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机构图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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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为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灵活高效的党政机关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进行过多次精兵简政。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及政务院机构图
1951~1953年
1951年12月,政务院作出《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建国以来第一次精兵简政工作。
其主要内容有:(1)调整紧缩上层,合理充实下层;(2)合并分工不清和性质相近的机构;(3)精简机构,减少层次;(4)明确规定干部与勤杂人员的比例;(5)要求划清楚企业、事业机构和行政机构的编制和开支;(6)严格编制纪律。
这次机构改革以加强中央集权为中心内容。
到1953年底,政务院工作部门增加到42个。
1954年国务院组织机构图
1954~1956
1954年,随着中国政权组织形式的确定和各级政权机关的建立,从当年底开始,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精简。
中央一级机关的精简包括:(1)在划清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调整精简了机构,减少了层次;(2)各级机关根据业务需要,紧缩了编制,明确了新的编制方案;(3)妥善安置精简下来的干部。
地方各级机关也进行了精简,专员公署和区公所分别是省、
第1 页。
全国人大组织机构图
全国人大组织机构图
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我国权力配置图
我国的国家机构具体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中央国家机关主要有:(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3)国务院。
(4)中央军事委员会。
(5)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国家机关按行政区域划分级别:(1)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
(2)市(包括自治州)。
(3)县(包括自治县和县)。
(4)乡。
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以各级人大为核心,包括该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二、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集中的辩证统一,即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2.责任制原则。
责任制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均应对其后果负责。
责任制原则是我国国家机关活动的普遍原则。
3.精简和效率原则。
我国国家机构是为实现人民民主专政职能而设,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而应该是精简的、高效的、充满活力的4.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这一原则意味着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5.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是指以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意志和利益的法律为依据来治理国家,形成一种稳定有序的社会状态。
第二节我国国家机关体系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在我国国家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2.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3)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
(4)决定国家重大事项。
(5)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6)其他应由它行使的职权。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 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精品】初中政治我国国家机构图汇总
我国国家机构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和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是什么?
性质/地位
机关与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的关系:P89页
性质/地位
P77页
P78页
人民代表大会职权:①立法权②决定权③任免权④监督权国家主席
性质/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国公民
职权:①公布法律、发布命令②任免权③外事权④荣典权
行政机关
性质/地位: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关系:P84页①②
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行政机关如何为人民服务?:P84页
行政机关如何行使职权:P86——P87页①②
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的机关。
监察机关与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的关系:P89页
监察机关职责:①监督职责②调查职责③处置职责
监察机关如何行使职权:P89——P90页①②③
是什么?
专责机关:监察委员会P88页
性质
机关与权力机关(全国人大)
司法机关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性质/地位:国家的审判机关。
基本职权:P92页
人民法院如何行使职权::P93页
性质/地位: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基本职权:P94页
检察院如何行使职权::P93
页。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教学设计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教学设计一、核心素养1、政治认同:认同并支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和人大代表行使职责。
2、科学精神:理解并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与人大代表的权利。
3、法治意识:了解我国宪法和法律中对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
4、公共参与:通过社会实践,感悟“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这句话。
二、教学准备【教师】:整合教材、收集案例、设计探究体验活动、制作课件【学生】:预习教材,搜集与知识联系的案例三、教学过程:导入:PPT:播放视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探究:结合视频和大家搜集的实例,同学们小组探究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教师:总议题: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利器教师:下面我们看一组图片,PPT:展示关于人民代表大会的图片。
