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分配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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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煤矿2013年工资结算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
为了完善内部分配激励约束机制,稳步推进我矿内部市场化,更好地发挥收入分配的经济杠杆作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确保2013年度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入分配原则和要求
1、坚持市场化结算原则。继续推行和深化内部市场化运作机制,以内部市场化为手段,本着“为谁服务,向谁要报酬”的原则,突出“效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现职工收入分配公平、合理。
2、坚持“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
3、坚持按劳分配和按技能分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内部工资结算和分配管理办法,合理调整采煤、掘进、井下辅助、地面岗位人员间的工资分配比例,拉开收入差距,加大工资分配向采掘一线、高技能岗位、责任重大岗位及苦脏累险等岗位的倾斜力度。
4、坚持职工收入与业绩挂钩考核的原则。建立科区、班组、个人的层级考核体系。严禁未经考核以岗绩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5、坚持分配公开透明,群众监督的原则。
二、职工收入构成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2013年我矿将核定计划工资总额分解为固定块工资、市场化工资、安全工资三个部分。具体内
容如下:
㈠固定块工资:采掘、井下辅助单位指年功工资、各类带薪假工资(含管技人员)、交通费;地面及机关部门指年功工资、井下津贴、夜班津贴、各类带薪假工资、加班工资、其他津贴、班中餐、交通费等。
㈡市场化工资:指岗绩工资(630元×岗位系数)、采掘及井下辅助单位的井下津贴、夜班津贴、班中餐纳入产品(服务)劳务价格,进行市场化结算的工资。
㈢安全工资:指全体职工从岗绩工资中按30%(270元×岗位系数)的比例切出的用于安全方面的工资。
三、支付形式
1、采掘单位实行采掘产品市场化收购;
2、辅助单位实行固定岗位收购、市场劳务收购、单项工程挣取;
3、地面单位实行岗位收购、市场产品收购;
4、后勤单位实行满意度考核;
5、机关部门实行挣取制。
四、固定块工资结算管理
1、年功工资
⑴支付标准
①1~10年每年工龄津贴标准5元;
②11~20年每年工龄津贴标准10元;
③21~30年每年工龄津贴标准15元;
④31年以上每年工龄津贴标准20元。
⑵根据职工实际出勤工日和本人工作年限,按照相应的年功工资日工资率和考核出勤班数,采用一步计算的办法按月计发,
最高执行100%。
⑶年功工资每年元月份核定一次,工龄按目前工龄津贴的计算方法确定,即年头相减加1。当年出勤工日,采掘工不满200个,井下辅助工不满225个,地面职工不满230个,当年工龄不累加年功工资。
2、井下津贴
①支付标准:采掘工每班30元,井下辅助工每班20元。
②采掘、井下辅助单位按照定额(定员)工数和津贴标准纳入劳务价格考核支付,进行市场化工资结算一并分配。其他井下固定岗位(工种)人员,按照当月井下有效出勤班数和相应的津贴标准,据实结算。
③井下兼职作业人员、管技人员、机关职能部门井下工作满三小时以上的人员,执行井下辅助工津贴标准。
3、夜班津贴
三班作业制的岗位人员夜班津贴支付标准:
①采掘工:15元/班;②井下辅助工:12元/班;
③地面工:6元/班;④地面值夜班:3元/班。
采掘、井下辅助单位按照定额工数、班次和津贴标准纳入产品综合价格考核收购,进入市场化工资结算总额,由单位自主分配。
其他单位按照岗位定员人数、制度工作日、班次、计划出勤率和津贴标准,实行单位夜班津贴费用总包干,超节自负。
4、班中餐
⑴支付标准
①井下采掘直接工每工8元,月标准168元;
②井下辅助工每工7元,月标准147元;
③地面职工每工6元,月标准126元。
⑵发放办法
①采掘、辅助单位职工的班中餐按标准纳入产品(劳务)价格中进行结算,由单位根据个人当月实际出勤自主分配;
②井下科区的管技人员和采掘区队的井下辅助人员,以及从事井上下交叉工作的职工,在井下工作时按井下辅助标准执行,在地面工作时按地面标准执行;
③职工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其他假期期间不享受班中餐;
④职工脱产学习、培训、进修期间在半年以内的,按地面标准执行;学习、培训、进修期在半年以上的不执行;
⑤职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期间和职工疗休养期间,不执行班中餐。
5、其他津贴
⑴回民保健津贴、岩尘补贴:由矿按有关规定考核支付。
⑵班队长津贴、中高级工技能津贴、技师津贴:按矿有关文件规定考核执行。
6、带薪假工资、加班工资
⑴职工带薪假工资:按照《杨庄煤矿2010年职工带薪假工资考核支付办法》执行,工资标准为800元。
⑵加班工资:职工在休息日、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期内确需加班的,必须事先由单位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矿领
导同意(签字),报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并以人员定位或指纹考勤作为支付依据。否则,不予支付加班工资。
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及年休假期内按要求加班的,按规定支付300%的基本工资,法定节假日逢公休日的,公休日顺延。公休日加班的,支付200%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日标准)计算公式:
①法定节假日工资标准=(固定工资800元×岗位系数)÷21.75×300%;
②公休日工资标准=(固定工资800元×岗位系数)÷
21.75×200%。
7、交通费:按在册职工每人每月15元标准支付。
五、市场化工资结算管理
㈠采掘单位
采掘区队市场化工资结算,实行“工程承包制”大包干管理。
1、岗绩工资(630元×岗位系数)连同下井津贴、夜班津贴、班中餐全部纳入采掘产品(劳务)价格,进行产品内部市场化工资结算。
2、采掘生产的产品,实行优质优价、劣质低价支付。如:原煤产量、成巷进尺,通过考核、验收计量,按照《采掘内部市场劳务价格体系》对应的产品价格,进行市场化收购工资结算。同时,与质量标准化挂钩考核结算(见下表)。
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