目标。

二、效率与公正的平衡虽然公正是法律程序的核心价值,但过于追求公正可能会导致程序的冗长和低效。

在刑事案件中,追求效率也是必要的,以保证及时性和司法公信力。

首先,审理期限的合理设定是确保刑事案件效率的关键。

为了使案件得到及时审理,法律应该规定明确的审理期限,并对超期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处罚。

此外,使用科技手段和提高效率的方式,如视频庭审和在线文件交换等,有助于加快案件的办理速度。

其次,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也是提高效率的重要途径。

司法机关应该合理安排审理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司法专业素质。

此外,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减少重复办案和程序性问题,也有助于提高刑事案件的办理效率。

【重要知识点】左宁刑诉法司考讲义之刑事诉讼价值

【重要知识点】左宁刑诉法司考讲义之刑事诉讼价值

【重要知识点】左宁刑诉法司考讲义之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对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具有的效用和意义。

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益等。

秩序价值:(1)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2)惩治犯罪活动的本身应当是有序的;(3)应当严格依刑事程序法办事。

公正价值:是诸价值的核心。

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前文已述,此不赘述。

效益价值:注意效益与效率的区别,刑事诉讼效益既包括效率,还包括刑事诉讼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效益。

三大价值之间的关系: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

片面地只追求三大价值中任一价值都会造成诉讼不公和冤狱。

三大价值是通过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来实现的,只要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就可以实现秩序、公正和效益,这就是刑事诉讼法自身的独立价值,不需要依赖于刑法而实现。

同时,刑事诉讼法也具有保障刑法正确实施的功能,这是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

【例题多选题】关于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2-64)A.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B.追究犯罪的活动必须是有序的C.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D.效率越高,越有利于秩序的实现[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

选项A.B正确。

刑事诉讼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是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即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以及预防社会秩序被犯罪所破坏;其二是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

选项C正确。

维护社会秩序还表现为对社会及其成员的安全的追求。

这不仅需要控制社会暴力冲突,还需要防止政府及其官员滥用权力而使社会成员没有安全保障。

因此,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

选项D错误。

在刑事诉讼中,效率在公正得以实现的基础上才有意义。

如果公正不存在,也就无所谓效率的问题了。

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应当是公正第一,效率第二。

在刑事司法中,应当是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追求效率,而不能草率办案,损害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刑事诉讼中的司法效率问题

刑事诉讼中的司法效率问题

刑事诉讼中的司法效率问题在刑事司法领域,司法效率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话题。

司法效率直接关系着对犯罪分子的惩罚以及对无辜被告的保护,因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我国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刑事诉讼中的司法效率问题,如诉讼耗时长、审判周期长等,这使得司法效率亟待改善。

首先,刑事诉讼中的审判周期长是司法效率问题的一大体现。

长期审判不仅给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也增加了司法机关的工作负担。

造成审判周期拉长的原因十分复杂,但可以归结为审判流程复杂、案件量大以及证据收集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强司法机关的协同作用,提高办案效率。

此外,可以借鉴先进的案件审核机制,将案件分级管理,从而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审判周期。

其次,刑事诉讼中的诉讼耗时长也是司法效率问题的主要体现。

在犯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各方的申诉、反诉等等,往往导致案件拖延审判的时间。

加之证据收集、取证过程繁琐,使得案件的审理时间变得更加复杂。

针对这个问题,应采取多种手段加以解决。

一方面可以加强对案件的初步审查,避免不必要的申诉和反诉。

另一方面,建设信息化的司法系统,用科技手段提高办案效率。

例如,加强电子数据的调取和处理,推进电子档案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和快速审判,从而减少案件的审理时间。

此外,刑事诉讼中的司法效率问题还体现在犯罪事实查明的准确性上。

司法效率不仅需要审判速度,更需要保障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如果为了提高效率而牺牲了对案件事实的充分审查,那么将可能导致对被告人的错误判决,给无辜人带来冤屈。

因此,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司法机关应更加注重细致入微的调查工作,确保犯罪事实查明的准确性。

可以借鉴和推行现代科技手段,如DNA鉴定、语音识别等技术,提高案件事实查明的准确度,从而更好地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效率。

最后,刑事诉讼中的司法效率问题还涉及到对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认定。

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法官要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从而确定案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然而,由于证据的获取、保存和保管等环节存在不规范、不科学的情况,导致司法效率受到一定的影响。

