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公立医院改革定调: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推行院长年薪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30•【字号】粤府办[2012]110号•【施行日期】2012.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1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0月30日广东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府办〔2012〕39号)有关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县级公立医院(指县及县级市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县级医院)改革试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县级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发展,使医疗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以药补医机制有根本改变,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医疗费用得到合理控制,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争取为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探索新路子。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1.11•【字号】粤办函〔2015〕529号•【施行日期】2015.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5〕52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省府办公厅2015年11月11日广东省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增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综合性和联动性,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有效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省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下放相关权限,给予政策支持。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在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主要目标。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分级诊疗、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湛江公立医院改革定调: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推行院长年薪制
湛江公立医院改革定调: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推行院长年薪制湛江公立医院改革定调: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推行院长年薪制湛江市公布了《湛江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该方案对进一步深化湛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等进行了非常详尽的分工安排。
(一)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1.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
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方式,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或人员总额,逐步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
编制备案制和员额制管理人员均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一体化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按规定自主行使人员管理、内设业务机构设置、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权限。
大力培养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加大全科、儿科、麻醉、急诊、妇产、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
对博士或副高以上高层级人才可采取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对急需紧缺类人才可采取实操、直接面试等方式组织公开招聘。
推进医院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创新评价机制,分层分类科学制定评审标准,突出职业素养、临床能力和业绩等。
2.规范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要加快制定章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
健全院长选拔任用机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年薪制和考核问责制,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
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和人才培养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科研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医联体内资源共享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
公立医院改革规章制度
公立医院改革规章制度一、管理体制改革1.建立科学合理的医院管理机制。
公立医院应当依法设立医院董事会、医院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
2.推行院长负责制。
明确院长对医院整体工作的责任和权力,强化院长的领导作用,提高医院管理效率。
3. 加强医院内部监督。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医院绩效评估,加强对医院各项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二、人员管理改革1.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对医院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2.建立激励机制。
建立岗位评聘制度,实行绩效工资和奖励制度,激励医务人员发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管理机制,优化人才结构,提高医院整体服务水平。
三、医疗服务改革1.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建立健全的医疗资源管理制度,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2.改善医院服务态度。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医院服务环境,提高患者满意度。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控制度,加强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保障医疗安全。
四、财务管理改革1.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对医院财务收支的管理,提高医院财务运作效率,保障医院经济持续发展。
2.优化医疗费用管理。
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制度,规范医疗费用收取和管理,防止医疗费用过高带来的问题。
3.加强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患者医疗费用支付的合理性和及时性,提高医疗服务覆盖面和可及性。
五、信息化建设1.建立健全的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
实现医疗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2.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恶意攻击。
六、社会参与1.加强医患沟通。
建立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和互信,消除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关系稳定。
湛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和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试行
湛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和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1]33号),为贯彻落实《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湛发[2010]7号),积极稳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运转和健康发展,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长效的补偿机制,实现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核定补偿方式(一)补偿范围1、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补助范围。
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按规定核定的人员经费、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等经常性支出和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等专项性支出。
2、对村卫生站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合理补助,对其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和人员业务培训给予一定扶持;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合理补偿,并将其中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二)补偿渠道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付费和个人付费进行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建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政府按服务成本核定补偿。
2、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
3、政府对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站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补助,按行政村数核定村卫生站补助标准。
省财政每年对每个行政村卫生站补助1万元。
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应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补助,并安排乡镇卫生院管理村卫生站的工作经费。
二、核定服务任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
公立医院改制
公立医院改制背景介绍:公立医院改制是指将原本由政府直接管理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这种改制通常涉及医院的管理体制、人员编制、薪酬制度、医疗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改变。
改制目的:公立医院改制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医院的管理和运营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和可及性。
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改制可以激发医院的活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医疗科研和学术交流。
