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操作实务精解与
劳动合同法实操讲解:2024年企业培训指南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劳动合同法实操讲解:2024年企业培训指南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用人单位)1.2 乙方(劳动者)第二条:合同期限2.1 固定期限2.2 无固定期限第三条:工作内容3.1 岗位职责3.2 工作标准和绩效考核第四条:劳动报酬4.1 基本工资4.2 奖金和提成4.3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5.1 工作时间5.2 工作地点第六条:休息休假6.1 法定节假日6.2 年假6.3 病假第七条:培训和发展7.1 培训机会7.2 职业发展规划第八条:保密协议8.1 保密内容8.2 保密期限8.3 违约责任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9.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9.2 甲方单方面解除9.3 乙方单方面解除9.4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解决10.3 劳动仲裁10.4 法律途径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1.1 通知和送达11.2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11.3 合同的效力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2.1 适用法律12.2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三条:双方签字13.1 甲方签字13.2 乙方签字第十四条:附件14.1 劳动合同附件一:职位说明书14.2 劳动合同附件二:培训计划14.3 劳动合同附件三:保密协议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1.2 乙方(劳动者)是指与甲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为甲方提供劳动的员工。
第二条:合同期限2.1 固定期限:本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2 无固定期限:本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依法解除。
第三条:工作内容3.1 岗位职责: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担任____职位,负责____工作。
劳动合同法教材推荐
劳动合同法教材推荐我来给你推荐几本劳动合同法的教材。
首先是《劳动合同法释义》,我觉得这个特别好。
我在学习劳动合同法的时候,它就像是我的得力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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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关于经济补偿金计算这个有点复杂的部分,它通过实际例子来讲。
像小张在公司工作了三年零两个月,月工资五千块钱,公司因为战略调整要辞退他,这时候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这本书的解释,我就很清楚他应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金,个月的工资也就是7500元。
而且在一些有争议的法条解读上,它还会给出不同的学术观点,这让我在思考问题的时候能有更开阔的视角。
不过有一点不太满意的是,对于一些新出现的情况,像是现在很流行的网络平台众包员和平台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界定,它的解读相对滞后一些。
还有一本《劳动合同法学》也很不错。
用过之后感觉它是从比较系统宏观的角度来讲劳动合同法的,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开始讲起。
这真的很有用,因为了解了立法背景就更容易理解法条为什么这样制定。
比如我国当时在制定劳动合同法时,考虑到很多企业用工不规范,员工权益保护不足的现状,所以很多法条都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
在书中每个章节后面还会有实际的案例分析,这种案例就是从日常劳动纠纷中选取的,比如企业在招工时用了一些模糊的语言让劳动者签了合同,最后在工作内容或者工资待遇上产生纠纷,看这本书里的分析我就能够找到解决这类问题的办法。
再推荐一本《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
体验下来发现这本书在实务操作方面是很棒的,它不仅仅是告诉你法条是什么,更多地是让你知道如何依据这些法条去进行实务操作。
比如说在企业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遵循什么样的步骤,如果步骤出现差错会有什么样的法律风险。
效果真的不错,对于人力资源从业者或者处理劳动纠纷的法律工作者来说尤其实用。
这书每一个操作环节都会有对应的案例,就像有个企业没有按照规定给员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结果被判定解除合同违法,要双倍赔付员工相关费用。
20140729劳动合同法实操应对策略与典型案例分析讲座(完(精)
20140729劳动合同法实操应对策略与典型案例分析讲座(完(精)一、欺诈应聘某公司对外招聘人事主管 , 招聘条件为:本科学历,管理类专业, 5年工作经验,相同岗位工作经历2年以上,具备相应的综合能力(分析、协调、沟通……2周后,应聘者张某前往面试。
张某在填写时,在“获得的证书”栏中仅填写了“ 本科毕业证” 。
为了能顺利入职该公司, 在面试时, 张某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 还提交了“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证书”原件给面试官查阅。
几天后,公司向张某发出《录用通知》:“……请你在 X 月 X 日到本公司报到上班……” 那一天, 张某入职该公司, 并提交了学历证和管理师证书的复印件及其他资料。
随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
试用期转正后不就, 公司发现该管理师证书是伪造的,便以张某“ 提供虚假资料, 应聘欺诈,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雇了张某。
随后,张某申请劳动仲裁。
问:1、张某可能提出某些仲裁请求?非法解除1——参考条款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非法解除赔偿一般为赔偿月的薪资2倍,入职未满一年超过半年的按照0.5计算,此类赔偿并不涉及N+1类赔。
2——劳动者不要求或者是客观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由用人单位进行上述赔偿。
3——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需继续聘用该人员。
在劳动者要求恢复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后,必须补发劳动者提起诉讼到未判决期间的劳动报酬,补发标准被该劳动者过去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企业胜诉的前提条件有哪些?1——入职前定性为欺诈应聘,入职后定性为严重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2——员工提交复印件时,要求员工在复印件上签上姓名、日期,能更好地证明员工提交,否则无法证明员工提交该证明。
3——解雇通知书必须送达到员工手上并写明理由。
3、如何预防核心员工“欺诈应聘”?1——如有必须提交的证书,现在招聘广告上声明。
2——所有岗位的共性条件, “必须诚实信用” 。
3——对于中高层员工,在招聘条件下签名、日期表示认可(可于面试中后期,填入职表格同步签署4——电子简历档案,在面试前让面试本人签名确认5——应聘登记表中加入“本人确认本人所提交的资料、提供的信息,与公司是否录用本人有绝对的因果关联性。
劳动合同法案例详解
