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相当于土地出让合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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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业经依法批准,决定以划拨方式提供。

使用本宗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的规定。

本决定书是依法以划拨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申请土地登记的凭证。

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年月日摘要一、本宗地的批准机关和使用权人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项目名称:。

二、本宗地的用途:。

三、宗地编号:。

四、本宗地坐落于。

本宗地的平面界限为。

其平面界限图详见附件1。

本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

其竖向界限图详见附件2。

本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高程所在的水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五、本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其中划拨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六、本宗地划拨价款为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一般规定七、本宗土地属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

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

八、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九、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本决定书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

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本决定书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十、本决定书项下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需转让、出租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本决定书等资料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十一、在本宗地使用过程中,政府保留对本宗地的规划调整权。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本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建、翻建、重建的,必须符合政府调整后的规划。

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大不同

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大不同

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大不同第一篇: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大不同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大不同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给单位和个人使用。

国有建设用地有出让、划拨两种取得方式,不同取得方式会影响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和收益权利,会影响具体的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很有必要了解清楚。

国有建设用地取得的两种方式有哪些不同?从法律性质、有偿性、使用限期、使用目的、具体方式分类介绍。

国有建设用地取得方式可以有有偿取得和无偿取得两种。

国有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是国有土地使用的基本形式;无偿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的特殊形式。

“有偿、有限期使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有限期出让,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划拨是土地使用权划拨的一方面内容,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1.法律性质不同出让:通过出让方式签订出让合同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由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职权依法决定,属于行政行为。

但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民事权利。

2.有偿性不同出让: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需要受让方向国家交付出让金。

划拨: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使用人无需支付出让金。

虽然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也需要缴纳安置、补偿等费用,但是这些费用不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对价,而是对被征收人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或原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损失和重新安置的补偿。

3使用期限不同出让:有偿取得方式的建设用地都有使用年限。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划拨: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方式没有期限的限制。

4.使用目的不同出让:有偿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具有营利性、私利性。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被称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个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一种合同。

这种合同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凭证,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在一定期限内对土地的使用、开发和经营权利,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将土地资源有效配置给需要的个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促进土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需出具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公示土地的出让条件、用途、面积、价格等相关信息,以便潜在受让方进行了解和申请。

其次,潜在受让方需要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和申请材料。

然后,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评估和筛选。

最后,双方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同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名称)、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其次,合同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用途、面积、期限等具体事项。

同时,合同还约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付款方式和期限等经济条件。

此外,合同还明确了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转租、转让和出售等事项。

最后,合同还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方式和途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让方需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保障受让方的合法权益。

受让方则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合法合规地使用土地资源,推动经济的发展。

同时,合同的签订也有助于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浅谈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浅谈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浅谈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浅谈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之概念。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城市土地的利用均是通过划拨方式进行的,即都是无偿划拨供应的,只存在单一的划拨土地供应制度。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外资的进入,我国对外资企业开始实行土地有偿使用,收取土地使用费。

1990年,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出让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建立,由此开启了划拨土地使用权通过办理出让手续可再行转让的历史。

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释(2005)5号文《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则根据司法实践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作了全面的总结和规范,对今后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发展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含义及特点。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除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外或完全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其特点有:(1)取得的法定性。

即要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其用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2)取得的无偿性。

这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本质区别,即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者除缴纳补偿、安置费外无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而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则必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国家支付包含土地使用费在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使用的无期限性。

依照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要处分,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二、未经政府部门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

尽管我国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由于历史原因仍存在大量的划拨土地。

此类划拨土地的使用虽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但也不宜马上收回。

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有何不同

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有何不同

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有何不同?国有建设用地主要有出让、划拨两种取得方式,不同方式会影响土地使用者如何使用土地、就该土地如何获得收益等等。

那么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有哪些不同?今天就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在设立方式、取得有偿性、使用年限、土地建设项目、取得方式方面作区别介绍。

1.能否约定设立不同通过出让方式签订出让合同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可以由出让合同双方约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由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职权依法决定,属于行政行为,不允许双方约定。

2.是否有偿取得不同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需要受让方向国家交付出让金;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使用人无需支付出让金。

虽然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的也需要缴纳安置、补偿等费用,但是这些费用不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对价,而是对被征收人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或原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损失和重新安置的补偿。

3.具体使用年限不同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建设用地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

最高年限由土地的使用用途来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方式没有期限的限制。

4.土地的建设项目不同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具有营利性、私利性。

而划拨方式只适用公益事业或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机关用地和建设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5.取得方式不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协议、招标、拍卖。

协议属于双方协商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属于公开竞价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而划拨方式最基本的特征是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以上内容都了解吗?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

在中国,土地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财富,国家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来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土地使用权划拨和出让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使用条件、期限、费用等重要事项,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通过合同的签订,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使用者,使用者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享有土地的使用权。