同学们结合材料与课前搜集的材料,思考:1、我国人民是如何行使国家权力的?2、结合以上图片或者列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实例,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学生交流:略教师:议题一: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活动设计:PPT:展示图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思考: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学生交流:略教师:1、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那么,人民怎样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学生交流:略教师:(1)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在这里要注意:人大代表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间接行使国家权力。
(2)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利。
活动设计:出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流程图,同学们分组讨论,然后找代表填写。
学生交流:略教师:出示专家点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图片,引导学生加深对民主选举的理解。
活动设计:PPT:播放视频《01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天闭幕凝心聚力再出发风雨无阻推进复兴伟业》探究:材料体现了全国人大的地位是什么?全国人大与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之间是什么关系?全国人大有哪些职权?学生交流:略教师:议题二:人民代表大会肩负对人民负责的任务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高中必修二政治五到九课结构图
国际 社会
国际 关系
基本形式 决定因素(国家利益含义) 维护我国利益
含义 作用 国际组织 宗旨和原则 作用 中国与联合国
分类
联合国
独立权
平等权
自卫权
管辖权
权 利 国家性质 类别
人口 领土 要素 政权 主权
对内:国家最高权 力的至高无上
中国 共产党
指 导 思 想
执政 能力
民主执政 依法执政 试金石
国家 政权
政党关系 多党 合作 和政 治协 商制 度 前提和保证 基本方针 活动准则 重要机构:主题和职能 优越性
马列毛邓三 科(马克思
主义中国化 理论)
执政 为民 以人为本
邓三科(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
第七课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与宗教政策
重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社会 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2、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 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 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 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3、民主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即真实性内容与多样 性形式的统一,公民与义务的统一。
含义
平等、团结 互助、和谐
原则
56个 民族
民族平等、 民族团结、 共同繁荣
三项原则 之间关系
发展民族地 区的基本政 治制度:民 族区域自治 制度
核心:自治权(内容) 必然性:历史原因 和现实情 优越性 况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基本政策
宗教 政策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 会相适应
高考文综 国体、政体、政党、国家机构、国家职能关系图 精品推荐
国体、政体、政党、国家机构、国家职能关系图 依法治国 依法执 政
政协 、民主 党派
政治领导 党 人民 (权力) (国体) 思想领导 组织领导 选举、监督 对人民负责 受人民监督
参政议政
立法建议 大政方针 推荐重要干部
国 家 权 力 机 关 ( 人 大 )
立法权 决定权
法律
制度化 法律化 贯彻实施 政府 法院 检察院 国家职 能
民族区域自治区与特别行政区的异同
比 较 民族区域自治区 少数民族聚居的 地方 有一定的自治权 坚持社会主义制度 特别行政区 港、澳、台地区 享有高度自治权 保持原有的资本主 义制度
设立的地 区不同
自治程度 不同
不 同 点 社会制度 不同 解决的问 题不同
为决民族问题, 为决历史遗留问 实现少数民族群 题,实现祖国和 众当家作主,管 平统一 理本民族地区事 务的愿望 共同 二者都享有自治权;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 点 行政区域;都接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
人民与国家公务员的关系
• 公务员是人民公仆,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上册81) • 国家公务员接受人民监督是坚持执政为民、坚持 依法行政、做好国家机关工作的根本保证。 (上 册83) • 只有接受人民监督,国家公务员才不会滥用权力 • 只有接受人民监督,才能更好地聚民意集民智凝 民心,做出正确的决策 • 只有接受人民监督,才能保证清正廉洁。(上册 83)
我国国家权力配置图
我国的国家机构具体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中央国家机关主要有:(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xx主席。
(3)国务院。
(4)中央军事委员会。
(5)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国家机关按行政区域划分级别:(1)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
(2)市(包括xx)。
(3)县(包括xxxx)。
(4)乡。
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以各级人大为核心,包括该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二、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集中的辩证统一,即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2.责任制原则。
责任制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均应对其后果负责。
责任制原则是我国国家机关活动的普遍原则。
3.精简和效率原则。
我国国家机构是为实现人民民主专政职能而设,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而应该是精简的、高效的、充满活力的4.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这一原则意味着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5.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是指以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意志和利益的法律为依据来治理国家,形成一种稳定有序的社会状态。
第二节我国国家机关体系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在我国国家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2.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3)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
(4)决定国家重大事项。
(5)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6)其他应由它行使的职权。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组织架构图之中国政府机构的基本情况教育PPT内容课件
办事机构 (6)
总理办理专门 事项,不具有 独立的行政管 理职能;设立 由国务院决定
议事协调 和临时机构
(27)
承担跨国务院行 政机构的重要业 务工作的组织协 调任务.
设立由国务院决 定,为虚设机构 ,不单独确定编 制.
