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置房建设模式比较研究
如何做安置房建筑规划方案设计
安置房建筑规划方案设计一、总体规划1.1项目背景为解决城市中存在的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我公司作为责任房地产开发商,参与了这一社会责任工程。
本次项目位于城市西部,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规划建设住房1200套,并配套学校、商业街等公共设施。
本规划方案旨在通过设计合理的建筑布局和精心选择的建筑材料,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宜居的居住环境。
1.2项目定位本项目定位为“经济适用房”,旨在为低收入群体提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住房。
建筑设计将尽可能降低成本,同时兼顾实用性和美观性。
1.3规划原则本规划方案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贴近市民生活:尽可能缩短住房与公共设施之间的距离,方便居民日常生活。
(2)注重绿化:合理利用空地种植绿色植物,提高空气质量,美化环境。
(3)安全可靠:建筑结构稳固,保证居民生活安全。
(4)节能环保:选用环保建材,设计合理通风采光系统,减少能源浪费。
1.4总体规划布局本项目总体规划分为住宅区、公共设施区和商业街区三部分。
住宅区占地面积80%,包括多层住宅楼、联排别墅等不同类型的住房;公共设施区占地面积15%,包括学校、健身房、社区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商业街占地面积5%,提供餐饮、购物等服务。
1.5建筑设计住宅建筑将采用简约现代风格,外墙颜色以浅色为主,突出简洁大方的设计风格。
建筑结构将使用钢筋混凝土框架,保证建筑安全可靠。
建筑材料将选择环保、耐用的材料,如无公害涂料、高强度玻璃等。
1.6景观设计为提升项目整体的美观性,我们将规划建设休闲公园、花园等景观设施,增加绿化面积,打造宜居环境。
1.7交通规划为方便居民出行,我们将在住宅区规划多条主干道和小巷,同时设置交通指示牌、停车场等设施,确保交通秩序良好。
1.8安全设施为保障居民生活安全,我们将在项目规划内设置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同时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巡逻,确保小区内安全有序。
1.9环境保护我们将尽量减少噪音、污染,建设垃圾分类回收站、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保护周边环境。
住宅房地产项目代建模式研究--毕业论文
三、代建制体现专业化分工
一个产业内的分工水平是由市场大小决定的。伴随着建设产业市场的扩大,进一步的专业化分工成为市场扩大的必然结果,而这种专业化分工又带来了管理方式的变化和演进.如何更加有效的整合产业领域如策划、设计、施工等要素,使其在相同的约束条件下更加充分的提高建设效率,节约建设资金,成为市场主体面对的重要问题.代建制正是建设产业专业化分工对管理方式变革要求的必然结果[2]。
三、项目管理知识没有积累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是临时的。通常采取行政部门组建基建指挥部的方式来组织建设,“项目开了搭班子,工程完了散摊子”、“只有一次教训,没有二次经验”。
厦门乌石浦花园安置房项目
厦门乌石浦花园安置房项目乌石浦花园安置房由厦门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包,乌石浦花园安置房位于厦门湖里区乌石浦社区,总建筑面积11.3万㎡,工程总造价约为3.3亿。
主要包括土建及安装工程、地下2层地下室,地上分为住宅、商业裙楼等4栋超高层单体。
实际应用EVALUATION人员组织架构厦门华远建设集团旗下子公司厦门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乌石浦花园项目,以该项目为试点项目,应用BIM5D管理平台进行精细化管理,根据项目制定BIM应用标准,以输出企业的数据库为目标;技术部分由集团BIM技术中心负责,广联达BIM实施顾问辅助。
应用部分:由现场BIM应用团队对接反馈,贯彻落地应用。
项目难点:1. 难以把控与监管现场实际桩基础施工进度。
2. 管桩施工的质量管控不好监管。
3. 进度款结算时,往往容易出现扯皮现象,造成大量人力的浪费。
BIM应用内容1. 平台后端对围护桩/工程桩施工过程质量管控进行设置;2. 通过手机APP记录施工过程进度,质量信息,并对其进行汇总分析;3. 利用BIM数据,进行进度报量;BIM应用流程1. 建立桩基施工图BIM模型;2. 确定BIM5D平台管控流程以及管控点;3. 深化桩基BIM设计模型,增加桩编号的等相关信息;4. BIM应用后端流程设定;5. 桩基跟踪应用计划编制;6. Bim5d手机端桩基应用培训;7. 成果整理及应用意见反馈整理;BIM实施应用过程1.建立桩基施工图BIM模型BIM中心建模人员建立围护桩/工程桩的几何模型,模型信息包括定位和几何尺寸,并对每根进行桩进行编号,统一命名(GZ _xxxx或WZ_xxxx);BIM技术中心建模人员对围护体系和桩基础(必要时含地下室结构)进行BIM模型整合,分析碰撞或冲突问题。
项目部负责复核,并将问题反馈给设计/业主处理完善。
桩基系统2.模型导入BIM5D进行跟踪设计项目部施工员负责编制施工流水段及提供围护桩/工程桩桩进度计划,并明确相关的责任人。
厦门集美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厦门集美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1. 前言为了规范厦门集美区安置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维护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社会稳定,厦门市集美区的执法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厦门集美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2. 安置房建设基本原则2.1 住房建设与存量房合理布局和发展根据《厦门市规划建设条例》和《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在城市规划中,安置房应当考虑现有居住区、公共设施、交通条件等因素,通过合理布局和发展,提高居住舒适度及居住环境质量,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2.2 完善编制方案和征收补偿制度在征收土地用于安置房建设时,应当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透明度的补偿标准,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确定补偿费用。
同时,应当强化建设项目民主决策机制,注重听取群众意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3 保障货币补偿与安置房配置相适应在安置房建设中,应当根据征收农户的实际情况,安排合适的安置房,并在此基础上合理配置货币补偿,保障征收农户的基本生活条件。
2.4 建设绿色环保住房在安置房建设中,应当遵循绿色环保理念,构建绿色住房生态系统,推行可持续发展。
建设中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建筑材料和技术手段,尽可能减少建筑废弃物以及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
3. 安置房管理政策3.1 安置房交付前的验收和维护针对安置房交付前验收的问题,应当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确保交付房屋质量。
同时,建立和健全安置房物业维修及管理制度,保障安置房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3.2 健全安置房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安置房交易市场体系,推行能源建筑标识(GB/T 50378-2019)应用,加强对房屋信息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商品房交易的公开、公平和透明。
3.3 严格居住管理,确保安置房符合规定使用强化安置房的居住管理和监控,加强安置房的维护,规范商标共有和产权发育管理,加强无房家庭的监管和管理。
