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篇章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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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内容结构分析

《鱼我所欲也》内容结构分析

《鱼我所欲也》内容结构分析内容结构分析第一段本段可分为四层。

第一层(“鱼,我所欲也”——“舍生而取义者也”),第一句话以鱼和熊掌比喻“生”与“义”这一对概念。

鱼是美味,人人可食;熊掌也是美味,但其美远远胜过鱼,且不易得,因此舍鱼而取熊掌。

孟子以鱼喻“生”,以熊掌喻“义”,形象地区分了“生”与“义”的价值高下。

第二句是由第一句的设喻引出来的论点:“舍生而取义者也”,这是本文的题旨。

第二层(“生亦我所欲”——“故患有所不辟也”),从正面阐述,说人们把“义”的价值看得高于生命,所以不能苟且偷生,宁愿赴死也不愿行不义。

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甚于死者”就是“不义”。

第四层(“非独贤者”——“贤者能勿丧耳”),这句话运用了递进论证法,前文已论证“义”字的存在,这里使主题升华,证明“义”字不只是少数贤者具备,而是人人皆具备,它似乎成了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只是贤者更能保持罢了。

孟子认为人的本能固然是求生而恶死,但世上还存在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

也存在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那就是“义”与“不义”。

“义”是人类最宝贵的一种品德,为了“义”,人们可以不避祸患,直至献出自己的生命。

一个真正的人,决不能因贪生怕死而行不义之事。

孟子从“性善说”出发,认为人生来就具有羞恶之心,这是一种善心,它可以帮助人们在“义”与“不义”之间作出正确的选择。

第二段本段可分为三层。

第一层(“一箪食”——“乞人不屑也”),从正面举例,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也不屑接受,这就是“羞恶之心”。

以食“嗟来之食”为“羞’,这就是“义”的观念。

第三层(“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从反面举例,说明不辨礼义而收万钟之禄,是失其羞恶之心,是为求“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这些比生死都轻的身外之物,这样的做法,不过是见利忘义。

本段运用了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

《鱼我所欲也》简析及段落分层

《鱼我所欲也》简析及段落分层

《鱼我所欲也》简析及段落分层导语:《》这篇文章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

简析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

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2]《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

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

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分层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

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

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

《鱼我所欲也》结构分析-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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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结构分析全章可分为两段。

第一段(从开头至“乞人不屑也”)论述舍生取义是人的本心,可分为四层。

第一层(从开头至“舍生取义者也”)从比喻入手引出中心论点。

如所欲之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较之二者,于是舍鱼而取熊掌。

这是以鱼与熊掌比喻生与义。

紧接着就说生与义都是“我所欲”,当二者不可得兼时,如同对待鱼和熊掌那样,取其上者,即“舍生而取义”。

这是全文的中心论点。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至“故患有所不避也”)进一步以生虽为所欲但不为苟得,死虽为所恶但患有所不避来论证舍生取义是人的本心。

第三层(从“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至“贤者能勿丧耳”)从反面提出假设,继续证明自己的论点。

如果所欲没有什么超过生,那么凡是可以求生的手段都可以用,但却有人不用。

如果所恶没有什么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避祸的手段都可以用,但却有人不用。

这里固为他们所欲的是有甚于生的义、所恶是有甚于死的不义。

孟子指出:“是心也,人皆有之”,只不过“贤者能勿丧耳”。

第四层(从“一箪食”至“乞人不屑也”)以行人宁死不吃“呼尔”之食、乞人不接受“蹴尔”之食为例,进一步论证舍生取义是人所共有的本心。

同时开启下文,导出下文的“失其本心”。

第二段(从“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至“此之谓失其本心”)从反面立论,论述舍义取利就是表失本心。

可分为两层。

第一层(从“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至“所识穷乏者得我欤”)以“万钟”与上段之“一箪食,一豆羹”照应,说明不辨礼义接受它是没有什么益处的,只不过能得到华美的住宅、妻妾的侍奉及所认识的家人的感激而已。

以义去换取这些东西是见利忘义。

第二层(从“向为身死而不受”至结尾)继续与前面的“舍生取义”相照应,并运用排比句,以“向”与“今”比较,指出不能为了宫室华美、妻妾侍奉、家人感激之类的目的而忘义,明确指出不这样做,就是“失其本心”。

这是本段的结论。

《鱼我所欲也》课文分析及知识点归纳

《鱼我所欲也》课文分析及知识点归纳

《鱼我所欲也》翻译、课文分析及知识点归纳全文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1段),正反结合,层层深入,反复论证义是人的本心,义重于生,应舍生取义。