组成部门
地方各级 党委
其它相关机构
其它相关机构
女孩就那么站着,仿佛一幅淡淡的水 墨画, 飘着青 草的香 。她极 目远眺 ,突然 像发现 了什么 似的一 惊,也 顿不上 方才插 在发隙 间的花 儿抖落 ,沿着 田埂飞 也似的 奔回了 那座土 坯房。 女孩就那么站着,仿佛一幅淡淡的水 墨画, 飘着青 草的香 。她极 目远眺 ,突然 像发现 了什么 似的一 惊,也 顿不上 方才插 在发隙 间的花 儿抖落 ,沿着 田埂飞 也似的 奔回了 那座土 坯房。
CHAPTER
ONE
中国政府基本情况
中国政府的基本情况
女孩就那么站着,仿佛一幅淡淡的水 墨画, 飘着青 草的香 。她极 目远眺 ,突然 像发现 了什么 似的一 惊,也 顿不上 方才插 在发隙 间的花 儿抖落 ,沿着 田埂飞 也似的 奔回了 那座土 坯房。
01 政府的含义
02
中央政府的基本架构 女孩就那么站着,仿佛一幅淡淡的水墨画,飘着青草的香。她极目远眺,突然像发现了什么似的一惊,也顿不上方才插在发隙间的花儿抖落,沿着田埂飞也似的奔回了那座土坯房。
女孩就那么站着,仿佛一幅淡淡的水 墨画, 飘着青 草的香 。她极 目远眺 ,突然 像发现 了什么 似的一 惊,也 顿不上 方才插 在发隙 间的花 儿抖落 ,沿着 田埂飞 也似的 奔回了 那座土 坯房。
03 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的关系
宪法监督图表
第九章我国宪法实施及其制度保障法律违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宪法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审监规章查督对国家机关象人政党社团公民图一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改变撤销改变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部、委撤销撤销撤改撤销变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撤变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级人民政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改撤撤销变销同级人民政府撤销同级人大常委会图二我国国家机关之间宪法和法律监督关系示意图注:根据《监督法》的规定,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有权提出违法审查要求的主体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
提出违宪审查、违法审查要求,意味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启动审查程序;提出违宪、违法审查建议,意味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自行斟酌,决定是否启动审查程序。
图三我国违宪审查和违法审查启动程序【事例和案例评析】一、案例:齐玉苓案齐玉苓与陈晓琪原为山东滕州八中学生。
在1990年的中考中,齐玉苓被山东济宁商业学校录取,陈晓琪被淘汰。
但陈在其父的策划下,冒名领取录取通知书,并以齐玉苓的名义从济宁商业学校毕业,后分到中行山东滕州支行工作。
1999年1月29日,得知真相的齐玉苓以侵害其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为由,将陈晓琪、济宁商业学校、滕州八中和滕州市教委告上法庭。
同年,滕州中院一审判决陈晓琪停止对齐玉苓姓名权的侵害,赔偿精神损失费3.5万元,并认定陈晓琪等侵害齐玉苓受教育权不能成立。
原告不服,向山东省高院提起上诉。
在该案二审期间,围绕陈晓琪等的行为是否侵害了上诉人的受教育权问题,山东省高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
200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批复,认定“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01年8月23日,山东省高院依据宪法第46条、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和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终审判决此案:(1)责令陈晓琪停止对齐玉苓姓名权的侵害;(2)陈晓琪等四被告向齐玉苓赔礼道歉;(3)齐玉苓因受教育权被侵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7000元和间接经济损失41045元,由陈晓琪、陈克政赔偿,其余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陈晓琪等被告赔偿齐玉苓精神损害赔偿费50000元。
中国各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的性质
(1)、宪法规定的各国家机关的关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国家主席
国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2)、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全国人 大及其 常委会
国务院
所属各工 作部门
地方各级 人大及其 常委会
地方各 级人民 政府
所属各工 作部门
(3)、国家机关与党委会之间的关系
(1)、政府机构改革成效
• 适应和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 建立 • 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初步成效 • 依法行政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 政府和公务员服务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 公务员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2)、政府自身建设面临的任务
•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解决政府职能 的到位问题 • 政府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 政府及公务员的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1、政府的含义
广义: 泛指所有行使公共权力的机关,类似于公共部门、 国家机关等概念。 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政府)、国家权力机关(人 大)、国家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 狭义: 仅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 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 政机关。 第一百零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 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直属机构 (18) 主管国务院 的某项专门 业务,具有 独立的行政 管理职能; 设立由国务 院决定
办事机构 (6) 总理办理专 门事项,不 具有独立的 行政管理职 能;设立由 国务院决定
议事协调 和临时机构 (27) 承担跨国务院 行政机构的重 要业务工作的 组织协调任务. 设立由国务院 决定,为虚设 机构,不单独 确定编制.
