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不应该实行遗产税一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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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问候到场各位,今天,我方的观点是中国应该实行遗产税。
遗产税作为一种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征收对象一般是高收入者,能有效地抑制社会成员间拥有财富差别过于悬殊的现象,防止社会财富过分集中,缓解贫富悬殊的矛盾。当前,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期,但是富二代奢靡炫富之风,儿童业主购房,个人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等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如何更好的引导分配方式,维护社会公平,人们就遗产税是否要在中国实行提出了思考。对此,我方判断的标准是实行遗产税能否更有利于国家的发展。下面我方将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从必要性方面来说,征收遗产税一般是在社会财富积累到一定阶段,贫富差距达到一定程度时推出的,这与我国目前的状况非常相近。近年来我国的基尼系数就一直维持在国际警戒线的附近,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现象日益突出和严重。针对现状,开征遗产税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遗产继承会造成机会上的不平等,使得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危害社会的稳定。而开征遗产税,以再分配的形式将一部分富人的遗产转为国家所有,从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意义上,体现社会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有利于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缓解贫富悬殊的矛盾,促进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税制层面上,开征遗产税可以填补中国现行税制中的一项空白,不仅有利于完善中国的税制,还有利于完善财产登记制度,是逐步完善中国税制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二从可行性方面来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收入渠道多元化,个人收入水平有了普遍提高,为遗产税的征收提供了良好的税源基础。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实行、以个人财产的申报、登记、管理等制度已逐步落实,中国不动产转让市场、证券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市场等均已建立,在税源控制分析方面我国已有一套相对完整的体系。从遗产税的草案到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的遗产税策略,国家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也为中国遗产税的开征提供了保证,让遗产税具备了一定的社会法律基础。
第三从现实意义方面说,有效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中国人口众多,富裕群体规模大、发展快,遗产的社会存在面广,开征遗产税,对于公民个人来说,税负不重,税量不大,可以增加政府有效宏观调控经济的手段,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稳步增长。同时,开征遗产税后,亦能在—定标准上有效控制公民个人资产占有量,引导了资金的社会投向渠道,把部分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建设资金或社会公益、福利资金。国家在基础建设方面将更完善,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对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中国开征遗产税的时机已成熟,它将成为调节国家和个人收益的合理分配,维护社会安定,缩小贫富差距的有力手段,更有利于国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