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对财产权保护的原则
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
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2019-01-30该⽂从我国对公民财产权宪法保障的历史⼊⼿,遵循从理论到现实,从制度到实践的研究思路,着重从“宪法实施”视⾓对保护私有财产的规范进⾏分解,强调宪法规范的遵守和适⽤。
⼀、公民财产权的概念财产权的含义。
⽬前,学术界尚未形成统⼀的财产权的概念,主要存在两种观点:⼀种认为,财产权指的是具有⼀定物质内容或直接体现为某种经济利益的权利;另⼀种认为,财产权是以财产为客体的所有权利的总和,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知识产权等。
当代学者们更倾向于接受后⼀种财产权概念,认为财产权是以所有权为核⼼⽽建⽴起来的⼀系列的权利总和。
宪法意义上公民财产权的含义。
宪法意义上的公民财产权指的是公民对其私有财产的权利,亦指私有财产权,包含对私⼈所有⽣产资料及⽣活资料的权利。
宪法的财产权归属⼈权,是⼀项基本的公权利,和主体⼈⾝不能分离,是由我国宪法来确认的,有强制性特征,全体公民可以据此享有普遍对物不可转让、不可剥夺、排他的的⽀配权。
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具体保护是保障⼈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是促进我国经济福利与社会效率不可缺少的重要⼯具。
⼆、公民财产权宪法保障的历史新中国的建⽴初期,《共同纲领》中第3条就对公民的财产权宪法地位做出了规定:“保护合作社财产与国家的公共财产,保护农民、⼯⼈、⼩资产阶级及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和其私有财产”。
对公民的财产权是肯定并且同时是给予保护的。
1954年修改的宪法中明确的提出要逐渐消灭剥削制度、建⽴起社会主义社会的最终⽬标,强调了全民所有制国营经济的优先性和主导地位。
但同时,也承认了经济成分的多元化。
在我国财产权⽅⾯,宪法做出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房屋、储蓄、合法收⼊和各类⽣活资料的所有权,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
同时还做出了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根据法律规定条件对城乡⼟地和其它⽣产资料征⽤、征收或收归国有,并且禁⽌任何⼈⽤私有财产破坏公众利益。
关于宪法中私有财产保护原则的法理思考
禁、 没收财产 、 夺其 法 律保 护权 、 褫 或加 以放逐 、 害 、 查 伤 搜 或逮捕 。 _第五十 二条 规定 “ 何人 , ”2 任 未经 其贵族 依法 判 决 而被强夺 或取去土地 , 堡 , 城 自由权 和合 法权利 者 , 朕应
立将原物归还之。 英国 18 ” 69年《 权利法案》 4条规 第
道德后果, 实际上等于说富人和穷人都有在桥底下睡觉的 自由。经济上财富上的巨大差距剥夺了贫苦大众在与富人 同样平等的条件下追求他们的幸福生活 的合理机会。 ”
由于财产上的不平等 , 法律上 、 形式上的平等在现 实中无法 实现 。 在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 , 产阶级 以及 其他 劳动群 众在 无 经济上受到残酷的剥 削和 奴役 , 在政 治上受 到压迫 。革命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关 于宪法 中私有 财产保 护 原 则 的法理 思考
●杨章乔
( 贵州民族学院 法学院, 贵州 贵阳 5 02 ) 50 5
摘 要: 根据古典 自然法学的基本原理, 在宪法上对私有财产权的确认和像护是人权保障的重要 内容, 自由资 本主义时期 由于过分强调自由, 导致 了人与人之 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垄断资本主义时期通过建立社 会保障制度进行 了改良。新 中国宪法对公民生活资料 的保护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对生产资料的保
则在资本主义宪法中的确认是 资产 阶级 反对 封建专制 制度
理论,财产权是个人 自由的渊源和保障, “ 是自由的人所必
不 可缺少 的权利 ; 财产权 与公 民的生 命权 、 自由权 、 等权 平
同属于‘ 天赋人权 ’存在于国家之前 , , 人们只是为了保全 人的财产权都不受剥夺。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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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
浅谈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摘要]文章以中国城镇化的发展为背景,主要从宪法的视角来探讨当前社会中出现的房屋拆迁中宪法对于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唐福珍自焚事件可以说是一例典型的对于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侵犯。
公权力与公民基本财产权之间的关系,以及作为公民的我们在面对私有财产受到侵犯时,应该依据怎样的法律条文来获取救济,而这些条文是否可以用来救济我们被损害的权利。
[关键词]权力;公民财产权;现实权利;宪法保障一、唐福珍事件概述2009年11月13日造成,在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发生一起恶性拆迁事件,女主人唐福珍以死相争未能阻止政府组织的破拆队伍,最后自焚于楼顶天台,烧得面目全非。
数人被拘,数人受伤住院,政府部门将其定性为暴力抗法,被拆户控诉政府暴力拆迁,11月29日晚,唐福珍因伤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唐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地方政府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
12月3号,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召开了自焚事件的情况通报会。
通报会上,金牛区政府认定了胡昌明所修房屋属违法建设,金牛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拆除胡昌明违法建设,主体合法,程序合法。
但唐福珍自焚过程中,由于判断不当、处置不力,金牛区政府已对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做出停职接受调查的建议。
经过金牛区政府认真调查,初步认定:条款一:1.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成都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胡昌明所修建的位于金华村四组的房屋属违法建设,应当予以拆除。
根据《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金牛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拆除胡昌明违法建设,主体合法,程序合法。
条款二:2.胡昌明及部分唐、胡两家亲属在金牛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执行拆除违法建设的过程中,采取暴力手段予以阻挠,已涉嫌妨害公务犯罪,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等措施,是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
《论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范文
《论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篇一一、引言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保障个人自由和尊严的重要基石。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财产权,并为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本文将从宪法的角度出发,探讨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内涵、保护原则、现状以及面临的挑战,并分析宪法在保护公民财产权方面的重要性和策略。
