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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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1.行政法的概念:调整行政过程中行政关系以及监督行政关系的公法规范的总称2行政的概念: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主动实现公益目的,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物进行的组织, 管理, 决策, 调控等活动。

3法治主义(理解)法治主义以法治国思想为基础,体现了“以法律的合理性抑制行政的恣意性”的理念。

在行政法学中,法治主义就表现为“依法行政原理”,即要求行政活动必需依法进行。

这是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

一.“法治主义”以“法治国”为基础而成立。

从“法治国”概念的形成过程来看,最初仅仅将“法治国”概念作为一种治国理念,而后期才在“法治国家”的意义上运用“法治国”的概念,但两者都包含有“法治主义”的概念。

二.一般将法治主义理解为依法行政或依法行政原理。

但严格来说,法治主义是较为广发的概念,法治主义除了作为行政法治主义的依法行政原理外,带包括作为立法法治主义的“依据宪法立法的原理”及作为司法法治主义的“依据法律被裁判的原理”。

三.法治主义以人权保障为目的,要求依法进行国家活动,因此,法治主义不仅要求依法行政,而且要求依法司法, 依法立法。

法治主义的形成分为三个阶段:(一)“依法裁判”——法治主义的萌芽期;(二)“依法行政”——法治主义的形成期;(三)“对立法内容的拘束”——法治主义的成熟期。

四.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一)法治主义及行政法的互为前提关系;(二)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

五.法治主义的内容,存在着“依法行政原理”及“发的支配原理”两种不等同的观点。

两者都是对公权力形式进行法律统制得原理,但历史背景及内容各不相同。

4.行政治基本原则概念:是指贯穿及整个行政法之中,对于行政法理论, 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执行以及行政救济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

5.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及依法行政原理二6.行政合法性原理:是指行政主体必需以及法律进行行政活动,而不是违反法律,行政主体对于其违法行为必需担当相应的法律后果。

行政法主要基础知识

行政法主要基础知识

行政、行政权、行政权特点行政是社会组织的执行和管理职能。

分为一般行政和公共行政。

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

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利,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行政权特点:1,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利,具有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的特点;2,相对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则具有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的特点;3,有双重性特点:一方面具有维护社会秩序,增进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能动的作用;另一方面具有易于被违法行使或被滥用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秩序的消极作用。

行政法的含义、内容和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行使行政权而形成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其调整对象是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形成的行政关系,包括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法的内容:1,行政组织法,是由调整行政权力的组织构成的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其目的是规范内部行政关系,规范行政权力的组织。

2,行政行为法,是规范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的活动,调整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

行政行为的规则构成行政法的主要内容。

3,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责任法,是对行政主体行使权力所产生的后果的监督,是行政法重要的组成部分。

行政法的特征:内容特征:内容广泛;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

形式特征: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共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之中。

行政法律关系与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区别。

区别:1,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处于受监督地位。

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的相对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的相对方是监督主体。

3,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行为等。

行政法基础知识培训教材(DOC 79页)

行政法基础知识培训教材(DOC 79页)

行政法基础知识一、行政法起源行政法起源于法国,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行政法起源的立法目的是限制政府权力,使政府的行政行为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使,政府行使权力时不侵害老百姓权益。

二、行政的分类及我国行政的含义行政的字面含义是指组织的执行、管理。

现代行政分为公共行政和普通行政。

公共行政是指公权力主体的行政活动,包括国家行政、公共事业组织行政、基层自治组织行政等。

当前我国在行政法上的行政仍然是指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具有以下几个特征:法治化、公益性、职权职责一致性、积极性。

国家行政可分为:负担行政和授益行政、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秩序行政和给付行政、羁束行政和裁量行政。

三、行政法概念行政法是我国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它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分为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

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五、行政组织概念行政组织是由各类行政机关和其他享有行政职权的非政府组织共同构成的。

行政机关是由权力机关产生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实施行政管理的非政府组织是指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部分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

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署署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行政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宗教局)、国务院办事机构(如台办、法制办)、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如商标局、专利局)、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如参事室、顾问室)七、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省、市(设区的市)、县、乡(镇)组成。

