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干船坞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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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说明
本施工组织设计根据以下资料编写:
(1)招投标文件
xx长兴岛造船基地一期工程民品造船区1#、2#船坞工程招标文件;
xx长兴岛造船基地一期工程民品造船区1#、2#船坞工程答疑及澄清文件。(2)设计文件
中国船舶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设计的1#、2#船坞工程施工图纸。
(3)技术标准及规范
《港口工程桩基规范》及其局部修订(JTJ254-9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2);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269-96);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局部修订(2004)(JTJ221-98);
《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98);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96);
《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JTJ300-2000);
《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250-9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1-98);
《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292-98);
《港口道路、堆场铺面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6-96);
《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程》(JTJ/T239-98);
《港口工程桩基动力检测规程》(JTJ249-2001);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
《上海基坑工程施工规程》(SZ-08-2000);
《干船坞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32-98);
其他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2.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名称
xx长兴造船基地一期工程民品造船区1#、2#船坞工程。
2.1.2建设地点
xx长兴乡南岸中船长兴造船基地。
2.1.3建设规模
1#船坞:520m×76m×11.6m;2#船坞:510m×106m×11.6m。
2.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部分材料甲供。
2.1.5工程内容
2.1.5.1 1#、2#船坞
(1)坞口围护工程及临时防汛大堤;
(2)坞口工程:临时防汛墙;驳岸防汛墙;水泵房及出水池;坞口门墩及坞口底板;
(3)坞室工程:1#坞坞墙;1#坞坞底板;1#坞锚碇系统;2#坞坞墙;2#坞坞底板;2#坞锚碇系统。
2.1.5.2装焊平台工程
(1)1#装焊平台:○1轴线到○29-A轴线;
(2)2#装焊平台:○29轴线到○29-A轴线;
(3)3#装焊平台:○29’轴线到○29’-A轴线;
(4)4#装焊平台:○1轴线到○29’-A轴线。
2.1.5.3吊车道工程
所有的吊车道工程。
2.1.5.4变电所工程
1#~9#变电所。
2.1.5.5工艺设备
护舷、系船柱;
2.1.5.6安装
(1)上述范围内所有排水系统工程、暖通、电气接地和预埋管敷设;
(2)水泵房和变电所部分的电气照明系统工程;
(3)水泵房各专业设备的安装调试。
2.2主要构筑物结构型式
本工程的二座船坞均为软土地基上的特大型造船坞,船坞主体采用设排水减压的轻型分离式结构;坞口主体为桩基上的现浇整体“U”型钢筋砼结构;水泵房为桩基上的地下箱型基础结构。坞口施工不设大围堰,采用钢板桩水上基坑围护的施工方案。
本工程的水工构筑物除上述的船坞主体结构和围堰外,尚包括吊车道、装焊平台、变电站等附属建构筑物。
2.2.1围堰结构
2.2.1.1坞口水上基坑围护
(1)围护墙结构
坞口基坑开挖面标高为-10.65m,围护墙外侧正常情况下设计高水位为+4.13m,基坑开挖深度约为15m,采用钢板桩作围护墙,内设5道支撑围檩体系。
围护墙采用PU32钢板桩,桩长31m,其顶标高+3.65m、底标高-27.35m,由打桩船施打。为了增强止水效果和抗风浪的稳定性,在外侧和东西两侧的围护墙外围距离3.4m附加了一排16m长的PU16钢板桩,该排桩通过顶部的圈梁兼挡浪墙连成一体,两排板桩之间回填砂。
水下抛填护坡结构主体采用袋装砂,坡脚棱体及护坡的坡面均采用“合金笼”块石。
(2)支撑围檩体系
支撑布置采用南北向对撑加角撑的方案,主支撑间距一般为7.5m,并且每隔30m左右设置一个平面桁架,其中:
第一道圈梁(兼作防浪墙顶标高+7.00m)和支撑中心标高+3.65m,采用钢筋砼结构以保证顶部的刚度,支撑断面尺度800mm×800m m、连杆尺度为800mm×600mm;
第二道支撑中心标高-0.35m,围檩和支撑均采用双拼的H700×300型钢,连杆和剪刀撑采用H700×300型钢,在平面桁架处连杆仍采用双拼的H700×300型钢。
第三道支撑中心标高-3.35m,采用钢围檩、钢支撑。
第四道支撑中心标高-6.15m,采用钢围檩、钢支撑。
第五道支撑中心标高-8.65m,采用钢围檩、钢支撑。
(3)立柱和立柱桩
每根对撑(总长度31m)下设三根立柱,间距约7.5m左右。
钢立柱采用Φ700×14钢管,立柱桩均利用坞口主体结构工程Φ800PHC桩,将钢立柱焊接在预制桩顶和预制桩一起由打桩船打至设计标高。
2.2.1.2坞墩间双排板桩围堰
在二座船坞之间,设计主体结构为水泵房的出水池,其基本尺寸为长×宽×高=28m×12m×7m。
当坞口主体结构基本完成后,可回收部分钢板桩,利用这部分钢板桩再在两座船坞坞墩之间形成一个小型的长28m、宽度10m的双排钢板桩围堰,使之和两座船坞的坞口一起形成整个坞口前沿的挡水、止水体系。
小围堰外排钢板桩顶标高为+6.50m,板桩外侧泥面标高为±0.00m;围堰内侧由于出水池底板底标高为-3.50m,故内侧的基坑开挖面为-3.60m左右,出水池可在围堰内侧直接干施工。而水泵房基坑需开挖至-14.30m标高,比坞口底板底标高还要低 3.80m,须在出水池后方采用局部的临时基坑围护的工法进行施工。
2.2.1.3临时防汛
根据总体建造方案,当坞口主体结构采用基坑围护施工基本完成后(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当坞墩底板浇筑完成之后即可)即可同步进行二座船坞之间的小围堰和坞墩两侧的板桩驳岸的施工,在驳岸施工基本完成后即可施工坞口两侧后方的钢板桩坞墙结构。在坞口施工完成后靠上已经建成的浮箱式坞门用于挡水,二坞之间利用上述的小围堰挡水,而东西两侧利用钢板桩止水。这样坞口后方的坞室区域即可实现干施工的条件,此时先采用局部基坑围护的方法施工水泵房,当水泵房流道层砼浇筑完成后即可进行坞口后方坞室的大面积土方开挖,施工坞室底板。
由于在坞口施工期现有的防汛大堤需要局部破堤,为了保证防汛体系的完整性,在现有的新大堤后方新建一条临时防汛堤,在坞口基坑围护施工及驳岸施工期间该段临时堤将承担防汛任务,当坞口前沿区域的坞口、驳岸及防汛墙建成后即可拆除。
2.2.2坞口及驳岸结构
2.2.2.1坞口主体结构
(1)主体结构
根据工艺设计资料,船坞地坪设计标高+4.80m,底板面设计标高-6.8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