国家组织机构图介绍
首先说一下这些都是政府网站上面可以找到的东西并且已经公布的资料,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以及相关条文。
经广大朋友们提醒,再说明一点有些部门领导已经更换有些资料相对滞后~但这个日志主要是让大家了解组织架构,除了这个,如果有什么错误请大家吐槽,谢谢~中国人提起部委,往往会加上“中央”两字作为前缀,因其往往掌握一个系统的全国性政策大权。
中央的诸多法规和决策,背后多是部委意见,只是后来以中办国办的名义发出,戴上了中央的帽子。
尤其是近十多年来,部委资源分配的权力越来越大,所以才有“跑部钱进”之说,也由此国家发改委才会被称为“小国务院”。
实际上,部委是统称,其实也分三六九等。
其本身地位在官方系统内就有明摆着的不同,至于实际权责之下的民间影响,则更是千差万别。
首先是隶属于党中央的“部”: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中联部。
这些党口的“部”,一般来说规格都比其他部委高。
像中组部和中宣部,部长都是中央政治局委员,而统战部部长则是全国政协副主席,也是副国级的高级官员。
党的部门比如中组部、中宣部是不挂牌子的,而且凡是党的部委门口必有武警站岗,不许拍照。
其次的一些部委,按照官方表述,是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实就是“内阁”部门。
这些部门很多我们平时很熟悉,诸如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商务部、财政部、工信部、司法部、环保部、文化部等。
国务院的部委很多没有武警,行人可于门口拍照。
“内阁”部委之下,是一个孤单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资委。
给予这个“直属特设机构”的名称,是表示对国资委的重视,因为国资委管着100多家大型央企。
除了这些“部”和“委”之外,接下来是很多部级的“总局”和“总署”,比如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安监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
它们就不是“内阁”部门了,而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同样是正部级,但是和“内阁”部委在权力上却有很大区别,当初国家环保总局就为了升格为环保部奋斗多年。
具体讲,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的部委参与国务院的重大决策,而“直属机构”则只负责执行,不能参与决策。
国家组织机构图
首先说一下这些都是政府网站上面可以找到的东西并且已经公布的资料,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以及相关条文。
经广大朋友们提醒,再说明一点有些部门领导已经更换有些资料相对滞后~但这个日志主要是让大家了解组织架构,除了这个,如果有什么错误请大家吐槽,谢谢~中国人提起部委,往往会加上“中央”两字作为前缀,因其往往掌握一个系统的全国性政策大权。
中央的诸多法规和决策,背后多是部委意见,只是后来以中办国办的名义发出,戴上了中央的帽子。
尤其是近十多年来,部委资源分配的权力越来越大,所以才有“跑部钱进”之说,也由此国家发改委才会被称为“小国务院”。
实际上,部委是统称,其实也分三六九等。
其本身地位在官方系统内就有明摆着的不同,至于实际权责之下的民间影响,则更是千差万别。
首先是隶属于党中央的“部”: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中联部。
这些党口的“部”,一般来说规格都比其他部委高。
像中组部和中宣部,部长都是中央政治局委员,而统战部部长则是全国政协副主席,也是副国级的高级官员。
党的部门比如中组部、中宣部是不挂牌子的,而且凡是党的部委门口必有武警站岗,不许拍照。
其次的一些部委,按照官方表述,是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实就是“内阁”部门。
这些部门很多我们平时很熟悉,诸如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商务部、财政部、工信部、司法部、环保部、文化部等。
国务院的部委很多没有武警,行人可于门口拍照。
“内阁”部委之下,是一个孤单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资委。
给予这个“直属特设机构”的名称,是表示对国资委的重视,因为国资委管着100多家大型央企。
除了这些“部”和“委”之外,接下来是很多部级的“总局”和“总署”,比如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安监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
它们就不是“内阁”部门了,而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同样是正部级,但是和“内阁”部委在权力上却有很大区别,当初国家环保总局就为了升格为环保部奋斗多年。
具体讲,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的部委参与国务院的重大决策,而“直属机构”则只负责执行,不能参与决策。
国家机构结构图
中央国家机构图:办公厅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包括省级、地级、县级)国家机构图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专门委员会备注:(1)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级包括自治州、设区的市、盟。
县级包括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
(2)专门委员会设在省级、地级人大。
(3)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可以在地区设立工作机构;其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行政公署);省、自治区可以按地区设立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分院。
乡级国家机构图乡级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大主席团乡级人民政府备注:乡级包括乡、民族乡、镇。
总备注:(1)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设对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2)对每一国家机关应该从其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任职条件和产生、职权、会议制度等等方面取把握。
中国八大体制:中央、省区、计划单列市、地市、县市、区、乡镇和村中国行政区划分为四级:第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级:地区、盟、自治州、地级市第三级: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第四级:乡、民族乡、镇中国现行行政区划,属于第一级的共有34个行政单位,即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省级以下为地级、地级以下为县级,县以下为乡、镇。
任免人员在人员任免上,本级人大选举产生本级有关机关的正职领导人员,而其他组成人员一般由正职领导人员提名或者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
但是,此原则以外有一些例外。
1 国家副主席、地方政府的副职领导人员由选举产生。
2 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任命。
3 在中央,全国人大对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也可以根据其正职领导人员的提名任命,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没有任免权。
4 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人大的机构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5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我国国家权力配置图
我国的国家机构具体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中央国家机关主要有:(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3)国务院。
(4)中央军事委员会。
(5)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国家机关按行政区域划分级别:(1)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
(2)市(包括自治州)。
(3)县(包括自治县和县)。
(4)乡。
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以各级人大为核心,包括该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二、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集中的辩证统一,即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2.责任制原则。
责任制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均应对其后果负责。
责任制原则是我国国家机关活动的普遍原则。
3.精简和效率原则。
我国国家机构是为实现人民民主专政职能而设,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而应该是精简的、高效的、充满活力的4.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这一原则意味着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5.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是指以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意志和利益的法律为依据来治理国家,形成一种稳定有序的社会状态。
第二节我国国家机关体系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在我国国家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2.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3)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
(4)决定国家重大事项。
(5)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6)其他应由它行使的职权。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 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图解国家机构领导人产生过程
