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对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 各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项目经理部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档案分类与归档1. 档案分类: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特点,将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前期文件类: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2)施工文件类:包括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施工验收记录等。
(3)监理文件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日志、监理验收报告等。
(4)验收文件类:包括竣工验收报告、试运行报告、竣工结算等。
(5)其他文件类:包括合同、会议纪要、函件等。
2. 归档要求:(1)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档案资料应当按照类别、时间顺序排列,编制目录。
(3)档案资料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档案袋或档案盒进行装订。
(4)档案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归档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资料应当按照保密等级进行分类保管,确保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3)档案资料应当采用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延长档案使用寿命。
2. 档案利用:(1)档案资料应当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为建设项目工程的管理、监督、运行和维护等工作提供支持。
(2)档案资料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
六、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一、总则1. 本规范是为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2. 所有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方需遵守本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责任1. 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 建设项目各相关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配合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三、建设项目档案的分类与归档1. 建设项目档案应按照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包括前期调研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2. 档案归档时,应按照档案的类别、年代、地点、单位等特征进行分类归档,并编制档案目录和档案登记册。
四、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要求1. 建设项目档案应按照档案的密级进行管理,确保安全可控。
2. 建设项目档案应采用数字化管理方式,建立档案数据库,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和可查阅性。
3. 建设项目档案应进行定期巡检和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4. 建设项目档案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并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档案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5. 建设项目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和永久保存,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传承。
五、建设项目档案的利用与处置1. 建设项目档案应加强对档案信息的共享与利用,为科研、教学、决策等提供参考和支持。
2. 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档案的销毁、转交和捐赠等。
3. 建设项目档案的涉密部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处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六、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和评估1.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环节的规范执行。
2.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改进和提高。
七、附则1.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本规范的解释权归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所有。
以上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希望能够在实践中得到有效执行,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日后的项目运营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制度范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上级档案管理办法、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建设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参控股公司纳入公司预算管理的建设项目;其它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更新与购置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资产大维修项目,自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过程中所形成的、能够真实反映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具有保存与查考利用价值的、并经过系统整理的各类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责任主体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各级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委托其他单位代建的项目,代建单位与项目管理责任共同承担主体负责。
第二章归档职责第六条公司档案中心负责在项目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中,建立档案动态管理网络、采取随时与定期相结合等措施,对已交工的单项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等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项目责任主体或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决策和实施准备阶段形成的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文件、设计基础文件和设计文件的收集汇总、系统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项目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实施和验收阶段形成的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监理文件、试生产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的收集汇总、系统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并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监理等参建单位的工程竣工文件的形成、积累、编制和归档工作。
第八条项目责任主体和代建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特别是与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档案工作责任。
主要包括归档范围、时间、数量、载体、质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求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求一、档案收集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工作,主要是指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对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分类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二、档案整理整理工作是对收集来的档案进行分类、排序、编号和编目,使其有序化、系统化,便于后续的检索、利用和保管。
整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整理质量。
三、档案分类分类工作是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一定的标准(如内容、时间、来源等)进行划分,使其条理清晰,便于管理和利用。
分类工作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确保分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档案鉴定鉴定工作是对档案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其保管期限和密级,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提供依据。
鉴定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五、档案存储存储工作是指将整理、鉴定后的档案进行妥善保管,保证其安全、完整和长久。
存储工作应根据档案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存储方式和设施,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六、档案利用利用工作是指对档案进行开发和利用,充分发挥档案的价值。
利用工作应根据需求合理开展,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利用。
七、档案销毁销毁工作是指在档案达到保管期限后对其进行处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销毁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防止档案的泄露和流失。
八、档案保密保密工作是指对档案的保密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
保密工作应加强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和技术防范,防止档案的泄密和丢失。
