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闽国土资综[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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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学规模指标表

学校办学规模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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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
用地面积 (㎡/人)
学前教育
托儿所、 幼儿园
小学每班按45 人计算,服务 半径一般为500 ~1000米。容 积率≥0.7,建 筑密度20~ 35%,绿化率≤ 30%。
《福建省教育用 地控制指标》 (试行)、《福 建省义务教育校 舍建设标准(试 行)》
国家级重点中 等职业中学的 建设标准须达 到《国家级重 点中等职业学 校评估指标》
平均指标 建筑面积 (㎡/人) 基本指标 — 规划指标 33.7 41.03 25.7 31.8 24.2 30.8 67 83 67 88 63 79 配置要求 相关依据
用地面积 (㎡)
用地面积 (㎡/人)
《特殊教育学校 建设标准》、《 福建省教育用地 控制指标》(试 行)、《关于加 强城镇公共配套 服务设施建设规 划的意见》
《福建省教育用 地控制指标》 (试行)
一般规模 项目内容 建筑面积 (㎡) 基本指标 18班 盲校 9班 18班 特殊教育 聋哑学校 9班 18班 弱智学校 校园用地 9班 — 3881 42660 — — — 4007 6098 23760 34020 — — — — 5170 6476 23760 36180 — — — 规划指标 8492 36180
学校办学规模指标表
一般规模 项目内容 建筑面积 (㎡) 基本指标 ≤6班 9班 12班 >12班 ≤6班 12班 18班 初等教育 小学 24班 30班 ≥36班 12班 18班 初中 24班 30班 ≥36班 ≤18班 中等教育 24班 高中 30班 ≥36班 ≤24班 中等职业 学校 32班 >32班 — — — — — 17250 19980 46800 59200 63000 37500 39600 74400 92800 97200 — — — — — 11.5 11.1 39 37 35 22.5 21.1 62 58 54 — 15000 30000 — 12.5 23.5 7365.6 8802 10562.4 5280 7110 8880 10800 12960 — 9525.6 11097 13316.4 7080 9450 12240 14250 17100 11700 22248 25380 30456 15540 20970 26280 30000 36000 22500 6.82 6.52 6.52 8.8 7.9 7.4 7.2 7.2 — 8.82 8.22 8.22 11.8 10.5 10.2 9.5 9.5 13 20.6 18.8 18.8 25.9 23.3 21.9 20 20 25 中学每班按50 人计算,服务 半径一般为 1000米,容积 率≥0.8,建筑 密度20~35%, 绿化率≤30%。 《福建省教育用 地控制指标》 (试行) 、《福 建省义务教育校 舍建设标准(试 行)》 、《关 于加强城镇公共 配套服务设施建 设规划的意见》 — — — — 2462.4 4384.8 5848.2 规划指标 2500 3000 3900 5600 2975.4 5734.8 7549.2 2700 3780 4680 6000 6966 13068 17334 平均指标 建筑面积 (㎡/人) 基本指标 — — — — 9.12 8.12 7.22 规划指标 9.9 9.2 8.8 8.8 11.02 10.62 9.32 15 14 13 13 25.8 24.2 21.4 按每千人30座 计算,每班容 纳30座。幼 (托)儿园服 务半径一般为 100~300米。 容积率≥0.6, 建筑密度20~ 35%,绿化率≤ 30%。 《城市幼儿园建 筑面积定额(试 行)》、《福建 省教育用地控制 指标》(试行) 、《关于加强城 镇公共配套服务 设施建设规划的 意见》 配置要求 相关依据

