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主要内容
试论刑事诉讼的价值
试论刑事诉讼的价值作者:于淋淋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27期摘要刑事诉讼的价值是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之一。
从理论研究来看,目前主要存在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相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程序本位主义理论,经济效益程序主义理论四种主流理论。
在我国的现实实践中,目前绝对工具主义价值主张占主导。
根据国际趋势和我国的现实需要,我国刑事诉讼应该进一步趋向相对工具主义价值理论。
关键词价值刑事诉讼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9-122-02价值,是指主客体关系之间的积极意义或有用性,本来是一个经济学概念,目前已拓展到文化、宗教、法律等各个领域。
就法律而言,也有其价值追求,比如公平、正义、秩序、自由等。
作为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刑事诉讼也有其价值体系。
一、刑事诉讼价值的概念目前而言,对刑事诉讼的价值,学者存在不同的看法,主要可归纳为三种:其一,从刑事诉讼的社会效益和外在价值出发,将其定义为刑事诉讼活动通过满足社会及其成员的需要而对国家和社会所具有的效用和意义,价值内容主要包括秩序、公正和效益等。
其二,从刑事诉讼在运作程序中要实现的伦理目标出发,将其定义为人们用来评价和判断一项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是否正当合理的伦理标准,其内容涵盖内在价值、外在价值和经济效益价值等多个层面。
其三,综合上述观点,将刑事诉讼的价值界定为刑事诉讼本身固有的、不依赖于刑事诉讼主体及其需要而独立存在的,能够通过诉讼活动对国家社会和所有公民的合理需要和需求的满足具有积极意义的一种特性。
比较而言,第一种观点明显忽视了刑事诉讼的内在价值,第二种观点虽然包涵了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但有将刑事诉讼价值主观化之嫌。
因此,笔者比较赞同第三种观点,因其囊括了刑事诉讼价值的诸多特点和要素。
一是承认主观性。
无论如何,虽然法律的制定修改有其必须的程序,不能任意执行、修改,但是法律究其本质而言是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形式。
刑事诉讼的程序和要点
刑事诉讼的程序和要点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手段对犯罪行为进行审判和追究责任的过程。
它是一种公开、平等、公正的法律程序,对于刑事犯罪的查办、审判和执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刑事诉讼的程序和要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理解刑事诉讼的过程。
一、审查立案阶段刑事诉讼的第一步是审查立案阶段。
在这一阶段,公安机关接到社会举报或发现犯罪线索后,会对线索进行调查和核实,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如果确认犯罪事实存在,公安机关将向人民检察院提请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立案。
在审查立案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他们需要搜集证据、听取证人证言等,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证据的合法性。
二、侦查阶段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的核心环节,也是最为重要的阶段之一。
在这一阶段,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取证,并进行调查、审讯等工作。
检察机关会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进行监督,并在必要时进行指导和纠正,以保障侦查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侦查阶段,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程序和要点,如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必须有法定的逮捕手续,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必须在合法的时间段内进行等等。
同时,侦查人员也要确保对嫌疑人的询问和讯问过程中,人身安全得到保障,不得使用暴力或酷刑。
三、起诉阶段在侦查阶段结束后,检察机关会根据已查清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决定是否提起刑事诉讼。
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案件有立案起诉的必要性,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起诉犯罪嫌疑人。
起诉阶段的程序和要点包括起诉书的提交、受案审查、开庭询问等。
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案件进行审理,保障公诉人的起诉权利和被告人的辩护权利。
法庭会依法组织辩论、实地勘验和审查证据等,以确保审判的公正和权威性。
四、审判阶段审判阶段是刑事诉讼的决定性阶段,也是法庭将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和判决的过程。
在审判阶段,法庭会依法进行庭前和庭审工作,听取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和陈述,调查犯罪事实及证据等。
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基本要素及其价值取向
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基本要素及其价值取向作者:董明军来源:《文化研究》2015年第02期摘要:刑事诉讼程序公正有着平等性、中立性、参与性、合理性、公开性与终结性等基本要素,这些特点决定了价值取向的“程序先于权利”、人权保护、效率衡平与权力限制。
关键词:刑事诉讼程序公正;基本要素;价值取向一,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基本要素1.程序公正的平等性。
当事人平等是任何法律条文都明确予以规定的,尤其是在诉讼过程中,坚持平等原则才能保障当事人充分享有诉讼权利。
我们所坚持的诉讼过程中的平等主要是为了使当事人双方形成法庭上的对抗局面,使他们具有竞争压力,加强诉讼参与人的能动性,以便更好的查清案件事实。