二、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内涵及保护原则(一)财产权的内涵我国宪法所保护的财产权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
这些权利的行使和保护,对于公民的生活、工作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保护原则1. 平等保护原则:宪法保护所有公民的财产权,不因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因素而有所区别。
2. 合法性原则:公民的财产权必须依法取得,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3. 合理限制原则:在特定情况下,国家可以对公民的财产权进行合理的限制,但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并给予公正补偿。
三、我国公民财产权保护的宪法现状及成效(一)宪法规定我国宪法在多个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财产权及其保护措施,如《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这为公民财产权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司法保障我国司法机关在保护公民财产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审判、执行等手段,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得到切实保障。
同时,我国还建立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制度,为公民提供了多元化的救济途径。
(三)成效显著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我国在保护公民财产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公民的财产权益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这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面临的挑战与对策(一)面临的挑战尽管我国在保护公民财产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如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问题,以及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等新问题。
这些问题的出现,对我国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对策建议1. 完善立法: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公民财产权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
论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兼论我国宪法第十二、十三条(一)
论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兼论我国宪法第十二、十三条(一)摘要:该文从财产权与市场经济主体的人格发展关系入手,分析了财产权对公民个人主体意志的基础性作用,研究了我国宪法在保障公民个人财产权方面的不足及所造成的危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修宪建议。
关键词:个人财产权;宪法保障;人格权;修宪我国宪法规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确立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制度,已成为势在必行的宪政课题。
公民的财产权意味着:人人有权单独占有或与他人合有财产;任何人之财产不容无理剥夺。
1] 这里财产权的本意无疑是指私有财产权。
对这种产权的保障应当怎样体现于一个国家的宪法中?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财产权的规定是否有不完善之处?应当怎样完善那些不够健全的宪法规范?本文试对此进行分析。
一正如本文开头所述,财产权之于每一个社会成员,具有可以使其免受饥寒,维持生命,进而接受现代文明教化(原注1:那些完全实现了初等教育免费的国家的学龄儿童可免去这种忧虑,但在时下的中国却不是真正的“义务教育”,而家长(监护人)有义务缴纳学费送孩子(被监护人)去接受初等教育。
这就更需要个人拥有财产),获得文明社会“俱乐部”的准入资格。
但是,能形成今天个人财产权的概念,在中国,还真得归功于改革开放,包括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思想文化领域的开放。
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们回避使用个人财产权,甚至在1954年宪法中也把财产权分别称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土地所有权”、“生活资料的所有权”、“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初,人们依然不去碰财产权,更不愿多谈“公民个人财产权”,即私有财产权,而用“公共财产”、“合法财产所有权”、“私有财产继承权”,或者只用具有更为广泛含义的“经济权利”(原注2:如徐显明主编的《公民权利义务通论》(群众出版社1991年8月版)第177~180页及532~534页,都采用“经济权利”,而未使用目前通行的个人财产权或私有财产权)。
财产权的宪法保护制度
财产权的宪法保护制度财产权的宪法保护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改过去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的结构形式,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财产关系也呈现出多样化与复杂化。
如何从宪法的高度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完善私人财产保护的法律制度,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必然引发我们对完善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制度的思考。
我国有关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制度始于《共同纲领》,但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制度的真正确立是1954年宪法。
五四宪法从第8条到第14条比较集中地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及其限制作了规定。
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路线上来,各项工作逐渐走上了正轨,经济也逐步得到恢复。
在此背景下,五届全国人大制定了八二宪法。
我国1982年《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人、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1988年通过的《宪法》第1条修正案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
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1993年通过的《宪法》第7条修正案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999年《宪法》第16条修正案明确规定:“在法律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1条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由此可以看出,现行宪法对私人财产权的保障不再局限或偏重于对公民的合法收人、储蓄、房屋等生活资料的产权维护,而是将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置于同等位置。