加强临时用地与设施农用地的规范管理

加强临时用地与设施农用地的规范管理
笔者还统计分析了近几年变更调查成果,很明显违法用地得到有效遏制,违法比例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土 地利用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临时用地与设施农用地呈逐年增加趋势。
2问题分析
根据调查情况,临时用地与设施农用地的管理滞后、不规范使用与粗放利用己成为普遍现象,对耕地保护 十分不利。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 2.1 耕地保护没有引起全社会共识,土地资源“一家管、大家用”未从根本上转变为“大家管、大家用”。 2.L l经营者只考虑投资收益,无保护耕地意识。想方设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营者必然对土地最大限度地开 发利用,尽量多占地、地面硬化建设等难以避免。经营者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根本不会考虑耕地保护与将来复 耕,为了节约成本也不会主动采取防止农地污染的措施。 2.1.2村集体与村民重眼前利益,轻耕地保护。因为将耕地租给经营者畜牧养殖、种殖食用菌或加工竹木制品, 可以得到比自己从事农业耕作更多的收益,村集体也可会有一笔收入。在这种利益驱使之下,村民与村集体关 心与保护耕地的观念越来越淡泊。村集体与村民是农村集体土地的主人,主人对自己的土地财产尚且无保护意 识,企业投资者为自身利益掠夺利用土地更是肆无忌惮。
加强临时用地与设施农用地的规范管理
彭小青 (顺昌县国土资源局,福建顺昌,35 3200)
摘要:根据近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情况显示,随着农业现代化发展,临时用地与设施农 用地显著增加,其粗放或掠夺性使用耕地的形势也相应越来越严峻。为更好地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 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临时用地与设施农用地的规范管理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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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部门只重视本行业发展,保护耕地意识差,甚至无视用地法律政策,擅自开工建设。如电力部门因行业 垄断与特殊性,用地没商量;交通部门的公路建设占用耕地普遍存在;烟草部门因地方政府为促进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而支持大力发展烟叶产业均自行选址建设烤烟房、仓库等,从不考虑是否违法违规用地。 2.2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明显不够。 2.2.1 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没有常态化,不能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开工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等建设,待遥 感监测图斑下发到实地核实调查时,大部分建设己成为现实。 2.2.2 土地执法监察对发现的土地违规违法行为制止收效甚微,进行处罚更是阻力重重。特别是大部分的临时 用地与设施农用地建设,多数得到乡镇政府甚至县(市)政府的支持,基层国土资源所与县(市)国土资源监 察大队就算得知情况也阻止不了。因此,目前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某种意义上已陷入十分被动状态,执法监察 人员也逐渐丧失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 2.3地方政府与有关部门对农业设施建设的引导不到位。

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试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闽国土

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试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闽国土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5〕58号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提高工业项目集约用地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指标(试行)》印发给你们,各地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规定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联系。

附件: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指标(试行)二〇〇五年二月十六日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试行)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三、本控制指标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阶段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工业企业和设计单位编制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

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的,应与本控制指标共同使用。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五项指标构成。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五项指标。

具体如下:(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三)绿地率最高不得超过35%;(四)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得低于30%;(五)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集中建设的行政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不得超过15%;单独选址的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五、投资强度按地区、行业确定,在具体应用本控制指标时,首先根据表2确定项目所在城市的等别,再根据表1确定各行业分类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4.06.11•【字号】闽自然资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闽自然资规〔2024〕1号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现将《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6月11日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依法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何种幅度的行政处罚进行裁量时,适用本办法。

依法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在履行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职责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依法实施土地行政处罚,行使裁量权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原则。

应当依照法定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处罚种类、幅度内行使,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应当将教育先行、鼓励主动整改与实施处罚相结合,教育和引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法守法。

(三)过罚相当原则。

处罚结果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避免行政处罚畸重畸轻,避免轻责重罚、重责轻罚。

(四)公平公正原则。

对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近的不同违法个案,应当适用相同或者相近的裁量标准。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用途分类管理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用途分类管理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用途分类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9.09.23•【字号】闽国土资综〔2009〕225号•【施行日期】2009.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用途分类管理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9〕225号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土地用途涉及土地使用权能,明确土地用途分类,是做好土地供应审批和土地登记的前提条件,也是切实保障土地使用权人和相关物权人权利的基本依据。

