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机室管理规定
广播电视监测机房规章制度
广播电视监测机房规章制度一、机房设施管理1. 机房设施由设备维护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机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确保机房安全。
3. 机房内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断电,并保持整洁。
二、监测人员管理1. 监测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忠实履行职责。
2. 监测人员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监测水平。
3. 监测人员应保护移动设备的安全,防止丢失或损坏。
三、节目监测管理1. 节目监测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反馈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内容。
2. 对于违规节目,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做好记录并配合后续处理。
3. 节目监测中发现问题应保持冷静,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四、安全管理1. 机房内禁止吸烟、喧哗等行为,保持机房安静、整洁环境。
2. 机房设备定期检查并做好防雷、防火等安全措施。
3. 机房内应配备急救箱和相应急救措施,保障监测人员的安全。
五、数据管理1. 监测数据应及时保存并做好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2. 监测数据应按照相关规定归档管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监测数据不得私自删除或篡改,如有需要,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
六、其他规定1. 机房内不得私自接入外网,保证机房网络安全。
2. 机房内禁止私自插拔设备,如有需要,应有相关负责人员指导。
3. 如需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以上就是广播电视监测机房的规章制度,希望广播电视监测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的良好播出环境,提高监测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感谢大家的配合和支持!。
公司宿舍电视管理制度
公司宿舍电视管理制度一、管理宗旨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宿舍内电视使用的规则和标准,保证所有员工都能享受到平等的观看权益,同时维护宿舍内的秩序与和谐。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提供电视设备的宿舍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电视的使用、维护、节目选择等方面。
三、使用时间1. 电视的开放时间为每天的晚上7:00至11:00,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休息和个人活动。
2. 特殊情况下,如遇重大体育赛事或公司重要活动直播,经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开放时间。
四、使用规则1. 电视的使用应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任何员工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视或在非开放时间内私自开启电视。
2. 员工应爱护电视设备,不得随意调整设置或更改频道,避免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他人观看。
3. 尊重他人的观看权益,不得在公共观看区域内大声讨论或播放私人节目。
4. 如有多人同时希望观看不同节目,应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或轮流选择节目。
五、节目内容1. 宿舍管理部门将根据大多数员工的喜好定期更新电视节目套餐,确保内容的多样性与合理性。
2. 严禁观看含有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节目,以保持良好的宿舍文化环境。
六、维护与报修1. 如电视出现故障或信号问题,员工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
2. 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电视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画质清晰、声音正常。
七、违规处理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提醒或处罚,严重者可能面临取消电视使用权的处罚。
八、反馈与建议员工对电视管理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通过宿舍管理部门的意见箱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管理部门将及时予以回应和改进。
九、实施与监督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电视台制作室规章制度
电视台制作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制作室的管理,维护工作秩序,促进节目制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制作室是电视台的核心部门,负责制作电视节目,是电视台的灵魂所在,应当高度重视制作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视台制作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制作室的主要任务是策划、编导和制作各类电视节目,保证节目质量和观众满意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制作室设有制作部、策划部、编导部、后期制作部等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节目组。
第六条制作部负责节目制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包括节目构思、选题、策划、预算等工作。
第七条策划部负责节目策划和节目方向的确定,制定节目的包装和宣传方案,提供创意和灵感。
第八条编导部负责节目的编导工作,包括节目脚本的编写、导演指导、演员排练等工作。
第九条后期制作部负责节目的后期制作工作,包括剪辑、配音、特效制作等工作。
第十条节目组负责具体节目的制作工作,包括选题、采访、拍摄、编辑等具体环节。
第三章工作制度和纪律第十一条制作室实行正常工作时间制度,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周末和节假日视工作需要安排加班。
第十二条制作室实行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