4. 监管及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5.06.15
•【字号】厦府办〔2015〕108号
•【施行日期】2015.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
行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
厦府办〔2015〕10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安置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经研究,同意对《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厦府办〔2007〕266号)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第三条第(一)款调整为:“本规定所称的安置房是指由政府建设或收购的,用于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和其他由政府负责拆迁的建设项目的安置用房,以及用于落实侨房政策、危房改造、政府土地收储的安置用房和由市政府确定用途的政策性住房”。
二、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调整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项目所在区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市住房保障办给予办理安置房核销、交房手续,并开具专用票据”。
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调整为:“用于落实侨房政策、危房改造、政府土地收储的安置用房和由市政府确定用途的政策性住房所需安置房指标的核定、核销、配售程序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安置房交房程序有关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0〕247号)同时废止。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15日。
公共政策的回应性评估_以厦门保障性住房政策为例
THE SOUTH OF CHINA TODAY 2009.08今日南国2009年08月(总第133期)今日南国THE SOUTH OF CHINA TODAY NO.08,2009(Cumulatively ,NO.133)2006年以来,厦门市借鉴新加坡公共组屋的经验不断推进保障性社会住房政策,并取得很好的成效,被相关部门誉为“厦门蓝本”。
厦门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原本由经济适用房、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廉租房、安置房组成,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低收入阶层。
为解决住房保障夹心层问题,自2008年8月以来,厦门市又推出针对中下阶层的保障性商品房,自此厦门市形成由保障性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三部分组成的有机住房保障体系,力图与商品房体系实现无缝衔接,一起形成面向全体市民的住房体系。
一、回应性评估理论简介回应性是政策评估的重要标准,这一标准的特殊性在于它本身就是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统一。
一方面,通过对政策对象回应性的分析会使政策评估主体对政策效果进行直观的测量、描述和判断,从而进一步了解政策效果成功与否。
另一方面,回应性评估的对象是社会公众,对其的分析与研究必定可以了解到相应群体对政策的满意度,并进一步认识其需求、偏好和价值观,并最终以此为基础对政策进行价值判断。
综合分析国内外学者的观点,本人认为政策回应性评估有狭义与广义的区别。
狭义的回应性指回应度,以国内学者陈振明为代表,他认为回应度“指政策实施后对特定团体需求的满足程度。
以政策回应度为评估标准,其目的是从整体上衡量政策对社会的宏观影响。
一项政策,只要政策对象认为满足了自己的利益要求,焕发出较高的热情和积极性来促进社会进步,政策的回应度就高;反之,政策的回应度就低。
”他把回应度作为政策对象对公共政策的满意度的重要体现,并把它作为衡量政策的优劣与成功与否的标准之一。
广义的回应性是以美国学者威廉·N ·邓恩为代表,他认为,政策评估的回应性是指“政策运行结果是否符合特定集团的需要、偏好或价值观的程度”。
厦门 安置房标准
厦门安置房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厦门市政府对安置房的选址有严格规定。
安置房应当位于城市的合适位置,周边环境应当良好,交通便利,公共设施完善。
应当远离污染源,确保居民的生活环境清洁卫生。
安置房的建筑设计也要符合相关标准。
建筑结构应当稳固耐用,符合防火、抗震等安全规定。
建筑外观应当美观大方,符合城市的整体风貌。
安置房的户型设计也至关重要。
一般来说,安置房的户型会有多种选择,包括一室一厅、两室一厅等不同户型,以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
安置房的室内装修也应当简洁实用,符合居民的实际需求。
除了以上方面,厦门市对安置房的配套设施也有明确规定。
安置房应当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如厨房、卫生间等,并且应当有电梯、供暖设施等现代化设备。
小区内应当有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以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最重要的是,厦门市对安置房的价格也有一定的标准。
政府会根据当地的房价水平和家庭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安置房的价格,并且会给予一定的补贴和贷款支持,以减轻居民的负担。
厦门市政府对安置房的标准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不仅要求在数量上有保障,而且在质量上也有一定的要求。
通过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居民的配合,相信厦门的安置房会越来越好,为城市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篇示例:根据厦门市政府发布的《厦门市城市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厦门市的安置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筑面积标准:安置房的建筑面积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一般为每户建筑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这样可以保证安置房的居住空间足够,能够满足家庭基本的居住需求。
二、装修标准:安置房的装修标准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通常包括地板、墙面、天花板、门窗等基本装修,保证房屋的基本使用功能完好。
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安置房所在区域应该具备基础设施完善,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同时还应该有配套设施,如学校、医院、商业服务等,方便居民的生活和工作。
四、环境卫生标准:安置房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应该得到保障,公共区域应该具有一定的清洁卫生程度,保证居民的居住环境舒适和健康。
安置房工程代建开发方案
安置房工程代建开发方案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规模的不断增加,我国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城市更新和改造项目,其中包括了安置房工程。
安置房工程代建是指政府委托相关企业进行安置房的建设、开发和管理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对安置房工程代建开发方案进行详细探讨。