八、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授权组织、委托组织。

九、行政行为分类行政行为大的分类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知识点及考点归纳

行政法知识点及考点归纳

行政法知识点及考点归纳
1. 行政权力及其限制:
行政权力:概念及种类;行政权力的来源和性质;行政权力的行使方式和程序。

行政权力的限制:法律原则、人权保障、程序保障、监督制约、公共利益原则。

2. 行政机关及其职权:
行政机关:概念和种类;行政机关的设立和组织;行政机关的职能和职权。

行政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种类;行政行为的要件和效力;行政行为的撤销和变更。

3. 行政程序及其保障:
行政程序:概念和种类;行政程序的要求和步骤;行政程序的违法和救济。

行政保障:行政救济、行政诉讼、行政强制执行。

4. 行政法律关系及其解决:
行政法律关系:概念和种类;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和终止。

行政争议的解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调解;行政争议的特殊解决方式。

5. 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公共服务:概念和种类;公共服务的实施和评价;公共服务的保障措施。

社会管理:概念和种类;社会管理的法律框架;社会管理的实践与创新。

6. 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能源管理:
环境保护:概念和内容;环境保护的法律框架;环境保护的实践与创新。

资源利用:概念和内容;资源利用的法律框架;资源利用的实践与创新。

能源管理:概念和内容;能源管理的法律框架;能源管理的实践与创新。

行政法基本知识

行政法基本知识

行政法基本知识行政法是一门研究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活动的法律学科。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的权限和职责,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本文将介绍行政法的基本知识,包括行政法的定义、起源和特点,行政行为的种类和特征,以及行政法律责任的形式和要素等。

一、行政法的定义、起源和特点行政法是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法律规范体系,它以行政行为为研究对象,旨在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和行政活动。

行政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国家管理机构的建立。

在中国,成文行政法源自于清代的《大清律例》,而未成文行政法则在清代由皇帝制定的敕令和行册中得以体现。

行政法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独立性:行政法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与刑法、民法等法律分支形成并列关系。

2. 公法性:行政法属于公法范畴,涉及到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公共利益,与私法有着明显的区别。

3. 垂直性:行政法规范的是行政机关的行为,所以它是一种垂直的法律规范。

4. 实践性:行政法是解决实际行政问题的法律工具,它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二、行政行为的种类和特征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职权所进行的具体行动,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

行政行为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1. 具有强制性: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权力所产生的,具有强制执行的特点。

2. 具有单方性: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决定,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或者协商。

3. 具有处分性:行政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被行政当事人的权益产生影响,包括保护或限制其权益。

4. 具有预例性:行政行为具有示范作用,为其他相似情况提供了可参考的依据。

5. 具有司法保护性:行政行为受到法律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司法保护。

三、行政法律责任的形式和要素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其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行政赔偿和行政救济。

行政法律责任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违法性: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违反了行政法规定的规则或者权利义务关系才会产生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基础知识

行政法基础知识

行政法基础知识行政法,这个听起来有些“高大上”的名词,其实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无论是政府的管理行为,还是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都受到行政法的规范和调整。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行政法的世界,了解一些基本的知识。

一、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那什么是行政关系呢?简单来说,就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等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征:首先,行政法的内容广泛而多样。

它涵盖了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等诸多方面,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其次,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

因为社会在不断发展,行政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也需要不断更新和调整,这就导致行政法需要及时跟上时代的步伐,做出相应的变化。

再者,行政法在形式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与刑法、民法等不同,行政法通常是由众多分散的法律文件组成。

二、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指的是行政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中有关行政权力的设定和运行的规定,是行政法的重要渊源。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比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基础理论

行政法基础理论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力的法(事前控权); 如:《行政强制法》等。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实施的法(事中控权);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等。 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法(全程控权); 如:《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事后控权); 如:《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01
该规定违反了行政合法性原则
02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法规、单行条例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政府
基本法律
一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各部委
法律位阶图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的渊源理论,( )属于行政法规。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6
必须对受委托组织的行为加强监督,并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委托和行政授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行政授权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文规定为依据,行政委托不需要法律、法规或规章上的依据 行政委托通常是要式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口头委托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是行政机关而是行政主体 行政授权的法律后果由授权方承担,行政委托的法律后果由被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国家机关——职权行政主体
01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授权行政主体
02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不具行政主体资格
03
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基础法律规范,是管理国家行政活动的法律学科。