针对目前我省有些地方在土地供应环节土地用途分类混乱,导致土地使用权能模糊,以及土地供应审批与登记难以衔接等问题,现就进一步规范土地用途分类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正确执行国家土地用途分类标准2007年8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实施了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该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对照上述土地类别划分标准,属于建设用地的类别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建设用地涉及地类的一级类别、二级类别及其内涵详见附件1。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应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准确理解其内涵,在办理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审批、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土地登记等相关手续时,应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按照国家分类标准界定建设项目用途,防止出现用途不清、分类模糊等现象。

二、着力规范土地供应环节中的土地用途管理各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具体建设项目土地供应审批的各个环节中,必须按照土地用途分类国家标准正确引用或填写土地用途,不得笼统填写一级分类或二级分类的用途名称。

大学新校园区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思考——基于《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稿)》

大学新校园区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思考——基于《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稿)》
中图分 类号 : U 8 .4 T 9 4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62— 3 8 2 1 )4— 3 6— 5 17 4 4 (0 10 0 1 0
Co r lo o s r to a o a f r u v r iy n w sr cs:f m h t uain o nt o fc n t uc i n l nd qu t o ni e s t e dit i t r tesi lt f o p o
解读了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稿下简称控制指标主要内容及其重要参数结合92指标福州地区某普通高等院校新校园区建设用地个案比较分析新校园区建设用地相关参数认为该控制指标总体上全方位地有力控制了教育用地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现实指导意义为了更有利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并满足高校可持续发展需要尚需在控制指标某些条款进一步斟酌修订如
(r l e in eeitrrtd Wi ne a l o ecnt ci n l ct nfr nvr t ta vr o )w r nepe . t a xmpe fh o s u t nl dal a o u i s y i s e h t r o a o i oa e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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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精心整理附件1: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项目分值评估标准A级指标B级指标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校园用地 61、校园选址和布局合理,校园封闭,建有围墙和校门,配有升旗设施,整体美观庄严。

(2分)2、校园用地面积达到办学规模相应标准,小学生均不低于15平方米,初中生均不低于20平方米(不含学生食堂宿舍用地)。

(4分)校舍面积81、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办学规模相应标准,小学6班、12班、18班、24班、30班分别生均不低于6.7平方米、5.8平方米、5.0平方米、4.7平方米、4.4平方米;初中12班、18班、24班、30班分别生均不低于6.6平方米、5.8平方米、平方米、5.4平方米、5.2平方米(不含学生食堂宿舍面积)。

(3分)2、班班有标准教室,使用面积小学每间不小于52平方米,初中每间不小于56平方米(2008年开始新建的教室使用面积小学每间不小于61平方米,初中不小于67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1.12平方米。

课桌椅配备齐全,尺寸规范,表面平整。

(2分)3、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的间数和使用面积达到办学规模相应标准。

(2分)4、厕所符合卫生标准,使用方便。

小学女生15人设一蹲位,男生30人设一蹲位和1米小便槽;中学女生20人设一蹲位,男生40人设一蹲位和1米小便糟。

新建教学楼应每层设厕所。

(1分)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活动场地 41、体育运动用地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运动场设有200米环形跑道,附设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运动场设有300米环形跑道,附设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3分)2、绿化科技用地小学每生至少1.5平方米,初中每生至少2平方米。

(1分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实验室 51、小学科学教室(科学活动室)1间(37班以上2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71平方米,仪器室(实验教师办公室)、准备室各1间(37班以上各2间),每间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43、23平方米。

《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闽国土资综[2007]31.