二、安置房工程代建的意义和目标1. 意义安置房工程代建是政府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代建模式,政府可以将土地资源和资金运用效率最大化,提高项目建设速度,最大限度满足城市居民的住房需求。
同时,代建模式也可以刺激社会资本的投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2. 目标安置房工程代建的目标是打造高品质、低成本、可持续发展的住房产品,满足不同层次市民的住房需求。
同时,代建项目还应该注重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安置房工程代建的主要内容1. 土地征收和规划在安置房工程代建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土地征收和规划。
政府需要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安置房建设的地块。
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需要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确保建设的安置房项目符合城市用地政策和规划要求。
2. 建设规划和设计建设规划和设计是安置房工程代建的重要环节。
政府可以委托专业的设计公司进行项目规划和设计工作,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和设计方案。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环境影响、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3. 施工和监理安置房工程的施工和监理是代建过程中的重点工作。
政府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工作,同时还需要委托专业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4. 管理和运营安置房工程代建完工后,还需要进行项目的管理和运营。
政府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项目管理和运营工作,包括日常维护、安全保障、环境保护和社区服务等。
《厦门安置房建设模式比较研究》
《厦门安置房建设模式比较研究》[摘要]安置房建设是推进各类拆迁的前提和基础,是目前各项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这些年,为推进安置房建设,各地都积极探索有效的建设模式。
厦门舍弃了过去的收购企业已建成房源作安置房的模式,也较少采用合作建设安置房的模式,而是实行项目代建制。
代建制相比于收购模式,优点十分突出。
对此,我们结合安置方式等问题对收购模式和委托代建模式从安置实物、经济成本、居民意愿、后续管理、建设周期及居民未来就业等方面作了较全面的比较,提出要不断致力于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完善模式,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
[关键词]安置房;建设模式;安置方式;政策创新;和谐共赢安置房建设已成为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置房建设是推进各类拆迁的基础和前提,关系到城市建设与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到政府诚信、关系到社会稳定,是目前各项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一项民心工程。
本课题对厦门安置房建设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的路径和对策建议,以期在推进厦门深度城市化、实现城乡一体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实现新突破,为打造“五个厦门”创造条件。
一、厦门安置房建设概述所谓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以及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买卖除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要受当地政府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安置房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因为重大市政工程建设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按照有关方面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置商品房,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之间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被安置人购买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商品房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限制,即可以自由上市。
厦门市委市政府将拆迁安置房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体系予以统筹推进,按照最适宜居住的环境和最便捷的出行原则,拿出很好的地块,与高档住宅区同时规划建设安置房等社会保障性住房。
厦门保障房发展历程
厦门保障房发展历程厦门作为中国的沿海城市,保障房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
在这个时期,厦门开始面临房屋供应紧张的问题。
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大量涌入,房屋供应不足已经成为城市面临的头等大事。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厦门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发展保障房。
在1998年至2003年间,厦门市推动了一批大型的保障房项目。
这些项目包括鼓励开发商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以及采取土地入股的方式来降低房屋价格。
通过这些举措,厦门成功解决了一部分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
2004年,厦门市政府开始大力推进保障房建设。
该市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项目的开发,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保障房供应。
厦门市政府通过购买商品房、自建房屋和土地入股等方式,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大量的保障房。
同年,厦门市政府还设立了专门的保障房管理机构,负责保障房项目的规划和管理。
从2005年开始,厦门市政府推动了一系列的保障房政策。
该市积极创新保障房的供应模式,采取“租购并举”的策略,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保障房供应。
一方面,通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来解决居民的租房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建设限价商品房来解决居民的购房需求。
通过这样的双重供应模式,厦门成功满足了不同层次人群的住房需求。
在厦门市政府的努力下,保障房的建设在过去的几年里取得了显著成果。
截至2021年,厦门市已建成了大量的保障房项目,并将保障房纳入城市规划和住房保障体系。
这些保障房项目不仅提供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还包括了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等多种形式的保障房。