下面将对行政法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关系和行政组织关系的一门法学学科。

2.行政法的特征:专门性、独立性、法定性、强制性、特殊性、协调性。

二、行政法的法源体系:1.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宪法是国家政权组织的根本法,对行政法具有主导地位。

2.法律是行政法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行政法律是国家制定的规范行政组织及行政行为的法律。

3.行政法规是行政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国务院规章、部门规章等。

4.行政法律制定的程序:包括立法、考核、发布等程序。

三、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1.行政行为的定义和特征: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具体对象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具有强制性、具体性、具有行政手段特征。

2.行政组织的种类和功能:包括中央机关、地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行政组织负责管理、执行和监督行政事务。

四、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效力:1.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合法性是行政行为正当性的法律标准,包括法定性、命令性、公平性、程序性等。

2.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性,产生法律效力,对相关方具有约束力。

五、行政救济:1.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复审的一种救济方式。

2.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通过法院对行政行为或者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的一种救济方式。

六、行政管理:1.行政管理的目标:行政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行政效能,保护公民权益,实现社会公正。

2.行政管理的原则:法定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公信原则等。

3.行政管理的方式:行政命令、行政契约、行政协议等。

七、行政责任:1.行政责任的种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的追究:行政机关对行政人员和行政行为承担追究责任的一种手段。

八、行政法律监察:1.行政法律监察的目标和原则:行政法律监察的目标是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法知识点汇总

行政法知识点汇总

行政法知识点汇总行政法是研究行政组织、行政行为和公民与行政关系等内容的法学学科。

下面将汇总一些常见的行政法知识点,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机关组织与职能、行政行为及其法律后果、行政行为的法律保护以及公民与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等的法律规则的总和。

2.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是一门特殊的法律学科,它具有行政性、非协商性、命令性以及强制性等特征。

二、行政法的性质和功能1.行政法的性质:行政法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体系,它以规范行政组织和行政行为为目的,具有法律性、规范性和约束性等特点。

2.行政法的功能:行政法主要通过规范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限制行政行为的范围和方式、确保行政行为公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行政法的法律原则行政法的法律原则是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治原则: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必须依法进行,行使行政权力必须遵守法律规定。

2.公正原则:行政机关的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

3.适当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宜采取最适宜的方式、措施和授权范围,以实现公共利益,尊重公民权益。

4.公开原则:行政机关的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公民有权了解、参与和监督行政机关的行动。

5.保护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行政权力。

四、行政行为的分类和效力1.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行政决定、行政命令、行政契约、行政批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多种类型。

2.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一般具有合法性、特定效力、相对效力、不可撤销性等性质。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行政行为可能存在非法性、绝对无效性和相对无效性等问题,需要进行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处理。

五、行政许可制度1.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种类: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特定行为主体在特定条件下从事特定活动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法律常识知识点

行政法律常识知识点

行政法律常识知识点一、行政法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配置、行使及对行政权力监督并对其产生的后果进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是以行政权力为核心内容,可以说行政法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法。

二、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名)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责)三、行政主体的种类(一)行政机关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2.派出机关一一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1)行政公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区公所: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3)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2、派出机构一一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具有行政主体资格(1)派出所一一警告、500元以下罚款(2)税务所-2000元以下罚款1.内设机构一一获得了法律法规的授权,具备了行政主体资格(1)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消防局、公安出入境管理局(2)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3)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内设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事业单位(四会三局、高校)2.社会团体(轻工、纺织总会)3.国有公用企业(水、电、气)第三节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对行政行为最主要的一种分类是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分类的标准主要是1.是否针对特定人适用;2.是否可以反复适用。

【例题-多选】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有OOA.行政机关购买办公用品B.某市教育局制定规范性文件C.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签订卫生管理承包合同D.某市政法委下发通知第四节行政许可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审查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行政许可法》第22、23、24条: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需公告,不得再委托)。

