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和病假有什么关系,医疗期和病假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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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市医疗期和病假工资相关规定

上海上海市医疗期和病假工资相关规定

医疗期与病假工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此时,由于员工因疾病往往很容易陷入困境,所以劳动法律对在此期间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病假工资的发放等方面作出了特殊规定,以保证患病职工的基本生活。

一、医疗期的标准影响医疗期期限的因素主要是劳动者的工龄。

作为一名管理者,对每个员工享有多长时间的医疗期应当熟悉。

由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医疗期标准都未做具体规定,因此全国各地执行的标准不一,而上海市也制定了自己的地方标准。

在上海市,员工医疗期标准与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相挂钩,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所指的工作年限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而非累计工龄,也就是说在其他单位的工龄是不计算在内的。

其具体标准为3-24个月,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同时医疗期在使用上是累计计算的,而不是循环使用。

案例二、医疗期与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孙某2004年1月进入上海S有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由于孙某性格暴躁,经常与同事发生冲突。

从2009年5月起,孙某患病开始在家休养,2009年6月的一天,孙某回公司递交病假单时与S公司员工张某发生口角,后两人扭打在一起,使得公司一片混乱,无法正常经营。

S公司高层经研究决定准备以在公司内打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孙某的劳动合同。

但孙某提出自己仍然还在医疗期内,按照法律规定公司不能解除合同。

此时,S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呢?根据医疗期期满与否,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也有所不同:1、如果劳动者患病仍然处在医疗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以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济性裁员等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患病员工的特殊保护。

当然,此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并非绝对,如果劳动者出现“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即使其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病假医疗期是指员工因生病需要治疗而请假期间。

病假医疗期的规定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度有所不同,下面将从不同角度详细介绍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一、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病假医疗期的规定主要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下面是一些常见规定:1.员工享受带薪病假的期限: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员工在连续工作12个月之后,享受带薪病假15天的期限。

连续工作12个月之内,则享受带薪病假3天。

2.医疗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员工患病的医疗期限由医疗机构认定,但不得超过病假期限。

医疗期满后,如仍在治疗期内,公司可以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医疗期工资保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人的平均工资支付病假工资,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但具体支付病假工资的细则,需结合公司的具体规定和政策。

二、公司制度规定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各个公司也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制定相应的病假医疗期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公司制度规定:1.病假请假流程:公司制度中通常会列明员工请病假的具体流程和手续,包括假期申请的方式、请假单的填写以及医疗证明的提交等。

2.医疗期限的认定:公司制度中可能会进一步规定员工患病的具体医疗期限和相关测算方法。

以便在员工请假期间,能够准确判断和确认医疗期限。

3.医疗期内的工资支付:公司制度中一般也会明确规定员工在医疗期内的工资支付方式和标准。

可能会有详细的公式来计算病假期间的工资,或是提前设定一个工资比例。

三、政策和补充规定除了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之外,政府和工会等相关组织也可能会发布一些政策和补充规定来进一步规范病假医疗期。

其中的一些规定可能有:1.补充医疗保险:有些地区或公司会对员工在病假期间的医疗费用进行额外的保障和补贴,以减轻员工的经济负担。

2.疾病分类和医疗期限:根据不同的疾病分类和情况,政府或组织可能会对医疗期限做出具体规定。

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中的定义,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住手工作治病歇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其实这一定义并不完整,这里的不得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不解除,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双方商议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是不做限制的。

相比之下,上海的地方规定对医疗期概念的解释就比较全面科学,即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住手工作治病歇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限。

是属于医疗保险待遇的范围。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 号)第 3 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住手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赋予 3 个月到24 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 3 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 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 6 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 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 12 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 18 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 24 个月。

这里所说的一个月为30 天,包括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和歇息日。

对于某些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的员工, 24 个月的医疗期内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 号)1,员工如果连续休医疗期,则连续计算医疗期直至期满。

2,如果间断休医疗期,则可累计计算医疗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 号)第 4 条规定。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 12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 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 18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 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上海市有关医疗期、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医疗补助费的最新法律规定