厦门市政府还积极探索保障房供应与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社会保障机制的有效对接,为广大低收入人群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总的来说,厦门保障房的发展历程可以看作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从最初的紧急需求解决到现在的多元供应模式,厦门市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中不断探索和创新,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了更多的住房选择和保障机制。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需求不断变化,厦门市政府将继续深化保障房制度改革,努力打造人居环境更优美、社会保障更完善的城市。
安置房设计建筑方案
安置房设计建筑方案安置房是指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安排的居民提供的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因城市拆迁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住房问题。
在设计和建筑安置房方案时,需要考虑到不同居住需求、住房面积和功能布局等因素,以确保居民能够享受到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首先,在安置房设计建筑方案中,需要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建筑布局。
通过合理的规划,能够充分利用土地面积,最大程度地提供居民的住房需求。
同时,需要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以及居民的文化背景等因素,合理选择建筑风格和外立面设计,以使安置房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其次,在安置房设计建筑方案中,需要考虑到居民的不同居住需求。
在平面布置上,应尽量满足居民对私密空间和公共空间的需求,平衡居住品质与居住密度。
同时,在安置房的功能布局上,应充分考虑到居民的生活习惯和日常需求,例如合理规划厨房、卫生间、卧室等功能区域,以提供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
此外,在安置房的建筑材料选择方面,要注重环境友好和结构稳定性。
应尽量选择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建筑材料,减少建筑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在安置房的结构设计上,需要确保房屋的耐久性和抗震性,以确保居民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安全。
另外,在安置房的室内设计上,需要注重舒适性和人性化。
例如,室内空间应该充足,并提供足够的采光和通风。
同时,在室内装饰和家具选择上,应注重功能与美观的结合,给居民提供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
最后,安置房的设计和建筑方案中,要充分考虑到居民的安全和便利问题。
例如,在安置房内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紧急逃生通道,提供灭火器和消防报警器等安全设备。
同时,应考虑到居民的出行需求,规划合理的道路和交通设施,方便居民出行。
总之,安置房设计建筑方案的核心是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
通过合理规划土地资源、满足居民不同居住需求,注重环保和结构稳定性,加强室内设计和设施设备的人性化考虑,将会为居民提供一个理想的住房选择。
关于厦门、福建、上海三地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和投资控制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厦门、福建、上海三地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和投资控制情况的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完善省属代建项目投资控制工作管理机制,推动和促进我省代建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我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广东工业大学课题项目组对厦门市、福建省及上海市的投资主管部门、代建项目管理机构进行了学习和调研,并走访了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三地地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实施情况(一)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情况厦门市从1993年开始代建试点,试点范围是部分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及社会公益性项目。
经过不断的摸索与实践,专业化管理项目建设的优势逐渐凸显,为此,市政府于2001年7月、2002年3月相继出台了《厦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厦建法〔2001〕6号)和《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实行办法》(厦府〔2002〕42号),明确市重点项目和土建投资总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市级财政性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性项目全面实施代建制,力推项目建设的专业化管理。
厦门市由市重点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办”,归口市住建局管理)负责代建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代建单位不是招投标产生的,而是由项目业主在市建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代建单位名录中选定,并与之签订代建协议(若使用单位为事业单位,则须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盖章方能生效;对于市级重点项目或投资额度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则由市发展改革委主导项目业主共同确定)。
代建单位经选定后,按照代建协议负责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招标选择设计和施工单位、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以及工程建设、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等全部或大部分的建设管理工作,并可在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按照相应比例收取代建费。
代建单位无需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函,但需接受项目业主的监督与检查,市重点办及有关政府部门在项目建设常规管理机制的基础上,通过统一主材甲供、造价审核、工程巡视、强化施工监督及项目建设后评价等方法,促进代建单位规范工作。
安置房代建管理之浅见
() 1业主与代建方的关系
安置房建设 的业 主单位往往是政府 。政府与项 目法人 的 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 的关 系。如 果政府是 项 目的出资人 , 则 政府还是项 目财产 的终 极所有者 。总之 , 按照 现代企业 制 要
而呈上升趋势 , 为减少 这部分费用开支 , 也会要 求代建 单位将
作者简介 : 曾跃煌 (9 8 5 , , 1 5. 一) 男 福建厦 门人 业务经理 经济师 研究 方 向: 经济管理 。
义的设计一建造一体化的方式。在项 目的实施中总承包商,
可 以根据业 主的“ 目 计任务 书” 项 设 的要 求 , 提供从项 目策划
