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华盛顿共识”与“北京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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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华盛顿共识”与“北京共识”
——听京沪经济学家吴树青与程恩富的对话
人民网记者田泓
2005年06月16日07:28 【字号大中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华盛顿共识”是有意识有组织出台的。“华盛顿共识”的参与者确实在接受新自由主义的基础上形成了共识;而“北京共识”则是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提高的条件下,由国际舆论自发提出的一种观点
●两种模式、两种共识,产生两种结果,根本原因就在于对改革有不同的指导思想和不同的目标
●简单地用激进改革和渐进改革来区分苏联、东欧同中国的改革是十分肤浅的,因为这种区别没有涉及问题的本质
吴树青教授,北京大学原校长,现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主任、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程恩富教授,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海派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
近日,这两位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家在上海就“华盛顿共识”与“北京共识”进行了对话。
两个“共识”背景不同
程恩富:去年5月,美国高盛公司中国问题顾问雷默先生发表了题为《北京共识》的文章,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目前,社会上对“华盛顿共识”与“北京共识”的议论较多,涉及如何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真正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向性问题,很值得分析。
吴树青:这个问题确实很重要。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来,面对资本主义经济的“滞胀”,凯恩斯主义束手无策。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和美国总统里根上台后,新自由主义逐步取代凯恩斯主义成为西方经济学主流学派,成为国际垄断资本推行全球一体化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0年,由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牵头,在华盛顿召开了一个讨论80年代中后期以来拉美经济调整和改革的研讨会,参加者来自拉美国家、美国和世界银行等国际机
构。会议提出了指导拉美经济改革的10条政策主张,被称为“华盛顿共识”。“华盛顿共识”的理论基础就是新自由主义,以“华盛顿共识”为基本依据的“休克疗法”,后来成为苏东国家改革的指导方针。
程恩富:所以,中央领导提出要研究和批评新自由主义是正确的。我在今年《求是》第3期发表的文章中,将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概括如下:第一,主张非调控化,推崇市场原教旨主义,反对国家干预。第二,主张私有化,宣扬“私有产权神话”的永恒作用,反对公有制。第三,主张全球自由化,维护美国主导下的自由经济,反对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第四,主张福利个人化,强调保障的责任由国家向个人转移,反对福利国家。
吴树青:新世纪初期,国际上又产生了关于“北京共识”、“中国模式”的讨论。不同的是,“华盛顿共识”是有意识有组织出台的,“华盛顿共识”的参与者确实在接受新自由主义的基础上形成了共识;而“北京共识”则是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提高的条件下,由国际舆论自发提出的一种观点。它既没有任何被公认的文件,内容也还正在探讨之中,并且提出者和参与讨论者不一定都接受这种“共识”的理论基础。因此,确切地说,它还不是一种已经形成的“共识”。但另一方面,因为“北京共识”的理论科学性和实践优越性,它将成为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的、是对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具有重要影响的“共识”。
关键在于改革的性质
程恩富:新保守主义经济思潮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行双重标准,其目标是建立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全球经济新秩序和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实行新保守主义的结果,一方面拓展了资本主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缓和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另一方面又造成了世界资本主义体系新的矛盾,特别是加剧了发达国家内部以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贫富两极分化,从而引发国家层面的反对新保守主义经济思潮的斗争。
综观近10年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实践,可以清晰地看到:苏东是倒退的10年,拉美是失去的10年,日本是爬行的10年,美欧是缓升的10年。联合国认定的49个最不发达的国家(也称第四世界),没有通过私有化等新自由主义途径富强起来,有的反而更加贫穷。全球经济迫切需要在反思和超越新自由主义的保守经济理念中振兴和健康发展。
吴树青:中国改革开放的20年里,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9.5%以上,比发达国家
高7.3个百分点,比发展中国家高4.8个百分点。改革开放刚刚起步的198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尚不到5000亿元,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6694亿元,排在世界第6位。以中俄两国经济作比较,1989年,苏联GDP是中国的两倍多,而10年后是中国的1 3。被认为社会主义无法解决的“短缺经济”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而消除了,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总体进入小康水平,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人民生活明显提高。
尽管这样,国内外还是有不少人认为,按照“华盛顿共识”进行的改革才是彻底的改革,认为实行新自由主义的苏东国家的衰退只是改革进程中的阵痛,中国的改革最终还是要走向他们的模式。
我认为,简单地用激进改革和渐进改革来区分苏联、东欧同中国的改革是十分肤浅的,因为这种区别没有涉及问题的本质。对中国来说,始终肯定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优越性的制度,问题是需要通过改革使它固有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因此,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目的是使社会主义制度固有的优越性能够始终一贯、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显然,这里指导改革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邓小平理论。两种模式、两种共识,产生两种结果,根本原因就在于对改革有不同的指导思想和不同的目标。
《华东新闻》 (2005年06月16日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