同时要加强对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防范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建设工程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公司建设工程单位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建设工程单位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范围1. 建设工程项目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验收报告、变更通知、竣工图纸等。
2. 工程档案: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结算、工程验收资料、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备案等。
3. 其他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总结、检查报告等。
四、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单位档案的统一管理。
2. 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有序。
(2)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统计等工作。
(3)组织档案的鉴定、销毁、修复、复制等工作。
(4)对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5)负责档案的查询、借阅、利用等工作。
3. 各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建设工程单位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各部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3. 立卷:按照档案类别和档案内容,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立卷。
4. 归档:将立卷的档案资料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归档。
5. 保管: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
6. 统计: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统计,掌握档案的动态。
六、档案利用1. 档案资料应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前提下,为工程建设、管理、维护、验收等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2. 档案资料查询、借阅、利用等,应遵循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
3. 档案资料查询、借阅、利用,应登记备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七、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一、引言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整理管理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记录工程历程、提供相关数据及承担法律责任而制定的规范措施。
本规定旨在明确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的要求,规范档案管理,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可查询性。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道路桥梁、水利工程等各类项目。
三、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整理1. 档案归档责任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归档责任单位为项目总包单位或地方政府。
其负责将相关档案归档整理,并确保其真实、完整和准确。
2. 档案归档内容建设工程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项目的立项资料和规划设计文件;- 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 工程验收、竣工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记录;- 工程巡查、监督和核算文件;- 工程变更、索赔、争议解决相关文件。
3. 归档整理流程档案的归档整理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 收集档案资料:项目总包单位或地方政府负责收集工程相关资料,并按照类别和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档案编目:将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并建立档案目录;- 档案存储:按照规定的存储要求,将档案资料转交给专门的档案室进行保管;- 档案查询:建立档案查询制度,规定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提出申请查询档案。
四、档案管理责任1. 项目总包单位或地方政府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2.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和能力,并接受相关培训;3. 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私密性;4. 档案管理人员应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性,不得私自销毁、篡改或遗失档案资料;5. 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档案查询制度,规范对外查询。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成为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的基本法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29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中油办2010(18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档案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全资子公司和直属企事业单位。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形式的全部文件。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设的项目,包括油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炼油化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销售网络建设、装备及生产线建设、实验室建设、民用建设、公用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
第五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统筹安排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经费,确保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办公厅是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二)负责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三)负责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四)参加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五)组织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交流与培训工作;(六)负责总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是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制订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二)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三)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四)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五)组织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交流与培训工作;(六)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第三章一般规定第九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三同时”原则,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应同时明确项目档案所包括的内容、要求及各相关单位对项目档案的职责;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应同时检查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工程验收时,应同时审查、验收项目文件的归档情况。
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维修、改扩建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公司档案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建设项目在决策期间的有关论证和决策资料(包括会议纪要、签到簿等)、上级领导批准文件、等;、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以及试制阶段、保修期等调试生产全过程,具有保存价值,应当存档保存。
所有文件。
第四条公司承建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造、技改、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五条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分级保存。
第六条项目建设应当统筹安排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经费,保障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七条公司档案室是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集中管理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统筹、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三)负责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四)参与公司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五)组织公司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交流与培训;(六)负责建设项目档案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总则第八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三同时”的原则。