《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闽国土资综[2007]31.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福建省建设厅闽国土资综…2007‟31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教育局: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规范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管理,提高教育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决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我省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试行指标控制管理。

现将《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印发给你们,各地各有关部门在项目的用地预审、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用地审批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规定执行。

附件:《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建设厅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一、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现我省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的管理水平,适应我省教育事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制定教育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1.2 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我省教育(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学校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1.3 本控制指标是编制、审批教育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确定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是编审初步设计、核定和审批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尺度。

1.4 本控制指标内容包括:(1)校舍建筑用地(含教学及教学辅助设施、办公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等);(2)体育活动用地和停车场用地(仅限高校);(3)集中绿化用地。

1.5 幼儿园及学校教学和教学辅助设施、办公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规划控制指标,参照《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的规定执行。

1.6 本控制指标以生均用地面积指标(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计算生均用地面积)表述,教育用地项目必须符合本指标标准。

全国中小学生均用地标准汇总表知识讲解

全国中小学生均用地标准汇总表知识讲解

一级二级三级12班600人18班900人24班1200人30班1500人6班270人12班540人18班810人24班1080人30班1350人校园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3.8 3.8 3.83333 2.23 2.23 2.23 2.23 2.230.25参照《关于切实做好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教育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闽教发〔2010〕57号)生均校园用地(平方米/人)25252524222120242220181815生均校舍面积(平方米/人)109.5910.398.789.38.97.67.1 6.59不包括寄宿、食堂面积生均体育用地(平方米/人)101010 3.3 3.3 3.3 3.3 2.3 2.3 2.3 2.3 2.32生均食堂使用面积(平方米/人)0.90.90.90.90.90.90.9 1.03 1.03 1.03 1.03 1.03生均宿舍使用面积(平方米/人)3333333 2.4 2.4 2.4 2.4 2.4 1.8生均绿化科技用地(平方米/人)2222222 1.5 1.5 1.5 1.5 1.52生均教学用房面积(平方米/人)7.077.077.078.227.267.07 6.397.647.6 6.14 5.79 5.22生均行政用房面积(平方米/人)0.910.910.91 1.180.990.910.850.950.940.790.730.68普通教室(每间面积*间数)67*2467*2467*2467*1267*1867*2467*3061*661*1261*1861*2461*3054*N幼儿园的N代表班数,如果寝室与活动室合一,面积应为90平方米梯形教室/合班教室(平方米)22022022011015019023070100130160190仪器标本准备室(每间面积*间数)43*843*843*823*423*523*623*761*161*161*186*186*1物理实验室(每间面积*间数)96*496*496*496*196*196*296*2化学实验室(每间面积*间数)96*496*496*496*196*196*196*1生物实验室(每间面积*间数)96*396*396*396*196*196*196*186*186*186*186*286*2音乐教室(每间面积*间数)75*175*175*173*173*173*173*173*173*173*273*273*2140*1幼儿园音体活动室可以合一美术教室(每间面积*间数)96*196*196*196*196*196*196*186*186*186*186*186*10.740.740.890.80.74①一级达标高中要求有独立的实验楼,达标高中要求至少配备1间相应的多媒体演示系统②生物实验室,小学指自然教室套教未包含学生宿舍、食堂,初、高中宿舍面积按5平方米/寄宿生,食堂按1.5平方米/就餐生;小学宿舍面积按4平方米/寄宿生,食堂按1.72平方米/就餐生生均生活服务用房(平方米/人)0.74参照文件总体要求参照《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闽教发〔2007〕113号)①高中参照《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闽教基〔2007〕42号);②初中、小学参照《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闽教综〔2009〕54号)0.710.720.750.670.620.6中小学建设规划标准汇总表(样2)学校类别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备注第 1 页,共 2 页一级二级三级12班600人18班900人24班1200人30班1500人6班270人12班540人18班810人24班1080人30班1350人参照文件中小学建设规划标准汇总表(样2)学校类别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备注体育器材室(每间面积*间数)63*163*163*163*163*163*163*1音乐器材室(每间面积*间数)21212123*123*123*123*123*123*123*123*123*1美术器材室(每间面积*间数)21212123*123*123*123*123*123*123*123*123*1计算机教室(每间面积*间数)96*296*296*296*196*196*196*186*186*186*186*286*2语言教室(每间面积*间数)96*296*296*296*196*196*296*286*186*186*186*186*1心理咨询室(每间面积*间数)18*118*118*118*118*118*118*118*118*118*1科技活动室(每间面积*间数)18*418*418*418*218*318*418*518*118*218*318*4通用技术实践室(每间面积*间数)96*296*296*296*196*196*296*286*186*186*186*286*2小学、初中指劳动技术教室卫生保健室(每间面积*间数)14*314*214*214*114*114*214*214*114*114*114*214*214*1体育活动室/馆(平方米)10001000100070010001300130030670670670670基本要求初、高中不少于300平方米学生阅览室(平方米)34034034018126134042070120170220270基本要求1.5平方米/座,根据具体生数设置座位数:一级达标高中按12%,二、三级达标按10%,初中按8%,小学按5%多媒体教室(每间面积*间数)96*296*296*2地理教室(每间面积*间数96*196*196*1历史教室(每间面积*间数)96*196*196*1生物园(平方米)300300300地理园(平方米)300300300厕所(平方米)192192192104149192235459213316620315*N幼儿园要求每班均要1间,N 为班数说明:高中以基本办学规模24班计算,一级、二级、三级达标在校舍建设标准上并无特别区别,只有一级达标要求独立的实验楼;卫生室使用面积一级要求不少于40平方米,二、三级要求不少于28平方米;其他区别在软件管理上:实验仪器一、二级要求每人一组,而三级可以两人一组;计算机网络一级达标要求覆盖整个教学活动场所,而二、三级只要求覆盖专用教室、教育管理场所;体育器材一、二级要求选配按40%,三级按30%;图书馆管理一级要求按I 类要求,二、三级按Ⅱ要求;食堂管理一、二级要求按B 级要求,三级按C 级要求;还有师资、财产管理等①高中参照《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闽教基〔2007〕42号);②初中、小学参照《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闽教发〔2007〕113号)与《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闽教综〔2009〕54号)③幼儿园参照《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配套教学用房和部分生活用房要求第 2 页,共 2 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5.05•【字号】闽政〔2017〕16号•【施行日期】2017.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方案的通知闽政〔2017〕1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福建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2017年5月5日福建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控制,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福建加快发展和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按照“框定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要求,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控制,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支撑。

