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程副井口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副井口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副井出入人员的管理,防止各类有害物品和不安全人员进入井下,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副井口房南北两侧大门应紧闭加锁,只有当进出物料时副井口把钩工方可开启,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关闭。

3、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等候纪律,不得在等候室大声喧哗、吵闹或无理取闹。

4、入井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在等候室接受检身后集中入井。

5、交接班时间不得升降物料,以保证人员及时入井,所有入井人员不得在副井口房内逗留。副井口把钩工在每开动一罐后及时与检身处联系,下一罐人员方可进入井口房。

6、检身工应在等候室值班,防止其他人员从此穿行,入井前应逐个认真检查,不得漏检不检。

7、所有入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检身,强行通过检身处。

8、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点火物品(其中包括移动电话、传呼机、收录机、随身听等电子产品)和烟草,严禁酒后入井,禁止穿化纤衣服。

9、检身工每班要做好入井人员登记、清扫垃圾等工作,搞好交接班。

10、受伤人员升井后必须亲自或由他人代替到检身处汇报登记。

11、外来参观或学习人员必须有陪同入井人员,并且在检身处进行登记,否则不得入井。

12、凡违反本制度的,根据《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