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中,因为一方是检察机关作为代表出庭参加公诉,这个国家公权机关手相对另一方当事人是处于优势地位的,因此我们更需要保障平等性的实现,需要被告用程序性权利武装自己进行有效的防御和攻击。
2.程序公正的中立性。
中立是法庭审判的核心因素,也就是程序公正所追求的核心价值,人们之所以认可法官的判决也是因为这个原则的作用,中立性是“程序的基础”。
程序公正的中立性具体包括:明确遵循法官回避制度,禁止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法官参与审判;法官不得对参与裁判的双方有歧视和任意的偏见,应当处于居中的位置;要想使审判顺利进行,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准则,虽然我们知道案件的客观真实不能百分之百的查清,但是依然应当努力追求案件真实,那这就需要合法、严密的证据予以证明。
3.程序公正的参与性。
为了保证被告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切实受到公正的对待,那么法庭至少应该要保证他们有权出席审判,保证他们能向法庭提出自己对案件的意见、态度、证据,并对不利于自己的证据和观点进行反驳和质证。
同时,法庭应当保证所采纳的证据,以及最后作出的判决是直接建立在根据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过程中展示的证据、发表的观点等所作的理性推论基础之上的。
唯有如此才能使各方感受到自己参与了诉讼,自己的利益受到了重视。
论刑事诉讼的价值和目的
论刑事诉讼的价值和目的作者:孙少敏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7年第28期摘要:为了有效保障刑事诉讼环节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必须构建起科学有效的价值观念。
在确定刑事诉讼目标的过程中,先构建起以安全为基础、以公正为条件的目标观念。
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完成我国刑事诉讼基本目标,充分实现刑事诉讼的内在价值,还要加快完善当今刑诉法相关机制,从而制定出安全、可靠的司法机制,以便培养相应的司法工作人员产生遵纪守法、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
关键词:刑事诉讼;价值;目的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28-0193-01一、刑事诉讼的价值体现1.刑事诉讼的价值意义。
刑事诉讼的价值意义主要指的是构建刑事诉讼法的国家领导层,以及具有较大权益的统治层次有效满足其所在国家人民要求的刑事诉讼特定属性。
刑事诉讼的价值意义必须包含刑事诉讼相关法律所具有的价值,而且还具有可以最大程度满足不同利益层次的要求、有效展现社会功用、科学表达社会情况等基本属性。
最大程度满足不同利益层次的要求是,刑事诉讼的价值是国家主体要求的一种展现,也是不同群体想法的一种体现,所以在进行刑事诉讼的环节中必须有效体现各个利益层次的基本需求。
2.刑事诉讼价值的涵盖。
第一,所有内容都是建立在价值平衡理论的基础之上,强调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条例的同时,合理地将刑事诉讼价值意义按照以上几个类别进行划分。
第二,刑事诉讼的价值包含内在意义和外在意义。
内在意义主要受到刑事诉讼职权的影响,外在意义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目标作用。
第三,根据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意义展开抽象描述,从而将刑事诉讼的价值分成正规流程、效率、公平以及可靠这三个方面。
第四,实用派相关学者将刑事诉讼的价值意义分成:实用性价值、经济可持续性价值以及单独价值。
二、刑事诉讼的主要目的1.公正。
刑事诉讼的公正目的包含两个方面:内容公正以及流程公正。
内容公正是指对犯罪分子依法进程惩罚,流程公正是指诉讼的流程满足工作制定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对刑事侦查程序价值定位问题的思考
、
刑事侦查程序的价值 目 标
科学、 健全 的刑事侦查程序包含着保障权利和维护秩序 的双重价值 内涵 。 维护秩序 是保障权利的前提和基础 , 保障 权利是维护 秩序 的 目的和 归宿 ,两者之间互相 联系 ,互相作 用 ,有机统一。 ( 一)权利保障 在 刑事侦查程序 中,权利是在法律层面被 界定的,人作 为 社 会 中的 一员 理所 当然 享 有 应 有 的权 利 和 利 益 。 整 个 刑 在 事诉讼 中, “ 只有通过犯罪侦查 ,才能查明案情,查获犯 罪 分子,对其追 究刑 事责任,并为人 民检 察院和人民法 院的审 判提供 充分 的材料和根据 ”。[] 因此 ,侦查是起诉、审判 2 的前期基础 工作 ,而起 诉、审判是对侦查成果的后期审查 结 定。面对 复杂 严峻 的犯 罪形势 , 予侦 查机 关较 为强大的侦 赋 查 权是必要 的。 但值得注意 的是 ,如果 侦查 权过 于强 大且缺 乏 有效监督 ,那么侦查权反 而会被滥用 , 为侵 犯公民合 法 成 权 益的帮凶。 因此 , 只有对侦查活动进行科学、 合理的规制 , 才 能有 效地达到保障权利 、维护社会秩序之 目的 、之价值 。 我 国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封建威权历史的古老国家, 在 封建文化和集权意识 的潜在 、 消极影 响下 , 刑事诉讼职权主 义色彩十分浓重 ,为 了强化统治,维护稳 定,追 求打击犯罪 活 动 的速 度 和 力 度 就 成 为 刑 事 诉 讼 的主 要 价 值 观 。 此 价 值 在 观指导下, 公安机关 的侦 查活动也 随之成为控制和打击犯罪 最 为重要的手段 , 顺理成章 ,一味追求破案率构成 了侦查人 员所秉持的价值理念 。在司法 实务中,其主要表现为 :破案 率 的高低成为公安机关 内部检验侦查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准, 在 实际办案 中, 侦查员 为了追求较高 的破案率 , 不按法定程 序行动 的情况时有发生, 时 , 公民个人合法权益与侦查 有 当 破案效率发生冲突时 , 办案人 员经常会 以牺牲公 民个人合法 权益为代价来追求高破案率。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速度的加 快 ,我国也越来越 多地融入到 了全球经济 当中 ,中国离不开 世 界,世界也离不开中国 。市场经 济是法制经济 。法制经济 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建立科学、 正的诉讼程序 以及侦查程 公 序 并加 以严格执行 。 刑事侦查工作不仅要维护公共秩序 、 社 会利益 , 而且还要维护每个社会成员 的合法权益 ; 不仅要积
【重要知识点】左宁刑诉法司考讲义之刑事诉讼价值
【重要知识点】左宁刑诉法司考讲义之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对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具有的效用和意义。
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益等。