案例2:试用期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 某公司招聘张经理为华东区的营销总监,并与之签订了3年的劳动 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3个月后,公司单方面提出试用期解除劳 动合同。张经理不服,找公司理论,公司告知其在试用期,单位可以 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张经理不满公司的说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 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此时主张辞退张经理是因为其3个月来一直 没有达到公司要求的营销业绩,因其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 合同,公司解除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张经理则认为,即便是不能胜任 工作也不能随时解除,应当提前30日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何况公 司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营销业绩考核制度,所以解除理由根本不成立。
பைடு நூலகம்
案例11:薪资约定为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后果 江苏苏州某制造型公司为了拉制用工成本,与新进公司的劳动者在劳 动合同中约定,薪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注:该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 标准为960元)发放。该公司此前招聘生产岗位的员工是在两年前,目前 这批员工大都工资待遇升至1500元。入职后第一次发放工资的时候,公 司向新进公司的这批员工发放了960元的工资。但此时,新进公司的这 批员工开始对公司劳动合同中的薪资约定提出异议,认为劳动合同中约 定不明,应当按照同等岗位其他员工的工资待遇也即1500元执行。公司 不同意这种说法,认为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薪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支付劳动报酬没有问题。
案例9: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2010年8月,某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李某应聘到江苏苏州某IT制造 业外企工作。其实来到苏州这家外企,李某一直不很情愿,在学校 “先就业、后择业”就业政策的驱使下,考虑到苏州离自己老家上海 比校近,最后在离校前夕与苏州的这家外企签了协议。李某一直希望 能在老家上海找份工作,所以在苏州这家外企工作并不积极。2010年 8月底,该家外企人事主管张经理找到李某,希望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 同。李某表示,家里对他的工作不满意,目前他正与家里积极协商沟 通,等有了结果以后再主动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张经理年前刚刚接受 过劳动合同法培训,了解到企业在1个月内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从第2个月起就要为这个员工支付双倍工资。张经理比较担心这种不利 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来承担,于是他找到李某,要求其出具一张因自己 个人原因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证明。
操作实务
一、规章制度相关操作实务及应对技巧1、规章制度制定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章制度,公司的管理将会陷于困境。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规章制度以大篇幅进行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从法律规定看,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流程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
【风险分析】◆不合法的规章制度,在仲裁或诉讼中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民主程序制定”、“合法”,“公示”三个条件,才可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应对措施】◆全面修订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因此,我们必须全面修订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下制作出符合本公司利益的规章制度。
切记: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条款要全部进行修订,如果在2008年1月1日后还在使用老版本的制度,将给用人单位带来很大的风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这和以往的法律相比对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要求严格了许多。
劳动协议法知识精解:2024最新实例分析
劳动协议法知识精解:2024最新实例分析本合同目录一览1. 劳动合同的订立1.1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1.1.1 用人单位的招聘与面试1.1.2 双方协商一致1.1.3 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1.2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1.2.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情况1.2.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2.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2.4 劳动报酬1.2.5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2.6 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1.2.7 劳动合同的期限1.2.8 违约责任1.2.9 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1.2.10 其他约定事项2.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2.1 劳动合同的履行2.1.1 用人单位的义务2.1.2 劳动者的义务2.2 劳动合同的变更2.2.1 变更的条件2.2.2 变更的程序3.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3.1 劳动合同的解除3.1.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3.1.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3.1.3 经济补偿和赔偿3.2 劳动合同的终止3.2.1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3.2.2 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4. 劳动争议的解决4.1 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4.2 劳动争议的调解解决4.3 劳动仲裁4.4 劳动争议诉讼5. 劳动合同的续签5.1 劳动合同续签的条件5.2 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6. 