行政法学重点知识点汇总(全)

行政法学重点知识点汇总(全)

行政法学重点知识点汇总(全)第一章绪论1.1.1、行政的含义。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行政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行政活动的方法和手段是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1.1.2、行政权。

行政权的含义:第一,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宪法和法律;第二,行政权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行使;第三,行政权系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之一。

行政权的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决定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裁决权等。

行政权的特点: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相对于一般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强制性、单方性、优益性。

行政权的消极作用:腐败和滥用权力;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对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威胁。

1.1.3、行政法:行政法的特定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行政法调整的核心:行政权。

1.1.4、行政法的渊源。

一般渊源:宪法(最高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特殊渊源:法律解释、国际条约、惯例、判例与指导性案例、软法规范。

法律法规制定机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教育部);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1.1.5、行政法的分类。

①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一般行政法、特别行政法。

②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可分为:实体行政法、程序行政法。

③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可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监督行政行为法。

1.2.1、行政法律关系。

1.行政法律关系: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最主要的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外部行政法律关系)1.2.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的基本知识

行政法的基本知识

行政法的基本知识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行为、授权行政机关行使公共权力的法律体系。

它是公法的重要分支,主要研究政府机关的组织、职权、程序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下面将介绍行政法的基本知识,包括行政法的定义、性质、来源、特点和功能。

一、行政法的定义行政法是以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权限、工作程序和与公民权益相关的行政行为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体系。

行政法的定义主要体现了其规范性质和对象,即行政机关和行政行为。

二、行政法的性质行政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公法性质:行政法是公法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的是政府机关的行为,涉及公共权力的行使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2. 约束强制:行政法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不能滥用职权或侵害公民权益。

3. 相对独立:行政法相对于其他法律分支有一定的独立性,它具有自己的特定规则和原则,与刑法、民法等法律有区别。

4. 程序性质:行政法主要关注行政程序的规范,包括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公正性等方面。

5. 单方面强制性: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权力和义务,其决策具有一定的单方面强制性。

但也要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民的权益不被侵害。

三、行政法的来源行政法的来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习惯法等:1. 宪法:宪法是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范围,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 法律:行政法律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程序要求和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等。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政府机关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文件,用于规范行政机关的管理和行政行为的实施。

4. 习惯法:习惯法是指在长期实践中形成并被广泛承认和遵守的一种规范行为,也可以作为行政法的来源之一。

四、行政法的特点行政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直接适用性:行政法是直接适用于行政机关和公民的法律体系,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公民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法知识点

行政法知识点

行政法知识点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它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对象的法律规范体系,是行政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

行政法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法是公法的一部分。

行政法与民法、刑法等私法不同,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则。

2. 行政法是以行政机关为对象的法律规范体系。

行政法主要规范行政机关的组织、权力、职责、程序等方面的问题。

3. 行政法是权力法的一部分。

行政法旨在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使权力的活动,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4. 行政法是法治的重要体现。

行政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要符合法治原则,即依法行政、公正行政、透明行政等。

二、行政行为和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作的具体行为,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契约、行政许可、行政处分等。

行政行为与行政法律关系密切相关。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由行政法律关系来决定,即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行政法律关系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 主体要素: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等。

行政机关是权力的主体,公民、法人则是权力的客体。

2. 客体要素: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权力,即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等进行的行政活动。

3. 客体表现形式要素: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形式是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契约、行政许可、行政处分等。

4. 作用要素:行政法律关系的作用是对公民、法人等行为进行调整和规范,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三、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行政机关是行政法的主体,是实施行政职权的组织机构。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行政机关可以是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下级机关等形式。

2. 行政机关的职能:行政机关的职能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行、行政审批、行政监督等。