秩序价值:(1)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2)惩治犯罪活动的本身应当是有序的;(3)应当严格依刑事程序法办事。
公正价值:是诸价值的核心。
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前文已述,此不赘述。
效益价值:注意效益与效率的区别,刑事诉讼效益既包括效率,还包括刑事诉讼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效益。
三大价值之间的关系: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
片面地只追求三大价值中任一价值都会造成诉讼不公和冤狱。
三大价值是通过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来实现的,只要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就可以实现秩序、公正和效益,这就是刑事诉讼法自身的独立价值,不需要依赖于刑法而实现。
同时,刑事诉讼法也具有保障刑法正确实施的功能,这是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
【例题多选题】关于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2-64)A.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B.追究犯罪的活动必须是有序的C.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D.效率越高,越有利于秩序的实现[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
选项A.B正确。
刑事诉讼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是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即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以及预防社会秩序被犯罪所破坏;其二是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
选项C正确。
维护社会秩序还表现为对社会及其成员的安全的追求。
这不仅需要控制社会暴力冲突,还需要防止政府及其官员滥用权力而使社会成员没有安全保障。
因此,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
选项D错误。
在刑事诉讼中,效率在公正得以实现的基础上才有意义。
如果公正不存在,也就无所谓效率的问题了。
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应当是公正第一,效率第二。
在刑事司法中,应当是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追求效率,而不能草率办案,损害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刑事诉讼的价值
刑事诉讼的价值价值(value),相当于法语中的valeur,德语中的wert.根据马克思的考据,价值一词源于梵文wal,在梵文中的wal的含义是“用堤围住,加固,保护”。
根据次中解释,后来有派生出了,引申出了更为广泛的含义或者派生出了同一类型的形容词,如梵文中wer引申为“尊敬,敬仰”和“喜爱,珍爱”的意思,有其引申出的形容词wertas是“优秀的,可敬的”,(1)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价值最早的含义就是一种受到人们尊重,敬仰喜爱的并加以保护的东西。
即一种‘善’“善”是伦理学的一个主要的概念,以至于人们称伦理学是关于善的学问。
而伦理学又是价值哲学的渊源之一。
苏格拉底的一个主要的命题就是:美德就是知识。
这里的美德就是价值的一种最早的表现形式。
后来柏拉图在承继苏格拉底的伦理学思想的基础上提出里“善”的理念,他认为:每一种技术都有自己的善,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又有不同的美德。
但在这一切“善”之上,还有一个最高的绝对的“善”,即善的理念,他提出了“智慧,勇敢,节制,公正、”四个德目,笔者认为只有“公正”才是可以称为是一种至善的理念。
刑事诉讼,是一种程序,一种具体的技术操作。
用柏拉图的话就是说具有自己的善,即自己独立的内在价值。
在研究价值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对程序这一个概念加以分析,因为刑事诉讼就是一种程序,他们之间具有许多的相通的地方。
“程序”,一词究竟起源于何时,至今没有人来考证,在《法学大词典》,《中国大百科(法学卷)》和《牛津法律大辞典》等工具书都没有对其做单独的解释。
但是我们却在现实中时刻使用它,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学者研究上的缺陷。
笔者认为,在现代程序的概念和古代使用的“程式”的概念是一致的。
“程式”即“规程,法式”,尚君书定分:‘主法令之吏有迁徙物故,辄使学读法令所谓,为之程式,使日数而知法令之所谓。
’宋书何承天传安边论:‘诸所深仗,并加雕镌,别早程式。
若有遗蔟之刃及私为盗窃者,皆可立验,于事为长。
刑事诉讼法学体系的程序正义
刑事诉讼法学体系的程序正义刑事诉讼法学作为法学领域的重要学科,其体系构建一直备受关注。
程序正义作为刑事诉讼法的核心价值之一,在刑事诉讼法的体系构建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出发,探讨刑事诉讼法学体系的构建。
一、程序正义的重要性程序正义是指司法过程中的公正、公平、公开和透明度,是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
在刑事诉讼中,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尤为突出。
首先,程序正义能够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使其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正对待,避免滥用职权和非法行为的出现。
其次,程序正义能够增强司法过程的透明度,使公众对司法过程有更深入的了解,增强司法公信力。
最后,程序正义能够促进社会公正的实现,使司法过程更加公正、公平、公开,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二、刑事诉讼法学体系的现状当前,刑事诉讼法学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如过于注重实体法的研究,忽视程序法的重要性;对程序法的理解不够深入,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对程序法的应用不够灵活,缺乏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等。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程序正义的实现,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和解决。