合同的签订不仅是土地使用者合法行使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也是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保障措施。

首先,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归属。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通过划拨和出让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使用者。

合同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确保土地使用者在合同期限内合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权。

其次,合同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条件。

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是有条件的,合同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时需要遵守的条件和限制。

例如,合同可能规定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土地开发和建设,禁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这些条件的设定可以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滥用和浪费。

此外,合同还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合同中一个重要的条款,它规定了土地使用者可以合法使用土地的时间。

合同可以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和需要设定不同的期限,例如,工业用地和农业用地的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

合同中规定的期限可以保障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间内合法使用土地,同时也可以为国家在未来重新规划土地利用提供灵活性。

最后,合同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费用。

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合同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和相关费用的支付方式。

这些费用的收取可以为国家提供土地资源的经济补偿,同时也可以限制土地的乱象和滥用。

划拨转出让国土出具拨书

划拨转出让国土出具拨书

划拨转出让国土出具拨书一、引言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划拨转出是指将一块土地从一个单位或个人划拨给另一个单位或个人所有的过程。

为了确保划拨转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国土部门通常需要出具拨书,即书面文件,记录土地划拨转出的相关信息和手续。

二、拨书的作用和意义拨书是国土部门出具的一种重要文件,具有以下作用和意义:1. 确认土地划拨转出的合法性拨书记录了土地划拨转出的相关信息和手续,可以确保土地划拨转出的合法性。

国土部门在出具拨书时,会对划拨转出的土地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划拨转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保护土地权益拨书是土地权益的重要证明文件,可以保护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拨书中会详细记录土地的所有权人、面积、用途等信息,确保土地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 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拨书的出具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可以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的秩序。

通过拨书的出具,可以规范土地划拨转出的流程,防止滥用土地资源和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三、拨书的内容和要求拨书作为一种正式文件,需要包含以下内容和要求:1. 土地划拨转出的基本信息拨书中需要详细记录土地划拨转出的基本信息,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

这些信息可以作为土地划拨转出的依据和参考,确保土地划拨转出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划拨转出的手续和程序拨书中需要清楚记录土地划拨转出的手续和程序,包括审批流程、文件要求等。

这些信息可以作为土地划拨转出的参考,帮助划拨方和转入方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土地划拨转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3. 双方责任和义务拨书中需要明确划拨方和转入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土地使用要求、维护责任等。

这些信息可以作为双方合作的基础和依据,确保土地划拨转出的顺利进行和合理利用。

4. 监管和追责机制拨书中需要明确国土部门的监管和追责机制,包括监督检查、违规处理等。

这些信息可以作为国土部门对土地划拨转出的管理和控制手段,确保土地划拨转出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关于使用《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用发[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关于使用《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用发[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一、《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印制,统一编号,并对分发各省(区、市)的编号进行登记。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再分发时,也要做好号码登记工作,以便今后对《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正在与国家有关部门协商之中,在新的收费标准未出台前,《建设用地批准书》仍按1993年确定的每份3.50元的价格由部向各省发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暂收取印制费每份5元。市、县向用地者发放《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时,可暂参照相类似证书的标准收取。 批准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用发[1999]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的规定和《关于印发〈建设用地申请表〉等文书格式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0号)的要求,《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标准文本的设计制作工作已经完成,并开始印制下发使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5年转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25年转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转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中国,土地的使用权分为三种,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个人土地使用权。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最为重要的一种,因为大部分土地归国家所有,而只有国家才可以出让土地使用权。

在实际工作中,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很常见的。

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也有不同的转让方式,比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常见的有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

本文将就此进行简要讲解。

转让合同转让合同是指将原土地使用权人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合同协议。

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因此转让合同具有非常大的市场价值。

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操作中,转让合同是非常关键的一环。

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的基本情况、土地出让的性质、土地的出让价格、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违约责任、法律适用等内容。

在签订转让合同之前,应该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审查、评估和清查,这是保证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重要前提。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使用方的合同。

在中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实行公开竞拍的方式,出让地价和使用期限是由出让方根据市场价格和土地所处位置所决定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编号、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期限、租金、押金、违约责任等条款。

此外,合同还需指明土地的权属性和使用权的转让,以及涉及到的权利、义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需要由双方自愿签订,并经过审核,才能生效。

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后,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违约情况,则需要依照合同的条款进行处理。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家将集体土地划拨给农民或企业使用时所签订的合同。

划拨的土地包括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和未利用地等各种类型的土地。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是确立土地使用权、规范土地使用,保证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编号、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期限、租金、押金、违约责任等条款。

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Don't waste your life, where you will regret it.(页眉可删)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的区别:1、两者适用范围不同。

