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基本原则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 20世纪,开始出现联合国授权的人道主义干涉。 对南联盟的干涉
• 但是,所谓“人道主义干涉”已经出现了滥用的 趋势:科索沃战争。
• 从本质上讲,人道主义干涉在国际法上并没有强 有力的依据。
• (一)人道主义干涉在现存条约法和国际习惯法 体系内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 (二)人道主义干涉是对国家主权原则的背离 • (三)人道主义干涉是对民族自决权原则的歪曲
• 干涉的形式:有采用武力的干涉,也有采取其他形式 的干涉。非法使用武力并不是干涉的唯一方式,干涉 可采取军事、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的各种手段。
• 人道主义干涉 • 人道主义干涉对国家主权原则、不干涉原则以
及不使用武力原则提出了挑战。
• 实践中人道主义干涉的种类:
• 保护本国国民的干涉 • 保护非本国国民的干涉:1971年印度干涉巴基
• 当前的人道主义干涉的特点:
• 一、在干涉形式上,已从原来的单独的干涉逐步发展 为集体的干涉;
• 二、在干涉的内容上,已从原来的单纯保护自己国民 的干涉发展成为具有广泛保护人权的干涉;三、动用 联合国机制进行干涉的实例越来越多。四、“使用一 切必要手段”已成为安理会决议中授权使用武力的代 名词。
• 20008年8月1日以来,格鲁吉亚与南奥塞梯双 方交火事件不断,该地区局势趋于紧张。8日凌 晨,格鲁吉亚军队进入南奥塞梯控制区,并对南 奥塞梯首府茨欣瓦利市进行炮击,使冲突地区局 势骤然恶化。当天,俄第58集团军部分部队开 进南奥塞梯,增援驻扎在冲突地区的俄维和部队。
• 俄罗斯总统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26日签署命令, 承认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独立。对此,美、英、 法、德等主要西方国家迅速做出反应,对俄罗斯 的举动表示“谴责”或“遗憾”。美国国务卿赖 斯说:“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是国际法承认的格 鲁吉亚的领土,未来也将是。”德国总理默克尔 则对俄罗斯承认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的独立进行 谴责,称俄这一举动是“不可接受的”的、“违 法国际法”的。英国也表示拒绝承认这两个地区 的独立,并且重申支持格鲁吉亚的领土完整。法 国外交部也表示,俄罗斯做出了“令人遗憾的决 定”。
法律基本知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

法律基本知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法律基本知识 -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国际法是指国家间及其他国际主体之间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
它是维护国家主权、促进国际关系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基石。
本文将介绍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其适用范围。
一、国际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主权原则国际法的核心原则之一是平等主权原则。
根据此原则,各个主权国家在国际事务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无论其国家的大小、经济实力或政治制度如何。
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应得到尊重,并且不应干涉其他国家内部事务。
2. 不干涉内政原则国际法中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不干涉内政原则。
根据此原则,一个国家不得干预另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如政治制度、社会组织和法律体系等。
国家应自主决定其内政,并且其他国家无权干预。
3. 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国际法倡导和平解决争端原则。
根据此原则,国际争端应通过和平方式加以解决,如谈判、调解、仲裁或国际法院的裁决。
武力威胁或使用是被严格禁止的,国际社会应共同努力维护和平与安全。
4. 合作原则合作原则是国际法的基石之一,代表着国际社会在共同利益上的合作。
各个国家应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互利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的挑战,如气候变化、环境保护和跨国犯罪等。
二、国际法的适用范围1. 国际私法国际私法适用于个人和法人之间的跨国交易和纠纷解决。
它涉及民事权利和义务,如合同、侵权行为和国际家庭法等。
国际私法的适用通常根据相关国家间签订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内法规定。
2. 国际公法国际公法适用于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它涵盖了领土争端、国际人权、国际人道法、国际经济合作等各个领域。
国际公法主要依据国际公约、国际法院判例和国际惯例来规范各个主体的行为。
3. 国际刑法国际刑法适用于涉及国际刑事犯罪的案件。
这些犯罪包括种族灭绝、战争罪、人道主义罪行和恐怖主义等。
国际刑法通过国际刑事法庭和国家法院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4. 国际人权法国际人权法适用于保护和促进人权的领域。
论述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君权原则,即各国的主权平等。
所有国家都享有国际法上的
平等地位,无论规模大小、发展水平如何,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二、主权不受干涉原则,即任何国家的内部事务不受其他任何国
家的干涉。
三、国际法优先权原则,即国家在实行其内部法律时,有义务遵
守国际法规定,遵守国际法优先于遵守对立国的法律。
四、受行使平等权利原则,即每个国家乾法完全平等,无论大小,都有权行使各种主权权利,例如外交活动、经济、政治、社会及
军事上的活动等。
五、协商解决争端原则,即当国家之间发生争端,应当和平协商,避免军事冲突。
六、奉行法律原则,即各国都应当根据本国的宪法,并根据国际
公约、条约、法律和习惯法作出行为。
七、反对以武力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即禁止以武力行使主权
的行动,以及使用武力改变国际秩序。
八、尊重国际合同原则,即应当尊重国际合同和国际化礼仪,履
行其规定,并保持国际平衡。
国际法

一、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有:1、国家主权原则;2、国家平等原则;3、不干涉内政原则;4、和平解决争端原则;5、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6、不歧视原则;7、国际合作原则;8、约定必须遵守原则;9、忠实履行国际义务原则;10、人民自决原则;11、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原则。