签订合同(协议)时,应同时明确项目档案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各相关单位对项目档案的责任。
第九条在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时,应当同时检查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项目验收时,同时检查项目文件的备案情况。
第十条项目建设应当将项目档案管理纳入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建设管理程序、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与项目建设管理同步实施。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要加强项目文件形成、收集、整理的过程控制,确保项目文件完整、准确、系统。
档案完整性是指按照《公司建设项目文件备案范围及保存期限表》(附件1)确定的内容,将建设项目全过程应当备案的项目文件,以及各类文件的原件进行备案。
是完整的。
文件准确是指工程文件内容真实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过程,图纸与实物一致,签字手续齐全。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建设工程档案作为重要的信息资源,对于保留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历史遗留等方面的信息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整理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的保存和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
二、归档责任部门归档管理工作由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项目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整理和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归档整理流程1.资料整理:项目部门应及时整理建设工程的各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项目批准文件、施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等,并按照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类别进行分类。
2.归档登记:归档管理部门应就整理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登记,记录档案名称、编号、分类、归档日期等信息,并制作档案封面、目录等材料。
3.归档存储:建设工程档案应存放在专用的档案室内,保证环境适宜,防止受潮、受损等现象。
档案应按分类和编号顺序排列,方便查找和管理。
4.档案鉴定:建设工程档案的重要性质和价值应通过档案鉴定程序进行确认,确保归档的档案能够真实反映工程的各个阶段和方面。
5.档案准备:建设工程档案需要随时提供给相关方使用,因此归档管理部门应做好档案准备工作,包括复制、备份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四、档案保密要求建设工程档案涉及设计、施工、物资采购等各方面的敏感信息,因此归档管理部门应对档案的保密工作进行严格管理。
档案室应设有保密专用区域,确保档案的安全存储;同时,工作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执行相关的保密制度。
五、档案利用和查询1.档案利用:经过鉴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可以供项目部门、设计单位、审批部门等相关方使用,但必须提出申请,并经档案管理部门的批准。
利用档案时,应保证档案完整无缺,严禁随意拆卸或遗失档案材料。
2.档案查询:项目部门可以随时查询和使用建设工程档案,但需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查询申请。
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提供查询结果,并保证查询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完整版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档案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全资子公司和直属企事业单位。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形式的全部文件。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设的项目,包括油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炼油化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销售网络建设、装备及生产线建设、实验室建设、民用建设、公用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
第五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统筹安排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经费,确保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办公厅是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二)负责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三)负责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四)参加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五)组织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交流与培训工作;(六)负责总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是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制订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二)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三)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四)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五)组织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交流与培训工作;(六)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篇)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篇)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
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工程项目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3.1 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 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 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3.4 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细则
企业制度-执行类制度名称中国石化沧州分企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细则制度编号制度文号制度版本主办部门信息管理处所属业务类别决策与综合协调管理/办会业务管理/档案管理会签部门监督检查者信息管理处审核部门解释权归属信息管理处签发日期废止阐明生效日期制定目旳为了加强沧州分企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保证企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旳完整精确、系统安全。
制定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措施》、《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献规定》(SH3503-2023)《中国石化档案管理措施》。
合用范围沧州分企业各下属单位约束对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波及旳有关制度业务类别所属层级1 基本规定1.1 基本建设项目文献材料是指从建设项目旳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价、决策、计划安排, 到勘测、设计、施工、生产准备、竣工投产、交付使用过程中, 有关旳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等单位在工作范围内形成旳所有文献材料。
1.2 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项目竣工文献编制和项目文献整顿。
1.3 项目在签订设计、施工、订货及监理协议步, 必须设置专门条款, 明确规定有关方面提交对应项目文献旳套数、费用、时间, 以及对应提交文献旳整顿、归档旳责任, 同步上述规定以附件形式纳入协议。
1.4 项目文献旳搜集、整顿、归档应与项目旳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完整洁全、精确系统旳项目档案是项目竣工验收旳重要条件。
1.5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制度旳规定, 完毕各自职责范围或协议规定旳竣工文献旳编制和项目文献整顿、归档工作。
1.6 项目承包单位、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要有一位项目负责人分管建设项目文献材料工作, 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 负责文献材料旳管理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项目文献材料安全旳措施。
1.7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 要有档案管理部门人员参与验收。
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规范各级档案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档案工作,依照《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保管第一节档案资料的种类1. 建设项目的规划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验收合格证明等原始文献;2. 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协议、合同、施工方案及执行情况记录等文件;3. 建设工程投资预算、开支清单、验收及结算预算等财务账目资料;4.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维修保养等各类技术与管理文件、资料;5. 建设项目委托设计、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的承包协议、技术交底记录等资料;6. 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二节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1.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作业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建设环节中重要的时间节点、验收阶段、竣工验收等关键情况及时、准确地记录、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档案草案的编制应遵循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草案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3. 档案草案的审核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必须经过多部门联合审核,并且在建设单位内部会签,审批完毕后方可正式备案。