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后的权益保护6.1 用人单位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义务6.2 劳动者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权益保护7. 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7.1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7.2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8. 劳动合同的附件8.1 劳动合同附件的种类8.2 附件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9. 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证明9.1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9.2 证明文件的交付和保存10. 保密协议10.1 保密协议的内容和范围10.2 保密协议的期限和解除条件11. 竞业限制11.1 竞业限制的适用对象和条件11.2 竞业限制的期限和解除条件12. 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12.1 知识产权的归属12.2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13. 劳动合同的转让和继承13.1 劳动合同的转让13.2 劳动合同的继承14. 附则14.1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14.2 合同的解释和修改14.3 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动合同的订立1.1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1.1.1 用人单位的招聘与面试用人单位应通过合法途径发布招聘信息,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进行面试,面试过程中应尊重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
第一章员工的入职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本章导读新员工入职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最原初的环节,也是企业最先可能遭遇法律风险的时点。
在本章的阅读里,读者可以了解以下重要法律要点:1.企业在员工招聘、面试和录用阶段要善用知情权,详细了解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但是,企业不能侵害应聘人员的隐私权,不能征询与劳动合同无关的,诸如恋爱、婚育、家庭情况等方面的隐私问题。
2.企业应当在员工报到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迟延订立劳动合同会存在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或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但是如果企业与员工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再次续订时则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3.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
工作内容和地点、工时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必备条款关系员工切身利益,企业要慎重处理。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4.法律明确规定了试用期的最长期限、试用期间待遇的最低保障以及使用试用期的次数上限,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的企业将承担重的法律责任。
企业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后,方可延长、中止或缩短试用期。
企业不能随意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5.企业应认识到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和处理的制度加重了相应的处罚后果。
工资单、员工工卡、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据。
企业应避免主观采用和客观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应对事实劳动关系形成的事后策略是及时补签劳动合同。
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最先遇到的环节,就是员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全部劳动关系权利义务配置的前提,也是此后劳动关系存续中权利义务责任确定的基础。
劳动争议的产生或者说法律风险的出现,第一个节点就在于劳动关系的建立。
而对于什么时候劳动关系得以建立,则有不同的看法和观点。
有一种观点认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得以建立。
HR必备法律工具书: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
第一节非全日制用工的风险管理 第二节劳务合同用工的风险管理 第三节实习用工的风险管理 第四节劳务派遣人员的风险管理 第五节业务外包人员的风险管理 第六节跨境委派人员的风险管理 第七节共享用工中的风险管理 第八节络平台用工的风险管理
第一节员工主动辞职的风险防控 第二节员工被动辞职的风险防控 第三节企业过错解雇的风险防控 第四节企业无过错解雇的风险防控 第五节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风险防控 第六节劳动合同到龄终止的风险防控
第一节批量协商解除的风险防控 第二节情势变更解除的风险防控 第三节经济性裁员的风险防控 第四节提前解散终止的风险防控
第一节经济补偿金 第二节代通知金 第三节赔偿金 第四节医疗补助费 第五节恢复劳动关系工资损失 第六节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七节专项培训违约金
第一节 “三期”女职工管理与风险防控 第二节精神病、传染病、癌症等特殊疾病员工管理 第三节工伤员工管理与风险防控 第四节高管管理与风险防控 第五节外籍、台港澳员工管理与风险防控 第六节异地用工管理与风险防控
HR必备法律工具书:企业用工风险 防范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精彩摘录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读书笔记 06 作者介绍
思维导图
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企业
风险管理
防范
管理者
劳动人事
管理
劳动合同
用工
员工
管理 防控
事件
风险
风险
处置
员工
类型
关系
实务
内容摘要
掌握劳动法与员工关系领域的相关知识,提高HR、企业管理者劳动人事管理能力,对于企业完善劳动人事合 规管理、防范法律风险至关重要。本书结合最新《民法典》,从HR、企业管理者高频业务场景出发,涵盖了员工 雇佣方式、入职、离职、劳动合同签订及履行、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裁员减员、特殊员工管理、危机事件处置、 HR证据实务等内容,并对每章内容的知识点提炼、总结,且附有生动案例及对应法律条文,为HR、企业管理者提 供用工风险防范的应对之策。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与操作要点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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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老孙的要求能否得到支持?