效率是“认罪认罚从宽”的优先价值

效率是“认罪认罚从宽”的优先价值

效率是“认罪认罚从宽”的优先价值2018年10月,认罪认罚从宽在试点的基础上正式成为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

伴随着法律规范的生效实施,在至今不到一年的时间,司法运用也取得了相应的效果。

不过,实践中的一些做法,似乎也或多或少地损害着这项制度的价值追求。

有这样一个案例日前就听到了一个律师对法院的“牢骚”话。

大概意思是:一个涉“恶”、罪名为“敲诈勒索”的20余人共同犯罪案件(共涉及敲诈金额100余元,以“多次敲诈勒索”认定犯罪),在审查起诉阶段,除一人外,其余各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并在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开庭审理。

遗憾的是,从开庭审理至今已经过去了3 个多月,法院一直迟迟未予判决(同案“另案处理”的数人已判决生效),部分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超过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最高刑期的两个多月。

对此,法院并未给出具体的理由,检察机关既未知原因也无可奈何,被告人及其家属、辩护人均有怨言。

01我不能,也无法猜测法院“久拖未决”的原因。

再者,如果法院最后的判决时间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审限的规定,似乎也没有什么可指责之处。

不过,就本案的实际影响来看,控方的无奈,辩方(及其家属)的牢骚,其实已经反映出了认罪认罚制度在实践运用中不可忽视的、有关司法“效率”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第17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这两个条款,都涉及了程序适用问题,内含了犯罪嫌疑人对审判程序的选择权。

程序选择权的核心在于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体地位。

刑事诉讼效率论基于效益价值的法经济学分析

刑事诉讼效率论基于效益价值的法经济学分析

五、结论
综上所述,公平与效率原则的法经济学分析表明,经济法在实现其价值目标时, 需要公平与效率的均衡。通过制定合理的规则和政策措施,经济法能够有效地 调整经济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经济法还需要根据时代背景和 社会需求,不断调整和完善其价值目标,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
参考内容三
当事人也不能随意地放弃自己的权利或者无条件地接受对方的条件;最后,如 果所有的人都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自己的行为的话,那么社会的正常运 转就会受到影响。因此,虽然
谢谢观看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虽然近年来我国刑事诉讼效率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些 明显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司法资源不足和浪费现象并存。这主要是由于司 法体制不完善、司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科技水平不高以及案件管理不科学等 多方面原因所致。为了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效率,我们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 强工作:
首先,完善司法体制是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的关键。这包括改革司法体制,优化 司法程序,强化司法独立,加强对司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司法人员的专 业素质和办案能力。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性 和透明度。
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并且这些规定都是通过合 意方式形成的。总之,刑事诉讼契约论强调的是尊重个人自由和平等的价值观 念,要求司法公正和平等对待每一个人。然而,这种理论也存在一些问题:首 先,刑事诉讼涉及到人身自由的剥夺和惩罚措施的实施,不能简单地用合同的 方式来理解;其次,即使是在民事领域内,
二、公平原则的法经济学分析
公平是经济法的首要价值目标。在法经济学中,公平主要体现为社会福利的公 平分配和社会成本的公平分担。经济法通过规定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竞争规 则等,保障每个经济主体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公平。 此外,经济法还通过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制度等,弱势群体的生存和 发展,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