盾 , 少 了项 目的成本 和工 期 ; 减 在选定承包 商时 , 设计方 案 把 的优劣作为 主要 的评标 因素 , 了投资人/ 保证 投资主体 可以得 到 高质量 、 高满意度 的工 程项 目成果 , 投资人/ 投资 主体也 可 得 到早期 的成本保证 。 点是 : 缺 投资人/ 资主体无法 选择设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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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yw rs P oetAgn o srcinC nrl mpe nain e od : rjc; e t n t t ; t ; l C u o o oI mett o
“ 代建 制” 是对我 国政府 投资 的公益 性建设 项 目管理 模
式进行市场化改革 的重要举措 。“ 建制 ” 有 “ 代 含 代建 ” 制 和“ 度” 重含 义 :代建” 两 “ 是指投资人将建设项 目委托给专业化工
之一 。
1厦 门安置房代 建项 目市场的现状和特点
根据厦 门“ 十一五 ” 市规划 战略 , 门城 市发展 要按 照 城 厦 “ 优化 岛内、 拓展海湾 、 扩充腹地 、 城乡互动” 的开发原则 , 快 加 推进两 大基 地 、 四个 中心 建设 , 提升 城市 整体水 平 和经济 总 量 。在这种形势下 , 然要建 造大 量的安置 房 以满足城 市快 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6•【字号】厦府办[2007]266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厦府办〔2007〕26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我市安置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范围内安置房的建设与管理,包括建设计划、项目建设、配售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安置房是指由政府建设或收购的,用于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和其他由政府负责拆迁的建设项目的安置用房,以及用于落实侨房政策、危房改造的安置用房。
安置房应严格按本规定配售并专项用于所批准的安置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售,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按照总量控制、集中管理、按计划建设的原则,全市安置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售、统一管理。
第五条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全市安置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市国土房产、发展改革、规划、财政、侨务、监察、审计等部门及各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安置房建设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市住宅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住宅办)依据本规定具体负责实施全市安置房的建设与管理。
市征地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具体负责实施安置房指标分配管理。
各区建设局或区政府指定的其他安置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区安置房管理部门)依本规定具体负责本区安置房的建设,并协助市住宅办做好本区安置房管理工作。
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形势研究
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形势研究一、研究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开展,不仅涉及到城市发展规划、土地资源配置,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深入研究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形势,对于指导城市规划建设、保障被征收群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厦门市是中国东南沿海的重要港口城市和经济中心,也是中国优秀的旅游城市之一。
随着城市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推进,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
在征收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征收程序不够规范,补偿政策不够完善等。
对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形势进行系统研究,对于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城市建设进程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形势分析1. 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现状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是指政府根据规划需要,对符合征收条件的土地和房屋实施收归国有并重新配置的行为。
近年来,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征收范围不断扩大。
随着城市发展规模的不断壮大,征收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既包括城市内部的土地和房屋,也包括城市周边的农村土地。
征收的目的越加多元化。
除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更新改造外,征收的目的还包括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
征收程序逐步规范化。
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对征收程序的监督和管理,使得征收过程更加规范化。
征收补偿政策不断完善。
政府加大了对征收补偿政策的力度,提高了被征收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尽管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在实际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征收程序不够规范。
一些征收行为缺乏严格的程序和管理,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的现象。
征收补偿政策不够完善。
在一些征收项目中,被征收群众对补偿政策存在不满,认为政府给予的补偿不够合理。
征收程序公开透明性不足。
征收过程中,政府对于征收的程序和条件并没有做到公开透明,导致一些争议和矛盾。
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
土地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权限不清晰的问题。
关于尽快推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货币化的建议——以厦门市湖里区为例
( 2 ) 产权置换实际成本高 。我 市集 体土地住宅房 屋征收安
置 长 期 以 来 采 取 产 权 置 换 为 主 的 方 式 。看 似 安 置 成 本 较 低 但 实 际 上 安 置 房 成 本 还 应 包 括 安 置 房 地 块 的 土 地 出 让 收 入 损 失 和 安 置 过 渡 费开 支 。我 区 近 年 出 让商 品 住 宅 用地 最低 楼 面 价 都
在8 7 6 8元 z 以上 , 同样的地块建 了安 置房就减 少了地 价收入 。
