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运之国际铁路货物基本条件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定的目的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越南民主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铁路间的国际铁路直通货物联运,均由本协定规定。
这些铁路的利益,由缔结本协定的铁路中央机关代表。
第二条协定的适用范围一、第一条所载各国间的货物运送,均按本协定所规定的条件办理。
本协定对铁路、发货人和收货人都有约束力。
第二款从参加国际货协铁路的国家,通过本协定的参加路,往未参加本规定铁路的国家和相反方向的货物运送,均按统一过境运价规程(统一货价)所规定的办法和条件办理。
二、本协定不适用于下列情况下货物运送:(一)发、到站都在同一国内,而用发送国的列车只通过另一国家过境运送时;(二)两国车站间,用发送国或到达国列车通过第三国过境运送时;(三)两邻国车站间,全程都用某一方铁路的列车,并按照这一铁路的国内规章办理货物运送时。
第(一)(二)(三)项所载的运送,可以根据各国有关铁路间签订的特别协定办理。
第三条铁路办理运送的义务一、参加国际货协的每一铁路在下列情况下,除第四条所载的货物外,均应按本协定的条件运送一切货物:(一)已列入发送铁路的运输计划内(如发送路国内规章未规定其它办法)时;(二)可用铁路现有的运输工具办理运送时;(三)发货人履行本协定的条件时;(四)铁路虽有无法预防和无法消除的情况,但并不妨碍运送时。
二、在参加国际货协的各国铁路开办国内货运业务的所有车站间,均办理货物运送:(一)在相同轨距铁路的国境站,不进行换装;(二)在不同轨距铁路的相邻国境站,进行货物换装或更换另一轨距的车辆轮对或使用变距轮对。
关于换装或更换另一轨距车辆轮对或使用变距轮对运送货物的办法,根据不同轨距的邻国铁路间的协定确定。
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铁路运送货物时,其到站以该路通知给国际货协各参加路的站名为限。
我国国际铁路货物联运遵守规章
我国国际铁路货物联运遵守规章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是指不同国家之间通过铁路运输货物的一种形式。
为了确保货物的安全、顺利运输,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各相关方在联运过程中遵守。
一、货物包装要求1. 货物包装应符合国际运输标准,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2. 包装材料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用性,能够承受运输过程中的振动和冲击。
3. 货物包装应符合国际贸易的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包装危(wei)险品或者违禁品。
二、运输文件要求1. 货物联运需要提供相关的运输文件,包括运输合同、提单、装箱单等。
2. 运输文件应准确、完整地反映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等信息。
3. 运输文件应符合国际贸易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商会的统一惯例和国际贸易术语的规定。
三、运输安全要求1. 运输过程中,各相关方应严格遵守国际铁路运输安全规定,确保货物和人员的安全。
2. 货物应按照规定的运输方式和装载要求进行装车,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滑移、倾覆等情况。
3. 运输过程中,应加强货物的监管和保护,防止货物被盗、损坏或者丢失。
四、运输时间要求1. 各相关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货物的装车、运输和卸车,确保货物能够按时到达目的地。
2. 如遇特殊情况导致运输延误,应及时通知相关方,并采取措施加快运输进度。
五、运输费用要求1. 运输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各相关方应按时支付运输费用。
2. 如遇特殊情况导致运输费用发生变化,应及时商议并达成一致。
六、争议解决机制1. 如发生运输争议,各相关方应通过友好商议解决。
2. 如商议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以上是我国国际铁路货物联运遵守规章的相关要求,各相关方应严格遵守,确保货物能够安全、顺利地运输到目的地。
同时,各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良好秩序。
怎么办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怎么办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主要有4大方面的内容需要准备,下面别离是这4大主要内容:一、办理国际铁路联运托运前的工作:在托运前必需将货物的包装和标记严格依照合同中有关条款,国际货协和议定书中条,项办理。
(1)货物包装应能充分避免货物在运输中灭失和腐坏,保证货物多次装卸不致损坏。
(2)货物标记,表示牌及运输标记,货签,内容主要包括商品的记号和号码,件数,站名,收货人名称等。
笔迹均应清楚,不易檫掉,保证多次换装中不致脱落。
二、国际货物托运和承运的一般程序发货人在托运货物时,应向车站提出货物运单和运单副本,以此作为货物托运的书面申请。
车站接到运单后,应进行认真审核,对整车货物应检查是不是有批准的月度,旬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日要车计划,检查货物运单各项内容是不是正确,如确认可以承运,车站即在运单上签证时写明货物应进入车站的日期和装车日期,即表示接受托运。
发货人按签证指定的日期将货物搬入车站或指定的货位,并经铁路按照货物运单的记载查对实货,以为符合国际货协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车站方可予以承认,整车货物一般在装车完毕,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即为承运。
发运零担货物,发货人在托运时,不需要编制月度,旬度要车计划,即可凭运单向车站申请托运,车站受理托运后,发货人应按签证指定的日期将货物搬进货场,送到指定的货位上,经查验过磅后,即交由铁路保管。
从车站将发货人托运的货物,连同货物运单一同接受完毕,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时,即表示货物业已承运。
铁路对承运后的货物负保管,装车发运责任。
总之,承运是铁路负责输送货物的开始,表示铁路开始对发货人托运的货物承担输送义务,并负输送上的一切责任。
三、国际货物货运单据(1)国际铁路联运运单(INTERNATIONALTHROUGHRAILWAYBILL),是发货人与铁路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它规定了铁路与发,收货人在货物输送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铁路和发,收货人都具有法律效劳。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物流》PPT课件