改制内容:1. 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化的医院管理体制,明确权责清单,实行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引入市场化的竞争机制,建立医院评价和监督制度,促进医院之间的竞争,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
2. 人员编制调整: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合理调整医院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
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 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贡献和绩效进行薪酬分配,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动力。
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4. 医疗资源配置优化:根据地区医疗需求和人口分布情况,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平等性。
加强医疗设备的更新和维护,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诊疗能力。
5. 政府监管加强:改制后的公立医院仍然属于公共服务单位,政府需要加强对医院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改制效果评估:改制后的公立医院应进行定期的效果评估,包括医疗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医院运营状况等方面的指标。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改制策略,优化医院管理和运营模式,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案例分析:以某市公立医院改制为例,经过改制后,医院管理体制得到了明确,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意识得到了提升。
医院引入了先进的医疗设备,提高了诊疗能力和技术水平。
2017年湛江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17年湛江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17〕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5〕530号)以及国家、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坚持改革联动、探索创新、分类指导,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
明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
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公立医院,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
探索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全面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2017年上半年,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实现全覆盖。
到2017年底,基本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公立医院综合监管制度五项制度。
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下同)总体降到30%左右;医用耗材收入占比二级医院控制在5%左右,三级医院控制在1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下同)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总体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湛江公立医院改革定调: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推行院长年薪制
湛江公立医院改革定调: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推行院长年薪制湛江市公布了《湛江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该方案对进一步深化湛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等进行了非常详尽的分工安排。
(一)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1.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
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方式,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或人员总额,逐步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
编制备案制和员额制管理人员均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一体化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按规定自主行使人员管理、内设业务机构设置、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权限。
大力培养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加大全科、儿科、麻醉、急诊、妇产、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
对博士或副高以上高层级人才可采取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对急需紧缺类人才可采取实操、直接面试等方式组织公开招聘。
推进医院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创新评价机制,分层分类科学制定评审标准,突出职业素养、临床能力和业绩等。
2.规范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要加快制定章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
健全院长选拔任用机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年薪制和考核问责制,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
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和人才培养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科研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医联体内资源共享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
中共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共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0.12•【字号】湛机编[2010]44号•【施行日期】2010.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机编〔2010〕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湛江东海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湛江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湛江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9〕18号)精神,设立湛江市卫生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食品卫生许可职责。
(三)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划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将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职责划给市卫生局。
(六)将拟订卫生、食品安全、医疗器械和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等有关标准与规范的事务性工作,以及卫生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逐步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七)将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注册以及卫生专业相关考试、职称评审的事务性工作逐步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八)将卫生系统内继续教育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以及技术评估、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的事务性工作逐步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九)将卫生行业业务咨询、行业调研和统计分析、决策论证、资产项目评估等技术服务工作逐步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卫生强市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湛府函〔2016〕276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卫生强市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卫生强市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湛江市卫生强市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计生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12日湛江市卫生强市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2016-2025年)》(湛发〔2016〕13 号),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以卫生信息化为支撑,按照“完善体系、优化格局、补齐短板、均衡发展”的思路,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深化县镇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改革,实行“三医联动”,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促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的均衡发展,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提升县级医疗卫生承载能力,实现“大病不出县”目标,着力建设卫生高地,打造环北部湾医疗卫生中心。
二、工作目标(一)提升市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依托广东医科大学,瞄准医学前沿,抢占医疗卫生制高点,把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打造成为环北部湾现代化“龙头”医院,建设成为省级高水平医院。
2018年,完成总院扩容改造,开放床位2500张,建成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新增2个),打造精准医学、转化医学及生物医学3个医学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海东新院建设(规划床位950张)。
关于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X〕77号)、《X市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X区深化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X〕78号)精神,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科学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围绕构建人民满意的医疗服务体系,以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人员聘用、岗位设置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为重点,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创新管理体制,整合人才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建立符合公立医院特点、人才发展规律、体现岗位绩效和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的人事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服务。
