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
六大采购方式,你搞懂了吗?
六大采购方式,你搞懂了吗?《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方式有:(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竞争性磋商。
这些采购方式有何区别?转换又有何要求?6种采购方式使用情况(1)招标:招标是一种有序的市场竞争交易方式,也是选择交易主体、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采购是政府和企业采购的基本方式之一。
适用特点和条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2)询价:采购人一般向三个及以上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人就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一般为一次报价,不得更改),且主要通过价格评审比较,选择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
适用特点和条件:一般适用于技术标准规格统一的现成货物和服务,市场成熟,货源充足,单价较小又差别不大,且主要比较价格,而无需进一步考察评价供应商能力和实施方案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询价采购程序简单、节约采购时间和费用,但竞争性、规范性弱,选择范围窄。
(3)比选:是采购人公开发出采购信息,邀请多个供应商或承包人就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提供报价和实施方案,按照事先公布的规则和标准进行简单明了比较,择优选择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
适用特点和条件:适用于金额较小,达不到招标采购标准;或时间紧迫,具有公开性要求,既要对比价格,又要对比能力或实施方案的采购。
(4)磋商(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采购人向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多家(一般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或承包人发出谈判文件,分别通过报价、还价、承诺等谈判商定价格、实施方案和合同条件,并依据谈判文件确定的采购需求及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政府采购的原则)从谈判对象中确定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
适用特点和条件:受采购时间、技术标准、市场范围限制,采购供应双方对采购物及对方意图都缺少了解,采购人只能通过与有限和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人进行灵活、充分的谈判,才能充分、正确地表达、沟通与确定采购的意图要求、供应服务的能力、实施方案及其技术标准规格,从而选择满意的采购物及交易对象。
招投标种采购方式详细对比表
《六种常用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采购方式比较因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适用范围最主要的采购方式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③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④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⑤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是否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默认的采购方式,不需批准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邀请供应商的方式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以投标邀请函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特定供应商发布公告至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从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六种政府采购方式时间节点统计及对照表表
政府采购六种方式时间节点统计表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
政府采购涉及期限的规定有很多,相关人员未必都能铭记于心,一起来重温下吧!首先学习《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
文件的一般性规定成交结果公示期。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74号令”)第十八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签订合同期。
74号令第十九条规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退还保证金期限。
74号令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各类采购方式涉及的规定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文件响应期。
7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期。
7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评审报告确认期。
74号令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六种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
六种采购⽅式及适⽤条件01.公开招标试⽤条件:集中采购⽬录以内的或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程和服务。
投标供应商数量: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
特别规定: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02.邀请招标试⽤条件: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采⽤公开招标⽅式的费⽤占政府采购项⽬总价值的⽐例过⼤的。
投标供应商数量: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
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
特别规定: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治州以上⼈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03.单⼀来源试⽤条件:1.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额百分之⼗的。
投标供应商数量:从唯⼀供应商处采购。
数额标准:集中采购⽬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集中采购⽬录以外的货物、服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公开招标⽅式的货物、服务;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招标的⼯程建设项⽬以外的政府采购⼯程。
特别规定: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治州以上⼈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04.竞争性谈判试⽤条件: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比价采购区别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1.成立谈判小组;
2.制定谈判文件;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4.谈判;
5.确定成交供应商。
缩短准备期,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开标、投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比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区别
序号
采购方式
定义
适用条件
基本程序
备注
1
公开招标
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1.招标公告;
2.开标、评标;
3.确定中标方。
/
2
邀请招标
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采购表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1.询价;
2.供应商报价;
3.比较;
4.确定最优供应商。
降低成本,有助于提高企业产品质量.
