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第三章营业税剖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8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8.11.10•【文号】国务院令第540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营业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八年十一月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6号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二条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金融业营业税案例剖析(三)
对于 家庭 财产保 险业务 , 业实 际保 费收 入只有6 万元, 企 5
有 1 0 元 在 没 有 赔 付 的 情 况 下 是 必 须 返 还 的 , 认 为 不 0万 故 应 纳 税 ;( ) 于 向 国 外 再 保 险 公 司 再 保 险 业 务 , 2 对 由于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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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财产 保险业务, 年发生的经济业务 主要有: 当 ( )当年 取 得 的 保 费 收 入 有 : 、 民 家 庭 财 产 保 险 一 1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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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能 扣 除 任 何 费 用 , 此 , 无 赔 不 因 在 付 情 况 下 返 还 给 投 保 人 的 款 项 不 能 从 保 费 收 入 中 扣 除 , 应 该 以全 部 保 费收 入 作
财经法规PPT 第3章.详解
2.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视同销售货物。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 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 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 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 税项目;
2018/10/6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29
(2)下列应税服务按照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①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 税率为11%。 ②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 服务除外),税率为6%。 3.零税率 (1)纳税人出口货物,一般适用零税率,国 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 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以及财 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应税服务, 税率为零。
(三)增值税的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 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 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 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 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 ②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 80万元以下的。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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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值税税率
1.基本税率: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 2.低税率 (1)下列应税货物按照13%。低税率征收增 值税: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 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 部件)、农膜;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PPT课件
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营业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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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营业税征管 •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入确认的当天 • (1)预收款方式销售或转让,预收款当天(这与
增值税税、消费税不同,货物发出当天) • (2)赠送:产权转移的当天 • 2.纳税期限:同增值税 • 3.纳税地点:按属地原则,经营行为发生地 • (1)运输:机构所在地 • (2)转让不动产等:不动产所在地 • (3)出租不动产等:不动产所在地, • 出租动产: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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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企业所得税(新税法于2008.1.1实施) • (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 • 我国境内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组织,分居民企业和
非居民企业,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为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 • (二)税率 • 居民企业和生产经营场所在我国的非居民:25% • 其他非居民企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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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
价款 • 2.收入型:只允许扣除当期的折旧 • 3.消费型:允许扣除当期购进的全部固定资产价
款,从2009.1.1起我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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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增值税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 (四)税率 • 基本税率:17%, • 低税率: 13%,粮食、自来水、图书、农产品等
• (征收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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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单) 29.下列税种中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属于行为税类的税种 有()
• A增值税
B印花税
• C关税
D资源税
• 30( )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 A征税对象
B税目
• C 税率
D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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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3营业税》课件
转让无形资产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 用权等。
销售不动产
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土地使用权 等。
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03
混合销售行为
兼营行为
视同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 ,为混合销售行为,以货物的销售额为主 要计税依据。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应当分 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分别计税;未 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某些特定行为,虽未直接收取货币或货物 ,但按照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行为,需缴纳 营业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01
提供应税劳务
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 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02
转让无形资产
取得转让收入的当天。
03
销售不动产
取得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03
营业税的税率
税率的基本规定
01
税率形式
02
基本税率的设定
预收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于预收款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有特殊规定。一般情 况下,预收款不作为营业收入进行处理,但如果纳税人在收 到预收款时已经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则应将预收 款视为应税收入,计征营业税。
例如,建筑业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如果已经取得索取营业 收入款项凭据,则应将预收款视为应税收入,计征营业税。 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纳税人通过预收款方式逃避纳税义务, 确保国家税收权益不受损害。
营业税的特点
营业税的税率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一般采 用比例税率。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营业税的征收相对简单,计算方法也比较固定,便于征 收管理。
税法解读--营业税法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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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
一是指境内保险 机构为境内标的 物提供的保险, 不包括境内保险 机构为出口货物 提供的保险.
