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增资扩股实施方案
最新信用社(银行关于增资扩股搞存款化股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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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关于增资扩股搞存款化股金的问题近日论坛内不少帖子都反映了信用社为完成资本充足率和拿到置换资金而大搞存款化股金的问题,下面就这个问题我就简单的谈一下。
为了达到某种工作目的而搞短期行为的现象在信用社普遍存在。
比如为了完成不良贷款的任务而大搞付息换约,为了完成存款任务而在月底搞虚假存款、甚至以贷顶存。
由此延伸出为了完成股金任务搞存款化股金也就不足为奇。
我们这的联社经常倡导基层社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股金存款化就是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典范。
其实这些东西与社会的逐渐功利性是分不开的。
20年改革开放,不可否认有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缺点也正在渐次暴露。
缺点其实并不是后天沾染的,不是舶来品,是中华民族5000年发展的糟粕。
(有点跑题)公安局有个刑事术语叫做“并案处理”,在这里我们就把这类现象“并案处理”一下,分析一下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和动机。
可以说,过重的量化指标和任务唯一性是出现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领导干部工作目的不纯,为了升迁搞政绩也是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之一。
不是有一个联社主任说过“只看数字”吗?正是这类主任,为了扩大自己的工作成绩,盲目的定下较高的任务,盲目的分派到基层,盲目的把任务指标均等量化。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有穿墙路我有过桥梯,基层的小主任也要力保乌纱啊,基层的员工也要保住有限的工资啊,于是拼命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由此为了任务而工作成了所有信合人的工作目的。
现在,中层领导干部的任期都不是太长,三年五年或者更短。
所以在工作方面都重点强调短期内尽快出现成绩,至于搞时间较长的夯实基础的工作,那才是SB,谁愿意栽了参天大树留给后人乘凉啊。
以上这些和上级领导在考察干部过程中只注重结果而忽视过程是有原因的,你干的再好,没有显著的成绩,不结一个大果再说都没用。
因此领导们都拼命挤干地下的部分而拼命让地上的部分光彩照人,即使地下的都黑了、坏了,谁能看得到?回过头来再来看存款化股金。
为什么搞存款化股金?不就是为了拿到票据置换的资金吗?我们联社的主任甚至喊“不惜一切代价拿置换资金,如果拿不到,我们这届联社班子就是历史的罪人!”好吗,已经上升到了政治的高度来说了。
胜利 农 银行增资扩股 公告
![胜利 农 银行增资扩股 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dba03690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a3.png)
胜利农银行增资扩股公告xx胜利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扩股的公告经xx胜利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胜利农银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银保监会xx银保监分局、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批准同意,决定实施增资扩股工作。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版)和本行章程等规定,现就增资扩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增资扩股总额本次增资扩股采取定向募集方式,拟募集股本6500万股。
二、发行价格增资扩股发行股份的类型为人民币记名式投资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底价为人民币2.99元,溢价部分用于增加本行资本公积。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一)发行对象原股东优先。
本次增资扩股对象依次为:1.原有股东;2.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三农”企业、中小优质民营企业、本地企业;3.符合条件的其他法人和社会自然人。
扩股对象必须认可本行企业文化、具备一次足额认购的能力。
(二)认购方式1.本次募股充分尊重原有股东入股权利优先的要求,按照1:0.23的比例分配额度内认购,不足1股的部分舍去;对于股份认购意向低于上述比例的股东,以其实际提出认购数量为准(认购股数必须为100股的整数倍);原有股东按比例认购之后的剩余股份额度,原有股东和满足条件的新投资者均可认购。
认购后,原有单个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单个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2%。
原有法人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累计增持本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当事先通过本行报监管部门核准,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本行股份总额的10%,认购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2.新投资者参与认购的,按照“入股自愿、风险自担”原则,向本行申请认购股份。
3.所有认购资金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来源真实和合法,必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39d0b24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bd.png)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1.19•【字号】浙委办[2004]5号•【施行日期】2004.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04]5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
长期以来,我省农村信用社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支农投入不断增加,内部管理不断加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明显好转,主要经营指标位居全国信用社系统前列,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产权不明晰,所有者缺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信用社规模过小,抗风险能力弱,业务开拓和发展受到制约;历史包袱较重,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部分信用社经营困难等。
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理顺管理体制,调整现有的产权制度,因地制宜确定组织形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起信用社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性运行机制。