4
单一来源
采购
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
1.谈判;
2.采购。
没有竞争性
5
比最优供应商一种采购方式
1.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 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招投标6种采购方式详细对比表格
招招标 6 种采买方式详尽对照表采买方式《六种常用政府采买方式对照表》公然招标比较要素合用范围最主要的采买方式能否政府采邀请招标①拥有特别性,只好从有限范围的供给商采买的;②采纳公然招标方式的花费占采买项目总价值的比率过大的。
竞争性谈判①招标后没有供给商招标或许没有合格标的或许从头招标未能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许性质特别,不可以确立详尽规格或许详细要求的;③采纳招标所需时间不可以知足用户紧迫需要的;④不可以预先计算出价钱总数的。
询价采买竞争性协商单调根源①政府购置服务项目;①只好从独一供给商处②技术复杂或许性质特采买的;殊,不可以确立详尽规格②发生了不行预示的紧或许详细要求的;急状况不可以从其余供给③因艺术品采买、专利、商处采买的;专有技术或许服务的时③一定保证原有采买项采买的货物规格、标间、数目预先不可以确立目一致性或许服务配套准一致、现货货源充等原由不可以预先计算出的要求,需要持续从原足且价钱变化幅度价钱总数的;供给商处添购,且添购小的政府采买项目。
④市场竞争不充足的科资本总数不超出原合同研项目,以及需要扶助采买金额百分之十的。
的科技成就转变项目;⑤依据招标招标法及其实行条例一定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之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默认的采买方式,不购管理部门需同意同意邀请供给商以招标通告的方式邀的方式请不特定的供给商需经政府采买管理部门同意以招标邀请函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供给商需经政府采买管理部需经政府采买管理需经政府采买管理部门需经政府采买管理部门门同意部门同意同意同意采买人、采买代理机构应该经过公布通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成立的供给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许采买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介绍的方式邀请不特定供给商少于 3 家切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给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询价 / 竞争性协商招招标 6 种采买方式详尽对照表采买活动。
公布通告至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招标人提交招标文从协商文件发出之日起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天。
政府采购的几种方式区别及应用场景
政府采购的几种方式区别及应用场景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着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形式等六种方式,并明确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形式。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包括:招标方式、非招标方式。
其中,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非招标方式包括: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四种,具体如下: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形式。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其具体数额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形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适用条件: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投标供应商数量: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特别规定: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二、邀请招标采取邀请招标形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下面两种情况之一:一是具有特殊性,换句话说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只能向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二是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适用条件: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投标供应商数量: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
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政府采购的六种方式
政府采购的方式可以分为招标方式的采购和非招标方式的采购。
招标方式的采购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非招标方式采购分为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四种方式。
单一源采购由于其特殊性,单独列出。
什么是单一源采购,通俗地说就是向一家供应商采购商品。
通常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招标,但某些商品可能只能从一家供应商处获得,或是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再或者必须满足原有物资采购项目一致性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集采项目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
询价与招标采购。
招投标6种采购方式详细对比表之欧阳道创编
时间:2021.03.06
创作:欧阳道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应文件截止时间。
与公开招标方式相同
评审小组组成
4名专家+1名采购人代表
5名专家+2名采购人代表
最常用:4名专家+1名采购人代表
确定供应商并发布中标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公示期1个工作日。
采用频率
《六种常用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
时间:2021.03.06
创作:欧阳道
采购方式
比较因素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采购
竞争性磋商
单一来源
适用范围
最主要的采购方式
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
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最多采用
基本不采用
采用频率仅次于公开招标,常在公开招标失败后采用。
用于金额较小,价格比较稳定的货物。批次多但金额小
通常在公开招标失败后,只有一个供应商响应的情况下采用。
时间
从发售标书起到开标至少20天
从发售标书起到开标至少20天,有资格预审的需再加10天左右。
通常为5-7天。
政府采购几种采购方式对比
询价采购方式本法第三十二条对询价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作出了规定,即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立法目的询价采购方式,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货比三家,这是一种相对简单而又快速的采购方式。
询价就是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有以下两个明显特征:一是邀请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应至少有三家;二是只允许供应商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
这种方法,适用于采购现成的而并非按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规格特别制造或提供的标准化货物,货源丰富且价格变化弹性不大的采购项目。
在实践中,政府采购业务很多是通过询价采购方式,但对询价采购操作却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做法,通常是将一些可以招标或者规格标准不统一的货物也实行询价采购方式,这里有制度规定不完善的地方,也有钻政策空子搞种种舞弊行为的现象。
所以,必须要严格加以规范。
本法规定的含义本法规定的含义主要是,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执行当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该条适用情形与其他采购方式适用情形不尽一致,本条所提的适用情形原则上应该一并考虑,并且适用于询价的产品,主要是指复印纸、饭店服务等类似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立法目的明确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它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区别?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区别?目前国内的政府采购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议标6种招标形式,那么这些招标形式有什么区别呢?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企业投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企业投标,仅被邀请人可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需符合以下条件: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4.涉秘、法律规定等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需符合以下条件: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单一来源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需符合以下条件: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询价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一次性询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采购表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议标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因而不属于招投标法所称的招标投标采购方式。