1.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珍贵的食品。

鱼和熊掌都是美味,而熊掌尤美。

兼:本义为一手持两禾,引申为同时进行几件事或具有几样东西。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2.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译文: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以上为第一部分的第一层,提出论点。

第一句话是以鱼和熊掌为设喻,得到结论是“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第二句话是由第一句的设喻引发出的论点“舍身而取义者也”,亦即本文的题旨:舍生取义。

3.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甚:超过,胜过。

故:所以。

为:做。

苟得:苟且取得。

意思是只求利益,不择手段。

译文: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只求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事;4.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恶(wù)厌恶。

患:祸患。

辟:同“避”,躲避。

译文: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5.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如使:如果,假使,下文“使”同义。

莫:没有(什么)。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

“者”在这里指代办法。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用呢?译文: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什么手段不用呢?6.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译文: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可以躲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7.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鱼我所欲也知识结构图

鱼我所欲也知识结构图

鱼我所欲也知识结构图(2)鱼我所欲也知识结构图15.是:这、这样。

16.勿丧:不丢掉。

丧:丧失,丢失。

17.箪:古代盛食物用的圆竹器。

可译为“竹篮”。

18.豆:古代盛饭用的器具。

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

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9.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

尔:语气助词。

《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

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

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

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

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而,连词表修饰。

20.蹴(cù):用脚踢; 与:给。

21.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2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丰厚的俸禄。

则,连词,这里表假设。

“辩”通“辨”,辨别。

23.万钟,这里指优厚的俸禄。

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24. 何加:有什么益处。

加:增加。

25.为:为了。

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èi”。

26.奉:侍奉。

27. 所识穷乏者得我欤: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惠。

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28.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乡通“向”(旧写作“向”),原先,从前,先前。

29.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今,现在。

为,为了。

为(第二个),接受。

30. 已:停止,放弃。

31. 本心:天性,天良。

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古文阅读课堂的有效设计:《鱼我所欲也》教育案例

古文阅读课堂的有效设计:《鱼我所欲也》教育案例

古文阅读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使其成为了中小学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鱼我所欲也》这篇古文经典则是我们理解中国传统思想、传统文化和美学精神的重要之一。

古文阅读是一门涉及到语言、文化和历史等多个方面的课程,其有效设计对于学生的学习成果和成长至关重要。

本文将以《鱼我所欲也》为例,探讨在古文阅读教育课程中的有效设计和教育案例。

一、《鱼我所欲也》的课文分析《鱼我所欲也》是《庄子》中的一篇篇章,讲述的是一个渔夫和他的小船,以及他对渔猎生活的热爱和执着。

短短的篇章中充满了对自然、人性和命运的思考,同时也调动了读者对于自然景观和美学的感知和理解。

而古文本身的语言运用更是具有时代感和文艺性。

在古文阅读课程中,我们可以利用传统笔触表现出的文学意象、修辞手法、典故等方面,引导学生感知文化内涵并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阅读理解能力。

二、课程设计思路和方法针对古文阅读这一课程章节,我们构建出了一套完备的经验总结,让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控《鱼我所欲也》的艺术内涵。

1. 研究篇章结构和情节细节在古文阅读中,篇章结构和情节细节是了解篇章深层次意涵的基础。

我们可以透过阅读全文,提取出篇章结构和情节细节,并统一记到课堂笔记中。

这样往后学生复习和记录都可以更加方便高效。

2. 阅读篇章并发掘语言艺术语言艺术是承载篇章内涵的基本元素,是学生学习的重点之一。

我们可以引导学生积极探寻语言艺术,例如运用辞藻的意识概念、修饰用词的质感感觉、语音韵律的韵律美感等。

通过演练传达诗意,使学生能够更美地理解篇章内容,进而达到更深层次的理解。

3. 培养学生的历史文化意识古文阅读涉及到很多与历史文化相关的概念和意识,这也是中小学生在文化层面的学习必修课程。

我们可以引导学生在阅读的同时,加深对于中国传统思维、伦理和道德体系的认知,如原生态温馨、物质财富的价值、美好人性等等。

三、教育案例实践在中小学生手中,通过教育案例的实践,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透彻认知《鱼我所欲也》。

对《鱼我所欲也》一文结构的辨析(网友来稿)

对《鱼我所欲也》一文结构的辨析(网友来稿)

对《鱼我所欲也》一文结构的辨析(网友来稿) 安徽省含山县张公中学王广武每当我上到初中语文第六册《鱼我所欲 也》时,我对教参中提供的文章结构的划分就感到有点困惑。

我想,第一段的第二层应当在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因为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应该是对前面 的正反两方面论述的归纳,而不仅仅是对反面议论的总结。