4.2 国际海洋运输
4.2.1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基础知识
2.海上货物运输船舶 (2)船舶吨位 ①船舶的重量吨位 载重吨位是船舶的载重量单位,代表船舶的载重能力。载重吨位可分为船舶总载
重吨和净载重吨。 总载重吨是指船舶根据载重线标记规定所能装载的最大限度的重量,是船舶所载运
的货物、船上所需的淡水、燃料和其他储备物品重量的总和。
4.2 国际海洋运输
4.2.2 班轮运输
4.班轮运输的货运程序及货运单证
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接到船舶抵港电报后,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日期,
做好提货准备。收货人接到付款通知后到开证银行付清货款取回提单。
卸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根据装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寄来的货运单证,编制进
口载货清单及有关船舶进口报关和卸货所需要的单证,约定装卸公司、理货
强的涉外活动。
02 第二,国际货物运输路 线长、中间环节多。
第三,国际货物 04 运输涉及的部门
多,运输过程复 杂多变。
03 第四,国际货物运输时 间性强,风险较大。
4.1 国际货物运输概述
4.1.3 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机构
(1)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是指专门经营 海上、铁路、公路、航空等 客货运输业务的企业和部门, 如船公司、铁路和公路运输 公司、航空公司等。
又称收讫待运提单,是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应托运人的要求 向其签发的提单。在备运提单上没有明确的装船日期,也不注明货物装船的船名,因 此,在跟单信用证的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
4.2 国际海洋运输
4.2.2 班轮运输
5.海运提单 (2)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提单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合运输提单
(1)班轮运费的构成
国际贸易运输和保险第九章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及大陆桥运输
第四节 国际铁路集装箱货物联运
中国的国际铁路集装箱联运是指,通过国际 铁路货物联运渠道,执行《国际货协》规则,使 用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采用集装箱办理进出 口和过境货物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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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国际铁路集装箱货物联运的 运送条件
国际铁路集装箱货物联运必须执行《国际货协》的相关规定及过境铁路协定的有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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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蒙古和 越南的铁路集装箱运输
目前,中国主要与俄罗斯、哈萨克、蒙古和 越南开展国际铁路集装箱货物运输。除发运普通 集装箱外,还可使用《国际货协》参加国的铁路, 根据双边铁路运输协议进行集装箱货物联运。
国际贸易运输和保险第九章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及大陆桥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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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概述
铁路运输是现代运输业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 世界铁路运输发展的趋势是向技术设备先进、经 营管理现代化和自动化方向发展,各国电气化铁 路正在逐年增加。货物列车因采用长大列车和载 重列车,运输效率大大提高,运输成本也随之降 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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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留置的费用(仓储费、卸货费)往往很高;另一方面货 物的所有权不明确,容易侵犯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在实践中很 少采用留置货物的方法。最经济而有效的方法是事前对客户(货 主)的评估,尽量争取有实力的客户,同时尽量减少代垫的金额, 在发生纠纷时,主要保留书面证据,及时采取法律手段。另一种 是纯粹的代理人。运输公司与货主签订代理合同,运输公司作为 货主的货运代理人,以货主的名义为其安排运输,收取代理费。 在国际联运运单上货主是托运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运输公司 认真履行了代理职责,风险相对较小。
1.办理车站。在中国铁路和《国际货协》参加铁路规定的集装箱办理车站发运和 接运集装箱。
2.运输限制。铁路集装箱不得装运导致集装箱受损或污染的货物以及能引起传染 的、有臭味的食品和物质。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时,必须遵守《危险货物运 送规则》以及中铁《危规》的规定。向俄罗斯运输集装箱货物时,单件货物 的重量,小、中吨位集装箱不得超过120kg;大吨位集装箱不得超过1 500kg。 不符合《集装箱运送规则》规定的集装箱、《危险货物运送规则》未作规定 的集装箱,运送途中需要加冷、通风、加温的食品或其他货物的专用集装箱, 须经有关铁路预先商定后才能办理。由铁路大吨位集装箱向俄罗斯运进或运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甲方:XXX国家铁路货运公司乙方:XXX国家铁路货运公司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一、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为XXX国家铁路货运公司,注册地为XXX,经营范围为铁路货运业务;乙方为XXX国家铁路货运公司,注册地为XXX,经营范围为铁路货运业务。
