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报告管理规定
工程开工报告管理制度
工程开工报告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工程开工报告的编写及管理,确保工程开工的合理性、安全性和高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开工阶段。
三、申报程序1. 项目经理完成项目准备工作,并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后,填写《工程开工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等资料。
2. 项目经理将《工程开工申请表》交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评审。
3. 工程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4. 项目经理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
5. 工程管理部门综合评审通过后,将《工程开工申请表》报送公司领导审批。
6.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工程项目正式开工。
四、报告内容1. 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规模、项目阶段等。
2. 项目背景和必要性:项目的背景分析及开工的必要性说明。
3. 项目目标和计划:项目的总体目标、计划和时间节点安排。
4.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的概况、设计依据及主要内容。
5. 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的总体进度计划及关键节点。
6.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单位及关键管理人员。
7. 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技术措施。
8. 环保措施:对工程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9. 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的重点、措施及责任。
10. 资金及物资保障:项目资金、物资及设备保障情况。
11. 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对工程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五、报告管理1. 工程项目组织应建立《工程开工报告管理档案》,存档整理相关报告资料。
2. 工程项目组织应建立《工程开工报告审批流程》,确保报告的及时审批。
3. 工程项目组织应建立《工程开工报告修改追踪记录》,对报告的修改情况进行记录。
4. 工程项目组织应建立《工程开工报告汇报制度》,定期向领导汇报工程开工的进展情况。
5. 工程项目组织应建立《工程开工报告落实跟踪制度》,确保报告中的各项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5篇)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根据____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凡属本项目新建、改建和停建后复工的施工标段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
3、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
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开工建设是指第一期工程开始施工。
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通讯及临时便道施工等都不算正式开工。
第二条合同标段工程开工报告具备条件1、工程开工前,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申请开工。
2、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1)承包合同已经签订。
(2)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已经设立。
项目规章制度健全,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
(3)标段施工____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主要施工图纸已经完成施工图的复核优化工作。
(5)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能满足开工要求。
(6)施工复测已完成,施工桩橛完备。
(7)征地、拆迁手续已经完成,有关外部生产条件已达成协议,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8)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并能满足施工要求。
(9)主要物资(材料)订货已完成,并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10)施工用主要机具、设备已进场。
第三条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2、“三通一平”、工点放样已完成,并已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3、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
4、工程施工图(资料)核对优化工作已经完成。
5、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
6、工程施工____设计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审批。
第四条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1、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分为一级审批、二级审批、三级审批三个等级。
2、一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合同标段及标段内重点工程和控制工程。
包括:____m以上的桥梁(或特殊结构大桥、深水基础桥梁)、____m以上的隧道(或特殊地质条件的隧道)、不良地质路基和特殊地质路基工程、无碴轨道工程等。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确保项目的开工报告能够及时审批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管理。
三、制度内容1. 开工报告的编制(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启动阶段编制开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范围、进度计划等;(2)开工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给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批。
2. 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1)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应在收到开工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在开工报告上签字盖章,表示同意开展项目;(2)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开工报告必须依次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法务部门等;(3)审批结果反馈:各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项目负责人;(4)项目负责人收到审批结果后,应按照批准的内容执行项目。
3. 异议与复议(1)如果项目负责人对审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上级主管领导提出复议申请;(2)上级主管领导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就复议结果向项目负责人进行说明。
四、责任与义务(1)项目负责人有责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提交开工报告;(2)主管领导有责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开工报告的审批;(3)相关部门有责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对开工报告的审批;(4)公司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确保开工报告的审批能够顺利进行。
五、制度执行与监督(1)公司内部应设立开工报告的审批管理制度执行机构,负责制度的具体执行和监督;(2)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执行开工报告的审批;(3)制度执行机构应定期对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六、制度改进(1)如果发现本制度存在问题或需要改进的地方,应及时向制度执行机构提出建议;(2)制度执行机构应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对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在实施中进行修订或调整。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二)1. 目的和适用范围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确保开工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保证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项目实施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开工报告审批的项目。