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公正与效率

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公正与效率

郝东升
( 白求恩 军 医学院 河 北石 家庄 008 ) 50 1
我 国刑事 诉 讼法 第一 条 规 定 了刑 事诉 讼 法 的 目 的 ,即保 证 刑 法 的正 确 实施 。 罚犯 罪 , 护 人 民 , 障 国 家安 全 和 社 会公 惩 保 保 共安 全 , 维护 社会 主 义社 会秩 序 ; 二 条 , 定 了其 任 务 , 第 规 即保 证 准确 、 时地 查 明犯 罪事 实 , 确 应 用法 律 , 罚犯 罪 分 子 , 障 及 正 惩 保 无罪 的人 不 受刑 事追 究 , 育公 民 自觉 遵守 法 律 , 教 积极 同犯 罪 行 为作 斗 争 , 以维 护社 会 主 义 法 制 , 护公 民的 人 身 权利 、 保 财产 权 利、 民主权 利和 其他 权利 , 障社会 主 义建设 事 业的顺 利 进行 。 保 由此 , 国刑 事诉 讼 的基本 理念 是惩 罚 犯 罪和保 障人 权 。惩 我 罚犯 罪是 对 国家 刑罚 权 的赋 予 ,保 障人 权 是对 国家 刑罚 权 的规 制 。惩罚 犯罪 与保 障 人权 应 当并 重 , 不能 偏 重其 一 , 不 能 以 而 更 牺 牲 某一 方面 为代 价 片面 追 求某 一 种 目的 。这 是 因 为只 强调 追 究犯 罪 , 视保 障人 权。 必违 反程 序 , 成较 高 的错 案率 。 忽 势 造 最终 既不 能保 障人 权 , 之 只 强调 保 障 人权 , 视 追究 犯 罪 , 必 放 反 忽 势 纵 犯 罪 , 会成 员的人 权也 得 不到 保 障 。只 有将 两 者结 合 起 来 , 社 才符 合刑 事诉 讼 的 内在规 律 ,才能 正 确指 导 司 法 工作 人 员进 行 刑 事 诉讼 活动 , 护 国家 的长 治久 安 。 除此 之外 , 了更 好地 实 维 为 现 惩 罚犯 罪和 保 障人 权 的 目的 ,贯彻 刑事 诉 讼 始终 的另 外两 个 基 本价值 是 。 公正 与效 率 。

以效率为价值导向的刑事速裁程序论述

以效率为价值导向的刑事速裁程序论述

以效率为价值导向的刑事速裁程序论述本文旨在探讨以效率为价值导向的刑事速裁程序的理论基础、实践意义及其优缺点,并就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定的思考和建议。

一、理论基础以效率为价值导向的刑事速裁程序,强调依据事实及证据进行快速的审判和裁决,最大程度地保障司法公正和追求公共利益。

它的理论基础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追求司法效率是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在传统的刑事诉讼中,它往往以注重审慎的方式,时间较久,程序繁琐等特点而著名,无法满足快速、准确解决争议的现实需要。

以效率为导向的刑事速裁程序的提出,是为了增强刑事审判的效率,在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前提下,加快审判进程,从而有效地保障认罪认罚从宽的政策实施和涉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案件抓捕、起诉、审判等环节做出及时回应,实现和谐稳定社会发展的目标。

另一方面,刑事速裁程序也是国际上普遍推行的一种司法体制。

在国际法中,加速审判程序是非常普遍的。

根据欧洲人权法院相关的规定,在处理刑事案件时,法院应尽快进行审判。

根据相关法规,人权法院规定国家必不得长期拘留嫌疑犯,而且任何拘留都必须依法进行。

尤其在奥地利、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都设有特别的刑事速裁法庭,被认为是快速而高效的司法机构。

二、实践意义(一)保障司法公正和追求公共利益(二)增强司法公信力和效率以效率为导向的刑事速裁程序实现了司法效率的提高和司法公信力的增强,最大限度地缩短了审判时间和缓刑期限,从而避免了重审、上诉等程序的浪费,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的信任和认同程度。

(三)降低司法成本刑事诉讼程序的变更将极大地节省国家资源,避免许多借口滞留案件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事业建设成本等。

同时,在有限的资源下,更好地分配了的司法资源。

三、优缺点分析1. 优点:(1)提高司法效率。

由于在对案件进行审判时,应尽快解决刑事纠纷,以尽最大可能保障公正。

速裁程序减少了审判流程并由主审法官决定,使得时间更为紧凑,加强了效率。

刑事诉讼的效率理解与追求

刑事诉讼的效率理解与追求

刑事诉讼的效率理解与追求刑事诉讼法一直有“小宪法”之称,刑事诉讼活动主要是实现国家刑罚权和保护人权的目的。

刑事诉讼活动主要是使案件得到一个公正的裁决,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刑事犯罪的不断增多,刑事诉讼的效率问题越来越受到重,其逐渐成为刑事法律制度的另一个突出的价值目标。

本文主要对刑事诉讼效率概念以及其与公正的权衡问题做相关讨论,最后论述如何提高及改善刑事诉讼效率问题。

一、刑事诉讼效率的内涵界定及理解在刑事诉讼中,公正一直是刑事诉讼活动追求的首要价值,但是其并不是刑事诉讼的唯一价值追求。

每个国家的司法资源在一定程度上说都是有限的,这就要求必须优化资源配置,建立高效的诉讼机制来缓解诉讼的压力。

随着现在刑事纠纷的不断增加,司法机关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关于刑事诉讼的效率价值就显得相对突出。

