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照明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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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照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景观照明水平,美化城市夜景,优化人居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照明管理条例》等。

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辖区内城市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景观照明,是指利用照明设施和技术。对城市夜景进行照明和美化

本规定所称城市景观照明设施是指景观照明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监控设备、灯具、电杆、工作井、地下管线及其他附属设备。

第四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实用、节能、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城市景观照明的主管部门。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城市景观照明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建筑景观照明工作。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设置河流、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构筑物等景观照明,并具体负责实施景观照明互联和智能控制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城市景观照明工作,并承担建筑照明、设计、施工、验收、互连等工作。的投标

规划、财政、房地产、园林、公安、发展改革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工作。

第六条下列范围内应当设置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

(一)湟水河、南川河、北川河等标志性景观河流及其两岸或主要建筑物、建筑立面;

(二)繁华商业区及广场周围的主要建筑、结构立面;

(三)城市主干道两侧的主要建筑、结构立面;

(4)公园、绿地、广场、车站、桥梁、公路出入口等市政公共设施;

(5)体育场(馆)、影剧院、医院、博物馆、标志性建筑、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三星级以上酒店等公共场所;

(六)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城市景观照明设施范围。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及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重点区域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和夜景建设详细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景观照明相关规划和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范围,支持城市景观照明设施

建设。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建设项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并交付使用,城市景观照明设施配套建设投资纳入项目总投资。

本规定实施前已完成的建设项目,按规定应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但未设置,且需要改造的,由区人民政府组织设置或改造,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挠。

第九条按照本规定应当配备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和重点区域夜景建设详细规划,审查城市景观照明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审查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验收时,应当通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参与。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设计和验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建设、房地产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十一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设计方案、建设、改造,所用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节能设计规范、安全规范、强制性标准、光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政府支持城市景观照明科技研究,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景

观照明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开展绿色照明活动,提高城市景观照明科技含量和环保水平,降低城市景观照明能耗

消耗量。鼓励在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中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第十三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结构和周边自然环境的特点,在不影响其功能和周边环境的前提下,体现不同的主题和突出的风格,实行亮度和色彩。的科学配置

第十四条纳入电网控制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电费由财政收取。

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辖区内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资金,用于辖区内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鼓励市民、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各种形式参与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建设。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和政府投资的城市景观照明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标或政府采购。

具有商业使用价值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经济效益属于建设单位。

第三章维护和管理

第十六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严格执行《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技术规范》,确保设施安全运行。如有任何故障或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十七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交付使用后,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需要,聘请专业人员定期对城市景观照明设施进行检修,消除火灾、触电。等隐患

第十八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安全管理和保护标准。如果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安全受到花卉、草、树木自然生长的影响,管理和保护单位应及时修剪。施工作业,带电物体应保持不少于XXXX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应作为市人民政府授予区人民政府城市景观照明工作。的主要依据

市城市景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景观照明评估实施方案,市财政部门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补充。

第二十七条城市景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城市景观照明能耗。

城市景观照明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城市景观照明节能控制措施。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法律、法规有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景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XXXX XXXX市人民政府11月28日发布的《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2+同时废止景观照明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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