第三条开工报告是项目启动前必须上报的文件,包含项目的背景、目标、工作计划、预算等内容。
第二章开工报告的编制与上报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统一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开工报告,并填写相关附件。
第五条开工报告应当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真实完整,并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签字确认。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将编制完成的开工报告及附件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将报送情况记录在项目档案中。
第三章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第七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八条上级主管部门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查后,可以要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实地调查。
第九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审批意见,并告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调整或补充,并及时将调整或补充后的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对经调整或补充的开工报告重新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再次要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实地调查。
第十二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最终的开工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
第四章开工报告的备案与监督第十三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开工报告,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报告备案。
第十四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开工报告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照报告的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开工报告的要求,组织项目的实施,并及时报送工程进度和质量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项目的开工报告进行督查,重点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展和问题解决等情况,并可以要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提供相关的资料和工作报告。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一、引言开工报告是组织内部项目启动的重要文书,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开工报告的质量和有效性,我们建立了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确保项目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启动,并确保项目启动的决策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
三、审批流程1. 提交开工报告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开工报告后,将报告提交给项目管理办公室。
2. 初步审查项目管理办公室对提交的开工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审查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3. 部门审批开工报告经过初步审查后,项目管理办公室将报告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4. 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对开工报告进行协同审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部门之间需要根据需要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报告的质量和可行性。
5. 决策层审批开工报告经过部门协同审批后,提交给决策层进行最终审批。
决策层对报告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和资源情况做出决策。
6. 审批结果通知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审批结果通知项目负责人,并将报告归档。
四、审批要点1. 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开工报告必须包含项目的背景、目标、范围、计划、风险等关键信息。
报告中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清晰且详尽,以便审批部门和决策层能够全面了解项目的情况。
2. 合规性和可行性开工报告必须符合组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需经过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合规性审查。
报告中提出的计划和目标必须合理可行,符合组织的资源和能力。
3. 协同审批和沟通部门之间需要进行协同审批,并在需要时进行沟通和协商。
审批部门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项目负责人进行修订和完善。
4. 综合评估和决策决策层在最终审批时需要对报告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包括项目的收益和风险等因素。
决策应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和资源情况进行,并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责任与义务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开工报告,并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开工报告管理规定
开工报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工程开工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确保炼油化工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和实现质量、工期、投资、安全控制目标,依据股份公司关于建设项目开工报告管理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按单项工程进行管理,限额(投资一亿元)及以上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报股份公司审批,限额(投资一亿元)以下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开工报告由公司审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承担公司建设项目建设任务的建设、设计、器材设备采购、施工、工程承包、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部是项目建设开工报告审批的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股份公司及专业公司有关建设项目开工报告的方针、政策、规定、办法;(二)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建设项目开工报告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负责公司限额及以上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开工报告的预审、上报、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司限额以下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核工作。
第三章开工条件第五条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批准开工:(一)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复;(二)项目管理机构已成立、管理人员已经到位、能够正常运作;(三)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实施计划已经下达;(四)经过审查的施工图纸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五)监理合同已签订、监理人员已经到位,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工程划分、质量验收计划已经通过质量监督机构审查;(六)施工准入已经办理,施工合同已经签订、管理人员已经到位,施工人员工作、生活条件已基本满足要求;(七)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已经办理;(八)施工开工前必须向政府部门报建、登记、备案、申请监督的手续已完成;(九)征地拆迁、场地平整基本完成,施工道路、施工用电、施工用水、通信已基本具备条件;(十)工程设备、器材已经订货,施工材料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十一)施工准备已就绪,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技术方案、质量计划已经监理单位审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已经质量安全环保处认可,施工人员进出厂区的相关证件已办理,开工必须的施工机具已经到达现场,需要经安全、质量、计量检查、检定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措施已通过检查、检定。
