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炎培与民初实用主义教育思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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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炎培与民初实用主义教育思潮
作者:谢长法
来源:《教育与职业·理论版》2009年第15期
[摘要]在民初,为了满足当时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克服教育发展脱离社会实际的弊端,黄炎培极力号召和倡导实用主义教育,从而促使实用主义教育成为一种影响至广的教育思潮,为此后职业教育的倡行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黄炎培实用主义教育职业教育
[作者简介]谢长法(1965- ),男,西南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职业教育史、中国近现代留学教育史。
(重庆 400715)
[课题项目]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中国职业教育的近代化发展”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课题批准号:FAB011018)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9)23-0087-03
在民初,针对当时教育内容脱离学生实际生活、毕业生不能适应社会需求的弊端,黄炎培极力倡导实用主义教育,从而不仅促使之成为一种影响至广的教育思潮,而且,对日后职业教育的萌生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一、对实用主义教育的号召与倡导
从1912年12月担任江苏省教育司司长,到1914年2月辞职,黄炎培在重视调查、立足于客观现实的基础上,不仅手绘江苏省教育发展蓝图,而且标揭学校教育采用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相联系的实用主义教育,竭力为全国教育发展把脉,指点迷津。
重视教育调查是黄炎培的一贯主张,早在民国成立前,黄炎培就与教育调查结下了不解之缘。
1909年9月,由黄炎培任副会长的江苏省教育总会鉴于“各地方办理学务,有未合教育原理,……非加以实地调查,不能得其真相”,①故决定设常任调查干事一职,后因经费未定,不克履行。
民国成立后,黄炎培被推定专任其事。
这使他得以奔走长江南北,对江苏地方教育状况做了较多的调查,从而也有了更多的感悟、了解和认识。
1913年1月,担任教育司司长仅两个月的他,即在通过披露本省教育行政内容以谋行政上之助力的《江苏省教育行政月报》第1号上,发表了《江苏今后五年间教育计划书》。
该计划书对江苏省未来五年各级各类教育均作了规划,尤其是关于实业教育方面,对农业学校、工业学校、商业学校和女子职业教育析之尤详。
这实际上也与民初临时政府教育部在教育宗旨中
强调“实利主义教育”以及《壬子—癸丑学制》中加强实业教育的地位等改革精神和倾向十分契合。
然而,由于数千年来重士轻工、重义轻利等价值观念根深蒂固,在民国成立之初,人们对实业学校少有问津,而对法政学校却趋之若鹜。
“戚邻友朋,驰书为子弟觅学校。
觅何校?则法政学校也。
旧尝授业之生徒,求为介绍入学校,入何校,则法政学校也。
报章募集生徒之广告,则十七八法政学校也。
”②
据统计,1913年,全国共有专门学校89所,其中法政专门学校56所;③是年,江苏省有各种法政学校15所,在校学生4742人,而同期该省新办的6所省立农业、工业和师范学校仅招到合格学生471人。
对此,黄炎培叹曰:“习法政者所为事业,分利事业也,其趋之也如彼,农工,生利事业也,其弃之也若此”,这实乃“教育前途危险之现象。
”④而另一方面,无论是普通中学,抑或是实业学校,学生所学多脱离实际的生活,各种学校的学生,“但得毕业,文凭到手,即为目的已达,至所学之是否合于处世谋生之道,则从未顾及焉”,⑤以致,毕业后多不能适社会之需,应社会之用。
有鉴于此,黄炎培特作《学校教育采用实用主义之商榷》,于1913年8月由江苏省教育会出版单行本,并在江苏省教育会分送会员征求意见。