图解国家机构领导人产生过程原标题:国家主席是如何选出来的?按大会议程,3月14日、15日、16日连续召开三次全体会议,由2000多名人大代表投票选举、表决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此次换届选举,是“82宪法”实施后的第7次。
“82宪法”废除了领导干部终身制,同时,也确定了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国家领导人的原则和规则。
中共中央建议名单主席团提出国家主席候选人谁可以当选国家主席?根据宪法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依据2月28日发布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公报: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拟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决定将建议名单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
也就是说,先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名单,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将提出国家主席等推荐候选人名单。
据新华社报道,2008年3月17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的陈斯喜曾表示,“(根据中共中央建议,会议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名单)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国家的领导力量”。
3月13日,根据主席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各代表团要酝酿协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等人选。
之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国家主席等正式候选人。
3月14日当天,人大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将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新一届国家主席、副主席将产生。
选举投票反对选举票上候选人可另选他人在正式选举之前,各代表团要做哪些准备?“按照大会要求,我们团推选一名监票人。
”3月11日下午,广东团全体会上,主持人、副团长雷于蓝主持会议。
经过表决,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青当选。
3月10日,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大会设监票人35名,总监票人2名。
《认识一府一委两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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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讲解
1.经常在新闻中看到一府一委,两院这样的说法,你知道它的具体含义吗?请看视频。
第3张视频
2.视频播放
第4张
视频
3.同学,从刚才的新闻中,你找到答案了吗?
第5张PPT
4.是的。一府指的是人民政府,一委是指监察委员会,两院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不同级别的一府一委两院有不同的称法。
《认识一府一委两院》微课脚本设计
微课名称
《认识一府一委两院》
知识点
来源
学科:道法
年级:六年级
教材: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三单元第5课第3框
微课所解决的问题
初步认识与了解一府一委两院, 知道不同级别的一府一委两院有不同的称法。
教学类型
探究答疑型
设计思路
通过视频学习和图文梳理,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对一府一委两院有初步认识与了解。结合学生生活实际来谈,更容易让学生理解。
教学过程
内容
画面
时间
片 头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
第三单元
5.国家机构的产生·一府一委两院益阳市赫山区迎宾小学 鲁琢
第1张PPT
5秒
复习导入
1.上节课我们知道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根据宪法,“一府一委两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第9张
结尾
小结:我国就是这样通过人民选举,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在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府一委,两院,一府一委,两院具体管理国家事务,为人民服务,一府一委,两院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你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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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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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和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这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 织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 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组成,每届任期同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也是5年。 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 者撤销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全国人大的组织和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5年,每年一般举行一次会 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1/5以上的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由宪法规定,主要有: (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三)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 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 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 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 检察院检察长等。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 (四)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 争和和平问题等。 (五)其它
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有权提出议 案,参加选举和决定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审议有关议 案和报告;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他们通过各种 形式,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 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为保证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他们 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在会 议期间非经大会主席团许可、在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代表受 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举单位可依照法定程序罢免它们选 出的代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由宪法规定,主要有: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解 释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执 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 分调整方案;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决定特赦。 (四)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 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的部 长、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 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 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 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等,并且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等。 (六)其它
委员长会议由委员长 副委员长和秘书长 组成
常委会全体会议
人大代表的产生
1、县(区)以下(含县、区、乡、镇)人大代表的产生由 直接选举产生; 2、县(区)以上(不含区、县)以上人大代表的产生由间 接选举产生; 3、各级人大的代表都有代表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更 具有有广泛的代表性。平均每43万人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1人。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各个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也有1名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