3. 行政机关的权力结构:行政机关的权力结构包括行政机关内部权力的划分和行政机关之间权力的关系。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行政法知识点总结行政法的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的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第一部分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二)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三)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知情权);公众参与(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四)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五)诚实守信原则:诚实(信息全面、真实、准确);保护信赖利益(稳定、撤回补偿、撤销赔偿)(六)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二、行政主体与行政利害关系人(一)行政主体1.行政主体概述(1)行政主体的含义和资格(2)行政主体的特征:A.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B.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C.行政主体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D.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3)行政主体的分类:A.根据取得的法律依据可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B.根据其组织构成和存在形态可分为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4)相关概念辨析A、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处于管理者地位同时接受监督的行政主体,也包括处于被管理者地位,但可以启动监督程序的行政相对人。

所以行政主体不等于行政法主体,而只是行政法主体中的一部分。

B、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种类,但不是行政主体的全部。

行政主体的类别中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被授权组织。

C、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的概念有时并不一致,行政机关必有其组织,故,行政机关亦可以说是主要的行政组织。

行政法知识点

行政法知识点

行政法知识点行政法是研究行政机关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学科。

它是公法的一个重要分支,与宪法、刑法、民法等并称为法学的主要学科之一。

行政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依法对社会成员进行管理、调整、裁决等活动的法律规范。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有一系列的基本原则,其中包括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公开原则、责任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等。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使,即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定程序、合乎法律规范。

平等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时,不得歧视、偏袒任何一方,对待各方应当平等对待。

公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为其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时应当公正无私,不得违背公正原则。

效率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时应当高效、快捷,提高行政效能,为社会提供便利。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做出的具体行为,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强制等。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条件下享有某种权利的行为,如营业执照的发放、建筑许可证的颁发等。

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对具体事项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如国家颁布的法规、规章等。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的行为,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行政奖励是行政机关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奖励的行为,如表彰先进单位、个人等。

行政强制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拆除等。

三、行政程序的基本要求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遵循的一定程序,主要包括合法程序、公开程序、公正程序等。

合法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依法进行,包括依法受理、依法审查、依法决定等。

公开程序要求行政机关的决策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对相关方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的信息和参与机会。

行政法基础知识

行政法基础知识

行政法基础知识一、行政法的概述行政法是指掌管行政事务的法律体系,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础性、基本性法律规范,重要的公共法律分支。

其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能及行使规则,行政行为的性质、程序、效力以及行政诉讼等法律规定。

二、行政法的产生和演变行政法的产生和演变在各个国家有其不同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

在欧洲,行政法主要是从法国革命后产生的,经历了纳瓦尔法典、行政裁判院和行政法院等多个阶段的演变。

在中国,自1904年北京法政大学设官式起,中国的现代行政法学也逐渐形成。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行政法立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行政法的发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指,在行政行为中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实现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维护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提高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2、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预先公布的规定程序,实行听证、通知、陈述等程序,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指,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过程及结果必须开放、透明、公正,接受社会的监督。

4、追究责任原则追究责任原则指,行政机关应当承担其不当行为的责任,对违法行为进行追究。

5、利益补偿原则利益补偿原则指,当行政行为侵犯个人、法人或其他群体合法权益时,应予以合理的补偿。

四、行政法的法律体系行政法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础性、基本性法律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等。

此外,行政管理领域还有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

五、行政权限的划分和结构行政权限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也是行政管理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根据行政管理的范畴和行使的性质制定行政权限划分制度,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行政机构的设置等。

行政权限的结构包含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服务等。

六、行政法的实践应用行政法的实践应用主要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包括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奖励等。

行政法学考试知识点总结【2024版】

行政法学考试知识点总结【2024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行政法学考试知识点总结一、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1. 行政法学的概念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行政法规范和行政法实践,研究内容包括行政法源、行政法体系、行政法理论等。

2. 行政法行政法是国家及其机关、组织、公民之间行使行政权力和行政职权的规范的总称。

它是指导国家机关、组织及公民行使行政权力和履行行政职责的一系列规范。

3. 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是以规定国家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为目的的法律规范体系。

行政法的基本特征包括:专属性、强制性、相对性、公共性、不完全性等。

二、行政法的基本理论1. 行政法的基本理论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律性、自由原则、行政法治原则、行政监督原则等。

2. 行政法的法律性行政法法律性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应当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