二、主要内容(一)实施编制备案制管理。
依据区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公立医院备案编制总量。
备案编制新进人员,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养老保险、进修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与审批编制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二)完善岗位设置管理。
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
公立医院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确定岗位总量,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确定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自主聘用人员。
人员总量中,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单位人员岗位总量的85%。
实行资格准入制度。
鼓励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对安保、物业、保洁等已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三)实行人员定岗聘用。
公立医院依据岗位设置方案,竞争择优、竞聘定岗。
公立医院审批编制内在岗人员,按照现聘任职务,聘用相应岗位。
现有空编的编制和岗位,可用于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或从X年12月31日前进入公立医院,具有医药卫生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编制外聘用人员中,择优竞聘。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2年湛江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2年湛江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27•【字号】湛府办函[2012]115号•【施行日期】2012.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2年湛江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12〕1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经济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驻湛有关单位:《2012年湛江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2012年湛江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明确医改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府办〔2012〕39号)精神及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相关责任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围绕“全力推动五年崛起,加快建设幸福湛江”的核心任务,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保持医改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既定目标任务打下扎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一)完善医保制度建设,提高保障水平。
1.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负责)2.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公立医院改革管理制度
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公立医院在人员编制、组织体制机制、资源配置等方面存在矛盾和问题,制约了医院的发展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以提高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改革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人员编制管理(1)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和编制备案制。
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三人民医院纳入人员总量控制和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解决县直公立医院现行事业编制数额缺口问题。
(2)优化人员结构。
将事业编制空编专门用于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以及所需关键岗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将事业编制外的用人控制数主要用于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 领导结构管理(1)实行党组织书记、院长分设。
在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同步设立纪委,配备专职纪委书记。
(2)调整领导职数配置。
以公立医院职责为核心,综合医院编制规模。
3. 医疗服务管理(1)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引进国际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
(2)加强医生队伍建设。
加大对医生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医疗技术能力。
4. 公立医院管理与监督机制(1)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评价标准。
提高公立医院的管理效能,减少管理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2)加大监督力度。
严格落实医院质量安全的各项规定,加强医生执业行为的监管。
5. 公立医院与社区医疗机构合作(1)推动公立医院与社区医疗机构的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缓解城市大医院“三难”问题。
三、改革管理制度的意义1. 提高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2. 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3. 促进公立医院与社区医疗机构合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4. 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9•【字号】湛府办函〔2017〕96号•【施行日期】2017.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湛江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计生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9日湛江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17〕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5〕530号)以及国家、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坚持改革联动、探索创新、分类指导,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
明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
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公立医院,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
探索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08•【字号】•【施行日期】2010.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突出问题,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创新体制机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为重。
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民病有所医。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形成有序竞争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统筹兼顾,逐步推进。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兼顾供需双方利益。
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突出重点,先行先试。
坚持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集中精力和资源抓好重点领域的改革和建设。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湛江市医药卫生体制5项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湛江市医药卫生体制5项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8•【字号】湛府办[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湛江市医药卫生体制5项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办〔201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2011年湛江市医药卫生体制5项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3年任务的攻坚之年。
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领导,强化考核,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完成2011年医改工作各项任务。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2011年湛江市医药卫生体制5项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有序推进,根据《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精神及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2011年度医改工作责任书明确的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湛发〔2010〕7号)和《关于印发湛江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湛府办函〔2010〕49号)精神,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
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湛江公立医院改革定调: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推行院长年薪制湛江市公布了《湛江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该方案对进一步深化湛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等进行了非常详尽的分工安排。
(一)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1.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
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方式,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或人员总额,逐步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
编制备案制和员额制管理人员均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一体化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按规定自主行使人员管理、内设业务机构设置、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权限。
大力培养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加大全科、儿科、麻醉、急诊、妇产、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