这既是信用社增强为“三农”服务功能的客观要求,也是信用社转换机制、加强管理、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确保社会、经济和金融稳定,真正把它办成为“三农”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进一步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
农商银行定向增资扩股实施步骤
![农商银行定向增资扩股实施步骤](https://img.taocdn.com/s3/m/ea8c8222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8f.png)
农商银行定向增资扩股实施步骤
农商银行定向增资扩股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分股东座谈会;
(二)聘请中介机构对扩股增资前一个季度季末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确认前一个季度季末净资产;
(三)拟定增资扩股方案(草案),并于事前向银监部门沟通,征得银监部门同意;
(四)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增资扩股方案(草案);
(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资扩股方案;
(六)向银监局部门上报增资扩股方案;
(七)向股东发送《定向募股公告》等相关文件;
(八)通知股东将认购资金存入指定账户;
(九)委托中介机构对增资扩股资金进行验资;
(十)向银监部门申请变更注册资金和章程;
(十一)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注册资金和章程。
(完整版)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实施方案
![(完整版)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a98c3b980b4e767f5bcfce4a.png)
信用社改革的实施方案中国XX投资集团是以政府支持为后盾,以经验丰富的投融资专家团队为保障,集政府权威、社会公信、市场效率于一体,由多家专业投资机构集中优势资源整合而成的大型专业投资集团。
主要经营:国有资产改制、不良资产收购重组、房地产、投资、担保等各项业务。
为提高支农水平,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8年第3号令)的要求,结合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积极慎重地参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规划从全国情况而言,当前信用社无论是在自身建设,还是在适应为“三农”服务要求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主要是:产权不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机制和内容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职权和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历史包袱沉重;资产质量差;经营困难;潜在风险仍然很大。
因而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的总体要求,加快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把信用社逐步办成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地域性金融机构。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明晰产权关系,促进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转换,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
二是按照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向,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
三是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积极探索和分类实施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各种产权制度,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四是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明确农信社监督管理体制,落实对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二、主要内容按照本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细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泰安市城市信用社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泰安市城市信用社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d55b2507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9c.png)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泰安市城市信用社增
资扩股有关问题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6.04.27
•【文号】银监复[2006]93号
•【施行日期】2006.04.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泰安市城市信用社增资扩股
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复[2006]93号)
泰安市城市信用社:
你社《关于对泰安市城信用社增资扩股企业股东资格审查的请示》(泰城信发[2005]5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增持你社资本金3399.5万元人民币、泰安泰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持你社资本金5300万元人民币、泰安市商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你社投资入股5000万元人民币。
二、你社应督促泰安泰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限期降低对外投资比例。
三、你社应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健全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对关
联交易的管理和控制;应按照审慎原则计提准备、做实利润、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抗风险能力,确保平衡健康运营。
二
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农村信用社(银行)增资扩股实施方案
![农村信用社(银行)增资扩股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33d9ccc3172ded630b1cb642.png)