第十三条制作室实行严格保密制度,工作人员必须保守节目策划和制作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制作室实行奖惩制度,对于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将给予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将给予惩罚。
第十五条制作室实行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工作环境安全,严禁违章操作,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
第四章管理和督导第十六条制作室设立管理人员,负责制作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七条制作室设立督导人员,负责对节目制作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助解决。
第十八条制作室设立投诉处理机构,接收员工和观众的投诉建议,及时处理涉及节目制作的问题。
县广播电视台设备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技术工作与管理规章制度演播室使用管理规定一、演播室用于本台各中心部室、栏目的节目制作。
二、为切实保障演播室的工作正常和安全,各栏目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操作。
外来人员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室内。
三、演播室开放时间依照台里正常上下班工作时间,由设备管理部负责管理,无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再开放演播室。
四、重要节目制作确需加班的,须经部室、栏目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领导同意,凭节目制作加班单提前告知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人员负责制作室加班巡查与管理。
五、不得私自对外使用演播室制作节目,一经发现,由台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对外重要节目需要制作的,必须经过台领导批准。
六、演播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及灯光不得随意调整、移动和更换,确实因为制作节目需要调整的,使用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七、技术部要每周对演播室进行检查和维护,测试主要技术指标,消除故障隐患,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八、演播室内设备在使用中,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技术部技术人员,待检查后再决定是否继续使用,不得擅自处置;因操作不当,非正常使用出现的故障,将视其对设备损坏程度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九、工作使用人员要保持演播室内干净、整洁和卫生,节目制作元成后,切断电源,关闭空调。
节目制作与配音室使用管理规定一、节目制作与配音室用于本台各中心部室、栏目的节目制作,不承担对外的节目制作和复制。
二、节目制作与配音室内不得使用外来的磁带、U盘和软件,不得下载其他机器的工作软件,切实保障系统的安全。
外来人员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室内。
三、节目制作与配音室的开放时间依照台里正常上下班工作时间,由设备管理部负责管理,无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再开放节目制作与配音室。
四、对重要的节目制作确需加班的,须经部室、栏目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领导同意,凭节目制作加班单提前告知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人员负责制作室加班巡查与管理。
五、不得使用设备私自对外制作节目,一经发现,由台处以500 -1000元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2021年电视播出机房值班制度
The gentleman looks behind the people, and the villain looks behind the peopl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电视播出机房值班制度为维护广电系统稳定,保证广播电视局及时处理日常公务、紧急政务、各类突发事件,特制定政务值班制度。
一、局机关政务值班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与政务值班,每个班要有一名值班领导和一名值班人员,局领导实行轮流值周带班,局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轮流值班,由办公室具体安排到人。
二、机关政务值班时间指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周一至周五为中午12:002:30;晚上5:3010:00。
周六、周日为上午8:00晚上10:00;夜间值班(每晚10:00次日8:00)由播出机房值班室负责。
中午和晚上值班电话:,夜间值班电话:。
三、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注意接听电话、接收传真。
、县政府及其他机关要求领取公文或办理其他事项的,要及时交有关领导阅示处理,不得耽误。
对发生的突发性事件、重大紧急情况,要迅速报告值班领导,按领导指示在2小时以内向办、县政府办等部门报告,并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因漏报或报告不及时出现重大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保持政务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随时有人接听,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到手机等其它通信工具上。
五、值周领导和局办公室要对值班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督促,对缺岗的予以通报批评。
重要时期值班领导要亲自在岗带班。
六、值班人员如果因临时有事不能值班的,可自行调班,但事先要向办公室报告。
不能自行调班的,要及时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安排调班。
七、工作日内值班人员上午、下午可分别提前1小时进行日常事务处理和吃饭,确保按时到岗值班。
八,凡因值班不到岗到位、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公司开会电视机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开会电视机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电视机的会议。
三、管理职责1. 信息技术部门负责电视机的采购、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会议电视机的使用和管理。
3. 会议室管理员负责会议室电视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四、使用规定1. 电视机应由会议室管理员负责开启和关闭,确保电视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使用电视机前,需提前向会议室管理员预约,预约时需说明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数等信息。