(二)主要目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十三五”时期,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0.28万公顷(154万亩)以内;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5.73万公顷(986万亩)以内(上述两项指标以国家下达的为准)。

——提高建设用地强度。

“十三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2%;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增长15%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强化规划总体管控一是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按照城镇由大到小、空间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将城市(县城)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全省永久基本农田1609万亩,并上图入库、落地到户,严格实行永久保护。

DBJT_13-127-2010_福建省城市用水量标准

DBJT_13-127-2010_福建省城市用水量标准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127-2010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1697-2010福 建 省 城 市 用 水 量 标 准Standard for Urban Water Consumption of Fujian Province2010-09-28发布 2010-11-01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 建 省 城 市 用 水 量 标 准 Standard for Urban Water Consumption of Fujian ProvinceDBJ/T 13-127-2010J 11697-2010主编单位: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城市建设协会批准单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0年11月01日2010年 福州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城市用水量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10]46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局:由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福建省城市建设协会主编的《福建省城市用水量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 13-127-2010,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关于同意福建省《福建省城市用水量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的函建标标备[2010]147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你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城市用水量标准>备案的函》(闽建科函[2010]141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697-2010。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原福建省建设厅闽建科[2008]38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教育局: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规范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管理,提高教育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决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我省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试行指标控制管理。

现将《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印发给你们,各地各有关部门在项目的用地预审、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用地审批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规定执行。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建设厅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一、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现我省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的管理水平,适应我省教育事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制定教育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1.2 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我省教育(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学校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1.3 本控制指标是编制、审批教育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确定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是编审初步设计、核定和审批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尺度。

1.4 本控制指标内容包括:(1)校舍建筑用地(含教学及教学辅助设施、办公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等);(2)体育活动用地和停车场用地(仅限高校);(3)集中绿化用地。

1.5 幼儿园及学校教学和教学辅助设施、办公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规划控制指标,参照《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的规定执行。

1.6 本控制指标以生均用地面积指标(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计算生均用地面积)表述,教育用地项目必须符合本指标标准。