三、程序正义在刑事诉讼法学体系中的应用为了更好地实现程序正义,我们需要将程序正义的理念贯穿于刑事诉讼法学体系的构建中。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完善刑事诉讼法的立法体系:在立法过程中,要注重程序法的地位和作用,加强程序法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
2.加强程序法的理论研究:要加强对程序法理论的研究,深入探讨程序法的内涵、价值、原则和方法,为程序法的实践应用提供理论支持。
3.增强程序法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程序法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使程序法能够更好地应用于司法实践中,提高司法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强化程序法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加强对司法过程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司法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
四、结论综上所述,程序正义是刑事诉讼法学体系的核心价值之一,对于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章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三)我国的刑事诉讼结构
1.一个基本判断:1979年刑诉法是一部超职权主义诉
讼结构的刑诉法典,1996年刑诉法职权主义因素有所弱化, 但依然是具有浓厚职权主义因素的刑诉法典。
2.实证分析
裁判 (1)“正三角结构” 控诉 辩护
控诉
(2)“倒三角结构” 辩护
裁判
(3)“线形结构” 国家 侦查机关 侦查机关
第三章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知识结构: 一、刑事诉讼价值 二、刑事诉讼目的 三、刑事诉讼阶段 四、刑事诉讼结构 五、刑事诉讼主体 第四章内容 六、刑事诉讼职能 七、刑事诉讼法律关系 八、刑事诉讼客体 省略内容 九、刑事诉讼行为
何谓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其实就是刑事诉讼法学 中的一系列最基本概念,但是作为刑事诉讼基本理 论范畴的概念,既不同于一般的刑事诉讼法学概念, 也不同于作为一部刑事诉讼法典基本构成要素的法 律概念,它具有丰富的思想含量,具有较强的理论 抽象性和思想凝聚力,并从较高的理论层次上对刑 事诉讼活动的规律和基本观念进行了概括和总结。
二、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标。
(一)含义——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进行
(二)内容
1.惩罚犯罪(控制犯罪)
(1)必要性:是国家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保护公众利益 的需要。 (2)实现手段: 第一、以国家的名义建立强大的侦控力量; 第二、通过制定法律赋予侦控方各种权力; 第三、通过财政预算提供充足的物力和财力保证。
一、刑事诉讼价值
(一)含义——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能
够满足国家、社会和一般成员特定需要而对国家、 社会和一般成员所具有的效用以及刑事诉讼程序本 身所具有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刑事诉讼程序的有用性
刑事诉讼法 全部讲义 .ppt
▲1、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 2、公正和效率的关系 (1)矛盾:实体公正与效益;程序公正 与效益 (2)依存:实体公正与效益;程序公正 与效益
三、意义
决定刑事诉讼目的及程序设计。
第二节 刑事诉讼目的
一、概念 二、内容 三、意义
一、概念
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建立刑事诉讼 制度、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 的理想结果。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刑事诉讼程 序的所有参与者,即在刑事诉讼中参与一定 诉讼活动,依法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 定诉讼义务的机关和个人。它包括刑事诉讼 主体,具体有:
(一)国家专门机关:指在刑事诉讼中承担一 定诉讼职能的国家机关。
第二章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刑事诉讼价值 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构造(结构) 刑事诉讼阶段 刑事诉讼职能 刑事诉讼主体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 刑事诉讼客体 刑事诉讼行为
第一节 刑事诉讼价值
一、概念 二、内容 三、意义
从日本、德国、我国台湾地区的刑事 诉讼法和理论研究,刑事诉讼目的的认识 或者争论有客观真实说、客观真实与程序 正当并重说、程序正当说三种观点。
二、内容
(一)直接目的,分为两个层次
1、惩罚犯罪
2、保障人权
两者并重,实现司法公正。我国不同时期 有侧重;各国根据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 也会有侧重。
(二)根本目的,有赖于直接目的的实现
第六节 刑事诉讼主体
一、概念 二、内容 三、意义
一、概念
刑事诉讼主体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具有 独立地位,并承担相应控、辩、审三种基 本诉讼职能,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发 展和结局起决定性作用和影响的专门机关 和诉讼参与人。
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公正与效率
郝东升
( 白求恩 军 医学院 河 北石 家庄 008 ) 50 1