行政法律性的具体体现包括行政权力的合法性、行政权力的有法律依据性、行政权力的限制性等。

3. 行政法的自由原则行政法的自由原则是指国家对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进行保障和限制时,应当遵循最大自由原则。

4. 行政法治原则行政法治原则是指行政活动应当依法行使,并且行政机关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法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

5. 行政监督原则行政监督原则是指要保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使行政权力和履行行政职责。

行政监督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民主监督等。

三、行政法的体系1. 行政法的层次结构行政法的层次结构包括宪法层次、法律层次、行政法规层次、行政规章层次、部门规章层次等。

2. 行政法的构成要素行政法的构成要素包括行政法规范、行政机关、公民、法人等。

3. 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包括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与刑法的关系、行政法与民法的关系等。

四、行政法的行政权力1. 行政权力的概念行政权力是指国家机关、组织和公民按照法定程序,以规范的方式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调整和处理的权力。

2. 行政权力的性质行政权力的性质是指行政权力的基本属性和特点,包括行政权力的公共性、法律性、相对性、专属性等。

行政法知识点

行政法知识点

社会主义基本法律制度的具体与深化我国行政法律制度——官与民之间一、行政法的概念1.1行政法的概念 1.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三、行政行为3.1抽象行政行为——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3.2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惩戒、行政裁决、行政合同四、行政责任——针对行政主体五、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针对行政相对人行政法有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之分。

一般行政法是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公务员法》、《行政组织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程序法》等。

特别行政法是对特别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公安行政法、交通行政法、海关行政法、民政行政法、基建行政法、教育行政法、科技行政法、体育行政法、卫生行政法。

特别行政法与一般行政法是不冲突的,特别行政法是在一般行政法的基础上建立的,针对专门行政部门的法律法规。

今天我们讲的行政法属于一般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概念1.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官管民,民告官,官告官)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涉及到两个方面: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行政机关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及个人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行政机关内部的关系。

行政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我们要注意,行政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中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少数情况下,可以是法律授权的某些社会组织。

思考:我们国家的哪些机构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也就是中央人民政府,还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行政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另一类是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机构,如工商、税务、物价、公安、交通、海关等部门等。

行政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资料

行政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资料

行政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资料行政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资料1. 行政法律法规的定义行政法律法规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效力,强制性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法律性文件。

它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责、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规范的重要手段。

2. 行政法律法规的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律法规分为下列几类:行政法规: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规。

部门规章:国务院下设部委、各省级地方政府及其下设机构制定的规章。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

地方性规章:由地方政府及其下设机构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章,适用于所在行政区域。

3. 行政法律法规的特点行政法律法规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普遍适用性:行政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论其特殊身份或地域。

具有强制性:行政法律法规的内容具有强制性,违反法规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可变性:行政法律法规可以根据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的变化进行修订和调整。

补充性:行政法律法规通常被用于补充国家法律的不足之处,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程序性:行政法律法规在制定过程中,会涉及配套的程序和程序性要求。

4. 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研究阶段:由有关部门进行立法研究,收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立法经验,对立法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

起草阶段:由立法机关的法律顾问或专业人员起草法律草案,并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

审议阶段:由立法机关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代表进行法律草案的审议和讨论。

通过阶段:在立法机关的会议上,代表们对法律草案进行表决通过,并经过领导签署公布后生效。

实施阶段:行政法律法规在颁布后由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并对不遵守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5. 行政法律法规的加强与完善为了更好地推进行政法治化建设,加强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需要加强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加强立法调研:对于重要行政管理领域的立法,应开展合理、全面的调研,了解社会情况和立法需求。

行政法知识点汇总

行政法知识点汇总

行政法知识点汇总————————————————————————————————作者:————————————————————————————————日期:行政法知识点总结001.行政法基本原则(一)1.合法行政,即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没有立法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作出行政管理行为。

(1)此考点的关键是“法”。

法律优先,“有法”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法已规定不可违”。

法律保留,“无法”的,不得作为,即“法无规定不可为”。

(2)a合法行政是首要原则,其他原则是其延伸。

b法律保留是行政机关的公权和公民私人的私权之间最大的区别;公权力是“法无授权即禁止”,私权利是“法无禁止即自由”。

c法律具有优先性,行政具有从属性。

d合法行政关注的是“有法”还是“无法”,属于形式上的行政法治。

2.合理行政,即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理性,即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

