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近期审查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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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窗玻璃刮水器洗涤器性能 影响视野的车辆内部和外部的布置相同; 最大设计车速相同或减少,或最大设计车速增加但不影响试验车速的确定。
41 机动车喇叭装车特性 GB 15742-2001 喇叭型号相同; 喇叭安装位置(如安装高度、距车辆最前方的距离等)±20mm以内。
47 汽车制动系统 悬架型式相同(钢板弹簧/空气弹簧,非独立/独立) 空载轴荷前轴荷/后轴荷之比相同或减少
危险货物厢式运输车产品,应在其它栏注明“用于运输具 有独立容器(瓶)包装的××(介质名称)”。
自卸式垃圾车车身结构与自卸汽车无明显区别的,应按自 卸车要求申报栏板尺寸并核算栏板高度。
采用自卸车底盘改装其他类产品,轮胎承载能力应符合规 范性要求不大于申报车型总质量的1.3倍;油耗应按货车特 征里程分配比例检验。
(工信部2015第492号文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 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解决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以下简称 《车辆准入许可》)事项审批工作中存在的流程复杂、产 品检测多、申报工作量大、企业负担重等问题,经研究, 我部决定对《车辆准入许可》审批流程及技术规范进行部 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于罐式车产品,不允许安装水箱用于冷却制动系统。
对于有保温层的罐式车辆,则提供佐证材料或按照罐体最大外形尺寸核算 罐体容积。
对于罐体为异型罐的罐式车产品(如V型罐、W型罐),在其它栏标注的 罐体尺寸应包括罐体长(含封头)、封头尺寸,最大截面处尺寸。
对于同时装备污水罐和清水罐两个独立罐体的清洗吸污车,要求企业在佐 证材料中提供两个罐体装载能力的控制策略说明,并在定型报告中检测罐 体装载专项功能。同时装备污水罐和清水罐两个独立罐体的清洗吸污车, 其他栏需注明两罐不能同时满载,否则按2个罐体容积核实载质量。
3)GB 32086-2015《特定种类汽车内饰材料垂直燃烧特性技术 要求和试验方法》
窗帘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窗帘生产企业; 同材料; 同结构; 同工艺; 同厚度;
3)GB 32086-2015《特定种类汽车内饰材料垂直燃烧特性技术 要求和试验方法》
遮阳帘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遮阳帘生产企业; 同材料; 同结构; 同工艺; 同厚度;
1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常温下冷起动) 怠速启停Ⅰ型,油耗两个项目涉及。
带或者不带怠速启停的车,怠速、油耗项目不能视同。
28 汽车正面碰撞乘员保护 正面安全气囊和安全带约束系统相同或优化(车型约束系统有优化,
例如安全配置增加了安全带限力功能、预张紧限力功能或安全气 囊,并提供该款配置车型正面碰撞安全性能优化的证明材料)。 佐证材料包括: ①提供正面安全气囊和安全带约束系统相同或优化的台车试验数据 或整车碰撞试验数据(包括人体损伤数据及录像); ②企业承诺书。
29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 后防护装置距离车辆最后端距离相同或减小
32 驾驶员前方视野 驾驶员前方180°范围内可能影响视野的外部和内部形状和布置; 前风窗玻璃的外形、尺寸及其安装方式相同; 座椅水平调节范围相同或均大于158mm; 座椅靠背角相同。
36 风窗玻璃除雾系统功能 影响视野的车辆内部和外部的布置相同;
三、15版同一型号、同一型式部分条款简介
(一)同一型号判定中的适用范围: 实施《公告》管理的车辆新产品、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
审查过程中,发现同一型号会被认为在同一车型型号下相关《公告 》参数符合同一型号判定即可,这仅是同一型号判定原则的一部分 。在适用范围中还包括产品的变更,也要符合这个原则。比如N类 ,O类车辆的最大设计总质量根据同一型号判定原则,仅能有1个, 因此最大设计总质量就不能变更,如果变更则不符合同一型号判定 。
(三)新增及重要申报要求
医疗废物转运车定型报告应按GB19217-2003要求进行专 项性能检验。
对于驾驶室准乘人数为3人的产品,其驾驶室宽度应大于 1900mm,当驾驶室宽度小于1900mm时,应在佐证材料 提供设计图纸,证明驾驶室内部宽度符合1650mm要求。
对于安装有空调制冷机组的医疗废物转运车产品,应按照 冷藏车要求检验A7项。
3)GB 32086-2015《特定种类汽车内饰材料垂直燃烧特性技术 要求和试验方法》
其它内部悬挂材料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其它内部悬挂材料生产企业; 同材料; 同结构; 同工艺; 同厚度。