福建省综合改革试点镇规划导则(试行)主要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福建省综合改革试点镇规划导则(试行)主要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福建省综合改革试点镇规划导则(试行)主要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3目录第1章总则 (1)第2章试点镇主要专项规划的制定 (3)2.1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3)2.2道路工程专项规划 (9)2.3给水工程专项规划 (14)2.4排水(污水、雨水)工程专项规划 (17)2.5电力工程专项规划 (21)2.6通信工程专项规划 (26)2.7燃气工程专项规划 (31)2.8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33)2.9绿地系统和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37)2.10专项规划成果的组成和统一格式 (44)第3章试点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 (46)3.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及编制管理规定 (46)3.2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及深度 (46)3.3 试点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分类和指标控制体系 (48)3.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53)3.5规划成果 (53)3.6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的使用说明 (57)编制说明《福建省综合改革试点镇规划导则(试行)》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闽政[2010]4号《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编制的,力求指导21个试点镇科学编制规划,为各设区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政策引导和为各规划设计单位提供技术指导,是试点镇编制和实施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

本导则针对试点镇的特殊性及发展建设的实际需求,在遵循国家、省有关城市、镇现行城市规划规范和标准并参照国家相关在编标准和相关课题研究成果基础上编制而成。

导则分二期发布,第一期为总体规划,第二期为主要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导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适用范围和强制性内容进行解释,由编制单位负责对具体技术内容进行解释。

导则由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

由于导则(尤其是专项规划部分)为初次编制,难免存在一些不足和缺漏,希望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研究所(地址:福州市营迹路4号,邮政编码:350003,邮箱:fjplan@),以便修订时参考。

福建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回顾与思考

福建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回顾与思考
第 3卷 第 1 O期
21 年 1 01 0月
赤 峰 学 院 学 报 (科 学 教 育 版 )
Ju n l f i n iest (ce c o ra Chf gUnv ri sin e& e u ain o e y d ct ) o
V0I3 No 1 _ .0 Oc . Ol t2 1
图书馆 、 实验科研 用房等 建筑 用地 , 次系统 、 首 全面 地建立 用地控制指标体系 , 从根本上解决 了教育用地 指标不合理 、 用地无定额 的问题 , 防止教育项 目圈地行 为, 高学 校建设 提
地 征收、 供地审批手续。建设项 目凡未列入 劁 拨用地 目录》
范 围 的 , 律采 用 有偿 使 用 方 式 供 地 。 一 二是 控 制 经 营性 房地 产 用 地 一 次 性 出让 面积 。 在 全 国 率 先 建 立 实 施 宗 地 出 让 面积 限 额 制 度 , 政 府 于 2 0 省 0 6年 下
实行差别地 价政策 , 实行 工业项 目的产 业类型 、 用地 定额 、
建筑容积 率与地价相挂钩的办法 。第一, 对符合 国家产业政 策、 于我 省鼓励发展 、 属 列入省重点建设计划或产业调 整振
兴 规 划 且 用 地 节 约 集 约 的 重 大 项 目, 行 优 惠 的 地 价 政 策 , 实