二、协议或者合同的目的和背景为加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合作,促进双方货运业务的发展,甲乙双方决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旨在规范双方在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中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具体的条款和条件1. 双方应按照国际铁路运输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共同办理货物联运手续,确保货物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2. 双方应遵守国际铁路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调换、拆卸货物,确保货物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限,及时通报货物运输情况,保持通畅的沟通和协调。
四、保密事项双方应对本协议及相关商业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不可抗力因素的处理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货物运输受阻,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六、协议终止的条件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X年。
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一方违反协议条款且无法在XX天内整改,对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七、违约和争议解决方式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八、其他附加条款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补充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XXX年XX月XX日终止。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共同促进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事业的发展。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及大陆桥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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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伯利亚大陆桥(Siberian Land Bridge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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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铁路的集装箱货物运输
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铁路采用集装箱相互使用方式, 由两国铁路签订“集装箱相互使用协议”,双方铁路集装 箱可以相互使用并负责返运集装箱。
1.集装箱相互使用协议 中俄哈三国铁路20英尺及40英尺集 装箱出境后相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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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箱主代号及箱型:中铁TBJU俄铁RZDU哈铁KZTU。
(九)昆河线 昆明
中越
河口
老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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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北疆线
乌鲁木齐
中哈
阿拉山 口
多斯特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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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运输条款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 地) (1)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 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 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 (2)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 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 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持正本提单 交货
支付运费
中转(OCP Rate) OCP地
人
送货
点
发货人 ——卖断西海岸港口,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和风险,节省运费 收货人——享受内陆转运的优惠费率
铁路货物运输基本条件
第2章铁路货物运输基本条件2.1铁路货物运输种类2.1.1货运种类及办理办法1.整车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形状和性质需要以一辆或一辆以上的货车装运的货物。
注:(1)一批货物无论总重还是总体积能装足一辆货车标记载重量或充满一辆货车的容积都应按整车办;(2)一件货物的形状不适合进入棚车或敞车与其他货物拼装,或货物的性质决定,有特殊运输要求或者不能清点件数的货物也应按整车办理。
2.零担运输一批货重、体积、形状和性质不需单独使用一辆货车装运,按零担办。