老孙是一家派遣机构派遣到某外企工作的司机,在公司
工作期间一直表现很好,深得公司上下人员的喜欢。2007年
4月30日,老孙与派遣机构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老孙所在的
外企就在通知派遣机构终止老孙的派遣的同时,将老孙推荐
给了其在中国的母公司。母公司在面试后决定继续使用这名
确认:是提供劳务关系还是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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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 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 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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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关系主体认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 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 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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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订立
B、一个时间段,两个依法动作
《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 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 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 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 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 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
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劳动合同法精解与经典案例分析——何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最佳——如何正确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充分、合理运用“可以约定事项”条款——劳动者在哪5种情形下,均不能二次约定试用期——什么是试用期的风险管理及其防控措施——培训服务期的违约金支付要点是什么——保密、竞业限制、竞业禁止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如何有效操作——上市公司如何规避社保购买——如何界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何为“N+1”?如何正确理解及运用——何为“不胜任工作”与“客观情况”——裁员的6大实操要点是什么?对6大特殊群体进行协商解除的5大步骤是什么——出具或不出具“解除或终止证明”的风险及其具体操作技巧是什么——集体合同的立法脉络与初衷是什么——何为劳动者赔偿责任的三个构成要件以上问题,将由国内著名劳动法/劳动关系管理实战专家、著名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专家、员工心理健康管理专家毕春秋老师带您各个击破,为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操解决方案,以防控企业面临的各种劳动法律法规风险。
识点运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之中3、帮助学员正确、完整、充分解读《劳动合同法》条文,同时将有关内容拓展至《社会保找讲师、公开课,上诺达名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平台/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民法通则》等领域,使相关知识系统有机结合,自成逻辑体系1.1.“如实告知”的关键1.2.岗位职责须确保有效签收1.3.劳动者应承担“非如实说明事项”的责任2.第十条解读与建议2.1.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关系2.2.事实劳动关系的决定性作用2.3.何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最佳2.4.相关法条(案例一:资阳李XX案)3.第十六、十七条解读与建议3.1.用人单位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的风险3.2.工作地点可能出现变动/搬迁的风险3.3.“可以约定事项”的充分利用4.第二十六条解读与建议4.1.应聘期间提交虚假资料的应对4.2.入职之后提交虚假资料的应对4.3.合同是否有效的认定4.4.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事例5.第八十二条解读与建议: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6.第九十一条解读与建议:中高级人员入职前的背景调查专题二试用期1.第十九条解读与建议1.1.本条的立法初衷1.2.同一劳动者在如下5种情形下,均不能二次约定试用期 1.3.延长试用期的风险1.4.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风险2.第二十一条解读与建议2.1.“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错误认知(案例二:上海池XX案)找讲师、公开课,上诺达名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平台/2.2.“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的潜台词2.3.违法解除的比支付经济赔偿金(2N)更为严重的后果2.4.防止出现违法解除的三条基本措施2.5.试用期精细管理的意义3.第七十条解读与建议: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4.第八十三条解读与建议:违法约定试用期与延长试用期的赔偿责任(2N)专题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第十四条解读与建议1.1.“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完整理解1.2.第三款之前提条件及其运用1.3.对是否存在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进行梳理和评估1.4.正确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避之道2.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解读与建议: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法律风险专题四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第四条解读与建议1.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全程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2.妥善保存证据材料3.公示或告知乃必要步骤4.告知以签名确认为最妥5.将送达视为告知6.以集团公司名义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当然地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案例三/1:深圳易XX案)(案例三/2:深圳何XX案)专题五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员工处理第三十九条解读与建议1.如何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2.如何(先发制人地)制定规章制度3.如何界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如何界定双重劳动关系5.劳动者的“欺诈”情形及其应对技巧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认定7.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专题六培训服务期、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及违约金等1.第二十二条解读与建议找讲师、公开课,上诺达名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平台/1.1.合同期满,但服务期尚未结束的处理办法1.2.三条具体应对措施1.3.用人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情形1.4.试用期不能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情形1.5.服务期与正常工资调整(案例四:上海李X案)2.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解读与建议2.1.保密、竞业限制、竞业禁止的区别与联系(案例五:大连岳XX案)2.2.保密与竞业限制的订立、补偿与范围2.3.违约金约定的原则2.4.竞业限制的年限2.5.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2.6.竞业限制的具体操作技巧3.第二十五条解读与建议: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4.第九十条解读与建议:劳动者赔偿责任的三个构成要件专题七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1.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解读与建议:用人单位试图通过单位变更、合并或分立等方式免除自己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行为均属徒劳2.第三十六条解读与建议: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均可进行解除3.第三十七条解读与建议3.1.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3.2.“书面形式”明确申请解除时间的重要性3.3.劳动者未遵守提前通知义务的赔偿责任4.第三十八条解读与建议4.1.如何避免“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4.2.用工成本与“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