开工报告管理办法
开工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开工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根据行业、建设方、公司的相关规定及办法,结合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开工报告是工程开工的法律依据,是竣工资料内容之一。
各项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工之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第三条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分期建设的项目。
在这之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工程施工等均不算正式开工。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开工报告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开工报告管理制度。
一般工程开工报告实行“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两级管理(如建设单位有其他要求,按其要求对外报审)。
重点工程、既有线、管段总体开工报告等重要开工报告实行“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级管理(如建设单位有其他要求,按其要求对外报审)。
第七条项目经理为开工报告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开工报告实施计划和开工报告进行审核。
总工程师负责开工报告日常管理工作,对开工报告的编制、审核、审批等全过程负分管责任。
第八条开工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工程部,负责开工报告的日常工作。
(一)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调查情况,划分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并建立台帐。
拟定开工报告实施计划,报总工程师审查。
(二)在总工程师的组织安排下,负责管段内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编制,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按规定程序上报。
(三)在开工报告审批通过后及时通知经理部相关人员组织施工。
(四)负责建立开工报告管理台账,存档管理。
第三章开工报告编制第九条开工报告由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主责编制,其他部门配合。
第十条开工报告编制的主要内容(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要求时,按其要求编制)。
(一)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二)首道工序的分项施工方案。
(三)施工测量工作,包括设计桩点交接、线路复测、控制网测量、第三方测量单位复测、施工测量放线等。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制度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制度一、前言建设工程是指按照一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的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制度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规范工程开工程序、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制度的理解和落实,特制定本报告制度,供相关单位和人员参考。
二、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开工手续,促进工程项目的合理进展,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此开工报告制度。
三、制度内容1. 开工报告的编制: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开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工程范围、工程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期计划、质量安全措施等内容。
2. 开工报告的报批:建设单位应将编制好的开工报告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工程施工。
同时,建设单位应将开工报告的审批意见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3. 开工报告的备案:建设单位应将开工报告及相关文件归档备案,以备后期查阅和管理。
4. 开工报告的执行:建设单位应根据开工报告的要求组织实施工程施工,并及时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
5. 开工报告的变更:如有需要对开工报告进行变更,建设单位应重新编制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四、制度实施1. 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制度的理解和宣传,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贯彻。
2.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并依法依规实施工程施工。
3. 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总结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制度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加强对本制度的理解和遵守,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同时,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通过本制度的实施,能够推动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2024年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
2024年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开工报告审批工作,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开工报告审批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造项目等。
三、审批职责1. 开工报告编制单位负责编制开工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批,并对开工报告的内容和实施进行监督和指导。
3.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核,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开工。
四、审批流程1. 开工报告编制阶段(1)项目编制单位组织编制开工报告,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周期、预算等内容。
(2)项目编制单位将编制好的开工报告提交给项目审批部门。
(3)项目审批部门对开工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开工报告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4)项目审批部门根据初步审查结果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项目编制单位。
2. 开工报告审批阶段(1)项目编制单位根据项目审批部门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开工报告重新提交给项目审批部门。
(2)项目审批部门对修改后的开工报告进行审查,包括对其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
(3)项目审批部门将审查结果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4)上级主管部门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核,包括对其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
(5)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开工,并将决定结果通知项目审批部门。
(6)项目审批部门将开工报告审批的决定结果通知项目编制单位,并告知具体的开工时间和相关要求。
五、审批要求1. 开工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的情况,并具备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2. 开工报告应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并配套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预算。