但一件体积不得小于0.02m3(一件重量10kg以上除外),一张运单的货不超300件,但下列货不得按零担办:(1)需要保温、加温、冷藏的货物;(2)蜜蜂;(3)散堆装(煤、沙、石灰);(4)无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5)容易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皮毛、粪便、碳黑等);(6)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7)不易计件的货物;(8)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t,体积超过3m3或长度超过9m(经发展确定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作业的除外)。
“经发站确定”:发站根据到站起重能力定,无起重能力站以电报或电话与到站联系,征得同意,方可办理。
3.集装箱运输适箱货物可用集装箱运输,下列货严禁办理:(1)污染和腐蚀箱体货,水泥、碳黑、化肥、盐、油脂、生毛皮、牲骨、没有衬垫的油漆等;(2)易于损坏箱体的货物,如生铁块、废钢铁、无包装的铸件和生铁块;(3)鲜活货物、危险货物另有规定。
2.1.2一批办理的条件1.一批一批是铁路办理货物承运的基本计算单位,一批货物就代表一封运输合同,指六同(发货人、收货人、发站、到站、装车地点、卸车地点(整车分卸除外)。
(1)整车货物原则上以每车为一批;(2)跨装、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以每一车组为一批;(3)大宗循环列车(即整列装、卸的不拆散车底固定发、到站的列车)一列一批;(4)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则以每张运单为一批。
国际铁路联运概念及规定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概念铁路运输是指利用铁路进行进出口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
在及贸易运输中,铁路运输是仅次于海洋运输的主要运输方式,特别是在内陆接壤国家间的交易,起着重要的作用。
即便以海洋运输的进出口货物,也大多是靠铁路运输进行货物的集中与分散的。
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铁路运输运量大,速度快,受气候影响较小,运输过程中风险较小,运费较低,手续简单。
国际铁路联运指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单据,在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铁路货物的运送中,由铁路负责经过两国或两国以上的全程运送,不需发货人和收货人参加的联运业务。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基本规定目前,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由奥地利、法国、德国、比利时等西欧国家签订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以下简称《国际货约》);另一个是由前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罗马尼亚等国家签订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协定》(以下简称《国际货协》)。
《国际货约》是在1890年制定的《国际铁路货物运送规则》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国际货约》于1961年2月25日由奥地利、法国、联邦德国、比利时等国在瑞士伯尔尼签订,1970年2月7日修订,1975年1月1日生效,1980年又进行了修订。
目前参加该公约的国家主要有德国、奥地利、瑞士、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西班牙、葡萄牙、土耳其、芬兰、瑞典、挪威、丹麦、匈牙利、波兰、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等。
《国际货协》于1951年由前苏联、罗马尼亚、匈牙利、波兰等8个东欧国家签订。
中国、朝鲜、蒙古于1953年7月加入该协定。
后来,越南和古巴也加入该协定。
《国际货协》自签订以后至1971年先后经过多次修改和补充。
现行的是1971年4月经铁路合作组织批准,并从1974年7月1日起生效的文本。
目前,《国际货协》签约国有阿塞拜疆、阿尔巴尼亚、白俄罗斯、保加利亚、越南、格鲁吉亚、伊朗、哈萨克斯坦、中国、朝鲜、吉尔吉斯斯坦、拉脱维亚、立陶宛、摩尔多瓦、蒙古、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乌克兰和爱沙尼亚等。
国际铁路货运联运基本条件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国际铁路货运联运基本条件
一、什幺是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货物运输须经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铁路进行运送,使用一份运送票据完成全程运输的货物运送称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是我国对外经济联系的渠道之一,是我国铁路涉外工作的一个部分。
它是发展和巩固我国和其它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事业服务的,对我国和其它国家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它既是一项经济工作又是一项政治工作;既是一项业务工作又是一项涉外工作。
二、什幺是水陆联运
所谓水陆联运,即是铁路各站(称陆路,但不包括公路运输)和沿海、内河各港(不包括管道运输)之间,使用一份运输票据(即水陆联运货物托运单、货票),联合办理的货物运输,称水陆联运。
三、国际铁路货运联运的基本条件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范围
1、同参加国际货协和未参加国际货协但采用国际货协规定的铁路间的货物运送,铁路从发站以一份运送票据负责运送至最终到站交付给收货人。
2、同未参加国际货协铁路间的货物运送,发货人在发送路用国际货协运送票据办理至参加国际货协的最后一个过境路的出口国境站,由该站站长或收货人、发货人委托的收转入转运至最终到站。
3、通过过境铁路港口站的货物运送。
从参加国际货协铁路的国家,通过参加国际货协的过境铁路港口,向其他国家(不论这些国家的铁路是否参加国际货协)或者相反方向运送货物时,用国际货协运送票据只能办理至过境铁路港口站止或者从这个站起开始办理,由港口站的收转人办理转发送。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联运和多式联运区别
联运与多式联运的区别
首先,先来看看基本的运输方式都有哪些:
1.海洋运输(班轮和租船)
2.铁路运输(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国内铁路运输.)
3.航空运输(班机,包机,集中托运和航空急件传送方式)
4.集装箱运输
5.国际多式联运
6.大陆桥运输
7.其他(公路,内河,邮政,管道运输)
所谓联运并未正式提及,联运可以这样来理解:将几种独立的运输方式简单叠加,每一段都有独立的经营人,独立的运输合同,独立的运输路段,独立的运费率及独立的运输单据.