我 国刑事 诉 讼法 第一 条 规 定 了刑 事诉 讼 法 的 目 的 ,即保 证 刑 法 的正 确 实施 。 罚犯 罪 , 护 人 民 , 障 国 家安 全 和 社 会公 惩 保 保 共安 全 , 维护 社会 主 义社 会秩 序 ; 二 条 , 定 了其 任 务 , 第 规 即保 证 准确 、 时地 查 明犯 罪事 实 , 确 应 用法 律 , 罚犯 罪 分 子 , 障 及 正 惩 保 无罪 的人 不 受刑 事追 究 , 育公 民 自觉 遵守 法 律 , 教 积极 同犯 罪 行 为作 斗 争 , 以维 护社 会 主 义 法 制 , 护公 民的 人 身 权利 、 保 财产 权 利、 民主权 利和 其他 权利 , 障社会 主 义建设 事 业的顺 利 进行 。 保 由此 , 国刑 事诉 讼 的基本 理念 是惩 罚 犯 罪和保 障人 权 。惩 我 罚犯 罪是 对 国家 刑罚 权 的赋 予 ,保 障人 权 是对 国家 刑罚 权 的规 制 。惩罚 犯罪 与保 障 人权 应 当并 重 , 不能 偏 重其 一 , 不 能 以 而 更 牺 牲 某一 方面 为代 价 片面 追 求某 一 种 目的 。这 是 因 为只 强调 追 究犯 罪 , 视保 障人 权。 必违 反程 序 , 成较 高 的错 案率 。 忽 势 造 最终 既不 能保 障人 权 , 之 只 强调 保 障 人权 , 视 追究 犯 罪 , 必 放 反 忽 势 纵 犯 罪 , 会成 员的人 权也 得 不到 保 障 。只 有将 两 者结 合 起 来 , 社 才符 合刑 事诉 讼 的 内在规 律 ,才能 正 确指 导 司 法 工作 人 员进 行 刑 事 诉讼 活动 , 护 国家 的长 治久 安 。 除此 之外 , 了更 好地 实 维 为 现 惩 罚犯 罪和 保 障人 权 的 目的 ,贯彻 刑事 诉 讼 始终 的另 外两 个 基 本价值 是 。 公正 与效 率 。
刑事诉讼法的价值理念
刑事诉讼法的价值理念刑事诉讼法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重要法律,其价值理念是指在制定、执行和适用法律时所体现的法律精神和道德理念。
在刑事诉讼中,价值理念是指通过规定诉讼程序、维护公正和法律上的平等,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当性和有效性。
1.公正性:刑事诉讼法所追求的第一条价值理念是公正。
公正是指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恪守宪法法律的法治原则,既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做到对所有人都公平且公正的处理案件。
公正是保证刑事诉讼正当性和有效性的基本前提。
2.合法性:刑事诉讼法所追求的第二条价值理念是合法性。
合法性是指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在刑事诉讼中,无论是掌握证据、审理程序还是判决结果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只有充分尊重法律的规定以及尊重被告人及其代理人的诉求,方能保证刑事诉讼的程序合法性,防止弄虚作假。
3.人权保障:刑事诉讼法所追求的第三条价值理念是人权保障,包括对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应享有合法权益保护,并要求法律承认自己的权利,同时,案件处理过程中也要依法保障被害人权益,切实维护社会正义。
4.权利平等:刑事诉讼法所追求的第四条价值理念是权利平等。
在刑事诉讼中,法律要求对所有人都保持公正、平等的待遇,并要求法庭在处理案件时不得因被告人的种族、性别、宗教或政治信仰,审理是否有偏见或歧视。
只有遵守公正平等的原则,才能建立起具有法律权威性的司法制度,为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提供良好基础。
5.诚实守信:刑事诉讼法所追求的第五条价值理念是诚实守信。
被告人和其代理人在进行申辩时应全面表达其观点,同时也要合法地行使权利,尊重诉讼纪律和法庭规则,并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工作,保证诉讼程序的公平公正。
总之,刑事诉讼法的价值理念包括公正性、合法性、人权保障、权利平等和诚实守信,这些理念指导了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也确保了刑事案件的正当性和有效性。
浅谈刑事诉讼的价值
浅谈刑事诉讼的价值牛颐媛【摘要】制定法律要实现规范行为的目的,体现一定的价值.刑事诉讼的价值主要是通过实体与程序两个方面来表现的.刑事诉讼中有多元利益主体,不同主体有不同价值追求.同时,刑事诉讼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不同阶段中,其价值追求也是不同的.【期刊名称】《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年(卷),期】2011(023)001【总页数】3页(P44-46)【关键词】刑事诉讼;价值;实体;程序【作者】牛颐媛【作者单位】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太原,03002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5.2一、刑事诉讼价值的定位刑事诉讼的价值不同于哲学上或经济学上的价值。
刑事诉讼的价值有三种基本含义:一是价值观念,也就是存在于某些人或某一社会之中的法律价值理念;二是为人们所接受的一些基本的法律评价标准;三是值得人们追求和实现的价值目标。
围绕以上三点,许多学者对刑事诉讼的价值有不同的看法,但大致上都脱离不了实体与程序两大块。
从程序工具说的角度来看,刑事诉讼的价值是指能满足人们需要的品质,制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是要将刑事实体法的规定付诸于实践,相对于实体法而言,是一种手段,评价刑事诉讼的价值的标准是实体法是否能够实现,及实现的程度。
从程序本位主义来看,刑事诉讼的价值从本质上讲是实施该种手段过程中体现的精神和实行的意义。
评价程序的唯一价值标准是程序本身是否具有一些内在的品质,而不是程序作为实现某种外在目的的手段的有用性。
程序更重视的是过程价值,刑事诉讼法就是要用法律来规范程序行为,它的目标是使所有受程序结果影响的人受到其应得的公正待遇,只有从正当程序中产生的结果才最大可能是正确的,而从非正当程序中产生的结果无论如何都不能视为正确[1]。
英国学者达夫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程序自身的公正性就意味着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在我国,重权力而轻权利、重实体而轻程序、重结果而轻过程、重实质而轻形式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应该及时有效地改变这种现状。
刑诉--浅论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
刑诉--浅论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浅论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我国的司法体制一般认为属大陆法系,由于诉讼过程强调司法机关的作用和活动积极性、广泛性,所以被认为是职权主义模式。
但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职权主义模式,它更突出法官在审判中的地位和作用,法官指挥、控制着整个审判进程,拥有充分的自由和充足的诉讼手段去查明事实,惩罚犯罪。
也有人认为是一种强职权主义模式。
我们说,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司法体制,与其历史、文化、传统有关。
在历史上,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一直推行中央集权制度,由于缺乏产生集团多元主义、自然法理论的历史条件,因此在意识形态上,一方面,上帝与世界的关系是与世俗的统治相对应;另一方面,上帝被称为“天”,与世界浑然一体。