二是指境外保险 机构以在境内的 物品为标的物所 提供的保险。
单位或个体经营 者聘用的员工为 本单位或雇主提 供的劳务,也不 属于营业税的应 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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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的,分包者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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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二.扣缴义务人 1 )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 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 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 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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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营业税基本原理
二、营业税计税方法 以营业收入额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税款随 营业收入额的实现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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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税收行政管辖
一、纳税义务人
权的区域。具体情况为: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 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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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三)电信业
电信是指用各种电传设备传输电信号而传递信 息的业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装、 电信物品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电信业务包括基础 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1页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考点一、税收的特征与分类特征一是强制性。
二是无偿性---三性核心三是固定性---征税范围与征收比例征税对象(1)流转税。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2)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
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有新人)(4)资源税。
资源税。
(5)行为税。
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
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中央税关税、消费税。
地方税营业税、财产行为税。
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
计税标准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征税人税务机关、海关。
纳税义务人法人或自然人。
征税对象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
不同的征税对象构成不同的税种。
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可以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
与课税对象的区别。
(1)从价计征---课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为计税依据。
计税金额=征税对象的数量×计税价格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课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3)复合计征。
征税对象的价格和数量均为其计税依据。
(卷烟、白酒)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税率(1)比例税率。
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
(2)定额税率(3)累进税率。
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
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全额累进税率:全部数额达到哪一级,就按哪一级的税率征税。
第2页超额累进税率: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超率累进税率: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采用这种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纳税环节生产、流通环节、分配环节。
纳税期限按期纳税;按次纳税。
纳税地点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地点。
营业税税金(2篇)
第1篇一、引言营业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营业税的征收对象为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税收制度的改革,营业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显著变化。
本文将从营业税的概念、税制特点、征收范围、税率结构、改革方向等方面进行深入解析。
二、营业税的概念及税制特点1. 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指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营业额或者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具有流转税的性质,是间接税的一种。
2. 营业税的税制特点(1)普遍征收:营业税的征收对象较为广泛,涵盖了我国境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税率固定:营业税实行固定税率,税负相对稳定。
(3)税基广泛:营业税的税基较为广泛,包括货物销售、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等。
(4)环节单一:营业税仅在销售环节征收,避免了重复征税。
三、营业税的征收范围1. 销售货物销售货物是指纳税人销售商品或者自产自销商品的行为。
2. 提供劳务提供劳务是指纳税人提供技术、信息、咨询、培训、代理、租赁、运输、仓储、装卸、包装、维修、清洗、检验、鉴定、测绘、设计、监理、中介、代理、评估、咨询、担保、保险、广告、娱乐、体育、旅游、教育、培训、卫生、医疗、康复、养老、殡葬、法律服务等。
3. 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将其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秘密、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4. 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是指纳税人销售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行为。
四、营业税的税率结构1. 一般税率一般税率为3%,适用于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等行为。
2. 低税率低税率为1%,适用于下列行为:(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2)自来水、暖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邮政、电信、有线电视;(5)国家规定免征营业税的其他项目。
第三章营业税
营业税法律制度一、营业税的基础知识(一)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二)营业税的特点1、以非货物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税源广泛。
2、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税负公平合理3、计征简便、征收成本较低4、流转税5、价内税6、税率低(三)营业税的构成要素1、纳税义务人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单位:不分所有制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特殊规定(1)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2)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3)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应税劳务的非居民也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4)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教材P78 注意单项选择题2、扣缴义务人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具体情况难以确定纳税人,因此税法规定了扣缴义务人。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以下几种:(1)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3、征税范围、税目、税率【例题】自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第三章营业税-课件
内容提要
1.营业税概述 2.营业税的征税对象范围、纳税人及税率★ 3.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营业税的减税和免税 5.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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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概述
1.1营业税的含义: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
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 为课税对象而征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理者;没有代理者的,受让者或者购买者。 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售票者。 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售票者。 采用分保险业务的,初保人。
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受让者。
• 例:某企业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取得贷款利息收入,根据税法的 规定,该企业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应当就其取得的该利息收入 依法缴纳营业税。同时,仍根据税法的规定,该税款并非由该企 业自行计算直接缴纳,而是由受托发放贷款的银行负责从其向该 企业支付的贷款利息中代为扣除应缴的营业税,并以扣除税金后 的余额向该企业支付。该银行代扣的该税款,由其按照规定的解 缴税款期限向有关税务机关申报缴入国库。 该银行即为“扣缴义务人”,该企业仍然为“纳税义务人”,解 缴税款期限应当“比照营业税纳税人有关解缴税款期限的规定” 确定。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 ,否则,一并征收增值税。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单位将不动产 无偿赠与他人,均视同销售不动产。