浅谈我国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致力于打造高品质文档浅谈我国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财产权是宪法予以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中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是与公众的生产生活最为密切相关的一项权利。
在公民法律维权意识日益提高的当今社会,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则更是人们关注的重中之重。
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一、公民私有财产权的概念(一)财产权的概念传统财产权概念的核心乃是所有权,区别于民法上的财产权,宪法上的财产权是一个更宽广的概念。
财产权是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
具体地讲,物权、债权、租赁权、股权、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典权、抵押权、留置权、林权、采矿权、狩猎权、捕捞权以及营业自由和整体上足以构成经济主体的经济价值者,均应属于该当范畴。
(二)宪法规定的公民私有财产权概念宪法规定的私有财产权反映的是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它是公民相对于国家而言享有的一种权利,是公民为了抵御国家公权力的不法侵害的一项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的公民私有财产权是指公民相对于国家而言享有的一种权利,即为公民个人享有的,为国家公权力所不能不法侵害的一种权利。
二、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的概念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是指保障宪法上所规定的公民私有财产权得以实现的方法、制度、手段的总称。
公民私有财产权主要涉及三个问题。
第一,什么是财产。
第二,什么是对财产的征收或占用。
第三,财产被公共利益征用获得的补偿。
不同法系、不同的国家,其财产权的构成均可能存在一些差异,但是其木质还是具有一定的共h}的。
三、《德国基本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障1946年的《德国基本法》是西德的立国基础的,其中为了显示出国家对公民权利和维护权利问题的重视,在第一章就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德国基本法》的第14条规定财产权和继承权受保障。
内容和限制由法律确定。
财产权带来义务。
其享用应同时有助于公共福社。
只有为了公共福社才允许征收。
征收只能经由法律或根据法律发生,其规定赔偿的种类和程度。
《论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范文
《论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篇一一、引言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公民财产权已成为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财产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保护不仅关乎个体利益,更关系到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和社会和谐。
本篇论文旨在探讨我国公民财产权在宪法层面的保护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以期为完善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提供理论支持。
二、我国公民财产权的概念及重要性公民财产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对其所有或持有的财产进行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
保护公民财产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我国公民财产权宪法保护的现状我国宪法在多个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财产权,包括《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
这表明了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重视和保护。
同时,我国还通过民法、刑法等部门法对公民财产权提供了全方位的保护。
此外,各级地方政府也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四、我国公民财产权宪法保护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在宪法和法律层面为公民财产权提供了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二是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公、不严的现象,导致部分公民的财产权受到侵害。
三是司法救济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受侵害的公民难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有效救济。
五、完善我国公民财产权宪法保护的路径1. 完善法律体系:应进一步细化相关法律规定,增强其可操作性。
同时,应加强部门法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形成对公民财产权的全方位保护。
2. 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应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
对于侵害公民财产权的行为,应依法惩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应完善司法救济程序,提高司法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应加强司法监督,防止司法腐败和滥用权力。
4. 增强公民法律意识: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宪法解读宪法保障公民财产权益
宪法解读宪法保障公民财产权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原则,以确保公民的财产得到合法的保护与利用。
一、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其他财产权。
”这一条具有特殊重要性,它体现了公民的财产权应受到国家的保护和尊重,不受侵犯。
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具有以下特点:1. 合法性保护:宪法规定仅对合法的财产权进行保护,使公民合法获得和拥有的财产不受侵犯。
同时,宪法对不法侵占和违法剥夺公民财产的行为予以制止,维护财产的合法性,确保公民的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2. 平等保护:宪法保障公民财产权的原则是平等的。
不论个人财产还是集体财产,不论私有财产还是公有财产,都应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
3.继承保护:宪法规定继承权,确保公民的合法继承权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这是为了保护老年人的财产权益,使其在继承遗产时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
4.依法保护:宪法规定财产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这意味着公民在财产权的行使和保护上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不能违法乱纪。
