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落实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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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宾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落实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我县根据黑林办发[2006]3号《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工程有关问题查处力度,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们召开了有各乡镇领导和林业站站长参加的退耕还林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并对各乡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听取了施工单位的汇报,同时,由退耕还林办公室负责组织调查组,到各乡镇和退耕户中,对历年退耕还林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掌握了退耕成果落实情况,并查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1.历年退耕还林建设基本情况
1.1建设任务
按照省退耕办下达我县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4年共计16.2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6.4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6.3万亩,封山育(造)林3.5万亩。
1.2任务完成情况
几年来,严格执行了上级下达的生产计划,并高质量、高标准超额完成了任务,超额完成部分在下一年度生产任务中妥善地给予解决。
2005年春季对2002年、2003年、2004年验收不合格的地块全部进行补植达标,补植在全县17个乡镇和10个国营林场进行,补植率达到100%。
使我县退耕还林造林保存了率达到了85%以上。
1.3历年检查验收情况
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以来,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都组织精干的技术力量,下大力气,对历年的退耕还林造林地块,逐户、逐地块认真检查验收,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
2002年退耕还林,当年县级检查验收合格面积3.7782万亩,占任务的94%,平均成活率90%。
2003年退耕还林,当年县级检查验收合格面积为3.2847万亩,合格率为82.1%。
2004年退耕还林,当年县级检查验收合格面积为0.36935万亩,合格率为92%。
2005年退耕还林,县级检查验收合格面积为0.38603万亩,合格率为91%。
几年来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严格按省审核的实施方案进行设计和施工,顺利通过了省、市核查组的检查验收,达到了合格标准。
确保了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
对2002年——2005年退耕验收合格的退耕户,不折不扣地全部及时兑现了国家的苗木、生活、和粮食补助政策。
1.4存在的问题
四年来我县林业生态建设成绩突出,但通过调查发现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重点不够突出,没有严格遵循“四个优先”的原则开展工作,致使任务落实比较分散,没有形成大规模;二是生态恶化的趋势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止,有些
难以治理的险要地段尚未得到治理;三是林粮间作现象仍然存在,农民对不让林粮间作想不通;四是种苗生产供应与工程建设需求还不相适;五是个别退耕户不进行补植,放弃经营;六是部分退耕户抚育管护不到位,重造轻管。
这些问题影响了生态建设快速健康发展,对此,我们给予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
2.宾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巩固整改措施
针对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确保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健康、稳步、持续发展。
(1)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制。
成立了县、乡、村、屯和户五级管护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2)严把补植关。
制做水桶,解决春季坐水造林运水工具不足的问题。
在新植造林地加行加密,即五行加一行,雨季带土移植;培育容器育苗用于雨季补植。
(3)在全县实施封山禁牧,避免牲畜危害,确保保存率。
(4)采取优惠政策,提高退耕户积极性。
允许退耕户进行林药、林草、林菜间作,增加退耕户的收入。
(5)及时合发了林权证,给林农吃上定心丸。
(6)扶持退耕户进行多种经营。
鼓励和帮助退耕户从事养殖、加工、运输、劳务等产业,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
(7)进行退耕还林“回头看”,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群众举报问题的查处力度。
针对群众举报关于退耕还林工程的每个问题,我们都认真查处,派专人组成调查小组,对问题一查到底,依据有关政策拿出处理意见,并答复举报人。
二是坚持退耕还林公示制度,针对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分配情况,检查验收情况,政策兑现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在各乡镇政府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执行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的管理程序。
我们对于完成的退耕还林地块,每年都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户名、身份证号、合格面积等上报财政局,财政局根据林业局检查验收合格面积的款项拨付各乡镇财政所,由各乡镇财政所按姓名将退耕还林户应得款项打入存折,最后退耕户凭身份证领取各种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款项。
从根本上杜绝虚假报冒领等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
四是对有能力经营而放弃经营的进行政策宣传和教育,使其认识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是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受利益的国家重点工程,进行全面补植达标,要达到生态、社会和经济三者效益的统一;同时,对个别复耕的退耕户进行严厉的打击,对不能继续经营的,谈取材料,取消合同,采取找积极性高的农户串地、串户进行补植和造林,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面积一亩不少。
3.宾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巩固保障措施
(1)对退耕还林成果加强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强化管护措施,确保退耕还林地块造一块成林一块,尽快发挥其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2)加大执法力度,实行依法管理,坚决防止毁林、复耕现象发生,确保退得下、还得上、不返弹。
(3)加强对退耕还林的指导服务,发展后续产业。
(4)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不流失,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块资金不予兑现,专款专储,待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兑现给退耕户。
认真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保护好退耕还林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