国际多式联运则要具备六个条件:
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及托运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
2,必须是国际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3,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并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
4,必须是国际货物运输;
5,必须是全程单一运费率,其中能够包括全程各段运费的总和\经营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
由以上便可看出其差别,阐述重点如下:
(一)联运的第一承运必须是海运,而多式联运则可是其他方式;
(二)采用联运时,托运人只需与第一段承运人签订全程的运输合同,剩下路段由第一承运人与之签订合同,而多式联运则只需与承运人签订一份合同即可;
(三)在责任承担和风险划分上,联运的每段承运人只负责本段的运输责任和风险,而多式联运经营人要负责整个运输(从接货地到卸货地)的责任和风险;
(四)运费率上,显然多式联运的运费率是一个加权值,整个运输只用一个比率.而联运则每个路段都有自己的运费率;
(五)在使用提单上,联运提单与多时联运提单也是不同的
二者相同之处便是在于均为联运了.。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条款和注意事项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条款和注意事项一、国际铁路联运的范围1、同参加国际货协和未参加国际货协但采用国际货协规定的铁路间的货物运送,铁路从发站以一份运送票据负责运送至最终到站交付给收货人。
2、同未参加国际货协铁路间的货物运送,发货人在发送路用国际货协运送票据办理至参加国际货协的最后一个过境路的出口国境站,由该站站长或收货人、发货人委托的收转入转运至最终到站。
3、通过过境铁路港口站的货物运送。
从参加国际货协铁路的国家,通过参加国际货协的过境铁路港口,向其他国家(不论这些国家的铁路是否参加国际货协)或者相反方向运送货物时,用国际货协运送票据只能办理至过境铁路港口站止或者从这个站起开始办理,由港口站的收转人办理转发送。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的种别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种别分为整车、零担和大吨位集装箱。
(1)整车。
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按其体积或种类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
(2)零担。
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一批货物,重量不超过5000公斤,按其体积或种类不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
但如有关铁路间另有商定条件,也可不适用国际货协整车和零担货物的规定。
(3)大吨位集装箱。
最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用大吨集装箱运送的货物或空的大吨位集装箱。
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运输限制(1)在国际铁路直通货物联运中,下列货物不准运送:①应当参加运送的铁路的任一国家禁止运送的物品;②属于应当参加运送的铁路的任一国家邮政专运物品;③炸弹、弹药和军火(但狩猎和体育用的除外);④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在压力下溶解的气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质(指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之附件1中1、3、4、10表中没有列载的);⑤一件重量不足10公斤,体积不超过0.1立方米的零担货物;⑥在换装联运中使用不能揭盖的棚车运送一件重量超过1.5吨的货物;⑦在换装联运中使用敞车类货车运送的一件重量不足100公斤的零担货物,但此项规定不适用附件第2号《危险货物运送规则》中规定的一件最大重量不足100公斤的货物。
国际铁路联运
历史背景
大陆桥运输是集装箱运输开展以后的产物。出现于 1967年,当时埃及战争爆发,苏伊士运河封闭、航 运中断,而巴拿马运河又堵塞,远东与欧洲之间的 海上货运船舶,不得不改道绕航非洲好望角或南美 致使航程距离和运输时间倍增,加上油价上涨航运 成本猛增,而当时正值集装箱运输兴起。在这种历 史背景下,大陆桥运输应运而生。从远东港口至欧 洲的货运,于1967年底首次开辟了使用美国大陆桥 运输路线,把原来全程海运,改为海、陆、海运输 方式,试办结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达到了缩 短运输里程、降低运输成本、加速货物运输的目的。
• (2)中国、朝鲜、越南铁路的货车,以标记重量 加5%为最大载重量。发往越南的准轨货车,货车总 重(货重+自重)不得超过83吨。苏联、蒙古等铁 路货车以两轴车标记,载重量加1吨,四轴车标记加 2吨为最大载重量。
• 标有“禁增”字样的车辆,只能装到标记载重量。 若装车后需施铅封的属发货人装车的车皮,由发货 人施铅封;属铁路装车的由铁路施铅封。
第九章第九章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及大陆桥运输及大陆桥运输第九章第九章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及大陆桥运输及大陆桥运输第一节铁路货物运输概况第二节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第三节对港澳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第四节国际大陆桥运输第五节亚欧大陆桥运输进出口货运业务第六节ocp条款第一节第一节铁路货物运输概况铁路货物运输概况第一节第一节铁路货物运输概况铁路货物运输概况1825年世界上第一条铁路在英国的斯托克顿达灵顿之间开始营运后由于铁路运输的有着明显的优越性发展非常迅速