3. 开工报告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开工报告应具备较高的科学性,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行性等方面的考虑。
开工令申请报告法规依据
一、引言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本工程开工令申请报告的法规依据如下: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建筑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对建筑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
其中,第七条规定了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的。
第十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第18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提高防空工程战时使用效能和平时利用率,保障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制定的。
第二十三条规定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城乡规划法》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
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
2024年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2024年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模版1.总则(1)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
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通讯及临时便道施工等都不算正式开工。
(2)工程开工前,要作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申请开工。
(3)凡属本施工标段工程及单位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
(4)严格执行开工报告报审制度,未经批准的工程不得开工。
(5)开工报告作为验工计价的重要依据之一,未经批准开工的工程一律不予验工计价。
2.开工报告审批程序(1)总开工报告由局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编制并上报;其他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由各项目部编写,局项目部签字盖章后自行上报监理分站初审,报监理总站复审,复审完后广珠项目部审批;。
(2)合同标段总开工报告及重点工程开工报审表于开工前____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____天内须完成____,并报广珠公司工程管理部;广珠公司工程管理部____天内完成开工条件核实,并起草开工报告批复,由公司发文。
(3)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于开工前____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____天内完成____、审批工作,并报广珠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4)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由工区项目部编制并上报监理分站审批,并报局指工程管理部备案。
3.工程开工条件3.1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条件:(1)承发包合同已经签订;(2)项目参建各方管理机构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3)标段施工____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批;(4)已经完成主要施工图的复核工作;(5)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能满足开工要求;(6)施工复测已完成;(7)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8)工地实验室已经建立,并能满足施工要求;(9)主要物资(材料)订货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10)实施性施工____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开工报告管理办法
开工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工报告审批程序,推行工程开工标准化,落实xx公司施工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工报告是施工过程中大临工程和永久工程第一次开工建设前达到开工条件后履行的开工审批程序。
第三条开工报告分为:标段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本项目部施工的项目。
第二章开工报告分级和审批程序第五条开工报告分级1.一级工程开工报告,包括标段工程,控制线重难点工程,特殊结构或深水基础桥梁、特殊地质条件或5000m以上隧道、不良地质或特殊地质路基、无砟轨道工程、站房、“四电”工程开工报告。
2.二级工程开工报告,包括铺轨基底、制梁场、轨枕板预制场等大临工程,站场工程、区间路基工程、1000m及以上桥梁、3000m(含)至5000m(不含)隧道工程开工报告。
3.三级工程开工报告,指除一、二级以外的其他工程开工报告。
第六条审批程序1.一级开工报告由局项目部负责上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指挥部审批,公司工程部、安质部、计财部、征迁协调部核备。
2.二级开工报告由项目分部负责上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指挥部审批。
3.三级开工报告由项目分部负责上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指挥部核备。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局项目部负责落实一级开工报告开工条件。
第八条项目分部负责落实二、三级开工报告开工条件。
第四章开工报告要求第九条一级开工报告一式7份,项目部存1份,监理1份,建设指挥部1份,公司3份;二级开工报告一式6份,项目部存1份,监理1份,建设指挥部4份;三级开工报告一式5份,项目存1份,监理1份,建设指挥部3份。
第十条开工报告附件应齐全,测量资料、试验资料、对应的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报告附件。
第十一条开工报告应符合xx公司标准化管理要求,未达到开工条件不得上报第十二条开工报告采用A4纸,除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采用4号宋体打印。
附件:xx铁路工程一级开工报告申请单xx铁路工程二级开工报告申请单xx铁路工程三级开工报告申请单。
开工报告管理制度范本(3篇)
开工报告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范围为了规范和管理项目开工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和执行,提高项目开工报告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项目的开工报告。
二、编制要求1.项目经理负责编制项目的开工报告。
2.开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范围、规模、预算等基本信息;(2)工作计划:包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作内容、工期安排、资源分配等;(3)风险分析:包括项目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4)团队组织:包括项目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5)预算控制:包括项目的预算计划和预算控制措施;(6)其他需要重点说明的内容。
三、审核与批准1.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将开工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2.审核的标准包括开工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3.经过审核后,审核人应及时将意见反馈给项目经理,并进行必要的修改。
4.审核通过后,项目经理应将修改后的开工报告提交给公司领导进行批准。
5.批准后的开工报告应在项目组和相关部门范围内进行公开。
四、执行与监督1.项目组成员应按照开工报告的要求和计划进行工作。
2.项目经理应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问题。
3.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应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变更与更新1.如有任何开工报告内容的变更,项目经理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重新审核。
2.开工报告一般每半年更新一次,或者在项目关键节点发生变化时进行更新。
六、违规处理1.如果项目经理未按要求编制开工报告或未经审核和批准擅自执行项目,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如果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未按要求审核和批准开工报告,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由公司领导负责解释和修改。
以上为开工报告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使用。