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
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第一章: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1.1 劳动合同法的定义与目的1.2 劳动合同法的适合范围1.3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4 劳动合同的形成和解除条件1.5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的要求与程序1.6 劳动合同法的争议解决机制第二章:劳动合同的内容与解释2.1 劳动报酬与工资支付2.2 工作时间与歇息休假2.3 保险与福利2.4 工作条件与安全保障2.5 工作纪律与处分2.6 劳动合同的解释与争议解决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员工权益保障3.1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与要求3.2 用工形式与劳动合同3.3 劳动合同的期限与终止3.4 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3.5 重大事故与劳动合同终止第四章:劳动合同中的争议与纠纷案例分析4.1 劳动合同的违约处理4.2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争议4.3 劳动合同解释与争议分析4.4 用工形式与劳动合同权益纠纷4.5 重大事故与劳动合同纠纷解决第五章:劳动合同法的最新发展与法规改革展望 5.1 劳动合同法的最新修订与改革5.2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与员工的影响5.3 劳动合同法的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附件:附件一:劳动合同模板附件二:劳动合同变更申请表附件三:劳动合同解除协议附件四:劳动合同争议解决申请书附件五:劳动合同争议调解书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 劳动报酬:指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报酬。
3. 工作时间: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正常工作期间的工作时间。
4. 歇息休假:指劳动者享受的法定歇息日和带薪年假等休假制度。
5. 保险与福利:指用人单位提供的社会保险和各种福利待遇。
6. 工作条件: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设施。
7. 工作纪律: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需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8. 竞业限制:指对劳动者在离职后从事竞业活动的限制性约定。
9. 保密义务: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对机密信息保守的责任。
劳动协议法2024版:实操指导与案例分析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劳动协议法2024版:实操指导与案例分析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生效1.1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1.1.1 双方协商一致1.1.2 试用期规定1.2 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1.2.1 合法性原则1.2.2 公平原则1.2.3 平等自愿原则2.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2.1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2.1.1 用人单位信息2.1.2 劳动者信息2.1.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2.1.4 工作时间和工作休息制度2.1.5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2.1.6 合同期限2.1.7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2.1.8 违约责任2.2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2.2.1 培训和保密协议2.2.2 竞业限制协议2.2.3 其他特殊条款3. 劳动者的权益保障3.1 劳动者的基本权益3.1.1 平等就业权益3.1.2 劳动报酬权益3.1.3 休息休假权益3.1.4 社会保险权益3.1.5 劳动安全卫生权益3.1.6 职业培训权益3.1.7 劳动争议处理权益3.2 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措施3.2.1 劳动监察机构的作用3.2.2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职责3.2.3 劳动争议诉讼的途径4.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4.1 劳动合同的履行4.1.1 双方履行合同的义务4.1.2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4.2 劳动合同的变更4.2.1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4.2.2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4.3 劳动合同的解除4.3.1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4.3.2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4.3.3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4.4 劳动合同的终止4.4.1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4.4.2 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4.4.3 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经济补偿5. 劳动争议的解决5.1 劳动争议的定义和范围5.2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5.2.1 协商解决5.2.2 调解解决5.2.3 仲裁解决5.2.4 诉讼解决5.3 劳动争议解决的时效规定6. 劳动者的工资和加班工资6.1 工资支付的原则和标准6.1.1 工资支付原则6.1.2 工资支付标准6.2 加班工资的计算和支付6.2.1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6.2.2 加班工资的支付规定7.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7.1 社会保险的种类和缴纳7.1.1 养老保险7.1.2 医疗保险7.1.3 失业保险7.1.4 工伤保险7.1.5 生育保险7.2 福利待遇的规定7.2.1 带薪年休假7.2.2 病假待遇7.2.3 婚假、产假、丧假等8. 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8.1 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8.2 继续教育的支持和鼓励9.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9.1 保密协议的订立条件和内容9.2 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和期限10.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10.1 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10.2 劳动者的违约责任11.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11.1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和标准11.2 经济补偿的支付程序和时间12. 劳动合同的争议解决12.1 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12.2 争议解决的时效规定13. 劳动合同的附件1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生效1.1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1.1.1 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作业指导手册劳动法法规解读与劳动实操案例与指南
人力资源作业指导手册劳动法法规解读与劳动实操案例与指南人力资源作业指导手册——劳动法法规解读与劳动实操案例与指南人力资源管理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其核心任务之一就是对企业中的劳动力进行合理配置与管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人力资源管理者必须了解和掌握劳动法法规,并能够将其应用到日常的劳动实操案例中。