效率原本应是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是指效率是指从一个给定的投入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实质上就是投入产出比。

庞德认为,“法律的作用和任务在于承认、确定、实现和保障利益,或者说以最小限度的阻碍和浪费来尽可能满足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

随着法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及拓展而引入法学领域,一般认为,法律的效率观首先出现于早期的功利主义法学。

它为我们认识和评价法律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是促进法学研究的一种工具。

刑事诉讼效率是指司法资源在刑事诉讼中的合理配置,即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取得同样多的司法收益与效果,或以同样多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司法收益与效果。

①此外,我们应该注意效率和效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效率不等同与效益,效率就是指以尽可能少的投入来获取尽可能多的产出,不浪费任何资源,从而得到更多的利润,这个利润就是所谓的效益。

由此可见,效率是过程,而效益就是结果。

从量上来说,效率是一个比值,是一个相对量,反映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增长率。

而效益则是一个绝对量,是产出于投入之间的差额。

所以,我们可以说一项法律活动是有效益的,却不一定是有效率,因为有可能是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等诉讼资源来增加刑事诉讼效益的。

刑事诉讼效率价值的理解与追求

刑事诉讼效率价值的理解与追求

刑事诉讼效率价值的理解与追求作者:李静静来源:《法制博览》2014年第11期【摘要】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在我国刑事诉讼活动中,案件久拖不决、超期办案、判前诉讼周期过长等现象较为普遍,诉讼效率令人堪忧。

本文试分析效率价值与公平价值的关系,分析评判效率的价值体系,进而提出如何实现与追求刑事诉讼活动的效率价值。

【关键词】效率;公平;资源配置;成本消耗效率与公平是刑事诉讼两个重要的价值目标。

把社会比作蛋糕,效率强调如何以最少的材料制作出最大的蛋糕,而公平则主要规制蛋糕的分配问题。

效率,本为人类社会在经济活动领域追求的价值目标和行为准则,六、七十年代被引入法学领域,融入到现代立法精神,成为法律分配权利义务的重要标准,法律的制定、实施与适用均受到效率评价。

一、效率的法律释义效率的基本含义是从一个给定的投入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即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取得同样多的效果,或以同样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效果。

①我们在刑事诉讼中讲的效率是指司法资源在刑事诉讼中的合理配置,即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取得同样多的司法收益与效果或以同样多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司法收益与效果。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与变化,犯罪率不断攀升、犯罪不断升级,刑事司法活动的高耗能特点与司法资源稀缺的矛盾日益加剧。

怎样使得稀缺的司法资源被用于特定的司法领域时能带来最大的司法效果、社会效果,应当是刑事诉讼活动追求的目标,也是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重点。

刑事诉讼中的效率主要有两层含义:其一是过程与结果,即刑事诉讼活动须以效率为准则,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工作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二是物质与精神因素,一方面程序的运作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合理性,另一方面效果的实现须符合诉讼主体的欲望和需求即合目的性。

②二、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现实生活中,公平与效率价值的矛盾是经常存在的。

我们只能协调、缓和这一矛盾,而不能一劳永逸地消除它。

(一)效率以公平为基础苏格拉底关于法治的定义:已经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服从,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是制定良好的。

刑事案件审判效率分析

刑事案件审判效率分析

刑事案件审判效率分析在法治社会中,刑事案件的审判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

而审判效率作为衡量刑事司法制度运行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合法权益、社会的稳定以及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刑事案件审判效率的重要性(一)保障公民权利及时的审判能够避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长时间处于未决状态,减少其心理和生活上的压力,保障其基本人权。

对于被害人而言,高效的审判能够使其尽快获得法律上的救济和心理上的慰藉。

(二)维护社会稳定迅速解决刑事案件可以消除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和对社会秩序的信心。

长期拖延的审判可能导致公众对司法的不满,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三)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能够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避免案件积压,从而能够处理更多的刑事案件,实现司法资源的最大化效益。

二、影响刑事案件审判效率的因素(一)案件复杂程度一些刑事案件涉及多个犯罪嫌疑人、多种犯罪行为或者复杂的法律关系,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调查取证、审查证据和进行法律分析,从而增加了审判的难度和时间。