农村信用社(银行)增资扩股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15号)精神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指导意见》,特制定清镇市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实施方案。
一、增资扩股工作的目的意义。
做好增资扩股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市农村信用社能否真正享受到中央的资金扶持政策,对保证我市信用社快速、健康和稳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信用社构建新的产权关系,明晰产权关系,通过确立出资者地位,明确社员(股东)的权利和责任,二是有利于信用社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完善法人治理,逐步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三是有利于提高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增强资本实力和抗御风险能力,充分整合信贷资源,四是有利于扩大农村信用社经营规模,更好地发挥作为我市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提高经营效益和支农服务水平。
二、增资扩股的主要内容(一)股权的设置设立资格股和投资股。
资格股是获得社员(股东)资格必须交纳的基础股金,是社员(股东)获得信用社优先、优惠服务的前提。
入股资格股的目的主要在于获取信用社的金融服务。
投资股是由社员(股东)中有实力的各类经济组织、个人投资大户在基础股金外向信用社投资而形成的股份。
投资股是为了满足企业法人和个人投资大户投资需求而设置。
对已认购资格股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社员(股东)允许认缴投资股。
资格股和投资股社员(股东)均有权按其所持有股份取得红利。
资格股和投资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社员(股东)参与管理的方式以及能否自由退股上:资格股社员(股东)按合作制“一人一票”原则确定票权,选举社员(股东)代表组成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参与管理,投资股按股份制原则参与管理,投资股每增加1股增加1个投票权。
资格股经理事会(董事会)批准5年后可以退股,投资股股权可转让,但不得退股。
对资格股和投资股均使用记名式股金证,作为社员(股东)资格证明和股金权属证明。
股金证由省联社统一格式,统一印制。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ebb0a015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c0.png)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1.09•【文号】银监发[2010]92号•【施行日期】2010.1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92号)各银监局,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宁夏黄河、深圳农村商业银行:2003年以来,银监会按照《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国发〔2003〕15号)的要求,大力组织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是,当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产权关系和制度安排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股权类型复杂,股权结构不合理,流转机制不健全,严重制约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转换经营机制等工作的深入推进。
按照中央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科学把握股权改造的目标和原则(一)总体目标实施股权改造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取消资格股,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造;稳步提升法人股比例,优化股权结构;有效规范股权管理,健全流转机制,用五年左右时间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总体改制为产权关系明晰、股权结构合理、公司治理完善的股份制金融企业,为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1.股份制主导。
按照股份制方向,全面改造产权关系,明确资本属性,强化股权约束。
2.市场化运作。
按照诚信、自愿、公平、公开要求实施股权转换,健全市场化的股权定价和流转机制,促进股权有序合理流转。
3.实施分类指导。
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机构的实际,采取分阶段、差别化的工作措施,确保股权改造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4.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在优化股权结构的前提下,完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制度,充分发挥中小股东的监督制约作用。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中清产核资工作指引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中清产核资工作指引](https://img.taocdn.com/s3/m/71de44086c85ec3a87c2c5f0.png)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中清产核资工作指引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中清产核资工作指引为指导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过程中农村信用社的清产核资工作,保证清产核资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清产核资工作应遵循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但由于农村信用社性质为合作制企业,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带有终止清算性质,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全适用的,筹备工作小组、中介机构应本着公正、合理的原则就相关内容制定具体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一)清产核资的根本目的,是全面审计评估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状况,摸清家底,充分反映经营风险。
通过清产核资,评估认定净资产、明晰产权,以保障农村信用社原社员、职工及增资扩股后新股东各方的合法利益,清产核资应全面准确清查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正确评估农村信用社风险状况,包括资产损失风险和管理风险。
针对风险和损失状况,落实防范化解措施,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开业后的健康平稳运行打好基础。
(二)清产核资工作必须聘请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