议标的程序如下:1.招标委员会确定议标日程2.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议标,参加议标人员为双方的技术,经济和法律专家。
所涉及的问题如标书中的商务、技术、法律和其他方面问题3.议标的结论要用完善、准确的措词以书面形式记载,以便纳入合同文件中。
双方应各由一名高级代表审阅议标形成的文件,并在文件的每一页上签字4.如果议标时间过长,超出了投标有效期,招标人会要求几位有希望的候选人延长投标保函的有效期。
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
2+1方式
4+1方式
常用:2+1方式
达到招标规模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2+1方式
2+1方式
供应商的报价
供应商只许提出一次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
供应商只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
供应商有二次以上报价机会,并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供应商只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
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③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最多采用
基本不采用
采用频率仅次于公开招标,常在公开招标失败后采用。
用于金额较小,价格比较稳定的货物。批次多但金额小
通常在公开招标失败后,只有一个供应商响应的情况下采用。
时间
从发售标书起到开标至少20天
从发售标书起到开标至少20天,有资格预审的需再加10天左右。
通常为5-7天。
通常为5-7天。
从发售标书起到开标至少10天
④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⑤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
政府采购的六种方式
政府采购的方式可以分为招标方式的采购和非招标方式的采购。
招标方式的采购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非招标方式采购分为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四种方式。
单一源采购由于其特殊性,单独列出。
什么是单一源采购,通俗地说就是向一家供应商采购商品。
通常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招标,但某些商品可能只能从一家供应商处获得,或是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再或者必须满足原有物资采购项目一致性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集采项目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
询价与招标采购。
政府采购方式区别
程序复杂、 规模大、竞 争性强 竞争有限、 招标工作量 相对较轻 灵活、协商 性强
供应商 范围
不限定
采购对象
采购 时间
较长
公开 招标
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方 式,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达到公开招标限额(公开招标限额详见本年度企 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中择 业采购目录) 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企业采购合同 的一种采购方式。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资信和业绩,随机选择若干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 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由被邀请的供应商 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企业采购 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采购方式。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 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 采购人通过与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 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 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 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 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 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不限定
邀请 招标
有选择
来源于有限范围
较长
竞争性 谈判
技术复杂、性质特 有选择 殊或不能事先计算 出价格总额
较短
单一来 源采购
采购人只向一家供应商进行采购的一种方式。
竞争性差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唯一
来源唯一或满足配 套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比价采购区别
1.发布邀请投标书;
2.开标、评标;
3.确定中标方。
/
3
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2.供应商报价;
3.比较;
4.确定最优供应商。
降低成本,有助于提高企业产品质量.
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比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区别序号采购方式定义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式邀请符合资格的法人主要方式或其他组织投标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比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区别
序号
采购方式
定义
适用条件
基本程序
备注
1
公开招标
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
1.谈判;
2.采购。
没有竞争性
5
比价采购
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一种采购方式
采购表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1.询价;
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1.招标公告;
2.开标、评标;
3.确定中标方。
/
2
邀请招标
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采购员必知的六种采购方式
采购员必知的六种采购方式01.公开招标试用条件: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投标供应商数量: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特别规定: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02.邀请招标试用条件: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投标供应商数量: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
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特别规定: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03.单一来源试用条件: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投标供应商数量: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数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特别规定: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04.竞争性谈判试用条件: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招投标6种采购方式详细对比表格模板
《六种常用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采购方式比较因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适用范围最主要的采购方式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③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④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⑤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是否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默认的采购方式,不需批准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邀请供应商的方式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以投标邀请函的方式邀请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特定供应商应商定的供应商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公告至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从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几种采购方式对比