本手册旨在为人力资源从业者提供一份劳动法法规解读与劳动实操案例的指南,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劳动法法规。
第一章:劳动法法规解读1.1 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法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包含了一系列基本原则。
其中,以平等自由原则、保护原则和合同自由原则为核心,可以为企业提供合理的法律依据。
1.2 劳动合同法解读劳动合同是劳务关系的基本形式,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企业要注意合同内容、期限以及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1.3 劳动关系争议解决办法劳动关系争议的解决需要根据劳动法法规进行处理。
本节将对劳动关系争议的常见解决途径进行解读,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诉讼等。
第二章:劳动实操案例2.1 招聘与录用招聘与录用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容易遇到各种问题。
通过案例分析,揭示在招聘与录用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合规操作。
2.2 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关系管理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员工考勤管理、薪酬福利等方面。
本节将通过实操案例,帮助人力资源从业者熟悉与掌握合规的劳动关系管理技巧。
2.3 劳动保护与安全劳动保护与安全是企业对员工负有的法定责任。
透过案例具体分析,探讨劳动保护与安全管理的法律义务和实操能力。
第三章:劳动实操指南3.1 招聘与录用指南为确保招聘与录用过程的合规性,人力资源从业者需要掌握一定的实操指南。
本节将提供招聘与录用中的合规操作建议,涵盖招聘流程、面试技巧、录用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3.2 劳动合同管理指南劳动合同管理是企业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本节将依据法律法规,为人力资源从业者提供劳动合同的管理指南,包括合同签订、变更与解除等方面的内容。
劳动协议法2024版:实操指导与案例分析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劳动协议法2024版:实操指导与案例分析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协议范围与定义1.1 协议双方1.2 协议效力1.3 定义与解释2. 劳动合同的订立2.1 订立条件2.2 订立程序2.3 合同内容3. 劳动合同的履行3.1 履行原则3.2 履行期限3.3 履行地点与方式4. 劳动合同的变更4.1 变更条件4.2 变更程序4.3 变更生效5.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1 解除条件5.2 解除程序5.3 经济补偿5.4 终止条件5.5 终止程序6. 劳动争议的解决6.1 协商解决6.2 调解解决6.3 仲裁程序6.4 诉讼途径7. 工资与工时7.1 工资标准7.2 工资支付7.3 工时制度8. 休假与福利8.1 休假制度8.2 社会保险8.3 福利待遇9. 培训与职业发展9.1 培训权益9.2 职业发展规划9.3 培训费用10. 保密与知识产权10.1 保密义务10.2 知识产权归属10.3 保密协议的解除11.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11.1 违约行为11.2 违约责任11.3 违约金12. 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后的义务12.1 经济补偿支付12.2 返还证件与资料12.3 继续保持保密义务13. 其他约定13.1 不可抗力13.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3.3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4.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14.1 争议解决方式14.2 适用法律14.3 合同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协议范围与定义1.1 协议双方1.2 协议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定义与解释本协议中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如下:雇主:指签订本协议的用人单位。
员工:指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提供劳动的劳动者。
劳动合同:指雇主与员工之间建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试用期:指在新员工入职后,为双方相互了解和适应,按照约定的一定期间内。
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
• A保险公司对赵某的解释将信将疑,但考虑到赵某确属人才,于是决 定让赵某写一份承诺担保书,该担保明确承诺赵某已与原单位B保 险解除了劳动关系,如不属实而导致B保险追究法律责任的,与A保 险无关,责任概由赵某自负。有了此担保书后,A保险放心地同赵某 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履行合同不到一个月,A保险突然收到了B保险 公司的律师函,该函要求A保险和赵某共同承担赵某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而给B保险造成的培训费损失12万元。A保险遂立即向赵某核 实情况,此时(cǐ shí)赵某也收到了内容相同的律师函,无奈之下,说 出了实情,即当时赵某应聘进入B保险后即被公司派往英国进行了 为期10个月的培训,B保险为此支付了培训费20万元,双方签有培训 协议,约定赵某为B保险效劳5年,赵某如提前辞职应赔偿B保险培训 费损失。
第二页,共一百一十一页。
一、员工(yuángōng)入职与劳动关系的建 立
• 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最先遇到的环节,就 是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是 全部(quánbù)劳动关系权利义务配置的前提, 也是此后各种关系中权利义务责任确定的根 底。但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不太重视 入职环节的相关细节,这样就容易使我们面临 法律风险和承担不必要的赔付本钱。
第十八页,共一百一十一页。
·实务 指南 (shíwù)
• 作为企业而言,预防和控制这种因劳动者可能与前任职企业 存在约束性协议的法律风险,最主要的方法有两种。
• 第一种是积极预防的方法,也即主动要求劳动者出具离职证 明单,甚至还可以向前任职企业进行询问查证(cházhèng), 或通过专业机构进行应聘者背景调查。这种方法的优点在 于可以掌握主动,但问题是这些高级人才往往是通过猎头等 方式秘密招聘的,采取核对查实的方法可能会使企业的这种 招聘意向泄密,同时如果相对方是企业的竞争公司的话,此 种调查还可能损害企业的利益。
2024年劳动法修订版第4条第4款:条款精解与案例分享
2024年劳动法修订版第4条第4款:条款精解与案例分享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条款精解1.1 第一款内容1.2 第二款内容1.3 第三款内容1.4 第四款内容2. 第二条案例分享2.1 案例一:第一款的应用2.2 案例二:第二款的应用2.3 案例三:第三款的应用2.4 案例四:第四款的应用3. 第三条条款实际操作3.1 第一款的实际操作3.2 第二款的实际操作3.3 第三款的实际操作3.4 第四款的实际操作4. 第四条条款的补充说明4.1 对第一款的补充说明4.2 对第二款的补充说明4.3 对第三款的补充说明4.4 对第四款的补充说明5. 第五条条款的适用范围 5.1 第一款的适用范围5.2 第二款的适用范围5.3 第三款的适用范围5.4 第四款的适用范围6. 第六条条款的注意事项 6.1 第一款的注意事项6.2 第二款的注意事项6.3 第三款的注意事项6.4 第四款的注意事项7. 第七条条款的修改和更新 7.1 第一款的修改和更新 7.2 第二款的修改和更新 7.3 第三款的修改和更新7.4 第四款的修改和更新8. 第八条条款的解释权8.1 第一款的解释权8.2 第二款的解释权8.3 第三款的解释权8.4 第四款的解释权9. 第九条条款的生效时间9.2 第二款的生效时间9.3 第三款的生效时间9.4 第四款的生效时间10. 第十条条款的终止条件10.1 第一款的终止条件10.2 第二款的终止条件10.3 第三款的终止条件10.4 第四款的终止条件11. 第十一条条款的争议解决方式 11.1 第一款的争议解决方式11.2 第二款的争议解决方式11.3 第三款的争议解决方式11.4 第四款的争议解决方式12. 第十二条条款的违约责任12.1 第一款的违约责任12.2 第二款的违约责任12.3 第三款的违约责任12.4 第四款的违约责任13. 第十三条条款的履行保障13.1 第一款的履行保障13.2 第二款的履行保障13.4 第四款的履行保障14. 第十四条条款的监督和检查14.1 第一款的监督和检查14.2 第二款的监督和检查14.3 第三款的监督和检查14.4 第四款的监督和检查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第一条条款精解1.1 第一款内容: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内容。