4)GB 30678-2014《客车用安全标志和信息符号》 无视同。
《公告》内产品适用的标准按照标准要求的过渡期执行, 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在标准过渡期前通过变更扩展完成申报 工作。中机中心按过渡期要求统一安排相应清理。
《公告》近期审查技术 要求
2016年7月
目录
一、近期发布的文件及相应标准的更新 二、新增及重要申报要求 三、2015版同一型号、同一型式部分条款简介 四、《公告》产品审查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近期发布的文件及相应标准的更新
(一)关于调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 事项审批流程及技术规范的通知
同样车辆整备质量的变化也要符合该原则,现以一个N类车辆的整备 质量变化举例:
同一型号判定规定,N类车辆整备质量之差不超过10%(最高为最低的 1.1倍以下),该变更,最大值与变化前最小值相差超过10%(1.11倍), 依据同一型号判定的产品变更原则,该产品变更不符合同一型号。
(二)同一型式判定的变化
• 侧翻稳定角 整车质心高度相同或降低,或增加不超过5%; 注:对N、O类车辆质心相同,不同上装,提供佐证材料证明侧倾稳定
性相同。
60 汽车标记 同一产品型号车型检验一次。
85 汽车轮胎 有CCC证书的轮胎备案CCC证书; 无CCC证书的轮胎按4.4、4.6条款规定。
85 LPG/NG钢瓶 钢瓶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其中与技术审查相关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调整审批流程,取消产品检测方案审批环节; 二、调整技术规范,取消不必要的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检测
(二)更新/新增汽车强制性标准情况
2、更新/新增标准同一型式判定原则
1) GB 18408-2015《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 》
按4.4、4.6条款规定。
2) GB 32087-2015《轻型汽车牵引装置》 最大允许总质量相同、减少,或增大不超过5%; 牵引装置生产企业相同; 牵引装置数量相同或增加; 牵引装置材料相同或加强; 牵引装置位置相同; 牵引装置结构型式相同; 牵引装置与车身连接方式相同。
在技术审查中出现的各类与诚信相关问题, 诚信相关类型暂分 为“预警,失信,黑名单及其它”。
涉及审查中相关的诚信问题举例说明:
侵犯其它企业知识产权; 申报没有生产资质的车型; 提的问题不改即反馈,或者好几条问题,每次反馈仅修改一 条; 申报方案时提供不相关报告; 同一车型申报几个型号; 用别的企业的车型图片进行申报; 在检测工作中,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造成检测报告失实; 通过变更扩展申报不符合要求,以规避公示的情况
对于采用全轮驱动的车辆应申报油耗,并满足GB305102014商用车油耗标准规定。
发动机与油耗的对应关系需在其他栏注明。
根据运油车、加油车技术条件,运油车、加油车运输介质 应为轻质燃油(如汽油、柴油、煤油)。
旅居车、检测车、流动服务车等专用汽车应按照GB/T17350等标 准的定义,具备相应专用功能,申报同时提供佐证说明材料。
四、 《公告》产品审查近期工作重点
(一)清理: GB12676-2014商用车和挂车汽车制动系统
《公告》内M2,M3,及N类机动车辆和O类挂车
GB13057-2014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强度 《公告》内M2,M3类的Ⅱ级、Ⅲ级及B级客车中前向安装的乘 客座椅
GB29753-2013冷藏车安全要求 已定型汽车整车或二类底盘基础上改装,装备机械制冷机组, 道路运输易腐食品与生物制品的冷藏车
集装箱半挂车如果运输罐箱必需在其它栏注明为非危险品罐箱。
对于运输危险品的半挂车产品,应在其他栏注明“采用适用于牵引危险品 运输半挂车的牵引车”。
铝合金罐式运输车需要提供铝罐体车辆生产或制造许可证,在备案参数 QI027项中申报。
罐式车侧翻试验报告中应注明试验采用介质。
除罐式半挂车外的其它半挂车产品,58项侧翻不允许采用模拟算法,必需 实测。
(二)增项:
GB 11551-2014汽车正面碰撞乘员保护(2016年9月3日)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2500kg的N1类汽车,以及多用途货车要符合 该标准要求
(三)诚信体系建设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 品准入管理体系,增强企业诚信意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 消费者利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要求所制定。
今后工作
增加合理性规范的审查 简化环节、缩短周期 加强与相关部门、机构联系 企业、产品、生产等工作衔接
THANK YOU
用二类底盘改装后额定载客人数大于等于10人的专用客厢式车辆 ,应按照轻型客车标准检验客车的相关项目。
客车教练车应符合相应客车的各项规定。