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是指出了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 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的实质。

最后一句是紧承上句的,是心应是指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 者。

如果把最后三句分隔开来,不放在一起来理解,那最后一句就不能算 是全段的结论。

第二段最后一句,也不能说是归纳此段,而应当是指出了所举的第二 个例子中接受万钟的原因, 以及从中得出的结论, 而不是对这一段的归纳。

这一段的结构应当是从正反两方面举例论证中心论点。

不知道我理解得是否妥当,在此敬请行家批评指正。

作者邮箱—1234@126



















《鱼我所欲也》特殊句式及段落分层

《鱼我所欲也》特殊句式及段落分层

《鱼我所欲也》特殊句式及段落分层导语:《》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

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文言句式一词多义1.而呼尔而与之。

修饰“与”,表修饰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表转折,却2.于所欲有甚于生者,比万钟于我何加焉,对3.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这种是亦不可以已乎。

《鱼我所欲也》段落分层讲解

《鱼我所欲也》段落分层讲解

《鱼我所欲也》段落分层讲解《鱼我所欲也》段落分层讲解导语:《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

鱼我所欲也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

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鱼我所欲也》简析及文言句式

《鱼我所欲也》简析及文言句式

《鱼我所欲也》简析及文言句式导语:《鱼我所欲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

简析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

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2]《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

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

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鱼我所欲也》段落分层讲解

《鱼我所欲也》段落分层讲解

《鱼我所欲也》段落分层讲解导语:《》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

鱼我所欲也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

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

《鱼我所欲也》特殊句式及段落分层

《鱼我所欲也》特殊句式及段落分层

《鱼我所欲也》特殊句式及段落分层《鱼我所欲也》特殊句式及段落分层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特殊句式1.判断句例句:鱼,我所欲也。

“也”,判断句标志。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东西。

2.省略句例句:乡为身死而不受。

“为”后面省略了介词的宾语“礼义”,“受”后面省略了宾语“施舍”,全句省略了主语“我”。

译文:从前我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舍生而取义者也。

省略主语“我”。

词类活用名词作动词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动词作名词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段落分层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

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

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

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

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

《鱼我所欲也》内容结构分析

《鱼我所欲也》内容结构分析

《鱼我所欲也》内容结构分析《鱼我所欲也》内容结构分析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

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

(《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

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

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

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

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鱼我所欲也思维导图

鱼我所欲也思维导图

鱼我所欲也思维导图鱼我所欲也思维导图《鱼我所欲也》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

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下面的思维导图可以让大家更好的理解这一点。

《鱼我所欲也》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出处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

《鱼我所欲也》简析及文言句式

《鱼我所欲也》简析及文言句式

《鱼我所欲也》简析及文言句式《鱼我所欲也》简析及文言句式导语:《鱼我所欲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

简析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

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2]《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

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

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鱼我所欲也》写作特点与结构分析

《鱼我所欲也》写作特点与结构分析

《鱼我所欲也》写作特点与结构分析《鱼我所欲也》写作特点与结构分析孟子认为人的本能固然是求生而恶死,但世上还存在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

也存在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那就是“义”与“不义”。

“义”是人类最宝贵的一种品德,为了“义”,人们可以不避祸患,直至献出自己的生命。

一个真正的人,决不能因贪生怕死而行不义之事。

孟子从“性善说”出发,认为人生来就具有羞恶之心,这是一种善心,它可以帮助人们在“义”与“不义”之间作出正确的选择。

第二段本段可分为三层。

第一层(“一箪食”——“乞人不屑也”),从正面举例,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也不屑接受,这就是“羞恶之心”。

以食“嗟来之食”为“羞’,这就是“义”的观念。

第三层(“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从反面举例,说明不辨礼义而收万钟之禄,是失其羞恶之心,是为求“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这些比生死都轻的身外之物,这样的做法,不过是见利忘义。

第三层(“乡为身死而不受”——“此之谓失其本心”),运用排比句,以“乡”与”今”对比,指出为得到宫室之美、妻妾侍奉、穷人感激而见利忘义,就是丧失了“本心”。

结尾一句话,归纳了此段,照应了开头,这“本心”就是“羞恶之心”,就是“义”。

本段运用了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

作者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来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

然而,无论是“万钟”’,也无论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

两次举例及在举例中对比论证法的运用,再一次深刻地论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作者简介孟子(约公元前372年—约公元前289年),名轲,字子舆(待考,一说字子车或子居)。