劳动协议法知识精解:2024最新实例分析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劳动协议法知识精解:2024最新实例分析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劳动合同的订立1.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1.2 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1.3 劳动合同的生效和解除2. 劳动合同的履行2.1 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2.2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2.3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3. 劳动报酬3.1 劳动报酬的确定和支付3.2 加班工资的计算3.3 工资扣除和迟发的情形4.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4.1 工作时间的规定4.2 休息休假的规定4.3 加班工作的规定5. 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5.1 劳动保护的规定5.2 劳动条件的规定6. 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6.1 社会保险的缴纳和享受6.2 福利待遇的规定7. 劳动争议的解决7.1 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7.2 劳动争议的调解解决7.3 劳动争议的仲裁解决8.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8.1 劳动合同的终止8.2 劳动合同的解除9. 经济补偿与赔偿9.1 经济补偿的规定9.2 赔偿责任的规定10.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10.1 保密协议的内容和效力10.2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11.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特殊情况11.1 试用期内的解除和终止11.2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2. 劳动争议的诉讼程序12.1 劳动争议诉讼的提起12.2 劳动争议诉讼的审理和判决13. 劳动合同的续签与终止13.1 劳动合同的续签13.2 劳动合同的终止14. 附件:劳动合同范本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动合同的订立1.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1.2 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1)甲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2)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9)违约责任;(10)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及实际操作培训
案例4:上海某汽车公司清洁工要求补偿案
2008年3月,上海某大型外资汽车公司决定清理一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 赵阿姨是其中的一名临时工,从2002年1月开始就一直在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公司一 直未给其缴纳社保。此次公司人事部通知赵阿姨工资结算至2008年3月底,并从4月 起不需要再到公司来上班,双方解除此种非正式的劳动关系。公司还告知,如果赵阿 姨希望继续在公司上班则需要通过公司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以派遣 工的形式进入公司。赵阿姨认为不能就这样简单的就了结劳动关系,让6年多来的工 作贡献化为虚有。经咨询相关法律人士后赵阿姨向汽车公司提出了四项主张: 一是要求公司终止实施劳动关系支付代通知金1个月的工资;二是要求公司支付6年多 来的经济补偿金共计6个半月的工资;三是要求公司为其补缴6年来的全部社会保险; 四是要求公司支付2008年2月至2008年3月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而导致的双倍工资。
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法规: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实际操作:就企业而言,对于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我们认为试用期解除的最好方式是以
劳动争议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增订6版)
案例93:陈某与上海某实业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94:申某与北京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95:杜某与贵州某制衣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96:李某与上海某制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97:梅某与济南某商务酒店劳动争议纠纷
一概述
二职工带薪年休假的 适用范围
三带薪年休假天数的 折算
四未休年休假工资报 酬的计算标准
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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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3:王某与某外资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44:赵某等与北京某航空制造企业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45:郑某与某集团威海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1
一概述
二连续订立两 次固定期限劳
2
动合同后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的情形
三劳动者在同
3 一用人单位连
续工作满十年 订立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的 情形
4
四视为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已
间及停工治疗 期间是否要支 付双倍工资
4
四劳动合同期 满后未续签书
面劳动合同是
否要支付双倍
工资
五视为已订立
5 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后不补 签书面劳动合 同是否要支付 双倍工资
六未签订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 同的双倍工资
问题
七双倍工资的 时效问题
案例50:单某与北京市某物流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51:王某与北京某餐饮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52:陈女士与北京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53:袁某与北京某中心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54:易某与广州某电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55:白某与北京某时装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01
一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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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操作实务精解与应对一、规章制度相关操作实务及应对技巧1、规章制度制定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 ,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章制度,公司的管理将会陷于困境。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规章制度以大篇幅进行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从法律规定看,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流程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T提出方案和意见T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T公示告知。
【风险分析】♦不合法的规章制度,在仲裁或诉讼中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民主程序制定” 、“合法”,“公示”三个条件,才可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应对措施】♦全面修订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在2008 年1 月1 日正式施行,因此,我们必须全面修订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下制作出符合本公司利益的规章制度。
切记: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条款要全部进行修订,如果在2008 年1月1日后还在使用老版本的制度,将给用人单位带来很大的风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这和以往的法律相比对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要求严格了许多。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履行法定程序。
流程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T提出方案和意见T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T公示告知。