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应视同提供应税劳务(按建筑业 和销售不动产缴纳两道营业税),若自用则自建行 为不属应税劳务。
2.2营业税的纳税人
2.2.1纳税义务人
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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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概述
1.2营业税的特点 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具有很强的行业调节能 力。 多环节总额课征。 征税范围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互为补充
营业税法ppt课件
营业税法的体系结构
税目和税率
根据行业的特点和盈利水平设计不同的税目和税率。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02
营业税的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纳税人的确定
01
纳税人定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
单位和个人。
02
纳税人分类
包括企业、非企业性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准备好与纳税有关的合 同、发票、账簿等凭证
资料。
申报时间
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 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
报表和有关资料。
税款的缴纳方式与期限
缴纳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方 式缴纳税款。
缴纳期限
在规定的缴纳期限内,将 应纳税款足额缴入国库。
滞纳金与罚款
如逾期缴纳税款,需按规 定缴纳滞纳金或罚款。
逾期申报与缴纳的处理
营业税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古代税收制度中已有类似营业税的税
种。
新中国成立后,在1950年统一全国税 政时,将营业税列为中央税。
发展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 的发展,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逐渐扩大。
1994年税制改革时,将营业税列为地 方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营业税法的体系结构
营业税的征收方式
定期定额征收
对于账证不全、难以准确核算应 纳税额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 采用定期定额的方式征收营业税。
代扣代缴
对于支付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 或者销售不动产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应代扣代 缴税款。
委托代征
税务机关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征零 星分散、异地缴纳的营业税。
流转税第三节营业税
目录
• 营业税概述 •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 营业税的计算与缴纳 • 营业税与其他税种的比较 • 营业税的改革与展望
01
营业税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 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广泛,包括提供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 销售不动产等经营活动;营业税的税率因应税项目不同而有 所差异;营业税的计算依据是营业额,计算简便。
应税行为
销售不动产
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土地 使用权等。
转让无形资产
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著作权等 。
应税资产
不动产
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土地使用权等 。
无形资产
包括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 著作权等。
03
营业税的计算与缴纳
营业税的计算方法
营业税的税率
扣除项目
征税范围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同, 营业税主要针对提供劳务和转让 无形资产,而增值税主要针对销 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计税依据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也不 同,营业税通常以营业额全额为 计税依据,而增值税则以增值额
为计税依据。
税率设置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税率设置也有 所不同,营业税通常采用比例税 率,而增值税则采用比例税率和
02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应税劳务
交通运输业
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 运输和装卸搬运等。
建筑业
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 业。
金融保险业
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 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保险业务等。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考点讲解及试题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分类⇨1.税收的概念。
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税收体现的是作为主体的国家,与社会集团、社会成员之间的一种特定的收入分配关系。
1.税收的概念。
⇨税收的概念包含以下含义:⇨1)税收与国家存在直接联系,两者密不可分,是国家机器赖以生存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
⇨2)税收是一个分配范畴,是国家参与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3)税收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即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因而税收的性质取决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
2.税收的作用(多选)⇨(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财政职能)⇨国家要实现其职能,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
国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来实现财政收入,其中最有效、最可靠的就是征税。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经济职能)⇨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2.税收的作用(多选)⇨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是指税收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以法律为手段强制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无偿性¡ª是指税收是国家单方面法律行为,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要偿还,也不向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形式的报酬。
⇨(3)固定性¡ª是指国家征税都是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征税比例,未经严格的立法程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更改。
(三)税收的分类:⇨我国现在共有23个税种,其中常用的有15个税种即:流转税4个、所得税2个、财产行为和资源税类9个⇨ 1.按征税对象分类,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特定行为税和资源税等5种类型。
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特征:(1)强制性(2)无偿性(3)固定性(二)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划分,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
①流转税类。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②所得税类。
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③财产税类。
包括房产税、车船税等,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④资源税类。
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极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⑤行为税类。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主要目的在于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客观需要,限制某些特定的行为。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划分,可分为工商税类和关税类。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1.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利益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二)税法的分类(三)税法的构成要素1.征税人;2.纳税义务人;3.征税对象;4.税目;5.税率;6.计税依据;7.纳税环节;8.纳税期限;9.纳税地点;10.减免税;11.法律责任。
第二节主要税种一、增值税(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1.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个、修理修配的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扣抵制的一种流转税。
《营业税法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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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一、营业税概念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