上海市有关医疗期、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医疗补助费的最新法律规定

一、什么叫医疗期,如何界定?根据上海市政府 2002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规定,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可见,医疗期通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予以界定,由医院开具的病假单,结合病历、挂号费收据等作为证据形式予以证明。

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容易混淆的是医疗期与病假期的关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医疗期是根据职工工作年限确定的“法定”期间,比如工作第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这3个月就是固定的,除非你的工作年限发生了变化;而病假期则是事实上发生了多少就算多少,是不确定的期间,譬如你休了4个月的病假,医疗期只有3个月,病假期间仍然算是4个月。

二、医疗期有多长,根据什么标准来确定?根据上海市《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规定,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

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

下列情形中关于医疗期的约定长于上述规定的,从其约定:1、集体合同对医疗期有特别约定的;2、劳动合同对医疗期有特别约定的;3、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对医疗期有特别规定的。

三、医疗期如何计算?根据原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精神,医疗期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第一次请病休时间起算,累计计算,超过按规定享受的医疗期,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医疗期,享受哪些待遇?(一)医疗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等。

浙江省员工医疗期

浙江省员工医疗期

浙江省员工医疗期浙江省员工医疗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 9 9 4 4 7 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下面是带来的关于2017年浙江省员工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欢迎阅读!浙江省员工医疗期一、什么叫做医疗期?医疗期内是否绝对不能解除?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其实这一定义并不完整,这里的不得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是不做限制的。

根据上海市《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也即是说,医疗期即是对患病的劳动者进行一定时期的解雇保护的期间,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不因伤病接受治疗导致失去工作。

《劳动合同法》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主要有第40条和第42条的规定,主要是明确企业对医疗期内的员工不得进行非过错性解除(该法第40条)和经济性裁员(该法第41条)。

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该法第42条则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处于医疗期内的员工,并非企业绝对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只是明确了医疗期内企业不能进行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并没有规定企业不可以进行过错性解除(第39条)和协商解除(第36条)。

劳动法对于病假和医疗期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对于病假和医疗期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对于病假和医疗期的规定是什么标题:劳动法对于病假和医疗期的规定:案例分析引言: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疾病或伤病需要请假或进行医疗治疗。

劳动法对于病假和医疗期的规定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深入探讨和分析劳动法对于病假和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旨在帮助劳动法专业律师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条款。

一、案例背景和问题陈述:某公司员工小明因突发疾病需请假,当他提交假条时,靠窗的领导随意批准了假期,但没有进行书面确认。

小明病情继续恶化,打算继续请假治疗,但公司却以没有书面确认病假为由拒绝了他的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小明能否继续享受病假和医疗期的权益?二、法律分析:1. 病假的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第11条的规定,劳动者因患病需要请假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病假证明,除了特殊情况下,企业有权要求劳动者提供病假证明,但应承担证明费用。

病假一般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获得同意。

对于长期病假,劳动者需要继续提供病假证明进行验证。

2. 医疗期的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第12条的规定,劳动者因医疗期不能工作时,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得减少,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工资。

医疗期的最长间隔为6个月,若超过6个月,用人单位有权解雇劳动者。

三、案例分析与解决方案:在本案例中,领导口头批准了小明的病假,但没有进行书面确认。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有权要求劳动者提供病假证明。

然而,对于小明这种情况,可以认为公司在病假申请过程中也有部分责任。

首先,企业未要求小明立即提供书面病假证明,而是先给予病假,这表明领导已经认可小明的病情。

其次,在没有书面确认的情况下,企业仍然有责任向小明询问病情并提供书面确认。

因此,企业单方面以没有书面确认为由拒绝小明的病假申请是不合理的。

解决方案如下:1. 小明可以与企业进行沟通,说明病情的严重性,并要求企业提供书面确认。

2. 如果企业仍然坚持拒绝,小明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医疗期总规定

医疗期总规定

医疗期总规定定义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停工留薪期间,享受公司按月支付病假工资的一定期限。