元/ 月; 现 行标 准 为两 年 内每 平方 米 l 5元侗 , 两年 以 上 3 0 元, 月) 。 目 前全 区 每 月 需 支 付 过渡 费 约 1 5 8 5万 元 , 全年共需支付约 】 . 9
置 返迁 问题 也长期 困扰我区 , 为此 , 湖 里区建议 要切实 推动安 置货 币化的实施 。具体情况 如下:
工作 。
建房困难 。 如美仑花园、 金林湾花园பைடு நூலகம்B区 ② 部分安 置房已建成
或 基本建 成 。 但旧村改 造却因各 种原因未 能启动 , 造 成已经建 成 或将要 建成的 安置房不 能投 入使用 ,例如 钟宅新 家圆安置
房、 上湖洪塘安置房 、 蔡塘安置房 。 ③ 部分早 期建 设的 安置房建
经济管理
关 于尽快推行 集体 土地房 屋征收安置货币化 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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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厦 门市湖里区为例
叶 燕玲
( 厦 门市湖里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 , 福建 厦门 3 6 1 0 0 0 )
摘 要: 在 调查厦门市湖里区土地房屋征 收安置情况的基础上 , 分析 了厦门市湖里区土 地房屋征收 安置情况等现状及存 在豹问题 , 探 讨 当前存在 问题 韵对策, 同时 , 较 系统地研 究了如何推动集体土 地房屋征收安置货 币化 难题解决的 办法等, 以期对 厦门市湖 里区稚进 下一步安置货 币化的建议 。 关键 词 : 房屋征收; 安置货 币化; 城 市化
安置房建设方案情况汇报
安置房建设方案情况汇报安置房是指为了安置因城市建设而拆迁的居民而建设的住房,是政府重点资助的项目之一。
在我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拆迁数量不断增加,安置房建设也日趋重要。
本文对安置房建设方案的情况进行汇报。
一、安置房建设方案的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不断增长,城市中心区域的土地逐渐稀缺,城市深部的土地成为城市化进程的新方向。
这就需要对城市的内部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实现城市空间利用的高效和科学。
在这个过程中,拆迁安置也就成为了“城市化的牺牲品”。
而在拆迁后,如何给予被拆迁居民一个合适的安置,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因此,安置房建设成为了政府关注的重点,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安置房是保障人民权益的一种方式,能够有效解决由拆迁带来的合法权益损失问题。
其次,安置房建设对于维护城市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安置房建设方案的实施情况在我国,各地都在加大安置房建设的力度。
一方面,政府加大了对安置房建设的投入,以确保安置房的数量和质量。
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制订了一系列的安置房建设方案,以合理分配安置房资源,实现公平和公正的安置。
二、1 安置房建设的投入情况安置房建设需要各级政府的资金支持。
近年来,国家财政对安置房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同时也将安置房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的重点项目之一。
2018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发布,大幅提高了对安置房建设的补贴标准。
据统计,2019年,全国实现了2.9万亿的投资,其中有56.6%用于安置房建设。
二、2 安置房建设方案的制定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各地都制定了不同的安置房建设方案,以确保安置房建设方案的实施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同时,各地方政府也在不断修改和完善安置房建设方案,性质转变为一项长期的工程。
三、安置房建设面临的问题安置房建设面临着许多问题,如安置标准不一、政策规定不足、居民诉求得不到满足等等。
同时,由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一些地方的安置房供大于求,而一些地方的安置房供应不足。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林安置房一期工程变更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地方式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林安置房一期工程变更国有建
设用地土地供地方式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4.13
•【字号】厦府〔2022〕172号
•【施行日期】2022.04.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林安置房一期工程变更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供地方式的批复
厦府〔2022〕172号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高林安置房一期工程-06-08B44地块及地下室连通通道”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性质由划拨变更为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协﹝2022﹞44号)、《关于“高林安置房一期工程-06-08B47地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性质由划拨变更为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协﹝2022﹞4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高林安置房一期工程06-08B44、06-08B47两个地块及两地块之间地下室连通通道(地下两层)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式由划拨变更为协议出让,请你局
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上述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地价征收、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转让条款等有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出让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你局按规定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厦门火车(新)站2#地块安置房塔吊基础优秀设计
厦门火车(新)站2#地块安置房塔吊基础设计方案厦门集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0月目录一、工程概况二、塔式起重机型号及定位的选择三、塔吊桩及基础尺寸四、塔吊桩基础设计(一)编制依据(二)TC5610塔吊基础设计1.塔吊的基本参数信息2.桩基所受荷载的计算分析3.桩基础设计五、塔吊桩基础的施工六、塔式起重机基础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七、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技术措施八、塔式起重机的维护附图一、塔吊总平布置图附图二、塔吊基础预埋件大样附图三、塔吊基础平面布置图附图四、塔吊定位图附图五、塔吊基础大样附图五、TC5610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一、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建设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代建单位:厦门市集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设计单位:中元(厦门)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华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厦门集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北路,由联合地下室、清洁楼、1#楼、2#楼、3#楼、4#楼组成,总建筑面积为51249.44m2。