在该文中,黄炎培明确而深刻地揭示道:“今之学子,往往受学校教育之岁月愈深,其厌苦家庭鄙薄社会之思想愈烈,扞格之情状亦愈著。
……即以知识论,惯作论说文字,而于通常之存问书函,意或弗能达也”“习算术及诸等矣,权度在前弗能用也;习理科略知植物科名矣,而庭除之草不辨其为何草也,家具之材不辨其为何木也。
”⑥而这样的学生从学校毕业之后,往往“习农则畏勤动之多劳,习商则感起居之不适”,从实际应用上来说,可以说是所学一无所得。
黄炎培断言,如果这一状况“循是不变,学校普而百业废,社会生计绝矣”。
⑦
那么,如何根除这一积弊呢?黄炎培认为,必须使教育内容适应社会的需要,加强教育和现实生活的联系。
他说:“教育者,教之育之使备人生处世不可少之件而已。
人不能舍此家庭绝此社会也,则亦教之育之,俾处家庭间、社会间,于己具有自立之能力,于人能为适宜之应付而已”,具体而言,德育“宜归于实践”,体育“求便于运用”,智育则“授以生活所必需之普通知识技能”。
从这一教育作用观出发,黄炎培主张学校的各种教科都应以实用为目的,以现实生活所需为内容,加强与个人生活和社会现实的联系。
他以小学教育为例,提出了各学科的具体改良意见。
如修身“注重偶发事项及作法”;国文“读本材料,全取应用”,作文“多令作记事、记物、记言等体,尤多作书函或拟电报”,地理“多用画图,少用文字”,算术“演算命题,多用实事或实物”,理科所用材料要以人们普通生活所接触和所需要的为断,“教授务示实物”,“必令实验,切戒专用文字,凭空讲授”。
在黄炎培看来,如此之教育所施,乃是“打破平面的教育,而为立体的教育”,也即“欲渐改文字的教育,而为实物的教育”,一言以蔽之,即“实用主义教育”。
它是治疗教育界种种弊端“唯一之对病良药”。
⑧
黄炎培最后说,事实上,实用主义教育并非自己的“创论”,在欧美一些国家“不仅著为学说,且见诸实行”,日本也将之作为舶来品,辄以提倡注重,为了用事实说明这一学说“非无所据”,黄炎培还决定“辑录关于实用主义之著述二种附供参究”。
他希望学界对于“今日吾国教育是否宜采用此实用主义”以及“对于实用主义之批评”,能够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所见。
⑨
1913年10月,《教育杂志》第5卷第7号又将《学校教育采用实用主义之商榷》一文刊出(是年11月和12月《中华教育界》第2卷第11期和第12期作了转载),立即在教育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一时为文表示对于斯主义之意见者,弗可数,日报月志,转相刊载,咸有论列。
”⑩如江苏省教育会所办的《教育研究》第7期(1913年11月)和第8期(1913年12月)先后刊有王朝阳所写的《读学校教育采用实用主义商榷书感言》《学校教育采用实用主义之研究》和江苏省立第二师范学校附小的《我校之施行实用主义》等文,《中华教育界》第3卷第10期(1914年1月)起陆续刊登顾树森所写的《实用主义生活教育设施法》等。
与此同时,张元济、潘文安、陆培亮、林可培、项镇方、朱华、孙平成、李荣怀、杨鄂联、俞子夷、林传甲、顾旭侯、赵宗、潘鸣凤、袁虞臣、王定国、沈宗璜、周本培、袁培基等十九人纷纷惠书黄炎培,对实用主义教育这一口号和理念发表自己的看法。
其中虽有反对之辞,但更多的却是支持之声。
下面是其中数人的部分意见:
项镇方:“商榷书切中时弊。
”
孙平成:“实用主义若矫枉过正,徒尚器械的动作,而不稍授以精确之理论,必塞其进取思想,恐非所宜。
”
朱华:“小学校为儿童教育之基础,实用主义请先就小学校实行,宜编订适用之教科书,并设备教授上应用之实物。
”
陆培亮:“吾国现用课本,求其能切实用,如凤毛麟角之不可得,讲实用教育,不可不自改良课本始。
”
杨鄂联:“学校教育采用实用主义,必自改良教授法主义始。
”
李荣怀:“实用之优点凡十:(甲)学校家庭社会渐融合为一体,而无阻滞扞格之虞。
(乙)教授资料,既重应用事项,自不至繁而寡要,陷注入主义之病。
(丙)试验一项,可随时随地以举行,不必另设时间,致妨正课。
(丁)实习之举,不必拘拘于学校家庭间,可随吾身之所在而行之。
(戊)玩物游情,节减脑力,适合儿童之生理心理,则兴味必浓,而收效自速。
(己)生徒之五官,习惯于事事物物,则无论在校内校外,偶有所见闻,自不致轻易错过,于此可坚强其注视力与辨别力。
(庚)所得之智识,既证于校用标本,复得见之于校外实物,如是往复交感,则观念尤明确,而致用时可穷源竟委。
(辛)所积学力与经验并进,他日出而应用于社会,不必另换一副手段,而举措裕如。
(壬)此种习性,养于自然,不转瞬间,
可造成一种勤朴风。