这样的宗教经验,只能产生出道法自然“的观念;只能产生出侍奉权力的律令,而不能产生出控制权力的法体系。
因此,在诉讼中,压制或者忽视程序的价值,司法官的任务是获取口供,对他的要求不是忠实于程序,而是所谓”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明察秋毫的手腕。
他既不受程序的约束,当然也不受程序的保护,而必须对决定负全部责任。
这种责任负荷太重,而又不存在审判权的相克问题,因此他的行为方式必然倾向于早请示、晚汇报,以转嫁或减轻翻案的责任风险。
长期的司法与行政合一的体制,决定了视审判为行政的一个环节的观念,审判程序必然按照行政原理设计。
因此,对刑事诉讼实行纠问式,一方面司法被视为国家一种行政权力,司法机关与涉诉公民之间处于一种行政上的垂直关系。
国家赋予司法官员广泛而独断的司法权力,对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则严加限制,使被告人处于被处置的客体地位。
另一方面,对司法权力的行使缺乏监督控制,导致权力失控和滥用。
司法官员滥施淫威,被告人的正当权利和要求经常被忽视,其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这种强职权主义刑事诉讼模式衍生强烈的报应刑、惩罚刑。
这种为我国社会长期信奉的观念认为,国家制定和实施法律的目的就是惩罚犯罪。
这一追求惩罚和控制犯罪的传统价值观念与大陆法系职权主义刑事诉讼模式的价值取向便不谋而合。
刑事诉讼程序的三种价值
第六章刑事诉讼程序的三种价值——以刑事审判程序为范例的分析一、法律程序价值说1、外在价值,又称“工具价值”,即如果某一事物是达到或实现某一外在目的的必要或充分的手段。
2、内在价值,目的性价值。
即某一事物自身所拥有的一些独立的内在优秀品质。
3、刑事审判程序价值:是指一项刑事审判程序在具体运转过程中所要实现的价值目标,又是人们据以评价程判断一项刑事审判程序是否正当,合理的价值标准。
外在价值:是指我们据以评价和判断一项刑事审判程序在形成某一公正裁判结果方面是否有用和有效的价值标准。
内在价值:是指我们据以判断一项刑事审判程序本身是否具有善的品质的标准。
二、法律程序的内在价值——程序的正义性(二)程序参与原则程序参与原则基本要求:1、程序参与者应在裁判制作过程中始终到场。
又称为“到庭原则”,它是保证程序参与者实际参与法庭审判的前提。
2、程序参与者应富有意义地参与裁判的制作过程。
所谓“富有意义”地参与,是指程序参与者应有机会发表本方的意见,观点和主张,提出据以支持其主张的证据和论据,并拥有为进行这些活动所必须的便利和程序保障,从而对裁判结果的形成发挥有效的作用。
3、程序参与者应有充分机会参与诉讼活动并有效地影响裁判结果。
指各方有机会详尽地向法院提出意见和证据,对其他各方的意见和证据提出质证,而不受任何不适当的限制,而且要求法院各方获得重新参与审判活动的机会。
三、法律程序的外在价值——程序的工具性(一)程序结果公正的标准1、裁决必须是客观或准确的。
2、裁决结果不得违背形式正义原则的要求。
3、裁决结果必须在严格适用法律规则与适当行使自由裁量权之间保持平衡。
4、裁决结果必须在个人正义和社会目标之间保持平衡。
(二)程序的工具意义1、刑事审判程序能够使裁判结果具备合法性和权威性。
2、它确保法院的裁判结果合乎理性的要求。
3、它确保刑事实体法的规定从抽象走向现实,使实体法所包含的各项价值目标得到具体的实现。
4、它可确保刑事实体正义目标得到适当的选择。
浅谈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之独立价值
浅谈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之独立价值作者:吕桂楠来源:《法制博览》2018年第09期摘要:刑事诉讼程序独立价值、实体公正和诉讼效率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聂树斌案”的平反昭雪,更是折射出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独立价值在刑事案件中发挥的重大作用。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程序独立价值的实现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如何处理好刑事诉讼程序独立价值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益的矛盾和冲突,这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建设与完善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刑事诉讼;独立价值;实体公正;诉讼效率中图分类号:D9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6-0026-03作者简介:吕桂楠(1991-),女,汉族,河南周口人,河南省信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一、刑事诉讼程序独立价值的界定2016年12月2日,聂树斌案在聂母11年的申诉中终于得以平反,由此再度引起社会的热议和法律界学者及相关国家司法人员的反思。
刑事诉讼程序独立价值在司法审判中的地位日益显著,其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那么如何界定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呢?(一)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内涵在我国,关于刑事诉讼的价值这一问题,理论上一直受到“价值有用性”这一种目的价值观的束缚。
该观点认为刑事诉讼价值是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通过满足社会及其成员的需要,对国家和社会的效用和意义。
在理论反思中,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程序在设计和运作过程中所体现的基本价值标准,这种价值不存在于诉讼结局之中,而属于评价刑事诉讼程序或过程的价值标准。
因此,刑事诉讼程序在设计上一方面必须符合特定伦理价值标准,具有特定内在优秀品质。
另一方面还必须考虑如何对刑法的正确实施具有结局的效用和保障意义。
(二)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分类依据陈瑞华教授关于刑事诉讼程序价值分类的标准,刑事诉讼程序价值可以分为刑事诉讼程序的工具价值和刑事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此观点在我国法学界已成通说。
法律知识思考刑事诉讼价值及其价值取向
刑事诉讼价值及其价值取向思考【摘要】刑事诉讼价值,在现代法治理论上一般认为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是根本,但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功利性质的工具性价值却成为刑事诉讼价值的主导,理论和实践之间存在一定的缺口。