第三节档案资料的安全保护和利用1. 建设单位应将档案资料存放在防火、防盗、防震、防潮、防虫等多重保护措施的档案室内,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
2. 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调阅、使用该建设项目档案资料,一旦发现,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
3. 建设工程的档案资料有利于后期的维修保养和改造升级工作,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应在相应的档案资料中体现。
第四章档案的归档与审查第一节档案的归档1. 建设项目的全部档案资料应及时归入建设单位的档案保管系统,经过审核后,在一年内报送到上一级档案部门。
2. 档案资料应严格按照文号、时间、类别、卷内文件序号等信息要素进行归档整理,保证档案资料能够快速高效地检索。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三)科学分类,系统整理;(四)注重实效,提高利用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职责如下:(一)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检查、指导、咨询和服务等工作;(三)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四)其他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全面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三)分类收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四)规范收集,确保档案的规范性。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二)对档案进行系统整理,确保档案的连续性;(三)对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四)对档案进行数字化整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规范,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四)加强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档案泄露。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利用规定,为用户提供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服务;(二)依法依规,确保档案的利用安全;(三)提高档案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四)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完整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档案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全资子公司和直属企事业单位。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形式的全部文件。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设的项目,包括油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炼油化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销售网络建设、装备及生产线建设、实验室建设、民用建设、公用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
第五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统筹安排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经费,确保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办公厅是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二)负责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三)负责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四)参加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五)组织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交流与培训工作;(六)负责总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是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制订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二)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三)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四)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五)组织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交流与培训工作;(六)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第三章一般规定第九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三同时”原则,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应同时明确项目档案所包括的内容、要求及各相关单位对项目档案的职责;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应同时检查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工程验收时,应同时审查、验收项目文件的归档情况。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负责或参与建设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统一管理原则:建设项目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三)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建设项目档案的特点,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阅和使用。
(四)责任到人原则:明确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责任,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负责:1. 制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3. 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4.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过程中,发现违反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建设项目承办单位负责:1. 贯彻执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档案管理工作。
2. 指导、监督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 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4. 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三)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1. 按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2. 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3. 向承办单位提供档案材料,配合承办单位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建设项目档案收集范围:(一)项目前期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
(二)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设计计算书、设计变更文件等。
新疆油田公司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新疆油田公司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油田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有关标准及《油田公司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公司及参加油田建设项目的其它服务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油田公司在油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道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照片、录像、录音、光盘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它们是项目建设历程的真实记录,是油田公司生产、管理、维护、改扩建不可缺少的真实依据和不可再生的信息资源。
同时也是全面鉴定工程质量,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的可靠凭证。
第四条油田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凡形成项目档案的部门或单位,都必须按规定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档案及有关资料,维护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统一与安全,确保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建设项目划分及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油田公司建设项目包括油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独立的公用工程、水源、道路桥梁、通讯工程等。
1、油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老油气田改造工程项目、油气田系统工程项目等。