2、两者取得的代价不同。

3、两者使用期限不同。

4、两者转让条件不同。

土地划拨和出让有着明显的区别,在农村或者城市周边,土地经常被划拨或者出让,然后作为经济发展或者城市用地。

很多人不知道土地划拨和出让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那么,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的区别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优售只是划拨的一种特殊情况。

划拔是国家给的,没有具体的年限的,也就是说可以随便的使用,而出让是要交土地出让金的,按交的土地出让金的年限使用,一般住宅七十年,商业五十年。

针对第一次买卖的出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区别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有偿、有期限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没有期限的限制。

二、土地出让和划拨的概念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

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

划拨转出让国土出具拨书

划拨转出让国土出具拨书

划拨转出让国土出具拨书一、划拨转出让的定义和背景划拨转出让,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将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再由受让人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第三方的一种土地交易方式。

在我国,土地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和出让是国土空间规划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划拨转出让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国土部门出具拨书的流程和作用1.申请:划拨转出让双方需向国土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划拨转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等。

2.审查:国土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双方资格、土地用途等事项。

3.审批:国土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向申请人出具拨书。

拨书是国土部门对划拨转出让行为的确认和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4.办理手续:划拨转出让双方根据拨书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5.监管:国土部门对划拨转出让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三、划拨转出让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合规性:确保划拨转出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市场规律。

2.合同签订:双方需签订划拨转出让合同,明确土地使用权、价款、交付时间等事项。

3.土地使用权证变更:划拨转出让后,需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变更手续。

4.税费缴纳:按照相关规定,划拨转出让双方需缴纳相关税费。

5.关注政策变动: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政策调整,确保划拨转出让的顺利进行。

四、总结:划拨转出让的意义和影响划拨转出让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在划拨转出让过程中,各方需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国土部门出具拨书,是对划拨转出让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把关,有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划拨转出让国土出具拨书

划拨转出让国土出具拨书

划拨转出让国土出具拨书(最新版)目录1.划拨转出让国土的概述2.划拨转出让国土的程序3.划拨转出让国土的注意事项4.划拨转出让国土的意义正文在我国,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土地使用权的划拨转出让,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基础上,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这种方式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一、划拨转出让国土的概述划拨转出让国土,首先要出具拨书。

拨书是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的重要文件,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它确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划拨范围、面积、用途、年限等重要内容。

二、划拨转出让国土的程序1.申请:需方应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拨转出让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3.出具拨书:审核通过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拨书。

4.签订合同: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登记: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双方应向土地登记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三、划拨转出让国土的注意事项1.划拨转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

2.划拨转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划拨转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年限等条件使用土地。

四、划拨转出让国土的意义1.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2.推动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3.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综上所述,划拨转出让国土出具拨书,是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的重要环节。

划拨转出让国土出具拨书

划拨转出让国土出具拨书

划拨转出让国土出具拨书摘要:一、背景介绍1.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利用2.划拨转出让的概念和意义3.国土出具拨书的作用和重要性二、划拨转出让的具体流程1.前期准备工作2.出让方案的制定3.国土出具拨书的办理4.出让合同的签订三、划拨转出让中存在的问题1.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2.利益输送和腐败问题3.监管不力和执法不严四、解决划拨转出让问题的对策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严格监管和执法3.增加公开透明度4.强化责任追究五、总结1.划拨转出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解决划拨转出让问题的紧迫性3.共同维护我国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正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越来越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保护和利用好有限的国土资源,我国实行划拨转出让制度,以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在这一过程中,国土出具拨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围绕划拨转出让国土出具拨书这一主题,详细介绍相关流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划拨转出让的概念和意义。

划拨转出让是指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给符合条件的用地单位,再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划拨转出让的具体流程中,前期准备工作是关键。

相关部门需对拟出让地块进行调查、评估,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接下来,出让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国家和地方政策、市场需求等因素,保证出让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方案确定后,国土出具拨书便成为出让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国土部门需根据出让方案,为符合条件的用地单位办理国土出具拨书,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

最后,出让双方签订出让合同,确立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事项。

然而,在划拨转出让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能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甚至导致环境恶化。

此外,利益输送和腐败问题也较为严重,部分领导干部利用土地出让谋取私利,损害国家利益。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划拨、出让有什么区别?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划拨、出让有什么区别?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划拨、出让有什么区别?概念不同: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划拨一般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

农村的朋友可能清楚,我国土地实行的是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但土地使用权归个人。

所以在进行土地交易时,常常会出现划拨和出让两种方式。

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证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1、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划拨一般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

当划拨的土地要改变用途、经营性质的时候,需要补交出让金,从而改土地证上的“划拨”为“出让”。

2、划拨是政府转让土地收益的一种方式,简单点说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没有给政府钱的就是划拨,主要用于政府项目,出让就是开发商必须给钱给政府,政府保证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人将土地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绘他人的行为。

