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志愿机构及义工制度对内地社会保障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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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志愿机构及义工制度对内地社会保障的启示

香港志愿机构与义工制度的历史发展,具有悠久、经费筹集多元化、普及参与率高、服务领域广泛和注重培训服务专业的特点;具有维持社会稳定发展、具体体现社会保障事业及其他方面的社会影响;建立内地覆盖面广泛的、具有社会化“自助”优势的、政府为主导——起助作用的志愿机构与义工制度。

早在1997年以前,已经有许多的专家、学者对香港的各项事物进行研究;在香港回归后,国人有了更多的机会了解认识香港,使得内地同香港有了更多的沟通与联系的渠道,有利于双方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其间,香港的各项制度、体系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特别是香港的民间志愿机构和义工制度,对于内地的社会保障事业,有着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一.香港志愿机构及义工制度的历史发展

香港开埠初期,志愿机构人员的主力来自传统教士和修女,承担救济和救助的工作。同时,香港的一些社会贤达,志愿创办了一些慈善机构,提供社会救助性的服务,如东华三院、保良局、儿童游乐场协会(即现在的香港游乐场协会)和儿童会(即现在的儿童群益会)。

1937年,香港救济联会(即现在的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成立,肩负起协调和推动志愿机构工作的责任。它们的创立带动了后期颇具规模的社会志愿机构的出现。

二战结束后,祖国大陆地区的移民潮给香港带来严重的住房、就业、教育等问题。各区的社会组织,为区内居民义务提供援助,这便是早期由基层发起,为应付地区性居民需要而设的民间志愿机构。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于1968年成立服务咨询委员会及属下志愿者服务部。1970年,在社会福利署的资助下,一个专责发展志愿工作的独立性机构--志愿(义务)工作协会正式成立,而从事志愿服务的人员普

遍被称为“义工”,“义务工作者”登记制度也于当年正式开始。自此,香港志愿工作开始较有系统地开展工作。1981年7月,"志愿(义务)工作协会"正式改名为“志愿工作发展局”(义工局)。

二.香港志愿机构及义工制度的特点

1.历史悠久

总体上可以概括为:在六十年代,志愿机构积极扮演先锋角色,试验各种创新服务,为香港发展奠下巩固基础。七、八十年代,配合经济发展,志愿机构更与政府携手,发展多元化服务。九十年代,机构进一步与不同界别,甚至国际网络建立紧密联系,推动整体社会及保障事业的发展。过去五十年,香港志愿机构由依赖施予的救济活动,发展到今日拥有专业和多元化的保障服务系统,其水平可与世界媲美。

2.经费筹集多元化

充实的资金保障是香港志愿机构及义工制度得以不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香港社会志愿机构的经费筹集主要来源于三方面:首先是政府拨款。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没有政府的巨额财政支持和投入,香港的社会工作不可能取得这样大的发展。

其次,社会和个人捐款。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捐款捐赠活动,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资金的来源。

另外,自办实体创收。是自力更生、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好表现。

例如:在2003-2004年度,政府拨出的社会福利经费共327.64亿港元,其中69.22亿港元拨给志愿机构提供各类服务。然而,志愿机构在2003-2004年间透过筹集民间的资源或以自给自足的形式,亦额外集得多于35亿港元,加上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及香港公益金的3.76亿港元拨款,让志愿机构用于社会志愿服务的经费超过120亿港元3.普及参与率高

参与机构董事会及其委员会工作的社会人士,已超过3400人次。而在机构提供义务服务的总人时数约780万小时。现时363间志愿机构,

在香港提供九成的志愿服务,受惠人次约5656万:当中有青少年、成人到长者,包括残疾人士、长期病患者、就业困难人士、受到困扰的妇女、新来港人士等,几乎涵盖市民生活的每个层面。目前,全港登记的“义务工作者”人数已占香港总人口的20%。除此以外,没有登记而参加义务社会服务的也大有人在,在香港做“义工”的男女老少各阶层人士都有,已经蔚然成风。

4.服务领域广泛

服务范围多元化,除家庭、社区、儿童、青少年、复康等服务外,近年来更与不同界别合作,发展各类型创新服务,如雇员再培训课程、长期病患者支持服务、爱滋病教育、市区重建社工队等,范围涉及劳工、就业、教育、医疗、健康、房屋、市区重建、交通、扶贫、国际救援等社会保障诸多方面。

5.注重培训服务专业

香港的各种志愿机构组织开展义务工作中对义工专业技能要求很高,所以在招募义工时对专业要求非常重视,在香港专业技能培训的工作主要由学校或某些培训团体来承担。因此,在培训义工方面,除了对于参与一般性的服务的义工人员作基本的培训外,大部分的义工人员在加入义工前已掌握有一定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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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香港社会志愿机构与义工制度的主要社会影响

香港社会志愿机构与义工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参与人数、团体数量庞大,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已成为政府、经济部门以外的“第三部门”。对社会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是不能忽视的。

1.维持社会稳定发展

当今社会高速发展,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已是屡见不鲜,阻碍社会的进步。而单靠政府的力量很难全面有效的达到缓解目的,更多的是需要民众本身的支持与帮助。香港的志愿机构与义工正是由此应运而生,

来自于民众内部自身,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配合政府,起到“拾遗补缺”的辅助作用,积极开展一些补救、预防性的工作,很好地解决了一些社会难题,促进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

2.社会保障事业的具体体现

当前提倡构建“和谐社会”,而处于社会底层的各种弱势群体及老幼病残等诸多人士,往往成为容易被忽视的对象,也正是最不安定的因素之一。因此,香港的志愿机构与义工制度从此处下手,做了大量具体工作,例如:社区老人与残疾人照顾、青少年学习、心理问题辅导、法律咨询、免费医疗服务及各项社会福利捐款捐赠活动等等。为贫困老弱、孤寡伤残人士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从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到社会福利项目,解决了实际生活中的困难与不便,达到了经济与效率的良好结合。对于社会保障事业的具体化与行动化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

3.其他方面

再香港的志愿机构从事义工的男女老少各阶层人士都有,有效扩大了服务体系的辐射范围;志愿机构与义工和政府的服务工作相结合,提高了服务质量;同时,广泛开展的志愿机构与义工工作对于培养香港民众尤其是青少年的社会公德意识、奉献精神与社会责任感,都有促进作用,有利于今后社会风气的净化与进步;另外,增加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互相帮助的机会,利于爱心的传播,减轻了社会的疏离感,改善了人际关系。

众所周知,社会保障发展到今天,已经确立为由最低层次的社会救助、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及最高层次的社会福利等三项主要内容所组成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向那些因各种(自然的、社会的、个人的)原因导致基本物质生活陷入困境、自己无力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人,提供各种形式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种。社会救助的项目主要包括4个方面:救灾、救济、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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