(1)公平公正对待,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同样情况应当同样处理,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

本知识点的题眼在于案件中的当事人为多数,这是适用本原则的前提。

(2)考虑相关因素,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只能考虑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因素,而不得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而考虑无关因素。

此知识点的题眼在于判断案中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是否滥用职权。

(3)比例原则,具体包括符合目的性,适当性和损害最小。

关键考点是适当性和损害最小。

关联考点:如果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明显违反适当性要求,法院将有权启动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和裁判,一般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予以撤销,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予以变更。

002.基本原则(二)1.程序正当原则(1)行政公开,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2)公众参与,即行政机关作出重要决定,应当充分听取公民的意见,保障公民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回避,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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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基础知识一、行政法起源行政法起源于法国,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行政法起源的立法目的是限制政府权力,使政府的行政行为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使,政府行使权力时不侵害老百姓权益。

二、行政的分类及我国行政的含义行政的字面含义是指组织的执行、管理。

现代行政分为公共行政和普通行政。

公共行政是指公权力主体的行政活动,包括国家行政、公共事业组织行政、基层自治组织行政等。

当前我国在行政法上的行政仍然是指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具有以下几个特征:法治化、公益性、职权职责一致性、积极性。

国家行政可分为:负担行政和授益行政、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秩序行政和给付行政、羁束行政和裁量行政。

三、行政法概念行政法是我国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它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分为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

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五、行政组织概念行政组织是由各类行政机关和其他享有行政职权的非政府组织共同构成的。

行政机关是由权力机关产生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实施行政管理的非政府组织是指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部分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

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署署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行政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宗教局)、国务院办事机构(如台办、法制办)、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如商标局、专利局)、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如参事室、顾问室)七、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省、市(设区的市)、县、乡(镇)组成。

八、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授权组织、委托组织。

九、行政行为分类行政行为大的分类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不针对具体的人和事。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力义务的单方行政行为。

十、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1、要式具体行政行为和非要式具体行政行为。

是按照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需要法定形式的标准划分。

2、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是按是否需要相对人的申请来划分的。

3、羁束性具体行政行为和裁量性具体行政行为。

是按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来分类。

4、授益性具体行政行为和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

是按相对人是否受益来分类的。

十一、可诉性可诉性是就这行政行为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是否受理。

十二、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十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证据确实充分;正确适用法律法规;符合法定程序;主体合法、不超越职权、不滥用职权。

十四、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及可诉性评价(一)行政许可1、行政许可是指具有许可职权的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行为。

主要形式有许可证、资格证、资质证、合格证、批准文件。

2、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是于2003年8月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行政许可法》共分八章共计83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行政许可的设定、第三章为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第五章行政许可费用、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为附则。

3、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许可法定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便民效力原则、权利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许可不得转让原则、许可与监督相结合原则。

4、行政许可的可诉性评价:行政许可是可诉性行政行为。

(二)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主体依据法定的程序,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实施的行政制裁。

2、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平、公正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相对人救济权利保障原则。

3、《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全文分为八章共计64条。

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三章为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第四章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五章为行政处罚的决定、第六章为行政处罚的执行、第七章为法律责任、第八章为附则。

4、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行政处罚的可诉性评价:行政处罚是可诉性行政行为。

(三)行政命令1、行政命令概念:行政命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意思表示行为。

如责令整改、责令停工、责令停产停业。

2、行政命令的特征:(1)行政命令是由行政主体作出的;(2)行政命令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3)行政命令是对行政相对人科以义务;(4)行政命令是为行政相对人设立具体行为规则;(5)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命令,可能引起行政主体对相对人的制裁;(6)行政命令是依法或依职权作出的。