对博士或副高以上高层级人才可采取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对急需紧缺类人才可采取实操、直接面试等方式组织公开招聘。
推进医院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创新评价机制,分层分类科学制定评审标准,突出职业素养、临床能力和业绩等。
2.规范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要加快制定章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
健全院长选拔任用机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年薪制和考核问责制,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
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和人才培养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科研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医联体内资源共享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
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党委等院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二)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力打造北部湾医疗卫生中心。
3.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
全力支持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到2022年,医院在现代医院管理水平、临床疑难危重疾病救治能力、临床医学研究水平、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以及北部湾地区辐射带动能力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医院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全国综合排名和国际影响力取得新突破,达到省内一流,进入全国百强医院行列,成为北部湾地区医疗高地。
加快推动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市公共卫生医院、市第二中医医院住院大楼和门诊大楼建设、市第一中医医院搬迁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
支持湛江中心人民医院纳入第三轮“登峰计划”,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建成省级高水平现代化肿瘤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建成眼科、妇产科达到省级水平的特色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建成三甲专科医院,市第一中医医院、市第二中医医院建成北部湾区域中医“龙头”医院。
4.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力求通过三年行动,把湛江建设成为全国中医药基层服务改革的引领和示范区,让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老百姓的生活方式,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的总体目标。
构建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中医药信息管理、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中医药人才、中药供应管理等“五个一体化”。
通过办强市级中医院龙头,托管县级中医院,建设紧密型医联体,打通市、县、镇、村中医药服务网络。
依托广东医科大学,建设中医药高职院校,为基层培养应用型中医药适宜技术人才。
充分发挥医保杠杆引导作用,引导群众能在基层看中医,愿意到基层看中医。
同时深化中医药服务医保政策和价格政策,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5.加强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硬件建设。
加快推进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把廉江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三级甲等人民医院,雷州市人民医院、吴川市人民医院、徐闻县人民医院建成三级综合医院;各县(市、区)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水平。
完善县级急救服务体系,加快升级建设5个县(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提高县级急救服务能力,满足居民急救服务需求。
加快升级建设7家中心卫生院,按照二甲综合医院标准,尽快形成服务能力,使其成为县域次级医疗卫生中心,满足辐射范围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相关专科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
全面完成70间乡镇卫生院和1501间公建民营村卫生站转标准化建设,满足基层群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动广东医科大学海东校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校地合作,依托广东医科大学的优质医疗教育资源,大力开展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学历继续教育;进一步扩大订单定向农村卫生人才招生培养规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县域及基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大力开发全科、儿科、麻醉、急诊、妇产、精神疾病等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抓好全科医生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争取在湛江中医学校基础上设立湛江卫生类高职院校,加快推进中医药强市战略,培养更多更好的中医药人才。
6.发展多元化办医格局。
充分满足多层次就医需求,鼓励公立医院以“委托管理”等医联体形式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
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支持社会力量办好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
全面实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医师个人以合同(协议)为依据,可在多个机构执业,促进医师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
鼓励公立医院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全职、兼职制度,加强岗位管理,探索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
医师可按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
鼓励公立医院在职和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
7.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体系规划。
各地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资源配置标准,合理布局公立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增强规划的刚性约束。
立足卫生强市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布局合理、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富有效率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严格按照功能定位提供服务。
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医保支付、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与其落实功能定位、体现公益性改革发展指标挂钩。
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强化问责。
(三)以医联体为抓手,建立促进分级诊疗的分工协作机制。
8.全面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
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
发挥广东省湛江农垦系统优势,以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和广东省湛江农垦第二医院为核心,整合各湛江农垦属下农场医院的医疗和健康养老资源,按照“医养结合”方向,创新经营方式,做实医疗健康养老产业。
进一步深化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与市第四人民医院合作模式,积极探索全面性、紧密型医联体合作模式。
在各县(市)全面推开以县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基础的县镇村一体化管理,重点突破医共体内部人事、医保支付、信息化建设等的制度堡垒,建立起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基层分院)之间的管理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服务共同体。
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
在廉江市县域医共体试点县探索建立区域医联体编制统筹使用机制,医联体内人员流动不受编制性质限制,由牵头医院统筹使用县内一类和二类事业编制。
9.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费用结算,签约服务费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优化服务流程,慢性病患者可以由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
加强签约服务的考核与评价。
10.推动其他形式医联体建设。
以充分发挥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专科优势,与各县(市)级人民医院建立重点专科点对点帮扶关系,建设胸痛分中心、脑卒中分中心、乳腺分中心和肿瘤分中心。
在城区医院专科共建的基础上,鼓励全市三级与二级医院之间,以特色专科为纽带整合力量,形成专科共建、共享机制,补位发展,横向盘活现有优质医疗资源。
鼓励城区三级医院和民营医院以专科联盟形式进行合作。
探索市第二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与湛江奥理德眼科医院建设眼科专科联盟,鼓励民营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
开展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与广州互联网医院的医联体合作试点,建设以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为中心的粤西地区医疗大数据云服务协同创新平台。
11.完善资源和利益共享机制。
按照“人员编制一体化、运行管理一体化、医疗服务一体化”的原则,完善区域医疗资源整合与共享机制、权责一致的引导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双向转诊机制,促进人、财、物等资源的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药品目录、统一的信息平台、统一的质控标准。
对医联体内部因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服务等互有参与业务产生的业务收入、医保基金的结余留用,可按协议约定在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之间进行分配。
12.落实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到医联体内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上转到上级医院,上级医院对上转患者要办理优先诊疗、优先检查、优先住院。
到2020年,三级医院C、D型病例(复杂疑难、复杂危重病例)比例和三级、四级手术占比争取达到50%。
搭建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推动区域医疗信息集成化平台建设为抓手,全面实现区域医疗信息互联互通,为推进分级诊疗提供信息保障。
全面落实全市双向转诊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和转诊指导目录,完善双向转诊程序。
(四)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建立维护公益性的长效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