立足于我国现实社会的复杂现状,我们应该对于刑事诉讼价值取向重新进行思考:纯粹的工具性价值理念已经逐渐被抛弃,但是一味的主张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的保障性价值在现阶段的中国社会同样没有市场,必须充分重视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复杂现状。
具体思路是,通过制度设计全面“修正”工具性价值理念,赋予辩护人以“实质辩护权”来推动刑事诉讼价值理念向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方向转变。
一、刑事诉讼价值及其价值取向的一般性分析1、刑事诉讼价值的一般性分析对于刑事诉讼的价值的界定,学界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刑事诉讼的价值是指“通过满足社会及其成员的需要而对国家和社会所具有的效用和意义”,其内容包括秩序、公正和效益。
有学者对这种观点进一步补充,“刑事诉讼价值的外延,法学界争论很大,但是一般都认为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率和人权”。
第二种观点认为,“刑事诉讼的价值是人们据以评价和判断一项诉讼程序是否正当合理的伦理标准,也是刑事诉讼程序在其具体运作过程中所要实现的伦理目标”,其内容包括外在价值、内在价值和经济效益价值。
对于刑事诉讼价值的界定,笔者基本同意第一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将刑事诉讼价值分为内在价值、外在价值和经济效益价值,实际上是对刑事诉讼价值的重复认定,因为刑事诉讼价值内在根本的东西包括了所谓的经济效益价值。
而且,这种观点将刑事诉讼价值看成人的一种伦理评价标准或伦理目标,这是将客体价值主观化的倾向,实为不妥。
梳理第一种观点可以发现,刑事诉讼价值基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具性价值,即利用刑事诉讼程序“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借以实现国家的刑权力;二是保障性价值,即刑事诉讼不仅仅是被害人的大宪章,而且也是保护被告人不受除国家授予刑权机能机关追究责任的保护伞,要求刑权既有机关遵守刑事诉讼程序、保障被告人的基本人权。
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
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论文摘要:目前关于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学说、理论颇多,但基本的分歧在于是否承认刑事诉讼程序有自己的独立价值。
长期在我国占统治地位的是“工具主义”论。
人们想当然的认为程序法是实体法的附庸,把刑事诉讼程序看作是实现实体刑法的手段或工具。
在此,我认为研究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对刑事诉讼的理论研究是十分重要的,以及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也是不可言喻的。
因此如何实现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成为我们实现理论创新和司法正义目标迫在眉睫的任务。
关键词:价值、刑事诉讼程序价值、程序正义一、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的概述(一)、关于价值的的一般理解关于什么是价值,在理论上存在许多不大一致的理解。
价值一词意义丰富,内容却含混, 人们理解不一样。
价值一词源于经济学中,其含义为:一是指交换价值一一事物所含的劳动量。
二是使用价值一一事物的有用性。
后来运用到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法学、历史学等学科中,具有多种含义。
但我认为都与经济学中的原始含义分不开,所以其价值分析一般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层面上展开。
(二)、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的概念刑事诉讼程序价值是指刑事诉讼本身所固有的,不依赖于刑事诉讼主体及其需要而独立存在的,并且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对国家、社会和所有公民的合理需求的满足具有积极意义的一种特性。
它包括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
刑事诉讼程序的内在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程序本身所具有的公正性、民主性、人道性、合理性和效益性的优秀品质。
①刑事诉讼程序外在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程序具有满足刑事诉讼主体的合理需求、实现各主体所追求的刑事诉讼目的的积极意义。
②二、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的理论学说(一)、国外刑事诉讼程序价值理论学说1工具主义理论(1)绝对工具主义理论陈瑞华教授认为,所谓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实际上是一种把程序的工具性和手段性强调到极端所形成的程序价值理论这一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刑事审判程序只是用来以实现某种特定外在目的的工具与手段,这种外在目的就是刑事实体法的目标。
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正义
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正义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正义【1】摘要:正义作为一种理想和价值观念,始终是以一种抽象的形式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之中的。
这也就是要求它必须借助于一种外在的载体方式才能实现,而法律的正当程序则是最好的选择。
程序公正本身就是正义的一部分,程序公正着眼于机会的公平、平等,侧重于通过规范的程序性操作把正义从理论形态转化为现实形态的过程。
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正义本身就有自己的独特价值,那么对刑事诉讼中的程序就应该予以保障,比如程序及时、程序公开、法官中立、当事人参与等等。
我国传统上倾向于结果正义有关,从而使得程序正义的观念和意识缺乏产生的土壤、根基与契机。
所以,在我国以后的法治建设进程中,一定要逐步完善程序正义。
关键词:程序正义;正当程序;价值一、程序正义的价值正当程序溯及英国的“自然正义”,后又在美国发展成为“正当法律程序”,盛行于英美普通法系。
正当法律程序,是指剥夺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之前,必须给予适当的呼唤,听取针对自己的指控、质证和辩护的机会。
即正当的、合理的、合法的、适当的、正常的、必经的法律程序。
具体可理解为:正当性,是指大家对程序的制定能够接受,对遵循程序所产生的结果可以坦然承受,而不会引起不必要的骚动。
