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市更新攻坚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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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市更新攻坚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6.15
•【字号】晋市政办〔2021〕18 号
•【施行日期】2021.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
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晋市政办〔2021〕18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市更新攻坚战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城市更新攻坚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晋城市城市更新攻坚战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快中心城区范围内涉及城市更新项目的征拆工作,为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加快提升我市道路景观和城市整体形象,按照“市政府统筹抓总、指挥部协调运作、补偿资金打包使用、城区政府具体征收”的工作思路,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总体要求
1.集中征收城市更新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合法房屋及附属物。
2.集中查处城市更新项目规划范围内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建筑、房屋及附属物进行依法拆除。
3.集中收储城市更新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各类低效用地、闲散土地,统一规划开发,优化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二)工作分工
1.拆迁范围线的确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
2.测量、评估、预算等前期工作。(市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城区政府配合)
3.社会风险评估、草拟征收拆迁方案、入户收集手续资料、征求群众意见、组织公告等。(城区政府负责)
4.双违的认定,国有土地的核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
5.征拆涉及相关费用的财评和资金保障。(指挥部牵头,“三中心”全程参与审核,市财政局落实)
6.国有土地的评估认定、补偿、收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
7.国有土地上违法建筑的拆除、清运。(市城市管理局负责)8.国有土地上合法建筑的协商、补偿、拆除、清运。(城区政府负责)
9.集体土地上的摸底、协商、补偿、拆除、清运。(城区政府负责)
10.老模式城中村改造范围和已补偿过地块的拆除、清运。
(城区政府负责)
二、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
总指挥:孙世新市委常委、城区区委书记
王宏微副市长
副总指挥:刘宇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慧波市政府督查专员
鲍瑞卿市住建局局长
刘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崔国炜市财政局局长
杜平市审计局局长
王秀峰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郎诗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晓峰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成员:王俊红市住建局副局长
高青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段志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靳海峰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刘鹏鹏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陈建军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马远晋城公路分局局长
殷振华市住建事务中心主任
张怀慎市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李瑞刚市预算评审中心主任
张鹏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连陆军城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程莲城区政府副区长
赵升琪晋城高速公路公司董事长
刘建国国网晋城供电公司经理
陈明龙市热力公司经理
王建军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宋云庆市煤气公司经理
王清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经理
李伟省长途电信线务晋城分公司经理
成员还包括城市更新项目涉及到的城区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书记、主任(镇长)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征收补偿、规划技术、土地收储、资金保障、违建拆除五个工作组。
(一)办公室
主任:刘慧波市政府督查专员
王俊红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主任:殷振华市住建事务中心主任
王文明城区住建局征补办副主任
成员:市住建局、市融媒体中心、城区住建局及市住建局选定的征补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做好指挥部日常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征拆工作任务书进度表并抓
好督促落实;随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工作,传达、部署、推进总指挥、副总指挥安排的工作任务。
2.按照指挥部要求,牵头组织各类会议、活动,印发相关文件,协调、督促、检点各组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征拆工作进度情况,上板上墙,印发简报;及时收集汇总需报指挥部研究的重大问题情况;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工作,包括协调督促各行业单位限时完成管线迁改、树(苗)木移植等工作;组织宣传报道,营造舆论范围;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登记、核实、归档。
3.负责落实指挥部临时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以及工作经费、后勤保障。
4.督促城区政府及时了解工作任务并尽主体责任。对城区政府拟定起草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协议把关、认可。
5.鉴于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协调市住建局委托市阳光征收与补偿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征收补偿前期服务单位,为前期工作提供组织测量、评估、预算以及技术性把关等征收补偿服务,阳光公司自身力量不足的,可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
6.组织市住建事务中心、市预算评审中心、市土地收储中心和征收补偿前期服务单位,会同城区政府及其相关街道办事处(镇)、社区,全程参与入户、调查、摸底、评估工作。
7.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对测量报告、预算报告、评估报告等成果进行充分的会商、审核、论证,形成征收补偿资金的专家评审意见,作为补偿结果认定依据。对其中重大异议部分及时提请指挥部研究确定。
8.对集体土地上手续不全的建设是否补偿、如何补偿,牵头组织自然资源、住建、财政、城市管理等部门,对城区政府通过村(社区)“四议两公开”形成的意见组织研究,报指挥部同意后执行。
9.协调成员单位履行好各自职责。
10.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协调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