清产核资工作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报告;整体资产评估由具备整体资产评估资格的事务所进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出具报告。
(三)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是中介机构完全独立、重新进行的清查审计工作,不是对农村信用社自查工作的认定。
即使农村信用社在统一法人时已自行进行了清产核资,此次仍应聘请中介机构重新独立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农村信用社自行清产核资结果可作为中介机构工作的辅助。
清产核资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现行政策进行。
当前政策未明确或政策之间有冲突的地方,由省改革领导小组明确意见。
(四)清产核资及净资产分配工作程序为:1.按会计核算要求清查审计农村信用社表内外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按风险管理及审慎性要求对表内外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连带责任进行整体资产评估;3.认定净资产;4.净资产分配。
(五)清产核资的范围为联社及所辖农村信用社。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4d172e1fbb069dc5022aaea998fcc22bcd1438b.png)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1.13•【字号】鄂政发[2005]4号•【施行日期】2005.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05]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一月十三日湖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和国务院8月30日召开的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湖北省农村经济和农村信用社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按照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取向,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围绕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农力度这一首要目标,逐步推进和完善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信用社加强内部控制,转换经营机制,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真正成为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社区性地方金融企业。
改革的目标是:进一步理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明晰产权关系,创新经营机制,完善服务功能,增强发展后劲,提升支农服务水平,实现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
力争到2006年兑付专项票据时,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由2002年底的480亿元增加到80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由2002年底的280亿元增加到550亿元;法人单位90%以上实现盈利;资本充足率由2002年底的-29%达到4%以上,不良贷款占比由2002年末的49.73%降至24%以下。
农信社股权改造方案
![农信社股权改造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0235c3a9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9fb3979.png)
农信社股权改造方案背景农村信用社(简称农信社)是由中国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农村地区和小微企业。
目前,全国共有超过16000家农信社,成为我国金融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农信社资本金主要来源于会员和地方政府出资,导致资本金规模相对较小,面临资本实力较弱、资产负债率过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
因此,股权改造成为农信社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
目的股权改造是指通过资产重组、增加股东、上市等方式,整合资本市场,使农信社平台更稳健、更富活力。
改造后,农信社将能够通过多元化的发展方式,加强金融创新,提高服务质量,以更好地满足社会金融需求。
方案第一步:引入国家级股东为提高农信社的资本实力,可考虑引入国家级股东,如中国银监会等。
国家级股东不仅可以提供更充足的资本支持,还能为农信社开展金融业务提供政策保障。
第二步:推动多元化发展农信社除了传统的小额贷款和储蓄业务外,还应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如金融租赁、信托、财富管理等,实现多元化发展。
通过多元化发展,不仅能提高收益,还可以降低农信社风险。
第三步:增加网络覆盖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和支持相对薄弱,需要农信社进一步加强网络覆盖,完善服务链条。
此外,农信社还应该通过信息技术的运用,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盈利模式股权改造后,农信社将拥有更强大的资本实力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多元化发展,逐渐实现盈利。
具体的盈利模式如下:1.增加存款人数:农信社将通过网络拓展和服务创新,吸引更多的客户,提高客户数量和存款量。
2.发展信贷业务:农信社将通过风险评估和个性化授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支持和贷款,实现盈利。
3.开展多元化业务:农信社将通过拓展金融租赁、信托、财富管理等业务,提高收益。
风险控制股权改造后,农信社将面临一定的风险,需要加强风险控制。
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1.加强内部管理:农信社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流程,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农村信用社改革政策实施意见
![农村信用社改革政策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baee8c5c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f2f6a43.png)
农村信用社改革政策实施意见为做好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确保国家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其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功能,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有关精神,参照其他试点省(市)经验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配套扶持政策:一、资金扶持政策(一)为帮助亏损农村信用社做好增资扩股工作,使其达到专项票据的发行和兑付条件,从*年起至*年底,由省、市、县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亏损农村信用社入股社员的股金给予补贴。