国际法基本原则(概念)是指:必须对国际法特别重要;必须包含相对广泛的国际法规则;必须在国际法上非常典型或在现存国际法上非常有特点。
其特征: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二、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国际强行法):指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律始得更改之规律。
(国际强行法:〈〈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3条规定:条约在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抵触者无效。
)三、在这个主要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中,每一个国家都在它所管辖的固定的领土范围内行使着对内和对外主权。
国际法上的主权概念是国家对内的最高权和对外的独立权。
国家主权在国际关系中的排他性建立在国家领土主权的基础上,即国家对于在其主权管辖之下的地球的那部分享有完全排他的主权,其他国家不能管辖、不能干涉、不能侵犯。
国家主权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同意原则、领土管辖权、领土之外的管辖权、不干涉内政原则、国际法主体在法律上平等的原则。
四、〈〈联合国宪章〉〉第1条第(3)款规定联合国组织是协调各国行动的核心,第2条第(4)款规定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是联合国及其会员国遵守的原则,第七章规定安全理事会如何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协调各国的行动,其中包括国家的自卫活动。
第2条第(4)款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只要没有经过一国的同意而侵入该国领土范围就是对该国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的侵犯)。
五、联合国的宗旨包括:1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2发展国家间友好关系;3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与遵行。
国际法基本原则八个

国际法基本原则八个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国际社会在国际关系中普遍接受和应用的法律准则。
下面是国际法的八个基本原则:
1. 主权平等原则:国家在国际社会中享有平等的主权地位,没有一个国家的主权享有优先权或优势。
2. 领土完整原则:国家的领土是不可侵犯的,其他国家不得以武力或其他方式侵占或割让领土。
3. 不干涉内政原则:国家有权自主决定内政,其他国家不得干涉其内政事务。
4. 国际互助与合作原则:国家应该在和平、友好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共同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5. 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国家应该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包括通过谈判、调解、仲裁或国际法庭等国际机构来解决争端。
6. 国际人权保护原则:国家应尊重和保护人权,包括民族、宗教、言论自由、平等权利等基本人权。
7. 国际刑事责任原则:个人应对其在国际法上犯下的罪行负刑事责任,无论其是否是高级官员或国家元首。
8. 诚实信用原则:国家应遵守国际协定和合同,信守承诺,维护国际法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这些基本原则构成了国际法的基础,并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准则来规范国家行为和国际关系。
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际法的实施机制将得到加强 ,国际组织和国际司法机构的 作用将更加突出,对违反国际 法的行为将采取更加有效的制 裁和惩罚措施。
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将相互促进 、相互影响,国际法的发展将 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法治 化进程,同时国际关系的演变 也将对国际法提出新的要求和 挑战。
2023
REPORTING
跨国犯罪与国际法
跨国犯罪如毒品走私、人口贩运等日益猖獗,国际法需要加强国际合 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
国际法在当代的机遇与挑战
国际法的发展机遇
国际法的挑战
随着全球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 和作用日益重要,为国际法的 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国际社会日益多元化,各国利 益诉求差异加大,对国际法的 制定和实施带来一定困难。同 时,一些国家存在“国际法碎 片化”的现象,对国际法的统 一性和权威性构成挑战。
2023
PART 05
当代国际法面临的挑战与 机遇
REPORTING
全球化对国际法的影响
1 2 3
跨国公司与国际法
全球化促进了跨国公司的崛起,其对国际法的影 响日益显著,如跨国公司的行为准则、国际劳工 权益保护等。
国际贸易法的变革
全球化推动了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国际贸易法 需要不断适应新的贸易形式和规则,如电子商务 、知识产权保护等。
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原则
指各国应和平共处,互不侵犯对方的领土 、主权和利益,互不干涉对方的内政。
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
民族自决原则
指各国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互利合作实 现共同发展,同时应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避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
指被殖民统治和压迫的民族具有决定自己 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 的权利。
第二章国际法基本原则

2、1954年中国和印缅共同倡导 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 (1)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 (2)互不侵犯; • (3)互不干涉内政; • (4)平等互利; • (5)和平共处。
3、1955年的《亚非会议最后公报》
10项原则: • (1)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 章; • (2)尊重一切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 (3)承认一切种族的平等,承认一 切大小国家的平等; • (4)不干预或干涉他国内政; • (5)尊重每一个国家按照联合国宪 章单独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