二、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虽然宪法保障了公民的财产权益,但其也明确规定了对财产权的限制和调整。
这些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征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对财产实行征用制度。
这是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及时调整社会资源,确保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财产税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授权国家对处于合法和合理范围内的财产实行征收和调节。
这是为了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合法合规性,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3.法律限制及调整:宪法规定了制定财产法律的职权,以便对财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限制。
法律可以通过规定相应的限制条件,对公民的财产权益进行合法限制,保持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稳定。
三、宪法保障公民财产权益的实施路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保障公民财产权益的具体实施路径,以确保其有效性。
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When you can't make a decision, let time help you decid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是如何保护的?导读:宪法是我们国家的第一大法,也是根本大法,那么对于宪法的相关内容以及措施,是如何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的呢?根据宪法的规定,宪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以及储蓄的,具体内容我们来通过文章详细了解。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第一大法,也是根本大法,那么对于宪法的相关内容以及措施,是如何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的呢?根据宪法的规定,宪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以及储蓄的,具体内容我们来通过文章详细了解。
宪法修正案适应保护私有财产的客观需要,将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这样修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私有财产保护制度。
第一,加大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
一是提升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地位。
现行法律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有一系列规定,而现行宪法的有关规定则不相适应。
这次宪法修正案提升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地位。
二是加大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
这次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侵犯”在现代汉语中有侵入、触犯、非法干涉、损害权利之意。
“不受侵犯”亦即不得侵入和触犯,不受非法干涉,权利不受损害,从而强调了保护私有财产的严肃性。
第二,扩大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
这次宪法修正案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形态不再一一列举,采取概括的方式,改用“私有财产”和“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实际上扩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保护范围既包括生活资料,又包括生产资料。
论公民私有财产权宪法维护制度的完美
制度的完美2023-11-07CATALOGUE目录•引言•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宪法维护制度的完善•案例分析•结论与展望01引言私有财产权的出现与重要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财产权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社会进步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障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保护,为公民的财产权提供了法律保障。
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公民私有财产权宪法维护制度,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促进公民财产权的更好保障。
研究方法采用文献资料调查、案例分析和专家访谈等方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宪法维护制度进行深入研究。
研究目的与方法02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私有财产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所有的财产,并对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私有财产权定义私有财产权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民的房屋、家具、衣物、存款、车辆等私人财产。
私有财产权的范围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定义公民的私有财产必须合法取得,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合法性排他性不可剥夺性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具有排他性,即排除他人非法干涉和侵犯。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不可被剥夺。
030201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障是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体现了人们对自由、尊严和幸福的追求。
保障人权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可以激发人们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维护社会稳定03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保护的依据私有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宪法规定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这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私有财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
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保护的实践对于侵犯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行为,宪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
宪法私有财产权的规定是什么?