省、市、县三级财政的出资比例为4∶3∶3。
(二)从*年起至*年底,对农村信用社仍征收的3%的营业税及附加,按实际征收的数额以财政拨付的方式用于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其中省分成部分和市、县分成部分的50%用于省联社建立风险调节基金,由省财政厅专户储存,用于农村信用社风险处置和扶持农村信用社发展;市、县分成部分的另50%,由市、县财政税务部门采取按月即征即返的方式,拨付给农村信用社县联社,用于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
(三)省联社创建初期,由省财政拨付500万元作为省联社开办费,并由省政府协调安排相应的办公场所。
二、依据省级权限,减免有关税费(一)在改革期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农村信用社变更登记时只收取100元变更登记费。
农村信用社改制前已取得《金融经营许可证》的,只要在有效期内,重新登记时可不再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二)从*年起至*年底,各级财税、房管、土地等部门对亏损农村信用社经申请可免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对农村信用社在清收、处置抵债土地、房屋等资产,发生权属转移时,免征契税,免收土地登记费、房产登记费等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各级人民法院对农村信用社为债权人的案件,在立案环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减、缓、免缴诉讼费用;在案件审理中,要做到快审快结;在执行环节,符合条件的予以减、缓、免缴执行费用。
银行定向增资实施方案
![银行定向增资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1c8d32ae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009a30a.png)
银行定向增资实施方案银行定向增资是指银行为了增加资本金规模,以提高其资本充足率,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和业务发展能力,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一种方式。
下面是一份银行定向增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背景和目的1. 银行目前资本充足率较低,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2. 银行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持续增长,但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增加;3. 为了提高银行的抵御风险能力和支持业务发展,需进行定向增资。
二、定向增资计划1. 增资金额:根据银行资本充足率目标和业务规模预期,计划募集资金X亿元;2. 资金用途:增资后的资金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支持业务发展;3. 增资对象:特定投资者,包括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等符合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的投资者。
三、增资方式和方案1. 增资股份发行方式: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增资,股票发行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和银行实际需求确定;2. 增资股份数量:根据投资者的投资额和股票发行价格确定增资股份的数量;3. 股权比例调整:增资后,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比例将会随着募集资金的增加而发生相应调整;4. 锁定期限:增资股份设有锁定期限,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和鼓励长期投资。
四、投资者选择1. 投资者标准:投资者需具备合法依法经营和投资能力,符合监管要求;2. 投资者招募:经过严格筛选,银行通过公开招募、邀请投标等方式确定定向增资的特定投资者;3. 优先权处理:优先选择现有股东和战略合作伙伴进行增资,以提升稳定性和支持发展。
五、风险控制措施1. 定向增资与银行相关方控制关系的管理:对于与银行相关方持有股份的投资者,需设立管控机制,防范利益冲突;2. 客观评估投资者资质:根据相应法规和监管要求,对投资者的资质进行客观评估,确保投资者符合相关标准;3. 合规性审查和风险防控:加强合规性审查,确保定向增资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防范风险。
六、增资效果评估1. 资本充足率提升:定向增资后,预计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大幅提升,满足监管要求;2. 业务发展支持:增加资本金规模将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银行的业务发展,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及降低不良贷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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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及降低不良贷款计划为确保农村信用社专项票据的顺利发行和及时兑付,联社按照银发〔ⅩⅩ〕181号和〔ⅩⅩ〕4号文的规定,根据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在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并经数次测算分析的基础上,依据我县信用社发展的实际状况,制订了增资扩股的工作计划,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ⅩⅩ年底农村信用社基本情况ⅩⅩ年末,全辖存款余额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万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万元,占各项贷款的.00%,其中,逾期贷款万元,呆滞贷款8万元,呆账贷款0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0000万元,抵贷资产000万元,投资000万元(其中入股联社资金00万元),历年亏损挂账000万元,股本金余额000万元,资本充足率为0000%。
二、制订计划前增资扩股、不良贷款变动情况(一)增资扩股ⅩⅩ年末,全辖股金余额为00000万元,ⅩⅩ年计划增扩000万元。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下发后,我们充分认识到增资扩股工作是提高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达到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和兑付条件的关键,也是深化农村信用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
为此,联社把增资扩股作为一项首要任务来抓,层层分配了增资扩股任务,加大了对股金扩充的考核力度。