1 80一
项 目节 约集约用地水平 。
( ) 强土 地 资 源 市 场 化 配 置 三 加

先组织开发应用 ” 建省建设用地供应备案 与在线监控系 福
统 ”现改名为“ ( 福建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 与监 管系统 " , ) 并
是全面 实施工业用 地招 拍挂制度 。按照 国务院关于
建立实施 了旨在加强土地批后监管的各项工作制度: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中小学校舍土地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中小学校舍土地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中小学校舍土地登记发证有关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
【发文字号】闽国土资综[2010]193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0.08.18
【实施日期】2010.08.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中小学校舍土地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国土资综〔2010〕193号)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土地登记发证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做好中小学校舍土地登记发证,是加强学校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切实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近期要对当地中小学校用地登记发证情况进行一次摸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加快做好登记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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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泉州慈山财经学校下放泉州市管理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泉州慈山财经学校下放泉州市管理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泉州慈山财经学校下放泉州
市管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4.28
•【字号】闽政文[2007]132号
•【施行日期】2007.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泉州慈山财经学校下放泉州市管理
的批复
(闽政文[2007]132号)
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要求泉州慈山财经学校管理体制下放的请示》(闽财人〔2007〕13号)悉。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试行)》(闽委发〔2004〕14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泉州慈山财经学校管理体制下放,由原省财政厅主管下放为泉州市政府管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中小学校舍土地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中小学校舍土地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中小学校舍土地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0.08.18•【字号】闽国土资综〔2010〕193号•【施行日期】2010.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中小学校舍土地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193号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土地登记发证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做好中小学校舍土地登记发证,是加强学校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切实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近期要对当地中小学校用地登记发证情况进行一次摸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加快做好登记发证工作。

二、认真做好登记发证的咨询服务,对土地权属合法的中小学校舍用地,受理一宗,办结一宗。

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要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支持教育、依法依规”的原则,及时组织进行调处。

对经调处无法达成协议的,要及时提出意见报请市、县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对历史上未批先建的中小学校舍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依法处理后,可按规定给予补办有关土地审批手续。

土地登记时,按照用地批准情况确定土地权属性质,分别予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

四、对在实施校安工程建设中需要异地筹建的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各地要全程做好用地服务工作。

在项目选址、可研阶段,要先期介入,主动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实地踏勘和论证,及时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受理用地申请后,应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土地权属调查等工作。

对符合供地条件的,要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及时交付土地。

要开辟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登记“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做到特事特办、特事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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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福建省建设厅
闽国土资综…2007‟316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教育局:
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规范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管理,提高教育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决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我省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试行指标控制管理。

现将《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印发给你们,各地各有关部门在项目的用地预审、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用地审批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规定执行。

附件:《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一、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现我省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的管理水平,适应我省教育事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制定教育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1.2 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我省教育(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学校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1.3 本控制指标是编制、审批教育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确定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是编审初步设计、核定和审批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尺度。

1.4 本控制指标内容包括:(1)校舍建筑用地(含教学及教学辅助设施、办公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等);(2)体育活动用地和停车场用地(仅限高校);(3)集中绿化用地。

1.5 幼儿园及学校教学和教学辅助设施、办公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规划控制指标,参照《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的规定执行。

1.6 本控制指标以生均用地面积指标(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
办学规模计算生均用地面积)表述,教育用地项目必须符合本指标标准。

二、基本规定
2.1 教育用地项目的规划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勤俭办学。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以改善教学工作条件,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为目标,综合考虑教育用地项目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要求,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用地规模。

2.2 教育用地项目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加强社会协作,充分利用城市已有的基础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科学合理、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地。

改建、扩建学校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各项设施。

2.3 新校(园)区的建设用地,应根据土地的类别和所需数量,进行多方案的比较确定,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应提出节约用地的措施,从技术、经济方面论证用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4 高等教育申请用地时,应提交规划总平方案和建设计划,如需分期建设,还应提交各期建设内容、用地规划指标、动工期限、建成期限、办学期限等书面承诺。

涉及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的,应附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普通高等院校建设计划和规划总平方案分期供地;前一期项目
未动工建设的,下一期项目不予供地。

未能动工建设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2.5 高等教育用地指标中未包括起伏较大不适于进行建筑的山地以及河流、池溏、湖泊等,除农场、林场、牧场、树木园、生物实习园外的各种专门实习用地,规模较大的学校的垃圾转运场等。

2.6 普通高等学校在工程的规划与建设中必须科学合理、节约用地,尽量集中紧凑地进行布置,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建筑容积率。

教室、图书馆、实验科研用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等项建筑的平均层数不低于4.5层,建筑密度≥25%;食堂、风雨操场、会堂、仓库及一些生活福利附属用房的平均层数不低于
1.5层,建筑密度≥35%。