Life is a circle. Some people have not walked out of the circle drawn by fate for a lifetime. He just doesn't know that every point on the circle has a soaring tangent.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宪法私有财产权的规定是什么?宪法虽然平常不被司法机关适用却以其内容的重要性在法律中占据最高地位,尤其是宪法中对公民所拥有的私有财产赋予了广泛的权利限制,那么,宪法私有财产权的规定是什么?其实宪法对财产权的规定主要就是要求除了财产所有者以外的人或者机关都不能侵犯。
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宪法虽然平常不被司法机关适用却以其内容的重要性在法律中占据最高地位,尤其是宪法中对公民所拥有的私有财产赋予了广泛的权利限制,那么,宪法私有财产权的规定是什么?其实宪法对财产权的规定主要就是要求除了财产所有者以外的人或者机关都不能侵犯。
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宪法私有财产权的规定是什么?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宪法意义上的私有财产权是一种复合型的基本权利,它在私人与国家之间、私人与私人之间建构起双重的社会关系。
一是指私有财产权是国家赋予权利主体对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不能任意地干涉和侵犯,并负有保护的义务和职责。
这就划定了公权力的界限和范围,并排除了公权力进入的可能性。
二是指私有财产权反映了财产权主体与非主体在财产上的私法关系,它表现为财产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市场规则自由行使自己的各项财产权利,不受他人的干涉,也排除了非权利人的侵犯资格。
私有财产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同时具有对抗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双重属性。
宪法解读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权
宪法解读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权私有财产权在宪法中的保护宪法是一部国家最高法律文书,它规定了公民和政府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运作原则。
在许多国家的宪法中,保护私有财产权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
本文将对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解读和保护进行探讨。
一、对私有财产权的解读据宪法学理论,私有财产权是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享有支配权的权利。
它体现了个体的私人意志和自由。
根据宪法,私有财产权的解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首先,私有财产权是一项具有法律保护的权利。
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是基于其对个体自由和尊重的重要性。
私有财产权的存在和保护有助于促进个体创造力和经济发展,同时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
其次,私有财产权的获得和使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在现代社会中,财产的获得和使用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宪法确保了每个人在合法的范围内享有私有财产权,同时也赋予了国家权力对财产征用、没收或限制的合法手段。
再次,私有财产权的行使应当尊重社会公共利益。
宪法将私有财产权的行使与社会公共利益相结合,要求个人在行使财产权的过程中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并应当积极参与社会责任的履行。
最后,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应当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
宪法规定了法治原则,要求国家机构和全体公民要依法行事。
私有财产权的保护需要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司法机关的适用来具体实现,以确保权利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宪法规定了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原则和范围。
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利”,并且强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或者毁损私有财产”。
其次,宪法规定了国家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职责。
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职责,包括加强立法、保障产权登记、依法审查以及提供司法保护等。
再次,宪法规定了私有财产权的限制条件。
宪法规定,对于违法犯罪活动所获得的财产,国家可以依法予以没收,同时还对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对私有财产实施征用和补偿提出了明确规定。
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及其发展
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及其发展一、关键信息1、宪法对私有财产权保护的历史演变2、现行宪法中私有财产权保护的具体条款3、私有财产权保护在宪法中的地位和作用4、宪法对私有财产权保护的限制和条件5、私有财产权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平衡6、宪法对私有财产权保护的未来发展趋势二、协议内容11 引言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私有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不仅关系到个人的经济自由和发展,也对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产生深远影响。
111 宪法对私有财产权保护的历史背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程度和方式有所不同。
早期的宪法往往侧重于保护公共财产和国家利益,对私有财产权的关注相对较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治观念的普及,私有财产权逐渐受到重视,并在宪法中得到明确规定和保护。
112 宪法对私有财产权保护的历史演变从近代宪法到现代宪法,私有财产权的保护经历了从绝对保护到相对保护的转变。