一是加强了对增资扩股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以联社主任任组长,联社副主任任副组长,各信用社主任和各部门经理为成员的增资扩股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对增资扩股工作的领导、管理、协调和监督;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利用标语、宣传材料等方式重点宣传信用社为农服务,支农发展的办社宗旨以及中央的扶持政策、信用社的发展前景和各类股权的权利,提高信用社的社会知名度,增强社会公众的信心;三是做好服务工作,利用柜台这个服务窗口对客户进行入股宣传,对客户股金业务的咨询,结合有关政策,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对一些潜在的入股客户,进行登门服务、跟踪服务,广泛吸收辖内各类资本入股;四是做好股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增资扩股工作的真实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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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为了确保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做好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4〕2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借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3〕1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345号)的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一)增资扩股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精神为指导,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改造股权设置,妥善处理原有股金、历史积累和包袱,扩大入股面,提高入股金额,构建新的产权关系,落实股权责任,着力培育信用社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资格,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支持全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二)增资扩股的工作目标一是股权结构多样化,改造股权设置,设置资格股和投资股,改变股权结构单一的状况;二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在原有社员的基础上,扩大入股面,积极吸收辖内农民、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以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三是落实股权责任,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类股权应承担的管理责任和风险责任;四是提高资本充足率,满足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兑付条件。
增资扩股是农村信用社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强化约束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服从于或服务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根本目的,要把改革的阶段性任务与改革根本目的结合起来,不能简单的把增资扩股工作与争取中央资金扶持政策挂钩。
(三)增资扩股应遵循的原则一是入股自愿。
在原有股金的处置和新股金的募集过程中,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农村信用社未来发展的信心,入股应由入股人自主决定。
二是风险自担。
社员(股东)以其所持股金数额为限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
三是服务优惠。
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社员(股东)可获得以下优惠:可优先获得贷款;在政策允许情况下,信用社在贷款规模、抵押担保条件上可适当放宽;对信用较好、与信用社存贷关系稳定的社员可实行信用贷款方式;在政策允许的浮动利率范围内,社员贷款利率可以给予优惠。
四是利益共享。
社员(股东)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即信用社赢利,社员按入股数额的一定比例获得分红等。
二、改造股权设置和股权结构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在充分尊重农村信用社及其社员意愿的前提下,实行统一法人或合作银行等产权制度,改造股权设置,完善股本结构,构建新的产权关系。
(一)股权的设置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按股金来源和归属设置自然人股和法人股两种股权。
对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分别设定资格股和投资股。
资格股是社员获得农村信用社优先、优惠服务的前提。
入资格股成为农村信用社社员(股东)的,每人一个投票权。
投资股是社员(股东)在资格股基础上投资形成的股份。
投入达到投资股入股起点后,获得一个投票权;每增加投入一份入股起点额度的投资股,增加一个投资股的投票权。
上述所称社员是指在统一法人联社入股的单位和个人(下同)。
股东是指在农村合作银行入股的单位和个人(下同)。
资格股和投资股要体现共担风险、同股同利的原则,其分红标准要一致。
(二)股份设置的基本要求1.入股起点。
资格股和投资股每股人民币1元。
原则上统一法人联社自然人资格股一般不少于100股,法人资格股一般不少于5000股;农村合作银行自然人资格股一般不少于500股,法人资格股一般不少于10000股。
统一法人联社自然人投资股一般不少于1000股,法人投资股一般不少于10000股;农村合作银行自然人投资股一般不少于2000股,法人投资股一般不少于20000股。
2.募股目标。
增资扩股是农村信用社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强化约束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量化目标是要按期达到选择产权模式,申领和兑付票据的资本充足要求:即在选择农村合作银行和统一法人联社时,县市联社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要分别达到4%和2%;在申请发行央行票据时(考虑票据置换因素后),农村合作银行和统一法人联社的资本充足率要分别达到8%和2%;在申请兑付央行票据时,农村合作银行和统一法人联社的资本充足率要分别达到8%和4%。
县市联社要以2004年12月末的数据为基础,认真测算扩股任务,并逐级上报至省级行业管理部门。
3.股权结构。
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以体现各方面股东(含职工)利益,确保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
在统一法人联社股金中,单个自然人社员(含职工)投资(包括资格股和投资股)最高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自然人持股总额不得少于总股本的50%,职工持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5%,单个法人持股(包括资格股和投资股)最多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