3. 使用电视机时,需遵守以下规定:(1)保持电视机周围环境整洁,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不得随意更改电视机设置,如需调整,请咨询信息技术部门。
(3)不得在电视机上粘贴、刻画、涂写等损坏电视机。
(4)不得将电视机作为个人娱乐工具,严禁播放与会议无关的节目。
(5)会议结束后,请将电视机恢复至正常状态,关闭电源。
4. 如遇电视机故障,应及时通知信息技术部门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卸、修理。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使用电视机规范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损坏电视机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修订本制度如有需要修订之处,由公司办公室提出修订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修订。
本制度修订后,各部门应认真学习,确保贯彻执行。
八、执行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医院集中电视机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集中电视机的使用,提高医疗环境的质量,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集中电视机,包括病房、门诊、会议室等公共区域使用的电视机。
三、管理职责1. 院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并监督制度的实施。
2. 信息科负责集中电视机的采购、安装、维护和升级工作。
3. 使用部门负责日常使用管理,确保电视机正常运行。
4. 工作人员负责对电视机进行日常检查、保养和清洁。
四、管理制度1. 电视机采购(1)采购前,信息科应与使用部门沟通,了解使用需求,确保采购的电视机符合医院使用要求。
(2)采购的电视机应具备高清显示、稳定的网络连接等功能。
2. 电视机安装(1)信息科负责电视机的安装,确保安装位置合理、美观。
(2)安装完成后,信息科应进行测试,确保电视机正常运行。
3. 电视机使用(1)使用部门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段使用电视机,不得擅自调整。
(2)使用过程中,不得将电视机用于与医疗工作无关的活动。
(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视机,节约能源。
4. 电视机维护与保养(1)工作人员应定期对电视机进行清洁,保持屏幕清洁,延长使用寿命。
(2)发现电视机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解或更换零件。
(3)信息科应定期对电视机进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5. 电视机升级(1)信息科应根据医院需求,定期对电视机进行软件升级。
(2)升级过程中,应确保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电视机运行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电视机损坏或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院办公室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防火安全管理规定(4篇)
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心防火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中心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防火工作纳入会议、展览、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第十三条剧场、报告厅、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和拍摄场所防火安全管理规定(一)演播厅(室)录音室、摄制场所等及其相毗邻的房间,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加热设备、液化石油气灶及明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确因节目效果需要必须使用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时,须报保卫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防火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摄制场所必须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有明显标志和安装应急照明灯,不用的布景道具和无关物品应及时清除,不准在场内乱堆乱放,严禁堵塞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摄制场所内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程。
摄制、演播节目期间的照明灯具和电气设备,应有专业电工安装,不准贴靠布景、幕布等可燃物;配电线路应分别控制,不准使用铝线或铜铝线相接;移动的电器设备应用橡胶软线,导线之间的连接要采用专用插接头座,根据负载正确使用导线,通过人行道部位,应做好保护;暂停或摄制演播结束时,要及时切断全部电源;设在景片上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有过流保护装置,导线应采用双护套线;遮光纸遮光板应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高温灯具不准直接放在可燃的灯板上。
(四)摄制场所须设安全值班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每天摄制、演播结束后由专职消防员和场所安全值班员共同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做好记录,再交接班。
(五)演播厅(室)录音室,摄制场所内的天桥、幕布和场景周围,配电室、灯火操作室等部位,均须配备足够、有效、轻便灭火器材。
(六)摄制场所不准用于展览、展销、开会或接待客人。
公司影音室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影音室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影音室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空间的安全、整洁和高效使用。
我们需要明确影音
室的开放时间和维护责任人。
通常情况下,影音室应在工作日的非工作时间及周末对外开放,以不干扰正常的工作流程。
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
检查、环境的清洁以及预约使用的协调。
对于使用影音室的员工或团队,应当规定必须提前进行预约,并填写相关的使用申请表。
在申请表中,应明确使用日期、时间、预计参与人数以及活动内容等。
这样既可以合理安
排影音室的使用计划,也便于管理人员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在使用规范方面,管理制度应强调对设备的合理操作和保护。