前者是国家划拨给个人、单位或者集体等。

后者是个人、单位或者集体等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个人、单位或者集体。

4、要判断是用于那方面,如果是私人购买商品房,肯定要出让土地好些,但政府的廉租房或者安置房都是划拨土地,即使购买了,也不影响使用权。

▲二、土地证划拨和出让对房主今后有什么影响1、房产转移,土地性质不会改变,出让地的定义就是商品房,而划拨地的定义是集资房证件下来后必须每次成交都要满5年才能成交。

2、房子如果遇到了拆迁只要有房产公司拿下地皮就会进行当时的行情的一个合理理赔,一般到期都是几十年后的事情,划拨和出让遇到拆迁问题是没有任何直接关系的,赔偿都是一样的,撤迁补偿是根据当时当地的房价评估价决定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对房价评估影响不大。

3、出让土地,到期后若需要继续使用,需要花钱买使用权,具体多少,会根据当时的政策执行。

民法典中国有划拨土地合作建房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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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国有划拨⼟地合作建房合同有效吗国家在⼀定的条件下,可以划拨国有⼟地使⽤权,⽤于建设活动。

例如国家机关⽤地和军事⽤地;城市基础设施⽤地和公益事业⽤地等,那么民法典中国有划拨⼟地合作建房合同有没有效?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国有划拨⼟地合作建房合同有效吗签订合同是民事法律⾏为,如果当事⼈有民事⾏为能⼒,是其真实意思表⽰,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四⼗三条【民事法律⾏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为有效:(⼀)⾏为⼈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意思表⽰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第五⼗四条建设单位使⽤国有⼟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地,经县级以上⼈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式取得:(⼀)国家机关⽤地和军事⽤地;(⼆)城市基础设施⽤地和公益事业⽤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利等基础设施⽤地;(四)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地。

⼆、什么是划拨⼟地划拨⼟地使⽤权,是指⼟地使⽤者通过除出让⼟地使⽤权以外的其他各种⽅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地使⽤权。

法律对划拨⼟地使⽤权的取得途径进⾏了规定:“⼟地使⽤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地使⽤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后将该幅⼟地交付其使⽤,或者将⼟地使⽤权⽆偿交付给⼟地使⽤者使⽤的⾏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式取得⼟地使⽤权的,除法律、⾏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期限的限制。

我国划拨⼟地使⽤权有以下含义:1、划拨⼟地使⽤权包括⼟地使⽤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如城市的存量⼟地和征⽤集体⼟地)和⽆偿取得(如国有的荒⼭、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

不论是何种形式,⼟地使⽤者均⽆需缴纳⼟地使⽤权出让⾦。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地没有使⽤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公文。

国有土地就是国家所有,那么你知道是怎样的吗?下面给大家带来!范文一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22-04-0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2〕2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22〕3号,规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土资源部对1999年印发的《》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国土资源部1999年印发的《》同时停止执行。

二○○八年四月三日范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作者:-07-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使用本项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决定书的规定。

本项土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登记后,受法律保护。

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年月日摘要批准机关____;批准文号____;土地使用权人____;建设项目名称____;土地位置____;地块编号____;宗地号____;土地四至:东____、南____、西____、北____详见附图;批准土地面积____平方米____公顷;其中公共用地____平方米____公顷。

一般规定一、本决定书项下的土地属国家所有。

土地使用者只拥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有条件的土地使用者的合同。

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根据法定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给特定使用者的行为。

本文将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合同的内容、合同的主体、合同的签订、合同的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授权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调控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其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土地情况介绍、土地出让的条件与限制、土地出让的方式、土地使用的用途、土地使用的期限、土地使用的费用以及土地使用者的权益和责任等。

第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体分为出让方和受让方。

出让方通常是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受让方则是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一般分为招投标、协商定价和拍卖等方式进行。

具体签订方式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法律法规而定。

在签订合同之前,通常需要进行土地资源审查、评估和估价等程序,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最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效力通常是依法成立的。

在签订合同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而对于合同的违约情况,国家法律法规通常会规定相应的处罚和赔偿措施。

总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方式。

通过合同的签订,国家可以更好地调控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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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相当于土地出让合同的作用,
办理完毕之后才可以开具建设用地批准书,
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是不要缴费的,
划拨决定书不一定,虽不需要缴纳出让金,但是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土地征收成本。

看各地政策和具体情况而定。

追问
可是我网上查询大多是说先办建设用地批
准书,后办理划拨决定书。

批准书的要见里面是要办征地结案相关的
东西不需要出让合同或者划拨证明呀?
请指教
回答
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理,实际上是一个供地的
手续。

划拨决定书就是作为征地办结的凭证,所以
先办划拨决定,再供地。

另外,我的意思是划拨决定在划拨土地流程
里相当于出让土地流程里的土地出让合同,
不是说划拨需要出让合同。

请不要误解。

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是指通过出让、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的一种协议。

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是指通过出让、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的一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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