医疗期可以分为病假医疗期和工伤医疗期两类。

病假医疗期病假医疗期的计算病假医疗期是指因患病引起劳动者暂时停止工作,治疗生病所需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如下:•病假折合成医疗期,按照每一天折合为一点五天计算,即1天病假折合成1.5天医疗期;•病假期间内如果不去医院检查、治疗的,将不计算医疗期;•如果病情需要在医院里住院治疗的,从住院当日开始,病假折合成医疗期。

病假医疗期的报销病假医疗期内,劳动者的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全额报销。

但是,在个人医保账户余额不足、或社保基金不能正常支付的情况下,个人需另外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

同时,医疗期内如需原宿健康证明或出院证明,可凭个人社保医疗卡在报销范围内免费领取。

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计算工伤医疗期是指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者受伤或患病后,在治疗期间获得工资收入的时间。

工伤医疗期的计算方法如下:•不超过一年:自伤残津贴确定之日起至工伤治疗期满,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经认定为残疾后,在前一年内通过医疗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进行拓展和创业时,工伤医疗期可延长至两年,具体标准根据参保单位协议确定;•劳动者离职:工伤医疗期内不得以工伤医疗期为由单方面离职,如实际情况需要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

工伤医疗期的报销工伤医疗期内,治疗费用由公司全额垫付,报销比例为100%。

同时,需提供完整的工伤认定书和住院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以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办理报销手续。

医疗期的规定不仅关系到员工的相关福利,也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负担,因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相关劳动法规进行执行,以维护双方的权益。

医疗期和病假相关规定

医疗期和病假相关规定

医疗期和病假相关规定一、什么叫做医疗期?医疗期内是否绝对不能解除?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处于医疗期内的员工,并非企业绝对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只是明确了医疗期内企业不能进行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并没有规定企业不可以进行过错性解除(第39条)和协商解除(第36条)。

所以,对于医疗期内的员工,企业可以其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存在严重违纪、存在严重过错的理由解除其劳动合同,也可以与进行沟通,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协商解除其劳动合同。

二、医疗期的期限多长?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医疗期主要通过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确定医疗期的依据,如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1995]309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某些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的员工,24个月的医疗期内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三、医疗期如何计算?在实务中,员工如果连续休医疗期,则连续计算医疗期直至期满,自然不会存在问题。

但更多的时候,员工断断续续会产生一些病假,此种情形应如何计算医疗期呢?如果间断休医疗期,则可累计计算医疗期。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是每个人都有可能面临的情况,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如何保障他们在患病或负伤期间能够得到适当的医疗照顾,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进行了规定。

一、医疗期的定义和范围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是指职工因病或在工作时间内发生非因工负伤时,依法享受的休假期间,主要用于接受医疗治疗和恢复。

医疗期的范围包括治疗期和恢复期。

1. 治疗期治疗期是指职工经医疗机构确诊并开始接受治疗的期间。

在治疗期内,企业职工可以请病假或医疗期假,接受医生的治疗。

治疗期的具体时间根据病情的轻重和治疗的需要而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 恢复期恢复期是指治疗期结束后,职工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逐渐康复的期间。

在恢复期内,企业职工可以请医疗期假,进行康复训练和适度的治疗。

恢复期的具体时间由医生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医疗期的权益保障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的权益,法律法规对医疗期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其他权益进行了规定。

1. 工资待遇在医疗期内,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工资的一定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由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自行确定,但是必须保证职工在医疗期内能够维持基本生活需要。

2. 社会保险在医疗期内,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继续缴纳。

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

这样一来,职工在医疗期内能够继续享受社会保障的待遇,不会因为患病或负伤而受到损失。

3. 其他权益除了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还享有其他一些权益。

比如,企业应当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保证他们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如果职工需要调整工作环境或岗位,企业应当尽力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对于因患病或负伤不能按时参加年度考核或晋升的职工,企业应当给予适当的处理。