(二)证据收集与审查证据是刑事案件审判的基础。

如果证据收集不充分、不规范,或者在审查证据时存在争议和疑问,就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补充和核实证据,这无疑会延长审判周期。

(三)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负荷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司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水平直接影响案件的处理速度。

如果司法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可能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或延误。

同时,过高的工作负荷也可能导致他们无法及时处理案件。

(四)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的设计和执行也会对审判效率产生影响。

例如,某些程序环节过于繁琐、重复,或者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都会导致审判进程的拖延。

(五)司法资源的配置法院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的充足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能否得到及时审理。

如果司法资源不足,例如法官数量不够、办公设备陈旧、经费紧张等,都会影响审判效率。

三、提高刑事案件审判效率的措施(一)优化诉讼程序简化不必要的程序环节,明确各程序的期限和要求,避免程序的滥用和拖延。

浅论刑事诉讼的价值和目的

浅论刑事诉讼的价值和目的
诉讼价值具 有客观性 。 这种观点的唯一不足是没有 凸显 当事
点。 ( ) 二 刑事诉讼价值与刑事程序价值辨析 。 “ 刑事诉讼价值 ” 刑事程序价值” 与“ 是两个不 同的概念 , 二者有联系 . 有共同点 , 内容上也有着很 大的区别 。 在 刑 事诉 讼价值 ,在狭 义上仅仅是指作 为解决社会 冲突
陈 岚
( 武汉大学 法学院 , 湖北 武汉 4 0 7 3 02)
摘要 : 刑事诉讼 目的和刑事诉讼 价值是刑 事诉讼理论的两大基 本范畴 , 对二者的研 究有 着重 大的理论和 实践意 义。 正义、 和效率是刑事诉讼 的价值 目 , 秩序 标 三者相互依存 、 相互冲突, 刑事诉讼只能追求总体 价值上的平衡 。 刑事
( 犯罪 ) 之一种方法 的刑事诉讼活动能够满足国家 、 社会和诉
人 的价值 主体地位 , 管如此 , 观点仍然不失 为通说 的观 确保人类 社会的和谐 与有 序 ,所以正义又是法律 的内在 价 尽 该
值, 是法律 的灵魂 。然而 , 正义有着普洛透斯般 的面孔 , 在不 同时代 、 不同思想家的认识论 中变换着不 同的面孔。 自 理
种社会实在 . 人们对于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刑事诉讼 活动可
能作 出正 当性的评价 , 但不应该提 出合理性的要求。在现代
( 刑事诉讼价值 的概念 。 一)
意义 上 , 人们对 于刑 事诉 讼活动有着公正性 的需要 , 也有着
理” 的观点至少是不够周延的。
我 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刑事诉讼价值 。 始于上个世 纪八 效率 的需 求 . 因而 . 将刑事诉讼价值 的 目标定位于 “ 当、 正 合 十年代。 目 , 国学术界关 于刑事诉讼价值的概念有着许 前 我
自上个世纪末期以来 , 国刑事诉讼 法学界开始了刑事 价值哲学为理论根据 , 我 在下述方 面值得商榷 : 其一 , 刑事诉讼 诉讼基本范畴的研究 。 这种研究意味着我国刑事诉讼法学从

最新 刑事诉讼中的公正与效率-精品

最新 刑事诉讼中的公正与效率-精品

刑事诉讼中的公正与效率摘要:公正与效率是刑事诉讼所要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无不体现着此两种价值的冲突与融合。

及时性原则作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其正确适用有利于我们准确定位刑事诉讼中的公平与效率两者间的统一关系。

关键词:公正;效率;及时性;刑事诉讼公正和效率是现代司法的两大价值目标。

所谓刑罚的及时性是指刑罚应当在犯罪行为发生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迅速到来。

早在18世纪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就提出刑罚适用越是迅速和及时,就越是公正和有效:“犯罪与刑罚之间的时间隔得短,在人们心中,犯罪与刑罚这两个概念的联系就越突出、越持续。

因而,人们就很自然地把犯罪看作起因,把刑罚看做不可分离。

”“惩罚犯罪的刑罚越是迅速和及时,就越是公正和有益。

”由此可见,刑事诉讼中的公正与效率是相统一的,二者不可偏废。

据此,本文从及时性原则角度入手,阐述刑事诉讼中的公平与效率间的关系,认为在正确适用及时性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地适用刑罚有利于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高效运转,从而达到刑事诉讼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一、刑事诉讼中公正与效率的概念想要深刻探究公正与效率的关系,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便是了解公正与效率二者在刑事诉讼中的概念。

