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物资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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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物资治理制度
1、目的
1.1 为确保物资采购供应满足生产进度、工程质量,并有效操纵物资采购成本,结合经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治理的对象为形成产品过程的要紧结构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料、外加剂、土工防水材料、锚具、支座等以及周转材料和其他对工程成本有重要阻碍的材料。
2、工作标准
2.1 物资主管熟悉中标合同及业主对物资供应方式的规定,工程部按时提供主材需用量、预算单价、技术标准,协助项目主管领导确定物资采购方案。
2.2物资采购采取招(议)标方式,定价过程公开、透明,采购价格低于或等于市场价。
2.3物资消耗实际使用数量小于或等于设计数量,各类台帐齐备、记录完整、信息反馈及时,物资不超耗,不白费。
2.4进场物资质量符合工程质量要求,不出现不合格品进入工程施工的现象。现场材料堆码整齐、抽验频次及仓储方式符合要求。治理有序,始终保持受控状态。
2.5采购、供应有打算,消耗有操纵。债权债务分解及时,工程成本反映真实。
2.6工完料清,扣、付款手续完结,原始票据完整,查询方便。
3、职责
3.1项目经理或托付副经理主管项目物资治理工作,确定物资采购模式(招标、议标等),组织成立招标委员会、《合格供方》评定小组,并主持招标和评定。
3.2物设部职责
3.2.1组织工程、试验等部门进行结构材料《合格供方》评定,组织招标采购,选择价格合理、质量符合技术标准、各项参数符合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规定的物资,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3.2.2依照工程部提供资料和施工队提供需求打算编制月(季)物资采购(申请)打算并组织采购,依照施工进度做好物资供需衔接,负责托付原材料样品试验和进场原材料抽验工作。
3.2.3建立物耗过程的各种台帐,运用限额发料操纵消耗,及时清算劳务队伍费用,进行成本摊销,月末传递财务部,确保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2.4对已完单项工程、单个劳务队所干工程进行核算,及时对比总结物资消耗情况,形成文字资料提交当期项目成本分析会。
3.2.5检查指导项目自设水泥库、火工品库、油库的日常帐目登记及盘点工作,负责治理现场材料在相应库房及露天的贮存、堆码、标识。
3.2.6会同公安治理部门办理火工品库的建设、使用等相关手续。
3.2.7妥善治理物资采购合同,确保物资价格、质量、付款等按合同约定进行。合理安排采购资金,保证物资顺利供应。
3.2.8及时掌握物资价格波动情况并按时上报物资价格信息。
3.3工程部负责提供主材需用量、预算单价、技术标准,协助确定本项目的物资采购方案。配合物设部对所采购原材料的样品、讲明书进行评价,确定合格供方。积极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混合材料,在满足设计及业要紧求的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有价格优势的替代产品。
3.4试验室负责在施工前配合物设部对水泥、外加剂、砂石料等供应厂家货源进行取样、检验,协助确定合格供方。负责对进场的原材料及时取样抽检。
3.5财务部负责材料报销的审核把关以及材料成本核算、周转材料摊销等工作,做到未通过物设部传递的材料单据不接收、不入账。
3.6公安治理部门会同物设部办理火工品库的建设、使用等手续,协助物资人员做好火工品的提货、押运工作,检查、监督火工品库的治理工作。
3.7劳务队设专(兼)职材料员及收料员,要紧负责编制本劳务队所需物资的需求申请打算,及时反映工程需用物资情况,代表本劳务队领取、接收和保管到达工地的物资,组织合理使用,核算物资消耗情况;负责本劳务队工具、机具、材料治理与养护;协助经理部物资人员进行物资盘点、回收、修旧利废及节约工作。
4、治理流程图
项目物资治理工作程序流程图
5、治理流程
5.1物资治理策划
5.1.1工程开工前,物设部应依照工程部提供的要紧物资分工号设计用量、预算单价、技术要求等,对物资治理工作实行策划,确定采购模式、现场治理具体方案,结果进入《项目治理实施规划》,经批准后实施。图纸不全时,工程部可先提供标书预算数量。
5.1.2依照施工组织安排合理设置满足现场要求的临时仓储设施,如水泥库、火工品库、油库、杂料机具库等,将各项制度和仓管人员岗位职责按项目部统一部署置放于醒目位置。
5.1.3熟悉中标合同及业主对物资供应方式的规定,调查周边资源及市场情况,收集潜在供方资料,协助项目部主管领导确定本项目物资采购方案,成立招标委员会、《合格供方》评定小组。
5.2供方评定
5.2.1凡在市场上采购的原材料、产成品和对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重大阻碍的物资,必须进行供方的评定。具备招标条
件的,由物设部填写《招标申请表》,报公司物设部审批后实施。不具备招标条件的,每项物资按程序评定至少三家供应商做为合格供方,采购时议标选择。
5.2.2供方调查、评定内容:
a)法人营业执照、特定产品的认证证书;
b)合格产品的证明,如产品质量证明书、样品实验报告等;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讲明或方案;
c)企业信誉、装运能力、供货能力及供货时刻;
d)产品在局内或其它用户使用的情况和效果;
e)响应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2.3物设部依照调查结果填写《供方调查表》,由项目部主管领导组织物设、工程及试验等有关部门,按分工对调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填写《供方评定表》,经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确定为合格供方。项目自行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业主招标确定的供应商、甲供物资的供应商直接进入《合格供方名单》。
5.2.4物设部建立供方档案,编制《合格供方名单》并在本项目公布,同时报公司物设部备案。供方档案由《供方调查表》、《供方评定报告》及调查评定内容等附件组成。
5.2.5物设部采购或托付劳务队自行采购的,应在物资合格供方名单范围内选择,超出范围的要先按规定程序调查、评定,再进行采购。对供方供应的不合格品采取拒收、退货、终止合同或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等方法处置。
5.2.6物设部每年对供方供货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评价。重点评价其供货质量、服务质量及调查内容中需年检的证据。评价结果填写《供方供货质量分析表》,提出接着定货或终止定货的建议,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更新合格供方名单,上报公司物设部存档并重新在项目公布。
5.2.7一般辅助材料,可由持有上岗证的物资人员在市场上采购,采购的物资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名、厂址、合格证或合格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