在近代宪法时期,私有财产权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国家不得随意干涉。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绝对的私有财产权保护可能导致社会不公平和公共利益受损,因此现代宪法在保护私有财产权的同时,也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国家可以依法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征用或限制。
12 现行宪法中私有财产权保护的具体条款我国现行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121 合法私有财产的范围合法的私有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
同时,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也属于私有财产权的范畴。
122 继承权的保护继承权是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延伸,宪法保障公民依法享有继承权,确保公民的私有财产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在亲属之间传承。
123 征收、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国家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与宪法的基本原则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与宪法的基本原则生产力水平的伟大变革与提高,使人们有可能取得剩余产品。
剩余产品相继出现之后,给人类社会提出的一个直接问题就是:剩余产品的归属(国家、群体、个人),剩余产品的分配,剩余产品的法的保护。
数千年人类社会的文明史似乎在证明,剩余产品由生产她的劳动者或合法取得者个人所有,在最大的程度上可以非常之有效地激发人们的劳动热情和创造力,从而使整个社会获得高速发展和进步。
一、私有财产权与法的保护自然人个人为满足自己的生活或生产需要而获得或拥有的财产(包括货币和实物)就是私有财产,与国有、单位所有的财产是相对而言的。
私有财产既然是为满足自然人个人的生活或生产需要而存在的,那么,人类共同创造的所有物质财富就应当由自然人个人拥有和使用。
物质财富的本质是给人们提供生活或生产方面的需要和便利的,因此,在人类社会中自然人个人拥有物质财富是不可避免的。
在人类社会历史上之所以形成过生产资料的不同所有制形式,究其本质是为了或源于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生产的需要。
并且,这种组织的形式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是相一致的。
无论是原始的、奴隶的、封建的,还是资本主义的,都是如此。
否则,这种为组织社会生产而形成的所有制形式就不会存在或不会长期存在。
法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它的经济性,法随着私有制产生以来便对各种所有制形式加以确认和保护,充分地发挥着它基于经济并保障和促进经济的功能。
在社会的物质财富不是极大丰富并能无限满足人们的各种物质需要的社会条件下,私有财产的存在便有其充分的合理性。
所以,国家便制定和颁布相关的法律保护私有财产这种合理性的存在。
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如下方式实现的:第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自然人个人合法所有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非经法定程序不得由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剥夺,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受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
第二、私有财产的合法使用受法的保护,无论这种使用是为了生活需要还是进行生产。
第三、法保护私有财产的依法转让。
论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有 财 产 权 的 宪法 保 护 有 其 正 当性 。0 4年 3月 1 日 ,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 20 4 第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宪 法( 正 案) , 一 次 从 宪 法 的 高 度 对保 护 “ 有 财 产 权 ” 了 明 确 规 定 。但 是 , 对公 民 私 有 财 产 权 的保 护 写 修 》第 私 作 把 入 宪法 只是 实 行 法 治 的第 一 步 , 国关 于保 护 私 有 财 产 权 的法 律 制 度还 存 在 一 些 缺 陷 , 当 进 一 步 完 善 私 有 财 产 权 我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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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浅析我国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作者:谭春燕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12期人类维系生命、谋求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财产。
私有财产的产生,有其天然的正当性。
近代,私有财产权被认为是公民权利的核心。
到现代,人们对私有财产权的认识则更加理性,仍被看作社会稳定、自由、安全的象征性力量。
私有财产权不仅是民法中的重要权利,也是宪法的基本权利。
目前,各国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障,仍是不遗余力的,但在我国,是否应将私有财产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加以保护,仍是一个讨论激烈的问题。
一、财产权的概念辨析财产权,从本义而言,是有关财产的权利。
在经济学中,“财产”是指人身以外,能够为人所支配,可以用来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的物质对象。
我国目前关于财产权的概念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指具有一定物质内容或直接体现为某种经济利益的权利;一是指以财产为客体的权利。
在英美法系中,财产权被认为是一系列与财产有关的权利的总和。
而在大陆法系中,所有权被认为与财产权不同,其内涵仅仅与实体的物相联系。
私有财产权,是指私人对财产所拥有的全部权利,是一个与公共财产相对应的概念。
在法学传统话语中,财产权一般指私有财产权;在罗马法中,虽提到“私有财产”,但与公共财产的区分却无很大的实质意义。
直到近代,启蒙思想家提出社会契约论,个人权利上升到社会的中心,私有财产至此才具有个人的意义。
至于财产权的本质,目前中外法学论著中关于权利的学说主要有六种:资格说、自由说、主张说、利益说、规范说、选择说。
关于权利的性质,笔者认为主要有两点:一是财产权是多种权利的集合。
