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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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建议
为提高我市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水平,预防介水性传染病的发生和化学性物质污染水源造成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市民能饮用到安全、放心、干净的自来水,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对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及其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并对现阶段我市城乡生活饮用水情况作出分析和提出一些建议。
一、我市卫生部门的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市卫生部门对生活饮用水管理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颁发、复核和延续;2.负责集中式供水单位及其二次供水单位的经常性和预防性卫生监督;3.负责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质检人员法律、法规、卫生知识的培训;
4.负责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行政处罚等工作。
二、我市城乡生活饮用水的现状
根据《广东省鹤山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框架规划》2011年7月的资料显示,到2010年底止,全市总人口为37.18万人,全市饮上正规自来水的农村人口13.6万人,饮上简易自来水的农村人口有5.67万人,靠手摇井、大口井、引泉水等分散式供水农村人口共5.63万人,全市自来水普及率为77.41。我市建成集中供水各类大小单位共65家,其中6个单位属于正规自来水,已办理卫生许可证,其余
属于简易自来水。经初步统计,简易自来水供水单位由当地村委自筹自建的规模小、设计不规范、设备简陋、没有完善的沉淀、过滤、和消毒设施、只供水给当地村民饮用,全部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也一直难以监管。这些供水点的水源大都采自山泉水、井水或水库水,在筹备阶段曾对水源水质进行检验,水质检验结果合格才施工。这类水源一般水质良好,少受污染,当地村民也有自觉保护其不受污染的习惯。这些简陋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落成供水后,因经费不足不愿意接受卫生部门的监测。
三、存在问题
1、部分水源防护存在风险隐患,水源保护告示牌形同虚设,水源周边建有禽畜养殖场和无证餐饮店。
2、部分水厂的净化、消毒设施落后,无自动投加设备,使供水质量不稳定。
3、部份供水单位设备陈旧,供水管网老化,又未及时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影响了供水质量。
4、自身检测能力不足,实时自检监控难落实。
5、一些村委会因经济条件所限又要急切解决村民饮用水问题,自建了一些净水工艺不规范、设施简陋的小规模集中式供水设施,供村民饮用,管理不规范,水源保护措施难落实,存在隐忧,一旦水源受污染,容易发生饮水卫生安全事故。
6、一些供水单位在选址、设计建造过程中,没有卫生部门参与,忽略了卫生方面的要求。
五、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共同抓好新改扩建集中式供水设施的申报、选址、设计等工作。
2、加强水厂卫生管理工作,加强水厂管理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政府牵头,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风险隐患排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禽畜养殖场、无证餐饮店进行清理。
4、加快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对老化的管网进行改造。
5、为防止各种原因影响饮水卫生安全,供水单位应定期接受疾控中心抽检,以便能及时了解水质动态。
201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