汉族,东周邹国(今山东省邹城市)人,东周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文学家。

《鱼我所欲也》结构分析

《鱼我所欲也》结构分析

《鱼我所欲也》结构分析全章可分为两段。

第一段(从开头至“乞人不屑也”)论述舍生取义是人的本心,可分为四层。

第一层(从开头至“舍生取义者也”)从比喻入手引出中心论点。

如所欲之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较之二者,于是舍鱼而取熊掌。

这是以鱼与熊掌比喻生与义。

紧接着就说生与义都是“我所欲”,当二者不可得兼时,如同对待鱼和熊掌那样,取其上者,即“舍生而取义”。

这是全文的中心论点。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至“故患有所不避也”)进一步以生虽为所欲但不为苟得,死虽为所恶但患有所不避来论证舍生取义是人的本心。

第三层(从“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至“贤者能勿丧耳”)从反面提出假设,继续证明自己的论点。

如果所欲没有什么超过生,那么凡是可以求生的手段都可以用,但却有人不用。

如果所恶没有什么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避祸的手段都可以用,但却有人不用。

这里固为他们所欲的是有甚于生的义、所恶是有甚于死的不义。

孟子指出:“是心也,人皆有之”,只不过“贤者能勿丧耳”。

第四层(从“一箪食”至“乞人不屑也”)以行人宁死不吃“呼尔”之食、乞人不接受“蹴尔”之食为例,进一步论证舍生取义是人所共有的本心。

同时开启下文,导出下文的'“失其本心”。

第二段(从“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至“此之谓失其本心”)从反面立论,论述舍义取利就是表失本心。

可分为两层。

第一层(从“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至“所识穷乏者得我”)以“万钟”与上段之“一箪食,一豆羹”照应,说明不辨礼义接受它是没有什么益处的,只不过能得到华美的住宅、妻妾的侍奉及所认识的家人的感激而已。

以义去换取这些东西是见利忘义。

第二层(从“向为身死而不受”至结尾)继续与前面的“舍生取义”相照应,并运用,以“向”与“今”比较,指出不能为了宫室华美、妻妾侍奉、家人感激之类的目的而忘义,明确指出不这样做,就是“失其本心”。

这是本段的结论。

鱼我所欲也段落分层孟子

鱼我所欲也段落分层孟子

鱼我所欲也段落分层孟子鱼我所欲也段落分层孟子本文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观点,也阐述了人生的一些哲理,为孟子所创作。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

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

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

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

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

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

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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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篇章结构
全文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从开头至“贤者能勿丧耳”)
提出“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并说明“义”的美德就是人所固有的。

又分四层:
第一层(从开头至“舍生而取义者也”)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而取熊掌为喻,引出生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至“故患有所不辟也”)正面阐明为什么要“舍生取义”。

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不苟且偷生;因为“我”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更可恶的,所以不避杀身之祸。

第三层(从“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至“所恶有甚于死者”)进一步论证“义”比生更重要,“不义”比死更可恶。

先用假设推理的方式说明,如果没有什么东西比生更可贵,那么人们就会用各种手段苟且偷生;如果没有什么东西比死更可恶,那么人们就会挖空心思逃避杀身之祸。

接着用事实证明,有的人可以用某种手段求生却不用,有的人做某种事情可以免死却不做。

于是得出结论:“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义”是确实存在的,“义”比生更重要,“不义”比死更可恶。

第四层(本段最后一句)回到“性善论”上,说明“舍生取义”的美德,本来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不使它丧失罢了。

第二部分(从“一箪食”至结尾)
举例论证不能“见利忘义”,否则就是失掉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又分三层:
第一层(从“一箪食”至“乞人不屑也”)从正面举例论证不能见利忘义。

“一箪食”、“一豆羹”关系到人的生死,但若用无礼的方式施舍,就是路人、乞丐也不接受。

这一事例充分证明,最普通的人也有羞恶之心,宁愿饿死而不失义。

第二层(从“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至“是亦不可以已乎”)从反面举例论证不能见利忘义。

首先指出一些显贵的人“不辨礼义”就接受优厚俸禄。

紧接着以一个反问句,说明他们接受的原因是利欲熏心,为私利所蔽。

然后用三个排比今昔对比,批判他们重利轻义、见利忘义的行为。

“是亦不可以已乎”是一句反问,更增加了批判的力量。

第三层(最后一句)与第一部分结束相呼应,又回到“性善论”上,把上述人的行为归纳为“失其本心”。

“本心”就是人原来固有的“羞恶之心”,也就是“义”、“善”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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