三、企业职工医疗期的管理企业在管理职工的医疗期时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企业职工的医疗期管理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随意延长或缩短职工的医疗期时间,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医疗假期和病假的区别在哪里

医疗假期和病假的区别在哪里

医疗假期和病假的区别在哪⾥有些劳动者在⼯作中受伤之后,可以得到⼀段医疗假期,在医疗假期⾥⾯主要的重点是养病。

⽽⼯作的时候⼀些劳动者⽣病了也会去请病假,于是有⼈就会好奇医疗假期与病假之间的区别,想要弄清楚它们的差异。

店铺⼩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医疗假期和病假的区别在哪⾥1、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理上的概念法律上,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因患病或⾮因公负伤停⽌⼯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标准。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因患病或⾮因⼯负伤,需要停⽌⼯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实际参加⼯作年限和在本单位⼯作年限,给予⼀定的医疗假期。

病假的长短需根据劳动者的病情⽽定。

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病假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安排的⼯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劳动能⼒的鉴定。

⽽病假期间的劳动关系保护,法律则⽆另外的规定,⼀般来说,当劳动者请病假且病假短于医疗期,除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之情形,⽤⼈单位在这⼀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当劳动者请病假但病假已超过医疗期,⽤⼈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医疗期是法律对劳动者的⼀种特殊保护,病假则更多属于⽤⼈单位⽤⼯管理的范畴实践中,⽤⼈单位都会要求请病假的员⼯提供证明,并由企业⾏政审核批准。

员⼯基于⽣病向企业请假的,应当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否则可能因违法公司的制度被解雇。

但是医疗期内则不同,医疗期内,除⾮是员⼯严重违法纪律,否则⽤⼈单位不能基于任何理由解雇劳动者。

医疗假期跟病假是完全不同的,前者劳动者在休假的时候也可以享受到⼀定的医疗待遇,后者劳动者在休假的时候则是需要扣⼯资。

关于医疗假期和病假的区别或是对两者处理有争议,不想要只了解⽚⾯内容应该要咨询店铺在线律师。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病假、医疗期介绍专业课件PPT

病假、医疗期介绍专业课件PPT

12
病假管理模式
为保障病假期间员工的基本生活,法律规定企业应当 支付员工病假工资。
宽松型
员工患病期间待遇应当从高发放,以保障其疾病治 疗。
管理型
员工患病并非企业原因导致,且停止工作,故企业支 付病假员工工资应和正常工作人员存在区别,既可
促使患病人员病愈后及时返岗,也有利于在职人员
心理平衡
最新课件
20年以 5年以下
12个月
18个月
人事 管理
上 5-10年
12个月
18个月
条例
第27
10-15年 12个月
18个月

16关于贯彻《上海市1劳5动年合以同上规定》若1干2具个体月问题的处理1意8个见第月4条
最新课件
42
医疗期计算
劳动部
➢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 从病休第一天开始计算 ➢ 在周期内累计计算
本人工资的60% 本人工资的70% 本人工资的80% 本人工资的90% 本人工资的100%
本人工资的40% 本人工资的50% 本人工资的60%
16.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第4条
最新课件
20
病假工资
按职工工资一定比例支付:
深圳
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8
医疗期法定标准
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
医疗期的时限是在一定周期内的时限
最新课件
39
劳动部医疗期标准
4.
第 三《 条企
业 第职 四工 条患
病 或 非 因 工 负 伤 医 疗 期 规 定 》
实际工作 本单位工作年限 年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病假和医疗期的理解与适用案情:查某某系安徽某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主管,自2001年开始在该公司工作。

自任职以来,查某某工作一直兢兢业业。

但从2006年开始,查某某由于各种原因开始不停的向公司请病假。

面对这样的员工,公司人事部门想要解除同查某某的劳动合同。

但《劳动法》有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伤在规定的理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针对查某某的情况,公司人事部门在处理与否上存在很大的争议,有的认为病假与医疗期没有关系,可以解除同查某某的劳动合同;有的认为病假就是在休医疗期,在规定的期间里,不能解除同查某某的劳动合同。