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擅
自操作设备,以防造成损坏。
同时,使用完毕后,应有明确的指引要求使用者将设备恢复
到原始状态,保持室内整洁,并关闭门窗。
安全是影音室管理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制度中应包含应急预案,如遇紧急情况时的疏散
路线和报警程序。
还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的畅通,确保万无一失。
在内容管理上,虽然公司影音室主要用于播放电影、举办小型会议或培训等,但也应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播放或传播违法信息。
管理人员应负责监督内容的合规性,并在必要
时提供技术支持。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员工,管理制度还应鼓励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影音室的功能
和服务。
通过定期的满意度调查或者意见箱等方式,收集员工的反馈,及时调整管理措施,提升影音室的使用体验。
有线电视的规章制度
有线电视的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管理好有线电视业务,保护用户的权益,维护有线电视产业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用户权利与义务1.用户享有收看有线电视的权利,应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2.用户在使用有线电视服务过程中,应遵守有线电视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
3.用户不得利用有线电视服务传播违法信息,如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服务。
4.用户应妥善保存有线电视设备,不得私自拆动,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用户如需要更换有线电视设备或增加服务内容,应提前向有线电视公司申请,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6.用户有权利对有线电视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反馈。
7.用户对公司服务不满意的,可以要求终止服务,并退还未使用的费用。
8.用户不得私自安装、接收其他有线电视公司的信号,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服务。
三、有线电视公司权利与义务1.有线电视公司有权依法经营有线电视业务,提供优质的服务。
2.有线电视公司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和资源情况,调整相关服务内容和费用。
3.有线电视公司负有对用户信息保密的义务,不得私自泄露用户资料。
4.有线电视公司应定期对有线电视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保障用户正常使用。
5.有线电视公司应提供优质的节目资源,确保节目内容合法、健康。
6.有线电视公司应设立客服热线,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意见。
7.有线电视公司不得借助垄断地位或其他手段限制用户的选择权利。
8.有线电视公司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用户进行警告、停止服务等处罚措施。
四、责任和违约处理1.用户如未按时缴纳费用,有线电视公司有权停止相关服务。
2.用户私自拆动有线电视设备或信号干扰他人,一经发现,有线电视公司有权要求用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用户违反规章制度,有线电视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停止服务等。
4.有线电视公司如未能按时提供服务或出现故障,应当进行赔偿处理。
五、附则1.本规章制度经用户和有线电视公司双方同意后生效。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技办字〔2011〕205号附件1——电视中心
附件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二〇一一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编写目的 (1)第二条适用范围 (1)第三条分级保障原则 (1)第二章系统配置要求 (1)第一节供配电系统 (1)第四条外部电源 (1)第五条供配电系统 (2)第二节播出系统 (2)第六条播出控制机 (2)第七条数据库 (3)第八条计算机网络 (3)第九条播出切换设备 (3)第十条辅助播出设备 (3)第十一条播出信号通路 (4)第十二条磁带播出系统 (4)第十三条硬盘播出系统 (4)第十四条网络安全设备 (4)第十五条备用播出系统 (5)第三节直播演播室系统 (5)第十六条视频系统 (5)第十七条音频系统 (5)第十八条辅助设备 (6)第十九条传输链路 (6)第二十条灯光及背景设施 (6)第二十一条视音频系统设备用电 (6)第二十二条延时和切断装置 (6)第二十三条非编设备 (7)第二十四条单边连线配置的卫星传输系统 (7)第四节外场转播系统 (7)第二十五条供配电系统 (7)第二十六条视频系统和音频系统 (8)第二十七条辅助设备 (8)第二十八条传输链路 (8)第二十九条卫星传输系统 (8)第五节总控系统 (9)第三十条信号调度系统 (9)第三十一条时钟系统 (9)第三十二条辅助设备 (10)第三十三条信号处理设备 (10)第三十四条节目传输系统 (10)第三十五条信号监测系统 (10)第三十六条内部通话系统 (11)第三十七条通讯设施 (11)第六节节目集成平台系统 (11)第三十八条基带播出系统 (11)第三十九条传输(TS)流播出系统 (11)第四十条信号源 (12)第四十一条传输系统 (12)第四十二条监测系统 (12)第七节设备、电力和环境监测系统 (12)第四十三条设备监测系统 (12)第四十四条电力和环境监测 (13)第八节机房环境 (13)第四十五条机房环境 (13)第四十六条机房安全防范 (13)第九节维护器材 (14)第四十七条备品备件 (14)第四十八条维护工具、材料和仪器仪表 (14)第十节灾备与应急播出 (14)第四十九条灾备与应急播出系统 (14)第三章运维与技术管理 (14)第一节直、转播管理 (14)第五十条转播管理 (14)第五十一条直播管理 (15)第五十二条SNG业务管理 (15)第二节播前管理 (16)第五十三条节目制作 (16)第五十四条节目编排管理 (16)第五十五条垫片管理 (16)第五十六条节目送播管理 (16)第五十七条播前技审 (17)第五十八条字幕播出管理 (17)第三节运维管理 (17)第五十九条运行指标 (17)第六十条技术指标 (18)第六十一条运维与技术管理制度 (18)第六十二条运维工作流程和设备操作流程 (19)第六十三条维护管理 (19)第六十四条工具、器材和备品备件管理 (20)第六十五条代维管理 (20)第四节技术管理 (20)第六十六条试播期管理 (20)第六十七条台标管理 (21)第六十八条应急预案管理 (21)第六十九条重要保障期管理 (21)第七十条临时停播管理 (21)第七十一条运行变更管理 (22)第七十二条施工管理 (22)第七十三条事故管理 (23)第七十四条报表管理 (23)第七十五条技术资料管理 (23)第七十六条技术安全管理 (24)第七十七条安全播出检查和考核制度 (24)第七十八条安全播出风险评估 (24)第五节信息安全管理 (25)第七十九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25)第八十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25)第八十一条安全防护措施 (25)第八十二条数据安全 (25)第八十三条运行监测 (25)第六节人员管理 (25)第八十四条岗位设置 (25)第八十五条人员要求及培训 (26)第四章附则 (26)第八十六条本实施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26)第八十七条规范性引用文件 (28)第八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广电总局科技司负责解释 (29)第八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电视台、节目集成平台、付费电视频道播出机构(以下统称电视中心)安全播出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电视台设备管理制度(4篇)