(一)刑事诉讼中的公正刑事诉讼中的公正具体表现在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层面上。

实体公正即指适用法律正确且合理,而程序公正则更强调适用法律的程序,即过程的公正。

实体公正要求司法机关能够准确认定犯罪事实,法院机关正确适用实体法律,对案件作出公正处理,并且将案件的已生效裁判落实到位。

而程序公正则要求司法机关要按法定程序严格办案,始终保持司法独立,审判中立公开,保证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尤其注重诉讼参与人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等。

其实,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终极目标一致,都是追求纠纷的公正解决。

实体公正的实现依赖于程序公正的保障。

公正的程序事实上是公正司法的经验的积累,程序公正理念和标准的形成,实际上是人类社会在长期司法过程中对公正判决形成过程和要素的自觉总结的结果,它体现了在人类社会司法实践中,公正程序与审判结果以及不公正程序与审判结果长期博弈的最终产物。

新《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对诉讼效率价值的坚持与完善

新《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对诉讼效率价值的坚持与完善

新《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对诉讼效率价值的坚持与完善
陈宏;洪良
【期刊名称】《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年(卷),期】2012(014)005
【摘要】诉讼效率是《刑事诉讼法》应始终追求的重要价值,诉讼效率应当包括“效益”和“速率”两层含义.其中的效益是指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案件质量较高、结果合理,强调效益有利于司法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而速率是
指遵循诉讼程序使得刑事案件处理较快、过程迅速,强调速率有利于对司法资源的
合理调配和充分利用.但效益和速率并不能完全地同步实现,任何诉讼程序都可能向
其中一者倾斜而忽略另一者,尤其是忽略对效益的追求.同样地,新《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也应当尽力保持这两者间的平衡,通过一定制度设定弥补因速率带来的效益
损失.
【总页数】6页(P18-23)
【作者】陈宏;洪良
【作者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重庆 400038;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重庆 40003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7
【相关文献】
1.新《刑事诉讼法》:法治社会发展的新里程碑——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简讯 [J], 朱晋峰
2.对新《刑事诉讼法》设立特别程序的解读 [J], 何颖
3.新《刑事诉讼法》设立特别程序的意义 [J], 曾金文
4.《刑事诉讼法》中值班律师制度二元价值分析\r——以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为基准 [J], 盛豪杰
5.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立法完善——以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为主[J], 马臻;江佳佳;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事诉讼中的效率价值一、刑事诉讼效率的内涵效率的产生基于这样一组矛盾,即人的欲望和需要是无限的,而现实世界能够提供或满足人类需要、欲望的资源和方式却是有限的。

因此,人们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以有限的资源和方式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欲望和需要,这就是所谓的效率机制(Mechanism of Efficiency)问题。

在刑事诉讼中,同样存在此问题。

诚如有的学者所言,“”首先,法律的遵守不是理所当然的,一部分公共资源和私人资源通常来防止犯罪和逮捕犯罪……。

其次,法律的执行需要作用于一定规模的资源和惩罚。

“”在刑事诉讼中,资源的供求矛盾体现为:一方面在现实中犯罪现象总是层出不穷,加之现代社会由于贫穷分化加剧、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化等原因,犯罪现象不仅没有呈现减少或消灭的趋向,反而呈现上升的势头,而国家总是希望通过法定的诉讼程序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达到惩罚犯罪、预防犯罪和保护人权的目的,进而达到减少或预防犯罪的发生;另一方面,国家投入刑事诉讼中的人力、财力和设备等由于受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有限财力和其他活动所占资源的比例等限制,因而司法资源总是有限的,远不能满足追究犯罪、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需要。

由上可见,刑事诉讼效率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设备等)与所取得的成果之比例。

讲求诉讼效率就是要求以一定的司法资源投入换取尽可能多的诉讼成果,即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速诉讼运作,减少案件拖延和积压的现象。

当然,刑事诉讼,作为一种社会活动的特殊形式,除了具有经济学中研究的生产活动的共性之外,更加凸显的是其本身所具有的个性。

因为物质生产活动,人们可以根据物质资源的投入与物质产品的产出之比对其效率的高低进行统一的经济性测量。

而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即必须付出高昂的诉讼成本,这是可以用经济尺度来衡量的;但是,刑事诉讼活动它追求的并不是物质性效果,而是包含秩序、自由、权利等多方面因素构成的结果状态。