分析: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之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结合《劳动法》第29条规定,医疗期是企业不得因员工生病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不再雇佣的保护期限。

这个期限与劳动者的实际工龄以及在本企业的工龄有关。

依据工龄的长短,劳动者可以享受到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本案中,查某某在该公司工作已满5年,依照法律规定,其享有三个月的医疗期。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第4条的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因此, 查某某的医疗期应在6个月内累积休完。

病假是休假的一种,它跟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相对应。

《劳动法》第51 条及62条赋予了劳动者休婚假、丧假、产假的权利,但不是所有的休假期间,都是不得不得不雇佣的期间。

例如,在婚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就可以终止。

进入医疗期,必定是请了病假的。

即医疗期本身就是在休病假,医疗期是根据工龄计算的。

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只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病假工资和医疗期工资是一样的。

如何处理员工或提供虚假病历泡病假

如何处理员工或提供虚假病历泡病假

如何处理员工或提供虚假病历泡病假对于员工提供虚假病历来泡病假的问题,企业应该如何如何处理才好的问题受到关注。

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员工医疗期与病假期的相关法律知识。

处理员工或提供虚假病历泡病假的方法第一步法律分析:一、病假期和医疗期?1、病假期是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事实上需要接受治疗的事实期间,也就是员工休了多长时间的病假,病假期就算多长时间。

病假与劳动关系的存续密切相关,只有存在劳动关系,才有病假。

鉴于员工身体不适必须休病假,实践中,这一现象主要是通过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来予以证实的。

虽然《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

但这一规定并未意味着:用人单位有审核批准权就可以不批准员工休病假。

由于员工拥有身体健康权,在其确实患病的情况下享有休病假的权利,因此,只要员工有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用人单位就应该允许员工休病假。

2、有人困惑,既然规定了医疗期制度,那么医疗期已满的员工申请休病假,用人单位是否就可以不批准呢?实际上,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期满的员工,以后不得休病假,法律只是规定,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员工有充分的证据(医院病假条)证明其必须休病假的,用人单位就必须安排。

也就是医疗期满,用人单位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解除的,员工患病就有休病假的权利。

二、是否可以指定看病?1、不少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指定医院开具病假证明(指定看病),这样的制度是否有效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指定医院,医院与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医院有可能服从单位的意志,在员工确实患病需要休病假的时候,不出具病假证明,损害员工的身体健康权。

而且,指定的医院也不是万能的,不可能什么疾病都擅长,指定医院就有可能使员工丧失最佳医疗的机会,使员工权益受损。

病假及医疗期协议

病假及医疗期协议

病假及医疗期协议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病假病假是指员工因疾病或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雇主申请并获得批准的不计入旷工的缺勤期间。

1.2 医疗期医疗期是指员工因疾病或受伤需要治疗、休养而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期间,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员工在此期间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

1.3 雇主指与我方签订本协议的公司或组织,以下简称“公司”。

1.4 员工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于本协议签订时在册的全体员工,以下简称“本人”。

2. 病假申请与审批2.1 申请病假本人应在因病或受伤无法工作之日起【】小时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的病假申请,并提供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2.2 病假审批公司将在接到本人的病假申请后【】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若审批通过,公司将安排调整本人工作或安排其他员工接替本人工作。

2.3 病假期间待遇本人病假期间,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具体标准为:【】。

3. 医疗期权益保障3.1 医疗期长度本人因疾病或受伤需要享受医疗期时,医疗期长度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3.2 医疗期内待遇本人医疗期内,公司将保障其基本工资的支付,具体标准为:【】。

3.3 医疗期结束后的工作安排本人医疗期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人返回原岗位工作或安排其他合适的工作岗位。

4. 违反本协议的后果4.1 本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缺勤或虚报病假的,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降职、解雇等处分。