英美普通法至今认可:“财产是一组权利。
”大陆法系的代表性国家德国,其通说也认为财产指:“一个人所拥有的经济价值的意义上的利益和权利的总称。
”传统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当代财产权利种类日益繁多,现代财产权的种类正不断扩大,把财产权看作是集合概念,有利于把未来新的财产权形式包容进其权利保障体系,进而更有效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
论宪法的财产权保护
论宪法的财产权保护摘要:财产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指公民为着自己的目的而拥有和使用财产的权利,这是人性最基本的要求,单凭民法规范对财产权的保护并不能够很好的发挥作用,必须在宪法的高度上给与保障,只有不断完善宪法上关于财产权的保护,在宪法的层面上对宪法给与一定的保障,才能有效地保护个人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关键字:财产权,私人财产,基本权利,公民权利,人权法律上财产的概念指的是人与资源的关系。
财产权使得拥有者能对资源的使用,消费和转移作出决定。
至于哪些资源可以被用于这些目的,在各个法律制度中则千差万别,而特别要取决于文化价值和技术发展状况。
⑴人们为着自己的目的而拥有和使用财产的权利,这是人性最基本的要求,而宪法需要对这种要求给与保障,以实现人的价值。
财产是自由的要素,从而对作为道德存在的人的自我表现也是必不可少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财产权利是一种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
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分析,财产被视为促进经济福利和社会效率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工具,若对人们的劳动果实不加保护,人们就会丧失生产的动力,失去了生产的动力,就影响社会财富的增加。
⑵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不管是对于个人还是对于社会都是有利的。
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起着一定的作用。
但是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市民法,依然有些领域是无法进入,因此无法进行规制。
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有着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必须从宪法的高度出来,来保护私人的财产权利,不仅能够使对财产权的保护进入民法无法规制的领域,甚至对于民法的实施,也有着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一、财产权包含的人权因素在古典自然法学家看来,财产权”不仅是一种自然权利,而且基本上是最为重要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保障这种财产权的社会,政府和法律的首要目的和任务。
”⑶财产权是重要的自然权利,不可剥夺,不可侵犯,自然法不但尊重那些由自然本身产生的东西,而且也尊重那些由人类意志而产生的东西。
《论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范文
《论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篇一一、引言在当代中国,公民财产权是宪法保障的重要人权之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公民的财产权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篇论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措施,以期为加强和完善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提供参考。
二、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宪法地位与重要性1. 宪法地位我国宪法在尊重和保护公民的财产权方面,有明确的条文规定。
它规定了公民享有财产权利的基本框架和底线,包括公民的个人所有财产的取得、保护以及转移等方面。
这一宪法条款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为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利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 重要性财产权不仅是个人获取财富的保障,更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稳定的基础。
保障公民的财产权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鼓励公民创造社会财富的积极性。
三、我国公民财产权宪法保护的现状分析1. 法律制度层面近年来,我国在保护公民财产权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这些法律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同时,我国还通过宪法修正案等形式不断加强和完善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
2. 司法实践层面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各级法院在审理涉及公民财产权的案件时,都遵循了依法裁判、公正裁判的原则,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然而,仍存在一些地方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影响了公民财产权的保护效果。
四、我国公民财产权宪法保护存在的问题与不足1. 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但法律体系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和漏洞,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例如,在互联网领域和新型财产形态的保障上还需明确和强化。
2. 司法保障有待加强尽管大多数情况下司法能够保障公民的财产权,但仍存在部分地方司法机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
此外,一些涉及复杂法律关系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存在困难和挑战。
宪法解读宪法保障的私有财产权
宪法解读宪法保障的私有财产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对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宪法中,保障私有财产权被赋予了极大的重要性。
本文将对宪法中私有财产权的保障进行解读,旨在使读者更加理解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重视。