很明显,这种结果状态主要是精神性的,而不能简单用物质性标准来衡量。

因此,对刑事诉讼效率的评价就涉与两个方面的标准——既涉与到精神性因素,有涉与到物质性因素;既要促使诉讼投入满足经济合理性的要求,又要保证诉讼产生满足国家、社会和公民的要求的效果。

这种物质价值与精神价值的结合正是刑事诉讼有别于物质性生产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

基于此,刑事诉讼中的效率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刑事诉讼过程的经济合理性;二是刑事诉讼效果的合目的性。

刑事诉讼过程的经济合理性就是要求在有限的司法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地设计刑事诉讼程序和科学地配置这些司法资源,来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

由于国家通常难以增加或大量增加司法资源,所以,一般而言,并不是通过最大程度的司法投入来解决案件拖延或积压,从而实现司法效率的最大化,而是通过成本结构的优化配置达到效益最大化,具体地说,就是国家通过诉讼规则和程序的设置和运用,对诉讼权力与责任、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等法律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来促使各诉讼主体选择适当的行为,使司法资源有效地被利用,即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诉讼程序优化配置司法资源以实现效率的最大化。

评价诉讼过程经济合理性的具体标准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诉讼周期的长短。

诉讼周期,是指诉讼程序发生到终结的时间延续过程。

这种时间延续过程又可根据两种时间尺度来衡量:一是法定的一般诉讼周期;二是个案的实际的周期。

法定的一般周期是由诉讼阶段或环节的多少、审级制度的繁简、某些诉讼行为实施的期限等因素决定。

法定的一般周期越短,诉讼成本就越低,诉讼效率相应的就高;反之亦然。

个案的实际期间必须遵守法定的诉讼期间。

如果个案的实际周期超过法定的周期,不仅有损法的权威性,而且加大了诉讼成本,降低了诉讼效率。

所以个案的诉讼周期只能小于或等于法定的周期,而不能超过法定周期。

第二,诉讼程序的繁简。

繁琐的诉讼程序必然要增加诉讼成本,降低诉讼效率。

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就必须适当简化诉讼程序。

从司法实践考察,大多数国家也都实行了正当程序的简易化。

如英国、日本、德国、法国、意大利、中国以与澳门等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简易程序。

设立简易程序甚至是非诉讼程序已是刑事诉讼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三,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只有在刑事诉讼中合理的配置了司法资源,才能在不损害正义目标实现的前提下提高诉讼活动的效率。

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相适应原则。

例如采用侦查手段要与犯罪的性质、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程度等相适应。

对犯罪嫌疑人没有必要逮捕的就不能逮捕;搜查、扣押不是必要时不得实施;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产也是如此。

只有这样才能节约司法资源。

二是区别原则。

例如在审判程序上,对那些所涉罪行比较严重,社会影响较大,审判的结果对公民的财产、自由甚至是生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应该设立对抗性强、能充分体现保障权利的诉讼程序,这种程序比较繁琐,消耗资源比较大;而对那些所涉罪行较轻、案情简单、证据充分而审判的结果对被告人的权利影响相对较小的案件,应设立简易程序。

只有针对不同案件,采用繁简不一的程序,才能充分、有效地利用司法资源,而且同时做到对人权的保障。

刑事诉讼效果的合目的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结案数量方面的要求,即结案率必须要达到预期值或满足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对结案的质量的要求,即办结的案件从质量上能满足社会的需要。

故刑事诉讼效果的合目的性表现为办结案件数量与质量的统一。

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机关如果对案件的处理达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要求,在质量上就满足了国家、社会的需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就当事人来说,案件公正的处理也较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包括被告人服判,被害人得到精神上满足和物质上的补偿。

但如果公正处理的案件在数量上看,只占所有案件的较小部分或者比例不高,其他案件得不到与时的侦破、起诉或审判,很明显,刑事诉讼效率就很低,因为效率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使发生的案件得到与时的处理,消除案件积压和拖延。

但是,仅有高结案率也并不能代表刑事诉讼的效果就达到了“”合目的性“”的要求。

结案的数量必须是在保证案件质量前提下的数量,如果处理的案件结果达不到公正,不仅不能实现刑事诉讼效率,反而增加了国家和当事人的纠错成本,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造成低效率。