电视台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进一加强广播电视台设备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____台上一切设备属于单位公共财产,由台上指定专人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任何个人不得占为己有。
3.建立全台设备管理登记簿和设备使用登记簿,对采、录、制、播设备入帐登记造册,每年定期清点。
4.对违犯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二、设备管理____台上设备分机房固定设备和采访设备两部分。
机房设备包括制作机房的非线性编辑线、监视器,录音室话筒,演播室话筒、字幕提示器,播出机房的硬盘播出系统等。
采访设备包括摄像机、录音笔、话筒、三角架、充电器、电池、摄像包等。
2.机房内的设备,未经主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拆装、搬迁和移动。
3.借用机房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并到设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后,方可领出。
4.禁止非工作人员上机操作,外来人员如实习需要上机操作,需经过台上主管领导的批准方可进行。
5.不得在机房设备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如游戏、上网等)6.坚持“谁使用、谁保养”的原则,使用人必须按使用说明操作设备,保持设备表面清洁卫生。
机房内设备要及时填写设备运行日志,采访设备要定期检查,如有故障,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进行维修。
7.采访设备的领取人即为设备使用的责任人,要妥善管理设备、不得私自借用。
由于当事人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摄像机及附件(如三角架、话筒、线、灯具、管线、托板、充电机、电池)外观变形,镜头盖等丢失、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新件必须达到台里规定档次。
8.采访设备正常工作日期间由领取人管理,节假日(国庆、春节)除值班人员外统一交回,由台上设备管理人员管理。
如果有事请假应将采访设备交回到分管台长或管理人员处。
三、机房管理1.工作人员要严格尊守机房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不允许在机房里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对未经主管领导允许,利用台上设备做工作以外的事情,一经发现,按照台上制度作以处罚。
会议平板电视使用规章制度
会议平板电视使用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和统一会议室平板电视的使用,提高会议效率,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会议室内的平板电视设备的使用。
三、使用权限
1. 会议室内的平板电视设备仅限于公司员工使用,非公司员工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经批准方可使用。
2. 使用平板电视设备前需由会议组织者确定使用人员,并确保使用人员具有合法权限。
3. 未经授权的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平板电视设备,如有私自使用行为,责任自负。
四、使用时注意事项
1. 使用人员需爱护和维护平板电视设备,禁止摔打、拆卸、损坏设备。
2. 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过度使用,按照规定时间使用,确保设备寿命和性能。
3. 使用时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4. 使用期间应保持设备周围环境整洁,不得在设备周围堆放杂物。
5. 使用结束后,及时关闭设备并拔掉电源插头,确保安全。
六、违规处罚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工资等处罚措施。
七、其他
1. 对于规章制度中未涉及的事项,可由会议室管理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2.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修改后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关于会议室平板电视使用规章制度的规定,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公司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秩序。
感谢大家的配合!。
电视台内部管理制度和职责三篇
电视台内部管理制度和职责三篇篇一:XX电视台内部管理制度和职责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广电厅“广播电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为了全面提高我台工作人员的总体素质,加强内部管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台实际,特制定此制度和职责。
二、指导原则:本制度和职责依靠电视台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性,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以提醒、教育为主,违反规章制度者,按制度的各条款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提交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三、实施办法:(一)、为切实促进我区电视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电视台内外部管理,充实我台的各项规定和奖惩制度,认真完成各项职责任务,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台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二)、每一个干部职工必须遵纪守法,认真履行所负的责任和职责,严格要求自己,维护好新闻工作者的形象,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年度内进行表彰奖励。
(三)、由办公室负责把电视台各项规章制度和职责全面规范后上墙公开,同时严格把关,督促落实。