3、行政命令的可诉性评价:行政命令是一种可诉性具体行政行为。

(四)行政征收1、行政征收概念:行政征收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

如行政征税。

2、行政征收的特征:处分性、强制性、无偿性、法定性。

3、行政征收的可诉性评价:行政征收是一种可诉性行政行为。

(五)行政征收1、行政征用概念行政征用指国家通过行政主体对非国家所有的财物进行强制有偿的征用和使用。

如土地征用,房屋征用。

2、行政征用的法律特征:处分性和限制性、强制性、有偿性、法定性。

3、行政征用的可诉性评价:行政征用是一种可诉性行政行为。

(六)行政奖励1、行政奖励概念: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赋予一定的权利,以资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2、行政奖励特征:行政主体依职权主动作出的行政行为,无须相对人申请,行政奖励是赋予相对人权利,行政奖励没有强制执行力。

3、行政奖励的可诉性评价:行政奖励是一种可诉性行政行为。

(七)行政确认1、行政确认概念: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证明和确定特定的既成事实和法律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

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使其他行政主体得以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前提。

2、行政确认的特征:行政确认具有具体性、中性、证明性、非处分性的特征。

3、行政确认的具体表现有行政证明、公证、行政鉴定。

4、行政确认的可诉性评价:行政确认是一种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具体行政,行政相对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主体应当确认而不确认,行政相对人也可以提起诉讼。

(八)行政裁决1、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授权,以中间人的身份,对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理和公断的具体行政行为。

2 、行政裁决的特征:在性质上具有具体性和行政性、身份上的中间性、对象上的民事性、范围上的法律授权性。

3、行政裁决的主要对象:民事赔偿纠纷、民事补偿纠纷、有关财产使用权和所有权纠纷。

4、行政裁决的可诉性评价:行政裁决是可诉性具体行政行为。

(九)行政合同1、行政合同概念: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便于行政管理,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就特定事项签定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2、行政合同的特征:行政合同的主体有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签订合同的目的是在于实施国家的行政管理目标,在合同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3、行政合同的种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政府工程建设合同、计划生育合同、国有资产租凭合同。

4、行政合同的可诉性评价:行政合同均具有可诉性。

行政合同是按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进行,实际生合中认识不一、做法不一致。

(十)行政強制1、行政強制概念:行政强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和实施行政管理秩序,预防与制止社会危害事件与违法行为的存在与发生,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行为及财产进行约束与处置。

或在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下,国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对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用相关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行为。

2、《行政强制法》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1年6月30日颁布于,于2012年1月1日执行。

行政強制法共分为七章七十一条。

笫一章为总则;笫二章为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笫三章为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笫四章为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笫五章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笫六章为法律责任;笫七章为附则。

3、行政強制的种类:行政強制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4、行政强制措施(1)概念: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和实施行政管理秩序,预防与制止社会危害事件与违法行为的发生和存在,依照法律、法规之规定,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行为及财产进行临的约束或处置的限权性强制行为。

(2)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强制戒毒、责令停工、强制检查、强制治疗、强制撤除等多种。

(3)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特征:强制性、非处分性、临时性、实施性。

(4)行政强制措施的可诉性评价: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可诉性行政行为。

5、行政强制执行(1)概念: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对于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强制手段,以达到义务被履行或与该义务被履行的相同状态的各种行为。

(2)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人民法院、行政机关。

以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已执行为例外。

(3)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种类: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财物、排除障碍恢复原状、代为履行、其他处措。

(4)行政強制执行的可诉性评价:行政强制执行是不可诉行政行为。

(十一)行政相关行为1、国家行为(1)概念:行政法上的国家行为,特指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因而排除在司法审查对象之外的统治行为。

(2)国家行为的特征:国家行为是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的行为。

国家行为与行政相关联,但不属于行政行为。

之所以说国家行为与行政行为相关联,是因为不少国家行为是由行政机关作出的,如国务院、外交部等,但它们都不属于行政行为,因为它们不受行政法约束,而受特别法的约束。

国家行为不能成为司法审查的对象,如果国家行为受司法审查则难以实现国家统治的目的。

(3)国家行为的种类:国防行为、外交行为、军事和紧急行政权行为。

2、行政指导行为(1)概念:行政指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掌管的事务范围内,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运用非强制手段,获得相对人的同意或者协助,指导行政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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