2、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包括石油、天然气管道、储气库和油库等储运设施工程。
第六条根据《油田公司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的职责划分,油田公司技术信息档案馆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1、负责对油田公司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参加公司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的专项验收。
3、负责参加国家级、股份公司级、公司级的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接收、保管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实体。
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档案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基建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指建设项目在决策期的相关论证、决策的相关资料(包含会议纪要、签到册等),上级领导的批复文件等;实施期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以及试用阶段的通车投产、保修期等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形式的全部文件。
第四条公司建设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造、技术提升改造等建设工程。
第五条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留档。
第六条项目建设应统筹安排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经费,确保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1第七条公司档案室是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二)负责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三)负责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四)参加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五)组织公司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交流与培训工作;(六)负责建设项目档案归档管理。
第三章一般规定第八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三同时”原则,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应同时明确项目档案所包括的内容、要求及各相关单位对项目档案的职责。
第九条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应同时检查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工程验收时,应同时审查、验收项目文件的归档情况。
第十条项目建设应把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纳入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与项目建设管理同步实施。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应加强对项目文件形成、收集、整理——2等过程控制,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档案完整指按《公司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1)所确定的内容,将建设项目全过程中应当归档的项目文件归档,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档案是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记录和保存的重要文件,对于工程的运营和后续维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统一和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整理管理,本规定制定以下内容:一、档案归档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包括施工图纸、工程合同、质量检测报告、验收证书等相关文件。
二、档案归档责任:建设工程项目的业主单位负责档案归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由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和管理。
三、档案归档程序:1. 接收与登记:所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文件必须在归档前进行接收和登记,包括文件的名称、编号、来源、日期等信息。
2. 分类与整理:对接收的文件进行分类整理,按照文件的类型、日期或工程阶段等进行归类,便于后续的查找和管理。
3. 盘库与存储:对已经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盘库,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照一定的存储标准妥善保存。
4. 档案检索与利用:建立档案管理系统,为用户提供档案检索和利用服务,包括在线查询、申请复制文件等功能。
5. 档案销毁与转交:对于已经过期或无效的档案文件,按照规定进行销毁处理,并定期将重要档案转交给相关的档案馆或机构进行长期保存。
四、档案整理管理要求:1. 原件保存:工程项目的档案应当保存原件,尽量避免使用复印件或电子文件作为档案保存形式。
2. 保密措施:建设工程档案涉及项目的商业秘密和合同信息等,需要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3. 定期备份:将重要的档案文件进行定期备份,以防止档案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发生。
4. 档案借阅管理: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权限,建立借阅登记制度,确保档案的正常利用和归还。
5. 整理报告:对于历时较长或者较复杂的档案整理工作,应编写整理报告,详细记录整理过程和结果,为后续的管理和利用提供参考。
五、档案归档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档案管理法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等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档案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基建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指建设项目在决策期的相关论证、决策的相关资料(包含会议纪要、签到册等),上级领导的批复文件等;实施期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以及试用阶段的通车投产、保修期等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形式的全部文件。
第四条公司建设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造、技术提升改造等建设工程。
第五条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留档。
第六条项目建设应统筹安排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经费,确保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精选范本第七条公司档案室是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二)负责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三)负责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四)参加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五)组织公司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交流与培训工作;(六)负责建设项目档案归档管理。
第三章一般规定第八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三同时”原则,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应同时明确项目档案所包括的内容、要求及各相关单位对项目档案的职责。
第九条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应同时检查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工程验收时,应同时审查、验收项目文件的归档情况。
第十条项目建设应把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纳入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与项目建设管理同步实施。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应加强对项目文件形成、收集、整理等精选范本过程控制,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档案完整指按《公司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1)所确定的内容,将建设项目全过程中应当归档的项目文件归档,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档案准确指项目档案的内容真实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图物相符,签字手续完备。
档案系统指项目档案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第十二条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应当纳入项目的合同管理之中。
项目建设在签订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及监理(以下简称参建单位)等合同(协议)时,应当设立专门条款,明确项目档案保证金事宜和有关方面应当提交的项目文件(包括电子文件)名称、内容、版本、套数、费用、时间、质量要求及整理、审核、归档与违约责任,并经档案室签署会签意见。
项目建设办理竣工结算时,应当有档案室的签署意见。
档案室根据合同(协议),检查所提交的项目文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签署同意付款意见,方能进入合同(协议)付款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申请立项后,项目建设应明确档案管理机构、人员负责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整理工作;建立项目档案工作网络和项目文件管理流程,对项目文件实行跟踪管理、动态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参建单位编制、整理和精选范本归档项目文件,并负责案卷质量的审查。
第十五条公司和参建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按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完成项目文件的编制、整理、归档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审核、签署项目竣工文件。