因此,考虑组建职工代表大会、工会。
并保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协商的书面证据。
2、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规章制度公示的重要性按照最高人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可直接决定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胜败,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章制度只有向劳动者公示才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
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以其不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为由主张规章制度未公示,用人单位也往往无法提供已经公示的证据,很多企业本应该胜诉的案件最终败诉问题往往就出在这里,员工的违纪行为本已经达到了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但是员工称不知道有这个制度,公司也无法证明曾向员工公示的证据,最终导致案件败诉。
规章制度如何公示才更有利于今后在仲裁庭或法庭举证?♦规章制度公示方法1)员工手册发放(要有员工签领确认);2)内部培训法(注意一定要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培训内容、与会人员签到);3)劳动合同约定法;4)考试法(开卷或闭卷);5)传阅法;6)入职登记表声明条款;7)意见征询法;尽量避免如下公示方法:1)网站公布(举证困难);2)电子邮件告知(举证困难);3)公告栏,宣传栏张贴(举证困难)。
二、劳动者入职管理操作实务及应对技巧1、入职审查的导入和适用实践中用人单位招聘过程的简单化、形式化,不注重入职审查,加上劳动合同法对双重劳动关系的间接承认,轻视入职审查将对用人单位用工带来很大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风险分析】♦如不进行入职审查,劳动者以欺诈手段入职的,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应对措施】♦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与前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件。
如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其原单位出具同意该员工入职的书面证明。
♦核实劳动者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比如学历证明、从业经历,要求劳动者承诺未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原单位进行核实,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
2、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告知义务的新规定以及对劳动合同效力的影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知情权)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我们注意到这里企业的告知内容是比较广泛的,基本上涵盖了劳动关系的全部内容,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相对少很多,只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实践中不外乎就是年龄、家庭住址、教育背景、学历、工作经历、是否与前单位解除合同等,而对于与劳动合同没有直接关系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不回答。
【风险分析】告知义务对合同效力也会产生影响,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而签订劳动合同,可认定为欺诈,因欺诈手段而订立的劳动合同可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草案和草案二审稿都只规定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排除了劳动者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也应当认定为无效,当时就引起了很多企业的反对,同样是欺诈,企业欺诈合同就无效,员工欺诈合同却有效,这是哪门子道理?实践中恰恰相反,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往往是劳动者使用欺诈手段的居多,比如提供虚假文凭、编造工作经历、隐瞒与前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等等,所以,立法机关在三审稿后就对该条款进行了修订,删除了“用人单位”四个字,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享受“同等待遇”。
【应对措施】♦入职登记表中声明:公司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其他情况,签名确认。
♦劳动合同中声明。
♦劳动者声明:本人保证提供的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3、禁止要求员工提供担保、禁止收取“风险抵押金”对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带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用人单位的影响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在招聘员工时,要求重要岗位(如财务人员)、或者是说掌握了用人单位财产的劳动者(如司机)提供担保或风险抵押金是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可避免的对企业财产安全带来一定影响,这令很多企业不安,也是企业最关注的一个问题之一。
♦对现有关于禁止担保、禁止收取风险抵押金规定的分析(1)关于要求劳动者提供“人保”是否有效深圳的企业习惯于要求员工提供“深户担保” ,实际上这种要求劳动者提供“人保”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个案例《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和平支行诉高延民担保合同纠纷案》中认为此种担保不符合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规定,以判例的形式宣告了要求劳动者提供人的担保是无效的。
(2)关于收取“风险抵押金”是否有效经过对以往劳动部针对该问题的作出的一些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针对该问题的规定的分析,禁止收取押金似乎也是有例外的,并非不分青红皂白一律禁止。
劳动合同法第9 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该条处于“劳动合同的订立” 的章节下,根据法条的逻辑关系,可以理解为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部1995 年8 月4 日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 号)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
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 号)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禁止在新招聘员工时收取押金,时间点放在签订合同前或签订合同时。
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则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 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上述规定调整范围。
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强制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入股(实行内部经营承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成员除外)。
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处理。
该规定意思很明确,国家对收取“风险抵押金”并非一律禁止,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似乎是可以收取的。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国家是否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尚待观望,但根据现有有效的规定,以下做法有一定参考价值,但不推荐使用。
【应对策略】♦注意避免在签订合同时收取“风险抵押金”,先建立劳动关系;♦本单位经营管理确实需要收取“风险抵押金”;♦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
从便于举证角度考虑,应当与员工签订“协议书” 予以明确,协议书中应明确支付风险抵押金系员工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
【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有些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费用,把缴费作为录用的前提条件,其名目有集资、风险基金、培训费、抵押金、保证金等。
更为严重的是,个别用人单位根本没有新的工作岗位,而把录用职工仅仅作为筹集资金的渠道,被录用的职工长期不能上班,严重损害了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