合理性,即合乎常理,符合人们最自然的理性思维。
合法性有两层含义:一是合乎既定法律,在形式上遵循法律预先设定好的程序,不能超越或凌驾于法律之上,且不得随意更改;二是为大众所认可并予以接受。
适当即指有一定的限度,在公认的范围之内,而不应当过分涉及不必要的内容。
当人们的利益遭受损失,为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从而参与到种种程序中,其所求的也无非是给予自己一个合理的结果,期待公平的对待。
首先,正当程序是宪政制度的核心,有利于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对人权保障有重要作用。
现代法治的核心是宪政,它最为成功的是将政府的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置于法律的程序之中,通过政府内部合理的权力分工,达到相互制约,保障人权的目的。
刑事诉讼程序的正义价值
刑事诉讼程序的正义价值作者:刘书弟来源:《群文天地》2012年第12期摘要:程序正义是司法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人们都重实体、轻程序,要中损害了司法和法律的权威。
损害了诉讼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我们应清楚地认识到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本文即对我国程序正义进行简单的研究。
关键词:程序正义;沉默;司法帮助一、程序正义价值理念众所周知的米兰达一案是米兰达规则的起源,体现了诉讼程序正义价值的理念,该规则包括沉默权和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力。
沉默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人权,理论上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接受侦查人员及审判人员讯问时有拒绝回答并自正其罪的权利。
即对提问可以不回答,从而减少和避免刑讯逼供、诱供或惧于强权的假供,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确立的无罪推定原则下犯罪嫌疑人拥有的一项重要权利。
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嫌疑人个人的力量不足以保证讯问的“正常”进行,律师的参与对讯问程序的合法有效起到监督保证作用,在一定程序上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基于我国的国情来看,我国的律师从业人员有限,一些当事人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经济基础,所以就我国的目前情况很难实现律师的及时帮助与参与,同时米兰达规则中也提到了对无力聘请律师的,应由政府免费提供,以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国应该加强与完善当事人获得律师帮助权,以实现以人为本的法治社会。
侦查阶段担负着很强的查证功能,也由于我国的拘留及逮捕规定的条件过高及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口供有着很强的依赖性,所以沉默权及律师的帮助在我国司法实践过程中很难得到体现。
二、我国在适用程序正义价值中的缺陷基于我国的国情及司法现状,讯问在取证制度中占有很重要的作用,也就是侦查办案人员在办案的过程中严重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甚至他们的口供决定是否犯罪行为是其所为,从而为了获取口供相伴的出现了不当的和非法的取供现象,像我们常见的刑讯逼供、引供、诱供等现象屡见不鲜,虽然该现象从过去的公开适用到现在的隐蔽性、间接性,从直接的肉体折磨到间接的增加精神及心里压力,社会的治理结构在向良性的方向发展,但无论是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的非法讯问仍然严重造成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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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主要内容
刑事诉讼程序是指在刑事犯罪案件中,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保证刑事审判的正当性而实行的法定程序。
刑事诉讼程序的主要价值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程序的主要价值在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程序的实行,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保证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在刑事审判中,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十分重要,如权利辩护、听证、质证、辩论等,这些都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内容。
二、维护社会公正
刑事诉讼程序的另一个主要价值在于维护社会公正。
刑事案件的审判需要遵循正义原则,要保障案件的公正审理,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判决的正当性和公正性。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需要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和程序,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确保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保证刑事审判的正当性
刑事诉讼程序的第三个主要价值在于保证刑事审判的正当性。
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审判机关需要准确地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也需要保证刑事审判的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刑罚适当,
避免错误判决和冤假错案的发生,保持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程序的主要价值内容包括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保证刑事审判的正当性。
这些价值内容不仅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要求,也是司法公正和法治社会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