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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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车间(作业区)安全检查表单位:
检查项
序号
检查内容
目
1.1 进、出口处应根据车间通道情况和作业区域情况设置安全标志或限速标志,并符合《安全标志》的规定
1.2 车间内外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道平坦、畅通
车间
1.3 作业区的场地应整齐、防滑、无凹陷、凸起和严重油污现象
1安全
通道 1.4 通道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宽度标志线应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行人通道大于或等于 1.8m;电瓶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m;汽车或叉车通道大于或等于 3.5m
1.5 原材料、半成品、工位器具工装夹具等存放场地不得侵占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
2.1 接地线埋入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良好的导电性及热稳定性、连接应牢固、可靠、并保证导电的连续性
2接地 2.2 厂房内交流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干线,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属构件,但不得利用输送可燃易燃物质的管道
4.1 车间厂房应有排水系统,保证在当地雨季降雨量最大时,排水畅通,阴井不冒水
4.2热水、回水穿过墙壁或楼板处,应加套管保护。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和管套之间应用石棉绳和防火
4管道材料填塞
4.3动力管道严禁穿越生活间和办公室,乙炔、氧气和煤气管道不能通过烟道、通风管、配电室和易燃易爆物仓库4.6管道应无裂纹和渗漏,管道应保持畅通,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4.7管道上的阀门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不漏。流量表、安全阀等均应完好,无泄漏现象
5.1天窗应有可靠的开启装置,并启闭灵活、可靠、关闭严密、无漏雨现象
作业5.4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应低于85dB(A),高于噪音值,进入机房时佩戴耳塞
5 5.5车间内不准搭建简易临时的建筑物,如果特殊情况必须搭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规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
环境即拆除
5.6车间地面的油污及铁屑应及时处理
5.7对粉尘浓度高的场所,产生有害气体的作业区(点),震动噪声严重的作业区(点)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
施
厂房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照度应不低于50Lx
6.1
6车间 6.2车间应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
照明 6.3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事故照明电源应自动投用,在有专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切换
6.4设备上的工作灯和手提式工作灯均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并符合《安全电压》GB3805-83的规定
7.1非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履行签名制度。
7.2新入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7.3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操作
7
安全 7.4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管理
7.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代交清安全注意事项,设备的运行、检修状况、备用状况和所需继续完成的工作,并
清理场地
7.7变电室、配电室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7.8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7.9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机关
8.1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安全
8.2凡运转设备,人员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
88.3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得超限使用
措施
8.4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检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8.5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9.1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紧戴手套操作
9.2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9.3严紧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
9.4严紧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9作业 9.5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
行为
9.6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
检查
9.7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或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戴好
绝缘手套
9.8 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场所进餐、饮水
9.9 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三废处理
装置或安全保护措施,并保持良好有效
9.10 凡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域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方可进行
10.1 以下部位应具有“安全出口”的标志: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
10.2 在原理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
口的方向
10.3 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10.4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10.5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10.6灭火设备、手动报警器、报警电话均应设置相应的提示标志
安全 10.7标志的设置应合理、规范
10 出口10.8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标志
10.9“紧急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
10.10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大于 20m
10.11在疏散走道的地面上设置蓄光型指示标志,保证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10.12各种安全标志应设在与疏散有关的醒目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临近不得有妨碍公共视读得障碍物,一般不应
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也不应设置在经常被其他物体遮挡的地方
10.13 设置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标志内容互相矛盾、重复的现象
10.14 易燃商品区要设置“禁止烟火”或“禁止吸烟”的标志
安全11.1 查会议记录,是否定期召开班组安全会议,
并按车间下发学习材料(学习计划、法律法规)进行学
习并记录。
11
例会11.3查记录,每次安全例会各单位
安全员是否亲自参加并由签到表,有事提前请假,
或委托他人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是否根据有关
规定进行处罚
12.1 查相关记录台账,是否按照“四定四不推”
原则制定事故隐患治理的措施
12事故12.2 查相关记录,是否落实解决隐患的人员
隐患
12.3 查是否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查
12.4 查是否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设立
专人监控并有安全防范措施
13
防护
用品13.1 查作业现场,职工劳动防护设备、用品是否正确规范使用和穿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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