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集乡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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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集乡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实
施方案
周集乡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实施方案
为推进”平安周集”建设, 切实维护我乡良好的经营秩序和社会秩序, 构建和谐安全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根据中央综治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 综治办[ ]44号) 和沭阳县综治办、工商局《关于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 综治办[ ]21号) 、《关于建立沭阳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的通知》( 沭综治办[ ]7号) 等有关文件精神, 现结合我乡实际, 就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要将无证无照经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度考评范围, 与综治其它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整治和规范并举, 打击和疏导并重”工作原则,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深入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综合治理工作,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协调, 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 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和原则
( 一) 工作目标
1、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2、对一些存在区域性、长期性、行业性的无证无照经营要进行大力整治, 努力消除大面积的无证无照经营现象;
3、对一些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要加大监督力度, 在学校周边、车站、集贸市场、工商业集中区等地段和重要节日期间要加大监督, 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 二) 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和部门作用, 积极为经营者创造合法的经营条件, 加强市场建设和准入引导及服务, 推动市场主体稳定发展。对群众生活确实需要, 无严重社会危害的无证无照经营单位, 要加强教育, 积极引导其办理相关证照, 规范经营行为。对严重扰民及影响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对涉及刑事违法犯罪的各种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重点
( 一) 重点问题
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 严重危及人体健康和公共安全, 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信访矛盾突出的无证无照经营问题。
( 二) 重点行业
涉及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特种行业、危险化
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煤汽油、液化气以及食品、药品、餐饮、交通运输、网吧、公共娱乐服务、旅馆、废旧金属收购、印刷等生产经营行业。
( 三) 重点区域
主要工商业集中区、学校周边、车站、集贸市场、主要道
路沿线、各村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相对集中的路段、以及外来人员聚集区域。
四、职责分工
按照”管生产( 经营) 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全乡确定无证无照经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体职责分工: 对需首先取得许可审批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由相关许可审批职能部门为第一负责人, 负责进
行查处取缔, 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积极配合; 对无须
取得许可审批即可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经营的无照经营行为, 由工商管理部门为第一负责任, 负责进行查处取缔; 村民委员会要发挥村
自治职能, 对本辖区内发生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排查、造册,
建立无证无照经营花名册, 并根据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职责分工抄告有关部门, 并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
五、工作机制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的长期性工作, 要实行综合治理, 实现标本兼治, 必须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制度, 进一步完善乡政府统一领导, 工商部门牵头协调, 村属地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1、成立由乡党政领导、乡综治办、乡工商分局牵头, 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周集乡无证无照经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并制定工作方案。
2、建立和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通报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 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交流信息和成果。
3、建立和完善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建立和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机制。乡政府将无证无照经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度考评范围, 与其它各项综治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乡综治办要会同工商部门, 结合本地实际, 制定和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标准和办法, 建立健全考评工作责任制。
六、工作要求
( 一) 强化工作领导, 明确职责分工
各村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 制定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方案,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条负责、块统筹”的工作原则, 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遏制蔓延、可控有序”的要求, 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分类整治”的治理工作格局。
( 二) 统一思想认识, 主动转变观念
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已成为诱发安全生产事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 充分认识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危害性和做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重要性, 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切实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长期任务, 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 三) 加强宣传教育, 及时通报情况
各村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 加强宣传教育, 在村内建立无证无照经营发现、警示和告示机制, 形成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的正确引导, 揭示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性, 宣传整治具体成效, 接受社会监督, 让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同和理解。要认真做好综合整治的动态信息报送工作, 及时通报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