第十六条建管分开管理的建设项目,其形成的档案由双方共同协商,明确移交项目档案(包括电子文件)的范围、套数、版本、时间、质量要求等事宜,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采用项目管理承包等其他管理模式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对不同载体项目文件的管理职责、要求,并按照合同规定将项目文件归档。
第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与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档案库房和档案安全保管的必要设备设施,档案保管条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十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项目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与项目信息化建设同步进行,加强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管理。
第四章文件收集、整理与归档第十九条反映和记录项目建设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项目文件,应当收集齐全,归入建设项目档案。
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划分见《公司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1)。
精选范本项目档案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保管档案的年限可根据其参考利用价值分为30年和10年。
第二十条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以及项目管理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应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进行整理。
项目竣工文件应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进行整理。
图纸应按照《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1989)要求统一折叠。
电子文件应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和参建单位,应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按阶段或单项,将经过整理的项目文件,提交建设单位档案室归档。
第二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设项目重要阶段、事件、事故,应当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并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进行编写。
第二十三条项目竣工图必须逐张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应加盖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空白处,无加盖竣工图章的位置时,可加盖在标题栏的背面处;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填写应齐全、清楚,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或以个人印章代替。
竣工图章内容、尺寸详见《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精选范本第二十四条项目文件归档一般一式一份(其中项目竣工文件一般一式二份),声像文件一般一式二份,电子文件一般一式三份。
有合同要求的除外。
第五章档案验收与登记第二十五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项目档案验收执行下列规定:(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或委托组织。
(二)由公司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由公司办公厅负责组织。
(三)由专业公司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由公司办公厅负责组织或委托组织。
(四)由地区公司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由地区公司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
公司办公厅对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
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与检查,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第二十七条项目档案验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成验收组精选范本进行验收:(一)国家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按国家规定组成。
(二)公司办公厅组织或受国家档案局委托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公司办公厅、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三)地区公司档案管理机构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地区公司档案管理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
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
专业技术性强的项目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组。
第二十八条申请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二)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三)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第二十九条项目档案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根据档案工作的相关要求,依照《公司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1)和《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及要求》(附件2)进行全面自检,并形成项目档案自检报告。
精选范本第三十条项目档案自检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二)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三)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四)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五)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三十一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以正式文件形式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附项目档案自检报告,填报《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附件3)。
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第三十二条项目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参加项目的中交验收、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项目档案的预验收。
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第三十三条项目档案验收以验收组织单位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
项目档案验收组全体成员参加项目档案验收会议,项目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和生产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专业人员列席会议。
第三十四条项目档案验收应当以会议形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验收:(一)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或档案部门汇报项目建设概况、精选范本项目档案工作情况;(二)监理单位汇报竣工文件质量的审核情况;(三)项目档案验收组检查项目档案及档案管理情况;(四)项目档案验收组汇总项目档案检查情况,对项目档案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项目档案验收意见;(五)项目档案验收组宣布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第三十五条检查项目档案,应当采用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的方式。
抽查档案的数量应不少于100卷,抽查重点为重要合同、协议等项目前期文件及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等项目竣工文件,并填写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检查记录(主要内容有档案号、验收检查情况描述、检查人、检查日期等)。
第三十六条项目档案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以文件形式印发验收组形成的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公司办公厅委托进行的项目档案验收,由公司办公厅以文件形式印发验收组形成的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第三十七条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项目档案验收意见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项目建设概况;精选范本(二)项目档案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档案工作的基础管理工作,项目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档案的种类、数量,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及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结论性意见;(三)存在问题、整改要求与建议。
第三十九条项目档案验收报告或者档案章节(专篇),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中应有关于项目档案的评价。
第四十条新建、扩建和试生产的国家和公司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档案室负责填写《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4),一式三份,报公司办公厅。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分为表一、表二、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