2.7 教育用地项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不得超过表
2.1的规定。

有条件的学校要结合活动场地铺设草坪,尽量扩大绿化面积。

表2.1 教育用地项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指标
注:大学、专门学院、高职、高专中的体育院校建筑容积率≥0.65。

2.8 教育用地项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期建设,不得圈占和闲置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三、教育用地控制指标 3.1 本控制指标中的人均用地标准为最高限额,在项目设计、审批时只能减少,不得突破。

3.2 学前教育用地指标不超过表 3.1 的规定。

表 3.1 学前教育用地指标生均用地面积 (平方米/人 15 14 13 13 办学规模(班级数)学前教育≤6 9 12 >12 3.3 初等(小学)教育用地指标一般不超过表 3.2 的规定。

表 3.2 初等(小学)初等(小学)教育用地指标生均绿化用地生均校园用地总指标 (平方米/人 (平方米/人 1.5 1.5 1.5 1.5 1.5 1.5 25.8 24.2 21.4 20.6 18.8 18.8 办学规模生均校舍用地生均体育活动用地(班级数) (平方米/人 (平方米/人初等教育≤6 12 18 24 30 >30 13.3 12.7 10.9 10.1 9.3 9.3 11 10 9 9 8 8 注:小学每班按 45 人计算,表中校园用地总指标未含学生宿舍面积(5.7 平方米/人和学生食堂用地面积(2.5 平方米/人,按实际人数增加。

3.4 中等(中学、中职)教育用地指标不超过表 3.3 的规定。

表 3.3 中等(中学、中职)中等(中学、中职)教育用地指标 6
中等教育办学规模(班级数)≤12 18 生均校舍用地 (平方米/人 12.9 11.3 10.9 10 10 13 12.5 11.5 11.1 11.1 39 37 35 生均体育活动用地 (平方米/人 11 10 9 8 8 10 9 9 8 8 18 16 14 生均绿化用地 (平方米/人 2 2 2 2 2 2 2 2 2 2 5 5 5 生均校园用地总指标 (平方米/人 25.9 23.3 21.9 20 20 25 23.5 22.5 21.1 21.1 62 58 54 初中 24 30 >30 ≤18 24 高中 30 36 >36 中等职业教育≤24 32 >32 注:中学每班按 50 人
计算,上表初、高中用地指标部分未含学生宿舍面积(5.7 平方米/人和学生食堂用地面积(2.5 平方米/人。

3.5 高等教育用地指标不超过表 3.4 的规定。

表 3.4 办学规模(人)>10000 5000-10000 ≤5000 >10000 5000-10000 ≤5000 高等教育用地指标体育建设用地(平方米/人)高等教育综合大学、师范、民族、理工、农林、医学类院校财经、政法、外语类院校体育、艺术、公安类院校校舍建设用地(平方米/人)绿化用地(平方米/人)停车场用地(平方米/人)校园用地总指标(平方米/人) 34.2 36.6 38 27 29 31 50 54 58 8.8 9.4 10 9 10 10 13 14 15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4 4 4 4 4 4 4 4 4 59 62 64 52 55 57 79 84 89 >8000 3000-5000
≤3000 注:本表含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3.6 特殊教育用地(指盲人、聋哑学校和弱智学校)指标不 7
超过表 3.5 的规定。

表 3.5 特殊教育盲/聋哑学校校园用地盲校聋校弱智学校校园用地特殊教育用地指标生均用地面积平方米/ (平方米/人) 67 83 88 63 79 办学规模(班级数)办学规模(班级数) 18 9 9 18 9 四、附录 4.1 人均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学生总人数。

4.2 建筑容积率=项目总建筑面积÷项目建筑总用地面积。

4.3 建筑密度=(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
×100%。

4.4 绿化率=项目绿化用地÷项目建筑总用地面积×100%。

4.5 项目总用地面积不包括代征土地面积。

主题词:国土资源教育用地指标通知抄送:省教育厅、建设厅、本厅领导、有关处(室),存档。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7 年11 月 19 日印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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