其中:联合地下室,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主要层高要求为4.00-4.20米,单体建筑面积为7403.94平方米。
清洁楼:建筑高度为7.05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二层(局部一导),主要层高要求为一层3.00米,二层3.90米(局部一层6.90米),单体建筑面积为159.65平方米。
1#楼建筑高度为86.40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二十九层,主要层高是一层、二层3.90米,三至二十九层均为2.90米,单体建筑面积为12736.48平方米(含骑楼122.01平方米,因此计容建筑面积为12614.47平方米)。
2#楼建筑高度为71.90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二十四层,主要层高要求为一层、二层3.90米,三于二十四层均为2.90米,单体建筑面积为8697.69平方米(含骑楼92.94平方米,因此计容建筑面积为8604.75平方米)。
3#楼建筑高度为74.80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二十五层,主要层高要求为一层、二层3.90米,三于二十五层均为2.90米,单体建筑面积为10249.1平方米(含架空46.38平方米,骑楼250.59平方米,因此计容建筑面积为9952.1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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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置房建设模式比较研究[摘要]安置房建设是推进各类拆迁的前提和基础,是目前各项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这些年,为推进安置房建设,各地都积极探索有效的建设模式。
厦门舍弃了过去的收购企业已建成房源作安置房的模式,也较少采用合作建设安置房的模式,而是实行项目代建制。
代建制相比于收购模式,优点十分突出。
对此,我们结合安置方式等问题对收购模式和委托代建模式从安置实物、经济成本、居民意愿、后续管理、建设周期及居民未来就业等方面作了较全面的比较,提出要不断致力于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完善模式,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
[关键词]安置房;建设模式;安置方式;政策创新;和谐共赢安置房建设已成为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置房建设是推进各类拆迁的基础和前提,关系到城市建设与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到政府诚信、关系到社会稳定,是目前各项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一项民心工程。
本课题对厦门安置房建设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的路径和对策建议,以期在推进厦门深度城市化、实现城乡一体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实现新突破,为打造“五个厦门”创造条件。
一、厦门安置房建设概述所谓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以及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买卖除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要受当地政府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安置房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因为重大市政工程建设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按照有关方面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置商品房,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之间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被安置人购买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商品房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限制,即可以自由上市。
厦门市委市政府将拆迁安置房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体系予以统筹推进,按照最适宜居住的环境和最便捷的出行原则,拿出很好的地块,与高档住宅区同时规划建设安置房等社会保障性住房。
市住宅办与全市六个行政区都规划建设了安置房。
到2010年底,已建成安置房项目56个,可提供安置房37500 套。
2011年规划安置房建设项目共有92个:市住宅办直接负责的有17个;思明区9个;湖里区32个;海沧区10个;集美区17个;同安区3个;翔安区4个。
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厦府办[2007]266号)文件精神,厦门安置房建设舍弃了过去的收购企业已建成的房源作安置房的模式,也较少采用合作建设安置房的模式,而是实行项目代建制。
项目代建制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建成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具体来说,代建制就是政府选择有资质的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建设期法人,运用专业化项目管理手段,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项目组织管理模式,以促使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使用”职能的分离,并借助机制、法律、市场三因素对项目投资进行预算硬约束,最终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具体实施中,各地的做法和效果不太一样。
杭州市主要采用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即PE模式);厦门则主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即EPC模式);代建模式还包括代开发回购模式等。
谈到厦门安置房建设模式,必然相应涉及到安置房安置方式的问题。
以厦门湖里区为例,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整体搬迁,异地安置。
一种是就地改造,就地安置。
前者主要针对湖里区辖区东部成片改造区。
后者主要针对金尚路以西的“城中村”,共有15个,采取“整体拆迁,就地安置,地价返还,自求平衡”的改造方式。
二、国内安置房建设模式的探索(一)“杭州模式”:大项目带动当前在全国最具影响的是“杭州模式”。
杭州的实践经验表明,要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关键在于如何解决好“地从那里来,钱从那里来,人往那里去,手续怎么办,安置怎么快”五大难题。
为化解这五大难题,杭州市坚持以民主民生为根本,实行“市级统筹,部门配合,多主体实施”的建设管理体制。
该体制突出大项目带动,完善政策保障,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建委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