询价采购方式本法第三十二条对询价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作出了规定, 即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 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立法目的询价采购方式,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货比三家, 这是一种相对简单而又快速的采购方式。
询价就是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有以下两个明显特征:一是邀请报价的供 应商数量应至少有三家; 二是只允许供应商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
这种方法,适用于采购现 成的而并非按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规格特别制造或提供的标准化货物,货源丰富且价格变化弹 性不大的采购项目。
在实践中,政府采购业务很多是通过询价采购方式, 但对询价采购操作却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做法,通常是将一些可以招标或者规格标准不统一的货物也实行询价采购方式,这里有制度 规定不完善的地方,也有钻政策空子搞种种舞弊行为的现象。
所以,必须要严格加以规范。
本法规定的含义本法规定的含义主要是, 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可 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并且适用于询价的产品, 主要是指复印纸、 饭店服务等 类似项目。
执行当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该条适用情形与其他采购方式适用情形不尽一致,本条所 提的适用情形原则上应该一并考虑,单一来源米购方式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立法目的明确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它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政府六种采购方式分析及对比
5
询价采购
是指对几个供货商(通常至少三家)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
1.邀请报价的供应商数量至少为三家。
2.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报价。每一供应商或承包商只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不得同某一供应商或承包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报价的提交形式,可以采用电传或传真形式。
3.报价的评审应按照买方公共或私营部门的良好惯例进行。采购合同一般授予符合采购实体需求的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1.邀请投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
2.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有限。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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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
《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
采购
方式
比较
因素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
适用范围最主要的采
购方式
①具有特殊
性,只能从
有限范围的
供应商采购
的;
②采用公开
招标方式的
①招标后没
有供应商投
标或者没有
合格标的或
者重新招标
未能成立
的;
②技术复杂
采购的货
物规格、标
准统一、现
货货源充
足且价格
变化幅度
小的政府
采购项目。
①政府购买
服务项目;
②技术复杂
或者性质特
殊,不能确
定详细规格
或者具体要
求的;
①只能从唯
一供应商处
采购的;
②发生了不
可预见的紧
急情况不能
从其他供应
商处采购
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或者性质特
殊,不能确
定详细规格
或者具体要
求的;
③采用招标
所需时间不
能满足用户
紧急需要
的;
④不能事先
计算出价格
③因艺术品
采购、专利、
专有技术或
者服务的时
间、数量事
先不能确定
等原因不能
事先计算出
价格总额
的;
④市场竞争
不充分的科
研项目,以
的;
③必须保证
原有采购项
目一致性或
者服务配套
的要求,需
要继续从原
供应商处添
购,且添购
资金总额不
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百
分之十的。
总额的。
及需要扶持
的科技成果
转化项目;
⑤按照招标
投标法及其
实施条例必
须进行招标
的工程建设
项目以外的
工程建设项
目。
是否政府默认的采购
方式,不需
需经政府采
购管理部门
需经政府采
购管理部门
需经政府
采购管理
需经政府采
购管理部门
需经政府采
购管理部门
采购
管理
部门
批准
批准批准批准部门批准批准批准
邀请供应商的方式以招标公告
的方式邀请
不特定的供
应商
以投标邀请
函的方式邀
请特定的供
应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
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
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
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
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
特定供应商
发布
公告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从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从磋商文件--
至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
十日。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
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
得少于5个工作日。
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
作日。
发出之日起
至供应商提
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
日止不得少
于10日。
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应遵循的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
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
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
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或者谈判/询价小
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
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响应
文件编制
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
与公开招标
方式相同
时间、要求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
文件收受人。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接收谈判/询价文
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
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
日。
构应当在提
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时
间至少5日
前,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
有获取磋商
文件的供应
商;不足5
日的,采购
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
顺延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评审小组组成4名专家+1名采购人代表
5名专家+2名采购人代表
最常用:4名专家+1名采
购人代表
预算金额1000万以上的,
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
2+1方式
4+1方式
常用:2+1方式
达到招标规模的由5人
以上单数组成。
2+1方式
2+1方式
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只许
提出一次报
价,而且不许
改变其报价
供应商只
许提出一
个报价,而
且不许改
供应商有二
次以上报价
机会,并以
最后一次报
供应商只
许提出一
个报价,而
且不许改
供应商有二
次以上报价
机会,并以
最后一次报
没有具体的
规定,一般
情况下供应
商可以多次
变其报价价为准。
变其报价价为准。
报价。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
法。
综合评分
法、最低评
标价法。
根据符合采
购需求、质
量和服务相
等且报价最
低的原则确
定成交供应
商
根据符合
采购需求、
质量和服
务相等且
报价最低
的原则确
定成交供
应商
综合评分法
符合采购需
求、服务满
足采购人需
求、报价合
理的原则确
定成交供应
商
确定供应商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发布中标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公示期1个工作日。
采用频率最多采用
基本不采
用
采用频率仅
次于公开招
标,常在公
开招标失败
后采用。
用于金额
较小,价格
比较稳定
的货物。
批
次多但金
额小
通常在公开
招标失败
后,只有一
个供应商响
应的情况下
采用。
时间从发售标书
起到开标至
少20天
从发售标
书起到开
标至少20
天,有资格
通常为5-7
天。
通常为
5-7天。
从发售标书
起到开标至
少10天
通常为5-7
天。
预审的需再加10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