(三)国境站的联检机构
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交接所 2.海关 3.国境站商检 4.动植物检疫所 5.边防检查站 6.卫生和食品卫生检疫所 7.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口岸分公司
8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解析
四、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基本条件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范围
对于《国际货协》成员国而言,《国 际货协》的运输单据(一般为运单)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据,任一成员国 签署的运输单据,其他有关成员必须 执行。
例如在北京签署的《国际货协》运单 ,货运目的地是莫斯科,货物出境后 ,俄方有义务执行俄境内的运输任务 ,将货物按运单约定运往莫斯科交给 收货人,反之亦然。即《国际货协》 内部可以做到一票到底。非《国际货 协》成员国也可以自愿适用《国际货 协》的规定。
二、跨《国际货协》、《国际货约》 的一般情况
部分《国际货协》成员国可以经铁路 再通过波罗的海沿岸港口的铁海运输 (不是一票到底的铁海联运)将货物 运往芬兰、瑞典、挪威、丹麦等地。 此类运输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部分最 多只能运到港口,海运部分一般应该 由货主的港口代理人(货运代理)代 办,即港口代理人作为货主的代理先 从铁路部门提货,再向海运公司托办 海上运输。
注意事项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不是物权凭证 ,虽然买方往往要求卖方提供运单副 本作为结汇单据之一(证明货物已经 发运),但买方在到站提货时,并不 需要到银行付款赎单,只要提供有效 证件,证明自己就是运单上载明的收 货人,就可以提货。
这就存在风险不对等的情况,卖方出 具的单据如果有问题(如汇票填写错 误等),到银行议付结汇就会遇到困 难(特别是在信用证议付结汇的贸易 中),而买方却可以提货。因此,在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业务里,对单证( 包括但不限于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 )的制作要求较高。
第八章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第一节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概况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定义、特点、 优越性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定义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通称国际联运,一 般指的是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铁路货物 联运票据,由《国际铁路货物联合运输 协定》(简称《国际货协》)各成员国 铁路部门共同承运经过两国或两国以上 铁路的全程运输,并由一国铁路向另一 国铁路移交货物时,无须收发货人参加 的运输方式。
国际物流-国际铁路货物运输课件(PPT 54页)
4.出口货物的发运
第三:货物的托运与承运过程 货物的托运与承运的过程即为承运方(铁路)与托 运方(发货人)缔结运输合同的过程。托运是发货人向 铁路提出委托运输的行为;承运则是铁路接受发货人所 提出的货物运输委托的行为。 车站日期戳示意(见图5-4)。
图5-4 车站日期戳示意
(二)国际铁路进口货物运输
3.提请变更运输的程序
发货人或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变更运输时, 均需按批提交“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4.变更运输的有关限制
国际联运货物的运输变更以发货人申请办理一次和 收货人申请办理一次为限,而且不能将一批货物分开办 理变更。若系用成组车辆运送的数批货物,均变更为同 一到站和同一收货人时,则收货人可按数批货物提出一 份申请书。
发展概况:
▼ 欧洲国家的铁路联运工作开始较早,19世纪后半 期,欧洲国家之间开办了国际货物联运; ▼ 1890年,欧洲各国外交代表在瑞士首都伯尔尼举 行会议,制定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规则》即《伯尔 尼公约》,后来经几次修改定名为《国际货协》,目 前参加该公约的国家有33个国家。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有关规章和文件
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特点与作用
四、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基本条件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范围
(二)运输限制
1. 不准运送的货物
(二)运输限制
(二)运输限制
3. 不准按一份或数份运单在一辆车内混装运送的货物
(三)国际铁路联运货物的运到期限
1. 运到期限的定义和组成 货物运到期限是指铁路运输部门在现有技术 设备条件和组织工作水平下,对按照一定种类办 理承运的货物,从起运地点运送至目的地点所需 最大限度的期限。
(一)超限、超长和超重货物
1.超限、超长和超重货物的定义
联运之国际铁路货物基本条件
联运之国际铁路货物基本条件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范围1、同参加国际货协和未参加国际货协但采用国际货协规定的铁路间的货物运送,铁路从发站以一份运送票据负责运送至最终到站交付给收货人。
2、同未参加国际货协铁路间的货物运送,发货人在发送路用国际货协运送票据办理至参加国际货协的最后一个过境路的出口国境站,由该站站长或收货人、发货人委托的收转入转运至最终到站。