从上分析可知,诉讼过程的经济合理性与诉讼结果的合目的性是刑事诉讼效率中两项基本价值内容。

刑事诉讼效率价值的内涵就是通过诉讼程序的设计和优化配置司法资源,最大程度的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即满足社会、国家和个人对正义、秩序和自由的需求。

刑事诉讼效率的两项内容之间的同时也体现了公正与效率之间的辩证关系。

二、刑事诉讼效率与公正的关系公正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

在各种社会公正中社会体制,即社会基本结构的公正无疑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公正。

司法公正则在社会公正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体现社会正义的窗口,是司法机关的灵魂和生命线。

同样,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也居于核心的地位。

刑事诉讼公正价值包含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指案件实体的结局处理所体现的公正,其具体要求主要是:(1)据以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必须准确无误地认定,做到证据确实充分;(2)正确适用刑罚,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与其罪名;(3)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适度判定刑法;(4)对于错误处理的案件,特别是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和错判的有罪案件,应当采取救济方法与时纠正、与时补偿。

程序公正,即过程公正,指诉讼程序方面体现的公正。

刑事案件的程序公正,其具体要求主要是:(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3)真正实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4)审判前程序尽量透明,审判程序的公开和中立;(5)按法定期限办案、结案。

对于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学者们有不同的主X。

笔者主X并重说,即认为实体与程序在诉讼中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是同等重要的,不能厚此薄彼,有所偏颇。

在二者发生冲突时,根据具体的情形作出不同的选择,有时选择程序优先,有时选择实体优先。

上已指出,体现效率价值内容不仅包括诉讼过程的经济合理性,还包括诉讼结果的合目的性。

这种诉讼结果的合目的性的要求之一就是要求诉讼的结果满足刑事诉讼的公正价值。

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效率价值与公正是统一的。

正如英国的一句名谚所云:“”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

“”经济分析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波斯纳甚至认为,效益与公正是同一词,并宣称:“”正义的第二种含义,简单地说,就是效益。

“”刑事诉讼中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性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效率与实体公正统一。

诉讼效率原则要求公安司法机关适当的加快诉讼活动的进程,避免不必要和不合理的拖延。

诉讼低效不仅会造成大量刑事案件得不到与时地处理,造成案件的严重积压,而且往往会导致难以查明案件的真相。

例如,如果侦查机关不与时的收集证据,物证就有可能因自然、人为等原因遭到破坏或湮灭;同样,如果不与时地采取强制措施,还可能使犯罪嫌疑人不能与时归案甚至逃避审判。

在审判阶段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不中断原则或集中审理原则。

集中审理原则不仅可以使法官减少或避免来自庭外的不当干扰,而且还可以保证法官从开庭连续审理中获得对案件清晰、完整的印象,为从实体上正确处理案件奠定了基础。

同时,实体公正又促使效率的提高。

如被告人认为判决定性准确,量刑得当,一般就会放弃上诉或申诉;同样如此,检察机关、被害人认为审判机关对被告人做出了正确地处理,一般也不会抗诉或申诉。

其次,效率与程序公正统一。

诉讼效率越低,诉讼程序的持续时间就越长,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利遭到损害的可能性就大。

在法院的生效判决做出之前,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丧失了人身自由,其人身自由、财产乃至生命等实体权益都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而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要承受极大的精神压力,其名誉和信誉遭受消极的影响。

诉讼的拖延只能是加剧被告人的这些不幸。

在强调刑罚与时性的时候,贝卡利亚曾作过这样精辟的论述:“”说它比较公正是因为:它减轻了捉摸不定给犯人带来的无益而残酷的折磨,犯人越富有想象力,越感到自己软弱,就越感受到这种折磨。

“”“”诉讼本身应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结束。

法官懒懒散散,而犯人却凄苦不堪;这里,行若无事的司法官员享受着安逸和快乐,那里,伤心落泪地囚徒忍受着痛苦,还有比这更残酷的对比吗?!“”现在许多国家刑事诉讼法包括联合国的有关文件都将被告人获得与时审判作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有的国家甚至上升到宪法权利的高度予以保障,如美国宪法修正案就规定了被告人享有与时审判的权利。

诉讼拖延对被害人也意味着不公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