专用车及挂车产品都应采用GB/T 17350-2009的标准产品 名称或已经备案的专用车名称。
申报中应注意厢式货车装载空间和装载质量的比例应合理 。对于货物装载密度(载质量/货箱容积)过小的厢式越野 货车或栏板越野货车,企业需提供合理的佐证说明。
41 机动车喇叭装车特性 GB 15742-2001 喇叭型号相同; 喇叭安装位置(如安装高度、距车辆最前方的距离等)±20mm以内。
47 汽车制动系统 悬架型式相同(钢板弹簧/空气弹簧,非独立/独立) 空载轴荷前轴荷/后轴荷之比相同或减少
危险货物厢式运输车产品,应在其它栏注明“用于运输具 有独立容器(瓶)包装的××(介质名称)”。
自卸式垃圾车车身结构与自卸汽车无明显区别的,应按自 卸车要求申报栏板尺寸并核算栏板高度。
采用自卸车底盘改装其他类产品,轮胎承载能力应符合规 范性要求不大于申报车型总质量的1.3倍;油耗应按货车特 征里程分配比例检验。
(工信部2015第492号文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 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解决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以下简称 《车辆准入许可》)事项审批工作中存在的流程复杂、产 品检测多、申报工作量大、企业负担重等问题,经研究, 我部决定对《车辆准入许可》审批流程及技术规范进行部 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于罐式车产品,不允许安装水箱用于冷却制动系统。
对于有保温层的罐式车辆,则提供佐证材料或按照罐体最大外形尺寸核算 罐体容积。
对于罐体为异型罐的罐式车产品(如V型罐、W型罐),在其它栏标注的 罐体尺寸应包括罐体长(含封头)、封头尺寸,最大截面处尺寸。
对于同时装备污水罐和清水罐两个独立罐体的清洗吸污车,要求企业在佐 证材料中提供两个罐体装载能力的控制策略说明,并在定型报告中检测罐 体装载专项功能。同时装备污水罐和清水罐两个独立罐体的清洗吸污车, 其他栏需注明两罐不能同时满载,否则按2个罐体容积核实载质量。
3)GB 32086-2015《特定种类汽车内饰材料垂直燃烧特性技术 要求和试验方法》
窗帘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窗帘生产企业; 同材料; 同结构; 同工艺; 同厚度;
3)GB 32086-2015《特定种类汽车内饰材料垂直燃烧特性技术 要求和试验方法》
遮阳帘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遮阳帘生产企业; 同材料; 同结构; 同工艺; 同厚度;
1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常温下冷起动) 怠速启停Ⅰ型,油耗两个项目涉及。
带或者不带怠速启停的车,怠速、油耗项目不能视同。
28 汽车正面碰撞乘员保护 正面安全气囊和安全带约束系统相同或优化(车型约束系统有优化,
例如安全配置增加了安全带限力功能、预张紧限力功能或安全气 囊,并提供该款配置车型正面碰撞安全性能优化的证明材料)。 佐证材料包括: ①提供正面安全气囊和安全带约束系统相同或优化的台车试验数据 或整车碰撞试验数据(包括人体损伤数据及录像); ②企业承诺书。
29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 后防护装置距离车辆最后端距离相同或减小
32 驾驶员前方视野 驾驶员前方180°范围内可能影响视野的外部和内部形状和布置; 前风窗玻璃的外形、尺寸及其安装方式相同; 座椅水平调节范围相同或均大于158mm; 座椅靠背角相同。
36 风窗玻璃除雾系统功能 影响视野的车辆内部和外部的布置相同;
三、15版同一型号、同一型式部分条款简介
(一)同一型号判定中的适用范围: 实施《公告》管理的车辆新产品、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
审查过程中,发现同一型号会被认为在同一车型型号下相关《公告 》参数符合同一型号判定即可,这仅是同一型号判定原则的一部分 。在适用范围中还包括产品的变更,也要符合这个原则。比如N类 ,O类车辆的最大设计总质量根据同一型号判定原则,仅能有1个, 因此最大设计总质量就不能变更,如果变更则不符合同一型号判定 。
(三)新增及重要申报要求
医疗废物转运车定型报告应按GB19217-2003要求进行专 项性能检验。
对于驾驶室准乘人数为3人的产品,其驾驶室宽度应大于 1900mm,当驾驶室宽度小于1900mm时,应在佐证材料 提供设计图纸,证明驾驶室内部宽度符合1650mm要求。
对于安装有空调制冷机组的医疗废物转运车产品,应按照 冷藏车要求检验A7项。
3)GB 32086-2015《特定种类汽车内饰材料垂直燃烧特性技术 要求和试验方法》
其它内部悬挂材料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其它内部悬挂材料生产企业; 同材料; 同结构; 同工艺; 同厚度。
4)GB 30678-2014《客车用安全标志和信息符号》 无视同。
《公告》内产品适用的标准按照标准要求的过渡期执行, 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在标准过渡期前通过变更扩展完成申报 工作。中机中心按过渡期要求统一安排相应清理。
《公告》近期审查技术 要求