一、宪法第一章明确规定私有财产属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财产,受法律保护。
这一规定表明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给予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了私有财产的合法性和受法律保护的权益。
二、宪法第二章规定国家推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这一条款明确了国家制度的性质和经济体制,在保障公有制的同时,也允许私有财产的存在和发展。
三、宪法第三章规定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的收入,宪法禁止以任何形式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
这一条款强调了国家对劳动者合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的保护,并明确禁止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加强了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四、宪法第四章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保护合法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权益。
这一条款体现了国家对私有财产的关注和支持,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保护和引导。
五、宪法第五章规定国家确保土地所有权合法,防止非法征用和无偿占用土地,保护公民合法的住宅财产。
这一条款直接保障了土地和住宅财产的私有权益,防止土地非法征用和住宅财产的无偿占用。
六、宪法第六章规定国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持和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和主导地位。
这一条款明确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强调了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总结起来,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障具有明确性、权威性和全面性,为保护和促进私有财产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不仅对于个人和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的重要基础。
因此,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和尊重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障,并切实做好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落实,保证私有财产权的充分发挥和合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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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对财产权保护的原则
私有财产权在各国宪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各国宪法都把财产权问题作为其宪政的基石之一。
而且,财产权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权利,它与经济、政治以及个人发展都具有密切联系,应当成为宪法上的一项基本权利。
一般意义上的财产权指的是一种个人权利,即公民对其财产柯自由拥有(即排他性的和永久性的控制)、使用、管理(决定由谁使用以及怎样使用财产)、收益(从个人使用或他人使用中获得利益)或处分(包括转让、赠与、遗赠、消费、浪费、改变以及销毁等)。
(以上关于财产权的定义来自百科百度)
宪法上的财产权和民法权上的财产权是有区别的。
宪法中的财产权乃属于宪法上的一种基本权利,与宪法上其他权利一样,均是公民针对国家而享有的一种权利,即公民所享有的、为国家权力所不能不法侵犯的一种基本权利,直接的反映了公民与国家权利之间在宪法秩序中的关系;而民法上的财产权主要属于公民对抗公民、或私人对抗私人的一种权利,由此形成了作为平等主体的私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财产权作为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是有其历史渊源的。
洛克在《政府论》中指出:不论我们就自然理性来说,人类一出生即享有生存权利,上帝既将世界给予人类共有,亦给予他们以理性,让他们为了生活和便利的最大好处而加以利用,土地和其中的一切,都是给人们用来维持他们的生存和舒适生活的。
财产权的思想源头在自然法思想中可以
找到,且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始终充斥着财产权保护的斗争。
(本段内容来自于百科百度)
随着近代国家的产生,封建历史的终结,统治权和土地所有权开始分离,分别归属于国家和个人。
特别是经过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得以确立。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十七条把财产权宣称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被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的《自由大宪章》,其核心内容就是关于自由和财产的保障:“未经全国公民许可,国王不得征收任何免役税和贡金”,“凡自由民,非经其具有同等身份的人依法审判或者依照王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其财产”。
(本段部分内容来自法国《人权宣言》和《自由大宪章》)
而我国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却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风雨雨。
2 0 0 4年 3月 14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修订后的《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而第十三条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宪法对财产权国家高于个人的态度。
但其中对个人财产权依然是十分重视的。
(以上部分来自《宪法》)
以上可以看出,不论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其在本国宪法中都强调了对财产权保护的原则。
并在给予保护的同时设下限制,以此来保证国家平稳运行。
论宪法对财产权保护的原则
班级:三班
姓名:王柯
学号:2016130131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