的规定,因而,主要适用于各国之间的 条约关系,当然,其他领域也有适用, 如禁止海盗,贩卖奴隶等。而国际法基 本原则适用与国际社会成员的一切行为, 并不限于国与国的条约关系。
• (2)强行法是由国家实践和国际法院判例来
发展的,而国际法基本原则都已明确载入了 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各类法律文件。 是在二战后逐渐发展成体系的。(3)国际法 的基本原则的特征,除了国际公认之外,是 对与国际法一切领域的普遍适用性,并构成 国际法的基础。而有些国际强行法规则虽然 是各国公认的和有约束力的,但不能适用于 国际法的一切方面,更谈不上构成国际法的 基础。
在联合国的实践中,对于第二条四 项的解释和适用,各国主要在下面 几个问题上争论不休。:
首先,“威胁或使用武力” 的含义,“武力”是否应 包括政治和经济上的胁迫。 第二,较有争议的问题是如何将不使用武力原则同样 适用于武力威胁。 第三,第二条四项明确规定,不使用武力原则只适用 于缔约国之间的“国际关系”。 第四,不使用武力原则是否适用于受当事国之邀或经 联合国授权的情况、针对它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 立而使用武力是宪章所禁止的。
• 《联合国宪章》第一章开宗明义地规定了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是指主权国家在国际法律关系中地位完全平等,相互无管辖和支配的权利。
他们平等的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平等的承担国际法律责任。
2.不侵犯原则;不侵犯原则是指禁止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与联合国宗旨不符的方法侵犯别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他是维护国家主权平等独立的关键。
3.不干涉内政原则;“内政”是指纯属一国主权管辖的,不涉及国际义务的事项;“干涉”是指一国或数国对别国的内政采取的专横干预行为,强制别国维持或改变某种情势。
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不得干涉任何实质上属于一国国内管辖的事项,以维护国家的主权平等和独立。
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不侵犯原则的引申,他是指国家遇有争端应以和平方式解决,而不得诉诸威胁或使用武力以及其他非和平的方法,以避免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
这一原则是不侵犯原则的引申。
5.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他是指各国必须自觉的、诚实的、严格的履行来自国际法上的法律义务,无论这些义务源于条约或是国际法其他渊源,并且在施用国际法的原则规则时自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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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关的几个问题
(1)武力的含义( force) ❒武装或军事力量 (2)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与使用武力或威胁的关系 ❒强调 (3)适用范围 ❒国际关系
3. 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的内容
❒使用威胁或武力构成违反国际法及联合国宪章之行 为,永远不应用为解决国际争端之方法。 ❒侵略战争构成危害和平之罪行,在国际法须负责任。 ❒依联合国宗旨与原则,各国皆有义务避免从事侵略 战争之宣传。 ❒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使用威胁或武力以侵犯他国现 有之国际疆界,或以此作为方法,解决国际争端,包括 领土争端及国际疆界问题在内。 ❒每一国亦有义务避免使用威胁或武力以侵犯国际界 线,诸如经由该国为当事一方或虽非当事一方亦必须尊 重之国际协定所确立或依此种协定确立之停火线。以上 所述不得解释为妨碍有关各方对此等界线在其特殊制度 下之地位及影响所持之立场,或解释为影响此等界线之 暂时性质。
(e) 一个国家违反其与另一国家订立的协定所规定 的条件使用其根据协定在接受国领土内驻扎的武装部队, 或在协定终止后,延长该项武装部队在该国领土内的驻 扎期间; (f) 一个国家以其领土供另一国家使用让该国用来 对第三国进行侵略行为; (g) 一个国家或以其名义派遣武装小队、武装团体 非正规军或雇用兵,对另一国家进行武力行为,其严重 性相当于上述所列各项行为,或该国实际卷入了这些行 为;
二、国家主权原则
1.主权的意义(sovereignty)
(1)概念 ❒ 国家在国际法所固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对 内对外事务的权力 (2)涵义 ❒ 对内具有最高权 ❒ 对外具有独立权 (3)主权的可分性(divisibility) ❒ 内部主权(internal sovereignty) ❒ 外部主权(external sovereignty)
3.不干涉原则的内容
❒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均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 接干涉任何其他国家之内政或外交事务。因此,武装干 涉及对国家人格或其政治、经济及文化要素之一切其他 形式之干预或试图威胁,均系违反国际法。 ❒任何国家均不得使用或鼓励使用经济、政治或任 何他种措施强迫另一国家,以取得该国主权权利行使上 之屈从,并自该国获取任何种类之利益。又,任何国家 均不得组织、协助、煽动、资助、鼓励或容许目的在于 以暴力推翻另一国政权之颠覆、恐怖或武装活动,或干 预另一国之内争。 ❒使用武力剥夺各民族之民族特性构成侵犯其不可 移让之权利及不干涉原则之行为。 ❒每一国均有选择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制度 之不可移让之权利,不受他国任何形式之干涉。
——1970年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 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
4. 侵略的定义(aggression)
❒ 侵略是指一个国家使用武力侵犯另一个国家的主 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或以本《定义》所宣示的与联 合国宪章不符的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武力。 ❒在遵守并按照第二条规定的情况下,任何下列行为, 不论是否经过宣战,都构成侵略行为: (a) 一个国家的武装部队侵入或攻击另一国家的领土, 或因此种侵入或攻击而造成的任何军事占领,不论时间如 何短暂,或使用武力吞并另 国家的领土或其一部分; (b)一个国家的武装部队轰炸另一国家的领土,或一个 国家对另一国家的领土使用任何武器; (c)一个国家的武装部队封锁另一国家的港口或海岸; (d)一个国家的武装部队攻击另一国家的陆、海、空军 或商船和民航机;
第二节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体系 一、联合国宪章(UN Charter)原则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核心 ❒国际社会的“宪法”、“准宪 各国主权平等原则 法” 内 容