(癸)朴实耐劳之少年,遍于社会,必能增高生活能力,降低生活程度,而教育之效果,始大著矣。
”
针对大家的意见,1914年2月,黄炎培又作《学校教育采用实用主义第二回商榷书》,文中,黄炎培针对大家的反对意见(“恐偏于机械的而缺精神的”“恐专务实事实物而全废理论”“不宜全废系统”“恐不适于生徒程度”等)一一进行了解释。
他说,实用主义并非实利主义,“实用主义,实包含知识、技能与道德各方面”;实用主义,也“并非不使之知,但使之行”,“非专授法式,而不授原理”,不过是所施之教育“切于应用,可见诸实行,即间授以理论,必以实事、实物为根据”,所以实用教育的教材“务以儿童日常经验界为限”,“务以适应于儿童能力者为限”。
1914年3月10日,《教育研究》将黄炎培《实用主义小学教育法》和《学校教育采用实用主义第二回商榷书》作为“新年号”(临时增刊)出版,同时《实用主义小学教育法》(署名杨保恒,黄炎培辑译)作为单行本发行。
在黄炎培看来,“今日者,教育教育之声,遍国中矣,起而观其学子,往往受学校教育之岁月愈深,其厌苦家庭、鄙薄之思想愈烈,格之情状亦愈著”,所以,“今兹教育,非于实用的方面,施大革新不可,非从小学校下手不可”。
基于以上认识,该书“旨在发挥小学校之实用主义”,其编辑大体虽然“以日本竹原久之助所著《小学校实用的施设》为准据,而内容则大加损益,不事直译,以求适切于吾国今日之实用”。
并认为“本书所述种种方法可依地方及学校情形而斟酌取舍,庶无背乎实用之道”。
全书分15章,分别是:实用教育之必要,实用教育所当注意之事项,实用教育之关系事项,实用教育与各方面之关系,实用教育与教员之关系,实用教育与教授之关系,修身科之实用教育,国文科(读法)之实用教育,国文科(作文)之实用教育,国文科(书法)之实用教育,算术科之实用教育,理科之实用教育,技术科之实用教育,其他教科目之实用教育,各种之实用的设施。
书未并附有黄炎培的《学校教育采用实用主义第二回商榷书》。
与此同时,在1914年2月22日至5月27日和1914年9月14日至10月21日,黄炎培在对安徽、江西、浙江和山东、直隶进行考察时,也不时地对实用主义教育加以宣传和倡导。
如1912年2月27日,在芜湖圣雅各高等学校,演说《实用教育主义之关系》;10月16日,应天津教育界之邀发表演讲,认为中国的教育,“皆纸片的、书本的,而非实际的”,若要打破“平面的教育”,实施“立体的教育”,“非用实物或模型标本教授不可。
”
二、促进实用主义教育思潮的发展与定型
黄炎培《实用主义小学教育法》和《学校教育采用实用主义第二回商榷书》发表后,对于实用主义教育“鼓吹之声愈唱愈高,响应之区渐推而渐广”。
至1916年初,实用主义教育蔚然成为一种思潮,激荡于教育界。
不仅有关实用主义教育的理论著作开始出版,如潘文安辑《实用主义单级教授法》(匡华书局1914年版)、杨祥麟著《实用主义科外教育实施法》(上海商务印书馆1915年版);而且冠名为“实用”或“实用主义”的教科用书也不时推出,如《实用主义师范国文教本通论》《实用主义理科答问》《实用
主义化学答问》,等等。
特别是《教育杂志》,不仅于1914年5月刊登了顾绍衣的《实用主义理化新教授法》(第6卷第2号),而且还针对“实用主义教育”向学界广泛征求意见,将所得的意见书若干辑之,以“教育研究实用主义问题”为名,作为第6卷“临时增刊”于7月正式出版发行。
“增刊”除登有黄炎培和庄俞分别所写的“叙”和“弁言”外,还登有由廉方、邢定云、王、丁德合四人所写的四篇《今日学校教育应否采用实用主义》的同名文章,以及范善、黎标明、夏绍侯、潘文安四位小学教员所写的四篇《实用主义实施法》的文字,另外还有日本学者佐藤仁寿的实用主义各科教授法新论之一——《实用的教授法》。
同年,《教育杂志》社有关这次以“实用主义教育”为名的的征文,由朱元善所编,“选择巨作数十篇”,“又采录日本最近之学说”,“汇刊一册”,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被认为是“诚我国研究教育以来未有之大著,凡为教员者,不可不手此一编也”。
1916年2~5月,《教育杂志》又连载了赵传璧所作的《实用主义手工新教材》。
以上这些文字,对实用主义教育进行了多方面、多方位的解读,概括起来有三端:
第一,极力论证实用主义教育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和黄炎培一样,大家不仅认为实用主义教育实乃在欧美一些国家和日本已经得到了认可,乃世界教育大势,而且也认为它是符合中国教育现状,适合社会生活需要的。
邢定云更断言:“实践的开发主义为何?曰实用主义是也,实用主义者,为在学校所施之教育,意能合乎人类之需而已。