具体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开工报告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开工报告的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和效能,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
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工程开工审批管理,根据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铁计[2007]29号《关于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和办理程序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工程新建的施工标段工程及单位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工之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第三条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
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开工建设是指第一期工程开始施工,在这之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通讯及临时便道施工等均不算正式开工。
第二章审批权限及程序第四条本项目开工报告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公司其它部门配合,经公司组织审核后报铁路总公司。
总公司有关部门对开工条件审核批复后,公司发布项目开工令。
第五条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分为一级审批、二级审批、三级审批三个等级。
第六条一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标段工程和全线控制性工程,其开工申请报告,由相应的监理单位审核,工程部审查,公司批准。
第七条二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标段范围内规模较大、技术含量高、地质条件复杂或特殊结构的重点工程(见附表)。
其开工申请报告由相应的监理单位审核,工程部审批,报公司核备。
第八条三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一级、二级以外的其他工程,其开工申请报告由相应的监理单位审批,报工程部核备。
第三章审批时限及有关要求第九条属一级审批的开工报告,在收到施工单位申请报告后,监理单位在4天内予以审核,公司在5天内予以审批。
第十条属二级审批的单位工程,在收到施工单位申请报告后,监理单位在3天内予以审核,工程部在3天内予以审批;第十一条属三级审批的单位工程,在收到施工单位申请报告后,监理单位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审批;第十二条一级、二级审批的开工申请报告一式8份,施工单位存4份,监理1份,咨询单位1份,工程部1份,公司1份;三级审批的开工申请报告一式7份,施工单位存4份,监理1份,咨询单位1份,工程部1份。
开工报告管理制度
开工报告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工作流程,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公司的绩效和效益,特制定本《开工报告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希望大家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二、相关定义1. 开工报告:指员工每日上班后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的一份汇报工作情况和计划安排的文件。
2. 公司领导:指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发展和运营负有全面的责任和权力。
3. 部门经理:指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运营和管理负有全面的责任和权力。
4. 员工:指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三、开工报告的填写要求1. 员工每日上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上班后的第一个小时),填写开工报告。
延迟填写开工报告的员工需要向直接主管说明原因。
2. 开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工作情况汇报、当日工作计划、工作心得体会等。
3. 开工报告的形式可以是纸质版或电子版,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直接主管进行审核。
四、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1. 直接主管收到员工的开工报告后,应当认真审核报告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协助。
2. 如果发现开工报告中存在不实内容或计划不合理,直接主管有权要求员工进行修改。
五、开工报告的作用1. 员工填写开工报告可以帮助他们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沟通交流,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 开工报告还可以作为员工日常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有效评估。
六、开工报告的管理原则1. 开工报告的填写和提交属于员工的基本职责,员工要按时按量完成开工报告的工作。
2. 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应当重视开工报告的内容和意义,及时对员工的开工报告进行审核和反馈。
3. 所有员工和直接主管间应当保持开放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开工报告的内容真实可靠。
七、监督和考核1. 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开工报告的管理档案,追踪记录员工的开工报告情况。
2. 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对员工开工报告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和考核,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不良表现的员工进行批评和警告。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工报告的审批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开工报告审批的项目。
第三条审批流程:开工报告按照由项目负责人拟定,经项目部门负责人审核,报送公司领导审批的流程进行审批。
第四条审批要求:审批过程中应确保审批效率和质量,审批人员应准确理解开工报告的内容,根据公司的政策和规定进行审批。
第二章审批程序第五条开工报告的拟定: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和规定拟定开工报告,并注明审批流程。
第六条审核:项目负责人应将拟定的开工报告提交给项目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确保开工报告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七条审批:审核通过的开工报告应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由领导根据公司政策和规定进行审批决策。
第八条报批:领导审批通过的开工报告应报送相应部门备案,并根据需要转发给相关部门,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第九条变更审批:对于开工报告中需要进行变更的情况,应按照相同的审批程序进行变更审批,并将变更后的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条监督检查:公司领导有权对开工报告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审批过程进行评估,确保审批程序的公平、公正和专业性。
第三章审批责任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拟定开工报告,并负责报送审批程序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项目部门负责人: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及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应根据公司政策和规定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批,保证审批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及时对收到的经审批通过的开工报告进行备案,并按照需要进行转发和传递。
第四章审批记录第十五条审批记录:所有的审批过程应进行记录,包括审批意见、审批结果等信息,并保存备查。
第十六条审批归档:经审批通过的开工报告应进行归档,以便日后查阅和参考。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订。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
是一套规范和规定开工报告审批程序和流程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的草稿供参考:
1. 开工报告的编制
a. 开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或相关职责人员负责编制。
b. 开工报告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及范围、项目计划及进度等内容。
2. 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
a. 开工报告需要经过逐级审批,从项目经理开始,依次经过部门主管、总经理等进行审批。