各民族平等及自决原则 禁止非法使用武力原则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不干涉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事件原则 依照宪章进行国际合作原则 诚意履行宪章所负义务原则
思考题: 运用所学国际法原理,分析保护的责任的法律问题
五、人民自决权(self-determination of peoples )
(一)人民自决原则:国际法基本原则 (二)自决权的主体 (peoples)
1.殖民地人民和其他被压迫民族 2.一国内的部分人民
Quebec does not meet the threshold of a colonial people or an oppressed people, nor can it be suggested that Quebecers have been denied meaningful access to government to pursue their political, economic, cultural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the circumstances, the National Assembly, the legislature or the government of Quebec do not enjoy a right at international law to effect the secession of Quebec from Canada unilaterally
精品 课程 国 第二章 际 法 学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 ®
第一节
1.概念
概 念
一、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为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 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的基础的法律原 则
2.特征
❒各国公认 ❒具有普遍意义 ❒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具有强行法性质
二、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强行法
三、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
1. 形成与地位
❒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 或以与联合国 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 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 All Members shall refrain in their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from the threat or use of force against the territorial integrity or political independence of any state, or in any other manner inconsistent with the Purposes of the United Nations ❒ 国际习惯法原则;强行法规则
❒各国皆有义务避免涉及使用武力报复行为。 ❒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对阐释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 与自决权原则时所指之民族采取剥夺其自决、自由及独 立权利之任何强制行动。 ❒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组织或鼓励组织非正规军或 武装团队,包括佣兵在内,侵入他国领土。 ❒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在他国发动、煽动、协助或 参加内争或恐怖活动,或默许在其本国境内从事以犯此 等行为为目的之有组织活动,但本项所称之行为以涉及 使用威胁或武力者为限。 ❒国家领土不得作为违背宪章规定使用武力所造成 之军事占领之对象。国家领土不得成为他国以使用威胁 或武力而取得之对象。使用威胁或武力取得之领土不得 承认为合法。
特 点
5. 不干涉内政原则的新动向
(1) 国际组织强行介入国家内部事务 (2) 国际组织授权干涉成员国内部事务 ❒ 非洲联盟宪章第4条h项规定,在出现战争罪、种 族灭绝罪和反人道罪的严重情况下,经联盟2/3的成员授 权时,本联盟根据大会所作的决定有权在一成员国进行 干涉。 ❒ 联合国宪章第2条7款:但此项原则不妨碍第七章 内执行办法之适用 (3)民主传播 ❒暴政前哨(tyranny outpost) ❒ 朝鲜、伊朗、古巴、白俄罗斯、缅甸和津巴布韦
3.所有国家和领土——独立的、托管的或非自 治领土——的所有人民
Preambl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 All peoples have the 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 By virtue of that right they freely determine their political status and freely pursue their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Article 1,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广义的解释
独立和自治
(四)自决与分离(secession)
❒自决权不等于分离权,也不包括分离权
❒ Although there is no right, under the Constitution or at international law, to unilateral secession, that is secession without negotiation on the basis just discussed, this does not rule out the possibility of an unconstitutional declaration of secession leading to a de facto secession. The ultimate success of such a secession would be dependent on recognition by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which is likely to consider the legality and legitimacy of secession having regard to, amongst other facts, the conduct of Quebec and Canada, in determining whether to grant or withhold recognition. Such recognition, even if granted, would not, however, provide any retroactive justification for the act of secession, either under the Constitution of Canada or at international law ——Reference re Secession of Quebec,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