4.2 公司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按照约定支付本人病假工资或医疗期内工资的,本人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差额,并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5. 争议解决5.1 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其他约定6.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规定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是指员工因疾病或工伤需要接受治疗和康复的一段时间。

在医疗期内,员工可以申请休假,接受必要的医疗治疗,并得到相应的工资或补偿。

医疗期的时长医疗期的时长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同时也受到雇主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约束。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的医疗期时长由公司和员工协商确定,但是一般不超过6个月。

医疗期的报销在医疗期内,员工的医疗费用一般由公司承担或部分承担。

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范围也需要根据公司的政策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员工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和证明文件,经公司审核后,可以得到相应的报销。

医疗期的延长如果员工的病情需要继续治疗或康复,医疗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

延长医疗期需要员工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文件,并经过公司的审核批准。

医疗期的失效医疗期的失效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医疗期满:根据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医疗期到期后失效。

2.员工康复:如果员工在医疗期内康复并能够正常工作,医疗期失效。

3.雇主解雇:如果雇主解雇员工或员工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医疗期失效。

医疗期的权益保障在医疗期内,员工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1.工资保障:根据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医疗期内应该得到相应的工资保障。

2.工作保障:雇主不得因员工申请医疗期而解雇员工,员工在医疗期过后应能够回到原工作岗位或合适的工作岗位上。

3.医疗费用保障:雇主应根据政策和公司制度,对员工在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报销。

4.社会保险保障:在中国,雇主应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医疗期的注意事项在享受医疗期的过程中,员工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及时报备:员工在生病或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公司报备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文件。

2.遵守规定:在医疗期内,员工需要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如请假手续和提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等。

3.确保康复:员工在医疗期内应积极接受治疗和康复,尽快康复并能够恢复正常工作。

关于病假期与医疗期

关于病假期与医疗期

病假期与医疗期什么是病假期呢?病假期就是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嘱要求员工治病休息,停止工作、不得上班的期间。

不光是患病,非因工负伤也是。

但是因工负伤就不是了,因工负伤是另一个概念——停工留薪期。

什么是医疗期呢?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简单地来说,医疗期就是一段解雇保护期,保护员工在这段时间之内不被解雇。

例如:小明是职场新人,刚参加工作没有多久,按照法律的规定,他的医疗期就是三个月。

小明出去玩,不小心摔伤了腿,去医院看病,医生给他开了病假证明,要求他休息五个月。

这五个月就是病假期。

就是在这五个月之内,医嘱要求小明停止工作治病休息。

但是,小明的医疗期又只有三个月。

所以在那三个月之内,公司是不能以小明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为由解雇小明。

这三个月的医疗期,就是解雇保护期,保护小明不被公司解雇。

超过了三个月之后,就是医疗期满了,超过了医疗期,就不再进行解雇保护了,公司就可以以小明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为由,把小明给解雇了。

三个月是医疗期,保护小明不被解雇。

五个月是病假期,医嘱要求小明治病休息,停止工作,不得上班的期间。

因此,医疗期是一个法定的期间。

医疗期到底有多长,取决于法律的规定。

所以,医疗期是固定的。

病假期是一个生理的期间。

病假期到底有多长,不取决于法律怎么规定,而取决于生理上,医嘱要求员工治病休息多长的时间。

所以,病假期是不固定的,这是一个事实的期间,医嘱要求员工休息多长时间,员工的病假期就是多长时间。

医疗医疗期和病假有哪些区别

医疗医疗期和病假有哪些区别

医疗医疗期和病假有哪些区别在⽇常的⽣活与⼯作中,⼈们对于医疗医疗期和病假有哪些区别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可能只是对其有⼀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店铺⼩编为⼤家带来关于医疗医疗期和病假有哪些区别的解答,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医疗期与普通病假的区别如下⼀是效⼒不同。