b. 审批人应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内容准确、合理,并符合组织的战略目标和政策要求。
3. 开工报告的审批时间
a. 开工报告应在项目启动前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审批。
b. 审批人应及时审阅并作出审批决定,不得拖延审批时间。
4. 开工报告审批决策
a. 审批人根据开工报告的内容和相关信息,做出是否批准项目开工的决策。
b. 审批决策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5. 审批记录和档案管理
a. 对每一份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和决策应进行记录,并保存在档案中。
b. 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设置和维护开工报告的档案系统,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以上是一个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的初步草稿,可以根据组织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开工报告管理办法
开工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线装修3标工程开工管理,规范开工报告的编制与审批,根据上级单位相关规定,结合本标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二条开工报告分为三级(一)一级开工报告:标段工程开工报告。
(二)二级开工报告:(子)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三)三级开工报告: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第三条开工报告编制计划工程开工前,各级开工报告由工程部根据工期总体筹划、施工计划、工程进展情况,拟订开工报告编制计划,经总工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报指挥部审查。
第四条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一)标段工程开工条件1.项目合同已经签订。
2.现场管理机构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按合同规定已到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已经明确。
3.主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已经完成审核,设计单位的设计交底及现场交桩已经完成。
4.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并按规定程序完成审批。
5.设计单位移交的控制桩点已由标段经理部上级单位精测队完成现场复测且复测结果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6.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7.工程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和“四通一平”(即供电、供水、运输、通讯和场地平整)工作已经完成,有关外部配套生产条件已签订协议;水保、环保、文物保护、安全质量等措施符合要求。
8.相关管理办法已经编制完成,符合规定要求;施工指南、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实施细则和工序、工艺施工要求符合规定要求。
9.标段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并通过法定机构标定和验收合格,或与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办理了委托。
10.主要物资(材料)储备满足开工和连续施工要求,并已完成材料检验、水质化验、配合比选定等必要的试验工作。
11.设备、机具、人员已进场,到场人员(含劳务人员)均经过教育、培训,且考试合格;特种设备已标定、检验、备案。
12.针对标段工程特点、难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保证措施已经制订并按规定程序完成审批。
(二)(子)单位工程开工条件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已经完成审核,设计单位的设计交底及现场交桩已经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图核对工作已经完成;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需完善、优化的变更设计图已到齐,且经核对无误。
开工报告管理制度(五篇)
开工报告管理制度1、工程开工前。
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办理完善各项准备工作,并经项目管理机构批准同意或备案后方开工。
2、合同标段及重点工程开工报审表必须于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报监理单位,由项目管理机构工程管理部核实开工条件。
3、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条件。
(1)承发包合同以签订。
(2)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
(3)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批。
(4)主要施工图纸已经完成复核工作。
(5)主要施工便道已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能否满足开工要求。
(6)施工复测已完成。
(7)征地、拆迁工作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8)工地实验室已经建立,并能满足施工要求。
(9)主要物资(材料)订货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10)施工用主要的机具、设备已进场。
4、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必须于开工前约定时间内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完成审查、审批工作后并报项目管理机构工程管理部备案。
单位工程开工开工条件: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经审批。
3)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
4)单位工程施工图核对工作已经完成。
5)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条件。
6)工点放样已完成,并已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7)“三通一平”已完成。
8)先期施工的试验工作已完成。
5、重要的临时工程开工申请必须由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
其开工报告手续按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程序办理。
6、营业线施工应按程序办理开工报告申请手续。
7、凡新建、停建后复工的施工标段工程及单位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
开工报告管理制度(二)是指组织或企业为了规范开工报告的编写和审批流程,确保项目或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开工报告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项目或工作的准备工作充分,所有相关部门都理解项目的目标和任务,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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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报告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开工报告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开工报告的涵盖内容及审批程序,明确实施责任人,确保施工项目按时开工,杜绝延误开工现象。
2.准备
开工准备
2.1.1 现场实施准备:
(1)人员的工种、资质、数量是否满足开工及施工要求;
(2)施工机械的种类、数量、性能是否满足开工及施工要求;
(3)施工用材料、设备及工机具是否满足开工及施工要求;
(4)现场四通一平及力能供应是否具备开工及施工要求。
2.1.2资料准备
⑴移交资料的格式是否确定。
⑵图纸是否具备施工要求。
⑶作业指导书是否审批完成。
⑷准备报告的编写和审核是否完成。
2.1.3后勤保障
⑴生活临建是否满足居住条件。
⑵医疗、餐饮等条件是否具备。
⑶与相关政府部门手续是否办完。
认真填写开工报告申请单。
开工报告审批流程(见流程表)。
3.填写和审核的规定
开工报告单采用统一格式(见附表)。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省略准备内容中的通用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一般只对项目部申请,由工程部部长审核,生产经理和总工共同批准。
机组整体开工报告由工程部部长编写,单位工程及对内申请开工报告由专业工程师编写,工程部部长审核。
需对外申请的开工报告由生产经理和总工共同审核,审核后执行工程资料对外来往管理制度。
对外申请开工报告必须在计划开工前三天结束内部审核流程;对内申请开工报告必须在开工前结束审批流程。
4.开工报告的存档
对外开工报告在监理批复后,资料管理人员按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存档,并第一时间通知总工、生产经理。
说明:
1.红线为不同意返回线路。
2.监理审批在监理不到位或没有监理工程由甲方审批。
3.该流程在资料管理人员发送前为自动流转。
4.领导审批为生产经理和总工共同审批。
工程开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