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合同审批及付款审批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菏泽交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付款、零星工程、材料发包及签证单等权限审批管理办法目前公司开发项目较多,文字资料审核业务工作量大、范围广,为更好地理顺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权限和监督职能,提高合同和付款等审核工作效率,明确送审和审核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使审核或付款环节简捷顺畅,同时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权益,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合同审批管理规定
1、根据合同标的额确定审批流程,金额5万元以下的合同(含相应付款,下同)审批至公司分管副经理,5万元以上的合同审批至公司经理。
2、为了确保合同审批完成后,签订合同与审批合同的一致性,审批流程中,合同审批部门在合同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在审批合同初稿上签字确认,由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审批意见汇总修改后,交由公司分管副经理签订合同。
二、项目零星工程发包、材料采购管理规定
1、各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展需要,对发生的20000元以下金额的零星工程、材料,项目指挥长同意后项目部谈判询价小组先行办理,后补审批程序;20000元-50000元金额的零星工程发包、材料采购由指挥长组织谈判询价,由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成本管理部及相关人员参加,在项目部内完成。
2、各项目部成立三人以上的谈判询价采购小组(报项目管理中
心备案),制定询价发包相关文件,完善发包程序。根据前款相关额度规定,项目部询价谈判前提前通知公司相关职能部室参与,所有发包原始资料均需项目三人小组及负责人签字存档。
三、项目签证办理规定
1、签证单应详细写明施工单位、事由、工程量、金额等,签证单应一单一事,一式两联,附件应详实且每页均需经办人及负责人签署意见。
2、签证单现场签字应由两名以上现场工程师及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报公司相关部室及领导审批。
3、签证单金额10000元以下由项目指挥长签字后生效,金额在10000元-20000元的签证单经公司分管副经理签字后生效,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签证单经公司经理签字后生效。
4、项目部现场工程师应审核签证单的时效性,在签证工程发生后七日内施工单位应签认完毕,超过七天不予办理。
上述为各项工作的一般规定,之后将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
20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