在农村合作银行股金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含职工)持股(包括资格股和投资股)最高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本行职工的持股总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5%;职工之外的自然人股东持股总额不得低于股本总额的30%。
单个法人及其关联企业持股总和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持股比例超过5%的,应报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三)入股的基本要求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符合向金融机构入股条件的,均可向其户口所在地或注册地的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申请入股,成为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社员(股东)。
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入股有如下基本要求:1.社员(股东)应以货币资金入股,不得以实物资产、债权、有价证券等形式作价入股。
原有非货币形式的股金,要进行全面清理。
2.社员(股东)必须以自有资金入股,不得以金融机构贷款入股。
3. 社员(股东)要自愿入股。
自然人和法人是否入股,入股多少,由入股人自主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强制。
不得采取定任务、下指标、硬性摊派的方式增资扩股;不得将吸收股金的数额与职工的职务、收入和奖惩挂钩。
4.金融机构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入股,成为其战略投资人的,应符合向金融机构入股的相关规定,并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不得与工商企业以换股形式相互入股、不得接受各级人民政府财政资金直接入股、不得以存款转股、不得吸收存款化股金。
(四)股金管理的基本规定1.社员(股东)按入股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章程、有关金融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2.按规定对资格股和投资股分配红利,但不得支付股金利息。
一是对于按规定已冲销历年亏损挂账,提足应付未付利息和各类保险基金,再按照资产风险程度提取风险准备金,仍有盈余且无历年亏损挂账的信用社,可按期进行股金分红。
二是对于当年盈利而有历年亏损挂账的信用社,原则上不得分红,但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分红。
三是亏损信用社不得分红。
3.社员(股东)的资格股和投资股经过理(董)事会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予。
达到有关规定的条件后,资格股三年后可以退股。
投资股不能退股但可以转让、继承和赠予。
4.社员(股东)以本社(行)股金证提供担保的应经过理(董)事会批准。
本社(行)股金证不得在本社(行)作为质押标的。
三、全面清理和处置老股金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原有股金、历史积累和包袱。
(一)老股金分红。
对于盈利社的老股金,根据入股年限、结合入股社的实际情况,分档次确定分红标准。
(二)对现有老股金,按照“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实行转、补、退。
对已达到资格股起点的,经入股者同意后按1:1的比例转为资格股;对达不到资格股起点的,要动员入股者补足差额;对未达到资格股起点并自愿退股的,按照1:1的比例给予退股。
对未达到资格股起点、不愿补足差额且不愿退股的,或找不到原入股者的,实行股金“打包”。
股金“打包”后另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由社员(股东)代表大会推选一至两名代表代为履行社员(股东)职责。
(三)全面清退原有非货币形式的股金。
对于非货币形式的股金,按入股时账面已量化的股权额度,参照以货币形式入股的老股金的清退和分红的政策,予以退股和分红。
(四)原信用社向县级联社入股资金,在清理时要全部退还。
四、募集新股本金(一)增资扩股的主要对象。
农村信用社要根据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和业务经营实际,以增强资本实力和发展后劲为目标,在原有社员基础上,重点吸收一批有一定政治素质、社会形象好、信誉佳、有经济实力、善经营管理的种养殖大户、农副产品收购加工企业以及其它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等各类法人入股。
增资扩股的对象主要为:不足入股起点的原有社员;已达入股起点、仍有增资意愿的原有社员;社区内不是社员的其他自然人、农户、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战略投资者。
各地在募集新股金工作中,要重点做好投资股的募集工作,对可能成为农村信用社投资者的法人机构、自然人,尤其是社区内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个体、民营业主等,在规定持股比例限制范围内,积极争取他们多入股、入大股。
资格股的募集,重点是在保持现有农户入股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入股面,有条件的地方,要努力提高农户、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入股面。
(二)增资扩股的政策要求。
在增资扩股的工作中,必须明确进行书面风险提示,不得以虚假、片面的宣传和信息误导投资人。
坚决禁止农村信用社向入股股金支付利息,也不得超越自身和当地财政承受能力,承诺过高分红水平。
五、明确股权权利,落实股权责任按照“明晰产权关系”的要求,明确和落实各种股权在参与管理、股金分红、贷款申请等方面的具体权利、责任和义务,逐步解决“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的问题。
(一)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入股者的权利。
要落实股权的监督权利,逐步形成股权对经营管理权的制约机制;要落实股权获得入股单位金融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要落实股权享有分红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的权利等。
(二)要落实股权的责任。
社员(股东)以入股额为限,承担风险责任,以利益机制促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的形成和作用的发挥;社员(股东)要维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利益和信誉;要遵守章程,服从和履行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等。
六、增资扩股工作程序(一)规范文本、加强培训,为增资扩股打好基础。
一是要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操作程序、文本填制要求,让参与人员熟悉操作要求,确保工作质量。
二要规范文本格式。
对增资扩股中涉及的股金证,社员(股东)登记名册(参考文本见附件七),入股、退股及转股协议书(参考文本见附件一、二、三、四、五)等各项文本都要使用全省统一格式。
(二)加强宣传、取信于民,形成增资扩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要统一宣传口径。