医疗期由国家规章明确规定,具有强制性,⽽普通病假则是⽤⼈单位和劳动者双⽅“沟通”确定,没有强制效⼒。

⼆是保护的权益不同。

医疗期保护的是劳动者⼯作的权利,及在医疗期内不被解雇。

⽽普通病假则是保护劳动者休息权、⾝体健康权益。

三是期限不同。

医疗期的具体期限由国家规章明确规定,与劳动者⼯作年限相关。

⽽普通病假则是由劳动者⾝体健康状况、医疗服务、单位⼯作安排等因素确定。

四是享有权益不同。

医疗期内⽤⼈单位应该按规定发放薪资。

⽽普通病假则没有强制性规定,由双⽅协商确定。

综上所述,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因患病或⾮因⼯负伤停⽌⼯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病假肯定是属于医疗期的范围,但病假的实际时间可能超过医疗期,超过医疗期的实际部分病假时间,⽤⼈单位当然可以不⽀付⼯资。

事实上,贵单位确实应该⽀付三天的⼯资,按照员⼯⼿册⾥80%的标准⽀付。

⼀般来说,3天肯定是没有超过医疗期的。

⼆、扩展资料《企业职⼯患病或⾮因⼯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三条企业职⼯因患病或⾮因⼯负伤,需要停⽌⼯作医疗时,根据本⼈实际参加⼯作年限和在本单位⼯作年限,给予三个⽉到⼆⼗四个⽉的医疗期:(⼀)实际⼯作年限⼗年以下的,在本单位⼯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五年以上的为六个⽉。

(⼆)实际⼯作年限⼗年以上的,在本单位⼯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五年以上⼗年以下的为九个⽉;⼗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为⼗⼆个⽉;⼗五年以上⼆⼗年以下的为⼗⼋个⽉;⼆⼗年以上的为⼆⼗四个⽉。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的按六个⽉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的按⼗⼆个⽉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的按⼗五个⽉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个⽉的按⼗⼋个⽉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个⽉的按⼆⼗四个⽉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四个⽉的按三⼗个⽉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企业职工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医疗期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是整理的关于企业职工医疗期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一、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内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医疗期即是对患病的劳动者进行一定时期的解雇保护的期间,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不因伤病接受治疗导致失去工作。

《劳动合同法》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主要有第40条和第42条的规定,主要是明确企业对医疗期内的员工不得进行非过错性解除(该法第40条)和经济性裁员(该法第41条)。

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该法第42条则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但对于处于医疗期内的员工,并非企业绝对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只是明确了医疗期内企业不能进行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并没有规定企业不可以进行过错性解除(第39条)和协商解除(第36条)。

所以,对于医疗期内的员工,企业可以其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存在严重违纪、存在严重过错的理由解除其劳动合同,也可以与其进行沟通,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协商解除其劳动合同。

二、医疗期的期限有多长?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医疗期主要通过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确定医疗期的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你还不知?“医疗期”非“治疗期”,且可累计计算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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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不知?“医疗期”非“治疗期”,且可累计计算病假!中午出去散了会儿步,很舒服。

回到办公室,刚准备开始干活呢,大办公室方向传来了一阵吵闹声。

我打电话问任经理,什么情况。

结果,任经理没在位子上,俞主管接的,说是有人来闹事,小李正在接待处理。

我让俞主管也去处理,有什么情况,随时汇报。

大概一个小时以后,小李的电话进来了,我拿起电话,问道:“怎么样了?具体什么情况?”小李说:“贾总,是老赵的儿子,不懂瞎胡闹。

”“哦?老赵的儿子?”我愣了一下。

“嗯,就是研发部于凯文经理手下的那个老赵。

”小李提醒道。

我恍然道:“哦,就是那个前几天医疗期满的那个老赵?”小李说:“是啊。

”我问道:“那他儿子来干嘛?还搞得吵吵嚷嚷的!”小李说:“唉,别提了,这人就是瞎胡闹。

跑到门口,啥话没说,就嚷嚷说:‘你们这是违法解除。

这通知谁发的,我要告你们。

’我一听,这啥情况啊,就走上去把他带到了会议室……”我打断道:“小李啊,你讲故事的能力有些弱了,说重点!”“哦~哦~”小李连忙应道,“他认为我们不懂医疗期,说是他老爸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医生说治疗还没结束呢,所以医疗期没满,医疗期满没满不是我们说了算,要看医生怎么说的。