(四)、本制度和职责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制度第一节电视台考勤制度按照国家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请销假制度”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考勤制度”,我台结合实际实行“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并由办公室负责加以落实。
除了特殊原因(婚、丧、病)外一律不准多日请假,三日内事假由分管领导准假,3天以上事假,由主要领导批准。
请假时填写请假表,必须由台领导和主管区领导同意后方能生效,请假表送一份由办公室备案,因病假请假需有医院病例或证明与请假表一起备案。
如准假期限到后仍不到单位上班,可以提前说明原因延长假期,其余日期算入全年可请假天数内,并补填请假表。
如擅自延长假期,每天扣一天的工资,超三天者根据情节,年底不准参加组织考核。
平时事假不准超过一天,如违反准假期每天扣一天的工资。
年内每人可请10天事假,自然取消休假,年内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如超过15天者,年底不予参加组织考核,休假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干部职工休假时,可办理相关手续,经台领导批准后,到办公室备案。
演播室墙上规章制度内容
演播室墙上规章制度内容一、敬重工作人员、艺人、嘉宾和观众的权利和尊严,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不得有侮辱、诽谤、辱骂、挑衅等行为。
二、遵守演播室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调整设备、乱扔垃圾、私自进出等行为,保持演播室环境整洁有序。
三、禁止在演播室内吸烟、酗酒、大声喧闹、打闹等影响工作和秩序的行为,尊重他人的工作与休息时间。
四、遵守演播室的安全规定,不得随意触碰电器设备、私拉私接电线、私拆私改设备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
五、保护演播室的财产和设备,不得私自调拨、挪用、损坏、盗窃等损害演播室利益的行为,对财物负有保护责任。
六、遵守演播室的节目制作流程和规范,保持工作纪律和团队合作精神,不得擅自更改节目内容、违规操作等危害节目质量的行为。
七、保护节目的知识产权,尊重原创作品和他人的著作权,不得擅自盗用、篡改、抄袭等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八、遵守演播室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机密信息、私自传播节目内容、公开内部细节等违反保密原则的行为。
九、遵守演播室的身心健康规定,不得长时间熬夜、嗜烟酒、不规律饮食等影响身体健康的行为,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十、遵守演播室的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赌博、涉毒、非法集会等违法犯罪行为,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一、遵守演播室的道德规范,不得有性骚扰、人身攻击、歧视他人等违背道德底线的行为,树立健康向上的形象。
十二、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包括警告、批评、罚款等,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演播室工作人员具有解释规章制度和管理处罚权限,所有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安排,共同维护演播室的正常秩序。
以上规章制度内容,旨在确保演播室的正常运转和工作秩序,希望所有工作人员、艺人、嘉宾和观众共同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演播室环境。
感谢大家的配合和支持!。
山东省有线电视管理办法
山东省有线电视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0.03.27•【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施行日期】1990.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山东省有线电视管理办法(1990年3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有线电视的管理,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有线电视”,系指能播放自办节目和录像节目的有线电视系统。
有线电视分为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有线电视放像室。
终端用户在一千以上,能办新闻等固定节目的,称有线电视台;终端用户在一千以下,能办不固定新闻等不固定节目的,称有线电视站;只在本单位播映文艺性节目的,称有线电视放像室,其具体分类标准和技术要求由省广播电视厅另行制定。
第三条凡在我省境内开办有线电视的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开办有线电视的单位,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省广播电视厅负责全省有线电视管理工作;市(地)、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有线电视管理工作。
第六条我省对有线电视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不得开办有线电视。
禁止私人开办有线电视。
第七条开办有线电视台的单位,必须向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地)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省广播电视厅批准并发给《有线电视许可证(甲)》后,方可开播。
有线电视台可以制作新闻性、知识性、服务性的固定节目,并为上级台提供新闻片源。
第八条开办有线电视站的单位,必须向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地)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发给《有线电视许可证(乙)》后,方可开播。
有线电视站可以制作不固定的新闻节目,为本单位的宣传工作服务。
第九条开办有线电视放像室的单位,必须经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给《有线电视放像室许可证》,并报市(地)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影视后期机房管理规章制度
影视后期机房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影视后期机房的管理秩序,保障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作业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机房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影视后期机房内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影视后期机房是指为影视制作提供后期制作、编辑、调色等服务的场所,是保证影视制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第二章机房设备管理第三条影视后期机房内的设备包括计算机、调色仪、剪辑台等设备,工作人员使用设备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人员需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设备,切勿私自调整设备参数;2. 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设备,避免长时间使用导致设备故障;3. 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禁止私自修理设备。