通过“大项目带动”,一揽子解决拆迁安置房“五大难题”,成为“杭州模式”的最大特色。
充分利用大项目审批手续统一打包优势,可以切实加快拆迁安置房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办理,有效解决“手续怎么办”的难题。
依托大项目整体推进、不留死角的运行模式,形成建设主体共同出资参与大项目和拆迁安置房建设的局面,统筹解决建设资金筹措与平衡,缓解“地从那里来”、“人往那里去”、“钱从那里来”的难题。
结合大项目推进,及时配套基础设施,降低拆迁安置房小区接入大市政配套成本,加快了回迁安置进程,有效化解“安置怎么快”的难题。
杭州市滨江区的“同步安置法”、“提前安置法”,一改过去的“人等房”,变为现今的“房等人”。
“杭州模式”的突出特点是,在解决农转非居民的安置房过程中,充分考虑被拆迁居民的合理权益,公平公正对待这部分弱势群体。
根据这种模式,一户农转非的居民,一般都有三套拆迁安置房:一套自己居住,一套出租,一套出售。
从而为他们在城市安家落户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实现向市民的顺利转化。
他们的经验就是:要破解安置难,关键是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将工作做到安置群众的心坎里。
(二)“淮安模式”:政府搭台,部门操作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在实践中感悟到,采取“开发商代建、政府回购”的方式,不仅过渡周期长,而且政府回收成本高,房屋的质量也得不到有效的保证。
它们采取“政府搭台、部门操作”的新模式,即由政府征地拆迁,有关职能部门承担建设任务,较好地解决了上述不足之处。
为了让安置房建得快、建得好,他们采取“拆迁未动,规划先行”策略,在实际操作中,凡是开工建设的每一幢安置房,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监督,有效保证安置房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同时,他们还将所有安置小区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国土部门公开挂牌出让,城市资产公司承担摘牌等形式取得。
这样,拆迁户入住后即拥有土地证、房产证,房屋可以随时上市公开交易。
(三)“南通模式”:多方融资,兼防同管在安置房建设资金筹措方面,江苏省南通市则创出拆迁安置房融资新模式。
2008年12月,南通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推进拆迁安置房建设三大机制:完善拆迁需求和建设计划的平衡适配机制;健全地块选址定点的综合论证机制;探索带方案出让用地的操作机制。
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防下滑兼顾防风险”、“管项目同时管资金”的具有“兼防同管”特色的融资新模式:银行在工作机制上进行了四个方面的创新,让政府有效参与管理项目资金调控功能;政府从四个方面实行开放管理,让银行有效介入项目管控,确保贷款安全使用,从而实现了多方共赢——群众赢:可以妥善安置上万户拆迁群众早日搬进新屋;政府赢:可带动经济持续增长,改善民生状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银行赢:可以防范风险,扩大了市场份额,树立了良好的服务品牌;企业赢:企业融资难题得以破解,增强了发展动力和市场信心。
三、厦门安置房建设模式的比较分析(一)厦门安置房建设模式概况厦门安置房建设中,主要采用过三种模式:一种是收购;一种是代建;还有一种是片区开发业主(开发单位)自建。
1. 收购即企业建设,政府收购。
厦门市的实施办法是,市政府对安置房统一规划、统一收购、统一配售、统一管理。
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组织实施。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安置房建设标准进行设计施工。
安置房实行先定价后收购。
安置房收购按经济适用房基准价和审核价两种计价方式实行,开发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计价方式确定收购价后一次性包干。
安置房收购价按审核价实行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设计施工范围和相关计价规定,编制工程预算书及各项费用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和物价局审核批准,并按审核价包干。
为有效控制工程成本,保护被安置人的合法权益,对实行审核价的安置房收购价格实行最高控制价。
如果审核后的安置房平均单价超出最高控制单价的,按最高控制单价收购,超出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安置房收购价由开发成本、租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的。
其中开发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建安工程费配套工程费利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
利润按照征地拆迁费、前期费用、建安工程费、配套工程费的10%计取。
收购包括二种方式:(1)企业自带地建设:由企业利用工业用地或乡镇企业用地建设安置房,建成后由政府统一收购,如:集鑫A、B区、金板家园、名城花园、金汇花园一期。
(2)企业自建:由企业自行征地拆迁,组织建设,红线办在企业名下,并由政府负责收购,如:五通小区A、B区、高林安置小区、马山安置小区。
2. 片区开发业主自建随片区改造开发建设的安置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为片区改造大业主。
如:枋湖改造片区的枋湖A-3安置房、薛岭B-1安置房、后埔C-1安置房、蔡坑安置房等,由禾山建设公司作业主;江头改造片区的合兴小区、嘉盛花园、嘉景公寓、J2安置房、嘉石浦新村等,由湖里区天地公司做业主。
3. 委托代建即由政府(如市建设局、市住宅办或区一级相应部门)做业主,委托国有企业代建,也称代建回购模式。
具体说,是指在政府完成土地整理后,由相应资质的开发商代理建设开发并收取适度酬金(管理费)的安置模式。
安置房建设实行项目代建制,由项目业主即厦门市住宅办或各区安置房管理部门,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作为代建单位,代建费按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计取。
安置房建设资金来源包括项目业主授权代建单位融资、售房收入、财政拨款等。
市住宅办和市财政局建立安置房共管账户,实行专户共同管理,资金专项用于安置房项目建设。
这种模式在开发过程中,一切事宜由代建商总代理,包括计划立项、规划许可、建筑审批等,其造价经审计后据实报销,相当于EPC 承包模式(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的一种),即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承包模式。
如:湖里区的金福缘新城、金禄花园、金汇花园二期、湖边水库蔡塘安置房、前坑后坑安置房、上湖洪塘安置房、下湖安置房、美仑花园、金林湾花园A、B区、钟宅新家园A、B区。
其中湖边水库四个安置房项目就由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代建面积达到近80万平方米。
再如思明区的曾厝垵地块,由厦门东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
代建模式的主要步骤:(1)政府部门公布拟建工程基本情况,包括质量与工期要求以及代建商管理费标准,以及对投标人各方面的资质要求;(2)根据相应法律、法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3)按约定的评标方式,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4)中标人即代建商与政府部门签订代建合同,组织开展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5)代建商在工程竣工且物业公司进驻后,将代建工程移交给委托部门,即相关政府部门;(6)政府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并按照代建商的中标管理费率支付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