”
第二,多方阐述施行实用主义的必要性。
大家认为,施行实用主义的教育,不仅适于社会需求,符合中国教育现状,而且乃是确立实用新道德的途径。
因为“苟采实用主义,不惟应用知识不致偏废,即道德之标准,亦可依实用为旨归”。
此外,它还可以使中国学术发达,教授法得以改良,从而可以培养出更多的职业人才,最终使教育进步,生计发展,国家稳定。
第三,拓展实用主义于教育上的应用范围。
人们认为,普通教育采用实用主义理所当然,但“不惟普通教育用之可养成完全之国民也,实业教育之可造就急需之技艺也,即专门与高等教育,用此主义亦可应时势之需要”。
因此,在普通教育中,教科书应随时、随景、随量等变换次序。
如手工科“首宜与图书联络,尤宜置景物于前,而仿造之”;算术科要调查每日市场物价,使学生练习计算书写等。
在实业教育中,学校则应附设工场、商店等实习场所。
在教育界对实用主义益加鼓吹、愈加响应的同时,黄炎培仍不时地对实用主义教育这一理论进行奔走呼号。
他不仅在《教育杂志》上发表《实用主义产出之第一年》(第7卷第1号,1915年1月)、《实用主义产出之第二年》(第8卷第1号,1916年1月)等文章,而且先后在天津演讲《实用主义国文作法》,在江苏省省立第三师范单级教授研究会上演讲《实用主义之真谛与一年间之实施状况》(该演讲文刊于《教育研究》第21期,1915年3月)等,在总结对实用主义教育研究、实行现状的同时,继续阐发实用主义教育的实质内涵和实施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消除教育界人们对这一理论尚存的不明、偏见乃至误解。
他反复说明:“实用主义初非仅作文授书札、信条、广告、票据,习算授簿记,写字、授行书,图画、授写生、图案,遂足为毕乃业。
苟徒备是种种形式,而材料与意思,非儿童应用上所必需,犹无当也。
即以形式论,亦以能就地取材,用意变化为上,专事模仿者次之。
”
在总结了实用主义教育的实施情况后,他愈加坚定,教育不可不急求改良,以趋实用,教学不能让学生读死书,应更加注意实用之材料。
总之,“欲求学校教育之见功,教育主义必注重实用而后可”。
因此,他希望学校的教育工作者“随时随地致意实用主义之研究,举凡教授、管理、训练、养护诸方面,一切实用主义之精神贯之”;而教育行政部门则应“考察学校之标准,务须以实用为的,而优劣以是定焉”;并希望大家对实用主义教育的实施利弊进行总结分析,以引起“海内诸教育家共同研究”。
黄炎培自信地断言:如果这样,那么即“可以挽回今日教育之颓风”,“实用主义进行可速”。
总之,黄炎培对实用主义教育的号召与倡导有着深刻的教育背景。
由于他的倡导,最终使实用主义教育在民初成为一种影响至广的教育思潮,从而对当时脱离实际的教育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引发了人们教育观念的变化,并为此后职业教育的倡行萌生奠定了坚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注释]
①江苏省教育会.江苏省教育会十年概况[M].上海:江苏省教育会,1916:2.
②④⑥⑦⑧⑨⑩田正平,李笑贤.黄炎培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13,15,17,19,17-21,21-22,23,25.
③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教育文集(第二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4:261.
⑤王炎.现今学校无实效之原因及应行改变之点[J].教育杂志,1914(2).
杨保恒,黄炎培.实用主义小学教育法[M].上海:江苏省教育会,1914:“附录”,2,“例言”.
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教育文集(第一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4:121-123,183,151,154.
邢定云.今日学校教育应否采用实用主义[J].教育杂志,1914(“临时增刊”).
廉方.今日学校教育应否采用实用主义[J].教育杂志,1914(“临时增刊”).
潘文安.实用主义实施法[J].教育杂志,1914(“临时增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