第四条影视后期机房内的设备应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并及时清理设备周围的灰尘和杂物,保持设备通风散热。
第三章网络管理第五条影视后期机房内的网络系统是机房正常运行的关键,使用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机房网络需遵守网络管理规定,禁止私自接入外部网络设备;2. 禁止私自下载未经授权的软件和文件,以及访问不良网站;3. 禁止私自更改网络配置,防止造成网络混乱。
第六条机房网络管理员应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障网络畅通,确保数据传输安全可靠。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七条影视后期机房内的安全管理是保证工作人员和设备安全的基础,使用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进入机房需刷卡登记,禁止未经许可者进入机房;2. 禁止在机房内吸烟、饮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3. 机房内的应急通道及安全出口要保持通畅,禁止堆放杂物。
第八条机房内需设置监控摄像头,监控设备全天候运行,保障机房的安全和设备的保护。
第五章灾难管理第九条影视后期机房内的灾难管理是保障设备和数据安全的重要措施,机房管理人员应制定灾难管理预案,做好以下准备:1. 定期组织灾难演练,熟练掌握灾难处理流程;2. 储备应急物资,保障灾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3. 定期备份重要数据,避免数据丢失带来的损失。
iptv室管理制度
iptv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IPTV室的管理、提高IPTV室的运营效率,保证IPTV室设备安全、信息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维护IPTV室的正常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IPTV室是指提供IPTV服务的场所,用于观看电视、电影、网络视频,并进行相关娱乐活动等场所,属于公共娱乐设施。
第三条 IPTV室管理制度适用于IPTV室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
第四条 IPTV室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公正管理的原则,推行“公平竞争、公开招标、择优选用、激励约束、绩效管理”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 IPTV室管理应当尊重市场规律,遵循规范行为,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 IPTV室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IPTV室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IPTV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IPTV室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包括CCTV监控、消防设备、安全出口等。
第八条 IPTV室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IPTV室的设备和人员安全。
第九条 IPTV室管理机构应当开展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条 IPTV室的使用人员在进入IPTV室时,应当遵循IPTV室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 IPTV室的设备管理由设备管理员执行,负责IPTV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工作。
第十二条 IPTV室的设备管理员应当具有相关的技术资质和经验,并且对IPTV设备的运行原理和维护保养有充分的了解。
第十三条 IPTV室的设备管理员应当定期检查IPTV设备的运行状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四条 IPTV室的设备管理员应当定期对IPTV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五条 IPTV室的设备管理员应当及时更新IPTV设备,提高设备的性能,并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十六条在更新IPTV设备时,应当做好旧设备的处理和新设备的安装工作,确保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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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碧桂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
电视机室管理规定
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加强电视机的管理,保持电视机房有一个良好的安静环境,使公司员工在休息时间内能够更好的收看电视节目,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电视机室开放时间:每日下午16:30-22:30;
二、电视机的保管与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将电视机挪位、敲击、调整电视机部件及按键,故意损坏电视机及公共设备设施,如有人为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将按公司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不准在电视机室抽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应保持电视机室干净卫生、整洁;
四、不得在电视机室大声喧哗、吵闹、说话不文明、举止不端庄,影响他人;
五、炎热季节不准在电视机室光背看电视,影响物业管理员形象;
六、不得将电视机声音调得太大,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七、如遇强雷电等恶劣天气,应及时关闭电视机,拔掉电源开关;
八、电视机房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拿出房间占为自用,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九、做到人离关机、关电,不留安全隐患。
以上规定,希公司员工共同遵守,请大家支持和配合,遵照执行。
碧桂园凤凰城物业管理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