3、通过过境铁路港口站的货物运送。
从参加国际货协铁路的国家,通过参加国际货协的过境铁路港口,向其他国家(不论这些国家的铁路是否参加国际货协)或者相反方向运送货物时,用国际货协运送票据只能办理至过境铁路港口站止或者从这个站起开始办理,由港口站的收转人办理转发送。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的种别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种别分为整车、零担和大吨位集装箱。
(1)整车。
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按其体积或种类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
(2)零担。
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一批货物,重量不超过5000公斤,按其体积或种类不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
但如有关铁路间另有商定条件,也可不适用国际货协整车和零担货物的规定。
(3)大吨位集装箱。
最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用大吨集装箱运送的货物或空的大吨位集装箱。
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运输限制(1)在国际铁路直通货物联运中,下列货物不准运送:①应当参加运送的铁路的任一国家禁止运送的物品;②属于应当参加运送的铁路的任一国家邮政专运物品;③炸弹、弹药和军火(但狩猎和体育用的除外);④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在压力下溶解的气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质(指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之附件1中1、3、4、10表中没有列载的);⑤一件重量不足10公斤,体积不超过0.1立方米的零担货物;⑥在换装联运中使用不能揭盖的棚车运送一件重量超过1.5吨的货物;⑦在换装联运中使用敞车类货车运送的一件重量不足100公斤的零担货物,但此项规定不适用附件第2号《危险货物运送规则》中规定的一件最大重量不足100公斤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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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运之国际铁路货物基本条件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范围
1、同参加国际货协和未参加国际货协但采用国际货协规定的铁路间的货物运送,铁路从发站以一份运送票据负责运送至最终到站交付给收货人。
2、同未参加国际货协铁路间的货物运送,发货人在发送路用国际货协运送票据办理至参加国际货协的最后一个过境路的出口国境站,由该站站长或收货人、发货人委托的收转入转运至最终到站。
3、通过过境铁路港口站的货物运送。
从参加国际货协铁路的国家,通过参加国际货协的过境铁路港口,向其他国家(不论这些国家的铁路是否参加国际货协)或者相反方向运送货物时,用国际货协运送票据只能办理至过境铁路港口站止或者从这个站起开始办理,由港口站的收转人办理转发送。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的种别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种别分为整车、零担和大吨位集装箱。
(1)整车。
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按其体积或种类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
(2)零担。
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一批货物,重量不超过5000公斤,按其体积或种类不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
但如有关铁路间另有商定条件,也可不适用国际货协整车和零担货物的规定。
(3)大吨位集装箱。
最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用大吨集装箱运送的货物或空的大吨位集装箱。
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运输限制
(1)在国际铁路直通货物联运中,下列货物不准运送:
①应当参加运送的铁路的任一国家禁止运送的物品;
②属于应当参加运送的铁路的任一国家邮政专运物品;
③炸弹、弹药和军火(但狩猎和体育用的除外);
④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在压力下溶解的气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质(指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之附件1中1、3、4、10表中没有列载的);
⑤一件重量不足10公斤,体积不超过0.1立方米的零担货物;
⑥在换装联运中使用不能揭盖的棚车运送一件重量超过1.5吨的货物;
⑦在换装联运中使用敞车类货车运送的一件重量不足100公斤的零担货物,但此项规定不适用附件第2号《危险货物运送规则》中规定的一件最大重量不足100公斤的货物。
(2)下列货物,只有在参加运送的各铁路间预先商定后才准运送。
①一件重量超过60吨的;而在换装运送中,对越南重量超过20吨的;
②长度超过18米的;而运往越南长度超过12米的;
③超限的;
④在换装运送中用特种平车装运的;
⑤在换装运送中用专用罐车装运的化学货物;
⑥用罐车运往越南的一切罐装货物。
(3)下列货物的运送必须按特殊规定办理:
①危险货物;
②押运人押运的货物;
③易腐货物;
④集装箱货物;
⑤托盘货物;
⑥不属于铁路或铁路出租的空、重车;
⑦货捆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