还说,他网上查过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很清楚,医疗期没满的员工,公司是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我就跟他讲,医疗期不是治疗期,跟医生对他老爸病情的诊治期限没有直接的关系,这是一个法律的特殊保护期限,在这期限内,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受限制的。

我看他还是不理解,就用手机查出网上有关医疗期的解释,给他看,告诉他: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通俗一点来说,医疗期只是生病治疗期间的一个部分,医疗期时间的长短跟治疗疾病或者休息需要的时间长短没关系,医疗期的时间是由法律规定的。

接着,我又找出上海关于医疗期的规定,告诉他医疗期是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出来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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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和病假有什么关系,医疗期和病假有什么区别?
一、医疗期和病假有什么关系?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第2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再结合《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医疗期是企业不得因员工生病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不再雇用的保护期间。

这个期间与劳动者的实际工龄以及在本企业的工龄有关。

依据工龄的长短劳动者可以享受到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而病假是休假的一种,它跟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相对应。

《劳动法》第51条及第62条赋予了劳动者休婚假、丧假、产假的权利,但不是所有的休假期间,都是不得不雇用的期间。

例如在婚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就可以终止。

病假与医疗期的区别是什么,员工医疗期的待遇有哪些?
一、病假与医疗期的区别是什么?
病假和医疗期的区别在于,两者性质不同,病假是一个生理概念,是人体在患病后所自然需要的休息时间;医疗期是一个法律概念,由法律确定的劳动者可以享受的期限。

病假的程度根据病情确定,病重则休假时间则长;医疗期的标准则由法律确定,对具体疾病因素考虑较少。

病假与劳动关系的存续密切相关,只有存在劳动关系才需要请病假;医疗期与劳动关系的解除密切。

医疗期其实建立在病假基础上,当员工病假期限短于医疗期时,不得解除,当病假期限长于医疗期时,用人单位才有权解除。

二、员工医疗期的待遇有哪些?
关于医疗期没有更新的法律规定,对于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请假期间的工资计算的法律依据仍然是1953年1月2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其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按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伤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作不满2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60%;满期2年不满4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70%;满期4年不满6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80%;满期6年不满8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90%;满期8年以上者,发给本人工资100%。

停止工作医疗期满6个月的,按连续工龄长短发给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1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40%;满1年不满3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50%;满3年以上者发给本
人工资的60%。

但是如果企业或者地方标准高于这个标准的应该按照企业和地方标准。

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是什么,病假工资如何发放?
一、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病假期间工资按什么标准支付,请病假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一、病假期间工资按什么标准支付
假期间工资的支付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职工病假与医疗期的区别,关于劳动者享受医疗期的规定
一、职工病假与医疗期的区别
病假和医疗期的区别在于,两者性质不同,病假是一个生理概念,是人体在患病后所自然需要的休息时间;医疗期是一个法律概念,由法律确定的劳动者可以享受的期限。

病假的程度根据病情确定,病重则休假时间则长;医疗期的标准则由法律确定,对具体疾病因素考虑较少。

病假与劳动关系的存续密切相关,只有存在劳动关系才需要请病假;医疗期与劳动关系的解除密切。

医疗期其实建立在病假基础上,当员工病假期限短于医疗期时,不得解除,当病假期限长于医疗期时,用人单位才有权解除。

二、关于劳动者享受医疗期的规定
劳动者的医疗期自劳动者病休之日开始计算,按照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医疗期期限在一定的时间内累计计算。

即便劳动者在累计计算的期间届满后,累计病休天数仍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医疗期限的,劳动者的医疗期仍然应自累计计算期间届满之日终止,剩余的医疗期限劳动者就不能再享受了。

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周期如何约定
一、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
假期间工资的支付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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