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 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二、营业税特点 (一)以非货物营业额为征税对象 (二)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 (三)计算简便,征收成本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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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答案解析』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法律制 度的规定,选项BD为增值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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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BCD﹚。 A.向境外联运企业支付运费的国内运输企业
B.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机 构的,其代理人或购买者
C.非居民转让专利权的受让人
D.分保险业务的初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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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 境内;
【提示】对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提供建 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 营业税。
【提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 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劳务, 不征收营业税。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2﹚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示: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 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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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 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 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 为。
[注意]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缴纳营业 税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 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解析:发生在中国境外的应税劳务不属于营业税 征收范围,因而国内运输企业不必扣缴营业税。 所以选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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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特点:
1.课税对象具有一定的选择性
2.实行单环节纳税
3.采用产品差别税率,实行价内税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 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 消费资料、偿还债务(抵)、投资入股, 以及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 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
不缴纳消费税
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关系
增 值
消 费 税
流
转 营
业 税 税
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方: 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 受托方: 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 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为个人: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的缴纳 受托方为单位: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 代收代缴税款
4)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无论包装 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 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5)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的同 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 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 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6)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 实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1)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2)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销售税。 3)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 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 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 口时由海关代征消费税。 4.批发、零售应税消费品 1)金银首饰中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 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 嵌首饰,适用税率为5%,其计税依据是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
税。
(三)消费税纳税人: 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四)消费税的征税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
补充:
(1)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计税方式为从价计征。
【单选题】下列表述内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 A.境内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B.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C.境内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D.境内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
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已纳 的消费税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 税。
1. 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 (1)从价计征
2)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 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 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 环节销售的, 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 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3)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3% 10%
1% 3% 5% 9% 12% 25% 40%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10%
20% 10% 5%
十四、实木地板
5%
消费税税目调整为15项:
• (1)调减税目:取消“轮胎”税目、取消“酒”中的“ 酒精”的子税目。 • (2)调增税目:增加“涂料”、“电池”。 • (3)归并税目:取消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 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 2.明确征税范围: • (1)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 的消费税。 • (2)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 ,不征收消费税。 • 3.调整了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加工生产应 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扣除范围:由12项调整为9项。
品
油
2. 消费税的税率
税 比例税率1%~45%
请注意
率 定额税率0.003~250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 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 税消费品成套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 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2)无铅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七、汽车轮胎
5% 10%
15%
0.28元/升 0.20元/升 0.10元/升 0.10元/升 0.20元/升 0.20元/升 0.20元/升 0.10元/升
3%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1 不宜过度消 费的消费品
2 奢侈品、非 生活必需品
征 税 范 围
5 财政意义产品
3 高能耗、高 档消费品
4 石油类消费品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税目)
烟
酒
及 酒 精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化 贵重 鞭 妆 首饰 炮 品 及 玉石 焰 珠宝 火
成
汽 车 轮 胎
摩
托 车
小 高尔 高档 游艇 木制 实木
汽 夫球 手表 车 及球 具 一次 地板 性筷 子
『正确答案』D 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属于受托方,不属于消费 税纳税人。
(四)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1.消费税税目(14个)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 表、鞭炮和焰火、小汽车、汽车轮胎、成品油、摩托车、高 尔夫球及球具、、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复合 地板不征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