2016年7月
目录
一、近期发布的文件及相应标准的更新 二、新增及重要申报要求 三、2015版同一型号、同一型式部分条款简介 四、《公告》产品审查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近期发布的文件及相应标准的更新
(一)关于调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 事项审批流程及技术规范的通知
同样车辆整备质量的变化也要符合该原则,现以一个N类车辆的整备 质量变化举例:
同一型号判定规定,N类车辆整备质量之差不超过10%(最高为最低的 1.1倍以下),该变更,最大值与变化前最小值相差超过10%(1.11倍), 依据同一型号判定的产品变更原则,该产品变更不符合同一型号。
(二)同一型式判定的变化
• 侧翻稳定角 整车质心高度相同或降低,或增加不超过5%; 注:对N、O类车辆质心相同,不同上装,提供佐证材料证明侧倾稳定
性相同。
60 汽车标记 同一产品型号车型检验一次。
85 汽车轮胎 有CCC证书的轮胎备案CCC证书; 无CCC证书的轮胎按4.4、4.6条款规定。
85 LPG/NG钢瓶 钢瓶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其中与技术审查相关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调整审批流程,取消产品检测方案审批环节; 二、调整技术规范,取消不必要的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检测
(二)更新/新增汽车强制性标准情况
2、更新/新增标准同一型式判定原则
1) GB 18408-2015《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 》
按4.4、4.6条款规定。
2) GB 32087-2015《轻型汽车牵引装置》 最大允许总质量相同、减少,或增大不超过5%; 牵引装置生产企业相同; 牵引装置数量相同或增加; 牵引装置材料相同或加强; 牵引装置位置相同; 牵引装置结构型式相同; 牵引装置与车身连接方式相同。
在技术审查中出现的各类与诚信相关问题, 诚信相关类型暂分 为“预警,失信,黑名单及其它”。
涉及审查中相关的诚信问题举例说明:
侵犯其它企业知识产权; 申报没有生产资质的车型; 提的问题不改即反馈,或者好几条问题,每次反馈仅修改一 条; 申报方案时提供不相关报告; 同一车型申报几个型号; 用别的企业的车型图片进行申报; 在检测工作中,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造成检测报告失实; 通过变更扩展申报不符合要求,以规避公示的情况
对于采用全轮驱动的车辆应申报油耗,并满足GB305102014商用车油耗标准规定。
发动机与油耗的对应关系需在其他栏注明。
根据运油车、加油车技术条件,运油车、加油车运输介质 应为轻质燃油(如汽油、柴油、煤油)。
旅居车、检测车、流动服务车等专用汽车应按照GB/T17350等标 准的定义,具备相应专用功能,申报同时提供佐证说明材料。
四、 《公告》产品审查近期工作重点
(一)清理: GB12676-2014商用车和挂车汽车制动系统
《公告》内M2,M3,及N类机动车辆和O类挂车
GB13057-2014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强度 《公告》内M2,M3类的Ⅱ级、Ⅲ级及B级客车中前向安装的乘 客座椅
GB29753-2013冷藏车安全要求 已定型汽车整车或二类底盘基础上改装,装备机械制冷机组, 道路运输易腐食品与生物制品的冷藏车
集装箱半挂车如果运输罐箱必需在其它栏注明为非危险品罐箱。
对于运输危险品的半挂车产品,应在其他栏注明“采用适用于牵引危险品 运输半挂车的牵引车”。
铝合金罐式运输车需要提供铝罐体车辆生产或制造许可证,在备案参数 QI027项中申报。
罐式车侧翻试验报告中应注明试验采用介质。
除罐式半挂车外的其它半挂车产品,58项侧翻不允许采用模拟算法,必需 实测。
(二)增项:
GB 11551-2014汽车正面碰撞乘员保护(2016年9月3日)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2500kg的N1类汽车,以及多用途货车要符合 该标准要求
(三)诚信体系建设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 品准入管理体系,增强企业诚信意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 消费者利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要求所制定。
今后工作
增加合理性规范的审查 简化环节、缩短周期 加强与相关部门、机构联系 企业、产品、生产等工作衔接
THANK YOU
用二类底盘改装后额定载客人数大于等于10人的专用客厢式车辆 ,应按照轻型客车标准检验客车的相关项目。
客车教练车应符合相应客车的各项规定。
专用车及挂车产品都应采用GB/T 17350-2009的标准产品 名称或已经备案的专用车名称。
申报中应注意厢式货车装载空间和装载质量的比例应合理 。对于货物装载密度(载质量/货箱容积)过小的厢式越野 货车或栏板越野货车,企业需提供合理的佐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